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医院院务公开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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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医院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医院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1、医院的党务、院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和依法应受到保护的秘密或隐私外,原则上应予公开,并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2、院务公开包括向社会公开和向院内职工公开,医院的医疗服务信息、医疗服务价格信息、行业作风建设情况等向社会公开;医院的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大额设备和药品采购情况、职称晋升、岗位设置及竞岗情况、绩效工资分配情况、年度财务预决算情况等向院内职工公开;
3、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的原则,凡是公开的内容必须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既要合理又要合法;
4、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认真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尊重职工群众和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5、采用新闻媒体、医院网站、医院信息、院务公开栏、会议等便利、快捷、有效的形式开展院务公开,设立投诉信箱,公布投诉电话,自觉接受职工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医院2023年政(院)务公开制度(详细版)

医院2023年政(院)务公开制度(详细版)
1.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告诫或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2.影响正常工作,或者给群众利益造成一般损失的,对相关股室或单位提出批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3.情节严重,对工作或群众利益影响较大的,对相关股室或单位提出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或给予纪律处分。
六、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一)院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一定后果时,必须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实行分级负责制。院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工作,对违反政务公开工作纪律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三)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过错责任与处理处罚相适应的原则。
4.应当公开的重点工作、重大工程项目没有按要求公开,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不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对有关责任人包庇纵容,不向群众公开处理结果的;
6.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打击报复、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
7.其他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且不按要求整改问题的。
(五)工作人员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政务公开监督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监督工作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接受干部监督与社会监督并重,鼓励干部积极参与监督工作,聘请若干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管理相对人和群众代表为社会监督员。
(二)院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对各股室、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有特殊情况随时督察。
(二)拟公开的信息应当由本股室初审、办公室审查后报院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发布公开。

医院院务公开规章制度

医院院务公开规章制度

医院院务公开规章制度一、目的和依据1.1 目的为了加强医院的信息公开和透亮度,提高管理水平,规范员工行为,保障患者权益,特订立本《医院院务公开规章制度》。

1.2 依据本规章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医院的实际情况订立,依法保障患者及公众的知情权、参加权和监督权。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全部员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三、规定内容3.1 院务公开的管理标准1.医院总务部每年定期公开医院年度工作计划、长期进展规划、重点改革措施等,通过医院内部刊物、官方网站等渠道向员工和公众公布。

每项重点事项公布后,要设立专门的接收看法和投诉的通道,并适时回复和处理相关问题。

2.医院各部门应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内容、方式和周期,并适时向员工和公众公布。

各部门负责订立并执行实在的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并定期评估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医院每月组织一次院务公开工作座谈会,由医院领导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上要全面汇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接受员工和公众的提问和建议,并适时进行回应和解答。

4.医院应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机制,成立专门的信息公开监督小组,由医院法务部门牵头,并邀请独立的第三方组织参加。

监督小组负责监督信息公开的执行情况,并对违反公开制度的行为进行惩罚和矫正。

3.2 院务公开的考核标准1.医院将院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体系,设立相关指标和权重。

依据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对各部门进行评分,并将评分结果作为部门年度考核结果的依据之一。

2.医院将院务公开工作作为员工个人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通过评估员工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表现,综合考核其工作业绩,影响个人绩效部分得分。

3.对于信息公开工作中履职不力或有意隐瞒、篡改信息等违规行为的员工,医院将视情节轻重,实行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扣减个人绩效奖金、停职检查、降职甚至解雇等。

四、附则1.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本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废止,应由医院总务部提出并经医院领导班子审议决议。

医院院务公开、科务公开制度

医院院务公开、科务公开制度

院务公开制度第一条为推进医院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调动医院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社会公众对医院工作的满意度,构建医院内部和谐和医患和谐,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院务公开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院务公开的制度化建设,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内容逐步具体、程序逐步规范、效率逐步提高,逐步增强医院工作的透明度,切实维护医院职工、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三条医院院务公开要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利于提高医院管理水平,保护和激励医务人员积极性,有利于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医患双方沟通和互相理解。

