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法(城管执法分局)

行政强制法(城管执法分局)
行政强制法(城管执法分局)

《行政强制法》学习讲稿

各位领导: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的背景下,《行政强制法》与《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并称为行政立法的“三部曲”。

《行政强制法》从1999年开始立法酝酿,到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历经12年博弈、五次审议。《行政强制法》的颁布,是法治理念在中国的进一步落实,反映了中国法治的进步,它对约束行政机关的权力运行、规范政府的权力秩序、行政官员的权力利益产生深远的影响。

《行政强制法》是一部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行政强制法的主要内容可归纳为以下十点:

1、执法主体必须是正式执法人员,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2、行政机关不得夜间执行,不得停水停电。

3、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4、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

5、不得查扣公民个人及其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6、在规定行政强制有查封、扣押权力的同时,也规定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7、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不得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8、行政机关依法查询企业的财物账簿、交易记录、业务往来等事项,不得影响企

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应当保守所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9、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10、行政强制执行不排斥“执行和解”。下面,我结合本人在工作中的实践,谈一谈对《行政强制法》的理解和认识,如有不妥之处请斧正。

一、行政强制的定义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二、行政强制的种类

(一)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五种: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本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二)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

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六种: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2、划拨存款、汇款;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5、代履行;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本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强制进行评价,并对不适当的行政强制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和实施机关就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机关应当认真研究论证,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反馈。

案例交通处罚取消天价滞纳金。

2006年7月21日,河南荥阳一辆吊车被查出欠缴养路费,郑州交通部门“依法”责令车主补交本金、滞纳金、罚款共计76万元,引起社会的一片哗然和质疑。尽管如此,交通部门仍理直气壮,根据1992年1月1日实施的国家计委、经委、交通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按每日1%的标准收取滞纳金,欠费3月以上处30%-50%的罚款,6月以上处50%-100%的罚款,按此标准,滞纳金的年利率是365%,是税款滞纳金比率的20倍,是案例发生时银行活期存款年利率的507倍。以前,许多地方的交通部门不是运用现已十分便捷的通信手段提醒当事人主动缴纳养路费,而是坐等秋后算账。2009年4月1日起,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数额不得超出本金。公安部门不会再也不会出现高额加罚和天价滞纳金了。

三、行政强制的条件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本法第二条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立法定义,其实质上也是对行政强制实施的条件作出了规定。

本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也就是说,行政强制措施必然是出于对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方能实施。

而行政强制执行,是由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也即是,行政强制执行则是在只有发生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情形,才有强制其履行义务的可能,而对于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决定的,则不会发生行政强制执行。

以上是《行政强制法》对行政强制实施条件的实体性要求,同时本法就行政强制实施的主体和原则要求也作出了相应规定,具体体现在:

1、行政强制必须由法定的行政主体实施

《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应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因此,《行政强制法》一是规范了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①只能是法定的行政机关;②行政强制措施不得委托实施;③只能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二是规范了行政强制执行的

实施机关:①法律授权的具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②除代履行外,行政强制执行不得委托实施;③不具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例成都金牛区拆除违法建筑案和河南南阳艾滋病拆迁队

2009年11月13日,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在拆除违法建筑的过程中,拆迁户唐福珍与城管人员对峙,拒绝拆迁,之后情绪失控,在自家的房顶上向自己身上倾倒汽油并用打火机点燃自焚,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010年4月21日,《南方周末》报道说:“唐福珍自焚是法盲的悲剧”。2010年9月16日,于建嵘在《财经杂志》撰文指出,唐福珍女士的不幸在于,即使付出了生命,房子却作为违章建筑被拆除;她的死,被金牛区政府定性为“暴力抗法”,数名亲友因妨害公务被刑拘,他们眼中的城管的“暴力执法”,实际上被认定“主体合法,程序合法”。

2014年12月,河南南阳一处纳入拆迁的小区惊现“艾滋病拆迁队”,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27日,河南南阳官方公布调查结果:幕后黑手为开发商——南阳市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雇用社会人员刘某某组成所谓拆迁办公室,之后刘某某组织6名艾滋病患者组成“艾滋病拆迁队”,目前,5名主要嫌疑人已被控制,多名官员因负有工作失职责任而被处分。

2、行政强制必须遵循四项原则

由于行政强制涉及公民、法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因此实施行政强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法定原则

本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

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2)适当性原则

本法第五条规定:“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采用非法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

