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历史发展和主要特点
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发展演变及其主要特征

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发展演变及其主要特征中国法律思想的历史发展中国法律思想从其开始产生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曾经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和这3种社会中由于部分质变所形成的各个不同发展阶段。
它的发展约可分为4个时期:夏、商、西周时期中国奴隶社会的形成和发展时期,当时作为统治者的奴隶主贵族,在意识形态领域中,主要是利用“受命于天”的神权法的思想和以“亲亲”、“尊尊”为指导原则的宗法思想来进行统治。
当时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思想,也受这二者的支配。
在这个时期中,最为突出的代表人物是西周初期的政治家周公。
他吸取商末统治者残酷压榨人民因而被推翻的教训,比较重视民心的向背,要求西周贵族以殷为鉴,主张“明德慎罚”,德刑并用,反对“罪人以族”,要求在判罪量刑时必须区别过失(“眚”)和故意(“非眚”)、偶犯(“非终”)和累犯(“惟终”),以缩小打击面。
这在当时整个世界的刑法史上,是难能可贵的。
他又修正了殷商的神权法思想,提出了“以德配天”的君权神授说,由纯重人权走向兼重人事,为法律思想初步摆脱神权的羁绊提供了有利条件。
他还“制礼作乐”,以“亲亲”、“尊尊”原则为指导,健全了西周的礼制,为巩固西周王朝的统治打下了基础。
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由奴隶社会过渡到封建社会的变革时期,也是中国古代政治、学术思想最活跃的时期,出现了“百家争鸣”的繁荣局面。
这时的法律思想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并深入到法理学的领域,不少思想家对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与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的关系等基本问题都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合理因素的新见解,大大丰富了中国乃至整个世界的古代法学。
秦、汉到鸦片战争时期从公元前221年秦王朝的建立到1840年鸦片战争,是中国封建社会由缓慢发展到逐步衰落的时期。
统一全中国的秦王朝是在法家思想指导下建立的。
由于法家主张“法治”,一贯重视法制建设,所以到秦始皇时,各个方面“皆有法式”,为建立和巩固统一的多民族的封建中央集权制国家作出了贡献。
浅析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

浅析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摘要:封建社会的正统法律思想的出现,除了有它特定的时代背景,即为了适应巩固和发展封建大一统的需要之外,还有广泛的历史渊源。
从理论方面来说,这种渊源,可以上溯到商、周以至更早的年代。
到西汉以后以新儒学为指导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开始发展。
而后,两晋的《泰始律》促进封建法律思想进一步成熟,隋朝的《开皇律》、唐朝的《唐律疏议》《六唐典》实现了对社会的全面调整,实现了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完全成熟。
但是在此之后,宋元明清各朝的法律与对于正统法律思想的继承与发展逐步陷入僵化。
至此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也走向衰亡。
关键词: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发展;影响1 重大发展历程概述(一)在秦汉时期的发展秦汉为君主集权制统一国家形成之时,法律制度也在草创、巩固时期。
古代正统法律思想亦处于探索、形成阶段。
秦王朝依法治国,诸事“皆有法式”。
但秦朝仅存在了16年便夭折了。
秦王朝的灭亡,给步其后而建的汉朝统治者以深刻的印象。
汉初,统治者采用了杂糅以儒家为本,兼采众家之长的古代正统法律思想。
(二)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发展中国古代的律学,是指出于王权政治的需要,在统治者以自己的意志而设定的法律框架内,用儒家经文注释国家制定的法律条文,阐明法典的精神实质与立法原意,维护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统一适用的法律注释学。
律学是汉代经学的一个分支,形成于汉代,在晋代得到发展,《唐律疏议》是其代表性法律成果。
晋代的杜预、张斐、刘颂是魏晋律学乃至我国古代律学的代表。
在法律思想方面、立法、执法、司法审判等法律实践方面与对法律的研究方面,提出了系统的主张,也取得了重要成就,推进了法律的科学化。
律学的形成和发展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注释学,它继承并丰富了封建正统法律思想。
