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通公司维护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维护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运维管理体系,实现运维工作的专业化、高效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维护工作应遵循如下原则:(一)客户导向原则:以客户需求为驱动,保障站址设施运行质量,努力为客户提供7×24小时优质服务。
(二)集中管理原则:按照“能集中不分散”的原则,实施集中化管理。
(三)成本最优原则:利用信息化支撑手段,通过规模化生产、标准化作业,提升运维成本使用效率。
(四)安全生产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地。
第三条维护工作面向公司负责运营的资产,主要包括:铁塔、基站机房、动环配套设施、室分系统(以下统称“站址设施”)等,各专业维护范围如下: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级维护单位。
第二章运维体系与职责分工第一节运维体系第五条构建集约型运维管理体系,采取“集中管理”与“属地维护”相结合的生产组织模式,集中优势资源,缩短生产调度链条,实现高效运维。
运维体系架构如下:建维部管理考核集中监控服务支撑服务支撑管控管理考核工单管控现场维护人员支撑(一) 职能管理1.总部、省公司建设维护部负责对下级单位的管理考核与服务支撑。
2.地市分公司建设维护部负责对本地区域经理与合作单位的管理考核与服务支撑。
(二) 生产维护1.总部建设维护部设立响应中心,负责集中监控、告警处理、工单派发与管控。
2.省公司建设维护部设立维护中心,负责集中组织站址设施维修与存量改造。
3.地市公司建设维护部划分生产区域,设置区域经理,负责属地维护。
4.各级建维部门负责在突发场景下进行应急指挥、调度。
第六条集中管理(一)集中监控总部响应中心对全国站址设施进行集中监控,统一实施故障派单;工单直派地市公司现场维护人员与区域经理,进行现场故障处理;故障处理结束后,总部响应中心进行故障工单归档与质检。
(二)集中支撑总部建设维护部制定统一的维护作业标准与故障处理流程;协同信息技术研究院,建设集中化的运维支撑系统;省公司建设维护部统一组织流程落地。
铁通惠州分公司装维员工管理办法(最终版)

铁通惠州分公司装维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多劳多得,按劳取酬”原则,充分落实惠州铁通分公司“能力+贡献”的指导思想及装维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装维员工的绩效工资:一)有移动代维区域=(基本工资+浮动工资)*(自维工作质量系数*0.5+移动代维工作质量系数*0.5)-考核金额。
二)无移动代维区域=(基本工资+浮动工资)*自维工作质量系数-考核金额注:移动代维名次以上月移动排名为准。
1.自维工作质量系数:2.基本工资:按固话及宽带维护数量及当地家客维护人数进行核算,办法如下:3.浮动工资:装机及迁移提成按如下办法核算:4、考核金额:由网业部统计维护当月的考核情况,进行相应的核减。
二、铁通移动家客室内人员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2300元。
移动家客室内人员在移动公司被评为第1名的月度工资* 1.1系数。
第2名月度工资* 1.0系数,第3名月度工资* 0.9系数,第4名月度工资*0.8系数核发工资。
三、其它规定1.在云山、仲恺、龙川、海丰、汕尾自维及移动家客代维片区,要求自代一体化管理,由装维组长按片区划分每个装维人员的工作,铁通的装维与移动的装维原则上均由同一人负责。
2.装维人员取得移动资格证,每月增加100元。
3.移动代维业务中取得移动加分项,每增加1分,对有贡献的装维人员增加100元,由当地移动家客经理在月初提出后,经审批在当月工资中增加。
4.新入职人员入职后,经一个月的学习培训,经考试评定合格后,方能独立上岗工作。
在此之前,只发放基本生活费1500元,一个月后经考试评定不合格者将予以辞退。
5.装维人员在铁通工作要求离职者,必须干满三个月,同时需提前30天向装维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后方可离职,如未按规定办理者,造成工作断档,新手无法正常接替工作等后果时,将由离职者负责。
6.装维队伍按片区划分装维组,装维组应协同合作。
每个装维组选定一人任组长,组长组织指挥小组内故障处理及装机工作,并负责对组内成员每月绩效工资分配,组长津贴由各装维组自定,费用在结算费中支付,公司不再另行支出。
2023年通信维护安全作业管理规定

2023年通信维护安全作业管理规定____年通信维护安全作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通信维护安全作业的管理,确保通信维护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通信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所有通信维护单位及从事通信维护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通信维护安全作业管理的宗旨是严格规范通信维护作业,确保通信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保障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转。
第四条通信维护安全作业应遵循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技术先进,依法作业。
第五条通信维护安全作业的管理目标是建立完善的通信维护安全作业管理机制,保障通信设施的安全和运行,提高通信维护作业的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责任要求第六条通信维护安全作业的组织机构包括通信维护安全作业管理部门和作业指挥部。
第七条通信维护安全作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通信维护安全作业的管理规定和制度,组织通信维护安全作业的培训和考核,监督和评估通信维护安全作业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通信维护安全作业指挥部是通信维护安全作业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通信维护安全作业的实施,指导和检查通信维护工作的安全管理,定期组织通信维护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第九条通信维护单位应当明确通信维护安全作业的负责人和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职责,确保通信维护安全作业的有效实施。
第十条通信维护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守操作规程,熟悉安全作业程序,提高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第三章安全作业要求第十一条开展通信维护作业应当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明确作业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通信维护作业应当具备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围栏、安全标识、安全防护隔离设施等。