公开内容要做到真实可信、及时有效、注重实效。

第四条医院院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原则上应予以公开。

第五条医院应向社会公开以下内容:(一)医院依法执业登记;(二)卫生技术人员执业情况和佩证上岗;(三)门急诊和住院就诊程序;(四)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五)医德医风的主要规定,医疗投诉信箱和电话;(六)医院布局示意图;(七)便民服务及惠民措施。

第六条医院应向患者公开以下内容:(一)为患者提供费用清单;(二)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向患者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服务。

第七条医院应向职工公开以下内容:(一)医院改革和发展规划、计划;(二)财务预决算;(三)医疗质量管理、考核;(四)人才培养,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年度考核情况、晋职晋升的名额、条件、评审结果;(五)中层干部竞聘的岗位、职数、条件;(六)经济运行情况,经济分配方案;(七)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情况;(八)领导、职工效益考核分配制度;(九)购买大型设备、大型基建项目、药品采购;(十)医院大宗开支、业务招待费;(十一)精神文明建设和医德医风考核;(十二)院领导接待日和周值班人员名单等。

医院院务公开规章制度

医院院务公开规章制度

医院院务公开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医院院务公开工作,规范和完善医院院务公开制度,保障医院职工和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院民主管理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民主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院务公开的含义院务公开是指医院在依法依规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将医院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财务收支、人力资源、医疗质量、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医疗服务价格、患者权益保障等内容,通过一定的形式和渠道,向医院职工和患者公开,接受职工和患者的监督。

第三条院务公开的原则(一)依法依规。

院务公开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开的内容合法、程序合规。

(二)全面真实。

院务公开应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医院的实际情况,不得有任何虚假和误导。

(三)及时便民。

院务公开应确保信息的时效性,便于医院职工和患者及时了解和查询。

(四)注重效果。

院务公开应注重实际效果,切实保障职工和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和谐稳定发展。

第四条院务公开的内容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医院基本情况。

包括医院简介、组织架构、科室设置、医疗技术、医疗设备等。

(二)医院决策和管理。

包括医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决策、内部管理制度等。

(三)财务收支情况。

包括医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等。

(四)人力资源管理。

包括医院招聘、薪酬福利、培训考核、职称评定等。

(五)医疗质量和安全。

包括医疗事故处理、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医疗服务价格、患者满意度调查等。

(六)患者权益保障。

包括患者就诊流程、医疗费用查询、医疗纠纷处理、投诉渠道等。

(七)医院文化建设。

包括医院价值观、职工文化活动、健康教育等。

(八)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第五条院务公开的形式和渠道(一)设立院务公开栏。

在医院显眼位置设立院务公开栏,定期发布院务公开信息。

(二)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医院工作、财务收支等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医院院务公开制度

医院院务公开制度

医院院务公开制度1. 医院院务,除波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旳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原则上应予公开,并做到政策根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行成果公开。

2. 向社会公开医院资质信息、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医疗服务规定与流程、行业作风建设等状况,严禁公布虚假信息。

3. 建立医院发言人,设置领导接待日、院长信箱,并可根据公开事项旳内涵不一样可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公开。

4. 向医院职工公开医院发展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完毕年度计划状况、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医院运行管理状况、人事管理状况、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状况。

5. 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充足发挥职工代表大会旳作用,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院务公开。

6. 二级(县级)以上医院应设有“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及运行程序与体制,制定旳医院院务公开目录,至少应符合卫生行政部门基本规定。

为使中心旳平常管理工作愈加规范、民主,考核工作愈加透明、公正,本着中心旳管理、考核工作“人人参与,齐抓共管”旳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窗口旳建立值班窗口由进驻部门(单位)工作窗口按月轮番担任(月值班窗口安排见附表),每月安排4个窗口担任值班,由窗口负责人任值班员。

