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宗法制度。 文档
什么是宗法制度

什么是宗法制度宗法制度是指传统社会中一种基于家族亲属关系的社会控制系统。
它在中国古代社会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影响。
宗法制度的核心是家族和家族成员之间的关系,以及根据这些关系建立起来的社会规范和制度。
宗法制度是建立在血缘关系上的。
家族是个人生活的基本单位,由祖父、父亲、子孙等核心成员组成,这些成员之间通过血缘关系相连。
根据这种血缘关系,宗法制度规定了家族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家族的继承制度和家族财产的归属。
宗法制度还有一个重要的特点是世袭制度。
在宗法制度下,权力和财产往往是世袭的,父亲将权力和财产传给自己的儿子。
这种世袭制度使得权力和财产始终集中在一些家族的手中,家族成员之间的地位差异非常明显。
宗法制度对于社会的运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宗法制度使得家族成为社会的基本单位,家族成员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
家族成员要共同承担家族的义务和责任,如奉养祖先,维持家族的尊严和声望。
其次,宗法制度对社会秩序和约束非常重要。
宗法制度规定了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同时,宗法制度也对家族成员的行为和道德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要求家族成员遵守伦理和道德规范。
然而,宗法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弊端。
首先,宗法制度的地位世袭制度导致了社会的不公平现象,一些家族成员天生具有特权,而其他人则处于劣势地位。
其次,宗法制度对个人的发展和自由有一定的限制。
个人的选择和自主权受到了限制,社会的流动性较低。
最后,宗法制度过于强调血缘关系,容易产生封建主义思想和家族恶劣行为。
总的来说,宗法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中一种基于家族亲属关系的社会控制系统。
它通过建立家族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以及规范行为和约束行为,维持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然而,宗法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弊端,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随着社会的发展变革,宗法制度已经不再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因此,我们需要寻找新的社会控制方式和机制,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

度和家族制度第一节宗法制度的产生及其早期发展•家族由若干具有亲近的血缘关系的家庭组成。
自进入文明时代以来,我国古代的家族一直是以父系的血缘联结的,而若干出自同一男性祖先的家族又组成宗族。
《尔雅.释亲》即把由同一高祖父传下的四代子孙称为宗族,实际上有些宗族还可包括更多的世代。
家族和宗族密不可分,有时甚至合二为一。
所以,我国古代的家族制度与宗法制度有着密切的关联,要了解古代的家族制度,必须首先对宗法制度有所认识。
所谓宗法,是指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标榜尊崇共同祖先,维系亲情,而在宗族内部区分尊卑长幼,并规定继承秩序以及不同地位的宗族成员各自不同的权力和义务的法则。
它的具体内容在有关西周、春秋社会情况的文献记载中有比较详细的说明,其起源则可追溯到更远的世代。
宗法制度是由父系氏族社会的家长制演变而来的。
在父系氏族社会,世系以父系计算,父家长支配着家族成员,甚至对他们有生杀予夺之权。
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宗法制度逐渐形成,它主要实行于统治阶级内部,成为调节统治阶级内部关系,维护贵族世袭统治,奴役劳动人民的工确定继统秩序和在宗族内部依血缘关系区分尊卑亲疏、规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二者相辅相成,是宗法制度的基本内容。