第十三条通信维护作业应当进行事前评估,识别和评估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风险,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确保安全作业。
第十四条通信维护作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作业的规范和高效。
通信维护安全作业管理规定模版

通信维护安全作业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通信维护作业的安全,维护通信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通信维护作业人员,包括公司内部员工和外聘人员。
第三条涉及通信维护安全作业管理的其他相关规定,具有补充、完善的作用。
第四条所有从事通信维护作业的人员都应当遵守本规定的规定,加强安全意识,确保作业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通信维护作业的安全管理责任由两方共同承担,包括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
第六条作业单位应当制定完善的通信维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
作业单位应当为每个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并做好防护设备的维护与更新。
第七条作业单位应当开展定期的安全培训,确保作业人员了解并熟悉通信维护作业的安全规范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八条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技能和作业经验,并接受作业单位的安全培训。
第九条作业人员应当遵守作业单位的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条对于未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的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责,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作业准备第十一条作业单位应当对即将进行的通信维护作业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一)编制详细的作业计划和方案,明确作业目标和方法。
(二)调查作业现场的情况,评估作业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三)组织作业人员,明确各自的任务和职责。
(四)准备必要的作业工具和设备,并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十二条作业单位应当进行现场勘察,了解作业环境,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复。
第十三条作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作业内容和作业方法。
第十四条作业单位应当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鞋、安全带等。
第四章作业操作第十五条作业人员在进行通信维护作业之前,应当进行适当的身体状况检查,确保身体健康并适宜进行作业。
通信维护安全作业管理规定

通信维护安全作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通信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安全,提高通信维护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安全意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通信维护人员,包括通信系统操作人员、设备维护人员等。
第三条所有通信维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做到规范操作、勤勤恳恳,确保通信系统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四条通信维护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技能水平,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二章安全防范措施第五条通信维护人员在进行维护作业前,必须确认相关工作区域的安全风险,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第六条通信维护人员在维护作业期间应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手套等。
第七条在高处作业时,通信维护人员必须佩戴防坠落装备,如安全带。
第八条通信维护人员在进行高压设备维护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确保自身安全。
第九条在进行动力设备的维护时,通信维护人员必须先切断电源,确保没有电击的危险。
第十条定期检查通信设备的接地,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三章作业规范第十一条通信维护人员在进行通信设备的检修和维护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
严禁任意修改和调整设备。
第十二条通信维护人员在进行线路布线和接线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确保接线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第十三条通信维护人员在维护作业期间,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禁令,杜绝违规操作和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十四条通信维护人员在进行保养和清洁作业时,必须使用指定的清洁剂和工具,杜绝使用有腐蚀性的物质。
第四章数据备份和恢复第十五条所有通信维护人员在进行通信数据备份时,必须按照规定的备份流程进行,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恢复性。
第十六条通信维护人员在进行数据恢复操作前,必须做好相关备份,以防数据丢失。
第十七条通信维护人员在进行数据恢复操作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确保数据能够正确恢复。
