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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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款管理制度

营业款管理制度

营业款管理制度营业款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公司营业款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公司内部营业款的收支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合法、规范使用,保障公司的财务稳定与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和员工在公司营业款管理活动中的行为。

三、定义与分类1. 营业款:公司用于日常经营活动的现金、支票、电汇等支付方式所形成的资金。

2. 分类:根据来源和用途可分为日常营业款、特殊营业款等。

四、管理责任1. 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营业款的收支管理与监控。

2. 每个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内营业款的使用与管理。

3. 各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营业款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五、流程规范1. 营业款申请:部门需要使用营业款时,应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批后方可取用。

2. 营业款报销:部门使用完营业款后,应及时报销,按规定流程提交相关支出凭证。

3. 营业款结余:若部门有营业款结余,应及时存入公司指定账户,并填写存款单。

六、监督检查1. 财务部门定期对各部门的营业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 内部稽核部门定期对营业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公司领导对营业款管理进行定期总结与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七、违规处理1. 对违反营业款管理制度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通报批评甚至辞退等处罚。

2. 对涉及重大经济损失及违法犯罪的行为,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2.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如有修订,须经公司主管及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能生效。

3. 公司内部其他相关制度与规范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如有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以上规定由公司全体员工遵守,社会公众监督。

希望通过严格营业款管理制度的执行,确保公司财务安全,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markdown作者:日期:2022-01-01```以上是关于公司营业款管理制度的详细规定,所有员工都要遵守并严格执行,共同维护公司的财务安全和稳定发展。

营业款管理制度

营业款管理制度

营业款管理制度营业款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营业款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财务风控,制定本营业款管理制度。

二、营业款的定义和范围1. 营业款是指企业从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收入中获得的现金、支票、电子支付等形式的款项。

2. 营业款的范围包括:销售销售商品款、服务收入款、预收款项、订金等。

三、营业款的收付流程1. 销售收入的收款流程:(1)开具销售发票或者收据。

(2)向客户提供收款方式,包括现金、支票、电子支付等。

(3)确保收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将收款记录记入企业账户并及时核对余额。

2. 提供服务后收入的收款流程:(1)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

(2)在服务完成后向客户开具发票或者收据。

(3)客户支付服务费用。

(4)记录收款并核对金额。

3. 预收款和订金的付款流程:(1)接受客户预付款项或者订金。

(2)记录预收款或者订金并核对金额。

(3)根据服务合同或者协议履行相关义务。

四、营业款的管理措施1. 现金管理:(1)合理安排现金的保管和使用。

(2)设立现金操作制度,规范现金的收付流程。

(3)进行现金盘点和对账,确保现金的安全和准确性。

2. 非现金支付管理:(1)建立非现金支付账户,统一管理收款渠道。

(2)设立非现金支付操作制度,规范非现金支付的流程。

(3)定期对非现金支付方式进行审查和更新。

3. 收款凭证管理:(1)建立收款凭证管理制度,包括销售发票、收据等。

(2)妥善保存收款凭证,便于日后查证和审计。

4. 账务核对与结算:(1)对收款记录及时核对和复核,确保准确无误。

(2)进行营业款的结算,并及时更新相关账户余额。

五、违规处理措施对于在营业款管理中存在以下情况的员工,将采取相应的违规处理措施:1. 占用、挪用或者私自使用营业款的。

2. 不按规定程序收取、结算营业款的。

3. 伪造或者篡改收款凭证的。

4. 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

六、罗列出本所涉及附件如下:1. 按规定填写的销售发票和收据的样板。

2. 收款凭证管理记录表格。

营业款管理制度

营业款管理制度

营业款管理制度营业款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企业的营业款,确保资金管理的合规性、安全性和高效性,保护企业的经济利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包括财务部门、销售部门、采购部门及相关员工。

三、定义1. 营业款:指企业从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所得到的款项,包括现金、支票、银行转账等形式。

2. 营业款管理人员:指被授权负责收取、记录、核对和汇总营业款的员工。

3. 营业款管理账户:指用于接收和存储营业款的银行账户。

四、制度内容1. 营业款的收取和记录1. 在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及时收取营业款,并在系统中准确记录。

