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京造定〔2002〕8号
北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国家规定应当计入工程造价的其他费用。
本规定所称的建设工程计价,是指依照建设工程不同阶段的相关资料及有关规定、设计图纸、计价依据、方法、程序计算建设工程造价的活动。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造价编制、确定、控制及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建设工程计价应当遵循合法、公平、科学、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委托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第二章工程计价依据的制定第六条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一)投资估算指标;(二)概算指标、概算定额;(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劳动定额;(四)费用定额;(五)工期定额;(六)工程建设的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七)国家和本市制定颁发的其他计价依据。
第七条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分为统一计价依据和一次性补充计价依据。
统一计价依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根据国家的统一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组织编制,并发布施行。
一次性补充计价依据由发包人组织编制并审核后,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备案。
第八条建设工程造价实行动态管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发布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信息、调整系数、技术经济指标、典型工程造价分析、造价指数,引导调控建筑市场主体合理计价定价。
京建经[2002]117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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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有关规定京建经[2002]116号各有关单位: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已经北京市建设委员会颁发,并于2002年4月1日起正式执行。
为了规范建筑市场工程计价行为,正确执行预算定额,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2002年4月1日起,凡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开工的建筑、安装、市政工程,均按预算定额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预算、工程结算。
二、2002年4月1日以已经开工的在施工程,仍按1996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的规定及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执行,不执行预算定额。
三、2002年4月1日以前已经决标,但在4月1日以后开工的工程,如已签订施工合同的按施工合同执行;未签订施工合同的则按预算定额调整工程的中标价格或工程预算。
调控下,(以1、(1(2《北(32、3、在编制建设工程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对于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工程项目,属于定额缺项目时,应编制补充定额(有关编制补充定额的新技术、新工艺的工程项目,属于定额缺项项目时,应编制补充定额(有关编制补充预算定额管理办法将另行规定)。
二、我市将在部分工程中试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并在总结经验,条件成熟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市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02年3月5日北京市建设工程补充预算定额编制管理办法京造定[2002]4号各有关单位:为完善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2001年预算定额)项目,满足建设工程计价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现就编制补充预算定额规定如下:一、承包方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的范围及依据1、允许补充的范围(1)2001年预算定额中缺项的项目。
(2)工程建设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项目。
2、不允许补充的范围(1)2001年预算定额中的脚手架、大型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高层建筑超高费、工程水电费项目中的内容。
京造定[2009]7号文
![京造定[2009]7号文](https://img.taocdn.com/s3/m/244145c10c22590102029d41.png)
通知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若干意见的通知京造定〔2009〕7号各有关单位:为了促进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根据《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京建市〔2009〕24号)。
现结合我市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及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预算定额),将执行计价规范中若干意见的通知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规费发包方在编制招标文件以及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不得将规费作为竞争性费用。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按照“关于调整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规费计算方法的有关规定”(京造定〔2009〕6号)中的相关规定计算。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企业缴费情况自行确定。
二、漏项及新增项目综合单价确定的原则漏项是指在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且计价规范中有单独列项的要求,或按计价规范要求应当单独列项,但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单独列项的项目。
对于漏项及新增项目等需要重新确定的综合单价(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中对以下内容进行约定:消耗量确定的依据;人工、材料、机械单价的确定原则;综合单价中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的取费标准等作出明确约定。
若合同中未作约定时,漏项或新增项目综合单价按以下原则确定:1.消耗量:可依据现行定额相关项目及有关规定的消耗量确定。
2.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市场价格或参照施工期《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价格确定。
3.综合单价中各项取费标准:按相应项目原投标费率确定。
三、综合单价中一定范围内风险及幅度的约定1.风险范围和幅度的确定。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范围及幅度。
造价咨询部工作手册

造价咨询部工作手册ZJ-01 修订状态:0 质量目标质量目标:一、公司质量目标:a)合同按期交付率达到98%以上b)顾客满意度达到97%以上二、造价咨询部质量目标:c)合同按期交付率达到100%。