3)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

本法第六条规定:“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比如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拆除。此项规定,为违法建筑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提供了时机和余地。

4)不得为单位和个人谋利原则

本法第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利益”。

四、行政强制程序

《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强制程序,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三个方面。行政执法的程序是否合法、正当,不仅事关法治政府的建设,而且与是否符合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直接相关。《行政强制法》对行政强制程序具体明确的规范,有效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强制执法明确10步骤:

1、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3、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4、通知当事人到场;

5、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7、制作现场笔录;

8、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9、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本法同时强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各位领导:《行政强制法》作为我国行政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体现了比较深刻的人文关怀和法治精神。归纳起来,它的亮点主要有三:

(一)、更加人性化,节假日不得实施“强执”。行政强制法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程序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为规范强制执行的行为,强制法禁止“夜袭”,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如果行政机关违反上述规定,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案例仁化县政府夜袭新庄村八十间民房被夷为平地

2013年7月12日凌晨四时,仁化县周田镇新庄村村民正在做梦的时候,一支由县政府组织的300多人“联合执法队”,由手持盾牌全副武装的防暴队开路,披星戴月静悄悄的开进新庄村,拉起禁戒线,突袭强拆了新庄村的大片民房和生产设施,惊醒了酣梦中的新庄村民。根据官方发布的消息,这次行动是在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公证部门及县广播电台、县政府信息中心等多家媒体的全程监督下拆除了“违章建筑”八十多间,面积近一万平米。其中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8栋,面积约1200平米

后来,最高法发布了十大拆迁典型案例,仁化县政府夜间拆除案是其中之一。最高法首次明确,不得夜间强拆,即使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政府也要严格遵循《行政强制法》的程序性规定,拆除前应当先通知相对人自行拆除,在当地张贴公告且不得在夜间拆除。最高法以韶关市仁化县政府夜间拆除未遵循《行政强制法》的程序要求被该市中院认定违法,仁化县政府对村民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作为案例指导,这画出了政府行为的红线,也给基层强拆树立了标杆,颇具积极意义。

(二)、注重和谐社会的建立。公民遇侵害时可获救济注重和谐社会的建立,行政强制法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到行政强制权侵害时,规定了救济途径。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执行中或者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变

更,或者执行错误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不能恢复原状或者退还财物的,依法给予赔偿。

(三)、程序性要求更加严格。行政强制是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是依法行使行政权的有力保障,是维护公共秩序的有力手段,是促进全社会遵守法律的有效方法。前面所谈到的行政强制执法条件和程序,就是将行政强制的实施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行政强制法多选

行政强制法多选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行政强制法》(覆盖面宽,重点突出,与行政执法实务联系密切,体现知识更新要求,直观,新知识法规制度在试题中有所反映。)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设四个选项,其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考试人员应将该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每小题分,共分) 1.关于《行政强制法》的立法目的和立法宗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 B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C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D 根据《宪法》,制定《行政强制法》 答案:ABCD。《行政强制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行政强制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 A行政强制程序 B行政强制措施 C行政强制行为 D行政强制执行 答案:BD。《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3.关于行政强制措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强制措施发生在行政管理过程中 B行政强制措施是暂时性控制行为

C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 D行政强制措施直接作用于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 答案:ABCD。《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法》第七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强制,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 4.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包括() A制止违法行为 B防止证据损毁 C避免危害发生 D控制危险扩大 答案:ABCD。《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5.以下属于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有() A强制戒毒 B拘役 C强制隔离 D行政拘留 答案:AC。拘役为刑罚的种类,行政拘留为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执法风险及防范

工商行政执法风险及防范 工商机关作为综合性的经济管理部门,承担着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化进程的推进,公民及法人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经营者的维权意识不断觉醒,工商行政执法人员的时刻接受着监督和制约,工商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就产生了相应的执法风险。“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有风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看不到风险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防范和化解。在推进工商法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的进程中,规避和防范执法风险是维护执法人员切身利益的需要,也是树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良好形象的需要。严格依法执法,强化执法人员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行政执法监管质量,已经成为新形势下工商行政机关必须重视并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执法风险的概念 风险,现代汉语词典给出的定义是“可能发生的危险”。有执法行为必定产生执法风险。工商行政执法风险是指工商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由自身的作为或不作为引致并受外在种种不确定因素诱发、对本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产生的不利影响甚至严重后果。这种不利影响和严重后果在执法过程中表现为产生行政争议,引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诉讼中面临败诉;被追究行政执法责任,甚至面临被检察院以涉嫌职务犯罪提出指控。 二、工商执法风险的易发部位和环节 (一)行政许可: 1、对市场主体准入审查把关不严,使得不具备法定条件和要求的申请人获准设立(变更)登记取得市场主体资格,并因此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危及社会公共安全,这类情况主要存在于前置审批行业的设立(变更)登记中。 2、对公司的股东(股权)变更登记、减资登记、注销登记等审查把关不严,给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等都对公司股东以及股东股权的变更登记、减资登记、注销登记都作了明确和严格的实体和程序方面规定,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公司股

