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八项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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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互助保障计划》PPT课件

《职工互助保障计划》PPT课件

保障期
互助费
(元/份)
保 障 待 遇 (元)
免责期
30天
住院次数
起付线扣 给付比


一年
50元 (按自
普通特 病住院
1300
首次
然年投 责任期 30天后 保)
特病门 诊
1300
60% 50%
普通住 二次及 院
650
50%
以上 特病住 院
0
50%
备注:参保职工要占全部职工比例70%以上,少于30人的单位须
职工互助保障计划
密云县十里堡镇总工会
可整理ppt
1
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
内容:1、子宫颈癌
2、输卵管恶性肿瘤
3、卵巢癌
4、子宫内膜癌
5、绒毛膜癌(恶性葡萄胎)
6、乳腺癌
备注:参保女工要占全部女工比例60%以 上,少于30人的单位须100%投保。
可整理ppt
2
保质期
互助费
(元/份)
保 障 待 遇(元)
免责期 30天
二年
减责期 31-90 慰问金 1000元/份 天
治疗费用互助 10000

元/份
36
(最多二份)
康复修养互助 2000元

/份
责任期
90 天 后
生活补助互助
26元/
金(首次住院) 天/份
最长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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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互助金领 16680
取额
元/份3
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
内容:1、急性心肌梗塞
2、冠状动脉搭桥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3、恶性肿瘤
4、重要器官移植
5、慢性肾衰竭(尿毒症)

北京市工会八项互助保障计划介绍PPT课件

北京市工会八项互助保障计划介绍PPT课件

身故
因非工伤意外伤害意外伤害事故 导致身故,最高赔付20000元。
伤残
因非工伤意外伤害导致伤残,根 据伤残程度,最高赔付5000元。
5
《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庭财产(火灾)损失互助保障计划》
理赔流程图
提供申请理赔 资料,报本级 工会
会员出险
本级工会审核会员个人申请资料并出具证明, 报会员信息采集汇总单位工会(互助保险代办处) 。
7
(二)申请家财火灾损失救助金所需资料
• 基层工会出具的工会会员出险证明; • 基层工会填写“出险调查报告书”; • 出险职工身份证、工会会员证、京卡·互助服务卡的复印
件; • 出具由被保障人签名的救助金领取申请书; • 提供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及“财产损失
鉴定意见”; • 房屋产权证或与产权证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 参加工会组织的工会会员; • 年龄在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北京市在职职工;
保障待遇
保障期 一年
互助费(元)
北京市总工会 免费为全市工 会会员提供
保 障 待 遇 (元)
火灾 非工伤
由于火灾导致家庭财产(房体、设备)损失的, 依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及各级工会 组织提供的认定证明,按损失金额的10%给付救助 金,最高给付救助金10000元。
8
六项保费型保障计划
1.《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
保障期 互助费(元/份)
保 障 待 遇 (元)
免责期
30天
二年
36 (最多二份)
减责期 责任期
31--90天
慰问金 1000元 / 份
90天后
治疗费用互助金
康复休养互助金
生活补助互助金 (首次住院)最长180天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综合补充医疗、意外(工伤)互助保障计划一览表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综合补充医疗、意外(工伤)互助保障计划一览表
保障期限
办妥参保手续次日零时起至一年保障期满日的24时止。首次参保“住院类”执行30天、“重病类”执行60天免责期、“意外类”无免责期。10天宽限期内续保取消免责期。
保障责任
一、住院补充医疗保障
(一)住院、家庭病床治疗
1、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负医疗费,按60%比例给付保障金;
2、医保附加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负医疗费,按70%比例给付保障金。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综合补充医疗、意外(工伤)互助保障计划一览表(一)
类别
A类
B类
参保对象
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且参保人数不少于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75%。在职职工总数在8人及以下的单位须100%参保。
缴费金额
(每份)
男性195元;女性210元,每人限一份。
男性95元;女性110元,每人限1份。
2、火灾损失最高给付保障金1万元(含“意外伤害保障计划”,且无论主保障计划参保几份)。
3、本表仅供参考,详情请查阅保障计划条款,或上网查询:。
1-37 2011年1月
五、女性特种重病保障
首次确诊患原发性乳腺癌或女性生殖器官癌给付1万元保障金(原位癌给付5000元保障金)。
六、意外伤害、重残保障
1、因意外伤害重残或身故给付4万。
一、住院补充医疗保障
(一)住院、家庭病床治疗
1、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负医疗费,按60%比例给付保障金;
2、医保附加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负医疗费,按70%比例给付保障金。
(二)门诊大病治疗
医保统筹和附加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负医疗费,按50%比例给付保障金。
以上二项累计最高给付限额4万元。
二、重大疾病保障
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7、急性、亚急性、中晚期慢性重症肝炎;8、良性脑肿瘤;9、心脏瓣膜手术;10、严重Ⅲ度烧伤;11、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12、主动脉手术。(具体定义见释义)三、女性特种重病保障

