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成为一种信仰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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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下讲话稿之国旗下演讲-让法律成为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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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下讲话稿之国旗下演讲:让法律成为信仰管子说“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贝卡利亚说“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古今中外,人们对法律有着不同的看法,我认为法律应成为一种信仰,像一株隔世的花朵,绽放在彼岸,在心中盛开出一份神圣。

因为重要,所以学法我们从初中开始便开设了法制教育课程,法律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通过学法,我们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

我们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帮,什么事禁止做。

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就必定严重了,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

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法律社会的基础,是创造美好未来的重要保证。

因为重要,所以守法俗语有云:“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

”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

何况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

法律即是正义的方向,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就只能是自毁前程。

勿以恶小而为之,无论如何都要严格守法因为需要,所以用法我们都曾做过这样的一道题目: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答依法维权。

条件反射般的就写出了答案,但当我们真正遇到类似的事时,经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放弃了行使权利。

殊不知,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是不明智的,是对邪恶的纵容。

而我们真正应做的是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敢于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安定发展;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让法律成为信仰,孕育一方心灵净土。

树立法律信仰_案例(3篇)

树立法律信仰_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信仰,是指人们对法律的认同、尊重和信任,是法治精神的核心。

在我国,法律信仰的树立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以“张三与小明的合同纠纷案”为例,探讨如何树立法律信仰。

二、案例背景张三与小明系某市某公司的同事,两人因工作关系相识。

2018年,张三向小明借款10万元,双方口头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到期后一次性还清。

借款到期后,小明多次催促张三还款,但张三以各种理由推脱。

无奈之下,小明将张三诉至法院,要求张三偿还借款及利息。

三、案件审理1. 庭审阶段庭审中,张三辩称,自己与小明之间的借款系口头约定,没有书面证据,故不同意偿还借款。

小明则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短信等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款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张三与小明之间的借款没有书面证据,但根据微信聊天记录、短信等证据,可以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借款关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口头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2. 判决阶段法院认为,张三与小明之间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张三应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借款及利息。

据此,法院判决张三偿还小明借款10万元及利息。

四、案例分析1. 张三与小明的合同纠纷案反映了法律信仰的重要性。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小明坚持法律信仰,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取得了胜诉。

这充分体现了法律信仰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

2. 张三在案件中败诉,主要是由于其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树立法律信仰。

他以为口头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从而逃避法律制裁。

这一案例警示我们,要树立法律信仰,提高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

3.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审理,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这表明,在我国,法律信仰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和尊重。

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肩负着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

五、树立法律信仰的途径1. 加强法律教育。

通过学校、媒体等渠道,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2. 强化法治宣传。

让法律成为一种人民信念

让法律成为一种人民信念
危 害 。 本 可 在 法 律 框 架 下 化 解 的 矛 盾 纠 纷 , 会 因 渠 道 不 畅 , 救 济 不 力 ,被 耽 搁 、
被 累积、被 激 化 , 最终成 为社 会 不和 谐 的根 源。
在 这 个 意 义 上 , 依 法 治 国 不 仅 是 我 们 倡 导 的 价 值 理 念 , 更 是 一 种 重 在 躬 行 的 社 会 实 践 。 它 不 仅 要 求 司 法 部 门 , 同 时 也 要 求 权 力 金 字 塔 的 各 个 层 面 , 认 真 对
正 被认 真 对待 。
对 法律信 仰 的呵护 ,不 仅 关乎 个 案公 平 ,更 关 系整 个社 会 生态 。 可 以想 象,
如 果 当 事 人 满 怀 希 望 寻 求 救 济 ,却 被 “ 律 ” 冰 冷 的 面 孔 拒 门 外 ; 如 果 社 会 公 法
平 正 义 的 “ 后 防 线 ” 就 此 失 守 , 人 们 对 法 律 的 信 仰 无 所 附 着 , 那 会 带 来 怎 样 的 最

