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儿童福利院捐赠物资管理制度(20200515190555)
捐赠管理制度

捐赠管理制度捐赠管理制度一、捐赠管理制度的目的和意义捐赠管理制度是指为了有效管理捐赠活动,确保捐赠物资合法、透明、有序地流转和使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流程。
其目的在于保护捐赠者的权益,防止捐赠物资被滥用、浪费,同时提高捐赠活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捐赠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1. 捐赠范围:捐赠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捐赠的范围,包括物资、资金、设备、技术或其他形式的捐赠。
2. 捐赠程序:制定捐赠管理制度的第一步是明确捐赠的程序。
包括捐赠申请、审核、确认、公示等环节的要求和流程。
3. 捐赠标准:确定捐赠的标准,包括物资的品质、资金的数额、设备的规格等要求,确保捐赠物资符合实际需求。
4. 文书准备:建立捐赠合同或捐赠协议的文书制度,明确捐赠物资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防止后续产生争议。
5. 资金管理:对捐赠资金的使用、监管和结算进行明确规定,确保捐赠资金专款专用,避免资金流失或滥用的情况发生。
6. 应用管理:制定捐赠物资的使用原则和流程,确保捐赠物资在真正需要的人群中得到合理利用。
同时,对于过期或无法使用的捐赠物资,应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
7. 监督机制:建立公正、透明的监督机制,对捐赠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捐赠活动中的问题,并及时作出回应。
三、捐赠管理制度的构建和完善1. 立法层面:捐赠管理制度应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确保捐赠活动合法、公正、透明的进行。
2. 自律机制: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公益机构等可以自愿建立相关的捐赠管理制度,并建立相应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3. 审查机构:建立独立的捐赠审查机构,对捐赠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捐赠物资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 媒体监督:借助媒体的力量,对于捐赠活动进行监督报道,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
四、捐赠管理制度的推行和培训1. 推行:各单位应积极推行捐赠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确保捐赠管理制度日常执行严格。
2. 培训: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捐赠管理制度的相关培训,提高捐赠活动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儿童福利院规章制度

儿童福利院规章制度篇一:福利院工作制度第一部分福利院工作职能三明市社会福利院、三明市儿童福利院工作职责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开展儿童福利院工作。
负责收养市区弃婴、弃童。
按照《收养法》规定,做好弃婴、弃童的接收和送(寄)养工作。
二、福利院的服务宗旨是“一切为了院民”。
干部职工必须做到爱院如家,努力学习,服从领(:儿童福利院规章制度)导,忠于职守、遵章守纪。
保持最佳的工作状态,对院民必须要有爱心、热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
三、加强福利院建设管理和人员的培训,提高素质教育,不断提升护理水平。
充分保障弃婴、弃童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供养途径,不断提高院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
四、严格按照《捐赠法》规定,认真做好社会团体和个人给福利院捐赠的款、物的接收、保管和使用工作,详细造册登记,建立档案,并及时把捐赠和使用情况予以公布,增加透明度。
五、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使福利院各项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努力营造和谐气氛,为干部职工和院民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第二部分行政管理岗位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明确岗位职责,明确院方工作标准和目标,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以达到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益的目的。
第二条:意义通过岗位职责与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使院方各项工作更加有序、科学、严谨、优质、高效。
第三条: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院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准,履行质量管理体系,加大考核管理力度,不断改进,提高工作质量,提升服务水平。
第四条:要求自觉执行本规定,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秉公办事,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各项工作。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一条院长岗位职责1.在市民政局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全面主持福利院工作,发扬民主,集体决策,廉洁勤政。
福利机构捐赠资金管理制度范文

福利机构捐赠资金管理制度范文
一、总则
本制度是为规范福利机构对捐赠资金的管理,保证捐赠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维护捐赠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捐赠者的善意和公益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捐赠资金的接收与登记
1.福利机构接收捐赠资金,必须确保捐赠者的捐赠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机构规定的相关规定。
2.接收捐赠资金的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向捐赠者详细说明捐赠资金的用途,并在明确双方意向的情况下签署相关捐赠协议或收据。
三、捐赠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1.捐赠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2.捐赠资金应当及时存入福利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流动性。
3.福利机构应当制定科学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捐赠资金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
4.福利机构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对于使用捐赠资金的项目和金额进行审批和监督。
5.福利机构应当定期对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和公开,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捐赠资金的监督与责任追究
1.福利机构应当公开捐赠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并定期向
相关部门报告捐赠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2.福利机构应当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捐赠资金的使用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3.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福利机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
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的处理措施。
五、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福利机构所有,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相应的修改和补充。
以上是福利机构捐赠资金管理制度的一个范例,福利机构可根据自身
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个性化的设置和完善。
儿童福利院规章制度