d)顾客满意度达到98%以上。
编制人:造价咨询部批准人:日期:ZJ-02 修订状态:0职责一、造价咨询部部门职责:1.负责组织项目组,指导、监督项目组的工作;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造价咨询管理办法;3.负责造价咨询项目质量的监视和测量;4.负责造价咨询项目文件的审定、复合和归档;5.负责不合格造价咨询项目的审理;6.负责造价咨询文件、合同文件及相关工作文件、工作软件的管理和控制;7.组织本部门的技术培训和业务学习。
二、造价咨询部人员岗位职责:1.爱岗敬业,对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2.公司施行项目经理(负责人)负责制,成员服从项目经理的工作安排,在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向项目经理反映解决。
3.依据咨询业务要求,执行作业计划,遵守有关咨询业务的标准原则,对所承担的咨询业务质量和进度负责,做到内容完整,计算准确,结果真实可靠。
对技术精益求精、一丝不苟,保证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标底、预算、结算等成果文件准确无误,误差率在±3%范围内。
4.对承接的每一个项目均要为委托方保守秘密。
5.进行市场调查,通过询价了解市场行情,掌握当前市场材料、设备、人工的价格及变化,积累相近时期的市场价格,做到编制出的成果文件能够准确的反映实际情况。
6.熟练掌握计算机的操作,各种软件运用自如。
7.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及技能,为自己今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
8.树立牢固的服务意识,对委托方及相关方态度和蔼,不急不躁,耐心解答对方的质询。
9.同事之间团结协作、和平相处、取长补短,共同做好工作。
10.出现问题及时纠正,不相互推诿,勇于承担责任。
11.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12.不得接受委托方、投标方的各种礼品、礼券、现金、财物等。
北京市造价合同受控文件201109

受控
各部门
2009-11-5
21
京建市[2009]610号
受控
各部门
2009-9-10
22
京建市[2009]611号
受控
各部门
2009-8-19
23
京造修[2009]8号文
受控
各部门
2009-6-18
24
京造定[2009]6号文
受控
各部门
2009-4-30
25
京造定[2009]7号文
受控
各部门
2009-4-30
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说明解释(第三号)
受控
各部门
2006-2-15
52
京造定[2006]1号
关于《关于转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有关问题的说明解释
受控
各部门
2006-2-15
53 54 55 56
京造定[2006]3号 京造定[2005]10号 京修定字[2005]第005号 京造定[2005]6号
受控 受控 受控 受控 受控 受控 受控 受控 受控 受控
各部门 各部门 各部门 各部门 各部门 各部门 各部门 各部门 各部门 各部门
2002-9-6 2002-7-12 2002-7-12 2002-7-11 2001-5-1 2001-1-1 2000-12-25 2000-6-23 2000-5-25 2000-3-20
各部门 各部门 各部门 各部门
2006-1-1 2005-11-17 2005-11-12 2005-8-22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读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读(一)一.建筑垃圾消纳费是否包括在定额取费中?答: 预算定额费用标准中不包括建筑垃圾消纳费。
其费用另行计算。
二.暂估价价差是否计取利润?答:暂估价价差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利润。
三.关于人工费、材料费超出风险幅度范围时如何调整?答: 关于人工费、材料费超过风险幅度的调整原则1.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市场价格变化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单价调整办法,可采用加权平均法、算术平均法或其他计算方法。
2.主要材料和机械市场价格的变化幅度小于或等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不做调整;变化幅度大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应当计算超过部分的价格差额,其价格差额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3.人工市场价格的变化幅度小于或等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不做调整;变化幅度大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变化幅度时,应当计算全部价格差额,其价格差额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4.人工费价格差额不计取规费;人工、材料、机械计算后的价格差额只计取税金。
四.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中缺少的项目是否可以借用2012预算定额?答:不可以,2001年定额中的缺项应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补充预算定额编制管理办法(京造定[2002]4号)”编制补充定额。
五.压缩工期的最高限是多少?答:压缩工期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30%,超过30%,视为发包人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依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理。
六.在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五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中,室内外管道的划分界限是什么?答:站类管道以站或机房的外墙皮为界,其它管道以建筑物外墙皮 1.5m为界。
七.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民用照明通电试运行如何计算工程量?答:民用照明通电试运行定额是按8小时编制的,如果通电试运行是24小时,定额就要乘以系数3。
民用照明通电试运行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建筑面积以“100m2”为单位计算。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读(二)1.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中的措施项目费不包括哪些费用?答:2012年预算定额中不包括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和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发生时可另行计算。
关于《北京市房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中与造价结算有关的解释