2. 所有收取的现金和支票应当由专门的财务人员进行登记和管理。

3. 银行转账方式收取的营业款应当由财务人员及时核对和记录。

2. 营业款的核对和汇总1. 每日结束营业后,财务人员应当核对当日的营业款明细,确保金额准确无误。

2. 财务人员应当对收取的现金和支票进行审核和复核,并保留相关支持文件。

3. 财务人员应当定期对银行账户余额进行核对,确保账面余额与银行方数据一致。

4. 每月结束时,财务人员应当按规定流程将当月的营业款汇总,填写并提供相应的报表电子文件。

3. 营业款的安全保管1. 财务人员在收取现金和支票时,应当密切关注身边环境并保持警惕。

2. 收到的现金和支票应当存放在专门的安全柜中,并定期清点并记录余额。

3. 收到的银行转账款项应当及时打款至营业款管理账户,确保安全存储。

4. 营业款管理账户的日常运作1. 营业款管理账户应当由财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确保账户的资金安全和合规性。

2. 对于入账和出账金额较大的操作,应当由主管或授权人员进行复核和审批。

3. 对于未经核定的支出,不得从营业款管理账户进行支付。

5. 营业款的审计和监督1. 营业款的审计工作应当由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或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的合规性。

2. 监督部门应当对营业款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营业款上缴管理制度

营业款上缴管理制度

营业款上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企业营业款上缴管理,保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直属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和执行。

第三条营业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所收到的现金和非现金收入,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款、服务费、项目款、政府补贴等。

第四条营业款上缴是指企业对收到的营业款进行核实、登记、存放和使用的全过程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合法使用。

第五条营业款上缴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透明、便捷的原则,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确保资金安全和合法合规。

第二章营业款收款管理第六条公司设立专门的收款岗位,由专人负责接待客户支付的现金和支票等,确保及时、准确地收款。

第七条收款人员应当核实支付人身份和款项真实性,当事人签字在收据上,并在财务系统中记录收款信息。

第八条收款人员应当注意保护现金和支票的安全,定期清点核对并尽快存入指定银行账户。

第九条在高峰期应该加强收款人员的人员配备,确保及时处理客户支付的款项。

第十条公司应当定期对存款银行账户进行对账核对,确保收款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营业款登记管理第十一条公司设立专门的财务人员负责对收款信息进行登记和录入,确保数据的及时、准确性。

第十二条财务人员应当及时将收款信息录入财务系统,并生成相应的收款凭证和报表。

第十三条财务人员应当定期对收款信息进行汇总统计和核对,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真实性。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对收款信息进行随机抽查和核实,确保数据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定期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报告收款信息,并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营业款存放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将收到的现金和支票等贵重物品,安全地存放在指定的保险柜或保险箱内。

第十七条财务部门应当设定存款保管制度,规定存款人员和保管人员的责任和权限,确保存款的安全性。

第十八条存款人员应当每日对存款进行清点核对,填写存款记录簿并由保管人员签字确认。

门店存营业款规章制度范本

门店存营业款规章制度范本

门店存营业款规章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门店存营业款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门店存营业款管理原则1. 严格执行现金收支制度,确保门店存营业款的安全与合规。

2. 实行定期盘存制度,确保门店存营业款的账实相符。

3. 加强门店存营业款的监督,防止侵占、挪用等违法行为。

第三条门店存营业款管理规定1. 收款(1)门店员工在收取顾客现金付款时,应认真核对金额,确保准确无误。

(2)收款人员应立即将收取的现金上交给店长或指定的财务人员进行妥善保管。

(3)收款人员不得私自留存、挪用、借出门店存营业款。

2. 付款(1)门店在支付各项费用时,应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2)支付现金时,需经店长或以上级别管理人员批准,并做好相关记录。

(3)门店应定期将支付的现金支出汇总,报送给公司财务部门。

3. 存营业款保管(1)门店应设立专门的存放营业款的保险柜或保险箱,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2)店长或指定的财务人员应每日将收到的现金存入保险柜或保险箱,并做好存款记录。

(3)存营业款保险柜或保险箱的钥匙,应由店长或以上级别管理人员保管,并定期更换密码。

4. 盘存(1)门店应定期进行盘存,确保存营业款的账实相符。

(2)盘存由店长或指定财务人员组织,参与人员应签字确认盘存结果。

(3)盘存记录应详细记载存营业款的金额、币种、存放地点等信息。

第四条违规处理1. 门店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2. 门店存营业款发生丢失、短款等情况,应立即上报公司财务部门,并积极配合公司进行调查。