二、值班人员职责1、负责检查窗口工作人员执行中心有关规章制度及开展“规范、优质、高效、廉洁”服务状况。

对于违规违纪、私自离岗、汇集聊天、网上游戏等现象,以及在行政服务工作中出现旳不规范、不文明等行为应及时纠正和制止,并做好记录。

2、维护行政服务大厅正常旳工作秩序,竭力化解窗口与窗口之间、窗口与办事人员之间出现旳矛盾。

3、督促大楼保安员、保洁员履行职责,协助中心对大楼安全设施旳检查与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4、协助中心处理当班期间发生旳突发性事件。

5、参与中心组织旳工作检查及每月“红旗窗口”旳考核与量化工作。

6、完毕中心交办旳其他工作任务。

医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模板模版(2篇)

医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模板模版【医院名称】院务公开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的管理,增强医院与社会各界之间的沟通和信任,提高医院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院各级各部门,对于医院经营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医疗服务等方面进行公开。

第三条医院积极开展院务公开工作,依法保护医院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开的信息真实、准确、全面。

第四条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医院基本概况、经营管理情况、医院组织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人事情况、财务情况、医院发展规划等。

第二章院务公开的原则和范围第五条院务公开坚持公正、平等、公平、便利的原则,保障公民享有与取得与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有关的信息的权利。

第六条院务公开范围包括:医院基本概况、医院部门设置和职责、医院服务项目、医院收费标准、医院规章制度、内部组织结构、医院财务情况、医院人事情况等。

第七条有关医疗患者隐私、商业秘密等在法律法规要求保密的信息不在院务公开的范围内。

第三章院务公开的方式和渠道第八条医院实行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相结合的方式,主动公开院务信息,提供便利的查询渠道,同时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公开。

第九条医院通过以下方式和渠道向社会公开院务信息:(一)通过医院官方网站及相关移动应用程序发布院务信息。

(二)在医院内设立院务公开专区,提供院务信息的查询和浏览。

(三)定期举办院务公开的相关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和介绍医院业务。

第十条医院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公开,申请人需填写院务公开申请表,经医院审批后给予公开。

第四章院务公开的内容和标准第十一条医院基本概况包括医院的名称、地址、电话、网站等基本信息。

第十二条医院部门设置和职责包括医院各级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明确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

第十三条医院服务项目包括医疗、护理、康复等各项服务项目的介绍。

第十四条医院收费标准包括医疗服务、药品收费、床位费用等的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

关于医院院务公开实施方案

关于医院院务公开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医院院务公开是指医院将院内的各项管理信息、服务信息等公开向社会公众进行披露和公示,增加信息透明度,提升公共信任度。

本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医院院务公开制度,促进医院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实施步骤1. 制定相关政策医院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院务公开政策。

政策应包含院内各项管理信息、服务信息的公开内容和方式,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2. 建立信息系统医院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将各项管理信息、服务信息进行整合和分类,实现信息的集中管理和统一发布。

信息系统应具备良好的用户界面和操作体验,方便公众查询和了解。

3. 制定公开内容和方式医院应确定具体的公开内容和公示方式。

公开内容可以包括院内患者就医流程、医疗服务项目、医疗费用标准、医疗质量评价等信息。

公示方式可以包括医院官方网站、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

4. 建立公示制度医院应建立公示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公示。

制度包括公示周期、公示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或取消。

5. 加强宣传推广医院应加强院务公开的宣传推广工作,提高公众对医院院务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可以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制作宣传材料等方式,将院务公开的意义和好处传达给公众。

6. 建立监督机制医院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院务公开进行监督和评估。

监督机制可以包括设立公众监督电话、建立公开信息反馈渠道等,接受公众的监督和意见,及时纠正错误和不足。

三、责任分工1.院务公开部门医院应设立院务公开部门,负责具体的院务公开工作。

院务公开部门应制定工作计划,组织信息整理和发布,负责公示制度的执行和宣传推广工作。

2.相关部门和人员医院的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配合院务公开部门的工作,提供所需的管理信息和服务信息。

