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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医院处方点评是指对医院医师开出的处方进行审核、评价和指导的工作。

第三条:医院应建立医院处方点评小组或者设立处方点评专职部门,负责医院处方点评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四条: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客观、权威的原则,依据临床实践指南、医学文献和经验进行评价和点评。

第五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处方点评工作记录和档案,保存医院处方点评的相关资料和情况。

第二章:医院处方点评的范围和内容第六条:医院处方点评的范围包括门诊和住院患者的处方。

第七条:医院处方点评的内容包括:药物的适应症、用药剂量、用药频次、药物相互作用、不良反应、禁忌症等。

第八条:医院处方点评的重点是对危险药物和高危药物的处方进行点评。

第九条:医院处方点评还可对医院临床路径、抗菌药物使用、门诊复诊率进行点评。

第三章:医院处方点评的程序第十条:医院处方点评工作由医院处方点评小组组织实施,医院处方点评小组由相关科室和专家组成。

第十一条:处方点评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对有问题的处方进行点评和讨论,做出处理决定。

第十二条:医院处方点评小组应向医务部门汇报每月的工作情况,包括点评的药品、问题及解决情况。

第十三条:医院处方点评小组应及时向开具有问题处方的医师反馈点评结果,指导医师合理开药。

第十四条:医院处方点评小组应建立与药房的联动机制,及时通报药品的点评结果,确保药师正确发药。

第十五条:对于频繁开出问题处方的医师,医院处方点评小组应及时发现并沟通,指导医师改进开药行为。

第四章:医院处方点评的绩效评价第十六条:医院应建立医院处方点评的绩效评价体系,对医院处方点评工作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价。

第十七条:医院处方点评的绩效评价指标包括:处方合理性评价率、医师处方点评反馈率、社会满意度等。

第十八条:医院应以处方合理性评价率达到一定要求为绩效目标,对不合格的医师进行课程培训和指导。

处方点评实施细则范本(二篇)

处方点评实施细则范本(二篇)

处方点评实施细则范本一、目的和背景处方点评是医院药学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通过对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查和点评,旨在提高医疗质量、提升药品使用效果,减少不合理用药和用药风险,并促进医患沟通和合理用药的普及。

二、组织与管理1. 确定处方点评小组,由药学部门牵头组织,包括临床药师、药学学术带头人、主治医师等。

2. 设立处方点评工作制度,明确处方点评的目标、流程、职责等,落实工作责任和时间节点。

三、处方点评流程1. 接收处方:药学部门接收院内医师开具的处方,记录并建立处方档案。

2. 初步筛选:针对处方的基本信息进行初步筛选,排除重复、不完整等不适合点评的处方。

3. 详细审查:由临床药师对初步筛选通过的处方进行详细审查,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用药途径等。

4. 点评意见:根据审查结果,临床药师编写点评意见,提出优化建议或必要的调整。

5. 返回医师:将点评意见通过电子或纸质方式发送给开具处方的医师,要求医师进行相应的修改或调整。

6. 定期总结:定期召开处方点评小组会议,对点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四、处方点评内容1. 药物选择:针对药物的治疗效果、适应症、禁忌症等进行评价,提出个性化的药物选择建议。

2. 剂量调整:对处方中的药物剂量进行评估,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提出合理的剂量调整建议。

3. 用药途径:评估用药途径的合理性,针对口服、注射等不同途径进行建议和优化。

4. 药物相互作用:评估处方中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提醒医师注意潜在的药物相互作用风险。

5. 经济性评估:评估处方中药物的价格和代用品的可行性,提出合理化用药的建议。

五、点评结果使用和反馈1. 医师反馈:医师收到点评意见后,要及时对处方进行修正,并将修正后的处方回传给药学部门。

2. 处方监督:药学部门定期对修正后的处方进行监督,确保点评意见得到有效采纳。

3. 数据统计:根据点评结果,药学部门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监测点评效果和合理用药的改进情况。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目录1. 介绍1.1 背景1.2 目的2. 适用范围3. 定义3.1 处方3.2 点评4. 点评操作流程4.1 接收处方4.2 进行点评4.3 记录点评结果4.4 反馈处方5. 点评标准5.1 药品选择5.2 剂量和用法5.3 药品相互作用5.4 药品适应症6. 责任与义务6.1 处方医师责任6.2 点评医生责任6.3 药师责任7. 处方点评记录管理7.1 存档与保密7.2 点评结果统计与分析8. 奖惩措施9. 附件10. 法律名词及注释11. 实施困难及解决办法1.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1:处方点评记录表附件2:点评标准参考表附件3:奖惩措施规定附件4:相关法律法规2.如下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2.1 医疗法律法规:指国家医疗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诊疗技术质量控制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2.2 处方:由医师开具给患者的,包含药品、剂量、用法等详细信息的医疗文件。

