《蜀郡县古今通释》辨误两则
2024届高考语文文言文之“断句和文化常识”练习小卷

新高考语文文言文之“断句和文化常识”练习小卷姓名:___________班级:___________文言文阅读(一)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面小题。
上神采英毅,群臣进见者皆失举措。
上知之,每见人奏事,必假以辞色,冀闻规谏。
尝谓公卿曰:“人欲自见其形必资明镜君欲自知其过必待忠臣苟其君愎谏自贤,其臣阿谀顺旨,君既失国,臣岂能独全?如虞世基等谄事炀帝以保富贵,炀帝既弑.,世基等亦诛。
公辈宜用此为戒,事有得失,无惜尽言。
”(选自《通鉴纪事本末·贞观君臣论治》,有删改)1.文中波浪线的部分有三处需加句读,请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写出句读字母。
人A欲B自C见D其E形F必G资H明I镜J君K欲L自M知N其O过P 必Q待R忠S臣2.下列对文中加点的词语及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A.弑,杀、杀死,古代专指臣下杀死君主,是专用词汇不能用于普通百姓。
B.再拜,古代礼节,拜两拜,表示恭敬;也做敬辞用于书信的开头或末尾。
C.“若纵之不已”与“沛公已出”(《鸿门宴》)两句中的“已”字含义不同。
D.西域,汉代以后对玉门关、阳关以西地区的总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二)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面小题。
周公践天子之位,布德施惠,远而逾明。
十二牧,方三人,出举远方之民。
有饥寒而不得衣食者,有狱讼而失职..者,有贤才而不举者,以入告乎天子。
天子于其君之朝也,揖而进之,曰:“意朕之政教有不得者与?何其所临之民,有饥寒不得衣食者,有狱讼而失职者,有贤才而不举者也?”其君归也,乃召其国大夫告用天子之言。
百姓闻之,皆喜曰:“此诚天子也何居之深远而见我之明也岂可欺哉?”故牧者,所以辟四门、明四目、达四聪也。
是以近者亲之,远者安之。
(节选自《说苑·君道》)3.材料二画波浪线的部分有三处需加句读,请用铅笔将答题卡上相应位置的答案标号涂黑,每涂对一处给1分,涂黑超过三处不给分。
此诚A天子也B何C居之深D远E而见F我之明也G岂可H欺哉顷之,使客复来。
李膺益州记辑注下

李膺益州记辑注下【南朝梁】李膺撰【今人】孙琪华辑注东遂宁郡巴兴县:(在今蓬溪县长江坝)青石岭:“青石岭有九折,亦名九节岭。
九岭溪水出焉。
”《方舆纪要》卷七十一,蓬溪县(今蓬溪县城关镇)青石岭引《益州记》。
《蜀中广记》卷三十,潼川州蓬溪县引李膺《益州记》。
文全同。
按:《碑目》云:“青石县九节镇金地院,有孝童孝女碑。
”《志》云:“九节镇在县东南百里与合州联界。
”《元和郡县图志》:“出青石县二十九里九节溪。
”青石县晋之晋兴县,后魏改为始兴县,隋开皇十八年(公元598年)改名青石,在今潼南县西北,玉溪乡西青石坝。
《九州要记》:“此山天下青石无佳于此者,可为钟磬。
”青石山在蓬溪县东南与合川县接界。
按此条应与合川青石山同为一地,其被后人或写入蓬溪,或置于合川者,以山位于两县之间也。
而潼南县则本遂宁梓潼镇地,民国析遂宁蓬溪二县地置东安县,寻改潼南。
“嶺”有山坡、山道之义。
“九折”或系道有九处转折。
九节岭:“岭有九节故也。
”《寰宇记》卷八十七,遂州青石县“九节溪源出县东二十九里九节岭”引李膺记。
按:青石县,晋之晋興县,后魏改为始興,隋改为青石,故城在今蓬溪县南一百二十里。
巴兴县,东晋穆帝永和十一年(公元355年)置,西魏改名长江县,以境内大江为名,故治在今蓬溪县西六十里(见《地名大辞典》。
风门山:“风门山亦在县南百七十里,四面峻绝,常有清风,因名。
”《舆地纪要》卷七十一,蓬溪县风门山引《益州记》。