与此相适应,为了加强宗族内部的凝聚力,祖先崇拜被推进到新的高度。
宗庙祭祀是头等重要的大事,由宗族中地位最高的成员主持。
同一宗族的人具有共同的祖先,共同的宗庙,共同的姓氏,共同的墓地,同受宗法制度的约束。
第二节西周春秋时期典型的宗法制度•周人与商人相比,是个后进部族,但也很早就产生了宗法制度。
《诗大雅公刘》提到公刘率领周人迁居豳地,周人“宗之君之。
”为了维护统治秩序,西周统治集团结合本民族原有的习惯,在新的条件下对商代原有的宗法制度又作了进一步的充实和发展,使之更加系统。
可以说在西周以及紧接其后的春秋时期,宗法制度已臻于完善,这一阶段的宗法制度最为典型,最为严密。
西周春秋时期的宗法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在严格区分嫡庶、确立嫡长子的优先继承权的前提下,在宗族内部区分大宗、小宗,无论大宗、小宗都以正嫡为宗子,宗子具有特殊的权力,宗族成员必须尊奉宗子。
宗法制度政策内容

宗法制度政策内容宗法制度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一种家族组织制度,它主要包括宗族的血统观念、家族的地位排名、封建等级和家族组织等方面的内容。
宗法制度在中国古代社会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它通过规范家族内部的行为规范,维护封建秩序和社会稳定。
下面是对宗法制度的一些相关参考内容。
1. 宗族的血统观念宗法制度以血统观念为基础,认为家族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是至高无上的。
血缘关系被视为天赋的,它决定了家族成员在家族内部的地位和责任。
宗法制度通过祖先敬奉、宗族祭祀等方式来维系家族的血统观念。
2. 家族的地位排名宗法制度中,家族成员的地位是按照血统和世袭规定的。
一般来说,家族地位高的家族成员拥有更多的权力和特权,而地位低的家族成员则相对边缘化。
这种地位排名是由宗法家族内部的家规和家训来约束和规范的。
3. 封建等级制度宗法制度往往与封建等级制度相结合,形成封建社会的等级秩序。
在中国古代,宗法制度通常与封建等级制度紧密相关,各个家族按照其在封建等级中的地位享有不同的特权和待遇。
4. 家族组织宗法制度中的家族通常由一位族长领导,他拥有绝对的权力和决策权。
家族内部的相关事务,如婚姻、继承、争产等,都由族长和家族成员共同决定。
家族成员之间的关系是由家族规矩和家训来约束的,违反家族规矩的成员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5. 宗法制度的影响宗法制度在中国古代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方面,它维护了家族的利益和稳定,通过约束家族成员的行为规范,保持家族的纯洁性;另一方面,它限制了个人的权益和发展空间,使得社会的流动性较低,社会人们的发展受到限制。
总体而言,宗法制度在中国古代社会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维护了封建秩序和社会稳定。
但它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如限制了个人的权益和社会发展的空间。
在现代社会,宗法制度已经逐渐淡化,取而代之的是更加现代化、公平和平等的法律制度。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中国古代历史的制度建设和发展,是一个包罗万象的,体系结构丰满复杂的社会组织框架。
其中,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是中国古代和近现代一切制度发展的原始基础。
中国的宗法制度的出现,彻底改变和塑造了中国社会和中华民族。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曲折的发展过程,中国的宗法体系最早是由夏朝的敬天仪式逐渐演变而来的。
到了周朝的共和纪元时期,制度体系和组织结构,逐步的发展完善起来。
中国的宗法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制度和组织实体。