第五章应急处理第十八条通信维护人员在发现通信设备异常或服务中断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设备能够恢复正常运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08.06.13•【文号】•【施行日期】2008.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工作,保障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我部制定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三日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信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用电信网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活动及实施通信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以下简称“建设单位”)、通信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以下简称“设计单位”)、通信建设监理企业(以下简称“监理单位”)、通信工程施工企业、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以下合称“施工单位”)等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保证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铁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铁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1. 公司领导层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3. 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要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安全生产。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标准。
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3.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 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将安全生产目标纳入公司年度考核体系。
6.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7. 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8.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投入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
四、安全生产措施1.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完善安全生产设施,确保设备设施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 定期进行设备设施检查、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5. 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6.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先进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1. 公司领导定期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各部门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3. 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
4. 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通信维护安全作业管理规定

通信维护安全作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通信维护工作,确保通信维护安全,维护通信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通信系统的稳定运行,提高通信维护技术水平和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通信维护部门的各级负责人和维护人员,以及与通信维护工作相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通信维护安全的基本要求通信维护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完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通信维护作业过程中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维护人员的培训管理通信维护单位应当加强对维护人员的培训管理,确保其具备相应的通信维护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
维护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培训,了解最新的通信维护技术和操作规程,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
第五条作业责任制通信维护单位应当建立作业责任制,明确维护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每个维护人员对自己所负责的通信设备和系统负责,并在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作业。
第六条值班管理通信维护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值班管理制度,确保通信维护工作在24小时内得到有效响应和处理。
值班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能够及时判断故障的紧急程度,并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
第三章安全作业规范第七条通信维护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维护人员在进行通信维护作业之前,应当对作业区域进行调查和勘察,并进行详细的现场检查,了解设备的工作情况和周围环境的变化。
同时,应当准备好必要的工具和设备,并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八条作业时的安全措施维护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等,并做好个人防护,防止事故的发生。