工会职工互助保障方案

工会职工互助保障方案

工会职工互助保障方案一、背景和意义工会作为代表职工利益的组织,应当充分发挥其保障职工权益的职能。

为了更好地实现工会为职工提供互助保障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二、范围和对象本方案适用于所有工会会员,在职员工以及退休员工均可参加,并享受相应的互助保障。

三、互助保障项目1.医疗互助保障:针对突发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在职员工和退休员工均可以享受一定的报销额度,旨在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2.丧葬互助保障:工会会员及其家属享受一定的丧葬费用补助,确保因亲人去世造成的经济负担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3.灾害救助互助保障:面对自然灾害或人为灾害,工会会员及其家属遭受损失时,可以得到工会提供的一定救助和援助。

4.其他互助保障项目:根据会员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工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更多的互助保障项目,如子女教育互助、住房补贴等。

四、互助保障实施机制1.会员缴纳:所有工会会员每月按照一定比例缴纳互助保障费,由工会统一管理和使用。

2.互助申请:会员需在受到互助保障项目影响时,向工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互助支付:经过工会审核,并与财务部门核对后,按照互助保障项目的规定,向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补助款项。

4.互助监督:工会设立专门的互助保障小组,负责对互助保障项目的执行进行监督,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五、互助保障管理机构1.工会互助保障委员会:负责制定方案和管理互助保障项目的具体实施。

2.工会互助保障基金:由会员缴纳互助保障费组成的基金,用于支付互助补助款项。

3.工会互助保障小组:负责审核申请,核对资金使用,并对互助保障项目进行监督。

六、互助保障费用的筹集和管理1.缴费比例:根据会员的收入和实际情况,工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缴费比例。

2.缴费方式:工会可以通过工资代扣的方式,将互助保障费用收取并统一管理。

3.资金管理:工会应当建立专门的互助保障基金,将会员缴纳的互助保障费用专门存放,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利用。

七、互助保障项目的宣传和推广1.宣传栏目:在工会公告栏、企业内部通告等途径上,定期宣传互助保障项目的内容和申请流程。

在职职工综合互助保障计划

在职职工综合互助保障计划

在职职工综合互助保障计划(重大疾病+意外伤害)为缓解职工因患上重大疾病与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职工互助保障办法》,制定《在职职工综合互助保障活动(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活动”)。

第一条本活动的基本内容参加本活动后,在互助保障有效期内会员在首次发现患有所列的25类重大疾病的一种或者多种时,或会员因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残疾或烧伤时,会员或者家属按照本活动约定领取互助金,用于缓解由此造成职工收入降低,治疗费用支出增加等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

本活动包括以下25类重大疾病(25类重大疾病释义详见附件):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白血病、良性脑肿瘤、严重烧烫伤、瘫痪、多个肢体缺失、严重运动神经元病、双目失明、语言能力丧失、重症帕金森病、严重阿尔茨海默病、心脏瓣膜移植术、系统性红斑狼疮、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严重重症肌无力、严重多发性硬化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第二条参加本活动的条件和办法凡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或正常劳动,未患过上述25类重大疾病,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都可以通过其所在单位的工会向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以下简称“本会”)胜利油田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申请参加本活动,成为本会会员。