3. 对于涉及门店存营业款的违法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3.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门店存营业款是门店运营的重要资金,门店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门店存营业款的安全与合规。

营业款管理制度:预付款与赊销的控制原则

营业款管理制度:预付款与赊销的控制原则

营业款管理制度:预付款与赊销的控制原则一、引言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对营业款的管理十分重要。

其中,预付款与赊销是常见的两种交易方式。

预付款是指客户在购买产品或服务之前提前支付一部分款项,而赊销是指客户可以先取货或享受服务,后期再付款。

为了确保企业的资金安全和经营效益,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预付款与赊销控制原则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预付款与赊销的控制原则,旨在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的营业款管理制度。

二、预付款的控制原则1.根据信誉评估确定预付款比例企业在客户申请预付款时,应根据该客户的信誉评估结果来确定预付款比例。

对于信誉较高的客户,可以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以维护与客户的良好关系。

而对于信誉较低的客户,则应采取更严格的控制措施,提高预付款比例以减少风险。

2.建立预付款监控机制为了控制预付款的使用和流向,企业应建立预付款监控机制。

该机制可以包括设置专门的预付款账户、建立预付款核实程序、定期进行预付款清算等措施。

通过这些措施,企业可以及时监控预付款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3.及时回收预付款在客户达到预付款还款条件时,企业应及时回收预付款。

为了加强管理,可以建立预付款到期提醒机制,保证预付款及时回收。

对于逾期未还的客户,应采取适当的追讨手段,确保企业权益不受损失。

三、赊销的控制原则1.严格审查客户信用赊销交易中,由于客户先取货或享受服务后再付款,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

因此,企业应严格审查客户信用,确保只与信誉较高的客户进行赊销交易。

可以通过查阅客户的信用报告、征信查询等方式获取客户的信用信息。

2.设置赊销金额上限为了避免过度赊销导致债务无法收回,企业应设置赊销金额的上限。

该上限应根据客户的信用情况和实际情况来确定,既能满足客户的需求,又能有效控制风险。

3.建立赊销额度管理制度赊销交易中,为了控制风险,企业可以建立赊销额度管理制度。

该制度可以包括赊销额度的申请程序、审批程序,以及定期审核赊销额度的有效性等内容。

营业款管理制度:收款与款项分配规定

营业款管理制度:收款与款项分配规定

营业款管理制度收款与款项分配规定一、背景为了确保公司营业款的合规管理和合理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员工的权益,特制定本《营业款管理制度收款与款项分配规定》。

二、收款管理2.1 收款渠道公司的收款渠道主要包括现金收款、银行转账和电子支付。

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及时选择合适的收款方式,并确保收款流程规范、高效。

2.2 收款人员职责1. 收款人员应熟悉公司收款制度和业务流程,确保准确收取应收款项。

2. 收款人员应保持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电子支付的安全性。

3. 收款人员应及时与财务部门协调,核对和确认款项的入账情况。

2.3 收款凭证1. 现金收款凭证包括收据、发票和日记账,确保凭证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 银行转账凭证包括银行对账单、业务指令和收款回单,确保凭证能够跟踪支付过程和款项入账情况。

3. 电子支付凭证包括、支付、银联等支付平台的支付记录和收款通知,确保凭证的真实和可查询性。

三、款项分配管理3.1 款项分类根据款项的性质和用途,将款项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其他收入和非经营性收入三类。

3.2 款项分配原则1. 主营业务收入的分配应遵循“先支出后分配、先本业务后其他业务、先员工后企业”的原则。

2. 其他收入应按照具体收入来源和用途进行分配,并经过财务部门审批。

3. 非经营性收入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合理分配和使用。

3.3 款项分配程序1. 款项分配由财务部门根据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制定,并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2. 财务部门应及时将款项分配方案通知相关部门,并确保部门的合作和执行。

3. 款项分配实施过程中应记录关键信息,如分配决策、执行情况和结果评估等。

3.4 款项监督和检查定期抽查款项使用记录和单据凭证召开会议,听取相关部门的经营情况汇报委托独立第三方进行审计。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由公司领导统一解释。