(三)在隋唐时期的发展唐初以隋为鉴,统治者确立了“安人宁国”的总方针,随着政治制度的完备、经济的高度发展,形成了“贞观之治”的盛世局面。
重视立法,并在立法上采取礼刑结合,相互为用,德礼为本,刑法为用,慎刑恤狱,务求其实等为立法原则,并且在立法上注重维护等级特权,用法律的强制力来保障这种不平等的社会制度。
中国法律思想史讲义(全)

中国法律思想史讲义徐海涛授课计划导论第一章夏、商、西周时期的法律思想——奴隶社会的法律思想第一节神权法思想的产生、发展与演变第二节维护宗法等级的礼治与“明德慎罚”思想第二章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思想——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时期的法律思想第一节春秋时期革新家的法律思想(管仲、子产、邓析)第二节儒家的法律思想(孔子、孟子、荀子)第三节墨家的法律思想(墨子)第四节道家的法律思想(《老子》、《庄子》)第五节法家的法律思想(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管子》、韩非)第三章秦汉以后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封建社会的法律思想第一节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确立和酝酿一、秦王朝的迅速灭亡与法家思想的破产二、从黄老到以儒为主的儒法合流、礼法统一第二节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形成过程、内容和基本特点)第三节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局部深化(基本理论、刑事制度、婚姻家庭方面)自学辩论:“春秋决狱”利大于弊VS“春秋决狱”弊大于利第四节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哲理化理学的兴起、一代理学宗师朱熹以“存天理,灭人欲”为核心的法律思想第五节明清之际启蒙思想家的法律思想了解早期启蒙思想家的共同特点、重点讲述以黄宗羲为主的启蒙思想第四章中国近代的法律思想——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法律思想第一节近代地主阶级改革派的法律思想(龚自珍、魏源)第二节太平天国领导人的法律思想(洪秀全、洪仁玕)第三节洋务派与早期改良派的法律思想(王韬、薛福成、郑观应)第四节资产阶级改良派的法律思想(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第五节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法律思想(孙中山、章太炎)第六节清末修律中的礼法之争及沈家本的法律思想学习教材:《中国法律思想史新编》张国华著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8年3月第1版参考教材:1.《中国法律思想史》武树臣著法律出版社2004年7月第1版2.《中国法律思想史》杨鹤皋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年1月第1版阅读书目与网络资源:1.《中国法律传统的基本精神》范忠信著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1年1月第1版2.《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瞿同祖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3.《情理法与中国人》范忠信等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4.《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武树臣,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5.《中国法律传统与近代转型》张晋藩,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6.《瞿同祖法学论著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7.法律思想网 /8.法史网 /9.中国法律文化网 /中国法律史学会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承办/default1.asp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10、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网络课堂http://202.207.96.9/open/fzs/ZJFD/b1.htm第三部分讲稿正文导论一、中国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对象中国自古以来各种法律观点、学说和理论的内容、本质、作用、特点及其产生、发展、演变和相互斗争、相互吸收、相互影响的过程与规律,以及它们与当时的立法、司法活动的关系。
《中国法律思想史》平时作业一

