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期间送达诉讼中止和终止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
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第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第四条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第五条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
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2021左宁刑事诉讼法背诵口诀完整打印版 法考刑诉资料 左大舅刑诉简版

2021左宁刑事诉讼法背诵口诀完整打印版法考刑诉资料左大舅刑诉2021左宁刑事诉讼法背诵口诀完整打印版一、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1. 独立自主:法院自由裁量独立行使刑事诉讼职权。
2. 公正平等:刑事诉讼中人人平等,无罪推定。
3. 法定程序:刑事诉讼必须依法进行,法外施行。
二、公安机关的职责和权力1. 立案职责:接受报案,立案侦查。
2. 取证职责:查封、扣押、勘验、检查。
3. 侦查权力:传唤、询问、抓获犯罪嫌疑人。
三、刑事检察机关的职责和权力1. 检察监督:监督侦查活动的合法性。
2. 审查逮捕:对逮捕决定提出抗诉。
3. 提起公诉:起诉犯罪嫌疑人。
四、法院的职责和权力1. 审判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判。
2. 审判独立: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 量刑权:依据法律规定对犯罪行为进行量刑。
五、刑事诉讼中的参与主体1. 犯罪嫌疑人:有权保持沉默,不自证其罪。
2. 诉讼代理人:代理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
3. 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构成单独的诉讼关系。
六、刑事诉讼的程序1. 立案: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2. 侦查:搜集证据,查实犯罪事实。
3. 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起诉。
4. 开庭:法院依法组织开庭审理。
5. 审判: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
6. 量刑:根据法定刑的情节确定刑罚。
7. 一审:判决不服可提起上诉。
七、证据的收集与运用1. 证据标准:合法、确实、足够。
2. 物证:物质介质所体现的犯罪事实。
3. 证人证言:目击证人提供的证据。
4. 鉴定结论:专家提供的技术鉴定结论。
八、诉讼时效和中止、中断、终止的情形1. 时效:在特定时间内提起刑事诉讼。
2. 中止:中途暂停,延长诉讼时效。
3. 中断: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4. 终止:诉讼时效到期,终止诉讼。
九、特别程序1. 紧急处置程序:紧急情况下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
2. 速裁程序:对于轻微犯罪案件的一种简单和快捷审判程序。
3. 简易程序:审判时间较短、适用法律较少的案件。
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再思考

效 , 是 《 法 通则 》 规 定 的诉 讼 时 效 , 关 立 法 和 司 法 解 释 均 未 作 出 明 确 规 定 那 么 就 可 以 还 民 所 有
,
理解 为 都 可 以适 用 。 因此 有 可 能 在 诉 讼 实 践 中 出现 这 种 现 象 , 即人 民法 院 在 审 理 造 成 物 质 损 失 的 刑 事 案 件 中 , 行 为 人 的刑 事 责 任 的 追 究 未 过 诉 讼 时 效 , 其 民事 责 任 已 过 诉 讼 时 效 。 对 而 其 二 , 于 赔偿 范 围之 法律 冲 突。 我 国《 法 通 则 》 10条 规 定 “ 民 的 姓 名 权 、 关 民 第 2 公 肖像 权 、 名誉 权 、 誉 权 受 到 侵 害 的 , 权 要 求 停 止 侵 害 , 复 名 誉 , 除 影 响 , 礼 道 歉 , 可 以要 求 赔 荣 有 恢 消 赔 并
其 一 , 于 诉 讼 时 效 之 法律 冲 突 。 根 据 我 国《 法 》 八 节 有 关 时 效 的 规 定 : 罪 的 追 诉 期 关 刑 第 犯 限 最 低 为 五 年 , 犯 罪 之 日或 犯 罪 行 为 终 了 之 日起 计 算 。 在 人 民 检 察 院 、 安 机 关 、 家 安 全 从 公 国
摘 要: 本文针 对刑 事 附带 民事诉讼 是将 两种 不 同性 质的诉 讼 案件 纳入 同一诉 讼轨
道 的 这 一 特 征 , 其 现 行 法律 上 的 冲 突 、 讼 理 论 上 的 相 悖 、 国外 趋 势 相 背 三 个 方 从 诉 与
面对刑 事 附带 民事诉讼 的合 理性提 出 了质疑 , 并进 而建议将 刑 、 民诉 讼 严格 分 离, 废 除刑事 附带 民事诉讼 。 关键词 : 事附带 民事诉讼 ; 刑 冲突 ; 害赔偿 损
法考《刑事诉讼法》复习题集(第2348篇)

2019年国家法考《刑事诉讼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某甲和某乙涉嫌共同犯罪,某甲在逃。
崔律师为某乙担任辩护人。
案件判决生效后,某甲被抓获并被起诉。
关于崔律师可否担任某甲辩护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崔律师不得担任某甲辩护人B、如果某甲系法律援助对象,崔律师可以担任某甲辩护人C、如果被告人某甲同意,崔律师可以担任某甲辩护人D、如果公诉人未提出异议,崔律师可以担任某甲辩护人>>>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6章>第2节>辩护人的范围与人数【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辩护。
