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的方法和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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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工作调解方法与技巧及注意事项

人民调解工作调解方法与技巧及注意事项

人民调解工作调解方法与技巧及注意事项人民调解是在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调解方法是指在运用一定的调解纠纷的形式下,具体采取的解决纠纷的措施。

由于民间纠纷是复杂多样的,当事人的情况各有差异,因此,在调解纠纷时,应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不同的调解方法,有时根据需要还可以同时结合使用几种调解方法。

根据结合多年的调解经验,以及收集同行乃至诸多基层司法所的调解方法与技巧,从人到社会及各相关角度,总结常用调解方法共十六种,下面我就从两个大的方面就人民调解工作和大家共同学习、共同探讨,希望在以后的调解工作中有所帮助、有所启发:一、人民调解工作的常用方法与技巧(十六工作法)(一)心理调解法把握当事人心理首先是要探知当事人诉求,当事人各方会有各自在打官司中追求的主要利益,许多调解过程虽然具有对抗性,但却因为各自利益不同,导致追求的结果各不相同。

对这些纠纷进行调解时,关键是要知道当事人的利益所在,通过打官司最终想达到的主要目的。

准确了解各自的需求,协调好当事人的利益关系,申请和被申请可能会赢得皆大欢喜的结局。

其次要洞悉当事人的心理,法学是社会科学,调解员的工作是做人的思想工作,通过当事人表现的行为,洞悉当事人的心理,是调解案件的基础,也是调解技艺的体现,更能赢得当事人的尊敬。

心理虽然属于精神范畴,不像物质那样能直接看得见,摸得着,但它可以通过当事人的行为及语言来表现,而后者是看得见、听得着的,并且心理活动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方法和途径来测量。

当事人的心理,是当事人在参与调解时所表现出来的主观心态。

基于各方诉求的不同,当事人所表现出的心态各异。

在调解时,如何甑别当事人所诉求的目的,这就需要调解员洞悉当事人的真实想法,为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有的放矢提供借鉴。

人民调解的方法与技巧

人民调解的方法与技巧

人民调解的方法与技巧人民调解是一种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纠纷的方式,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种重要途径。

人民调解的目的是促使当事人和解,并达到公平、公正、公开的结果。

在人民调解过程中,需要运用一些方法和技巧来提高调解的效果。

人民调解需要注重沟通和倾听。

调解员应该主动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并通过耐心的沟通了解双方的意见和利益。

在倾听的过程中,调解员要保持中立、客观的态度,不偏不倚地对待双方当事人。

同时,调解员要善于引导对话,促使双方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从而找到问题的根源和解决的方向。

人民调解需要运用合理的谈判技巧。

调解员应该具备谈判的技巧,例如善于化解冲突、善于协调利益关系、善于找到共同利益点等。

在谈判过程中,调解员要注重双方的利益平衡,避免偏袒一方,以达到公正的结果。

此外,调解员还要善于运用语言技巧,例如控制语气、选择合适的词语等,以增加调解的成功率。

人民调解需要遵循法律原则。

调解员应该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帮助双方当事人理解法律的约束和规范,引导双方依法解决纠纷。

调解员还要注重法律的适用和公正,不能随意改变法律的规定,以免引发更大的争议。

人民调解还需要运用心理学原理。

调解员应该具备一定的心理学知识,了解人的心理和行为规律。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可以通过分析当事人的心理状态,采取相应的方法和技巧。

例如,在调解双方存在情绪化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缓解紧张气氛、引导双方冷静思考的方式。

通过合理运用心理学原理,可以更好地帮助当事人理解问题、调整心态,从而达到调解的目的。

人民调解还需要注重保密和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的原则,不泄露双方的隐私信息。

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是维护双方权益的重要一环,也是增加调解成功率的重要因素。

调解员要做到公正、公开、公平,但同时也要尊重当事人的隐私权。

人民调解是一种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纠纷的方式,在调解过程中需要运用一些方法和技巧。

人民调解员调解技巧

人民调解员调解技巧

人民调解员调解技巧作为人民调解员,掌握有效的调解技巧是至关重要的。

在处理矛盾纠纷时,调解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专业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