以上两条紧接皆引《益州记》。
上条已由《蜀中广记》书明此《益州记》为李书,下条又何待言。
晋兴县:(在今潼南县西北青石坝)九节溪:“岭有九节因为名。
”《舆地纪胜》卷一百五十五遂宁府景物下引李膺记。
条文前引《元和郡县志》云:“出青石县(今潼南县西北青石坝)东二十里青石岭。
《九域志》:“又有九节镇。
”注:此条与上第二条几全同,一被置于蓬溪,一被置于潼南者,以所采用时间不同之故,参青石岭条按语。
犍为郡南安县:(今乐山市)青衣神:“神号雷塠,庙即《华阳国志》之雷垣也。
古文两则注释辨疑解析

古〈论文集〉文两则注释辨疑既出,得其船,便扶向路,处处志之。
及郡下,诣太守。
说如此。
太守遣人随其往,寻向所志,遂迷,不复得路。
在“寻向所志”下,1 9 8 7年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之初中语文课本第四册和1 9 9 3年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之九年制义务教育三年制初中语文课本第二册均注释为:“寻找前次做之标记。
”可见后者照搬前者。
对这一注释,曾有人提出异议(见19 9 4年第四期《天津师大学报》),认为“志”不应当作“标志”解,而应该作“记住”解,理由是渔人所行之路乃水路而非陆路;既然是水路乂怎样或者说在什么地方做标记呢?难道真之是有“刻舟求剑”不成?而且指出这种注释是从郭锡良先生《古代汉语》一书之注释搬来,只不过把郭注“处处志之”之“志”注释挪到了“寻向所志”之注释中而已。
尽管《天津师大学报》那位作者未作深入论述,但所提出之问题却是值得深思之,因为按这样之注释对原文进行详解,明眼人一看就是不合乎事理之。
这里也把九年制义务教育三年制初中语文第二册《教师教学用书〉〉中提供之译文照录于下,以便辨别个究竟。
(渔人)出来后,找到他之船,就沿着旧路(回去),(一路上)处处做了记号。
回到郡里,去拜见太守,报告了这些情况。
太守派人随他前往,寻找前次所做之标记,竟迷失了(方向),再也没有找到路。
照这样翻译,人们不难发现:渔人往返行程,都是靠撑船;那么在船上乂怎样去做标记呢?是在船行一段路之后下船再到岸边某处(或山石,或树木等)去做标记吗?如若不然,就只能像“刻舟求剑”那样了!显然,这是不符合情理之。
之所以导致这种不合乎客观事物情理之翻译,关键在于对文中“志”字词义注释之疏误。
要弄活这个问题,首先应明确“志”在先秦有两个常用之义项:①意念,心愿;②标志,记号同时作“记”(记住、记在心里)这个义项也经常使用。
至于“志”之“记”义来源,活代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有过明确说明:“盖古文有志无识,从篆乃有识字,保章曰:’志,古文识。
如何辨别通假字_异体字_古今字

一、古今字所谓古今字,是一种纵向历时的同词异字现象,即记录同一个词(实际是词的某一义项),不同时代社会用字有不同,前一个时代所用的字叫古字,后一个时代所用的字叫今字。
汉代的经学大师玄在注释“三礼”时最早使用了古今字这个术语。
如《礼记•曲礼下》:“朝诸侯,分职授政任功,曰:予一人。
”注:“《观礼》曰:‘伯父寔来,余一人嘉之。
’余,予,古今字余字在甲骨文中已有,用为第一人称代词在西周金文辞中习见;而予字最早始见于战国文字,用为第一代称词晚于余字。
于是这两个字在用为第一人称代词时构成古今字。
“余”用在前,是古字,“予”用在后,是今字。
这里所说的古今和古今字都是相对而言的。
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的谊字下有一段话说得很清楚:凡读传,不可不知古今字。
古今无定时,周为古则汉为今,汉为古则晋宋为今,随时异用者谓之古今字,非如今人所言古文、籀文为古字,小篆、隶书为今字也。
古今字是记录同一个词古今用字有异造成的历史现象,即“古用彼,而今用此。