2.3 点评:对处方进行评估和审核的过程,包括药品的选择、剂量等方面的审核。

2.4 药品相互作用:指多种药物同时使用时可能引发的不良反应或药物作用减弱的情况。

2.5 药品适应症:指药物适用于治疗的疾病或症状。

3.如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

3.1 困难:医生对点评制度的理解和接受程度不一,存在抵触情绪。

解决方案:加强对医生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其对点评制度的认同度。

3.2 困难:点评过程中存在人员不足和工作量大的情况。

解决方案:增加相应人员编制,合理安排点评工作,确保点评工作的顺利进行。

3.3 困难:处方的质量参差不齐,存在审查困难。

解决方案:加强对医师的培训,提高其开具合格处方的能力和水平。

以上是对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的详细说明,包括了操作流程、点评标准、责任与义务、记录管理等内容,希望能够对医院的处方点评工作有所帮助。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1. 引言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是为了确保医院处方的合规性、安全性和合理性,提高医疗质量,保护患者权益而制定的。

本制度和实施细则适用于医院所有医生开立的处方。

2. 职责和权限2.1 处方点评委员会:医院设立处方点评委员会,负责对医院处方进行点评,包括评估处方的合规性、安全性和合理性等。

2.2 医生:医生应遵守本制度和实施细则,合理开立处方,并按照要求参与处方点评委员会的工作。

3. 处方点评的程序与要求3.1 处方点评的程序:3.1.1 医生开立处方后,应提交给处方点评委员会进行点评。

3.1.2 处方点评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相关规定,对处方进行点评,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1.3 处方点评委员会应及时通知医生有关处方的点评结果,并告知处理结果。

3.2 处方点评的要求:3.2.1 处方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2 处方应符合医院的相关规定,包括用药的准确性、合理性和安全性等。

3.2.3 处方应遵守医学伦理原则,包括尊重患者权益、维护患者隐私等。

4. 处方点评的结果与处置4.1 处方点评的结果:4.1.1 合格处方:经过点评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处方被认定为合格处方。

4.1.2 不合格处方:经过点评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处方被认定为不合格处方。

4.2 处方点评的处置:4.2.1 合格处方:合格处方原则上不需要进行处置,但处方点评委员会可根据需要提出优化建议。

4.2.2 不合格处方:不合格处方应及时进行纠正,并通知医生进行整改;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处方,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 附则5.1 监督与检查医院应建立处方点评制度的监督与检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处方点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并追究相关责任。

5.2 处方点评的记录与保存医院应建立处方点评的记录和保存制度,保留处方点评的相关记录和资料,以备查阅和审计。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范文(四篇)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范文(四篇)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范文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我院处方评价制度,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度本细则:第一条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第二条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一)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二)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三)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四)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五)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六)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七)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八)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九)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十)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十一)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十二)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____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____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十三)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十四)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十五)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一)适应证不适宜的;(二)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三)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四)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五)用法、用量不适宜的;(六)联合用药不适宜的;(七)重复给药的;(八)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九)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医院名称]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开具处方的医生和相关医护人员。

第三条定义1. 处方:医生开具给患者用药的医嘱单。

2. 处方点评: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和评价的过程。

3. 处方点评员:负责对处方进行点评的医务人员。

第四条原则1. 安全原则:处方点评应确保用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2. 规范原则:处方点评应符合相关医疗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3. 公正原则:处方点评应公正、客观、公平。