同时,应当按照作业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调整设备、拆卸零件等,以免对设备和人员造成伤害。
第九条作业后的安全处理维护人员在作业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确保设备和周围环境的整洁。
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事故应急管理第十条通信维护事故的分类与分级通信维护单位应当对通信维护事故进行分类和分级管理,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行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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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通公司维护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管理职责 (2)第三章维护作业安全一般规定 (3)第四章室内维护作业安全要求 (5)第五章电力线附近作业安全要求 (7)第六章高空作业安全要求 (8)第七章架空线路作业安全要求 (10)第八章管道与直埋线路作业安全要求 (19)第九章夜间作业安全要求 (23)第十章发电机使用作业安全要求 (24)第十一章其他 (26)1铁通公司维护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维护作业安全管理,明确维护作业安全职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维护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中国移动安全生产与安全保卫管理办法》(中移综〔2013〕204 号),结合公司维护作业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维护作业”是指为保证公司自有或授权代理维护的电信设备、缆线等电信设施正常运行和客户装维服务进行的各类作业行为。
第三条维护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管理职责,做好防范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各省分公司及相关的所有维护作业单位。
第五条公司各级维护作业组织及合作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本管理办法的规定,保障维护作业生产安全,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网络维护部门职责(一)监督、指导各省分公司贯彻落实国家和公司有关维护作业安全规章制度和标准。
(二)制定公司维护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三)监督维护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
组织或配合对维护作业项目2的安全检查。
(四)协助对维护作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七条省公司维护作业管理部门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维护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和规定。
(二)负责维护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细化。
(三)负责维护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
组织或配合公司对维护作业安全检查。
(四)协助对维护作业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章维护作业安全一般规定第八条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对维护作业工作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
第九条维护人员在开展维护作业时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作业前做好安全风险评估与防范,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条各单位必须对维护人员进行安全作业教育,并监督检查安全制度规则执行情况。
维护人员必须经过安全规章和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十一条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着工装,不准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裙子等进入维护作业现场;不准戴围巾、纱巾及袒胸露背在维护作业现场。
第十二条灾后恢复生产维护作业时,要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开展,作业要在确定没有次生灾害发生的区域进行,要有专人巡视周边环境,如遇紧急突发情况,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
第十三条各省分公司在进行维护服务的采购和合同签订时,应明确双方的安3全目标和安全责任,并检查监督执行。
铁通合作单位的维护作业人员和铁通自有维护作业人员负有同样的作业安全责任,都应遵守本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维护人员应认真执行“三不动、三不离” 的作业安全制度。
“三不动”:检修前不联系好不动;对设备不了解清楚不动;运用中设备不动。
“三不离”:检修完不复查试验好不离;影响正常使用的设备缺点未修好前不离(一时克服不了的缺点,应先停用后修复);发现设备有异状时,未查明原因不离。
第十五条维护作业要认真做到“九不准”如下:1.不准违章作业;2.不准工作前和工作时间内喝酒;3.不准在不安全的位置上休息;4.不准随意往下面扔东西;5.严重睡眠不足不准进行高处作业,不准打赌斗气;6.不准乱动机械、消防及危险用品用具;7.不准违反规定要求使用安全用品、用具;8.不准在高处作业区域追逐打闹;9.不准随意拆卸、损坏安全用品、用具及设施。
第十六条维护作业交通安全要求维护作业交通安全按照公司《关于贯彻执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铁通办[2013]8 号)文件执行。
第四章室内维护作业安全要求第十七条所有维护人员均应熟悉并严格执行安全制度,作业前做好安全风险4评估与防范。
电源系统维护人员须持证上岗。
第十八条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要有漏电保护器或戴绝缘手套。
第十九条测试电气设备时,必须使用仪器仪表,禁止用手触及电气设备的带电部分。
第二十条机房内高处工作时应做到:不得在机内、机顶和走线架乱放工具、工具袋及其他物品,以防工具等散落损坏设备和伤人。
机房内工作梯凳要坚固平稳,操作时应注意人身和设备安全。
第二十一条配电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一般情况不准带电作业。
