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1. 引言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项目管理人员在建筑工程项目中的管理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工期和成本控制水平,发挥人力、物力、财务资源的最优化利用效应,在项目管理中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 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体系是指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总体框架,包括项目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各管理环节及其应具备的要素、工程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控制、成本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各方面的规范要求。
2.1 项目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项目组织结构应根据工程建设特点和规模,合理确定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责和协作关系,实施职责到人,确保管理合理、责任清晰、0误差的管理目标。
2.2 各管理环节及其应具备的要素各管理环节及其应具备的要素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体系中相对独立的部分,通常包括工程策划、招标投标、开工报备、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实施、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控制、成本控制和合同管理等方面,应根据工程特点和规模,制定管理规范和标准化流程,确保管理效果和质量。
2.3 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质量控制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应在各管理环节中贯穿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从工程设计、材料选型、施工监理、验收、维护等方面实现工程质量控制要求,达到建筑工程质量标准。
2.4 安全生产控制安全生产控制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保证工程安全的保障措施,在施工现场、运输、安装、使用等方面需要强化管理,保持安全生产意识,防止事故发生,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安全生产目标达成。
2.5 成本控制成本控制是大力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项目管理人员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材料选型、设备选择、工人劳动效率等方面实现成本控制要求,确保建筑工程建设成本可控。
2.6 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保障,应在工程设计、材料采购、施工监理等各环节中实现合同要求,合理掌握合同履约情况,确保项目合同履行顺利、合同目标达成。
2.7 信息管理信息管理是提供可靠、安全、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做好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信息管理,确保各项管理活动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并加强信息安全保障。
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水利、交通、能源等领域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谁主管,谁负责。
3. 综合治理,全员参与。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主管部门职责1. 制定和完善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2. 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安全法规的执行情况。
3. 对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条施工单位职责1. 制定并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2. 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3.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六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 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制。
2.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3.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4. 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第七条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1. 施工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 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考核。
第八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操作规程。
2.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
3.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安全事故处理第九条事故报告1. 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情况等。
第十条事故调查处理1.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2. 事故调查处理应依法进行,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解释权本细则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生效日期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范本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工程质量的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包括项目审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注重事前预防、全过程控制和事后监督。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与力量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机构。
第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体系,明确组织编制、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
第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人员,提供所需的设备、技术支持和经费保障。
第三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原则第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障各方利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依法开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注重专业性,对于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内容第十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建设工程项目的审批管理,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等;(二)对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环节进行质量监督管理,包括工程质量计划、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材料试验等;(三)组织实施对建设工程的抽查检验,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四)建设工程的质量验收,对合格的工程予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五)建设工程的质量维修,对工程竣工后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及时维修处理。