第二章处方点评流程第五条点评申请1. 医生开具处方后,需向医院提交点评申请。

2. 点评申请内容包括患者信息、处方内容和医生评估意见等。

第六条点评审核1. 医院收到点评申请后,由相应人员进行审核。

2. 审核内容包括治疗方案的合理性、用药剂量和疗程等。

第七条点评结果通知1. 审核完成后,医院将点评结果通知医生。

2. 点评结果可以包括通过、有条件通过、退回等。

第八条点评记录归档1. 审核结果记录应归档保存,以备日后参考和查询。

2. 点评记录中需包含患者信息、处方内容和点评结论等。

第三章处方点评员管理第九条任命和培训1. 医院应任命合格的医务人员担任处方点评员。

2. 处方点评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熟悉点评操作流程和规范要求。

第十条职责和义务1. 处方点评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点评工作,并提供准确的点评意见。

2. 处方点评员需遵守医疗保密规定,保护患者隐私权。

第四章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处方点评申请表2. 点评结果通知单3. 点评记录模板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卫生法》: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法律规范文件。

2.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国家对医疗事故处理的法规。

第六章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如下:1. 困难:医生对点评结果持有异议。

社区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三篇)

社区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三篇)

社区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社区医院处方点评工作,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而制定的具体规定。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社区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1. 目的与范围:1.1 目的:督促医生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疗效;1.2 范围:适用于社区医院所有医生的处方点评。

2. 点评标准:2.1 药物选择合理性:考察医生是否按照临床指南和药物治疗规范进行药物选择;2.2 用药剂量合理性:考察医生是否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身体状况合理调整药物剂量;2.3 用药疗程合理性:考察医生是否将患者的用药疗程控制在适当范围内;2.4 药物相互作用:考察医生是否充分了解患者已有的用药情况,避免药物相互作用;2.5 不良事件报告:考察医生是否能及时、准确地报告和处理不良事件。

3. 点评流程:3.1 点评组成:设立处方点评委员会,由专业医生及相关药学、护理等专业人员组成;3.2 点评时间:按照规定时间周期进行定期点评;3.3 点评方式:可以通过定期会议、电子平台等方式进行点评;3.4 点评结果:对不合理处方进行纠正,并给予相应的建议和指导;3.5 反馈与改进:及时向医生反馈点评结果,鼓励医生参与讨论、提出建议,以便不断改进工作质量;4. 管理与考核:4.1 督促管理:医院领导应加强对处方点评工作的督促和管理,确保执行到位;4.2 考核与奖惩:将处方点评工作纳入医生绩效考核体系,并设立奖惩措施,奖励优秀表现,惩罚严重违规者。

5. 完善措施:5.1 信息共享:鼓励医生之间的交流与分享,提供药物指南和临床实践经验等相关信息;5.2 继续教育:鼓励医生参加药物治疗相关的继续教育培训,提高临床用药水平;5.3 药学支持:为医生提供及时、准确的药学支持,解答药物相关疑问;5.4 引入技术支持:可以利用信息化技术,如电子处方点评系统等,提高处方点评的效率和准确性。

以上是一个可能的社区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处方点评制度是指对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评估和审核的一种规范化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合理使用药物资源,防止滥用和误用药物,促进医患沟通和医疗卫生服务的规范化。

二、制度目的1. 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通过对处方进行点评,发现和纠正不合理的用药行为,避免患者因药物滥用或者误用而产生不良反应或者其他不良后果。

2. 提高医疗质量:通过对处方的评估和审核,促使医生规范开具处方,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和治疗效果。

3. 合理使用药物资源:通过点评制度,对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合理配置药物资源,减少浪费和滥用。

4. 促进医患沟通:通过对处方的点评,鼓励医生与患者进行更多的沟通,提高医患关系,增加医患信任度。

三、实施细则1. 点评范围:所有开具处方的医生都需要接受处方点评,包括门诊处方、住院处方、急诊处方等。

2. 点评流程:(1) 处方提交:医生将开具的处方提交给点评机构或者相关部门,可以通过电子系统或者纸质方式提交。

(2) 处方评估:点评机构或者相关部门对处方进行评估和审核,包括药物种类、用量、频次、疗程等方面的合理性。

(3) 反馈意见:点评机构或者相关部门向医生提供处方评估结果和改进建议,指出不合理之处并提出改进意见。

(4) 医生反馈:医生根据点评结果和建议,进行反馈和改进,如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

(5) 效果评估:对医生改进后的处方进行再次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医生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点评标准1. 药物选择:评估医生是否根据患者的病情、病史、年龄、性别等因素选择适当的药物。