根据《刑诉解释》第38条规定,一名被告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或者未同案处理但犯罪事实存在关联的被告人辩护。
2.某市检察院对卢某涉嫌贿赂案进行立案侦查。
掌握有关证据后,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卢某进行传唤。
卢某闻讯逃匿,去向不明。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30题,单选)A、符合通缉条件,由该市公安机关作出通缉的决定B、符合通缉条件,由该市检察院报请有决定权的上级检察院作出通缉决定C、符合通缉条件,由该市检察院报请上一级检察院发布通缉令D、不符合通缉条件,检察院发布协查通报>>>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2章>第2节>通缉【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通缉的程序和要求。
关于通缉,考生必须明确两点,第一,侦查机关(包括公安、检察等)都有权作出通缉决定;第二,通缉令只能由公安机关发布。
本题中贿赂案件的侦查机关是检察院,公安机关无权作出通缉决定,所以首先排除A;而且,通缉令只能由公安机关发布,所以同时排除C。
《最高检规则》第269条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需要在本辖区内通缉犯罪嫌疑人的,可以直接决定通缉;需要在本辖区外通缉犯罪嫌疑人的,由有决定权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
本题中卢某去向不明,可能需要在本市以外通缉,所以需报有关的上级检察院决定。
刑事诉讼法—期间与送达

第二节 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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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送达的意义 1.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开展与进行 2.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实现 3.保证司法机关正确履行职责 二、送达程序 (一)送达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送达方式进行 1.直接送达——直接送达是指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 件应当直接交给收件人本人,收件人本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 明收到的日期,并且签名或者盖章。 2.间接送达——间接送达是指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 件时,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 负责人代收,代收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的日期,并且 签名或盖章。
办理刑事案件的期间——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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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规定的审查起诉的期限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 来说的,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受1 个月至1个半月期限的限制,既可以在1个月至1个半月内完成,也 可以超过这个期限,但是,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不得中断 对案件的审查。 此外,如果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在逃的,人民检察院应 当中止审查,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通缉的决定并通 知公安机关执行。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对在逃 犯罪嫌疑人应当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 常进行。中止审查应当由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报请检察 长决定。中止审查的时间不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
第一节 期间
《刑诉法》第103条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 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4
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 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 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 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刑诉法》第104条 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 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五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 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 前款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刑事诉讼法学