第五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第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包括责任追究机制、投诉举报机制、信息管理机制等。
建设工程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细则旨在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保
护建设工程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建设工程活动,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工程。
第四条建设工程的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
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五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建筑材料、构配件生产及设备供应单位,依照本
细则的规定承担工程质量责任。
第六条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鼓励企业健全
质量保证体系,积极采用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建造优质工程。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
第三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
定的标准和要求。
第四章罚则
第十条对违反本细则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根据您提供的参考信息整理的概要,并非完整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如需了解完整内容,建议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一、项目可行性研究1.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时,需明确项目背景、目标、规模和预算,进行市场调研和技术可行性分析,并根据调研结果确定项目实施方案。
2.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项目需求分析、市场分析、技术可行性分析、财务分析和风险评估等内容。
二、项目计划编制1.在项目计划编制过程中,应明确项目目标、任务分工、工期安排和资源投入计划。
2.编制阶段性工作计划,并及时调整和跟踪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三、招标与投标1.在进行招标与投标工作时,应依法进行,遵守相关规定。
2.招标文件应清晰明了,包括工程量清单、技术要求、评标标准和合同条款等内容。
3.在投标评审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评标标准进行评审,并公正、公平地选择中标单位。
四、项目合同管理1.项目合同应明确项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期、质量、费用和变更等内容。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及时沟通,解决合同履行中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五、项目进度管理1.建立项目进度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任务分工。
2.实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跟踪和管理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
六、项目质量管理1.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目标和要求。
2.加强质量控制,包括施工现场管理、原材料检验和工程验收等环节。
七、项目安全管理1.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教育培训等内容。
2.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八、项目成本管理1.建立项目成本管理制度,明确成本控制目标和要求。
2.严格控制项目费用,合理使用资源,避免浪费和超支。
九、项目风险管理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及时识别和评估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2.风险管理应包括风险预防、应急响应和事后总结等环节。
十、项目验收与结算1.在项目完成后,进行项目验收工作,评估项目的整体质量和完成情况。
2.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项目结算工作,包括工程量计量和支付款项等环节。
以上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依据一定的规范和细则进行操作。
本文旨在探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旨在提升工程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1.1 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背景及意义项目可行性研究是项目前期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通过对项目的市场、技术、经济、环境等方面做综合评估,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
1.2 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步骤1.2.1 确定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目的和任务; 1.2.2 收集项目相关信息和数据;1.2.3 进行市场调查和分析;1.2.4 进行技术可行性分析;1.2.5 进行经济效益评价;1.2.6 进行社会与环境影响评价; 1.2.7 综合评价,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立项阶段2.1 项目立项的程序和要求项目立项是项目启动的第一步,需要经过立项申请、评审、批准等程序。
2.2 项目立项文件的编写2.2.1 编制《项目建议书》; 2.2.2 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2.3 编制《投资决策申请报告》; 2.2.4 编制《项目立项申请报告》。
三、项目实施阶段3.1 项目实施计划的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是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包括项目范围、时间、成本、质量、风险等计划。
3.2 合同管理和风险控制3.2.1 签订合同并履行; 3.2.2 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 3.2.3 变更管理。
四、项目验收阶段4.1 项目验收标准和程序项目完成后需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确认项目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和要求。
4.2 项目总结与反馈4.2.1 编制项目总结报告; 4.2.2 分析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与教训; 4.2.3 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五、项目管理的持续改进5.1 项目管理经验的总结与推广5.1.1 将项目管理中的成功经验进行总结; 5.1.2 推广成功经验至其他项目。
5.2 引入新技术和工具5.2.1 寻求新技术的应用; 5.2.2 引入更有效的管理工具。
结语通过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进行系统性探讨,可以有效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确保项目的圆满完成。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三篇)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是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下面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一些要点:1. 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立:应当设立专门的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工程质量的检查,评估和监督。
2. 建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
质量监督部门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不同阶段,制定相应的检查计划,对施工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3. 实施质量验收制度:建设工程竣工后,需要进行质量验收。
验收应当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工程的结构安全、主要技术指标、材料使用等方面进行评估,达到规定要求后才能投入使用。