本文将介绍一些人民调解员常用的调解技巧,帮助他们更好地解决争议,并维护社会稳定。

一、倾听和理解作为调解员,倾听并充分理解双方当事人的诉求是至关重要的。

调解员应该给予当事人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感受,不要打断他们的讲述。

调解员要做到客观、公正地收听双方的陈述,并通过提问和追问来深入了解纠纷的核心问题。

二、保持中立和公正在整个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应该保持中立和公正的立场。

调解员不能偏袒任何一方,要确保各方获得相等的机会和待遇。

调解员应该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调解,并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

在对待纠纷时,调解员要保持冷静和理智,不被私人情感和个人立场干扰。

三、建立信任和互信通过建立信任和互信关系,调解员能够更好地化解纠纷。

调解员应该尽可能与当事人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让他们感到自己是被尊重和重视的。

调解员可以运用一些积极的沟通技巧,如赞美、鼓励和肯定,以增强与当事人的亲和力和互信感。

四、运用妥协和平衡的技巧调解员应该具备妥协和平衡的技巧,以促成双方达成共识。

调解员可以通过灵活运用柔性技巧,如问题导向、利益识别和利益互换等,来寻求各方的最大化利益。

调解员应该善于发现和利用各方之间的共同点和交集,以创造共赢的解决方案。

五、耐心和细心对待纠纷调解,调解员的耐心和细心是至关重要的。

调解员要有耐心听取双方的诉求和观点,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冷静和平和的态度。

细心是调解员应该具备的另一项技巧,他们需要仔细分析各方的言行举止,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导致纠纷恶化的因素。

六、化解情绪冲突纠纷中常常伴随着激烈的情绪冲突,调解员需要具备化解情绪的技巧。

调解员应该在双方情绪激动时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干扰调解过程。

他们可以运用一些情绪管理技巧,如换位思考、倾听和理解他人情感等,以缓和双方的紧张情绪。

人民调解技巧

人民调解技巧

人民调解技巧人民调解是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它是通过调解员的调解,使双方达成一致,避免了走法院的繁琐程序,节约了时间和成本。

人民调解员是公正的第三者,他们不属于纠纷双方,在调解中,他们要保持公正、客观,掌握一些调解技巧将会使调解更加成功。

1.保持中立公正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双方纠纷时,必须保持中立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因此,调解员要在调解前了解纠纷的事实和调解双方的利益关系,了解双方在纠纷中的诉求和态度,以便掌握调解方向和方法。

在调解中,不可对其中一方心生偏见,否则会影响调解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也会影响到调解的效果。

2.听取双方意见在调解中,调解员首先要做的是听取双方的意见。

这是了解纠纷的本质和调解方向的重要手段。

因此,调解员要有良好的倾听能力,耐心聆听双方的诉求,了解他们想要的解决方案。

同时,以亲和的态度沟通,让双方感受到调解员的关心和支持,建立双方的信任感,才能达到更好的调解效果。

3.采取有效的沟通方式为了实现调解的目的,调解员需要采取有效的沟通方式。

在沟通过程中,调解员要掌握一些有效的沟通技巧,例如,使用领导技巧和强化技巧来鼓励双方沟通,使用解决问题技巧和转移技巧来协助双方解决纠纷。

通过灵活的沟通方式,调解员可以使双方更好地交流,增进彼此之间的理解,最终达成调解方案。

4.提供多种解决方案在调解中,调解员需要有多种解决方案供给双方选择。

这有助于双方在调解中找到最合适的解决方案,也能减少双方在解决纠纷中受到的压力。

因此,调解员要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多种选择,从而尽可能地解决纠纷并避免双方再次陷入纠纷。

5.坚持法律原则尽管人民调解强调和谐协议,但是调解员在调解中仍应坚持法律原则。

例如,调解员要依据法律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在调解中遵守法律规定。

只有这样,调解的结果才能合法、有效,并得到双方的接受。

总之,人民调解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

通过调解员的不断努力,加上合理的调解技巧,双方可以达成互利双赢的协议,既符合法律规定,同时也能达到纠纷解决的目的。

人民调解员调解技巧

人民调解员调解技巧

人民调解员调解技巧
人民调解员在调解纠纷时,需要采取一些有效的技巧和方法,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调解技巧:
1. 保持中立:调解员需要保持中立,不偏袒任何一方,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建立起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员的信任感,这是顺利开展调解工作的前提。