答案解析版行政强制考试试题(卷)

2016年点食药监局行政强制法考试试卷 答题人:_____ __ 得分:__ _____ (一)判断题 1、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2、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3、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采取应急措施或者临时措施,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 4、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同样可以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 5、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 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围受到损害的,无权依法要求赔偿。(×) 7、暂扣许可证和执照是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8、行政法规不可以设定冻结存款、汇款的行政强制措施。(√) 9、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 10、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11、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12、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拟设定行政强制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强制的必要性、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 13、行政强制措施权可以委托。(×) 14、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经过培训也可以实施。(×) 15、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16、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17、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出示执法件。(√) 18、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通知当事人到场。(√) 19、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

行政强制措施权不能委托或引起执法的混乱

行政强制措施权不能委托或引起执法的混乱 今天,看到新华社全文播发的《行政强制法》,看后注意到第十七条的规定,其核心是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该法第十七条内容是:“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该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应有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从条文上理解就是:行政强制措施权只能由行政机关行使,行使者只能是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这条规定本意是为了防止行政强制措施权的滥用,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但是,该条规定和《行政处罚法》并不衔接,有可能引起行政执法的混乱。原因是: 1、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根据该条,行政处罚权可以委托,受委托者一般是事业单位。例如,卫生监督所受卫生局委托实施行政处罚,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受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实施行政处罚,劳动监察大队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等等。目前,我国行政机关限于编制,公务员少,大部分都下设负责执法的事业单位,名称叫某某局行政执法队,受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 2、行政处罚,其程序一般包括初查、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执行等程序,在初查和调查取证阶段,经常会涉及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例如,现场检查时,发现违法财物的,会即时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如不及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将会导致证据据湮灭、危害扩大等后果。 3、从以上分析中可以总结出:行政处罚中大部分都伴随着行使行政强制措施。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权可以委托;按照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措施权不能委托。这就有可能出现这种现象:卫生监督所在饭店检查时,发现添加违法的苏丹红,按照食品安全法应当扣押;然而,卫生监督所不是行政机关,是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没有行政强制措施权。结果是,卫生监督所或者不采取任何措施,或者通知他的上级卫生局派执法人员过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这种现象,是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强制法在权力委托方面的不同规定导致的,受委托的事业单位有行政处罚权,没有行政强制措施权。这种割裂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的规定,将导致执法效率的低下,执法效果打折,必将引起执法的混乱,需要引起各方面的关注。

行政强制法重点笔记

第七章行政强制法 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第一节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和实施机关就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机关应当认真研究论证,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反馈。 第二节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依照法律规定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当场告知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 (二)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在返回行政机关后,立即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程序: a.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超过法定期限。 b.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条件已经消失,应当立即解除。 c.违法行为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行政机关应当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一并移送,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第三节查封、扣押 (一)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二)强制执行不得夜袭 (三)加处罚款数额不得翻番 (四)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在执法中对于《行政强制法》注意事项

在执法中对于《行政强制法》应当注意事项 1、实施工商行政强制措施要遵循法定的程序规。以往在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在经领导批准后,依法制作相关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及财物清单后送达当事人即完成。而《行政强制法》增加了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权利、听取意见和制作现场笔录等程序性规定。该法第十八条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的程序包括: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法身份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制作现场笔录,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等。 2、由于《行政强制法》对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权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将设定权收归“中央”立法。执法实务中,因《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没有有关查封、扣押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财物的规定,通常依照操作性强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因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第十六条所作的规定,已经扩