”古书用古字的例子很多,比如:①楚始得而新昏于卫。
(《城濮之战》)②齐高固入晋师,桀石以投人,禽之。
(《案之战》)③于是翦其发。
(《顺民》)④臣错茅臣。
(《晁错传》)⑤脉偾兴,外彊中干。
(《之战》)以上加“ ”号的字所记录的词,在各句中分别表示联婚、擒拿、剪除、草介、强劲的意思。
后世再记录同样的这些词时,不再使用昏、禽、翦、屮、彊,而改用婚、剪、草、强了(故意仿古的文章除外)。
于是昏----婚、禽——擒、翦——剪、屮——草、彊——强就构成了古今字。
(二)古今字的来源古今字来源主要有三个,这就是:由于汉字的分化,母字与后造分化字构成的古今字;同音假借,被借字与借字构成的古今字;古今对异体字的异用构成的古今字。
下面分别举例说明。
1.由于汉字的分化,母字与后造分化字构成的古今字。
这里所谓汉字的分化,是指由于汉字记词职务的分化而导致汉字的增益。
上古字少,一个字往往承担着多项记词职务,为了减少其兼职,后世便另造新字来分担。
勘正点校本《史记》地名线误用两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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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 ‘ 穰 侯 越 韩 、魏 而 攻 齐 纲 、寿 ,非 计 夫
也。’” ( 2O 页)刚、纲写法不一 ,然叙一 第 49
池。 《 黄图》日: ‘ 在杜县南, 秦离官也。赵高葬
二世杜南宜春苑中,即 此。’” 《 资治通鉴》胡三 省注④ 有宜春苑条 : “ 在杜县南 ,汉起宜春观于此
亦见后 《 亡论》 ( 五八行下) 《 。 十六经 ・ 观》谓
‘ 圣人 ’ ‘ 不达天刑 ’( 九O行 ) 。达读为汰 ,淘
汰。 《 尔雅 ・ 释诂》: ‘ 坠也。’达刑意谓减 汰, 损天之刑法。”。0 今按, “ 达刑”一语之含义 ,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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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之 国” ,日 “ 汉 从杜南入蚀 中。” ( 37 第 6
午谷无疑。”点校者于此处不误 ,何于 “ 杜南宜春
苑”处误标杜南为一地,诚可怪也。
页)正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 韦昭云 : ‘ ,今陵邑。’ 《 杜 括地 志》云: ‘ 杜陵故城在雍州万年县东南十五里。汉 杜陵县,宣帝陵邑也,北去宣帝陵五里。’ 《 庙
地。”又云 : “ 孟康 日: ‘ 宜春,官名也 ,在杜县
《三国志集解》勘误(卷31-32)

《三国志集解》勘误(卷31-32)张寅潇【摘要】作为《三国志》注解的集大成者, 卢弼的《三国志集解》对于《三国志》以及三国史的研究均具有相当重要的参考价值, 但亦存在着一些问题.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标点整理本在卢弼注解的基础上又作了进一步的考证, 将学界对于《集解》的研究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然百密一疏, 整理本《集解》在句读、专名号标注以及匡正原书错误方面仍有某些未尽之处, 现以标点整理本《集解》为底本, 将卷31《蜀书·刘二牧传》与卷32《蜀书·先主传》中的一些失误之处胪列于此, 以资借鉴.