2. 了解基本事实与法律关系:调解员需要了解纠纷的基本事实和相关的法律关系,这是制定调解方案的基础。

3. 主动引导:调解员不仅是裁判者,还应当积极充当双方关系的斡旋协调者。

在调解中,调解员不能机械理解当事人自愿原则,要把程序上的自愿与实体上的自愿结合起来,才能引导当事人展开调解。

4. 准备多种调解方案:调解员要准备多种调解方案,以供当事人选择,并根据情况逐步展开。

5. 是非责任适度评说:调解员需要对纠纷的是非责任进行适度评说,以引导当事人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6. 营造调解氛围:调解员需要选择布置恰当的场所,适用不同案件调解的需要,营造一个和谐、轻松的氛围,有助于缓解当事人的紧张情绪。

7. 情义融化法:通过关心、关爱和情感交流等方法,让当事人感受到调解员的诚意和关心,有助于促进双方和解。

8. 利益平衡法: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需要寻求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同时也需要分析当事人个人利益的平衡。

通过平衡各方利益,达成和解。

这些技巧可以帮助调解员有效地调解纠纷,促进双方和解。

但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这些技巧。

人民调解中的七种调解技巧

人民调解中的七种调解技巧

人民调解中的七种调解技巧文章一:《倾听的力量》在人民调解中,倾听可是一项超级重要的技巧。

你可别小看了这简简单单的听,这里面的门道多着呢!就说我家隔壁那两口子,天天吵得鸡飞狗跳。

居委会的李大姐去调解,啥也没说,就坐在那儿静静地听他们互相抱怨。

等他们都说累了,气也消了大半。

李大姐这才开口,几句话就说到了点子上,让两口子都觉得不好意思,从此也不怎么吵了。

为啥倾听这么有用?因为当人们觉得自己被理解、被尊重的时候,心里的火气自然就小了。

你认真听,对方就能感受到你的诚意,觉得你是真心想帮他们解决问题。

所以啊,下次遇到要调解的事儿,别着急说话,先好好听听人家怎么说。

文章二:《以情动人,化解纠纷》大家都知道,人是有感情的动物。

在人民调解中,打感情牌往往能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我有个朋友是调解员,有一回处理一对兄弟争遗产的事儿。

那场面,真是剑拔弩张!朋友没有直接讲法律、讲道理,而是和他们回忆小时候一起玩耍、一起吃苦的日子。

说到动情处,兄弟俩都红了眼眶,想起了彼此的好。

遗产的事儿也和平解决了。

感情这东西,就像一把钥匙,能打开人们心里那把锁。

只要用对了地方,再大的矛盾也能化解。

文章三:《寻找共同点,拉近彼此距离》调解的时候,要是能找到双方的共同点,那可就好办多了。

比如说,有两个邻居因为停车位的事儿闹得不可开交。

调解员去了之后,发现他们都喜欢养狗。

于是就从养狗的话题入手,聊得热火朝天。

聊着聊着,气氛缓和了,再谈停车位的问题,就容易多了。

共同点就像是一座桥梁,能把两个对立的人连接起来。

只要找到了,就能让调解工作顺利进行。

文章四:《适当妥协,皆大欢喜》调解不是非要争个你输我赢,有时候适当妥协,才能让大家都满意。

我记得有个小区物业和业主的纠纷,业主觉得物业费太高,服务又不好;物业觉得业主太难缠,不配合工作。

调解员两边劝,让物业适当降低一点费用,提高一下服务质量;也让业主理解一下物业的难处,按时交物业费。

双方都做了一点让步,问题解决了,小区又恢复了和谐。

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与技巧

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与技巧

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与技巧孙志华一、人民调解的基本知识1、人民调解的概念人民调解是由本地人民群众推选的群众性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社会主义道德,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弄清事实真相,评断是非曲直,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劝导,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性自治活动。

人民调解也是一项中国特色的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

2、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1)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一方面,要加大对民间纠纷的调解力度。