2. 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本制度的修订和变更需要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营业款管理制度范本

营业款管理制度范本

营业款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公司营业款管理,规范营业款收支行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根据《公司法》、《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营业款的收取1. 公司应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收取营业款,确保营业款的来源合法、清晰。

2. 公司应设立专门账户,用于存放营业款。

收取营业款时,应填写规范的收据,并及时将营业款存入公司专门账户。

3. 公司应建立健全营业款收取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收取营业款的岗位、权限和责任,确保营业款收取的合规性。

第三条营业款的支出1. 公司应建立健全营业款支出的审批制度,明确支出审批的程序、权限和责任。

2. 支出营业款时,应填写规范的付款凭证,注明支出用途,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

3. 公司应定期对营业款支出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营业款支出的合规性、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营业款的保管1. 公司应建立健全营业款保管制度,明确营业款的保管岗位、权限和责任。

2. 营业款存入专门账户后,财务部门应定期进行对账,确保营业款的安全。

3. 公司应定期对营业款进行盘点,确保营业款的金额与账面金额一致。

第五条营业款的监督与检查1. 公司应建立健全营业款监督与检查制度,明确监督与检查的岗位、权限和责任。

2. 公司应定期对营业款的管理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营业款的安全。

3. 公司应接受外部审计和监管部门的检查,配合审计和监管部门的工作。

第六条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制度的,公司应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扣发奖金、降职、撤职等处理。

2. 对涉及违法违纪的,公司应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八条制度修订本制度如有需要修订的地方,由公司董事会提出修订意见,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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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门店营业款的管理,保证营业款安全地收取和存入银行,并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营业款是指门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而收取的款项,包括现金款、银联卡刷卡款和医保卡刷卡款等。

第三条、营业款必须全部打印时空系统电脑销售小票;营业款必须全额、按时存入公司指定的帐户。

第四条、营业款的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岗位责任由执行人员和监督管理人员承担。

执行人员主要由收款员、防损员、班长、店长和值班员组成,监督管理人员主要由出纳、会计、财务主管、地区主管和总部资金管理员组成,以上人员对营业款的全额收取及安全地存入银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五条、任何人不得截留、调换、挪用以及擅自使用营业款,不得将营业款用于任何用途支出,严禁弄虚作假、虚报金额,否则,对相关责任人作出违纪处罚,甚至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账户管理:1、对公银行帐户以公司名义或门店名义开设;营业款专户由总部财务部指定或授权地区财务部门以出纳或地区主管名义在开户行开设,采用一卡一折:存折由地区出纳取款使用,卡交给分店班长作为存款使用(或只向分店提供存折账号),卡只准存不准取(门店无密码),存折只准取不准存。

门店必须按照公司财务部门指定的公户或专户存入营业款。

2、各地区须设置一名专职负责管理营业款的出纳,专职负责门店的账户管理、监督营业款收取和存款情况。

3、能开通网上银行业务的对公户及专户,都必须开通网银业务,由出纳负责办理和使用。

出纳的手机还需开通存款信息报数功能(即门店每次存款入银行时,手机都会自动收到存入款的信息)。

4、不能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门店,店长须监督存款人每天存款回店后,将存款回执传真给出纳,出纳须每天收取回执传真件,并每3天到银行打印存折一次,检查分店的现金营业款的存入情况。

地区财务部门主管或者地区主管必须对出纳的工作进行按时到位的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保险柜管理:1、地区主管必须给每个门店至少配置一个保险柜,用来保管该店的存款帐号、存款卡、现金营业款、屉底款、纸皮款、打扒款、长短款以及交接登记簿等重要资料,其他非重要资料不得放入保险柜内。

2、保险柜须双人双锁,每次打开保险柜门,必须有两人在场。

3、门店只能保留每个保险柜门锁的一套钥匙(两把),钥匙分别由当班班长及收银员保管,其余备用钥匙用信封封好,并由店长在信封口上签名,交地区出纳放在财务用的保险柜内保管。

第二章营业款的执行管理第八条、营业款执行管理的责任人是店长、班长、收款员、值班员和防损员,具体分工及流程如下:1同存入银行。

门店的营业款在分店滞留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2、在存款途中,两名存款员都有保护营业款安全的责任,另一人还须负责监督收款员是否已将款项全额准确地存入指定的银行、开户名和账号。