《中国法律思想史》平时作业(一)(序言第一章)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16分)1.宗法2.周礼3.“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4.“明德慎罚”二、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夏、商、西周时期的主要法律思想是奴隶制贵族的神权法思想和以宗法为核心的()思想。
A、德治B、礼治2.西周礼治的基本原则是()。
A、亲亲、尊尊B、长长,男女有别3.西周礼治的基本特征是()。
A、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B、父慈、子孝、兄友、弟恭4.神权法思想在()达到顶峰。
A、西周B、商朝5.神权法思想的主要表现为()。
A、天命B、天罚6.中国古代法律观念的源泉是()。
A、祭B、戎7.中国早期法律观念中具有一些共识的概念,如权即法、兵刑不分,还有()。
A、法律即刑罚B、礼法不分8.秦汉时,以()法律思想为主,同时吸收战国时期其他各家法律思想为一体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应运而生。
A、法家B、儒家9.中国早期法律观的单一性特征指的是()。
A、法律义务性B、以刑为主10.()和礼治,这些涉及治国方略的重大问题是各家围绕法律问题争论的核心。
A、人治B、法治三、填空题(每题2分,共40分)1.一个社会的法律思想是由统治者、思想家、法律家及民众的法律思想等四个方面而构成的统一整体,其中统治者及被统治者认可、支持的思想家的法律思想占统治地位,是所谓()。
2.()思想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形成于夏代,极盛于殷商,动摇于西周。
3.秦汉时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应运而生,其基本特征是强调()、()。
4.春秋战国时期,尽管各家各派对具体法律问题的看法千差万别,但在维护()上则是惊人的一致。
5.祭祀活动产生神权、宗法观念,发展成();祭祀礼仪产生“礼”的观念,形成礼制,影响到战国时期的儒家的“()”理论。
6.战争导出“刑”观念,产生军法、刑法、刑罚,对战国时期的法家的“()”理论产生直接的影响。
7.夏朝的立法指导思想是()的神权法思想。
8.《礼记·曲礼》“敬鬼神,()”一语道破了神权法思想的实质。
中国法律思想史模拟考试试题答案

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春秋时期,突破“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批判“刑不可知”,并提倡任用贤能的人是()。
a鲍叔牙b管仲c子产d邓析2、最早将“法律”二字连用的是()。
a道家b墨家c儒家d法家3、中国历史上最早将礼与法结合起来,以“法治”充实“礼治”的思想家是()。
a孔子b孟子c荀子d老子4、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提出平民与贵族平等适用刑罚的第一人是? ()。
a商鞅b王安石c洪仁轩d康有为5、董仲舒在先秦儒家“五伦”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一套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论。
a罢黜百家,独尊儒术b“亲亲”、“尊尊”c三纲五常d“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6、首创“九卿议刑”制度,要求慎狱恤刑的是()。
a秦始皇b刘邦c李世民d杨坚7、朱熹法律思想的核心是()。
a“存天理,灭人欲”b“大德而小刑”c“以严为本,而以宽济”d“以公理而灭私情”8、龚自珍提出()观点,作为“更法改图”的根据。
a历史发展b三不足c事无不变d趋时更新9、《大清律例》集中体现了纲常名教,而例数《大清律例》十大“仁政“的是()。
a张之洞b李鸿章c曾国藩d左宗棠10、清末礼法之争的导火线是修订()。
a《大清律例》b《暂行新刑律》c《大清新刑律草案》d《大清现行刑律》二、多项选择(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四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号码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
每小题2分,共20分)1、孔子“仁”论的实质内容是()。
a 以“爱人”为中心b 以孝悌为根本c 以“克己”、“忠恕”为手段d 以恢复和完善礼治为目的2、56、法家认为法具有以下性质()。
a 强制性和制裁力b 客观性和公平性c 等级性d 合情性和适时性3、荀况认为礼法起源的前提是()。
a 天人合一b 阶级分划c 明分使群d 化性起伪4、慎到重势思想表现在()。
a 君主立法,“民一于法”b“权重位尊”才能“令行禁止”c“大君任法而弗躬”d“权重位尊”的君主“不得背法而专制”5、儒家和法家的法令思想区别在()。
第八章秦汉时期法律思想的发展与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