检修配电设备必须停电,必须挂停电标志(标明:禁止合闸、有人作业),设专人监护;合闸前必须仔细检查,确认无人检修时方可合闸。
第二十二条检修运行中的电源设备时,检修人员禁止携带手机、钥匙及其他个人金属物品,应防止口袋内或工具袋内的金属材料、工具或物品碰到或落入带电部位,检修电源设备时不能穿着宽大外衣,女职工应佩戴工作帽,禁止使用金属梯子,严禁使用电钻在带电的母线(母排)上钻孔。
不得使用机架内电源引接临时设备或电动工具。
清洁带电的设备时,不准采用金属或易产生静电的工具。
第二十三条布放或拆除电源线时,电源线两端裸露部分必须用绝缘胶布(需区分颜色)可靠保护,且维护人员现场监督,以防电源线接触人员和其他设施造成事故。
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
不得串接使用电源移动排插。
5第二十四条地下室、车库等场景进行维修施工作业时,维修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反光马甲,施工区域设置安全围挡和警示标识,尽量避免在停放的车辆正上方施工作业;避免因材料摆放不当遭车辆碾压损坏或磕绊行人,造成人身伤害;进入长时间封闭的地下场所,应先进行通风处理。
第二十五条作业人员进入弱电井、电梯井等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确认作业的周边环境,观察周围及附近有无电力线、电力设备或其他影响作业的障碍物等情况,作业点附近有其他缆线时,必须辨明清楚该线的使用性质。
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安全帽等防护用品,做好防护措施,避免造成人身伤害。
第二十六条禁止家庭客户直接参与作业。
第五章电力线附近作业安全要求第二十七条做好现场安全交底,明确现场安全员和关键部位留守人员;在电力线附近工作主要是防止人员触电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防止通信缆线与电力线相碰而烧坏通信设备。
第二十八条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如作业时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戴安全帽和使用绝缘工具等)。
第二十九条在电力线附近作业时,作业人员应该注意辨别高低压线(高、低压划分标准,我国习惯上以1kv 为界限,额定电压在1kv 以上称为高压;额定电压为1kv 及以下称为低压),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在作业过程中遇有不明用途性质的缆线,一律按电力线对待,并不准随意剪断。
第三十条在高压电力线下方或附近作业,必须严防与电力线接触,应保证最小空中距离如下:(1)35 千伏以下线路为2.5m;(2)35 千伏以上线路为64m。
第三十一条作业时,必须对线缆及附件先用试电笔进行验电;若带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沿线查找与电力线接触点,处理后再作业。
第三十二条在三电(电力、电信、广电)合用的水泥杆上作业时,必须注意与电力线缆、通信线缆、广播电视线缆、变压器及闸刀等电力设施设备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并不准触碰。
第三十三条在地下光、电缆与电力电缆或其他管线交叉、平行埋设地区维护作业时,必须反复核对电力电缆的位置、埋深及其他管线现状,确认无误时方可进行作业。
第三十四条作业时若发现通信线与电力线接触或电力线落在地上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指定专人防护,同时通知电力部门进行处理; 不准用导电物体触动钢绞线或电力线;事故未排除前, 禁止恢复作业。
第三十五条作业现场需要临时用电时,应在电力部门同意下指派专人安装。
使用的导线、工具必须仔细检查并绝缘良好,符合规定方可。
第三十六条线路施工维护人员在电力线附近作业,如遇安全距离不够时,必须事先与电力部门联系停止送电,并有专人看管,经验电确认停电后再作业,作业时仍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戴安全帽和使用绝缘工具。
第六章高空作业安全要求第三十七条高空作业必须严格按照高空作业操作规程执行,对进行高空作业的人员应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防护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7第三十八条凡参加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经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必须定期体检。
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恐高症、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
第三十九条维护作业人员必须树立牢固的风险、危险意识。
第四十条登高前应先检查登高用具有无影响使用和自身强度的缺陷,如有缺陷应及时修复,否则不准使用。
第四十一条维护人员在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进行,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上层作业物体可能坠落范围之外;当不能满足时,上下之间应设隔离防护层。
禁止下层作业人员在防护栏、平台等的下方休息。
第四十二条登高作业时,必须有二人以上在场,实施安全防护,防护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得同时作业。
第四十三条登高作业时,一定要检查并确认脚踏杆、脚扣、梯架等牢固可靠,才可继续作业。
第四十四条上下梯子不准携带笨重材料和工具,作业时不可用力过猛。
第四十五条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应装袋精心保管,较大的工具(如手锤、千斤顶等)应放好、放牢,施工物料要放在安全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必要时要捆好,不得上下抛递工具、材料。
第四十六条铁塔维护作业危险区域,应设围栏和警告标志,禁止行人通过和在起吊对象下逗留。
第四十七条夜间高处作业必须配备充足的照明。
第四十八条高处吊装维护作业时,密切注意,掌握季节气候变化情况,遇有8暴雨、大风、大雾等恶劣气候,应停止露天作业,并做好吊装构件、天线设备等稳固工作。
第四十九条盛夏做好防暑降温,冬季做好防冻,防寒,防滑工作。
第五十条从高处下到地面时,应先观察地面及周围情况以确认安全,逐步下到地面,禁止直接跳下。
第五十一条上下屋顶及楼梯口平台安全要求:1. 上下屋顶或楼梯口平台时,必须查看房顶木楞骨架及楼梯口平台是否牢固,否则,不许登上。
在房顶及楼梯口平台上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防滑鞋,严禁穿皮鞋或其它硬底鞋。
2. 在房顶上行走时,一般应按:瓦房走尖,平房走边,水泥瓦走脊,还要注意绕过破损部分。
严禁走石棉瓦、彩钢板等非永久性建筑房顶。
雨后房顶及楼梯口平台很滑,也要注意安全。
3. 严禁蹬踩楼房女儿墙进行探身作业,蹬窗作业必须系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