即作为中国古代社会的宗教实体存在的礼教制度,中国古代血缘政治基础的分封制度和中国古代社会的等级分层制度的君臣父子制度三个既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发展运行的体系框架。
中国古代的礼教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1.礼教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一种特有的宗教形式。
最近一段时间,国家图书馆举行了一场关于京师文化的发展和形成的文化讲座活动。
主要是针对满清王朝的礼仪制度等的研究和讨论。
其实,也就是对礼教制度在明清两朝社会上层如何发展和运作的一个真实的描写过程。
这已经充分说明,礼教制度是中国社会的一种特有的宗教制度形式。
2.制定了宗教建国方略。
建立了中国最高的大祭祀制度————天子制度。
天子成了中国古代宗教和国家最高统治者。
是宗教国家实际的元首。
3.树立了宗教立国策略。
中国古代的君臣父子制度不只是一种社会等级分层制度,他还是中国古代的等级祭祀组织体系。
建立了中国最早的婚商嫁娶的宗教礼仪制度。
礼教制度的宗教观念和思想,影响和深入到中国古代社会的各个层面。
4.中国礼教制度的宗教思想和仪式的发展过程,主要经过了三个发展阶段:由中国古代夏朝的敬天思想和仪式,过渡到商朝的事鬼仪式,再发展到周朝的供奉祖先的法祖宗教仪式。
中国古代夏朝的敬天宗教仪式,是一种多神崇拜的祭祀礼仪制度。
到了商朝。
由于巫术横行,占卜文化成为当时的主流文化形式。
事鬼祭祀制度就是在这种文化背景下,定型和发展起来的。
中国古代宗法制度的内容包括

中国古代宗法制度的内容包括中国古代宗法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发展历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宗法制度是指以家族为基础的社会关系和组织形式,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基本制度之一。
它在中国历史上长达2000多年的时间里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对于中国古代社会的形成、发展和稳定都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宗法制度的发展历程宗法制度的发展可以追溯到夏、商、周时期。
在这个时期,由于先辈们的家族成员之间具有血缘关系、土地、财产等共同利益而逐渐形成了家族的生产组织和社会组织,由此而产生了宗法制度。
随着战国时期的到来,诸侯国之间的战争不断,经济繁荣和人们的物质需求日益增长,宗法制度也得到了新的发展。
当时,随着手工业的兴起,商业活动和城市生活的展开,人们的观念和思想也逐渐开化,家族关系逐渐趋于衰落。
到了秦汉时期,宗法制度已经逐渐走向了衰落。
二、宗法制度的基本特征宗法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以血缘、地产、家族为基础的社会关系和组织形式。
在宗法制度中,家族是最基本的社会单位。
宗法制度的基本结构有两个重要的基本组成部分,分别是家庭和家族,这两部分在中国古代社会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
1. 血缘关系在宗法制度中,血缘是最为重要的组织形式。
在家族中,人们彼此之间都有着血缘关系,这是家族组织能够长期稳定存在的关键。
血缘关系决定了家族成员之间的亲密程度,同时也决定了各成员之间的地位和权利。
2. 地产地产是宗法制度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地产在宗法制度中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其重要性不亚于血缘关系。
地产是家族权力的重要支撑,是产生家族首领、贵族和高层人物的重要根据。
同时,地产还能够作为财产的基础,视为维持家族成员生活的来源。
3. 家族家族是宗法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形式之一。
家族是以血缘为基础的大型组织,它由一群人组成,成员之间具有共同的利益和生活方式。
家族是宗法制度中的最小单位,从而使之成为了维系整个宗法体系的基础。
三、宗法制度的影响宗法制度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具有重要的影响力。
宗法制度名词解释

宗法制度名词解释宗法制度是古代中国封建社会中的一种家族法律制度。