%As a mastermind of the research on the \"The Records of the Three Kingdoms, Lu Bi's The Collected Annotations for \"The Records of the Three Kingdoms\" has very important reference value for the study of \"The Records of the Three Kingdoms\" and the history of the Three Kingdoms, but there are also some problems. The punctuation book published by Shanghai Ancient Books Publishing House made further research on the basis of Lu Bi's annotations, which pushed the academic community's research on \"Collected Annotations\" to a new stage. However, there are still some unfinished things in sentence reading, proper name labeling and correcting errors in the original book. Now we use the punctuation book\"Collected Annotations\" as the basis, and list some mistakes from volume 31 to 32 here for reference.【期刊名称】《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9(000)001【总页数】5页(P80-84)【关键词】《三国志集解》;《三国志》;勘误;三国;蜀汉【作者】张寅潇【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广东广州 51063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I206.2;K236继上篇《〈三国志集解〉勘误举隅》①完成后,笔者在阅读学习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标点整理本《三国志集解》(下称“《集解》”)时,发现仍有不少值得商榷之处,现以2012年出版的精装本《集解》②为底本,对卷31《蜀书·刘二牧传》与卷32《蜀书·先主传》中的一些失误之处进行辨析,不当之处还请方家指正。
《资治通鉴》辨误三则

-语言文化-《资治通鉴》辨误三则□吴雪茜一、昙晟与僧五千人拥斋众而反《资治通鉴》卷一八六:“怀戎沙门高昙晟因县令设斋,士民大集,昙晟与僧五千人拥斋众而反,杀县令及镇将,自称大乘皇帝,立尼静宣为邪输皇后,改元法轮。
”按:起义僧徒人数有误,“五千”当为“五十”之讹。
《通鉴》晚出,史料多有采自《旧唐书》者。
《旧唐书》卷五十五《高开道传》这样记述这次叛乱:“先是,有怀戎沙门高昙晟者,因县令设斋,士女大集,昙晟与其僧徒五十人拥斋众而反,杀县将,称,静,建元为法轮。
”所载僧徒人数为“五十”人,与《通鉴》所言“五千”不同。
按:怀戎小县,县令设斋不至于延请僧徒五千。
若真延请僧众五千,则纠合聚集,足以成事,何需拥众而反?僧众“五千”不合常理。
检《通鉴》下文:“遣使招开道,立为齐王。
开道帅众五千人归之,居数月,袭杀昙晟,悉并其众。
”“僧徒五千”或因“开道帅众五千”之文抄录讹混。
“五千”当是“五十”之讹。
明严衍《资治通鉴补》、清黄恩彤《鉴评别录》并袭《通鉴》之文致误'二、沈宝彻杀隋官《资治通鉴》卷一八八:“广、新二州贼帅高法澄、沈宝彻杀隋官,据外I,附于林士弘,汉阳太守冯盎击破之。
”按,宝彻姓氏有误,当为“洗”姓。