第八章秦汉时期法律思想的发展与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第一节秦朝“事皆决于法”的“法治”思想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几个朝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由初期逐步发展到成熟的阶段。
秦的统一,是在法家“法治”思想指导下,凭借武力而获得成功的。
统一后,秦朝统治者继续迷信暴力,专任刑罚,把法家的重刑主义推向极端。
西汉王朝在政治法律思想方面采取了黄老“无为”学说作为治国的指导思想,获得了暂时的成功。
到西汉中期,董仲舒的新儒学应运而生,以新儒学为基本内容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开始形成。
三国时代,一些政治家、思想家主张以严法重刑治国,但并不排斥儒家的德礼思想。
魏晋时代玄学控制了整个思想领域。
隋唐间,礼法融合、以礼率律的形式在立法中固定下来。
《唐律》的诞生,标志着礼治的法律化已告成功,为封建统治者提供了一部安邦的法典,因而成为宋、元、明、清历代法典的蓝本。
一、秦朝统治者推行“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有:秦开创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的新局面。
同时秦朝统治者又建立了以皇帝为中心的封建官僚制度。
法家思想实际上是秦王朝占统治地位的思想。
秦始皇在推崇法家学说的同时,也利用五行家的“五德终始”说,并以它作为其“事统上法”的一种理论根据。
此外,根据“事统上法”和“法令由一统”的原则,秦朝统治者在秦国原有法律的基础上,加以修订、补充,制定了统一的法律,颁布全国。
秦律除法律条文外,还包括秦始皇执政期间颁布的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诏令。
秦朝统治者“事统上法”、“法令由一统”的思想及根据这一思想而制定的法律,对巩固全国的统一,加强秦王朝中央集权,曾起了重要作用。
二、“事皆决于法”的“法治”思想秦朝统治者制定了各种法规,在政治等方面确实做到了“皆有法式”,体现了“事皆决于法”的“法治”思想。
在秦朝统治者的“法治”主张中,特别强调维护极端君主专制,皇帝要“独制于天下”,实行独裁。
三、严刑峻法,“深督轻罪”秦朝统治者崇尚严刑峻法之类的暴力,秦律把这种轻罪重刑的主张具体化了,同时秦朝统治者对人民还滥施刑罚,乱杀无辜。
中国法律思想史作业答案

中国法律思想史作业中国法律思想史作业1(完成第一编学习内容后进行)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1、夏、商、西周的神权法思想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大体可以概括为:形成于_______代,极盛于______,动摇于______。
2、夏、商奴隶主的神权法思想,其主要特征是“________”和“_________”思想。
3、礼治的基本特征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西周的礼治是建立在“普田之下,__________,率土之滨,_________”的土地________制基础上的。
二、单项选择题(每空3分,共15分)1、商代,商王专设了“卜”、“巫”、“祝”,其主要任务是()。
A、占卜B、写史C、执法D、从事音乐工作2、西周时期,神权法思想发生了一次重大变化,周公提出了()。
A、代天行罚B、以德配天C、亲亲、尊尊D、世卿世禄3、()是宗法等级制的一项核心内容。
A、宗法制B、分封制C、嫡长继承制D、君主制4、“礼治”的基本原则是()。
A、亲亲、尊尊B、刑不上大夫C、礼不下庶人D、世卿世禄制5、周公的“明德慎罚”论是儒家“()”思想的渊源。
A、轻徭薄赋B、德主刑辅C、世卿世禄D、轻罪重刑三、名词解释题(每题6分,共24分)1、周礼:即在周公主持下,对以往的宗法传统习惯进行补充、整理,制定出一套以维护宗法等级制度为中心的行为规范以及相应的典章制度、礼节仪式。
2、“亲亲”、“尊尊”:“亲亲”指必须亲爱自己的亲属特别是以父权为中心的尊亲属(长辈);必须做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
“尊尊”指要求奴隶和平民服从奴隶主贵族,不得违抗;下级贵族也要服从上级贵族,所有贵族服从周天子,不得犯上,不得簪越。
3、“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是西周时期礼治的基本特点之一,。
所谓“礼不下庶人”,是指礼主要是用来调整奴隶主阶级内部关系的,各级贵族按礼规定所享受的各种特权,奴隶和平民一律不得享受。
《中国法律思想史形成性考核答案(2019秋)》

中国法律思想史作业1一、单项选择题1.天命、天罚的神权法思想最早出现于(B)A.西周B.夏C.东周D.商2.先秦提出“明分使群”的国家与法律起源论的思想家是(A)A.荀子B.孟子C.管子D.孔子3.先秦诸家流派中,提出“官无常贵,民无终贱”的是(B)A.农家B.墨家C.兵家D.法家4.最早提出“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先秦思想家是(C)A.秦始皇B.李斯C.韩非D.商鞅5.被秦始皇利用的“五德终始”说出自(D)A.儒家B.道家C.法家D.阴阳家6.“皇天无新,惟德是辅”所反映的法律思是(C )A.天命无常B.致天之罚C.以德配天D.天下大同7.西周宗法等级制的核心是(C)A.嫡长继承制B.世卿世禄制C.分封制D.君权神授制8.春秋时期,(B )提出“宽猛相济”的主张。
