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追溯性程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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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识与追溯性控制程序

1.目的

规定产品及产品状态的标识,实现质量问题的可追溯性,保证产品质量能满足顾客要求。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材料、在制品的标识与追溯。

3.职责

3.1质检科负责全厂产品标识的设计以及材料、半成品品质状况的标识;

3.2前准备部

3.2.1布仓管理员负责布料接收入库后布料的可追溯标识;

3.2.2辅料管理员负责辅料接收入库后辅料的可追溯标识;

3.2.3裁床负责裁床范围在制品质量状况的可追溯标识。

3.3车缝部负责半成品的可追溯标识。

4.产品可追溯性标识方法

4.1公司对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以零件号、物流卡、标牌、记录单、永久性标识、放置地点以及批次管理等形式进行标识。采购产品的标识由供货厂负责,仓库保管人员对接收产品的标识进行检查;生产过程中生产制造部必须做好分包号等可追溯标识,并负责标识转移。4.2公司根据产品的重要程度和对其后制造、使用性能的影响,对产品实行批次管理。以便当发生可追溯性要求时,进行产品追溯:

4.3批次管理的基本原则

a) 不同批次的产品必须存放,先进先出,不得混放、混发。

b) 产品标识(如:物流卡、材料领料单)随本批首件产品一同流动。

c) 生产过程必须按序流动,不同批次物理隔离。

4.4采购产品进货、贮存、发放的批次管理

4.4.1仓储部在采购产品时,应要求供应商在采购产品外包装上或附带文件上,以适当的方式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家、数量、产品批号等内容。

4.4.2采购产品到货后,库房保管员填写《进货检验入库通知单》,标明产品批号批次,交检验人员进行产品检验,填写“质量检验记录表”。

4.4.3对检验合格的产品,仓库保管人员将产品分类放置在定置区域,不同批次的产品应分批存放,产品包装上的产品批号信息完整并应易于查找。并填写“缸差记录表”,“入库登记单”。

4.4.4产品发放时,仓库保管员在《材料领用单》上注明所发产品的批号,把产品批号传递到产品的下一个使用部门。发放时应成批发放,先进先出。

4.5裁剪过程标识的控制和管理

4.5.1收到裁剪单时,从仓库领料生产,将《材料领料单》上注明的产品批号、接收时间填写到“拖料单”上,然后再组织生产。

4.5.2拉布时按照缸差记录表隔层,捆包时,所有裁片都要标识有“分包单”

4.5.3将裁片分别装入裁片车中,并在车头放入“裁片标识卡”

4.5.4检验人员对裁片进行检验,并做相应记录

4.6车缝过程标识的控制和管理

4.6.1车缝车间按“裁片标识卡”、“分包单”标识领取相应裁片安排生产。

4.6.2管理人员要有生产控制记录等,确保生产过程产品的可追溯性。

4.6.3检验人员对衣服进行检验,并做相应记录。现场要标识有不良品堆放区。

4.7产品标识的跟踪和管理

4.7.1生产制造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每月收集、保存各种标识卡,当发生可追溯要求时,可及时查询产品批号、生产时间和责任部门。

4.7.2质量管理部负责填写和保管产品的检验记录。通过例行的监督检查,对标识活动和追溯能力的保持情况进行检验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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