《旧唐书》卷一O九:“武德三年,广、新二州贼帅高法澄、洗宝彻等,并受林士弘节度杀害,隋官吏盎率兵击破之。
”所载宝彻“洗”姓。
《册府元龟》卷九九七:“唐冯盎,高州良德人,代为本郡太守领。
武德初,广、新二州贼帅高法澄况宝彻等并受林士弘节度杀害随官盎率兵击破之。
”又以宝彻“况”姓。
罗士琳《旧唐书校勘记》卷四二:“《册府》洗作况,误。
《新书》作洗。
”已明《册府》“况姓”之讹。
按:“洗”为岭南望族。
王应麟《姓氏急就篇》“洗氏”条下列有“隋番禺贼洗宝彻”。
《隋书》卷四《炀帝纪》载:“高凉通守洗瑤彻举兵作乱。
”瑤,同“宝”。
皆以宝彻“洗”姓。
职是之故,宝彻当是“洗”姓,《通鉴》误作“沈”。
三、霸州山2反《资治通鉴》卷一九五:“霸州山猱反。
《汉书》旧注辨正二则

《汉书》旧注辨正二则
汉书是中国两千年前的经典史书,内容范围很广,包括国别、地理、时事等方
面的记载,已经是一部历史瑰宝。
而且,汉书带有明显的学术气质,能够自觉把历史涉事的语言精准的反映社会现实,当然也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缺失或者说歪曲的情况。
这时,汉书旧注辨正二则就起到了重要作用,将汉书中存在的错误或者模糊之处在文字上进行改正,使其内容更加精准准确。
比如,“72司生贝宝”一篇:《汉书》中原文记载“上议有财顺,司生受贝宝”,而汉书旧注辨正说,原文拼字错误,应作“72 司生贝宝”,明确指出原文
中存在拼写差错,以避免读者以错误解读相关内容。
另外,《汉书·备类志》一篇,原文记载“采薪者历月怪禁”,而汉书旧注又认为,当时司马迁北出塞,是刑徒为故依养,原文不能用于司马迁,应作“采薪者六月非禁”,因此明确指示读者,原文内容辨正须重视其背景,以正确理解原文。
至此,我们能够最直观的感受到汉书旧注辨正的重要性,它不仅起到了纠正错
误的明确指示,更需要我们重视其语境,以正确理解原文内容,从而让汉书更加准确地反映历史真实,有效地传承历史典籍中存在的文化精髓,也为时下为语言资格考试提供了一个依据,实用性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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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学佺《蜀郡县古今通释》辨误两则内容摘要:《蜀郡县古今通释》是《蜀中广记》中的一部分。
《蜀中广记》作为一部取材广博、内容宏富的著作,难免会有一些瑕疵,如人物与年代的不符,混淆建置沿革等。
辨析其中的纰漏与错误,让这部有着重要史料价值的著作更加发挥出它的作用。
关键词:曹学佺《蜀郡县古今通释》辨误曹学佺(1574-1647),字能始,号石仓,又号雁泽、雁泽居士、西峰居士,福建侯官洪塘(福州市区)人,明末政治家、文学家,曾任四川右参政、按察使。
在四川为官期间,他勤于走访民间,搜集文献资料,编成《蜀中广记》这部巨著,该书较为全面地记述了四川的政治、文化、人物、风俗等,是一部研究四川历史的重要古籍资料,有着极高的史料价值。
《蜀中广记》共有108卷,分十二个篇目,分别是《名胜记》、《边防记》、《郡县古今通释》、《人物记》、《方物记》、《神仙记》、《高僧记》、《游宦记》、《风俗记》、《著作记》、《诗话记》、《画苑记》。
四库馆臣对该书的评价是:“搜采宏富,颇不愧广记之名。
”①但是由于书中内容庞杂,而且所引用的材料“精粗毕括,同异兼陈”②,因此免不了会出现一些纰漏。
尽管这些失误对该书整体的价值并没有太大的影响,但是为了让我更加全面而正确地认识这部古书,对其进行一些辨误还是必要的。
本文就《蜀中广记》总卷第五十四《蜀郡县古今通释·顺庆府》的记载中所出现的两处错误作一番辨析。
一、人物和年代、地点不符以前的学者在记述前代历史的时候,往往会出现一些把时间、地点和人物搞错的情况。