1. (多选题)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和抗诉案件,合议庭的组成人数可以是( )。
(本题2.0分)A. 3人B. 4人C. 5人D. 6人E. 7人答案: AC解析: 无2. (单选题) 上下级法院之间存在着如下关系( )。
(本题2.0分)A. 领导关系B. 协同关系C. 监督关系D. 合作关系E. 制约关系答案: C解析: 无3. (判断题) 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进行刑事诉讼时,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或基本行为规范。
()(本题2.0分)A. 正确B. 错误解析: 无4. (多选题) 现代刑事诉讼职能制度的基本结构和原则是()。
(本题2.0分)A. 控审分离B. 控辩对等C. 审判中立答案: ABC解析: 无5. (多选题) 按照法从不同角度的分类,刑事诉讼法属于( ).(本题2.0分)A. 实体法保B. .公法C. 私法D. 基本法E. 一般法律答案: ABD解析: 无6. (多选题) 刑事诉讼的中止和终止的区别是()。
(本题2.0分)A. 条件不同B. 程序不同C. 结果不同解析: 无7. (多选题) 刑事诉讼中止事由主要有()。
(本题2.0分)A. 不可抗力B. 权利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且法定代理人未确定或丧失行为能力C. 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D. 当事人间有家庭关系存在E. 其他原因答案: ABCDE解析: 无8. (判断题) 刑事诉讼中止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情况影响诉讼的正常进行而将诉讼暂时停止,待中止的情况消失后,再恢复诉讼的制度。
()(本题2.0分)A. 正确B. 错误答案: A解析: 无9. (多选题) 刑事诉讼终止的特点是()。
(本题2.0分)A. 一旦作出诉讼终止的决定,所有诉讼活动都应当立即停止进行B. 各种强制措施也因为终止的决定而失效C. 以上都对解析: 无10. (多选题)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起诉的中止与暂缓
起诉的中止与暂缓法律程序中,当事人在起诉的过程中,有时会遇到需要中止或暂缓起诉的情况。
中止起诉是指当事人主动中止起诉程序,而暂缓起诉是指法院根据特定情况暂缓起诉的进行。
本文将就起诉的中止与暂缓进行阐述,包括其定义、适用条件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中止起诉的定义与适用条件中止起诉是指当事人自愿停止起诉过程,即主动撤回诉讼请求,法院对其进行受理和审理的程序。
适用于以下情况:1. 当事人在起诉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产生了变化,使得其撤回或暂停起诉;2. 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维持的事实依据鲜明不明确,导致事实状况难以确定;3. 当事人之间达成了和解协议,因此主动终止起诉程序。
中止起诉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当事人对撤回或暂停起诉的意愿必须真实、自由,并经过法院确认;2. 当事人的行为不得违背法律的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
二、暂缓起诉的定义与适用条件暂缓起诉是指法院基于特定情况决定延迟起诉或暂时停止起诉的进行。
适用于以下情况:1. 涉及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2. 涉及国际协助程序,需要等待国际协助的结果;3. 涉及行政程序,需要等待相应行政决定结果。
暂缓起诉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即需要推迟起诉或暂时停止起诉的理由必须合理且不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 当事人对暂缓起诉的意愿必须真实、自由,并经过法院确认。
三、起诉的中止与暂缓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起诉的中止与暂缓进行了相关规定。
根据该法的第119条,当事人可以自愿撤回或暂停诉讼请求,但需得到法院许可。
同时,第120条规定,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暂缓起诉。
具体的法律依据应咨询专业律师或参考法律法规。
总结:起诉的中止与暂缓对当事人在法律程序中具有重要意义。
中止起诉是当事人自愿停止起诉的过程,需满足一定的条件;暂缓起诉是法院基于特定情况决定延迟起诉的进行,也需满足一定的条件。
对于当事人来说,了解与掌握起诉的中止与暂缓的相关规定是非常有必要的,以便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若干问题的疑问
情形作 了详细 的规定 。但本解释第 3 的内容并没有 条
必 然 的 包 含 在 上述 民事 诉 讼 法 的 规定 中 。另外 “ 明被 查
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 的”表述操作 性不强有待
于细 化 。例 如 是否 包 括 现 在 没有 财 产 可 供 执 行 而 以后
事诉讼 。这会带来两个问题 。第一 , 如此规定不能充分 的保证被 害人 的合法权利。首先 ,追缴” “ 的前提是赃物 尚客观存在 , 如果赃物已被转移 、 挥霍 、 灭失 , 被告人及
质 损 失 的 , 民 法 院 可 以作 为 量 刑 情 节 予 以 考 虑 。” 人 另
另外 。 如果将“ 被告人 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 ,
人 民 法 院 可 以作 为 量 刑 情 节 予 以考 虑 ”作 为 法 定 情 节
外 本解 释第 5条第 1 规定 :犯 罪分子 非法 占有 、 款 “ 处 置被 害人财产而使其 遭受物质损失 的 .人 民法院应 当
第2 8卷 第 4期
V0 .8 NO 4 12 .