大了上位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类似的法规授权将面临失效。 3、工商执法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可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此前,只有《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查处时可当场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再补办相关手续,现在该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理论上在查处所有违法行为时,如遇紧急情况未经批准即可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三个不得”,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4、对实施查封、扣押措施的案件要在60 日内作出处罚决定。现在少数法规对查封、扣押的期限作了明确的限定外,大多数法律(如商标法等)对查封、扣押的期限没有任何规定,有的案件办案期限甚至跨越几年才结案,虽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但对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无限期延长。为了防范无限期查封、扣押给当事

行政强制法试题及答案

《行政强制法》试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题,共计20分) 1、《行政强制法》自(C)开始实施。 A 2011年6月30日 B2011年7月1日 C2012年1月1日 D2012年7月1日 2、以下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的是(C)。 A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B划拨存款、汇款 C吊销许可证、执照 D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行政强制执行由(A)设定。 A法律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D行政规章 4、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D)。 A查封B扣押C冻结D 代履行 5、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自当事人法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C)个月内。 A一B二C 三D六 6、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B)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A12小时 B24小时 C36小时 D48小时 7、《行政强制法》中(C)日以内期限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A 、5 B、 7 C、 10 D、 15 8、执行对象为动产的,行政机关向(A)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A、行政机关 B、被执行人 C、执行标 的D、上一级行政机关 9、以下不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规范是(D)。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 规D、行政规章 10、以下哪一项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D)。 A、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B、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C、扣押财物 D、责令停产停业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题,共计20分) 1、《行政强制法》的出台是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BC) A行为 B设定 C实施 D执行 2、《行政强制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BC) A行政强制行为 B行政强制措施 C行政强制执行 D行政强制程序 3、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据法定的(ABCD) A权限 B范围 C条件 D程序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行为(ABCD) A享有陈述权 B享有抗辩权 C享有复议权 D享有赔偿权 5、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ABCD) A限制人身自由 B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C扣押财物 D冻结存款、汇款6、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ABC)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 第三章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查封、扣押 第三节冻结 第四章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金钱给付义务的执行 第三节代履行 第五章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 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第三条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采取应急措施或者临时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行政机关采取金融业审慎监管措施、进出境货物强制性技术监控措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第五条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 第六条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 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 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第二章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

行政强制法的重要意义,过程及主要争议

行政强制法的重要意义,过程及主要争议 张世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巡视员 同志们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已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今年6月30日审议通过,从明年1月1号起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同志以4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行政强制法》的制定是我们国家行政法制建设史上一件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为什么要制定《行政强制法》呢? 一、为什么要制定行政强制法 (一)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的实际需要 我体会主要有这么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我们国家的行政机关在实际生活中,在实际的行政管理当中的实际需要。再一个就是说行政强制当中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国家以前是搞计划经济,现在是搞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的环境当中,行政机关如何管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事务,应当说我们还有一个努力学习和适应的过程。在管理市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国家各个行政机关,各个部门在管理相应的事务当中,都有一种感觉,感觉面对着这种纷繁复杂的社会实践,在行政管理当中缺少一些必要的手段,比如说对一些违法行为怎么处理,在计划体制下应当说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单位的人,如果出现了一些问题,通过单位我们国家可以说是行政管理权可以延伸到各个单位,通过单位再进行一些规范,进行一些管理。(从单位人→自由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当说每一个人的这个单位的管理的属性在逐步的在放松,成为市场的一个主体了。行政机关在管理这种各个分散的市场的主体,我们有些不大适应。在整个的管理过程当中大家逐步提出来,我们要用法律的手段,经济的手段,行政的手段,诸多的手段进行管理,其中一项重要的手段,就是对违法行为,要依照法律的规定,要追究他的法律责任。但是在实际生活当中,也有一些人面对行政机关的管理,他不服从行政机关的管理,行政机关迫切需要有一些手段,来应付比较严重的违反国家法律的这种违法行为。 这种手段其中就包括我们现在说的行政强制的一些手段,因为国家的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来贯彻实施的,来体现国家意志,而这个强制力是什么呢,具体的体现形式之一就是我们说的行政强制。所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机关管理国家各个方面的事务,它迫切需要一些手段,来对一些违法行为进行制裁,这样就是说我们的行政机关在实际生活当中、

行政强制法复习试题及答案(同名20549)

行政强制法复习试题及答案(同名20549)