4. 实施质量追溯机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建立起建设工程质量追溯信息管理系统,对每个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的质量记录进行存档,以备日后的查验和核实。
5. 加强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应当接受专业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技术。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二)是指具体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细则和要求。
以下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1. 监督范围:明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范围,包括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和质量目标。
2. 监督机构和人员:确定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3. 监督计划: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计划,明确监督的时间节点和工作重点,并确保监督工作的全面和及时进行。
4. 监督标准: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标准和要求,包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和相应的检测方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全)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1、总则1.0.1为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使项目管理更加具体、细化、可操作性,制定本细则。
1.0.2本细则适用于新建、扩建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管理,是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的基本前提下和本项目管理的具体情况编制的。
更加具体明确的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行为,企业各层次与人员的职责和相互工作关系,考核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部的基本依据。
1.0.3实施细则应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
1.0.4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除应遵循《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和本细则外,还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项目管理规则2.1项目管理规划分为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2.1.1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写、编制过程中可依据下资料:1、招标文件发包人及招标文件的解释及提供的信息和资料。
2、领导层对招标文件的分析研究结果。
3、工程概况、现场情况等。
4、有关市场信息及同类(或竞争)施工企业的技术状况等。
5、法定代表人的投标决策意见。
2.1.2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应包括下列内容项目概况;实施条件分析、投标活动及签定合同的策略;管理目标;组织结构;质量目标和施工方案;工期目标和施工总进度计划;成本目标,风险预测和安全目标;现场管理和施工平面图;投标和签定施工合同;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等内容。
2.2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必须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经理部在工程开工之前编写完成。
2.2.1编制过程依据资料:项目管理规划大纲;“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施工合同。
2.2.2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工程概况;施工布置;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资源供应计划;施工准备工作计划;施工平面图;风险管理;信息管理;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3、项目经理责任制3.0本部经理层、项目管理层和劳动作业关系描述。
3.0.1本部进行施工项目管理时,应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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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总则 (1)二、工程资料管理工作要求 (1)三、工程资料的移交 (4)四、工程竣工资料编制办法 (5)一、总则(一)工程资料是工程建设活动的真实记录,客观的反映了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等方面的具体情况。
是对竣工进行检查验收和日后的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及改建、扩建的重要依据,为提高工程资料的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及归档及时,特制定该管理办法。
(二)本工程参建的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必须高度重视工程资料管理工作,执行该管理办法,开展和实施工程资料管理工作。
(三)本工程各参建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必须能够证明工程质量,同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有效文件。
(四)本工程各参建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资料必须符合北京市城建档案馆的组卷规定,向业主、接管运营单位移交竣工资料时,必须符合各接收单位的相关规定。
(五)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目标:自工程交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施工单位必须完成竣工资料归档、移交工作;工程竣工资料质量目标:项目齐全、数据真实有效。
各参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资料,必须满足申报市、部、国家级优质工程的要求。
(六)本资料管理办法适用于北京市高速公路工程资料过程管理、竣工过程管理和竣工资料归档移交管理。
二、工程资料管理工作要求(一)项目管理处1、项目管理处是工程竣工资料验收单位,依据《北京市高速公路资料管理实施细则》,负责制定本项目工程资料管理办法,享有解释权。
2、项目管理处负责对各参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程资料进行指导、监督、检查、验收及组织竣工资料移交工作。
3、总监办设置(专职)人员负责开展工程资料管理工作,并制定资料管理计划,执行定周期、定标段、定项目、定重点的监督检查制度,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程资料进行检查;依据阶段部署、月计划、周检查的工作程序对监理、施工单位的工程资料管理工程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考评。
(1)根据项目处的工作要点,将工程按阶段划分,每阶段会同监理单位对工程资料进行一次检查,必要时邀请监督站参加检查;(2)在施工过程中,针对各标段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3)工程技术资料不齐全的验收项目,总监办不能予以验收,项目管理处不予此项工程款的支付;(4)不能按时提交工程竣工资料的施工单位,项目处将暂停竣工结算支付,直至竣工资料提交并符合要求为止。
所辖合同有未按时提交工程竣工资料的总监办也将暂停竣工结算支付,直至所辖合同段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并符合要求为止。
(二)施工单位1、施工单位必须按合同条款、招标文件及业主补充的资料管理办法的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资料管理工作。
编制本单位工程资料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制定一套严谨完整的工作程序。
2、施工单位总工程师是工程资料管理工作总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工程资料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3、建立健全资料工作管理体系,设立专职资料管理人员并参加全过程施工资料管理。