儿童福利院规章制度福利院工作制度第一部分福利院工作职能三明市社会福利院、三明市儿童福利院工作职责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开展儿童福利院工作。
负责收养市区弃婴、弃童。
按照《收养法》规定,做好弃婴、弃童的接收和送(寄)养工作。
二、福利院的服务宗旨是“一切为了院民”。
干部职工必须做到爱院如家,努力学习,服从领导,忠于职守、遵章守纪。
保持最佳的工作状态,对院民必须要有爱心、热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
三、加强福利院建设管理和人员的培训,提高素质教育,不断提升护理水平。
充分保障弃婴、弃童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供养途径,不断提高院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
四、严格按照《捐赠法》规定,认真做好社会团体和个人给福利院捐赠的款、物的接收、保管和使用工作,详细造册登记,建立档案,并及时把捐赠和使用情况予以公布,增加透明度。
五、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使福利院各项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努力营造和谐气氛,为干部职工和院民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第二部分行政管理岗位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明确岗位职责,明确院方工作标准和目标,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以达到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益的目的。
第二条:意义通过岗位职责与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使院方各项工作更加有序、科学、严谨、优质、高效。
第三条: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院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准,履行质量管理体系,加大考核管理力度,不断改进,提高工作质量,提升服务水平。
第四条:要求自觉执行本规定,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秉公办事,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各项工作。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一条院长岗位职责1. 在市民政局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全面主持福利院工作,发扬民主,集体决策,廉洁勤政。
接受捐赠管理制度(3篇)

第1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的捐赠接收工作,确保捐赠资金的合法、合规、高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接受各类捐赠,包括现金、物资、技术、服务等。 第三条 本单位接受捐赠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捐赠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捐赠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本制度由本单位捐赠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章 捐赠接收流程 第五条 捐赠接收部门 本单位设立捐赠管理办公室,负责捐赠接收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捐赠接收流程 1. 捐赠意向提出:捐赠者向捐赠管理办公室提出捐赠意向,并提供捐赠信息。 2. 捐赠评估:捐赠管理办公室对捐赠项目进行评估,包括捐赠物的价值、用途、是否符合本单位发展需求等。
3. 捐赠协议签订:捐赠管理办公室与捐赠者签订捐赠协议,明确捐赠物的性质、用途、使用期限、资金使用方式等。
4. 捐赠接收:捐赠管理办公室按照捐赠协议接收捐赠物,并办理相关手续。 5. 捐赠公示:捐赠管理办公室将捐赠信息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6. 捐赠使用:捐赠管理办公室按照捐赠协议和本单位相关规定使用捐赠资金和捐赠物。
7. 捐赠反馈:捐赠管理办公室定期向捐赠者反馈捐赠资金和捐赠物的使用情况。 第三章 捐赠资金管理 第八条 捐赠资金设立专户 捐赠资金应设立专户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专款专用。 第九条 捐赠资金使用审批 捐赠资金的使用需经捐赠管理办公室审批,并报单位领导批准。 第十条 捐赠资金使用监督 捐赠资金的使用应接受审计、财务等部门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第十一条 捐赠资金使用记录 捐赠管理办公室应建立捐赠资金使用记录,详细记录资金的使用情况,包括捐赠物的名称、数量、价值、使用情况等。
第四章 捐赠物资管理 第十二条 捐赠物资入库 捐赠物资入库前,捐赠管理办公室应进行验收,确保物资的完好无损。 第十三条 捐赠物资分类 捐赠物资应按照用途、规格、数量等进行分类,便于管理和使用。 第十四条 捐赠物资使用 捐赠物资的使用应遵循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确保物资的合理使用。 第十五条 捐赠物资报废 捐赠物资因质量问题或使用年限到期等原因需要报废时,捐赠管理办公室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废手续。
慈善物质捐赠管理制度