行政强制法100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行政强制法》自( C )开始实施。 A 、2011年6月30日B、2011年7月1日C、2012年1月1日D、2012年7月1日 2、以下哪一个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D )。 A、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B、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C、扣押财物 D、责令停产停业 3、以下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的是( C )。 A、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B、划拨存款、汇款 C、吊销许可证、执照 4、行政强制执行由( A )设定。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行政规章 5、以下不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规范是( D )。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行政规章 6、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 D )。 A、查封 B、扣押 C、冻结 D、代履行 7、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以自当事人法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C )个月内。 A、一 B、二 C、三 D、六 8、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 C )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A 、6 B、12 C、24 D、48 9、《行政强制法》中( C )日以内期限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A 、5 B、7 C、10 D、15 10、执行对象为动产的,行政机关向( A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A、行政机关 B、被执行人 C、执行标的 D、上一级行政机关 11、经国务院批准,( D )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A、较大的市 B、设区的市 C、县级以上 D、省、自治区、直辖市 12、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 C )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13、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一般情况下( A )。 A、应当撤销 B、可以撤销 C、不予撤销 D、应当注销 14、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一般不超过( C )日。 A、10 B、30 C、45 D、90 15、下列属于特别许可的是( D )。 A、驾驶许可 B、营业许可 C、颁发毕业证书 D、持枪许可 16、以下哪一种行为属于行政许可?( A ) A、企业法人登记 B、婚姻登记 C、税务登记 D、户口登记 17、关于行政许可期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 A、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行政许可决定最长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 B、延长行政许可期限,应当经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 C、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D、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每个行政机关办理的时间均不得超过四十五日 18、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 )。 A、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B、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 C、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应当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D、当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不出具书面决定 19、下列事项应当设立行政许可的是( B )。 A、直接关系个人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 B、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新行政强制法试题及答案

行政强制法》试题及答案 、单项选择题(每题分,共 题, 共计分) 10 20 2 行政强制法》自()开始实施。 、 1C 年月日年年月日月日年月日 7 1 1 7 C2012 A 2011 D2012 6 1 30 1 B2011 、以下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的是 () C 2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 汇款吊销许可证、 执照 C A B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D 、行政强制执行由()设定。 3A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 D B A C 、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 4 能 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 。 D 查封扣押冻结代履行 C A D B 、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自当事人法定履行期限 5 届 满之日起()个月内。 C 一二三六 C A D B 、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小时内向行政机 B6 关负 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小时小时小时小时 A12 C36 B24 D48 《行政强制法》中()日以内期限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 7 C 、、、、 15 10 5 B 7 CA D 执行对象为动产的,行政机关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A 、行政机关、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CAD B 。、以下不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规范是() D 9、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 章D B AC ()。、以下哪一项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10 D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查封场所、 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责令停产停业 DB AC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分,共题,共计分) 2 20 10 《行政强制法》的岀台是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 、1 BC 行为设定实施执行 C A B D 《行政强制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 、 2 BC 行政强制行为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 制程序 C A D B 、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据法定的() 3ABCD 权限范围条件程序 D B A C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行为() 4ABCD 享有陈述权享有抗辩权享有 复议权享有赔偿权 C A D B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 ABCD5 冻结存款、汇款限制人身自由扣押财物查封场所、设施 或者财物 D B A C 、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岀扩大规定。 6ABC 对象条件种类范围 C D A B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 BCD7 代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冻结存款、汇款加处罚款或者 滞纳金 D C B A 著轻微没有明显社会危害 B C A D 三、判断题(每题分,共题,共计分) 1 10 10 、下列属于查封、暂扣决定书应载明事项的有() 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A B 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可以向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提岀意见和建议。 公民法人行政强制的实施机关其他组织 D B 、违法行为()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8ABCD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查封、 C D 、 9ABD A C 10AC 未侵害公共利益未造成严重结果情节显

行政强制法--解读

行政强制法--解读

《行政强制法》解读 主持人:杨处长,您好! 杨庆勇: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和大家进行交流。 主持人:请问杨处长,《行政强制法》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杨庆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通过的,自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主持人:杨处长,请给我们简要介绍一下《行政强制法》的主要内容吧? 杨庆勇:好的。《行政强制法》共7章71条,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总则(第一章),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定义、分类、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第二部分(第二章)主要规定了行政强制的种类和设定。第三部分(第三、四、五章)主要规定了行政强制的实施与执行,具体包括了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和行政强制执行程序。第四部分(第六章)主要规定了法律责任。第五部分(第七章)是附则。 主持人:请杨处长介绍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强制法》的立法背景和立法目的? 杨庆勇:好的。《行政强制法》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并称为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三部曲”,是行政法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行政强制涉及的主要是“官民”关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官民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官民和谐了,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和谐。实践中,行政强制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乱”,包括“乱”设和“滥”用行政强制,侵害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难以建立和谐的官民关系,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二是“软”,就是行政机关的强制手段不足,对违法行为不能有效制止,行政决定不能及时执行,使正常的社会秩序得不到维护,妨碍多数人的生活和工作,最终损害公共利益,对官民关系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行政强制法》围绕行政权和当事人权利这一基本关系,将立法目的定位于规范、保障和监督行政强制权和保护当事人权益,通过平衡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使行政强制权能在法制轨道上平稳运行,解决“乱”、“滥”和“软”的问题,促进官民和谐、社会和谐,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