它由中国古代封建家族制度和法律制度相结合发展而成,是一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家族自我管理和约束制度。
宗法制度的核心是宗法思想,即“家族至上、子孙强权”的价值观念。
根据宗法思想,家族是封建社会中的基本单位,家族承担着千百年来祖先的灵魂和责任,祖先的功德和荣誉归于家族,而不是个体成员独享。
因此,家族的兴衰和个体的命运紧密相连,每个人都应该依照家族的利益来行事。
在宗法制度中,家族以家族长老为核心,由长老负责管理家族事务。
家族的权威和权力都集中在长老手中,长老有着统治家族成员的权力,制定家族的纪律和规矩,处理家族内部纠纷。
家族成员在长老的指导和管理下,必须服从家族的规定,不得违背家族的利益。
除了家族长老,宗法制度还规定了其他重要角色,如族长、家官等。
族长是家族的代表,在政治和经济事务中代表家族的利益,拥有决策权和行政权。
家官是担任家族中特定职务的成员,如负责祭祀、宴会等的仪仗管家,负责家族的财物管理等。
他们都是家族权力结构的一部分,负责维持家族的稳定和秩序。
宗法制度还有一系列的规范和制度,如家族秩序、家训、家法等。
家族秩序是宗法制度的核心规范,它通过详细的规定和约定,确立了家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家族内部的生活和行为。
家训是家族长老制定的一系列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是家族的精神和道德cult(ure)。
家法是对家族成员行为的规定和惩罚办法,对于违背家族利益和秩序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制止和惩罚。
宗法制度的目的是维护家族的利益和权威,强化家族的凝聚力和稳定性。
通过宗法制度,家族成员形成了一种紧密的联系和依赖关系,共同承担着家族的责任和使命。
宗法制度在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它对家族传承、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然而,随着封建制度的衰落和社会变革的到来,宗法制度也逐渐被现代法制所取代。
《中国宗法制度》课件

中国宗法制度的启示和经验
中国宗法制度的发展和经验对于我们理解社会组织和国家治理有着重要的启示和参考价值。
《中国宗法制度》PPT课 件
通过本次《中国宗法制度》课件,我们将深入了解中国传统宗法制度的历史 背景、核心概念以及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并探讨宗法制度的现代转型和与现 代社会的关系。
什么是宗法制度
宗法制度是中国传统社会中一种重要的社会组织形式,基于家族和宗族的关 系,通过血缘和世袭来维持社会秩序和权力结构。
宗法制度的历史渊源
宗法制度起源于古代中国的氏族制度,经过长期发展和演变,成为社会固有 的一种制度。
宗法制度的产生背景
宗法制度的产生与中国古代的农耕社会以及封建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起到 了社会稳定和治理的作用。
核心概念:宗和法
宗指家族和宗族的概念,代表了血缘和亲属关系;法指在宗族中规定的家族 成员的行为准则和责任。
宗法制度的现代转型
在现代社会背景下,宗法制度正在经历着转型和重构,以适应社会的变化和 新的需求。
宗法制度的启示与反思
从宗法制度中我们可以汲取很多启示和反思,理解和思考宗法制度对于当代社会的意义和现实的挑战。
宗法制度与现代社会的关系
宗法制度与现代社会具有一定的联系和关联,对于我们理解当代社会和社会 变革有着重要的价值。
宗法制度的衰落和原因
随着社会变革和现代化的进程,宗法制度逐渐衰落,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有 多方面,包括社会变迁、外来文化冲击等。
宗法制度与文化传统
宗法制度深深地融入了中国的文化传统,给予了人们共同的归属感和文化认 同,成为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外来文化对宗法制度的冲击
外来文化对宗法制度产生了一定的冲击和影响,挑战和改变着宗法制度的权威和合法性。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是一种家族长辈制度,是指以家族长辈为主导的婚姻和继承制度。
这一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数千年,直到近代社会才逐渐被废除。