慈善物质捐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慈善物质捐赠活动,保障捐赠物质的合理利用和分发,建立慈善捐赠工作的规范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接受和分发各类慈善物质捐赠的公民慈善组织,包括慈善基金会、公益组织等。
第三条慈善物质捐赠应当遵循自愿、无偿、诚信、公开的原则,合法合规开展慈善活动。
第四条慈善物质捐赠应当遵循公益公开、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公私分明的原则,保障捐赠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受赠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接受慈善物质捐赠的慈善组织应当有明确的受赠标准和受赠范围。
第六条受赠方应当对捐赠物质进行登记、装备并做好保管工作,保证捐赠物质的完好无损。
第七条受赠方应当对捐赠物质进行分类、鉴别、登记,并建立货物信息和捐赠者档案。
第八条受赠方应当向社会公开捐赠物质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受赠方应当根据捐赠物质的实际情况,向捐赠者提供捐赠物质使用情况的反馈和感谢。
第十条受赠方应当对捐赠物质进行定期清理、维修、更新,并做好遗失、损坏、短缺等情况的统计和报备。
第三章捐赠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捐赠方有权要求受赠方按照受赠标准和受赠范围进行使用捐赠物质。
第十二条捐赠方有义务对捐赠物质真实来源和质量进行核实,确保无不良物质和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捐赠方有权了解捐赠物质的实际使用情况,包括使用人群和使用效果。
第十四条捐赠方有义务定期向公众公布捐赠物质的使用情况和效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管理机制第十五条慈善物质捐赠的管理机制包括内部管理、公示公开、监督制度。
第十六条内部管理:各慈善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的慈善物质捐赠管理制度,规范受赠、承接、使用、管理和分发等内部程序。
第十七条公示公开:各慈善组织接受捐赠物质后,应当向社会公开物资使用情况、效果和受益人等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监督制度:社会各界及时对接受慈善物资捐赠的组织、个人的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捐赠物质得到合理使用和利用。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慈善组织应当按照公益性质,合理利用和分发捐赠物质,不得转让、出售。
捐赠物资管理流程制度范本

捐赠物资管理流程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捐赠物资的接收、管理、使用和监督,确保捐赠物资发挥最大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慈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接收的所有形式和来源的捐赠物资,包括货币、物品、技术、服务等。
第三条本机构应建立健全捐赠物资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捐赠物资的合法性、合规性、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四条本机构对捐赠物资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公开、透明、规范、效率的原则,确保捐赠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五条本机构设立捐赠物资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捐赠物资管理制度,监督捐赠物资的管理和使用,处理捐赠物资相关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捐赠物资管理委员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财务负责人、捐赠事务负责人等组成。
第七条捐赠物资管理委员会下设捐赠事务部,负责捐赠物资的接收、登记、存储、分发、使用和监督等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职责:(一)捐赠事务部:负责捐赠物资的接收、登记、存储、分发、使用和监督等工作;负责捐赠协议的签订和执行;负责捐赠物资的财务管理。
(二)财务部:负责捐赠资金的接收、管理和使用;负责捐赠物资的价值评估和财务核算;负责捐赠物资的税务处理。
(三)审计部:负责对捐赠物资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确保合规性和有效性。
(四)业务部门:负责根据捐赠协议,使用和管理捐赠物资,确保捐赠物资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三、捐赠物资的接收第九条捐赠物资的接收应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捐赠。
第十条捐赠物资的接收应进行书面协议,明确捐赠物资的名称、数量、质量、价值、用途和期限等内容。
第十一条捐赠物资的接收应进行登记,包括捐赠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捐赠物资的名称、数量、质量、价值、用途和期限等。
第十二条捐赠物资的接收应进行验收,确保捐赠物资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协议要求。
四、捐赠物资的管理第十三条捐赠物资应按照性质、用途、期限等进行分类存放,确保安全、卫生、易于管理和使用。
【最新】捐赠物品管理制度