为保证会员享有公平的权益,本会只接受由基层工会统一组织职工参加本活动,并且在同一单位参加本活动的职工不得少于其全部职工(含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聘用期超过一年的临时职工)的80%(含本数,下同)。

单位职工数不足100人的须100%参加,且参加人数不低于20人。

第三条参加本活动的规定1、参加本活动会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参加活动时一次性交纳。

工会职工互助保障方案

工会职工互助保障方案

工会职工互助保障方案背景在当前社会,职工们的生活压力越来越大,不少职工遇到各种困难时往往很难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为了着眼于保障职工的权益,促进职工的团结互助精神,工会制定了职工互助保障方案。

方案内容一、互助金职工互助金是由工会组织发起的一种互助制度,旨在帮助职工解决意外事件和疾病治疗等方面的困难。

具体方案如下:1.职工每月可以自愿申请参与互助金计划,并交纳一定的费用。

2.工会将所有参与人员的缴费汇总,每月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互助金发放。

3.互助金的发放额度根据参与人数和资金情况等因素确定,一般在职工缴费基础上给予一定程度的补贴。

二、法律援助工会将指派律师为需要法律援助的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1.工会将设立专门的法律援助组织,收集各类法律案例和资料,便于律师为职工提供准确、及时的法律帮助。

2.职工可通过工会提供的电话、邮件等方式向法律援助组织咨询问题,并得到适当的答复。

3.工会将为需要法律援助的职工牵线搭桥,协调律师和职工之间的联系,确保职工获得实质性的法律援助。

三、健康管理工会将为职工提供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为职工建立健康档案,跟踪职工健康状况。

2.工会将协调医院和医生为职工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包括预约挂号、病情咨询等。

3.工会将策划和组织各种健康活动和培训课程,帮助职工增强健康知识和保健能力。

方案优势一、加强职工之间的团结和互助职工互助保障方案的实施,将加强职工之间的团结、帮助和互助精神,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二、增强职工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工会的职工互助保障方案,将为职工提供权益保障、医疗援助、法律援助等多种服务,增强职工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三、促进企业的发展和稳定通过工会的职工互助保障方案,将有效维护职工利益,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稳定性,进而为企业的发展奠定基础。

结语职工互助保障方案是工会为职工提供的一种特殊维权机制,旨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职工的团结互助精神,提高职工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最新】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201-版)