在这个制度下,家族成员只能嫁娶自己家族内的人,而继承权也只能传给家族内的子女。
宗法制度起源于古代中国的部落社会,当时人们生活在类似氏族的群体中,通过共同的血缘关系来决定社会地位和权力分配。
这一制度在周朝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确立。
周朝王室通过设立诸侯国、封建制度和嫡庶之分来巩固和扩大王权。
同时,周朝还逐渐建立起以封建贵族为中心的宗法制度,通过家族法规和族谱来管理家族内的继承和婚姻。
在宗法制度下,家族是一个重要的社会单位,家族长辈是权威的代表。
家族族长拥有家族的权力和控制权,他可以决定家族内的婚姻和继承事宜。
婚姻在宗法制度中被赋予了重大意义,家族通过婚姻来维系家族血脉、扩大家族势力和保持家族的纯洁性。
因此,宗法制度强调了宗族内部的婚姻必须保持纯洁,不允许近亲婚姻和异姓通婚。
尤其是在贵族家族中,家族成员之间的婚姻关系更是需要谨慎处理,不仅要遵循血缘规定,还要考虑到地位和利益的平衡。
继承权也是宗法制度中的重要问题,权威和财产的传承需要遵循家族内的规矩。
根据宗法制度,家族的财产应该由嫡子继承,兄弟之间的继承权存在优先级。
父亲和爷爷都将家族的财产传给自己的长子,而其他子孙只能得到少部分的遗产。
女性在宗法制度中地位被较为贬低,她们不能继承家产,也不能代表家族行使权力。
唯一的例外是在无男嗣的情况下,女儿的丈夫可以成为家族的继承人。
宗法制度的实行对古代中国社会的影响深远。
首先,宗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家族的纯洁和稳定。
通过限制婚姻对象,宗法制度促使家族成员保持血统纯洁,防止了家族财富被分散和流失。
其次,宗法制度强调了父权和长兄权威,加强了家族内部的控制和管理。
家族长辈对于家族成员的生活和财产拥有绝对的控制权,他们的决策可以影响整个家族的命运。
然而,宗法制度也带来了严重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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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法制度的产生与确立1、由于自然环境和各地居民生活方式的不同,血缘关系在居民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表现形态也有很大的差异。
地中海沿岸国家较早从事海上的工商业贸易活动,形成了以地域和财产关系为基础的城邦社会。
中国人则过着与世隔绝、聚族而居的生活,较多地保留了血缘家族的社会组织形式。
2 、宗法制度是氏族社会的血缘关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演化而成的,产生于商代后期。
主要内容包括嫡长子继承制、封邦建国制和宗庙祭祀制。
3 、西周宗法制度的创立者是周公。
二、宗法制度影响下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特征1 、宗法制度影响下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特征有四:一是家天下的延续,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家族统治史;二是封国制度不断;三是家族制度长盛不衰;四是家国同构。
2 、战国时期,一些不同于西周礼制的新制度不断产生,而且已经相当成熟,如郡县制、官僚制、俸禄制、符玺制、上计制、耕田制等。
3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实施中央集权,废分封制,行郡县制,实行编户齐民。
4 、宗法制度一直深深影响中华民族的主要原因是小农自然经济生活方式的一直延续。
5 、宗法制度的本质是家族制度的政治化。
6 、中国封建时代,统治和束缚人民的有四权:政权、神权、夫权和族权。
族权是从父系社会家长制演化而来的,即是政权的补充,又能起到政权无法起到的特殊的社会作用。
宋代以后族权膨胀与宋明理学学发展宗法制度的推波助澜是分不开的。
7 、家国同构是指家庭、家族和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的共同性。
中国传统社会家与国的组织系统都是严格的父家长制。