4、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应将工程资料形成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管理措施编入其中,作为指导、管理、检查资料管理工作的依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对于工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如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记录、见证取样计划等,总工程师应认真审核,并填写审核记录(见附表)。
6、针对项目处制定的阶段性计划,结合施工进度的安排,制定相应的重点检查措施及工作计划。
7、按照项目处有关要求,将本施工段的工程项目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附录A的规定进行划分,并上报总监办审批。
并报监督站备案。
8、制定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进场检验及见证取样工作计划及管理措施;制定阶段性工程资料形成的收集、整理、存档的工作计划。
9、施工单位必须保证分项工程验收时,相关技术资料和质量评定资料齐全。
包括:技术交底单、材料合格证明、见证取样记录、隐、预检记录、工序检验、分项评定资料、测量资料、施工试验记录、变更通知等。
(三)监理单位1、总监办对施工单位工程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真实性及有效性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督管理责任、总监办应采取和制定有效措施,使施工单位的工程资料符合国家监督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并保持与工程进度同步。
2、总监办总监理工程师(总工)应全面负责内业资料管理工作,同时需设置专职人员具体实施对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监理办公室的各专业监理人员岗位职责中,必须明确对工程资料的管理负责及具体工作要求;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将所管辖标段内业资料情况汇总到总监办的施工日志中;总监办应将内业资料整体情况写入周汇报文件及监理月报中,上报项目管理处。
3、总监办应组织对监理人员进行工程资料管理工作培训,采取各种方法使监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施工规程、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工程资料管理的制定,提高监理人员内业管理水平。
4、监理人员应重视资料管理工作,必须对经手审核的工程资料的质量负责,对施工技术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
工程资料中不得存在违反施工规范、违反验评标准及违反资料管理规定的问题。
5、总监办应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资料管理工作监督把关并贯穿施工全过程,通过分项工程验收对资料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凡分项工程资料不齐全的,不得予以验收。
检验人员在审核资料时签字必须工整、清晰,不得草书。
6、总监办负责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初审,并填写审核记录(见附表)。
初审合格的资料方可向项目处提请验收。
三、工程资料的移交(一)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施工单位尽快将所欠缺的资料(如竣工验收鉴定书、商砼的出厂合格证及强度报告单、构件、半成品的出厂合格证等)整体齐全。
(二)竣工资料全部整理齐全后,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要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核,并填写审核记录。
(见附表)(三)总监办应对施工单位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核,并填写复审记录(见附表)。
(四)竣工资料经审核、复审无误后,邀请项目处、监督站资料管理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同时要出具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审核记录,没有审核记录的,项目处、监督站拒绝验收。
(五)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内,施工单位应完成全部竣工资料的编制、组卷工作,在总监办、项目处的组织下完成竣工资料移交工作,并办理移交手续。
四、工程竣工资料编制办法工程资料的内容必须真实的反映工程竣工后的实际情况,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各种程序负责者的签章手续必须齐全。
(一)交工单位工程的确定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附录A的规定,同时满足申报视、部、国家优质工程的需要,竣工资料应以交工单位工程为单位进行编制。
1、道路工程包括:主路、匝道、人行步道、涵洞以及与道路有关的附属设施。
如挡土墙、排水沟、护坡等。
注:挡墙、地下连续墙等工程是道路工程的附属工程,如设计单位独立出图时,施工单位应按交工单位工程资料编制要求编制该项工程竣工资料。
2、桥梁工程主路桥、辅路桥、匝道桥、跨线(河)桥等均为独立的单位工程。
3、隧道工程上行隧道、下行隧道为独立的单位工程。
4、排水泵站为独立单位工程5、道路其它附属工程(1)交通标志;(2)照明;(3)绿化上水;(4)其它均为独立的单位工程。
6、铁路箱涵为独立单位工程。
7、路面工程(按主路、匝道、其它地方道路)列为单位工程,桥梁的油面列到主路内。
8、上水、电力、电信、燃气等项工程的竣工资料应按照专业管线单位工程的管理要求进行编制。
(三)工程技术资料编制执行的标准1、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道路、桥梁、隧道、通道、道路附属设施、过路管涵、交通标志、护栏、护网、照明等项均执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铁路箱涵顶进工程执行《铁路桥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排水管线工程、排水泵站采用《北京市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与评定标准》【DBJ01-13-95、DBJ01-24-95】。
其他专业管线如上水、电信、电力、燃气等采用相应专业部门要求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技术资料所使用的表格(1)本编制办法规定工程资料使用的表格为建设质量监督办法(2004年3月)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71-2003】规定的表格,应严格按照该规程中的要求进行填写;(四)关于工程名称的确定为了保证竣工资料的工程名称能够统一,依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1.京包高速公路(六环路-德胜口段)道路工程本标段道路工程的具体名称(起讫桩号)2.京包高速公路(六环路-德胜口段)桥梁工程本标段桥梁工程的具体名称(起讫桩号)3、京包高速公路(六环路-德胜口段)隧道工程本标段隧道工程的具体名称(起讫桩号)4、京包高速公路(六环路-德胜口段)交通工程本标段交通工程的具体名称(起讫桩号)5、京包高速公路(六环路-德胜口段)绿化、景观工程本标段绿化、景观工程的具体名称(起讫桩号)(五)对施工技术资料中原件、复写件、复印件的要求1、施工技术资料具有法律凭证作用,必须使用原件,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原件的,应在复印件和抄件上盖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2、工程资料的签字必须使用档案规定用笔,工程资料应采用打印的形式并手工签字。
3、工程档案应为原件,采用耐久性强、韧力大的纸张。
它的编制和填写必须适应档案微缩管理和计算机输入的要求。
4、复印件要求文字、数字清楚、印章清洗,有效文件在页面的位置要恰当,页面干净、整齐。
(六)文字材料的材质与规格1、文件材料幅面与材质幅面尺寸要求用A4(297×210毫米),采用宜延年保存的纸质。
个别文字材料因保管不当,造成页面脏污、字迹及印章模糊不清的,施工单位必须找有关部门重新补办。
2、图纸幅面与材质(1)竣工图为蓝图(如设计图为白图,竣工图可用白图),不能用复印图纸。
施工单位应留有1份原图保存好作为竣工图用。
(2)图纸要求采用国家标准图幅,因工程专业的特殊性而不适合采用国家标准的,可按要求用非标准图幅。
(七)绘图与书写对文字的要求所有文字及表格资料一律要求打印,手工签字,如隐检单现场验收后,验收的内容、意见要求打印,然后再请有关部门签字。
竣工图的字体要求采用仿宋体,字迹要工整、清晰、并用黑色墨水。
文字资料如竣工总结、施工组织设计等一律打印。
图纸幅面规格(尺寸单位:毫米)竣工图是工程竣工档案最重要的部分,是工程建设完成后主要的凭证性材料,是工程结构的真实写照,是工程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是工程维修、管理、改建、扩建的依据。
因此,绘制人员要认真对待。
1、竣工图按单位工程进行整理,以全册施工图为基础。
2、竣工图要求图面整洁,色度反差明显,线条规范、均匀,符号清楚、字迹工整,要真实、完整、符合实际。
凡是改变原设计的平面图、纵段图、横断图、结构图、要求同步位、同数值进行修改,必要时加以文字说明。
3、竣工图中,根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改动的内容,最后绘制成竣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