使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努力把可能激化的纠纷降到最低限度;另一方面,要认真分析当前民间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规律和发展趋势,增强对民间纠纷发生的预测,控制能力,加大预防工作的力度,减少纠纷特别是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2)通过调解工作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法律教育以及社会主义道德教育(3)向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二、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巧在调解工作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在调解同种类型,同等难度的民间纠纷时,尽管甲乙两名人民调解员采用的调解手段、运用的调解方法和经历的调解程序大致相同,但调解结果却迥然不同,甲调解员又快又好地解决了纠纷,而乙调解员却事倍功半,久调不决。

原因何在?一项调解工作的顺利完成取决于多种因素,其中一个主要的因素就是调解人员的调解方式和技巧。

在调解不同类型的纠纷时,除了要运用不同的调解方法,还要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调解技巧,把调解方法和调解技巧有机结合起来,有助于达到事半功倍,顺利完成调解工作的目的。

今天,我主要给大家讲一讲在调解纠纷过程中,纠纷要素的运用技巧。

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情节以及原因是民间纠纷的五大要素。

及时了解和掌握这五大要素是做好各类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也可以说,掌握好这五大要素是调解好民间纠纷的最基本、最关键的技巧。

人民调解10方法、技巧。

人民调解10方法、技巧。

人民调解10种常见有效方法调解方法是指在运用一定的调解纠纷的形式下,具体采取的解决纠纷的措施。

由于民间纠纷是复杂多样的,当事人的情况各有差异,因此,在调解纠纷时,应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不同的调解方法,有时根据需要还可以同时结合使用几种调解方法。

结合多年的调解经验,以及收集同行乃至南方基层司法所的调解方法,从人到社会及各相关角度,总结常用调解方法共10种:1、直接调解的方法首先要善于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不可先人为主,偏听偏信。

然后以完全公正的心态,关心爱护的态度,疏导说理的方式,循循善诱的言语,苦口婆心,反复调解启发当事人的思想觉悟,最直接的对双方进行调解。

2、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方法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方法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人民调解员在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照合法性的原则,严格依法律调解,对纠纷的解决没有具体法律规定可循时,依照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处理。

二是指人民调解员在调解民间纠纷的时候,应当坚持法制教育与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即一方面应当对当事人宣传讲解国家现行法律的要求,进行普法教育;另一方面应在调解中提倡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善良风俗,进行伦理道德的教育。

这是人民调解工作的性质决定的,也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内在要求。

要善于适用法律条文、政策规定和优良的传统教育当事人,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道德观念。

3、动员多种力量协助调解的方法也就是要善于利用当事人社会关系中积极力量来帮助说服当事人。

人民调解的对象主要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民间纠纷,这些纠纷实际上是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内部矛盾的体现。

这些纠纷种类不同,有简单复杂之分,而且有着各种各样的背景原因,要想顺利解决它们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

一般而言,调解工作主要是依靠调解员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这对多数当事人是有效的,但有些时候耐心的说教并不能触动当事人,这往往是因为调解员不能准确的把握当事人思想问题而造成的。

常言道“一人智短,二人智长”,“一个好汉三个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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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的方法和技巧
新时期的民间纠纷非常复杂,千头万绪,我们广大的人民调解员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不断总结,完善方法和技巧,总结出比较实用的方法。

我们通过多年的实践总结出几种调解方法,从而提高了解决矛盾纠纷的效率,促使调解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一是另辟蹊径,迂回包抄。

矛盾发生时,互不相让,僵持不下时,如果调解员简单的说教,老话重提,可能会引发当事人的厌烦和抵触情绪。

此时,避开矛盾焦点,顾左右而言他,寻找突破点,引起当事人的兴趣,然后再巧妙引导当事人主动回到主题,往往能够收到出其不意的效果。

二是以案说法,触类旁通。

纠纷当事人往往出于自我保护的需要,站在自己的角度,尽可能解释自己所犯的错误。

有比较才有鉴别,此时发挥典型案例引导示范作用,让当事人有所参考,举一反三,联系自身,认清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纠纷也能迎刃而解了。