在历史记载中出现这样的错误,就无法展现历史真实的一面,后人也会误解历史,甚至曲解历史,同时也会使后代学者在研究前代历史的时候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困难。
曹学佺《蜀郡县古今通释》就出现了将时间与人物、地点混淆的错误。
例如:顺庆府安汉、充国二县地。
唐置果州,取充实之义也,一曰以郡南果山为名。
宋宝庆初,宁宗潜邸,遂有今号。
此处所谓“今号”即是指明代的“顺庆府”。
该文中,“宋宝庆初,宁宗潜邸,遂有今号”便是混淆了人物、时间和地点,将皇帝与年号、皇帝与封地给弄错了。
首先我们可以确定“宝庆”并不是宋宁宗的年号。
根据《宋史·宁宗本纪》记载,宋宁宗有庆元(1195-1200)、嘉泰(1201-1204)、开禧(1205-1207)、嘉定(1208-1224)这四个年号,其中并没有“宝庆”。
根据《宋史·理宗本纪》记载,理宗在位期间的年号有宝庆①《四库全书总目·蜀中广记》提要。
②同上。
(1225-1227)、绍定(1228-1233)、嘉熙(1234-1240)、淳佑(1241-1252)、宝佑(1253-1258)、开庆(1259)、景定(1260-1265)。
所以,宝庆应当是宋理宗的年号。
其次,“果州”并非因为是宁宗的“潜邸”而升为“顺庆府”的。
唐代有一种制度,某位皇帝临幸某个除了“府”以外且建置等级较低的地方,此后,该地便可以破格提升为府。
比如唐玄宗为躲避“安史之乱”,举朝逃往成都,事后成都便被破格提升为府,称“南京”。
在唐代这种破格提升的“府”被称作“京府”。
后来宋代沿用了这一制度,并且将其进一步发挥,升府的理由也开始多样化:有因皇帝的出生地而升,有因皇子封地而升,有因是新收复的失地而升,有因地方官民要求而升等等。
升府的理由中,最为典型的就是将皇帝自己即位前所封之地升格为府,这是宋神宗时期首创的。
这种即位前的封地,就被称作皇帝的“潜邸”。
根据《宋史·宁宗本纪》中的记载,宁宗即位前的封地有“明州”、“安庆”、“平阳”、“武宁”,却没有“果州”。
因而,说“果州”是宁宗的“潜邸”是错误的。
《宋史·地理志》记载:“顺庆府,中。
本果州南充郡团练,宝庆三年,以理宗初潜之地升府,隶剑南东路。
”《宋史·宁宗本纪》:“(嘉定十四年八月)戊寅,以侄右监门卫大将军贵诚为果州团练使。
”引文中的“侄右监门卫大将军贵诚”就是指宋理宗。
由此可知,在嘉定十四年(1221),宋宁宗命当时尚且身为皇子的理宗为果州团练使,那么“果州”当是理宗即位前的封地之一无疑,而“果州”也应当是理宗的“潜邸”。
综合以上材料,“宝庆”应当是理宗的年号,而“果州”也应是理宗的“潜邸”。
那么,曹学佺认为“宋宝庆初,宁宗潜邸,遂有今号”的说法是错误的,正确的表述应当是:“宋宝庆初,理宗潜邸,遂有今号。
”二、建置沿革之误行政建置是国家的一种制度,是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手段,是一个地方发展的主要脉络,有着重要的意义。
自古以来,人们在修撰地方志的时候,无不先考建置,稽察始终,条理沿革,以观其兴废。
我们要正确地认识一个地方的历史和现状,就必须准确地把握一个地方的建置沿革。
而曹学佺在关于“南充县”的建置沿革方面却出现了失误。
南充县汉充国县,蜀增南字,隋减国字,是以有今称也。
在上述文字中,曹学佺认为“南充县”是由汉代的充国县沿革而来的。
他认为,三国时期的蜀国在“充国县”前加一个“南”字,改作“南充国县”,到了隋代,去掉一个“国”字,便成了“南充县”。
这样的说法和史实并不相符。
很多时候,人们都将“充国”、“南充国”、“南充”这三个地名所代表的地区混为一谈,其实不然。
本文就从建置沿革的角度来辨析这三者的区别。
首先论述“充国县”的沿革。
充国县,本是汉代旧县。
《汉书·地理志》中巴郡辖下有充国县;《后汉书·郡国志》又记载:“充国,永元二年(90)分阆中置。
”永元为东汉和帝年号,意思就是说充国县是东汉才设置的。