阿 坝 师 范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学 报
J 0URNAL 0F ABA TEACHERS COI 正EGE
21 0 1年 1 2月
De . 0 1 c2 1
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范围问题 的规定》 若干问题的疑问
根据刑 法的规定 , 刑情节包括 法定情节 与酌定情节 。 量
法 定 情 节 是指 刑 法 明文 规 定 .在 量 刑 时 必 须 予 以 考 虑
本解 释享受 到予以从轻 、减轻量刑 的待 遇?进 一步而 言, 经济条 件好 的被告人就可能受 到较轻 的处罚 。 而经 济条件差 的被告人 就可能 由此遭受较重 的刑罚 .因此
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几种
Wealth does not have roots, but we get it from diligence.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几种导读:1、案件需要以另一案件的审理结果作为依据,但此时另一案件还没有审结。
2、存在不可抗拒的事由,导致一方当事人无法参加诉讼。
3、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还没有确定法定代理人。
4、当事人作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了之后,还没有确定法定代理人。
5、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由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一、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几种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在《民事诉讼法》第150条中有明确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二、刑事案件中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
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刑事诉讼法学--第13章 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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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在二审中可以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对方反诉,应以调解 的方式结案,调解不成的,应当另行起诉。 但是仅要求增加赔偿数额,可以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法 院应当作出相应的判决或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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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罗某放火案中,钱某、孙某和吴某3家房屋均被烧毁。一审时,钱某 和孙某提起要求罗某赔偿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吴某未主张。一审判决 宣告后,吴某欲让罗某赔偿财产损失。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9
2、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权人
(1)
;
(2)已死亡的被害人的
;
(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
;
(4)
: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且受损失的单
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才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但是
)
10
某中学学生邓某被人绑架,歹徒收钱后却杀人灭口。邓某家人 才报警,警方展开迅速和大范围的侦查,逮捕了绑架杀人的章 某为首的犯罪集团成员。该案被依法提起公诉。该市中级人民 法院依法开庭审理。邓某的父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 人赔偿自己的损失。 邓某的父母是否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他们在附带民事诉讼 中的诉讼地位是什么?