三是趁热打铁,求同存异。

对于一般类似赔偿的纠纷,纠纷情节较为简单,双方在权利义务的归宿上无大分歧,主要在细节问题的认识上存在一定的差距。

调解这类纠纷要就事论事,了解双方在主要事项上是否有接近的可能,趁热打铁,往双方都有可能接受的方向上撮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当事人申请确认调解协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司法确认申请书、调解协议和身份证明、资格证明,以及与调解协议相关的财产权利证明等证明材料,并提供双方当事人的送达地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司法确认申请,应当在三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应当编立“调确字”案号,并及时向当事人送达受理通知书。

双方当事人同时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的,人民法院可以当即受理并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或者不属于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
(二)确认身份关系的;
(三)确认收养关系的;
(四)确认婚姻关系的。

第五条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司法确认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前,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撤回司法确认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第六条人民法院受理司法确认申请后,应当指定一名审判人员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通知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场,当面询问当事人。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如实陈述申请确认的调解协议的有关情况,保证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

人民法院在审查中,认为当事人的陈述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不完备或者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当事人补充陈述或者补充证明材料。

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补充或者拒不接受询问的,可以按撤回司法确认申请处理。

第七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调解协议效力: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二)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的;
(四)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内容不明确,无法确认的;
(六)其他不能进行司法确认的情形。

第八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调解协议符合确认条件的,应当作出确认决定书;决定不予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应当作出不予确认决定书。

第九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确认决定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作出确认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条案外人认为经人民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作出确认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确认决定。

民间纠纷类型是千差万别的,不同类型的纠纷有不同的特点,同一类的纠纷又有不同的情况。

做好调解工作,首先要讲究调解语言的技巧。

例如:一对新婚不久的夫妻要离婚,理由是婆媳不和,丈夫无法消除纷争,为讨个清净,同意离
婚,当我们面对这样一个并不是已经死亡的婚姻家庭纠纷时,调解语言技巧尤其至关重要。

在初次接触要求离婚的女当事人时,我们不妨真诚地说“把你心中的苦水倒出来给我们听听”,一句贴心的话,使女方倾其所有,这时,你只管静静地听,在初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的基础上,采取举一反三,换位思考的方式耐心的进行劝解。

对于老人,我们首先说话要说到老人的心里,如过去苦难日子,现在的幸福生活,使老人愿意与你谈心,然后谈自己的想法,使老人换一个角度来认识问题,使婆媳矛盾得以化解,握手言和。

在调解工作中,语言技巧对调解人员来说是调解成败的关键。

调解人员要运用适当的语言进行说服、教育、批评、劝导。

一句话,出自不同的时间、地点、不同的人之口会产生不同的效果。

这就要求调解纠纷时要抓住适当的时机,把话说到当事人的心里,点到症结上,调解才能有力,否则,说浅了不筹效,说深了适得其反。

调解人员在调解时掌握方法和技巧也很重要,必须做到“四宜四不宜”。

如张某和李某是邻居,张家养了几只狗,李某家经常受到邻居家狗吠声的骚扰,心里非常气愤,多次找张某,张某却置之不理。

一日,张某家的狗跑出来,李某看四处无人,打了张某家的狗,张某得知后火冒三丈,两家因此大动肝火,大打出手,调解人员迅速赶到。

面对极易激化的矛盾,首先要做到宜少不宜多,即先听双方诉说事情的经过,多听少说,不急于表态。

二是宜缓不宜急,即不继续恶化纠纷,不急于调解,采取冷处理,张某和李某经过劝解各自回家,纠纷达到了制止而不至于恶化,就要采取冷处理的方式。

三是宜暗不宜明,指的是遇到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先单独谈心,个别劝解,再面对面地进行调解,握手言和,预防矛盾再次激化。

四是宜粗不宜细,就是说不要对纠纷的形式与发展过程中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细微行为都追究,避免当事人在小事上纠缠不清,否则,当事人会在小事上斤斤计较,影响调解的效果。

李某对张某养狗的吠叫声不满,如调解时将李某对张某的积怨全盘托出,我想调解将会难上加难。

总之,调解民间纠纷,灵活掌握调解技巧对调解工作至关重要。

古人说的好“熟能生巧”,只要我们在实践中多积累经验,多掌握技巧,相信我们的调解工作一定会更加有效。

今天的课就讲到这里,欢迎大家就此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共同探讨,有好的方法,我们将在以后工作中加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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