让法律成为一种人 民信念
范 正 伟
法 律 的 力 量 , 来 自 司 法 的 善 良和 公 正 , 来 自权 力 的 谦 抑 和 自律 , 来 自 由 此 生
成 的社会 理性 和 法律信 仰 。
“ 律 必 须被 信 仰 ,否 则将 形 同虚 设 。” 对 法 律 的信仰 ,是 法治 国家 的题 中 法 应 有 之 义 , 也 是 和 谐 社 会 的 重 要 基 石 。 而 这 种 信 仰 的 生 成 , 则 取 决 于 法 律 是 否 真
来 自权 力 的谦 抑 和 自律 ,来 自由 此生 成 的社 会 理性 和 法律信 仰 。 只有 当法律 成 为
人 们 寻 求 救 济 的 不 二 选 择 , 成 为 人 们 的 日常 生 活 方 式 时 ,社 会 的 稳 定 和 谐 才 能 指

关于法律的优秀议论文-让法律成为信仰

关于法律的优秀议论文-让法律成为信仰

关于法律的优秀议论文-让法律成为信仰法律,是国家的产物,一个国家只有拥有了法律才能发展下去。

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的遵守法律。

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关于法律的优秀议论文-让法律成为信仰吧!让法律成为信仰这是一个拼爹的时代,国产四大名爹:李刚、王军、卢俊卿、李双江,总有一款你伤不起,拼不起。

”2010年10月21日晚8点40分李启铭醉酒驾车校园内撞大学生一死一伤之后,大喊“我爸是李刚”李启铭和李刚都出名了,因为李启铭有一个好爹,叫李刚。

接着又有李天一的打人、撞人、轮奸等一系列丑闻...这些这些现象表明,权力和金钱在社会上已经牢固地确立起主宰性的意识形态。

但在具有很大风险的时候,冲突不会冒出社会的地表,而是会以“潜规则”盛行、社会泄愤、诚信缺失、疯狂拜金等形式出现。

它们构成了权贵者替代性的发泄渠道。

在这个声称“法治大于人治”的民主社会,这个口号现在却不得不被怀疑。

虽然我国的法律不断地完善增删,但是,在如今,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法律的威严被大多数国人所忽略。

所以,今天,我们缺少的并不是法律,而是对法律的信仰。

法律信仰的产生并非是现代才兴起的产物,早在古希腊罗马的时期,就有了这一概念的雏形,随后经历了西方的各种宏扬法的正义的精神文化建设将其定形,如十二世纪中叶的罗马法复兴运动以及后来的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派和启蒙思想家的进一步继承和发展罗马法基本精神的运动。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当苏格拉底被指控违反城邦宗教、渎神和腐化青年等罪被判处死刑时,他虽然有机会逃脱,但仍然坚持一个公民必须遵守法律的信念,最终以身殉法。

要实现对法律的信仰,执法者应首当其冲。

培根在《论司法》中说:法律所在之处,乃是一种神圣的地方,因此不但是法官的坐席,就连那立足的台,听证的围栏,都应当全无丑事贪污的嫌疑才好,因为从荆棘丛中是采不来葡萄的,从那些贪婪的吏役的荆棘之中,公道也是不能结出美果的。

德国法学家耶林说:“执行法律的人如果变成扼杀法律的人,正如医生扼杀病人,监护人绞杀被监护人,乃是天下第一等罪恶。

将法律作为信仰的案例(3篇)

将法律作为信仰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张华,男,1980年出生,大学毕业后进入某公司担任技术员。

在公司工作期间,张华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兢兢业业,为公司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然而,由于公司经营不善,张华所在部门被裁撤,公司单方面解除了与张华的劳动合同。

张华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于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二、案情分析1.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而本案中,公司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张华,也未支付一个月工资,违反了法律规定。

2. 张华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案中,张华未处于上述情形,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侵犯了张华的合法权益。

三、案例分析1. 法律的权威本案中,张华坚信法律的力量,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在仲裁过程中,张华充分运用法律知识,为自己的主张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最终,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张华的请求,判令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2. 法律信仰的力量张华的案例充分体现了法律信仰的力量。

在我国,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

只有当人们信仰法律,才能使法律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张华的案例告诉我们,信仰法律,才能在遭遇不公时勇敢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案例启示1. 提高法律意识本案中,张华之所以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得益于他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