受中国长期以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小农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影响,中国的国家结构一直有着很深的家族结构的印记。
家与国的组织系统与权力配置都是严格的父家长制。
8 、宗族和宗法关系在中国长期存在,导致了“家国同构”的格局。
9 、商鞅制定连坐法,把百姓按5 家一伍,10家一什的户籍办法编制起来。
三、专制制度与中国社会政治结构1 、欧州政治与文化源于地中海沿岸国家,主要有古代埃及、两河流域和古希腊。
2 、欧州封建皇权的专制一直受到宗教力量的抗衡,宗教势力一直制约着皇权。
3 、中国从迈向文明开始,统治者就凭借武力使神职人员成了它的奴仆,形成了以个人为核心的权力专制体制。
4 、中国君主专制的阶级基础是奴隶主和地主,所依赖的经济基础是小农业和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统治者普遍采取对工商业和贸易压制的态度,重农抑商成为历代统治者的基本国策。
5 、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的特点有四:一是以武力为先导,控制宗教势力,专制时间漫长;二是经济基础稳固,土地国有和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维护了专制者的统治;三是君主专制中央集权走向极端,以皇帝与以丞相为首的百官共同决策的机制逐步被皇帝独断所取代;四是对人身控制严密。
6 、从春秋时期开始,以郡县制为其外在形式的君主官僚政体产生,这种新的专制一直持续到封建社会末期。
7 、以宗法色彩浓厚和君主专制度高度发达为主要特征的中国传统社会政治结构对中国文化的影响有三:一是社会结构的宗法型特征导致中国文化形成伦理型范式。
其正面价值是使中华民族凝聚力增强,注重道德修养,成为礼仪之邦;其负面影响是使三纲五常的伦理说教,“存理灭欲”修身养性和排外心理等成为中国文化健康发展的障碍。
二是中国社会结构的专制型特征导致中国文化形成政治型范式。
其正面价值是造就了中华民族的整体观念、国家利益至上的观念和民族心理上的文化认同;其负面价值是使国人存有严重的服从心态,对权威和权力迷信,缺乏个人自信心。
三是宗法与专制相结合,在政治上表现为儒法合流,在文化上反映为伦理政治化和政治伦理化,突出地表现为内圣外王的心态,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理想和追政治方面:宗法制度注重血缘关系的人的管理,因此为古代人治的社会状态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经济方面:因为人治方面,因为人与人的相互管辖,在封建社会底层就形成了以阶级为基本层面的社会层次.比如县令,员外.他们都是一定范围内既得利益的代表者,然后各曾上推到皇帝.这就形成了封建社会的阶级树形结构.而这种社会结构下,必然衍生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文化方面:以上的政治和经济原因必然导致了黄老的民众思想和儒家以"礼"为核心的统治思想.综述以上三个方面,所以对法制的影响必然是法不平等"礼不下庶民,刑不上大夫""刑民不分(这点具体和经济原因牵扯比较大,因为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所以商品经济得不到发展.没有了以交换为目的平等民事行为的必要,自然民商法律就没有了存在的土壤)"就说这些吧,这个题目很大的.多了几万字都说不完.提示:可以根据民主政治,商品经济,理性文化这三个法治的前提条件为方向,类比阐述古代法制.人文科学这东西没有绝对的对错,你只要能自圆其说就可以.求。
什么是宗法制度。
战国纷乱,秦汉统一,自此以后帝王专政制度取代了宗法分封制,故后人有“自世爵世禄之制废,而宗法始坏”(汪琬《汪氏族谱序》)之叹。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第一:所谓宗法制,其实就是以血亲的名义而建立起来的官爵制度,一个按着严格的宗庙祭祀制度所分配出来的“敬宗”方式及其现象。
正如《礼记˙祭义》有云:禄爵庆赏,成诸宗庙,所以示顺业。
于是,“血亲”意识只不过是构成宗法制的思想基础及其论调;但是宗法制度的基调,实质上是宗法内部权力与地位世袭的分配方式及其关系。
第二:分封制其实就是宗法制内部体制的一种功能操作方式或其体现,反映了建国规模的途径或手段。
因为“是故宗法立而刑清,天下之宗子各治其族,以辅人君之治,。
”(顾炎武《日知录》卷六)。
宗法制反映了西周诸侯国之内的宗族势力。
