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合集下载

公司法 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法 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法中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董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范围。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是公司的
决策机构,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管理公司的日常事务等。

董事会的议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公司战略、审议财务报表、批准公司预算、决定公司投资等。

2.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如
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可以由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3.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董事会会议应当以会议形式集体行使
权力,每个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4.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
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5.董事会成员的义务和责任。

董事会成员应当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规
定的义务,承担因违反职责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以上是公司法中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主要内容,供您参考。

具体的规定可能会因国家、地区而有所差异,建议您查阅当地的公司法或者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董事会议事规则模板(标准版)

董事会议事规则模板(标准版)

董事会议事规则模板【本文档格式word版——可参考可修改编辑】甲方:**单位或个人乙方:**单位或个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省**市**地董事会议事规则模板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保障董事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义务,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董事会为公司常设权力机构,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之规定,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

第二章董事会第三条公司董事会由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一名,董事_______名。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每届任期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四、审定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六、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制订增减注册资本方案;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九、审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对公司的各类风险进行管理,监督公司财务控制系统和审计系统的运行;十一、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十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其中,一次性投资在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含500万元)以内的,由董事会决定;一次性投资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由股东大会表决决定。

但董事会决定的当年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30%;重大投资董事会应当确定其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风险投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十三、确保公司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十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十五、拟订公司的章程修改方案;十六、拟订董事的津贴标准预案;决定副总经理以上高管人员的薪酬;根据年度工作业绩决定经营班子的奖励数额和分配方案;十七、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十八、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格力电器:董事会议事规则(2017年7月)

格力电器:董事会议事规则(2017年7月)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化运作,健全董事会运行体系,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本《规则》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董事资格第四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同时熟悉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并了解公司的经营业务,具有与担任董事工作相适应的阅历和经验。

第五条有《公司法》第147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六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第七条董事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

第三章董事的选任、补选、退任及报酬第八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

第九条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董事可以退任;1、任期届满。

董事任期届满,自应退任。

董事任期届满而来不及改选时,延长其执行职务至改选董事就任时为止。

2、董事任职期间死亡、破产或丧失行为能力的,即应退任。

3、辞职。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4、决议解任。

董事可以由股东大会的决议随时解任。

决议解任董事,公司按规定给予解任董事补偿。

5、失格解任。

董事当选后,如果出现《公司法》第147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予解任。

6、董事连续二次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无行使职权能力,可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更换。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九条 会议通知的内容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 (三)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四)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
面提议; (五)董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六)董事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
-3-
议的要求;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
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 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 当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十一条 会议的召开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董
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 人数要求时,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 告。
决意向的情况下全权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有关董事也不 得接受全权委托和授权不明确的委托。
(四)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董事也 不得委托已经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
第十四条 会议召开方式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董事充
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经召集人(主持人)、提议人同意,
xxxx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 xxxx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保管董事会和董事

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条宗旨为了进一步规范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定期会议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定期会议的提案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临时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二)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三)监事会提议时;(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五)总经理提议时;(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

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

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会议事规则与章程区别

董事会议事规则与章程区别

董事会议事规则与章程区别XX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与章程区别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董事的行为,理顺公司管理体制,明晰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建立规范化的董事会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公司经营决策科学、高效、有序地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XX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XX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基本职权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第三条基本行为准则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作为董事,在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

第四条效力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董事第五条任职资格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但是,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七)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八)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九)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十)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十一)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十二)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模版 (2)

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模版 (2)

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模版 (2)第二部分: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的管理,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上市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是本公司最高决策机构。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担任董事会董事的人员。

第三条董事应当执行董事会的决定,维护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本公司董事会的所有会议。

第二章会议的召开第五条董事会会议分为常规会议和临时会议。

常规会议一年召开4次以上,临时会议根据需要召开。

第六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或由董事长授权的副董事长召集。

临时会议可以由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者董事会任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联名提议召集。

第七条会议召集应当在会议开始前至少7天书面通知所有参会董事,并告知议程、时间、地点,若有必要,还应当提供与议程密切相关的资料。

在紧急情况下,董事长或者副董事长可以在会议开始前不少于24小时通知。

第八条董事会会议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和法定要求,如要求通过股东代表出席会议,则应当事先通知股东代表,并发出邀请函。

第九条若董事不能出席会议,应当事先请假,并将请假事由告知董事长。

请假应当事先书面通知董事长,并注明收到请假通知的时间,如有紧急情况,则可以口头请假,但必须及时书面确认。

第三章会议的组织第十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按照事先公布的议程进行。

如有必要变更议程,应当事先通知所有参会董事,并经过董事会秘书书面确认。

第十一条董事会应当设立秘书,由公司负责人任命其人选,并经董事会决定聘用。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包括会议文件的准备、会议记录、报告的撰写等与会议相关的事项。

第十二条董事会应当设立主席团,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副董事长担任主席,其余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主席团负责主持会议,引导讨论,维护会议纪律,并将讨论结果及会议决议作为会议记录。

第十三条董事会成员应当遵守规定的纪律,如有不遵守纪律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按照本规则的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发起召开时;(六)法令、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向公司股东说明原因。

