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监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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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电力工程监理质量管理,提高电力工程施工质量,确保电力工程安全和可靠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1. 电力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委员会(1)电力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是电力工程监理质量管理的决策机构,由监理单位领导和技术骨干组成,负责制定电力工程监理质量管理政策、计划和指导监理质量管理工作。

(2)负责人是监理单位总工程师。

2.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监理单位质量管理部门是电力工程监理质量管理的执业机构,由监理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实施电力工程监理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章质量管理制度1. 质量管理体系(1)建立电力工程监理质量管理体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2)监理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2. 质量管理规程(1)建立电力工程监理质量管理规程,明确工作程序、作业要求、检查方法和记录形式。

(2)按规程要求,制定质量检查计划,开展定期和不定期质量检查。

3. 质量管理控制(1)制定工程质量控制计划,明确工程质量控制责任人和控制节点。

(2)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措施,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第四章质量管理流程1. 质量管理计划(1)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质量目标,制定质量管理工作计划。

(2)质量管理计划应包括质量检查计划、质量监督计划和质量事故处理计划。

2. 质量控制流程(1)根据工程进度和技术要求,制定质量控制流程和控制点。

(2)质量控制流程应包括验收、检测、监督和测试等环节,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3. 质量管理记录(1)监理单位应及时记录各项质量管理活动和结果,建立质量管理档案。

(2)质量管理记录应包括质量检查记录、质量监督记录、质量控制记录和质量事故处理记录等。

第五章质量管理监督1. 质量检查(1)按照质量管理计划的要求,进行工程质量检查。

(2)检查内容包括材料质量、工艺质量、规范执行和工程施工质量等。

电力_监理_安全管理制度

电力_监理_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加强电力工程监理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工程监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工程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在进行电力工程监理活动时的安全管理。

二、安全责任1.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2. 监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监理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3. 监理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本制度。

三、安全教育培训1. 监理单位应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 新入职的监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对监理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四、现场安全管理1. 监理人员应全面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 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 监理人员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

五、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后,监理人员应立即向监理单位负责人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监理单位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3. 对因监理人员失职导致安全事故的,依法予以追究。

六、安全考核1. 监理单位应定期对监理人员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监理人员奖惩、晋升的依据。

2.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监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监理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监理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其他1. 监理单位应将本制度纳入监理合同,作为监理工作的依据。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监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电力工程监理岗位制度范本

电力工程监理岗位制度范本

电力工程监理岗位制度范本一、岗位概述电力工程监理岗位是指在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的专业岗位。

电力工程监理岗位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监理规范,忠诚履行监理职责,确保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岗位职责1. 审核受监工程参与各方主体的资质及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

2. 编写受监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专业监理工作,指导监理员的工作。

3. 负责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本专业有关的施工计划,并向总监提交审查意见。

4. 负责工程进场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抽检、试验与使用审批,确保工程材料和设备的质量。

5. 负责现场配套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秩序和施工质量。

6. 审核项目工程量,配合预算员完成验工计价工作。

7. 负责审核与本专业有关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确保工程验收的顺利进行。

8. 在工程现场进行现场巡视、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做好有关监理记录。

9. 检查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主要设备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10. 按设计图及标准,对承包单位的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对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11. 复核施工现场的工程量数据,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

12. 对施工现场进行旁站、巡查、现场检查,记录现场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控制情况。

13. 按时编写监理日志,及时记录施工现场的情况和问题。

14. 对工程现场的人员投入,现场问题进行有效管理,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三、岗位素质要求1. 学历要求:电力工程、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 专业要求:具备电力工程、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监理规范。

3. 工作经验:具有一定年限的电力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熟悉电力工程建设过程和施工管理。

4. 沟通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等各方进行沟通。

电力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

电力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

电力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监理工作制度,明确监理工作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监理工作流程,提高监理工作质量,保障项目顺利进行。

第二条本监理工作制度适用于公司电力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所有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监理工作由监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监理部门依据本制度的规定,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共同完成监理工作任务。

第二章监理组织第四条公司设立监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和组织监理工作。

监理部门下设监理小组,每个监理小组包括主监理工程师、副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等人员。

第五条监理部门主管是公司领导指定的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部门的全面工作。

监理部门主管必须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监理经验。

第六条监理部门主管直接下属包括主监理工程师和副监理工程师,分别负责项目监理工作的实施和监理人员的管理。

第七条监理小组由主监理工程师领导,副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协助,共同负责项目的现场监理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监理小组成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监理经验,能够独立完成项目监理工作。