如此,《汉书》和《后汉书》中关于充国县设置时间的记载便相冲突了。
任乃强的《四川州县建置沿革图说》认为对于这两部史书中所出现的问题,到现在都没有定论①。
到东汉末年,复分充国县置南充国县。
《宋书·州郡》记载:“南充国令,谯周《巴记》:‘初平四年(193)②,分充国为南充国。
’”原充国县其余辖地设置西充国县。
南充国县设置以后,在经历两晋南北朝一直到隋代这个过程中,名称几经变换,南朝梁的时候叫“南郡”,西魏在这里设置“新安郡”,到了隋代,才最终将其改名为“南部”。
《隋书·地理志》:“南部,旧曰南充国,梁曰南郡,西魏置新安郡,后周郡废。
”《明史·地理志》记载仍为南部,属保宁府。
西充国县在隋代更名为晋城,《隋书·地理志》:“晋城,旧曰西充国,梁置木兰郡,西魏废郡改县名焉,有阆水。
”唐高祖武德年间改晋城为晋安;宋神宗熙宁年间,省晋安为镇入西水县。
至此,西充国县的沿革历程结束。
根据以上论述,我们发现充国县自设置后经历了两条沿革路线,一条路线是分出南充国县,南充国县在隋代改为南部县,沿用至今;一条路线是设置西充国县,西充国县在隋代更名为晋城县,唐代改为晋安县,宋代省县,其沿革路线终断。
考察这两条路线,都没有证据表明充国县沿革演变为后代的南充县。
其次,南充县并非由充国县沿革而来。
《汉书·地理志》记载:“安汉,是鱼池在南。
莽曰安新。
”汉代,安汉县隶属巴郡;东汉末年刘璋三分巴郡,安汉隶属巴西郡;南朝宋在安汉置宕渠郡;后魏平蜀后,置南宕渠郡③;隋开皇年间改安汉为南充,《隋书·地理志》记载:“南充,旧曰安汉……(开皇)十八年(598),县改名焉。
”隋代以后,历经千年,南充一名一直沿用。
到明代,南充县隶属顺庆府,为府治所在。
因此,南充县其实是从汉代的安汉县沿革而来的。
关于“南充”一名的得来,却与“南充国”有点关系。
根据清人李元的考证,在他的《蜀水经》中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隋改安汉为南充,盖在南充国之南矣。
”据史料记载,汉代的安汉和充国均属县一级建置,且同时隶属于巴郡,二者相互之间并没有统属的关系。
而且,充国县和安汉县有不同的沿革,南充县是从安汉县沿革而来的,并不是源于充国县。
那么,“充国县”、“南充国县”、“南充县”这三个名称就不是指一个地方。
所以,曹学佺简单地认为“汉充国县,蜀增南字,隋减国字,是以有今称”的说法是不正确的,而关于南充县沿革的正确表述则应当是:“南充县,汉安汉县,隋改南充县,沿用至今。
”结语本文列举了《蜀郡县古今通释》中出现的两处错误:其一,是将宋宁宗与宋理宗的年号相混淆,以及把宋理宗即位前的封地写成是宋宁宗的封地的错误。
其二,是将充国县的沿革①任乃强《四川州县建置沿革图说》之《图与图说》第6-7页。
②《四库全书》本的《宋书》、《太平寰宇记》中引用谯周《巴记》文字为“初平六年”。
按汉献帝有年号初平、兴平和建安,其中初平年间仅有四年,并无“初平六年”之说。
曹学佺书中论及这方面,所引用《巴记》均写作“初平四年”。
本文选用中华书局版《宋书》,作“初平四年”。
③《太平寰宇记》卷八十六。
说成是安汉县的沿革,混淆建置沿革的错误。
通过论证,本文得出了两条结论:第一条,“果州”是在“宝庆”年间,因为是宋理宗的“潜邸”的缘故,破格升为“顺庆府”;第二条,通过条理沿革,确定“南充县”应当是从汉代的“安汉县”沿革而来的,并不是源于“充国县”。
通过这些结论,从而纠正了这两处错误。
曹学佺在编纂《蜀中广记》时,征引材料和组织内容方面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失误。
但是瑕不掩瑜,就整体而言,这些不足之处并没有破坏这部巨著的历史价值,我们通过辨误,也能让这部古书更加发挥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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