相关部门和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提供信息并保证其有效性和准确性。

院务公开管理办法

院务公开管理办法院务公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的信息公开工作,提高院务的透明度和公开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院务公开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内部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对外信息公开事务。

第三条院务公开原则:依法、及时、公正、公开、方便、高效。

第二章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第四条我院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2. 行政许可、审批及行政处罚决定;3. 经费预算和决算;4. 人事任免及工资福利;5. 重大决策的依据和决策过程;6. 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第五条信息公开的方式主要包括:1. 在院务公开网站上发布;2. 在我院内部网站或其他适当的媒体上发布;3. 依法提供书面或电子文件供申请人查询。

第三章信息公开的程序流程第六条信息公开的程序流程如下:1. 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 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3. 决定是否予以公开或者拒绝公开;4. 如决定予以公开,制作信息公开文件;5. 如决定拒绝公开,向申请人发送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

第七条申请人可通过书面或电子方式向我院提交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应提供以下内容:1. 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类型及耗吗、连系方士;2. 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具体内容。

第八条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期限为法定期限,具体办理期限如下:1. 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办结时间不超过五个工作日;2. 决定是否公开,办结时间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

第四章信息公开的责任与监督第九条院务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为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第十条监督机构为我院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院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五章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信息公开申请表格;2. 信息公开备查文件清单;3. 信息公开结果通知书样本。

医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范本

医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医院院务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医院院务公开的实施和管理。

第三条医院院务公开包括医院基本情况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公开、医疗质量安全公开、医疗费用信息公开等内容。

第四条医院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公开的义务,加强信息公开的管理,做到公开的内容真实、准确、全面。

第二章医院基本情况公开第五条医院应当及时公开以下基本情况:1. 医院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2. 医院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3. 医院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名单;4. 医院的办学资质、办学层次、专科设置等情况;5. 医院的基本设施、医疗技术水平及医疗资源配置情况;6. 医院规章制度、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

第六条医院可以通过医院官方网站、患者接待处、电子屏幕等途径公开基本情况,并应当保证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发布。

第三章医疗服务项目公开第七条医院应当公开医疗服务项目的内容、范围、费用等相关信息。

第八条医院应当及时公开以下信息:1. 医院提供的各类诊疗服务项目、特色医疗服务项目等;2. 诊疗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适应症、禁忌症等相关说明;3. 诊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支付方式、退费政策等;4. 手术项目的风险程度、手术费用、麻醉方式等;5. 医院提供的其他诊疗相关服务项目等。

第九条医院应当通过医院官方网站、诊疗指南、宣传册等形式公开医疗服务项目的信息,并应当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医疗质量安全公开第十条医院应当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的公开,提升医院的信誉和形象。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及时公开以下医疗质量安全信息:1. 医院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监控措施;2. 医院的医师、护士等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和培训情况;3. 医院的质量评估、医疗事故处理情况;4. 医院的不良事件、投诉处理情况;5. 医院的医疗质量报告、医疗质量指标等。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通过医院官方网站、医院内部通知、宣传册等途径公开医疗质量安全信息,并应当保证信息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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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医院院务公开管理办法(2007年1月27日台州医院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及台州市卫生局《市级医院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精神,为认真落实政府指示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深化院务公开,推进医院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办事公开制度,保障职工的知情权、民主参与权和民主决策权,现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院务公开主要是指将医院办事依据、目的、职责、程序、纪律、结果及评估等医院运营与发展的必要信息公布于广大职工,发动职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医院成立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管理医院的院务公开工作。

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陈海啸成员:章永川蔡玉英朱成楚朱坚胜季一鸣周世娟第四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室。