第九条监理部门应按照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分配监理资源,保证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监理职责第十条监理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对电力工程项目进行全程监理,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监理部门负责审查项目相关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施工方案、设备清单等,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二条监理部门应定期对项目的进度进行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计划进行施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第十三条监理部门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抽检,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监理部门应及时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相应改进建议,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五条监理部门负责审查项目竣工验收文件,对工程的质量进行评估,提出验收意见。

第四章监理流程第十六条项目监理工作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监理规程》的要求开展,监理流程包括项目立项、设计审查、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

电力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电力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电力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电力工程施工监理活动,包括电力输配电工程、变电站工程、电力设备安装工程等。

第三条电力工程施工监理应当遵循“科学施工、安全施工、质量施工、文明施工”的原则,切实履行监理责任。

第四条电力工程施工监理应当依法、合规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标准。

第五条电力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加强与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促进工程顺利实施。

第六条电力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加强学习和提高专业水平,不断提升职业素养和监理能力。

第七条电力工程监理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施工安全风险,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第八条电力工程监理应当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现场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九条电力工程监理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施工过程的监理和检查,及时纠正不合规行为。

第十条电力工程监理应当认真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将监理记录归档保存。

第二章电力工程施工监理组织第十一条电力工程施工监理组织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和证书。

第十二条电力工程施工监理组织应当具备相应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保证施工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电力工程施工监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第十四条电力工程施工监理组织应当定期开展员工技能培训,提高员工专业水平和素质。

第十五条电力工程施工监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保障施工质量。

第十六条电力工程施工监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七条电力工程施工监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便于监理工作的信息共享和查询。

第十八条电力工程施工监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提前预防和化解施工风险。

第三章电力工程施工监理工作流程第十九条电力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在施工前进行全面的工程技术审查,确保施工方案合理可行。

第二十条电力工程施工监理应当依据合同要求和相关规范,及时编制施工监理计划和方案。

电力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监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电力工程的监理管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电力工程建设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承揽的电力工程项目,涉及工程监理的所有范围和环节。

三、监理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确保工程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监理单位的基本职责一、监理单位应依据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设计、质量、安全、进度、经济等方面进行全程监理,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工程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二、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和质量控制计划,组织监理人员进行现场巡查、监理检查和交底,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中的问题。

三、监理单位应对工程实施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四、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提供监理报告、验收意见、问题整改建议等信息,为工程施工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五、监理单位应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并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审核备案。

第三章监理人员的基本要求一、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工程监理相关工作经验。

二、监理人员应熟悉监理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准确把握监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三、监理人员应遵守监理纪律,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不得与施工单位、实施单位等相关单位有不正当利益关系。

四、监理人员应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能够有效组织施工协调会议和现场交底。

五、监理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应变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能够快速应对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

第四章监理工作的实施流程一、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制定监理工作计划和进度计划,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报送。

二、监理单位应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和施工协调会议,对工程施工进展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

三、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工法、质量管理制度等进行审核评估,确保施工单位符合相关规定。

电力工程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监理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工程监理工作,确保电力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保障电力工程安全运行,提高电力工程监理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电力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发电厂、变电站、输变电线路、配电线路等电力工程项目的监理。

第三条电力工程监理是电力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其主要任务是对电力工程施工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确保施工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

第四条电力工程监理工作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坚持科学管理、勤奋敬业、实事求是、守纪律、改进创新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电力工程监理工作由监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监理资质和专业能力。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监理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电力工程监理工作,监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组织编制监理计划和方案;(二)组织监理人员招聘和培训;(三)组织和指导监理现场工作;(四)负责编制监理报告和监理意见;(五)负责监理合同的履行和管理。

第七条监理人员应当熟悉电力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施工技术,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和工作经验。

第八条监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监理单位的管理制度和规定,执行监理部门的决定,保守业务秘密,不得泄露监理工作相关信息。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监理人员的权责和管理机制,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业务流程第十条电力工程监理工作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主要包括以下流程:(一)监理计划编制: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编制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任务和时间节点,制定监理方案和工作安排。

(二)监理现场检查:监理人员应当到达工程现场,对施工过程和结果进行检查和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监理报告编制:监理人员应当及时编写监理报告,反映监理情况和问题,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

(四)监理合同管理:监理单位应当建立监理合同管理系统,确保监理合同的履行和管理。

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实施细则1. 绪论本文档旨在规范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保证。

2. 监理机构的职责2.1 负责组织编制监理计划和监理实施方案;2.2 监督工程设计、施工以及设备安装等环节的合规性;2.3 审核工程变更、支付证明和竣工文件,保证合规性和质量;2.4 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保障项目顺利进行;2.5 开展监理培训,提高监理队伍的专业水平。