A.吴某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吴某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 事诉讼 C.吴某可提出上诉,请求法院在二审程序中判令罗某予以赔偿 D.吴某既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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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银行营业员甄某在银行当班的时候,一伙歹徒闯进银行 抢劫,并把甄某打成重伤。该案后来被侦破。不久,法院依 法审理了该案。在一审判决宣告后,甄某向法庭当庭提出附 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 【问题】 法庭应否受理甄某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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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间的计算
(一)我国期间的计算标准:时、日、月 (二)期间的计算方法
1、以时和日为计算单位的,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以内。以月为计算单位的,期间开始的时 日都计算,开始月的某日到结束月的某日为一整月,如果结束月没有同日,向前推。半月一律按15日计 算。
第三节 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
条件(与民事诉讼相似)
1、原告合法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依据 4、属于法院受理范围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出时间:
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 提出方式:一般是书面形式,也可口头起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
1、保全:查封和扣押财产 (原因、方式、范围、限度、提存) 2、先予执行 (申请、原因、数额)
2、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必须造成被害人的物质损失;
(2)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必须是对刑事被告人的行为负赔偿责任的人 ;
(3)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只有在对刑事被告人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 后,后者才能成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3、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范围
(1)刑事被告人本人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2、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3、关于刑事中期间的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 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但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 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在押 期限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
二、精神损失问题
公民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权受到犯罪行为侵犯时,是否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存在不同看法。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77条的规定,不是犯罪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或物质损失,就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 讼。
第13章 期间和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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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期间
一、期间的概念
刑事诉讼期间,是指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进行刑事诉讼 ,以及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参加刑事诉讼必须遵守的时间期限。
第12章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1
第一节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概述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 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物质损失而要求赔偿所进行的诉讼活动。
二、附带民事诉讼的特点
1、附带民事诉讼是依附于刑事诉讼的一种民事诉讼。 2、附带民事诉讼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 3、附带民事诉讼实质上还是一种民事诉讼。
三、成立条件
(一)以刑事诉讼成立为前提 (二)被害人或国家、集体的物质损失必须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
直接造成的。 (三)被害人或国家、集体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提起的损失事实与被
告人的犯罪行为之间必须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四)具有赔偿请求权的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向司法机关提出了损
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例]阮某向陆某借款2万元,到期不还。陆某向阮某索款,被阮某殴 打致重伤,其母因受刺激生病住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陆某可能 提起哪些附带民事诉讼?
审理原则
审理时,本着“一并审判”的原则。只有在为防止刑事案件审判过分迟延的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才可 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 (分开审时注意:先刑后民,同一组织审理,事实认定部分不得抵触,民事延期审理不影响刑事判决的生
效)
人民法院对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先行调解。 (检察院提起的除外) 先调后判(调解不成一概判决) 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诉讼费。
期日:指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共同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的特定时间。
期间和期日的区别
规定的来源 遵守对象 起止日期规定 稳定性
期间 法律 一方 规定明确 稳定
期日 具体承办人 双方 未规定终止时间 不稳定
提高效率
保障人权
期间意义
维护法律严肃性
二、法定期间
(一)司法机关办理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被羁押案件的期限
(2)未成年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
(3)以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4)有赔偿责任的刑事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死亡,其法定继承 人可以成为法定民事诉讼被告人。
(5)其他情况。(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 中因犯罪而造成公民、法人财产损失的,刑事被告人所在的机关、 团体、企事业单位可以成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取保候审保证人 )
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范围 (1)作为刑事案件被害人的自然人和法人。 (2)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 (3)无行为或限制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 (4)人民检察院。(不能调解和和解) (5)保险人。(如交通肇事)
二、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1、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概念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指因犯罪行为造成他人物质损失以及应对被告 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当事人。
被告
一、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1、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概念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指因犯罪而遭到物质损失,依法在刑 事诉讼中可以提出赔偿要求的自然人和法人。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侵害原告人权益的是犯罪行为; (2)原告人因犯罪而受到物质损失; (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必须是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提出民事 赔偿的请求。
注 意:
1、刑事部分不构成犯罪,还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吗? 2、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对判决或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 。
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一、附带民事诉讼法定赔偿范围
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局限在“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范围内。 基本含义是: 1、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 2、是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直接遭受的物质损失。(既包括被害人已经受到的损失,也包括必然遭 受的损失)
A、要求阮某偿还其借款2万元; B、 要求阮某赔偿治伤所花医药费; C、要求阮某赔偿陆某之母住院所花医药费; D、要求阮某赔偿因伤所致误工损失费;
附带民事诉讼的意义
有利于正确处理案件 是惩罚犯罪的一个有力手段 有利于正确执行我国的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 有利于保证公民和国家、集体财产不受侵犯
第二节 附带民事诉讼当原告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