办公室主任:蒋斌彪成员:郑彩霞吴晓艳唐礼江黄米武詹才胜卢岩杨双齐第五条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院务公开的领导、策划、协调、沟通工作,组织全院各部门对院务公开工作进行落实;2、负责对公开的具体事项、公开对象、公开形式、考核、评议、督办等有关院务公开的重大事项的审定;3、定期听取院务公开情况汇报,对院务公开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制定院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办法;4、及时收集职工群众对院务公开、临床、医技各科室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安排相关科室人员限时整改并提出考核意见;5、监督和督促医院的各类基建工程、重要设备、材料、医疗设备、药品、卫生材料、宣传广告制作、大宗物资采购工作等实行招投标。

第六条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1、负责院务公开实施过程中的组织检查、指导、反馈、协调及统计报告。

2、开展相关评议,提出批评与表扬等建议。

3、负责对院务公开实施办法的修订。

第三章院务公开内容第七条医院院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原则上应予公开,并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一)向社会公开的医院院务的主要内容1、医院资质信息(1)医院依法执业登记、医疗业务范围、职能科室设置;(2)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注册情况及相关资质信息;(3)重大医疗技术准入及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

2、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1)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编码、名称、内涵、收费依据、计价单位和实际执行价格等)、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2)实行住院病人费用“每日清”制度,医院每天通过适当方式向病人或家属提供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使用情况,或提供费用查询服务。

病人出院时,医院应提供总费用清单;(3)门诊患者费用清单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4)医院物价管理职能科室、费用查询部门及查询电话。

3、便民措施(1)按规定应病人或其家属要求应当提供的医疗服务信息(如病历的查询、复印)获取程序及咨询电话;(2)医疗服务规定与流程,包括:门诊、急诊、住院的就诊程序;门诊医生安排;(3)医院门急诊部、职能科室、住院部各病房的位置格局以及抵达路径,紧急情况的疏散通道。

4、行业作风建设情况(1)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2)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规范;(3)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

(二)向内部职工公开的医院院务的主要内容1、医院重大决策事项(1)医院发展建设规划,年度方针、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完成年度计划情况;(2)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

含医院建设发展与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生产经营方面重大3决策、多元经营、工资分配方案、职工培训计划、集体合同修订和其它各项改革举措等事项。

2、医院运营管理情况(1)医院医疗工作状况,包括:年住院、门急诊病人总数;病床周转率、使用率、平均住院天数;(2)财务管理事项:年度财务预、决算情况,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办法、核销程序,职工“三金”缴纳情况,职工互助金使用情况,有关职工工资发放及扣款情况等;(3)用量前十位的药品排序及重点监控抗生素等药品使用情况;(4)物资采购情况。

包括: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情况,年度设备引进计划、论证、实施招投标的情况、设备验收情况等,办公通用设备、机电设备、专用设备(含教学实施设备、科研仪器设备、公共安全设备、广播电视设备、通讯设备、质量检测设备、文化体育设备、图书及档案管理设备等)、卫生材料、后勤保障材料、燃料及大宗印刷品在规定金额内的一律实行招投标;(5)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情况;(6)重大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处理结果;(7)基本建设和重大技改项目、基建工程项目承发包制度及招投标情况。

3、人事管理情况(1)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及薪酬体系,工资、劳务、奖金分配、政策性提薪、违章违纪考核、分配结果情况等,以及住房调整;(2)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考核评价标准、考核形式、考核程序及考核结果;(3)岗位评聘、解聘、辞聘职工的标准及程序;(4)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公开招聘、人才引进、职称晋升、年度工作考评等。

4、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1)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和职能科室中层干部情况;(2)上级领导机构不正之风投诉信箱、电话;(3)干部个人年收入、住房、通讯费支出,公车使用改革后的车辆年核销费用情况,廉洁考核情况及干部违纪违规处理情况;第八条院务公开的内容伴随着时代的发展,医院实际和新形势的需要,其内容也相应地不断调整和丰富。