3. 监理工作的流程3.1 项目启动阶段:- 制定监理计划和实施方案;- 确定监理人员的配备和职责;- 与建设单位协商确定项目工期和目标。

3.2 设计阶段:- 审查工程设计文件的合规性;- 提供设计修改意见;- 监督设计变更的实施。

3.3 施工阶段:- 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 巡视施工现场,发现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审查材料和进展报告;- 审核支付证明;- 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

3.4 竣工阶段:- 审查竣工文件;- 检验工程质量,确保符合规范和要求;- 提出竣工检测报告。

4. 监理工作的要求4.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4.2 监理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理行为准则;4.3 监理人员应做到公正、廉洁、独立,不得接受贿赂;4.4 监理人员应及时记录和报告工作进展和发现的问题。

5. 监理报告和决策5.1 监理人员应及时编制监理报告,包括工作进展和监理意见;5.2 监理报告应准确、客观、全面,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5.3 监理人员应根据监理报告提出建议和决策。

6. 结束语本细则要求监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确保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促进项目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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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年月日审核:年月日编制:年月日目录1.监理项目部策划文件编制审批管理制度 (5)2.监理项目部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6)3.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制度 (7)4.工程开工、暂停及复工监理管理制度 (10)5.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签发及复验制度 (11)6.分部工程动工条件审查制度 (12)7.进度控制监理工作制度 (13)8.工地例会及纪要签发制度 (14)9.项目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15)10.工程监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17)11.工程分包审查管理制度 (22)12.安全监理工作责任及考核奖惩制度 (23)13.安全监理交底制度 (24)14.安全工地例会制度 (28)15.安全监理检查、签证制度 (29)16.安全巡检及旁站监理制度 (32)17.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审查、备案制度 (33)18.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安全用具审查监理工作制度 (35)29.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特殊作业人员审查监理工作制度 (36)20.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自评价制度 (37)21.安全/质量事故处理监理管理制度 (38)22.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0)23.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检查制度 (41)24.施工项目部选择的试验室资质认可制度 (42)25.设备、材料、构配件质量检验监理工作制度 (43)26.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监理工作制度 (46)27.施工质量验收监理工作制度 (51)28.重点部位旁站监理工作制度 (53)29.投资(造价)控制监理工作制度 (55)30.工程结算审核监理工作制度 (57)31.施工图会审监理工作制度 (58)监理项目部策划文件编制审批管理制度1、质量技术部在接到综合经营部转发的中标通知书后,按照签订的《监理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组建监理项目部。

任命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

由监理项目部以“监理工作联系单”形式报送业主项目部备案。

2、监理项目部依据《监理大纲》、业主项目部《建设管理纲要》、《项目创优策划》、《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强条实施计划》、设计图纸等有关文件要求和确定的工程目标,编制《监理规划》、《工程创优监理实施细则》、《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监督检查计划》。

以上监理文件的编制审批按以下规定执行:《监理规划》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公司质量技术部审核,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批准。

《工程创优监理实施细则》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公司质量技术部审核,公司主管副经理或总工批准。

以上两个文件以“监理文件报审表”的形式报业主项目部审批。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监督检查计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总监代表或专业组长审核,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报业主项目部备案。

3、监理项目部将工程需配置的各项设施及上墙标识牌内容以书面形式报质量技术部审核,由质量技术部交综合经营部配置和制作。

监理项目部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监理项目部培训分公司培训和监理项目部培训两种方式。

公司培训是岗前培训形式,培训学时不少于8个学时。

培训的主要内容为:1、专业知识、监理实务知识、监理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

2、上级及公司管理制度。

3、安全知识。

监理项目部培训主要是专项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2个学时。

培训的主要内容为:1、监理策划文件。

2、法律、法规、规程、规范。

3、强制性标准及质量通病防治。

4、上级文件传达、事故案例分析。

公司对监理人员岗前培训结束后,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测试,培训合格后上岗。

在监理机构成立后,质量技术部组织人员进行培训。

并保存记录。

专项培训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人员采取课堂授课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制度1、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审查重点为:(1)承包单位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施工组织设计须有施工单位编制人,项目负责人审核,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签字盖章方为有效文件;(2)工程概况:审核工程概况的描述是否完整、准确,是否体现工程的建筑、结构特征,是否准确描述施工范围与施工重点、难点;(3)施工组织管理架构与职责分工:a、组织架构层次是否清晰,管理人员配置是否足够;b、项目管理人员的资质是否符合工程类别的要求,是否持证上岗并有相应的工作经历;c、职责分工是否体现了项目经理负责制与责权一致的原则;(4)施工布署施工总平面设计是否合理,审核拟建建筑物的标注周全性;审核起重运输设施设置的合理性;审核运输道路设计的周全性;审核临时水、电、气、热等动力供应的设计的可行性。