关于《北京市房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中与造价结算有关的解释1.中华人民共与国建设部令第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2.财政部、建设部财建[2004]369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3.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京财经二(2005)1032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4.建设部文件建办[2005]89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5.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京造定[2005]3号关于北京市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6.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文件京建经[2002]117号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的通知7.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文件京造管[2004]4号关于建设工程要紧材料价格结算的指导意见8.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文件京建施[2005]802号关于转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9.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文件京建质[2004]585号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第十三条发包人、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与本市的有关规定,在施工合同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一)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参照文件:财政部建设部财建[2004]369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工程预付款结算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
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工程,实体性消耗与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二)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者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量计算规则77127

工程量计算规则1.铝合金门窗制作及安装、成品门窗安装、彩板钢门窗、塑钢门窗安装均按设计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2.彩板钢门窗附框安装按延长米计算。
3.阳台封闭工程量按设计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4.纱窗扇工程量按扇外围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5.卷闸门窗以平方米计算。
在计算工程量时,如卷闸安装在门窗洞口内侧按洞口面积计算,高度增加600毫米;若卷闸安装在门窗洞口外侧时,其宽度按设计规定计算,高度按洞高增加600毫米。
6.卷闸箱工程量按展开面积计算;卷闸电动装置按套计算,小门安装以个计算。
7.橱窗按窗框正立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8.感应门装置按套计算。
定额人工费中已包括安装及调试费用。
9.窗帘轨按设计规格按延长米计算。
10.木质装饰门扇工程量按扇外围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11.全玻落地窗工程量按封边外围尺寸以平方米计算;玻璃肋按肋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2.全玻无框门工程量按设计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3.钢制防盗门窗安装工程量,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4.无框门钢架以吨计算;基层及面层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装饰线条以成品安装为准。
木质线条、压条如在现场制作时,每100米增加2.5个工日;木材按净断面增加刨光损耗20%。
2.在木基层天棚上钉压条、装饰线条者,其人工乘以系数1.34;在轻钢龙骨板面上安装压条、装饰线条者,其人工乘以系数1.68;木装饰线条做图案者,人工乘以系数1.8。
3.门窗贴脸与门窗套材质不同分别安装时,贴脸按相应装饰线条定额执行。
4.装饰线条均不包括油漆,油漆时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5.线条安装,定额中已包括3.6米以下搭、拆简易脚手架。
工程量计算规则1.装饰线条安装工程量按线条中心线以延长米计算。
2.门窗贴脸带450割角者,可按线条外边线延长米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木装饰1.门窗套按设计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窗帘盒按设计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3.窗帘轨分为单轨、双轨、三轨以延长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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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说明解释(第一号)
京造定[2002]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京造定[2002]7 号“关于颁发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补充定额及说明解释有关规定的通知”的精神,现将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说明解释(第一号)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规定自2002年4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02年7月12日
抄送: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市发展计
划委员会、市建委、市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北京市分行
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说明解释(第一号)
一、建筑工程
1.水泥砂浆板通风道工程量如何计算?
答:水泥砂浆板通风道按层高以米计算。
2.灰土垫层工程量如何计算?
答:灰土垫层按水平投影面积乘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3. CFG(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定额项目中包括哪些工作内容?
答:成孔、灌注、土方运输等。
4.人工挖土打钎拍底如何执行定额?
答:人工挖土的打钎拍底已包括在人工挖土方的相应定额子目中。
二、装饰工程
1.拼花楼地面工程量如何计算?
答:拼花楼地面按拼花部分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2.通廊、室外消防爬梯、钢楼梯的铁栏杆工程量如何计算?
答:通廊、室外消防爬梯、钢楼梯的铁栏杆以吨计算。
三、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1.燃气聚乙烯管道铺设及井砌筑如何执行定额和取费?
答:燃气聚乙烯管道管外径≤315,管道铺设执行本册第八章相应子目,井砌筑执行第一册《建筑工程》相应子目,其它费用按相应定额的取费规定计取;管外径>315时,管道铺设另做补充项目,井砌筑执行第八册《市政管道工程》相应子目,其它费用按市政管道计取。
2.安装前集中刷漆如何执行定额?
答:刷漆定额是按安装地点就地刷漆考虑,如安装前集中刷漆,人工乘以系数0.7(暖气片除外)。
3.铸铁管刷漆工程量如何计算?
答:可参照“钢管与保温层表面积计算表”乘以系数1.05计算。
4.室外热源碰头、室外给水铸铁管加三通水源接头项目适用于何种情况?
答:室外热源碰头、室外给水铸铁管加三通水源接头项目适用于新建或扩建工程管道与原(旧)
有管道不带介质碰头。
四、通风、空调工程
1.冷水机组工程量如何计算?
答:冷水机组按制冷量以台(或块)计算。
2.钢板密闭门工程量如何计算?
答:钢板密闭门分形式及规格以个计算。
3.人防设备支架工程量如何计算?
答:人防设备支架按各类设备型号以台计算。
五、市政管道工程
1.管道工程土方合槽如何计算?
答:两条或两条以上市政管线同期设计、同期施工,其管线外皮水平间距≤2米时,应按合槽考虑计算土方工程量。
土方工程量按各条管线单独计算出的工程量之和分别乘以以下系数计算:二根管线合槽乘以0.9,三根管线合槽乘以 0.8,四根(及四根以上)管线合槽乘以 0.7。
热力直埋管道工程不按合槽处理。
2.触变泥浆和土壤加固工程量如何计算?
答:触变泥浆和土壤加固工程量分管径按顶管长度以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