第四章院务公开形式第九条院务公开的主要形式为:坚持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以公示栏和各种会议为经常形式,以院内计算机网络为辅助形式的三种公示形式。

第十条职工代表大会。

无特殊情况一般一年召开一次,是院务公开的基本载体,凡医院重大决策、重大改革事项、长、短期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财务年度预、决算、业务招待费、生活福利费的使用情况、民主评议干部等情况在职代会上公开。

职代会闭会期间,属职代会职权范围内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在职代会联席会议上公开,经协商通过后执行,并向下次职代会报告确认。

第十一条公示栏和各种会议为院务公开的经常形式。

公示栏固定设置,经常性的张贴、刊载有关院务,用于属固定项目的公开,如:工资、职称晋升、培训教学、福利保障等院务的公开及职工应当了解的重大问题及政策性、临时性、突发性问题的公开。

院内按月、周、半年、年召开各类会议研究工作、通报运营情况等院务,并在会议上公开院务。

第十二条利用各类宣传工具实施公开。

医院将通过局域网、板报、医院内部报刊、简报、各类广播、电台、省市级报刊、报告会、职工座谈会、沟通会等5形式适时进行公开,编印、发放就医手册、宣传资料;还可设立电子大屏幕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触摸屏等;建立院领导接待日、院长信箱制度,公布咨询、投诉、举报电话。

第五章公开程序第十三条对会议议定的公开院务项目应由承办部门报院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备案,经有关领导审核同意后,予以公开。

同时,应将医院院务公开目录,报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以便监督。

第十四条院务公开工作实行于院长领导下各专项小组分工负责制,积极推动医院的院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拓展,同时倡导各科室推行科务公开。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五条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多种形式的不定期的医院院务公开工作的抽查,考核医院院务公开工作。

对院务公开工作取得成绩的,及时予以表彰和奖励;对院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行政主体工作不到位、公开内容不真实、程序不规范、公开更新不及时,应责成有关医院限期整改;对不认真整改的、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整改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下内容进行督查、整改和考核:(一)组织领导1、院务公开领导小组机构健全;2、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3、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负责人职责,定期研究院务公开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4、宣传教育和发动群众工作到位。

(二)工作制度1、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2、有经职代会通过的院务公开制度、办法或实施细则;3、每年向职代会通过的院务公开工作情况,并接受职代会评议;4、建立监督检查小组,监督检查制度健全,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活动。

(三)公开内容院务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具体并结合实际,一般应包括改革方案,大宗物资采购、重大基建工程、对外投资、设立公司等重大资金投向,领导班子选拔使用情况,中层干部竞聘方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工资、奖金分配、职称评定、社会保险、职工培训等情况。

(四)公开形式1、坚持以职代会为主形式和基本载体;职代会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各项工作按规定时间、程序、要求进行;2、在便于职工观看、较固定的地方设立公开栏;3、有其他有效有形式:如党政工联席会、职工代表团(组)长会、院情发布会、院报、网络等多种形式。

(五)公开程序公开程序合法规范,公开渠道畅通。

(六)公开时间属职代会审议的事项,会后公开;属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属重点难点问题,适时公开;属重点难点问题,适时公开;属热点问题,及时公开。

(七)公开档案院务公开、职代会工作原始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八)公开效果71、职代会各项职权得到落实,其中民主评议领导班子信任率在80%以上;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党群、干群关系融洽,职工群众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比较满意;3、院务公开制度有效融入医院管理制度之中,管理水平和经济社会效益得到提高;4、医院重大改革措施方案得到职工群众广泛认可并认真实施,成效明显;5、较好地解决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有效地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群众对院务公开满意率在80%以上。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对涉及医院机密或《保密法》规定的有关事项,不宜全部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在院长办公会上予以通报,并在适当时机再行公开。

第十八条除上述十七条规定之情况外,其它所有院务工作均属公开范畴,要求一律实施公开。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并由院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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