《行政强制法》解读

《行政强制法》解读 《行政强制法》于2011年6月30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于2012年1月1日施行。这是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之后又一部规范行政行为的重大立法。该法并非如工商执法人员所期待的赋予更多执法手段来强化行政权,而是通过健全和完善制度来限制、规范、约束行政权的行使,兼顾依法保障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权。着力寻求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限权与赋权的平衡,其确立的行政强制基本原则和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强制执行程序等制度也将改变传统执法操作模式,对基层工商机关行政执法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行政强制的含义及立法背景 所谓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目的,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和行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行政强制的构成分为两个部分,一是行政强制措施,二是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为了预防,制止违法行为或者为了维护某种特定秩序状态,对行政相对人的人身和财产予以强行限制的一种行政行为。例如,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说:“在行政强制法颁布之前,行政强制实践中存在着‘散’和‘乱’的问题。行政强制的设定主体比较散,法律可以设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中央

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也可以设定,甚至少量的政府规范性文件也设定。”目前我国行政强制制度主要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方面是乱设行政强制和滥用行政强制,侵害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就是行政机关的强制手段不足,对有些违法行为不能有效制止,有些行政决定不能得到及时执行。行政强制法就是从法律上规范了乱设行政强制和滥用行政强制的“乱”象。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但是,法律规定特定事项由行政法规规定具体管理措施的,行政强制法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所以行政强制法的出台,有利于解决这些问题。 二、行政强制基本原则 行政强制行为是保证行政目标得以有效实现的强有力手段,同时,行政强制行为极具伤害风险,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如实施错误或失当,极易损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强制法》通过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基层工商机关是实施工商行政强制的主要主体,在执法实务中必须掌握和遵循《行政强制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一)法定原则——《行政强制法》第四条明确规定:“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法定原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法律尤位,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所有行政强制行为都要与法律规定相一

新行政强制法试题及答案

《行政强制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题,共计20分) 1、《行政强制法》自(C)开始实施。 A 2011年6月30日B2011年7月1日C2012年1月1日D2012年7月1日 2、以下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的是(C)。 A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B划拨存款、汇款C吊销许可证、执照 D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行政强制执行由(A)设定。 A法律 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 D行政规章 4、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D)。 A查封 B扣押 C冻结 D代履行 5、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自当事人法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C)个月内。 A一 B二 C三 D六 6、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B)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A12小时B24小时C36小时D48小时 7、《行政强制法》中(C)日以内期限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A 、5 B、7 C、10 D、15 8、执行对象为动产的,行政机关向(A)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A、行政机关 B、被执行人 C、执行标的 D、上一级行政机关 9、以下不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规范是(D)。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行政规章 10、以下哪一项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D)。 A、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B、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C、扣押财物 D、责令停产停业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题,共计20分) 1、《行政强制法》的出台是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BC) A行为B设定C实施D执行 2、《行政强制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BC) A行政强制行为B行政强制措施C行政强制执行D行政强制程序 3、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据法定的(ABCD) A权限B范围C条件D程序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行为(ABCD) A享有陈述权B享有抗辩权C享有复议权D享有赔偿权

2020年《行政强制法》题库及答案

2020年《行政强制法》题库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14题) 1 (B)。 A补偿 B赔偿 C赔礼道歉 D恢复原状 2C)。 A扣押财物 B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C吊销许可证、执照 D冻结存款、汇款 3D)。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规章 4A)设定。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规章 5 (D)。 A甲机关执法队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负责人批准 B乙机关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派出了三名执法队员