【最新】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201*版)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__版)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为缓解职工因住院治疗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根据>的规定,制定>(以下简称〝本计划〞)实施细则.第一条本计划的基本内容本计划面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城镇职工.会员参加本计划后,在为期一年的互助保障期内会员享有在住院治疗或者按照住院治疗费用结算方式治疗的慢性疾病.重大疾病时,在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医疗费报销的规定下,针对职工自付医疗费的部分,会员可以按照本计划规定领取互助金,缓解会员医疗费用的负担. 第二条参加本计划的条件和办法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以下简称〝本会〞)会员,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并按照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企业单位的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满足上述条件的职工都可以通过所在单位的工会向本会在当地的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申请参加本计划.为保证会员享有公平的权益,本会只接受由基层工会统一组织职工参加本计划,并且在同一单位参加本计划的职工不得少于其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含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聘用期超过一年的临时职工)人数.第三条参加本计划的规定职工参加本计划的互助保障期为一年,交纳互助费后互助保障期在规定的时间统一生效.会员交纳的互助费用于对会员的互助互济.互助保障期满后,会员不论是否享受领取互助金的权利,其所交纳的互助费不再退还.互助费的标准为每人60元.首次参加本计划的会员互助保障期30天后生效.互助保障期满后,符合参加条件的会员在15日内继续参加本计划将不再受上述30天期限的限制.第四条参加本计划的待遇在互助保障期生效后,会员因患病并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发生自付费用时,可以按照本计划规定领取相应的互助金:1.根据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额以下,并符合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条件的部分),会员可以按照最高不超过统筹基金报销额的20%的自付医疗费的80%领取互助金;2.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留观7日内的治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额以内),会员可按照最高不超过统筹基金报销额的20%的自付医疗费的80%领取互助金;3.经当地医疗保险机构确认.审批,患慢性疾病.重大疾病的在基本医疗保险方案规定的门诊就医的医疗费,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额以下),会员可以按照最高不超过统筹基金报销额的20%的自付医疗费的70%领取互助金;一年累计统一申领一次.第五条特殊情况的互助金计算方法1.会员参加本计划后未满30天住院治疗,并且出院日期已超过本计划规定的30天的限制时,会员可以按照满30天限制期后实际住院治疗天数占此次住院治疗的总天数的比例乘以会员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按照第四条的相应规定领取互助金;2.会员在互助保障期满没有继续参加本计划的,按照会员在互助保障期内住院治疗天数占此次住院治疗的总天数的比例乘以会员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按照第四条的相应规定领取互助金;3.会员在互助保障期内退休,并且住院治疗时,可以按照第四条的相应规定领取互助金.由于在职和退休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不同,互助保障期满后职工不能再参加本计划;4.住院治疗时间以医疗费专用收据上打印的住院起止日期为准.第六条下列原因会员不享受第四条规定的互助金1.依据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2.会员及其所在单位拖欠基本医疗保险费或者补充医疗保险费,并在互助保障期内仍未补交的;3.工伤.生育.职业病的医疗费用;4.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个人自费诊疗项目的费用;5.会员及其所在单位有欺诈行为;6.自会员在医疗机构费用结算日(以医疗费用专用收据上打印的起止日期为准)的次日零时起,一年内不向办事处提出互助金申领手续的.第七条互助金的受领人参加本计划的互助金受领人为会员本人.第八条互助金的申领手续在互助保障期内的会员及其所在单位工会本计划经办人员,必须在会员住院治疗结束后的3天内,通知办事处以便进行核对.会员通过其所在单位工会向办事处申请领取互助金时应提交下列资料:1.会员所在单位出具的住院治疗情况证明;2.会员的身份证及会员证复印件;3.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专用收据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有关医疗费用证明原件.复印件和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复印件;4.医疗机构的入院证明和出院小结复印件或门诊大病登记单原件和复印件;5.由会员或者其直系亲属签名的互助金领取书面申请;6.保障计划书及会员名单复印件;7.办事处为证明住院治疗费用情况需要由会员提供的其它材料.第九条其他规定事项1.自会员在医疗机构费用结算日(以医疗费用专用收据上打印的起止日期为准)的次日零时起,会员必须在1年内向办事处申请领取互助金,逾期办事处不再受理会员提出的互助金申领工作.2.参加本计划领取互助金的项目是参照当地政府公布的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相关内容制定实施的,并依据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随时进行相应的调整.3.对本计划执行中有关内容发生争议,由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专家委员会进行最终裁定.本计划从__年1月1日起执行.扩展阅读:综合补充医疗.意外(工伤)互助保障计划(__年1月版)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综合补充医疗.意外(工伤)互助保障计划(__年1月版)投保单(代保障单)单位全称联系地址职工总数联系人参保编码邮编联系电话单位性质机关□事业□国有□集体□三资□民营□社团□参保种类A类□参保人数B类□C类□其中男性人女性D类□人第二每人缴费额男性元女性元联合计缴费额男性元女性元交投缴费总额(小写)保缴费总额(大写)单位 1.如提前缴费办理本次续保手续,且要求起保日期相应提前,请注明:本单位要求起保日期为年月日(注明的起保日期不能早于缴费日期,也不重能晚于上期起保日期).未写明起保日期要求的,则起保日期与上期相同.第 2.本投保单〝参保人数〞栏中所填人数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如有不符,本会不予给一要付保障金.