A.管仲B.子产C.邓析9.商鞅认为必须确立法令至高无上的地位,做到(B )A.“治不听君,民不从官”B.“皆有法式”C.“一同天下之义”D.“不务德而务法”10.我国最早的自然主义法律观念产生于下列哪位思想家(C)A.周公B.周文王C.老子D.孔子二、多项选择题1.道家提倡实行愚民政策,消除人们对物质和精神生活的追求,主张( ABC )。
A.“绝仁弃义” B.“绝圣弃智” C.“绝巧弃利”D.“立公弃私” E.“弃礼废道”2.秦朝“法治”思想的内容有( BCD )。
A.礼B.法C.术D.势E.义3.西周宗法等级制度包括(BCD )A.礼制B.分封制C.世卿世禄制D.嫡长继承制三、名词解释题1.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是西周时期礼治的基本特点之一,。
所谓“礼不下庶人”,是指礼主要是用来调整奴隶主阶级内部关系的,各级贵族按礼规定所享受的各种特权,奴隶和平民一律不得享受。
“刑不上大夫”是说刑罚的锋芒指向劳动人民,而不是指向奴隶主贵族,而是指向广大平民。
2.“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3.不法先王,不是礼义这是邓析思想的主要倾向,也是他主张改革、反对周礼的理论基础和思想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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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历史发展和主要特点——历史发展的产物李阳升(09级法学五班,0901********)摘要:从前期儒家思想经历过的种种考验到汉武帝时期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形成,无不表明着儒家思想成为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是历史发展的产物,也是历史的需要。
董仲舒的儒家思想之所以能形成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并得以巩固、发展传承,以及产生对整个封建社会阶段发展的影响,主要原因是依赖于其自身的主要特点。
关键字:封建正统法律思想;董仲舒;儒家思想;历史发展的产物;历史发展;主要特点前言:作为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儒家思想,从春秋末年由孔子建立,直到由董仲舒确立其作为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这其中的过程几近历经艰辛。
孔子周游列国,宣传儒家思想,然而这种以“仁”为核心内容的民本思想,却屡屡未能为各诸侯国所吸纳,最终只能抱憾而逝。
孟子,作为儒家重要的代表人物之一,为儒家思想的传播倾注一生,可是其以“仁政”的“民贵君轻”的法律思想依然无法在战国中期取得其成功的地位。
作为第一个“引礼入法”,系统提出“礼治”理论的荀子,因为历史的局限性,也无法促使儒家思想确立为战国末期的正统法律思想,但其以“法治”充实“礼治”的思想对后来董仲舒确立儒家思想为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然而历经曲折的儒家学派思想的发展,最终为何能在汉武帝时期得以形成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其历史发展又是个如何的过程?这种历史的产物的主要特点在于何处?一、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历史发展谈到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前,我们应该想到帮助秦王朝一统六国的丰功伟业的法家思想,为什么会衰落?并最终被儒家学派的思想所替代,这是否表示法家思想无一丝用处呢?其实事实并不其然,儒家思想成为封建正统法律思想是建立在随着秦王朝衰落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也可以说,正因为法家思想在秦王朝后期突显出的局限性造就了儒家思想在汉武帝时期的器重。
法家的先驱人物管仲提出“以法治国”的法律观点,这种法律思想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君主掌握最高的立法权和执法权;二是法令一旦制定颁布,人人都必须服从。
其中君权至上是最重要的原则。
这种法律思想与董仲舒的“君权神授”的君本思想有着一定的联系性。
法家思想的另一位代表人物,韩非子,推行“以法为本”的法律思想,在秦王朝的法制思想中产生着重要的作用,其虽未被秦始皇重用,但其思想却影响着秦王朝法律的发展。
尽管法家思想在整个秦王朝的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因为其推行的思想极其重视残酷的刑罚,这种残酷的法律思想突显出来的局限性,随着秦王朝的衰落,以及被压迫的百姓揭竿而起的起义,法家思想的法律主导地位逐渐失去。
秦王朝的暴兴暴亡,引起了汉初人士对秦朝法制指导思想的反思。
贾谊对秦王推行法家的重刑主义,提出了猛烈的抨击。
法家的法律思想在受到汉初思想家的批评之后,其主导地位不仅失去了国家政权的支持,而且失去了主流思想家的支持。