以上两点说明了一个历史事实,即:关于“宗法血缘社会”的传统学术论调,其实是一种充满歧义性的概括方式。
中国古代的社会性质并不像西方社会一样是一种社会形态,而是在各种制度的建构下“凝聚”起来的主从等级形式。
正如《左传》桓公二年有记载到“……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的宗法社会秩序。
于是从天子到庶民,都是在权力型的等级血亲关系下逐渐形成从下到上的社会制度(而非社会形态)。
也就是说,中国原始社会的发展,是在宗族的姓氏关系之尊贵意义上,接着原始宗教仪式的方式而“统摄”各方的人事关系而成。
于是,当我们在理解中国传统的宗法社会时,其实就是研究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的历史发展情形。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实际上包含了以下几种的重要关系或因素,即:姓氏意义,宗族势力,家族权力,血亲统治,宗庙祭祀制度,以及婚姻制度这六大类。
如果中国古代的原始社会是由宗族势力来表现的,那么古代的社会制度的原始性质是按着“姓氏”的尊贵意义而建立起来的制度性管理方式。
当我们谈论“古代社会中国”时,其实就是强调制度化中原模式。
因为按古代的习俗来说:有姓,就有族;有族,就有号;有号,就得宗之;有宗,就需制——制者,治也。
犹如张结先生说过:“。
姓作为族号的确立。
是宗法制形成后的一种治理土地和人民的政治象征。
”这种的制度化中原模式,在历代贵族统治底下形成了中国古人对“传统文化”的总体认识方向。
因为中国传统社会,里外都是制度化的象征运动的结果的体现。
也就是说:传统文化在古代中国里是由制度化的社会改革方式来建立。
这种的制度化过程包含了我们一直在强调的:宗法制与血缘制,这两种基本制度性。
宗法制的出现,标志着西周以后的朝代现象是以宗族或家族内的礼俗政治化制度为其统制的基本力量或手段;因为中国传统的宗法制是一种使亲缘成为礼俗方式,并以父族内部关系为其血缘主导地位的家长主权制的最高政治体现。
宗法制的设立使华夏族的内部统治关系呈现了以宗族为其主导地位的政治文化现象;这现象的最高精神表现是朝代的建立与交替,是展现了礼乐制度下的道统与政统之间关系的建立意向及其交替结果。
然而我们要明白的是,所谓的“宗法血缘”其实是强调宗法制与血缘制这两种不同制度性质的结合现象。
也就是说:血缘制并不是以血缘关系为其制度的主体,却是以血亲的尊卑意义来决定的——中国古代的血亲意识是按着族类姓氏中的尊贵性质及其所属的祖系来分化“族群”之间的等级关系。
——然而,宗法制却是在血亲姓氏制度上,以贵族内部的等级地位来“选举”出一至尊的统治从属地位的政制性关系——它也是制度化了的统领关系。
更简单的说,中国古代的血亲制度是一种社会领导权;其血缘关系是按着《国语˙晋语》所记载的“异姓则异德,异德则异类”以及“同生而异姓”这两种的“人文”定律来制定的。
然而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却是在贵族内部纷争与矛盾对立上,所发展出来的对社会领导权的文化性统制关系——亦即文化领导权。
于是,中国古代宗法制作为一贵族性质的文化领导权则是体现在嫡庶继承制的关系上。
它主要是说明了各等级中之大宗地位的继承关系,而不是要展现嫡庶之间的身份上的贵族类别。
因为若没有地位继承的问题,也就没有所谓嫡庶之间的身份确立的现象。
正如道家的创始人老子曾说过:失道矣!而后德;失德矣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义;失义而后礼。
夫礼者;忠信之薄也,而乱之首也。
(《德经第三十九章》)宗法制的设计其实就是原始礼仪规范的建立时期。
而传统礼制,与其说是使人群关系得到一定的制约方向,倒不如说是以维护等级地位关系为其主要目的。
因为从司马迁的《史记》本纪的前三篇所记载的部落兼并之战争频密来看,从礼制的确立到宗法制的完成,其实是在时代战争中的一种社会心理需求的表现。
没有部落兼并,就不需要礼制的建立;更不需要宗法制的等级管理现象。
换句话说,就是有了古代的贵族世袭制,才产生了西周的宗族宗法制的社会意识;因为当时的宗族势力是体现在宫室制度与婚俗制度两方面。
这两方面其实是早在父系氏族社会时期,以父权制的出现来继承下来的。
这是因为父族的产生是由宗族势力内部来决定,并以婚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
从此,父族家长制与宗族族权制之间,在宗法制的继承关系上时常出现紧张对立的——属于制度性缺憾的矛盾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