2. 用量和频次:评估医生是否根据患者的体重、肝肾功能等因素确定合理的用量和频次。

3. 疗程:评估医生是否根据疾病的特点和治疗需要确定合理的疗程。

4. 药物相互作用:评估医生是否考虑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避免药物的不良反应。

5. 药物费用:评估医生是否选择价格合理的药物,避免患者负担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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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盛中心卫生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试行)
一、总则
1、为规范我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3、实施处方点评是我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二、组织管理
1、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分管院长负责,医务科、药剂科、各临床科主任参加的处方点评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
组长:夏财荣
成员:王建森谢中新周赛妃陈银燕
2、处方点评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审定处方点评结果,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向医务科提出建议限制或停止处方权的医师名单和理由,药剂科依据《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药品说明书等,按处方点评要求的内容,对经药剂科抽查出的明显的“问题处方”(包括住院医嘱)进行点评,发现不合理用药处方(医嘱),提出合理化建议;汇总药剂科的处方点评结果,向医务科写出书面报告。

3、处方点评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三、处方点评的实施
1、根据我院诊疗科目、科室设置、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由处方点评工作组确定每个月抽查一天门诊处方,根据本办法的评价内容进行针对性的处方评价,有问题的处方进行处方分析和评价,
2、处方点评小组应当按照确定的处方抽样方法随机抽取处方,并按照《处方点评工作表》(附件1)对门急诊处方进行点评;病房(区)用药医嘱的点评应当以患者住院病历为依据,实施综合点评。

3、根据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点评的范围和内容,对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如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抗菌药物、
辅助治疗药物、激素等临床使用及超说明书用药、肿瘤患者和围手术期用药等)使用情况进行的专项处方点评。

4、处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并通报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5、处方点评小组在处方点评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合理处方,应当及时通知医务科和临床药学科。

6、如果临床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由处方点评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通知临床。

四、处方点评的结果
1、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2、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
(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5)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6)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7)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9)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11)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12)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13)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14)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15)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
(1)适应证不适宜的;
(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4)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
(5)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6)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7)重复给药的;
(8)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9)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超常处方:
(1)无适应证用药;
(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3)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
(4)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五、点评结果的应用与持续改进
1、医务科对处方点评小组提交的点评结果进行审核,根据处方点评结果,对我院在药事管理、处方管理和临床用药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质量改进建议,并向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报告;发现可能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

2、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当根据医务科提交的质量改进建议,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临床用药质量管理和药事管理改进措施,并责成相关科室落实质量改进措施,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证患
者用药安全。

3、处方点评结果将纳入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

4、对查处虚假小处方的医生进行处理,每张虚假小处方扣除10元。

六、监督管理
1、处方点评结果每月在科主任会议上进行公示;
2、对明显存在不合理、不规范用药的医师发放整改通知书并进行警示谈话;
3、对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对于开具超常处方的医师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一个考核周期内5次以上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应当认定为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

4、不按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不按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开具处方牟取私利,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相应处罚。

5、药师未按规定审核处方、调剂药品、进行用药交待或未对不合理处方进行有效干预的,应当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附件1
处方点评工作表
医疗机构名称:
点评人:填表日期:
注:
1.有=1 无=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A:用药品种总数;B:平均每张处方用药品种数= A/处方总数;
C:使用抗菌药的处方数;D:抗菌药使用百分率= C/处方总数;
E:使用注射剂的处方数;F:注射剂使用百分率= E/处方总数;
G:处方中基本药物品种总数;H:国家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的百分率= G/A;
I:处方中使用药品通用名总数;J:药品通用名占处方用药的百分率=I/A;
K:处方总金额;L:平均每张处方金额=K/处方总数。

O:合理处方总数P:合理处方百分率:O/处方总数
2.存在问题代码
(1)不规范处方:
1-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1-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1-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1-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1-5.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1-6.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1-7.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1-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1-9.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1-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1-11. 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1-12. 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1-13.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1-14. 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1-15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2)用药不适宜处方:
1-1.适应证不适宜的;
1-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1-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1-4.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
1-5.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1-6.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1-7.重复给药的;
1-8.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1-9.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处方应当判定为超常处方:
1-1.无适应证用药;
1-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1-3.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
1-4.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附表2 处方点评个案分析表
处方点评人:专业:处方点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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