让法律成为信仰

让法律成为信仰


它能
现 代 社 会 常 常把 法 律 当 成

种 实用 的





排 解 纠纷 能保证 社 会 安 全 等


能惩恶扬善 如此等

法 律 更 应 该 是 根 植 于 人 们 内心 的 信 仰
但是
沉 默 交 易 与 苏 格 拉 底 受 审

如 果 仅仅从 有用 这个 层 面来 理 解 法 律




种族 屠 杀 这 是 与人 类最 基 本 的道 德 人 性 完全 相
底不 肯接受
即生效


因 为在 他 看来 法 律


旦 裁决


便立
悖 的恶 法 任何


个 有 良知 的人

都不 会 执 行这 样
即使这 项 裁 决 本 身是 错误 的 他也 没 有 权

的恶法

利躲 避 法 律 的制裁 他说

们怎 能建立 普遍 的法 律信仰 呢 ?
尤 其 是 在 当权 者 凌 驾 于 法 律 之 上 肆 意

践踏法 律 的尊严 时 普通 百 姓 就 再也 不 会 对

法律有敬畏之感


国外

位著名 的法 学 家

说 几 次违 法 活 动 的 危 害 性 都 比不 上

次不
部 级 高官
个是副局级

公 正 的判 决 因 为违 法 活 动不 过 是 污 染 了水

同样



个 法 律 如 果 不 能在 人 们 的心 理 和 情 感

2023国考申论范文:树立法律信仰 建设法治社会

2023国考申论范文:树立法律信仰 建设法治社会

2023国考申论范文:树立法律信仰建设法治社会2023国考申论范文:树立法律信仰建设法治社会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法治意识逐渐深入人心。

然而,我们也必须正视法治社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为了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树立法律信仰,我们需要深入探讨其重要性并积极采取措施,以建设一个更加公平、正义、和谐的法治社会。

一、树立法律信仰的重要性1. 培养公民意识和法治观念:法律信仰是法治社会的基石,它能够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形成遵守法律的自觉和自愿意识。

公民只有拥有正确的法治观念,才能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

2.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法律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而法律信仰能够引导人们自觉遵守法律,从而减少社会矛盾和纠纷的发生。

只有在人们都树立起法律信仰的基础上,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稳定。

3. 保护个人权益:法律信仰能够提高个人的法律意识,使其能够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且有能力维护自己的权益。

只有在法律信仰的引导下,个体才能得到公正的对待,避免受到不公平待遇。

4. 增强法治履约能力:法律信仰能够促使公民自觉履行法律责任和义务,从而增强国家法治的实效性。

只有公民自觉履行法律责任和义务,才能让法律不再成为空文,建设一个真正依法治国的社会。

二、树立法律信仰的策略和措施1. 提高法律意识的教育水平:加强普法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普通公民的法律意识。

可以在学校教育中增设法律课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并且培养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

2. 构建健全的法治环境:加强依法行政和执法公正,建设阳光执法制度,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法律教育和法治观念的培养。

通过法治环境的构建,提高社会公众对法治的信任感,促进法律信仰的形成。

3. 健全法律保障体系:完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的及时性、科学性和公正性,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同时,加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确保每个公民都能够平等地获得法律保护和服务。

让法律成为一种信仰

让法律成为一种信仰

让法律成为一种信仰梁平县双桂初级中学教师组李琼暴君们总有些轻微含蓄的美德,在他们发难之前,法律会保护他。

——伏尔泰法律总在你我身边,它像一道网,网住公民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它像一道光,照亮现代社会的角角落落;它是不可逾越的鸿沟,任何侥幸的尝试都在它庄严肃穆的注视下无处可藏;它也是不可翻过的高墙,墙内的世界都在它咒语般的文字下遍地生光。

现代社会提到法律,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它的工具性:我们为什么需要法律?因为它有用。

它能排解纠纷,能保证社会安全,能惩恶扬善,如此等等。

但是,如果仅仅从有用这个层面来理解法律,人们就会在法律对我有用时遵守,对我无用时反对,这样一来社会的法律根基就无法牢固。

从更深层面来看,我们遵从法律,不只是它对我们有用,而是因为我们相信它是正义、公平的象征:一个五岁的小孩,从未学过法律,但他也会说:这个玩具是我的!这就说明他有物权的朦胧意识;他说别人打了我,所以我才打了他,这就说明他有侵权法乃至刑法的观念;他说:你曾经答应过我的!这就表明了他有类似于合同法的意识。