第二章股东大会的召集第五条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大会。

第六条自力董事有权向董事会发起召开姑且股东大会。

对自力董事要求召开姑且股东大会的发起,董事会应当根据法令、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发起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姑且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看法。

董事会同意召开姑且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姑且股东大会的,应当向自力董事说明理由。

第七条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

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当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的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为公司章程的附件之一,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和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

第四条本规则对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五条如本规则与公司章程有冲突之处,则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第六条公司董事会的组成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

第七条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过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八条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定公司的年度决算方案、预算方案;(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或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上市方案;(七)拟定公司重大收购以及合并、分离、解散的方案;(八)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制的设臵;(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十)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或解聘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总经济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薪酬和奖惩事项:(十一)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十二)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三)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公司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十五)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大会授权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负责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其职权时,或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选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十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主要行使以下职权:(一)主持股东大会、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领导董事会日常工作;(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四)根据董事会决定,签发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文件;(五)董事会授权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董事会议案第十一条董事会会议的议案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越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

第十二条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总经理有权提出董事会会议议案,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董事确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三条每年上半年举行的例会,必须将以下议案列入议程:(一)审议董事会的年度报告;(二)审议公司总经理关于本年度经营计划和上年度计划完成情况的报告;(三)审议公司总经理关于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税后利润和利润分配方案、或弥补亏损方案;(四)讨论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第十四条董事会召开会议时,每位董事均有权对针对性问题提出临时议案。

第四章董事会的召集第十五条召开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在召开会议之日前5日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按照董事长的指令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送达董事长审阅。

第十六条在董事会会议召开的前10日,由董事会秘书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各董事接到会议通知后,应在会议送达通知书上签名备案。

第十七条如遇特殊情况,会议通知可以采取口头或电话方式进行,但必须将通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记录在案。

第十八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时间和地点;(二)会议期限;(三)事项及议题;(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如遇紧急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5 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三)董事长认为必要时;(四)监事会提议;(五)总经理提议;(六)其他突发事件发生时。

第二十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方式为:书面形式,必要时可电话通知。

第五章董事会的召开第二十一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经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方为有效。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力。

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

第六章董事会议事和表决程序第二十三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董事一人一票表决制。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召开会议时,首先由董事长或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议题,并根据会议议程主持议事。

董事长或会议主持人有权决定每一议题的议事时间,是否停止讨论、是否进行下一议题等。

董事长或会议主持人应当认真主持会议,充分听取到会董事的意见,控制会议进程、节省时间,提高议事的效率和决策的科学性。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根据会议议程可以召集与会议议题有关的其他人员到会介绍有关情况或听取有关意见。

列席会议的非董事会成员不介入董事议事,不得影响会议进程、会议表决和决议。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原则上不审议在会议通知上未列明的议题或事项。

特殊情况下需增加新的议题或事项时,应当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方可对临时增加的会议议题或事项进行审议和做出决议。

必要时,董事长或会议主持人可启用表决程序对是否增加新的议题或事项进行表决。

第二十七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在审议和表决有关事项或议案时,应本着对公司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所议事项充分表达个人的建议和意见,并对本人的投票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决议由主持人组织,采用举手表决方式表决,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三十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做出表决,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三十一条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通过。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三十二条董事会会议形成有关决议,应当以书面方式予以记载,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决议的书面文件上签字。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议决议包括如下内容:(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的姓名;(二)会议应到董事人数、实到人数、授权委托人数;(三)说明会议的有关程序及会议决议的合法有效性;(四)说明经会议审议并经投票表决的议案的内容(或标题);(五)如有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应单项说明;(六)其他应当在决议中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做出的决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执行,并由董事长负责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总经理应当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决议执行的情况。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决议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在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立即就任或者在董事会决议另行确定的时间就任。

第七章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第三十六条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人选由公司董事长提名,报请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总经理提名,报请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长提名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时,以及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时,应当向董事会提交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以及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

董事长提出免除总经理或者董事会秘书职务,以及总经理提出免除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时,应当向董事会提交免职的理由。

第三十七条对于公司拟进行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按照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的,由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和项目提出单位进行充分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方案,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上报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有必要时,可聘请独立的专家或中介机构组成评审小组对项目进行评估和咨询,并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对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予以审议批准。

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由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十八条公司每年年度的银行信贷计划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公司财务部按有关规定程序上报并在年度董事会议上提出,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财务资金预算的具体情况予以审定。

一经审批的,在年度信贷额度内由公司总经理或授权公司财务部按有关规定程序实施。

因临时周转资金需要,也可由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银行信贷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第八章董事会会议记录第三十九条董事会会议应做出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董事会会议记录为永久性保存文件。

第四十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召集人姓名;(二)出席会议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三)会议议程;(四)参与人员发言要点;(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和弃权的票数);第四十一条董事应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事会的决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表示异议并记载于公司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四十二条董事在接到通知后,既不向董事长履行有关手续,又无正当理由参加董事会会议的,应对董事会会议决定或决议负连带责任。

第九章附则第四十三条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XXXX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 12月11 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