C丙机关执法队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经要求出示了执法身份证件 D丁机关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未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6 (B)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A 12小时 B 24小时 C 36小时 D 48小时 7B)承担。 A行政机关委托的第三人 B行政机关 C当事人 D行政执法人员 8 利,确有理由的,(C)。 A代履行 B继续执行 C中止执行 D终结执行 9 种说法是正确的?(C) A双方不得约定对行政决定进行分期履行 B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行政处罚决定中对当事人处以的罚款 C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D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重新开始进行强制执行

10C)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 A 10 B 15 C 30 D 60 11B)承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行政机关 B当事人 C受委托的代履行组织 D代履行人 12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C)内,依照法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A一个月 B二个月 C三个月 D四个月 13 机关向(C)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A行政机关 B被执行人 C不动产 D上一级行政机关 14C)。 2011年7月1日 2011年10月1日 2012年1月1日 2012年7月1日 二、多项选择题(共4题) 1ABD) A行政强制法是我国行政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解读《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 (1)

解读《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 中国国土资源报网 2013-04-10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针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专项请示作出《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以下称《批复》),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精神,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人就此进行了解读。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批复》有利于统一法律适用,解决目前违法建筑强制拆除领域的法律理解分歧和困扰人民法院的诸多现实难题,准确贯彻行政强制法、城乡规划法规定精神,体现司法改革中的“裁执分离”原则,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执行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该负责人强调,拆除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以下称拆违)的行为事关推进城镇一体化建设中的社会稳定、老百姓切身权益保障和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批复》回应了社会的普遍关切,对明确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的权责,规范和推进社会管理,促进法律的正确实施具有重要影响。各级法院在审理因拆违活动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时,要加大司法审查力度,依法监督和规范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安定和谐。 为何不再受理非诉行政执行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人介绍,所谓“非诉行政执行申

请”,是指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其直接依据来自于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申请主体是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依据是其作出的生效的行政决定。从《批复》表述的准确性而言,重在强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有关限期拆除决定等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 强调“非诉”的意义,首先在于严格区分是否属于诉讼中的强制执行。在诉讼案件中,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即属于诉讼中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形。至于一些地方行政机关在诉讼中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被诉行政行为的,原则上不得准许。而非诉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非诉”。 其次在于严格区分行政机关有无行政强制执行权。只有无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才可以向法院提出非诉行政执行申请。而行政强制法、城乡规划法已经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需要说明的是,司法实践中对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存在两种争议:一种意见认为是完全授权,

行政强制法培训笔记

行政强制法培训笔记 按:干部室根据3月27日和28日在工人文化宫听课情况整理了刘博老师的培训重点,按照《行政强制法要义问答》的顺序进行了摘录。由于时间有限,疏漏和错误在所难免。欢迎热心同志校订补充,并返发给我们。我们将把更精确的版本再次发给大家。另外,特别提示大家注意对《行政强制法》法条的掌握,最基本的东西都在法条上。祝大家考出好成绩! 第一章:行政强制法是一部什么样的法律 (一)2011年6月30日,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二)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有:《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 (三)《行政强制法》主要目的是: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行政强制手段滥用的主要问题:(1)哪些机关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不明确;(2)具体形式繁多,有多种表述,缺乏规范;(3)没有强制权的行政机关自行实施强制措施,甚至授权、委托其他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措施;(4)缺乏程序性规定,随意性较大,合法权益造成侵害;(5)缺少必要的手段,致使一些严重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处理。 (五)起草《行政强制法》总的指导思想是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权益。 (六)《行政强制法》的立法理念:1、行政权与公民权和谐共存;2 、行政权与司法权良性互动;3、中央地方共享强制权设定;4 、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同等保护;5 、不枉不过保证公正与效率并重; (七)可以设定行政强制的法律渊源:1、“法律”;2、“行政法规”;3、“地方性法规”。这就意味着全国人大、国务院和地方省级人大分别享有行政强制的设定权。 (八)除情况紧急外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九)《行政强制法》中的重要制度:1、行政强制设定制度;2 、行政强制措施制度; 3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制度; 4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制度; 5 、行政强制行为责任制度。 (十)《行政强制法》采用“申请人民法院为主,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为辅”的强制执行模式。 (十一)《行政强制法》的主要特色和亮点:1、《行政强制法》体现了更多的法治精神和人文关怀;2 、《行政强制法》共有28处“不得”的禁止性规定;3 、《行政强制法》规定了严谨的程序。4 、《行政强制法》体现了权责一致的要求 (十二)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拟设定行政强制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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