联 3.投保时请附>或能正确反映本单位从业人员人数告联报表的复印件.职4.在办理参保手续前请务必了解计划的各项条款.知工5.如需内转续保必须在满期日后的宽限期内到本会办理.保6.制作职工交行卡:是□否□障起保日期:年月日互助会审核员:留参保单位盖章:存职工保障互助会盖章:经办人:年月日承保员:年月日帐号: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316023-00008022150上海银行人民广场支行.信息操作员:本会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120号二楼(市工人文化宫内)邮政编码:__01咨询电话:63503375监督电话:63601651网址:2-15综合补充医疗.意外(工伤)互助保障计划(__年1月版)总则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有关文件精神和方便单位参续保及适应部分单位的需求,特设计推出本保障计划.第一条本计划为综合型保障计划,由A类.B类.C类.D类四个种类的保障计划组成,参保单位在A类.B类和C类三项保障计划中只能选择一种参保,但可以同时参保D类保障计划.第二条A类保障计划由〝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障〞.〝在职职工住院起付段补助金保障〞.〝住院天数补助金保障(每天60元)〞.〝特种重病保障(十二类重大疾病)〞.〝女性特种重病保障〞和〝意外伤害.重残保障〞等六个保障项目组成.(参保本计划不能再另行参加〝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障计划〞和〝在职职工住院补助金保障计划A型〞)B类保障计划由〝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障〞.〝特种重病保障(十二类重大疾病)〞.〝女性特种重病保障〞和〝意外伤害.重残保障〞等四个保障项目组成.(参保本计划不能再另行参加〝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障计划〞)C类保障计划由〝在职职工住院起付段补助金保障〞.〝特种重病保障(十二类重大疾病)〞.〝女性特种重病保障〞和〝意外伤害.重残保障〞等四个保障项目组成.(参保本计划不能再另行参加〝在职职工住院补助金保障计划A型〞) D类保障计划由〝住院天数补助金保障(每天60元)〞.〝特种重病保障(十二类重大疾病)〞.〝女性特种重病保障〞和〝意外伤害.重残保障〞等四个保障项目组成.保障对象第三条A类.B类.C类保障计划的保障对象凡已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保〞)的单位,可作为投保人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选择参加A类.B类和C类三项保障计划之一;已参加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以下简称〝镇保〞)的单位,可作为投保人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参加C类保障计划.参保人数应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75%,总人数8人(含8人)以下的,必须100%参保.第四条D类保障计划的保障对象凡女性未满55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的从业人员,均可在所在单位统一组织下团体参加本计划.参保人数应不少于本单位从业人员人数的75%,总人数8人(含8人)以下的,必须100%参保.保障费和保障期限第五条保障费缴纳标准:(一)A类保障计划:每份保障费男性195元,女性210元.(二)B类保障计划:每份保障费男性95元,女性110元.(三)C类保障计划:每份保障费男性95元,女性110元.(四)D类保障计划:每份保障费男性95元,女性110元.第六条被保障人在保障期限内可参保A类或B类或C类保障计划(三项只能选择参保其中一项)一份和D类保障计划两份,超出的份数视作无效.第七条保障期限为1年,自参保单位向本会缴纳保障费并交齐符合要求的参保材料,且经本会同意承保并签发>的次日零时(起保日)起到保障期满日的24时止.期满后另办续保手续(起保日期与上期相同).参保手续第八条参保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月或上月的>复印件或>复印件;2.未纳入本市〝城保〞或〝镇保〞的单位在参加D类保障计划时须提供能正确反映单位从业人员人数报表的复印件;3.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4.用E_CEL或FO_PRO数据格式制作的参保职工名单(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的电脑光盘(可不提供打印名单)或U盘(必须提供一式两份打印名册).为了减少参保单位的工作量和提高参保人员信息的准确率,参保单位在满期后续保时,可从本会网站上下载上期参保名单(本会网址:),并在该名单上作本期参保名单的增减后制成电脑光盘或U盘;5.参保单位在保障期内,不能再为未参保职工办理参保手续(新进单位的职工除外,但应提供附有新进职工的〝个人养老金核定表〞,并必须在新职工进单位后两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第九条选择保障期满返还保障费缴费方式的单位,必须在保障期满之日起的10天内到本会办理续保手续.保障责任第十条参保后各项保障执行相应的免责期,被保障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在保障期满之日起10天内续保(起保日与上期相同)则取消免责期.第十一条A类保障计划的保障责任:各项保障的保障金累计最高限额为111800元.其中:住院补充医疗最高保障金40000元;住院起付段最高保障金1000元;住院天数最高保障金10800元;特种重病保障金10000元;女性特种重病最高保障金10000元;意外伤害.重残最高保障金40000元.具体条款见附件一至附件七,且以该七个附件为准.第十二条B类保障计划的保障责任:各项保障的保障金累计最高限额为100000元.其中:住院补充医疗最高保障金40000元;特种重病保障金10000元;女性特种重病最高保障金10000元;意外伤害.重残最高保障金40000元.具体条款见附件一.四.五.六.七等五个附件,且以该五个附件为准.第十三条C类保障计划的保障责任:各项保障的保障金累计最高限额为61000元.其中:住院起付段最高保障金1000元;特种重病保障金10000元;女性特种重病最高保障金10000元;意外伤害.重残最高保障金40000元.具体条款见附件二.四.五.六.七等五个附件,且以该五个附件为准.第十四条D类保障计划的保障责任:各项保障的保障金每份累计最高限额为70800元.其中:住院天数最高保障金10800元;特种重病保障金10000元;女性特种重病最高保障金10000元;意外伤害.重残最高保障金40000元.具体条款见附件三.四.五.六.七等五个附件,且以该五个附件为准.除外责任及保障金的申请和给付第十五条各类保障计划的除外责任及保障金的申请和给付见附件一至附件七各个相关附件.联系人和联系信息变更第十六条参保单位在参保后,若发生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变更时,应在变更后15天内书面通知本会客户服务部.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会按原联系人或联系地址寄发有关通知,并视为已送达参保单位.其他第十七条本计划为__年1月版的修订版,自__年1月1日起按本次修订后的条款执行.第十八条本保障计划实行后现有的>.>.>.>.>.>仍单独保留.本会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120号二楼(市工人文化宫内)邮政编码:__01咨询电话:63503375监督电话:63601651网址:。