3、存款人员须在外出存款后两个小时内回店,如超过两个小时未回店交存款回执的,店长或班长必须按时跟踪,如情况异常须马上向地区主管汇报。

4、严禁门店单人或店长一个人去银行交、存营业款;若店长强行命令收款员单人存款的,收款员则有权当场拒绝并马上向地区主管或财务主管汇报。

任何员工都有监督和举报的权利和义务,知道而不制止、知道而不报的员工,经查证属实的,将受到相应处罚。

5、门店必须设置固定的收款员和后备收款员。

店长不能兼职收款员,收款员休假时由后备收款员或班长代替。

6、每月13号和23号,门店须将前十天的存款回单、《现金存款表》上交财务部门;每月1号12时前,传真上月整月的《现金存款表》给出纳,3号前将第三个十天的存款回执和月度《现金存款表》上交财务部门。

出纳应在三天内将存款回单核对完毕,如有出入的,须在两天内查明原因并按时采取补救措施;原因不明的,须即时向财务主管或地区主管汇报。

第九条、营业款的其他管理:1、若因银行原因(如银行放假等)未能将营业款按时存入银行的,店长监督收款员和当班班长共同将营业款清点、打包后锁入铁皮箱后再锁进保险柜,晚上安排值班人员值夜看守(值班人员不能是保险柜使用者),并做好次日营业款的交接工作。

门店无值班条件的,也可由地区组织派车和委派专员(至少二名)到门店收款。

属于委派专员收款的,须在店长或班长监督下清点款项,将营业款包装好并打上封条,并在封条骑缝处盖章或由门店收款员签名,委派专员验收后在交接簿上签名;委派专员收回后须立即交给出纳,签名办理交接手续;经出纳验收后,锁入公司保险柜,并由地区主管安排二人以上值夜班,做足安全保卫工作。

2、门店人员在任何时候发现现金被盗时,都必须立即向店长及地区主管汇报。

3、无关人员禁止接近营业款存放地,或干扰有关人员点算营业款;禁止无关人员接触或使用保险柜锁匙。

4、门店全体人员都须做好营业款的安全保障工作,防患于未然,堵截各种漏洞。

第三章营业款的监督管理第十条、营业款监督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是地区主管、财务主管、出纳、会计和总部资金管理人员,各人员的具体分工如下:1、地区主管负责监督本地区的店长、班长、收款员、防损员打印全部营业款时空系统电脑销售小票并按时将营业款全额、准确地存入公司指定的帐户。

地区主管负责监督本地区的财务主管、出纳和会计将营业款按时、全额收进公司的财务部门,同时也负有对以上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落实的责任。

2、财务主管负责监督管理出纳、会计将营业款按时、全额收进公司的财务部门,对出纳、会计的工作负有监督落实的责任,并负责向地区主管汇报营业款执行情况。

3、出纳负责设立账户并提供存款资料给门店使用,负责将营业款按时、全额收进公司的财务部门,监督营业款的存款时间是否符合公司的管理规定,并负责向财务主管或地区主管汇报营业款的收取情况。

4、会计负责核对营业款总数是否和时空系统电脑销售记录数据相符,协同出纳分析营业款差异情况,并负责向财务主管或地区主管汇报营业款总数及差异情况。

5、总部资金管理人员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门店的营业款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出纳核对现金营业款存款数:1、工作程序:核对其是否按时、全额存入指定帐户。

2、开通网银的存折营业款核对办法:2.1、从时空系统系统上读取本地区管辖下的各个门店早、晚班的现金营业款合计金额,并将昨天晚班的金额数和今天早班的金额数相加,相加的金额就是门店每一个班应存款的金额。