但法家的法律思想逐步与儒家的法律思想结合,并以儒家法律思想占主导地位的方式继续发生其影响力。
法家法律思想统治地位也随着秦王朝政权的丧失而丧失,这无不体现着一种法律思想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当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这种代表着一种阶级利益的法律思想无法适应社会的发展时,其就会走向衰落,一种法律思想,一种制度的衰落,就意味着另一种法律思想、制度的兴起,而这种思想正是因为法家思想的衰落而重新兴起的儒家思想,并随之作为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继承发展。
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历史发展有四个阶段:一、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
汉帝时期,汉武帝即位后举贤良方正,招天下贤才。
董仲舒因为上奏《天人三策》给汉武帝,得到汉武帝的赏识。
《天人三策》主要阐述董仲舒关于“天人感应”、“君权神授”、“天谴论”及“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
其中“天人感应”和“君权神授”的思想,更是得到汉武帝的青睐。
以“三纲”为核心的董仲舒儒家思想,结合法家,道家、阴阳五行家等各种有利于维护封建统治的思想体系,这种新的儒家思想适应了统治者的需要,取得了正统思想的地位。
二、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巩固。
董仲舒对“三纲”的论述,为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奠定了理论基础。
在确立了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后,他又张引经决狱,其中的《公羊董仲舒治狱》,亦称“《春秋》决狱”:“《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
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论其轻”,以儒家之经典,特别是《春秋》的精神和事例作为审判的依据。
他在《春秋繁露》中,董仲舒进一步发挥了他天人合一、君权神授的思想,强调皇帝是天之骄子,奉天之命令统治天下,这种代表封建统治阶级的神权思想,得到了封建统治者的极其赞赏。
直到唐朝《唐律疏议》的出现,标志着封建正统法律思想法律化达到顶峰。
韩愈是继董仲舒之后,维护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一个重要人物。
在法律思想上,他坚持“德礼为先而辅以政刑”,这与秦朝时期主张法治,反对礼治、德治和人治的法家思想形成鲜明的对比。
这种继承发展的思想加强了儒家思想在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地位的巩固。
三、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传承。
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发展到唐朝达到了顶峰,《唐律疏议》更是其成熟的标志,中国封建社会的儒学家们不断地继承发展,每一种新的儒家思想的释义都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无不代表着一个个阶级的利益。
南宋理学大师朱熹以儒家学说为基础,并结合佛教、道教学说,对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核心内容进行了阐发,其主要的内容有:“1、维护三纲五常,重视德治人治;2、主张执法从严,反对滥用轻刑”。
继承了董仲舒的“三纲”思想和韩愈的“德礼为先而辅以政刑”的法律思想。
直到晚清时期的政治家曾国藩、张之洞,都坚持“三纲”为核心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可见这种代表着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的法律思想,在每一个封建社会的角落都发挥着其统治地位的作用,作为封建社会的产物,在封建社会的历史发展中代表着封建法律的核心思想。
四、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影响。
以“三纲”为核心内容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几乎在封建社会中的每个人心中都形成了根深蒂固的思想。
即使在清末的历史背景下,清政府仍坚持以“三纲”作为立法的指导思想。
受西方法律思想影响较大的改革派,也从国情、民俗或情理等角度,力求寻找封建正统法律思想中的积极因素。
汉朝时期以“孝”为主的思想,正是封建正统法律思想中“三纲”的内容的表现形式之一,直到21世纪的今日仍然被每一个中国人继承着,其影响可以说是深远而持久的。
作为历史发展的产物,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在历史的长河中穿梭,给每一个封建王朝留下了一页页光辉的历史,如汉朝的“文景之治”,唐朝的“贞观之治”和“开元盛世”,这些都是作为每一个中国人值得骄傲的光辉岁月。