职工互助保障简短的计划和措施

职工互助保障简短的计划和措施
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是指由雇主或者员工自发组织,旨在帮助员工在面临意外、疾病或其他突发困难时提供经济援助和支持的一种保障制度。

下面是一些简短的计划和措施:
1. 建立互助基金,公司可以设立专门的互助基金,员工每月缴纳一定金额的费用作为基金的资金来源。

当员工遇到意外或者疾病需要经济援助时,可以向基金申请帮助。

2. 提供紧急援助,公司可以设立紧急援助金,用于帮助员工应对突发事件造成的经济困难,比如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

3. 提供心理援助,除了经济援助,公司也可以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服务,帮助员工在遭遇困难时得到心理上的关怀和支持。

4. 健康保障,公司可以为员工购买意外险、重大疾病保险等保险产品,为员工提供健康保障。

5. 培训和教育,公司可以组织员工参加急救培训、安全知识教育等活动,提升员工自救能力和安全意识。

6. 定期健康体检,公司可以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健康问题并提供帮助和支持。

总之,职工互助保障计划需要综合考虑员工的实际需求,从经济、心理、健康等多个方面为员工提供全面的保障和支持,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内容简介

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内容简介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内容简介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内容简介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职工的社会保障水平,长春办事处按照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的要求,已在长春地区推行以下保障计划,简介如下:一、团体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1、保障期限为一年。

2、保费:40元/份。

3、参保条件:18-60周岁的在职职工。

4、保障责任:参保职工因意外伤害造成的伤残或死亡可获得最高为两万元的保障金。

二、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1、保障期限为一年。

2、保费99元/年。

3、参保条件:1860周岁的在职职工,且所在单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4、保障责任:①住院治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额(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按个人自负比例报销70%;②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治疗,基本医疗保险各项补助支出额按个人自负比例报销60%;累积报销额不超过202*元;③在一个保障期限内每人累积报销额不超过5500元(含本条款所规定的门诊治疗)。