2.2、出纳从网银中读取各个门店当天的实际存款金额。

2.3、将门店每一个班应存款的金额与门店每天实际存款金额核对,据以判断门店是否将每一个班的现金营业款按时、全额地存入公司指定帐户。

3、不能开通网银的存折营业款核对办法3.1、门店当天存款后,将存款回执传真给出纳,出纳核对回执的存款日期、账号是否正确。

3.2、以门店每一个班应存款的金额与门店每天实际存款金额核对,据以判断门店是否将每一个班的现金营业款按时、全额地存入银行。

4、出纳发现门店的营业款(包括现金和刷卡款)未按时、全额存入指定的帐户,须立即追查原因,并立即报告财务主管或地区主管或总部财务部。

第十二条、出纳、会计核对刷卡营业款存款数:1、会计计算当月应收的刷卡营业款总数。

当月应收的刷卡营业款总数=当月各天刷卡营业款之和;当天的刷卡营业款金额=每班每台收款机的汇总电脑小票刷卡款金额之和,或=当天全部银联卡金额之和。

2、会计核对每台收款机的汇总电脑小票刷卡款金额是否正确。

核对办法是:汇总电脑小票刷卡款金额=该台收款机每张银联卡金额之和。

3、出纳下月初到开户银行取回上月的《刷卡销售明细对帐单》和《银行对帐单》给会计。

会计核对《刷卡销售明细对帐单》中的“原交易金额”和“进账金额”,进账金额是否按原交易金额扣除手续费后全额进入本公司指定账户,进账的金额是否和《银行进账单》金额相符,不相符的,要向银行查明原因,以便按时向银行催收或退付。

4、会计将应收的刷卡营业款和《银行进账单》金额核对,据以判断资金的已进账金额和未达账金额。

第四章岗位责任第十三条、营业款执行人员的责任:1、店长负责监督本店收款员全额收取营业款,监督收款员打印全部时空系统电脑销售小票,安排上述人员将营业款按时、全额地存入公司指定的账户,验收存款人员的存款结果,同时向地区主管汇报本店营业款总数和营业款存款情况的,以上职责每缺一项,对店长负激励5分。

2、收款员负责打印全部营业款的电脑销售小票,且核实是否因为未及时准确打印时空系统电脑销售小票而造成资金损失(该损失金额由收款员全额赔付),收款员每漏打印一笔电脑小票,对收款员负激励10分。

3、班长负责按时核对当班的营业款总金额,按时填写或监督填写《现金存款表》和《十天报数表》,每缺一项,对班长负激励5分。

4、若出现门店当月应上交财务部门的营业款金额与电脑汇总营业款不符的,查明原因是由责任人造成的,不足的金额由责任人赔付;查不明原因的,由门店全额赔付,赔付系数按照门店商品盘亏承担责任系数执行。

5、没有按时、全额存入营业款的,每次对责任人负激励5-10分;如无特殊情况,营业款在门店滞留时间超过24小时以上的,每次对责任人负激励100元(店长、当班班长、收款员为主要责任人)。

6、违反规定单人进行存款的,每次按应存款金额5% 处罚责任人。

另外,地区主管、店长、当班班长(店长)、收款员负同等责任。

其他员工知道不制止,知道而不举报的,负连带责任;及时制止或按时汇报的,给予相关人员每次100元奖励。

7、存款人在存款途中丢失营业款的,由存款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一次性赔足损失款。

8、无正当理由,外出存款超两小时未回店交回单的,每次对存款人负激励5分。

存款超两小时不回店交回单,店长或班长又不按时跟踪的,对店长或班长每次负激励5分。

9、门店没有按时上交《现金存款表》和电脑汇总小票的,每次对店长负激励3分。

10、营业款被盗,经核实是因为有关人员失职造成,则全部由责任人承担损失;经查实属内部员工所盗,则追究盗窃人员的经济及刑事责任,并直接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1、若出现擅自截留、挪用、调换以及其他任何擅自使用营业款的行为的,除追回款项外,对相关责任人按款项金额10%进行负激励,并作降职、撤职或开除;情节严重的,还将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监督松懈或知情不上报的相关人员,作降职、撤职处理。

12、若出现利用工作职位之便,进行弄虚作假、虚报金额,多款少存或存入非公司指定账户,侵吞、挪用营业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不论金额多少,一律作开除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同时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营业款监督管理人员的责任:1、地区主管未履行监督管理本地区的店长、班长、收款员、防损员、值班员,致使营业款出现未按时、全部打印时空系统电脑销售小票、不全部存入公司指定的帐户、不按时存入公司指定的帐户等情况的;未领导本地区的财务主管、出纳和会计将营业款按时、全额收进公司财务部门的,以上情况,每出现一项,对地区主管负激励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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