(5)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施工项目划分的合理性和周全性;审核施工顺序是否合理;审核施工进度计划的均衡性,;审核施工进度计划表述的科学性。

(6)施工准备审核施工现场的准备;审核施工机械的准备,是否编制了施工机械进场计划;审核所需材料和设备的准备,是否编制了材料与设备的进场计划。

(7)施工方案审核主要项目施工方法的合理性,审核是否有降低成本的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

(8)质量保证措施审核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完善;特殊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完备。

(9)安全、环保、文明、消防保证措施审核安全、环保、文明、消防保证体系是否完善,审核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分布分项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具体的文明施工措施及消防措施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和文明施工规程的要求。

(10) 施工进度保证措施审核是否有与总进度计划相配套的细部实施计划;审查是否有保证施工进度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和经济措施;审查是否有进度控制的应变措施;审核是否有明确向建设单位与监理申报的进度报表制度;审查是否有具体的与建设单位和监理、总包单位、个分包单位的协调措施。

2、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相关内容的技术可靠性、工艺性进行审查并签字。

3、总监理工程师应当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技术可考性、工艺合理性以及编制、审核、批准程序和流程进行审查。

审核意见应明确表达同意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实施或局部修改后同意实施,退回重新编制等意见。

4、对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监理项目机构应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后,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家会审。

工程开工、暂停及复工监理管理制度1、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以及资金落实情况,确能保证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

2、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按照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工程暂停令:(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进行停工处理。

(3)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4)发生了必须暂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5)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3、总监下达工程暂停令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4、总监下达工程暂停令使用监理规范标准表式,实施暂停施工的部位(工序)及有关工作内容具体、明确。

由总监本人签字,盖监理项目机构公章。

5、工程暂停原因消失后,承包单位填写《复工报审表》,连同具备复工条件的情况说明附件报监理项目部。

当工程暂停原因由承包单位原因引起的,附件应系承包单位提交的整改情况和预防措施报告。

6、监理项目部收到承包单位的《复工报审表》后,对报审表的附件进行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本人签署意见并签字,盖项目监理机构公章。

审查意见明确:同意复工并注明同意复工的时间,或不同意复工。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签发及复验制度1、当出现以下情况时,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1)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质量缺陷;(3)施工过程中在安全方面存在隐患;(4)施工单位在文明施工方面做得不到位。

2、监理工程师在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时,要写明事由、原因及限几日内整改回复。

3、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到期时,承包商应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监理工程师应按照《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内容逐项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在回复单上签署不合格材料已撤场或质量缺陷经修补达到使用功能要求或安全隐患已消除等意见。

并加盖监理项目部章。

4、《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一般应一式四份,抄送业主项目部、施工单位、留档。

分部工程动工条件审查制度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应督促承包商做好工程开工条件的充分准备,为避免仓促开工,特制订本制度:1 监理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编制开工审查纲要,交承包商。

2 承包商应按监理要求提交开工申请,应有详尽的附件支持。

支持性文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3 监理部在收到开工申请后,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仔细检查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并逐条核实。

具备以下条件时,报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批准,由总监理师签发开工令。

3.1 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3.2 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3.3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已获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的批准;3.4 承包商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3.5 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4 承包商申报的资料及批复的开工函等文件,监理单位及承包商必须妥善保管、备查。

进度控制监理工作制度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计划组织实施,监理单位每旬、月以旬、月报的形式向项目法人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编写的实施性的工程进度,是否与实际相符,要求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报施工进度日报表。

3、对影响进度的设计因素、采购因素、资金因素、地方因素以及其他可能出现的影响因素适时进行专项协调,提出解决办法,形成协调会议纪要,做好参建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4、工程进度计划执行中,项目监理部应对承包单位的工程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实施动态控制。

5、每月中旬监理部应核查工程实际进度,如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应召开监理会议进行协调,查明滞后的原因,协助承包单位采取措施。

6、每月(季)末应对工程实际进度进行核查,如与计划进度有较大差异时,应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

7、对总进度计划也应根据动态控制原则,勤检查、长调整,使实际工程进度符合计划进度,并制定出总工期突破后的补救措施计划。

工地例会及纪要签发制度1、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均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所规定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的主要内容,完成各自的工作,涉及监理工作主要内容是:建设单位宣布对总监的授权;总监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总监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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