④参保职工因意外伤害造成的伤残或死亡可获得最高为两万元的保障金。

三、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1、保障期限为两年;2、保费40元;3、参保条件:18-55周岁的在职女职工;4、保障责任:参保职工患有条款所规定的原发性妇科恶性肿瘤,可一次性获得一万元的保障金。

四、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保障计划1、保障期限:三年;2、互助费标准为66元;3、保障责任:参保职工首次患有急性心肌梗塞、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白血病等11种重大疾病,可一次性获得5000元保障金。

五、参保办法1、以上各保障计划须由工会统一组织职工参保,参保率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的80%,且人数不得低于30人。

2、参加“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需提供“基金征缴通知单”复印件。

3、提供电子版(Excel 表)名单,标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待办事处审核后,打印纸版名单一式两份,加盖本单位工会公章。

4、职工首次参保须一次性交纳10元会费。

职工互助保障计划

职工互助保障计划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职工的保障需求也日益增加。

为了更好地满足职工的保障需求,我公司特别制定了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旨在为职工提供更全面、更可靠的保障服务。

首先,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涵盖了多方面的保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这些保障内容能够全面覆盖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和困难,为职工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

其次,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实行多元化的保障方式。

不仅包括了公司自身的保障措施,还可以通过与其他社会保障机构合作,为职工提供更多元化的保障选择。

这种多元化的保障方式,能够更好地满足职工个性化的保障需求,提高保障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再次,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注重保障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通过建立健全的保障机制和管理制度,确保保障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保障金的来源和去向都能够得到有效监管和管理。

这样能够保障保障金的公平使用,同时也能够保障保障计划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职工互助保障计划鼓励职工之间的互助和团结。

在保障
计划中,职工可以通过相互帮助和支持,共同应对各种风险和困难。

这种互助和团结的精神,不仅能够增强职工之间的凝聚力和团队意识,也能够提高整个保障计划的效力和可持续性。

总之,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是我公司为了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利益
而制定的一项重要计划。