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得以形成、巩固、继承,并最终对中国源远流长的封建历史长河留下深刻的影响,全有赖于其自身的主要特点。
二、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主要特点一、以“三纲”为核心。
“三纲”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三纲”皆取于阴阳之道。
具体地说,君、父、夫体现了天的“阳”面,臣、子、妻体现了天的“阴”面;阳永远处于主宰、尊贵的地位,阴永远处于服从、卑贱的地位。
董仲舒以此确立了君权、父权、夫权的统治地位,把封建等级制度、政治秩序神圣化为宇宙的根本法则。
统治中国社会几千年的“三纲五常”的政治伦理学说,经董仲舒而构成了完备的体系。
二、主张德主刑辅。
董仲舒结合阴阳五行说,“阳主生,阴主杀;阳主德,阴主刑……”,并在论述德刑关系时,提出“重德轻刑”等,是德主刑辅理论成熟的标志。
德主刑辅使道德原则具有了优先于一般法律原则的地位。
其主张的“天谴论”思想,正是提示了君主应“重德轻刑”,告诫君主:如果滥用职权,侵害百姓,便会受到天的谴责,小者降灾,如旱灾、水灾之类,以示警告……经过灾异的警告仍不悔改,大难便要临头了。
以这种灾异说,来警诫、谏说君主。
董仲舒利用阴阳关系把德刑关系说成是一种天经地义,从而使德主刑辅的主张成为一种神圣的法律原则,与君权至上的原则一同,成为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基本原则,对中国传统法律思想与法制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维护等级特权随着“八议”制度、官当制度的确立和发展,维护等级特权的法律思想逐步达到了法律化、制度化的目标,成为汉唐至明清时期立法和执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八议”即“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对于这些权贵人物来说,就是一种特权。
其来源于周代的“八辟”,这种特权代表着封建贵族阶级的利益,可见这和孔子、孟子的儒家思想的影响有关,其都是体现着贵族利益的思想。
这种维护等级特权的思想形成了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特点之一,体现了历史发展的需要。
四、坚持秋冬行刑。
根据“天人感应”理论,规定春夏不执行死刑。
除谋反大逆“决不待时”以外,一般死刑犯须在秋天霜降以后,冬天以前执行。
因为这时“天地始肃”,杀气已至,便可以“申严百刑”,以示所谓“顺天行诛”。
秋冬行刑制度,对后世有着深远的影响,唐律规定“立春后不决死刑”。
明清律中的“朝审”“秋审”制度亦可渊源于此。
秋冬行刑说既能为神化皇权服务,又能与儒家的德治思想、民本思想相结合,所以,秋冬行刑的思想一直沿袭到清代,并形成了复杂而严密的秋审制度。
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主要特点促使儒家思想作为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地位得以巩固发展,并达到中国封建法律思想的巅峰。
这种法律思想不仅在封建社会发挥着其重要的作用,对于现代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德主刑辅”的特点对当代“以德治国”的影响“德治”思想,是中国古代儒家政治思想和伦理思想的一项重要内容。
从汉代开始,由于儒家思想在意识形态中占有“独尊”的地位,因而“德治”思想在中国古代的治国理念中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在当代,虽然说“以德治国”的方针未能称得上法律的领域,更多只能作为一种政府行政决策上的方法。
但作为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德治”思想,对当代的影响还是存在的。
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1 月10日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明确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制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
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
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
二者范畴不同。
但其地位和功能都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应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
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
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功能都是非常重要的,“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