而所有这些观念都是一个从未接触过法律的五岁小孩自然而然拥有的观念意识。

这种观念意识是法律的精神本质。

真正的法律,只有被人们从内心深处信仰,才能真正赢得普遍的遵从。

法律的出生,源自道德,道德的兴旺,受益法律,二者相辅相成相补相济。

一个居庙堂之高而运筹帷幄千里,一个处江湖之远而雕刻塑造心灵,一个以国家军队为强力后盾,一个以社会舆论为作战武器。

所以说,心里一个法律,社会一个法律,处处都有法,人人都有法,法律不停不休,不来不去,总在身边,正如人人都是江湖,你要怎么退出?法律的形体,可见的当然只有那白纸上的黑字。

然而,每天呼啸的警笛,安静肃穆的公堂,连篇累牍的案宗,举手投足的自由等等,都可见法律的影子。

甚至于选词用字的描述,面红耳赤的争论,一丝崇高伟大的敬意,一颗热爱祖国的心灵,都是法律的天地,都有法律的穹音。

我们都是法律抚育的人,我们都有法律的脊髓,一如天空之于飞鸟,一如清水之于游鱼,一如阳光之于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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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律成为一种信仰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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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律成为一种信仰
福建重宇合众(泉州)律师事务所苏清柱
【内容摘要】:“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通过公正审判,使每个当事人受到一次活生生的法治教育,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扞卫者。

只有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法治才能成为一种“国家信仰”,法治才有最坚强的支撑。

【关键词】法律信仰法治人治
开篇列举两个大家耳熟能详的故事:第一、“一位校友在德国留学期间,在一家图书馆,钱包被扒手窃走,包里有20欧元。

他不准备报警,可是图书馆的保安却报了警,不到5分钟,一位女警察赶到现场,问了情况,便请他做笔录,女警察说:“图书馆的自动安全系统已经录下了小偷的尊容,警察局今天就可以将小偷的照片张贴到全区各个警察局。

如果乃找不到小偷,我们会把录像带送电视台反复播放,直到破案为止。


“我看算了,只有20欧元,不必兴师动众。

即使抓到了小偷,所花费的代价也太大了。

”他对女警察说。

“不!我们是警察,不是商人,只有商人才讲值不值,而法律的尊严不能用金钱衡量。

小偷触犯了法律,就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

”女警察严厉地说。

结果,当电视台播出小偷偷钱录像的第二天,小偷就落网了。


第二、“相传春秋时期,鲁国制定了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看见同胞被卖为奴婢,只要他们肯出钱把人赎回来,那么回到鲁国后,国家就会给他们以赔偿和奖励。

这条法律执行了很多年,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得救,因此得以重返故国。

后来孔子有一个弟子叫子贡,他是一个很有钱的商人,他从国外赎回来了很多鲁国人,但却拒绝了国家的赔偿,因为他自认为不需要这笔钱,情愿为国分担赎人的负累。

但孔子却大骂子贡不止,说子贡此举伤天害理。

祸害了无数落难的鲁国同胞。

孔子说:“万事,不过义、利二字而已,鲁国原先的法律,所求的不过是人们心中的一个‘义’字,只要大家看见落难的同胞时能生出恻隐之心、只要他肯不怕麻烦去赎这个人、去把同胞带回国,那他就可以完成一件善举。

事后国家会给他补尝和奖励。

让这个行善举的人不会受到损失,而且得到大家的赞扬,长此以往,愿意做善事的人就会越来越多。

所以这条法律是善法。

”孔子还说:“子贡的所作所为,固然让他为自己赢得了更高的赞扬,但是同时也拔高了大家对‘义’的要求。

往后那些赎人之后去向国家要钱的人,不但可能再也得不到大家的称赞,甚至可能会被国人嘲笑,责问他们为什么不能像子贡一样为国分忧。

圣人说,子贡此举是把‘义’和‘利’对立起来了,所以不但不是善事,反倒是最为可恶的恶行。


自子贡之后,很多人就会对落难的同胞装做看不见了。

因为他们不像子贡那么有钱,而且如果他们求国家给一点点补偿的话反而被人唾骂。

很多鲁国人因此而不能返回故土。

上述的例子鲜明而生动地告诉我们:什么是法律信仰?如果没有对法律的信仰,对具体法条背得再多再熟,对一个国家的法治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
历史告诉我们,法律是社会规范的最低约束,不是纯粹理想的乌托邦。