通过全面、多元化、公平和可持续的保障
方式,为职工提供更加全面和可靠的保障服务。

同时也希望通过这
种保障计划,能够激发职工之间的互助和团结精神,共同为公司的
发展和进步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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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互助 保 障计 划 》 对个 人 负担 3 0 % 部分 再报 销 2 0 %。 ( 二 )住 院医疗 政 策 :医保 规 定
1 3 0 0元 以 内 自付 , 1 3 0 0元 至 封 顶 线 之间 报销 8 5 %, 个 人 负担 1 5 %。 《 在 职 职工 医疗 互助 保 障计 划 》 对 个 人负 担
域 内未组 建1 二 会组织 的所有用工单 位 ( 其 中包括集 体 、 合资 、 三资 、 民营及 私
( 一 )门诊 医疗 政 策 :医保规 定 1 8 0 0元 以内 自付 , 1 8 0 0元 至 3 0 0 0 0元
之 间报 销 7 0 %, 个 人 负担 3 0 %, 一 个 年度 内最 高报 销 2万 元 。《 在 职职 工
区县 、 局 总公 司两 级 工 会 为 会 员交 纳 互
本 计 划 以 自然 年度 为 一个 互 助
保 障责任 期 。
三 、保 障待 遇 ( 见 上页 图表)
四、 互 助 金 计 算 公 式
助保 障费 , 享受本计划互助保障。( 二) 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 , 本市行政 区
上) 为 6 5 0元 ; ( 2 ) 门诊 、 住 院 医 疗 的 封 顸 线 是 指 基 本 医疗 保 险 支 付 的 最 高保 障额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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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障 对 象
工构 助了抵御疾病 、 防 范意外风 险的又一道防线 。下 面就从保障范围 、 参保条件 、 保障待遇 等方 面详细 介绍这八个 险种 的内容 。
《 在 职职工 医疗互助保 障计 划》
为 实现 工 会 组 织 全 覆 盖 的 目标 , 努 力建 设服 务型 工会 , 扎 扎 实 实为 会 员 办 好 事 、 办 实事 , 缓
1 0 0 6 5 3
1 . 劳 动 模 范 和 困难 职 工起 付 线 至 封 顶 线 医保 报 销 后 “自付 ( 一) ” 费 用 保 障 比例 为 2 5 %。
2 . 起 付线 和封 顶 线 : ( 1 ) 门诊 医 疗 的 起 付 线 为 1 8 o o元 ; 住 院 医疗的 起付 线 , 首次 住 院 为 1 3 o o元 , 二 次住 院 ( 含二次以
2 0 1 3. 4. 上 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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麓・ 荧屏 课堂
详 解 八 项 职 工 互 助保 障 计划 ( 上)
目前 , 中 国职工保险 互助会北京办事处 共开展了《 在 职职工住院 医疗互助保 障计 划》 、 《 在职职工
住院津 贴互助保 障计 划》 、 《 在 职职工意外伤 害互助保 障计划》 、 《 在职 职工子女 意外伤 害互助保
1 5 % 的部 分 再 报 销 2 0 %。
位统一组织在职职工集体参保 , 每人每 年交纳互 助保 障费 6 0元 , 同一单位 参
保 职 工 不 得 少 于 在 职 职 工 总 数 的
7 0 %, 职 T低 于 3 O人 的 单 位 要 1 0 0 %参
次住 院 : [ ‘ ‘ 自付 ( 一) ”一 起付 线 6 5 0
( 一 )门诊 医疗 费用 互 助金 计算 公式 : [ “自付 ( 一) ” 一 起付线 1 8 0 0
元] ×2 O % =互 助 金 额
营企业1 , 可 以组建工会办理京卡 ・ 互助
卡, 享受本计 划互助保 障 , 也可 以由单
( 二 )住 院 医疗 费 用互 助 金计 算 公式 : 第一 次住 院 : [ ‘ ‘ 自付 ( 一) ”一 起 付线 1 3 0 0元 ] x 2 0 %=互 助金 额第 二
元] ×2 0 %=互 助金 额 年度 内发 生 二 次 以上住 院按第 二次住 院公式 计算 。 ( 三 )跨 自然 年 度住 院 费用 计算
费 用
门诊医疗 住院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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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独计算
合 计
备注:
1 o o o o o 以上~1 5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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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0 0 0 0
解 职 工 医 疗 费 用 负担 , 根 据 北 京 市 基 本 医 疗 保 险政 策 , 结合 我 市职 工 医疗保 险 实际情 况 , 特 制
定《 在 职职 工 医疗互助 保 障计划 》 。
( 单位 : 元)
保 障责任期
保 障内容
类别
保障 范围
保障 比例
最高保障额
起付线 至封顶线
障计 划》 、 《 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 互助 保障计划》 、 《 在 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 障计划 》 、 《 北京市工 会会 员非工伤意外及 家财火灾损失互助保 障计 划》 、 《 在职职 工医疗 互助保障计划》等八项 职工 互助 保障计划 , 建立 了由住院医疗 、 重大 疾病 、 意外伤 害构 成的 “ 三位 一体 ” 互助保 障体 系 , 为职
医 保 “自付 ( ~ ) ” 费 用
门诊医疗
住 院 医 疗
o ~8 4 6 O
O ~4 4 8 O 5
2 0 %
2 O %
1 6 9 2
8 9 6 1
本计 划 以 自然 年 度 为 一 个互 助 保 封顶线 以上 医保 障责任期 。 “自付 ( 一) ”


保障费 6 O 元。
二、 保 障 责 任 期
[ ‘ ‘ 自付 ( 一) ”一 起 付 线 1 3 0 0元 或
6 5 0元 ] ÷住 院总 天 数 ×年 有 效 责任 天数 ×2 0 %=互 助金 额
五、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政 策 及 新 计 划 解 读
( 一) 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 险, 由 市总工会 管理 的工会会 员 ,并持 有京 卡・ 互助眼务卡的在职职 工 ,由市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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