捐赠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捐赠物品的安全、完整,并能及时反映库存信息,捐赠物品管理要设专职管理员管理(根据实际情况也可指定专人兼职管理)。
建立捐赠物品统计台账、捐赠物品的收入、支出、库存情况要序时详细进行登记。
(一)捐赠物品入库:捐赠物品入库管理员要履行验收手续,要审查实物与捐赠协议或物品清单是否相符,捐赠物品的数量是否准确、捐赠物品的数量是否完好。
经审核无误后,开具入库单(一式3联):
1、交基金财务部一联作为原始单据入账。
2、交捐赠物品保管员一联,此联与捐赠物品月报一起报会计人员备案。
3、留底一联,由保管员妥善保存。
4、捐赠物品与捐赠协议或清单数量不符、质量不符,保管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二)捐赠物品出库,由管理员开具出库单(一式3联):
1、一联基金财务部核算时作为销账依据。
2、二联同库存月报一起报会计人员备案。
3、留底一联由管理员妥善保存。
(三)每月30日,管理员必须把当月捐赠物品的进、出、存情况表上报给会计人员审核。
(四)捐赠物品要分类码放,排列有序,同类捐赠物品要作到先进先出,保持仓库整洁。
(五)管理员要对捐赠物品的安全和完整负主要责任,除按手续办理捐赠物品的进、出、存事项以外,还要认真作好防火、防盗。
(六)管理员每月要对捐赠物品进行盘点,捐赠物品盈亏情况,要及时填制报告单,经财务部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七)因管理员工作不善使捐赠物品丢失、毁损、短缺,应由管理员负责赔偿。
因管理员假公济私、违法行为使捐赠物品丢失、毁损、短缺,给基金会造成经济损失除照价赔偿外,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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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儿童福利院物资捐赠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物资捐赠接收、登记和发放等程
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捐赠物资管理人员的组成
1、捐赠物资管理人员人数为2人,从康教部和抚育部
班长中各抽调1人兼任。
2、捐赠物资管理人员采取轮流兼任制度,兼任时间一
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3、捐赠物资管理人员主要职责如下:
康教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出具捐赠票据、发放登记、捐
赠物资统计和盘点,协助做好捐赠物资的接收、发放和库存
管理;
抚育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捐赠物资的接收、领用、库存
和库存管理,协助做好出具票据、发放登记、捐赠物资统计
和盘点。
二、捐赠物资需求信息的发布
1、儿童福利院捐赠物资的需求由业务部和物资管理员
进行统计。
2、儿童福利院所需物资必须向中心领导报告,经中心
领导同意后,由院长指定人员和途径对外发布。
3、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未经院长允许,不得擅自发布
需求信息。
三、捐赠物资的接收
1、捐赠物资必须有2人及以上人员的人员进行接收。
2、捐赠物资较多时,接收人员应在儿童院大厅内点清
数量。
3、对捐赠的食品,接收人员应现场查验质保期,对超
过质保期的食品,应及时告知捐赠人,并不予接收。
4、在接收捐赠时,如发现果冻、棒棒糖等不适宜我院
儿童的食品,应及时告知捐赠人理由,并不予接收。
5、儿童院不接收现金捐赠,对捐赠现金的爱心人士,
须及时引导到中心财务室。
四、捐赠物资的登记
1、捐赠登记人由院长指定,捐赠登记人负责捐赠物资
的登记。
2、接收人在接收捐赠时应向捐赠者现场开具中心制定
的统一捐赠收据。
3、捐赠收据须详细注明捐赠物资的数量、种类和价格,
物品名称和单位必须使用统一名称。
4、捐赠收据须捐赠者签字并留联系电话,对不愿留名
的捐赠者,统一用“爱心人士”登记。
5、捐赠收据的的出具必须有2人及以上人员签字。
6、对接收捐赠的旧衣物和旧玩具等二手物品,接收人
应及时告知捐赠人不予登记的理由。
7、对暂时无法出具捐赠票据时,可以出具白条暂代,
出具的白条格内容与捐赠票据内容相同。在出具白条时必须
2人签名并注明在1周内换领捐赠票据。出具的白条必须留
有存根,待换取捐赠票据时白条收回作废。
五、捐赠物资的保管
1、捐赠物资实行双人双锁、分类保管原则。
2、捐赠物资中的食品和洗漱用品等有质保期的要按照
质保期到期时间分别摆放。
3、捐赠的食品必须存放在存物柜中,防止鼠虫破坏。
4、捐赠物资保管人要定期对物资存放点进行盘查,防
止存放物资损坏。
六、捐赠物资的领用
1、捐赠物资由班长制定领用计划,原则半月领用一次。
2、领用人必须填写中心统一印制的领用单,经领导签
字同意后方可发放。
3、填写领用单时,领用物品名称必须与捐赠登记物资
名称一致。
4、发放捐赠物资时需有1名正式在编人员监督。
5、对捐赠的食品,在发放时要查看质保期,禁止发放
过期食品。
6、对捐赠的不易保存的水果要及时发放,杜绝浪费。
7、领用人在领用到捐赠物资后,必须在值班记录中注
明使用情况。
七、捐赠物资的盘点及公示
1、捐赠物资的接收、领用票据需每月上交儿童院办公
室及中心办公室。
2、捐赠物资管理员定期对捐赠物资进行盘点,每季度
报中心办公室进行公示。
3、捐赠登记人兼任时间到期或发生变更时,必须与接
手人做好交接盘点。
4、对于过期或自然损坏的捐赠物资,及时做好统计和
说明,报福利中心审批后,按规定予以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