然而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指出,传统社会有强烈的“清官”情节,表现了人治模式的根深蒂固。

然而法治作为一种信仰已经成为现在国家最基本的准则。

法治信仰是实现法治社会的精神条件,社会的现代化需要法律信仰的支持,如果没有这种支持,法律文化就可能成为一句空话。

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法律不仅是世俗政策的工具,而且还是生活终极目的和意义的一部分”把对
法、法律和法治的信念融入到血液中去,融入到世代相传的文化传统中去,这是中国实行法治的困难所在,同样,也是在中国实现法治的前途所在。

法律信仰对社会建设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会过。

社会个体成员之间、社会群体之间、雇主与被雇佣者之间、政府与人民之间、国家与社会之间、政府与经济之间等都需要共同的法律信仰。

一旦不同社会角色之间产生矛盾或者冲突,而双方不能自行解决的时候,那么法律就可以作为公正的第三者而介入,保证基本的公正。

一旦这个宝贵的中间地带失去,而各个社会角色之间的矛盾不能通过直接的沟通而得到解决,那么就很容易演变成对抗关系,甚至是暴力关系。

这种对抗和暴力关系尤其容易发生在弱势社会群体和强势社会群体之间,例如人民对政府官员、雇员对雇主、个人对集体等。

尤其是在现代流动性社会,社会角色之间信任的建立和保障都必须依赖于法律。

对执政者来说,法就是秩序,这是中国传统法家学说的核心。

对任何统治者来说,对法律的信任是一个社会的最基本面,也是最后一根“稻草”。

道理很简单,一旦社会失去对法律的信任,怀疑法律,那么这个社会就必然出现暴力横行的局面。

所以,任何一个法治社会都会动用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不惜成本来保障司法的公正和司法的尊严。

不难观察到,在法治社会,统治者本身受到批评甚至攻击是小事,但帮助统治者统治国家的法律则是不可以遭到批评和攻击的。

“藐视法庭”是一项非常严重的罪行。

在很大程度上说,法律在当前我国社会中的价值,远未达到其应有的水平。

无论是党政干部还是普通老百姓都经常可以藐视法律,把法律当儿戏。

幸运的是,2014年召开的中共十八
届四中全会在探索司法相对独立的方向上迈出了很重要的一步。

这次全会是中共历史上首次专门以一次全会的方式讨论中国的法治问题。

其中有几个方面对司法制度的改善和改进具有深刻的意义,包括设立跨区域法院、巡回法庭、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实行终身责任制度、司法人才的专业化等等。

如果这些改革举措能够切实落实下去,那么可以有效减少和避免司法地方主义,实现司法的相对独立性。

更重要地,从政治上说,这些举措也表明执政党开始探索在中国共产党主导下的法律体系和法治体系建设。

树立社会主义法律信仰,应该做到“立良法”“正司法”“严执法”“重守法”,只有在这样人们才有合理的预期。

人们不仅知道自己的行为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还知道自己的违法行为的后果是什么;人们不仅知道的哪些利益是受保障的,哪些利益是不受保障的,还知道明年是怎样的、10年以后是怎样的。

法治使人们不用担心自己的生命、财产、自由受
公权力的随意剥夺。

生命、财产、自由被认为是人之为人的三大基本权利,在一个法治社会,公权力已经被法关到了“笼子”里而不能胡作非为,此三大基本权利已有保障,人们会是一种怎样的心情?富人不用担心自己的财产安全而移居他国,穷人不用担心自己的生活。

如果公权力滥用,轻者剥夺职务,重者绳之以法,剥夺滥用者的生命、财产和自由;如果是执政集团滥用权力,或者不作为,选民会让它下台“休息”反省思过。

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提出的,得到人民群众广泛支持,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际的治国方略和价值选择。

像任何一个国家步入法治化一样,中国政府要步入法治化轨道,要建成法治国家,应具备以下两方面的条件:一方面是要有一套反映社会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制制度体系;另一方面是要有社会公众对法律秩序所内含的伦理价值的信仰,即社会公众对法律忠诚的信仰。

参考文献:
[1]光明日报出版社:《辞海》[M],中国版本图书馆,2002年版.
[2]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M],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
[3]柴发邦:《体制改革与完善机制》[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4]曾代伟:《中国法制史》[M],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5]梁玉霞:《司法相关职务责任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9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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