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爆破制度
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是针对煤矿井下爆破作业而制定的一套安全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
1. 爆破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确定爆破设计方案,制定爆破方案并报批,编制爆破作业计划,落实人员、材料、设备等准备工作。
2. 爆破作业前的安全措施:严格按照作业计划组织人员,合理安排作业区域,确保井下矿井通风畅通、无可燃气体和有害气体超标。
3. 爆破装置与器材的选择和使用:根据井下工作环境和作业需求,选择适当的爆破装置和器材,并确保其质量可靠、安全运行。
4. 爆破作业的组织与指挥:合理安排人员的作业位置和任务,指挥作业过程,确保每个工序的安全进行。
5. 爆破作业中的安全控制措施: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保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6. 爆破作业后的安全检查和整改:爆破作业结束后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填写相关记录。
7. 爆破作业的安全培训和告知:对参与爆破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告知,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8. 爆破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对发生的爆破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并进行事故处理和记录。
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旨在保障矿井爆破作业的安全性和高效完成爆破作业任务。
井下爆破作业的管理制度范本

井下爆破作业的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本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有序进行,减少事故风险,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井下爆破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二、管理机构和责任人2.1 管理机构:设立爆破作业管理部门,负责井下爆破作业的全面管理。
2.2 责任人:a) 爆破作业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井下爆破作业的实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b) 井下爆破作业负责人负责安排和组织井下爆破作业,并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三、作业准备3.1 编制井下爆破作业计划,包括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方法等内容,并报批相关部门。
3.2 配备合格的作业人员,确保其持证上岗。
3.3 确保井下爆破作业使用的爆破器材和工具处于良好状态,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3.4 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紧急救援方案。
四、作业执行4.1 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与作业人员召开安全会议,交流作业计划和注意事项,并保证每位作业人员都明确了解相关风险和安全措施。
4.2 按照作业计划和程序进行作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3 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配备合格的安全监测设备,实时监测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
4.4 作业期间,严禁在作业区域附近进行无关作业和其他活动。
4.5 如发现异常情况或工作环境发生变化,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并报告相关部门。
五、事故应急处理5.1 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并进行紧急救援工作。
5.2 事故处理过程中,必须确保安全救援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疏散其他人员,防止二次事故。
5.3 事故处理结束后,按照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六、安全教育和培训6.1 井下爆破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关技能和安全意识。
6.2 定期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提高其应急处理和自救能力。
6.3 通过举办安全讲座、发放安全教育资料等方式,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煤矿井下爆破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煤矿井下爆破安全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矿长对本矿井下爆破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矿长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 安全生产部负责井下爆破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井下爆破作业进行现场监管。
3. 爆破作业队负责井下爆破作业的具体实施,负责爆破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爆破作业现场的管理。
4. 机电科负责井下爆破设备、器材的采购、检验、维护和保养。
5. 供应科负责井下爆破材料的采购、储存、发放和回收。
三、爆破作业安全管理1. 井下爆破作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矿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 爆破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爆破作业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取得爆破作业资格证书。
3. 井下爆破作业前,必须编制爆破作业方案,经矿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4. 井下爆破作业现场应设置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5. 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爆破器材。
6. 爆破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救护设备,确保应急处理能力。
7. 井下爆破作业应严格按照爆破作业方案进行,严禁擅自改变爆破设计方案。
8. 井下爆破作业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周边环境,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矿长。
9. 井下爆破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消除安全隐患。
四、爆破器材管理1. 爆破器材的采购、储存、发放、回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矿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 爆破器材的储存场所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配备必要的消防、防盗设施。
3. 爆破器材的储存、发放应实行专人负责,严格登记制度。
4. 爆破器材的运输必须采取安全措施,确保运输安全。
五、监督检查1. 安全生产部应定期对井下爆破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爆破作业队应每月对爆破作业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煤矿爆破作业制度范本

煤矿爆破作业制度范本一、目的与依据为了确保煤矿爆破作业的安全和规范,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爆破作业的人员和单位。
三、定义1.爆破作业:指对煤矿岩石进行爆破破碎的工程活动。
2.主管人员:指负责煤矿爆破作业管理和监督的人员。
3.承包商:指与煤矿签署合同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或个人。
四、作业前准备1.爆破作业前,主管人员应进行作业调度和安全会议,明确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
2.承包商应提供炸药、雷管等物资的有效证照,保证爆破物资的质量和安全。
3.确保所使用的爆破物品符合标准要求,并将物品保管妥善,防止丢失或盗窃。
五、作业现场管理1.作业现场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和警戒线,阻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2.作业人员应按照安排分工,严格执行岗位职责,确保作业的有序进行。
3.爆破作业前,应进行现场勘查,并记录作业现场的地质情况和周边环境状况。
4.作业现场应保持良好的通风,防止瓦斯积聚造成爆炸危险。
5.禁止未经批准的演示、燃放烟花爆竹等违规行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六、爆破作业安全措施1.确保所有参与爆破作业的人员都接受相关培训,并持有合格的操作证件。
2.爆破作业前,应对作业区域进行瓦斯、煤尘等有害气体的测定,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3.作业人员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应佩戴防护设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等。
4.爆破作业过程中,应定期检查爆破装置的运行情况,确保安全。
5.爆破作业结束后,要进行现场检查,排除未爆炸物和漏炸物的威胁。
七、事故应急处理1.发生爆炸事故时,作业人员应立即采取避险措施,并向主管人员报告。
2.保持现场的安全,防止二次事故发生,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八、责任追究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人员和单位,将依法追究责任,对涉及到的事故责任认定,将依法进行处理。
九、附则1.本制度将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符合最新的法规、标准和要求。
2.所有人员应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素质和应急响应能力。
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可靠,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适用于煤矿井下进行爆破作业的各岗位人员。
二、术语和定义1. 煤矿井下:指煤矿井下作业区域,包括井下巷道、井下设备间、回风巷道等。
2. 爆破作业:指在煤矿井下进行的破坏煤矸石或岩石的作业,包括爆破设计、装药、引爆等过程。
3. 爆破管理人员:指负责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管理和操作的专业人员。
4. 爆破设备:指煤矿井下用于爆破作业的设备,包括引爆器、导火线、雷管等。
三、爆破前准备工作1. 爆破计划编制(1)爆破计划应由专业的爆破管理人员编制,详细列明爆破的时间、地点、药量、装药方式、爆破参数等。
(2)爆破计划在编制后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得到批准后才能执行。
2. 安全措施制定(1)爆破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包括井下通风、瓦斯监测、人员疏散等方面。
(2)对井下的通风设备、瓦斯检测设备等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3. 人员培训及资质审查(1)参与爆破作业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爆破作业证书。
(2)对爆破作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复核和考核,确保其技能状况符合要求。
四、爆破作业操作规程1. 装药操作(1)装药前必须检查装药器具是否完好,药量是否准确,确保装药安全可靠。
(2)装药时必须佩戴防静电工具,防止静电对爆破设备产生影响。
2. 导爆装置处理(1)处理导爆装置时必须谨慎,严禁用力过度,避免误导爆破。
(2)导爆装置在处理过程中严禁撞击、挤压等行为,以免导致意外引爆。
3. 引爆操作(1)引爆前必须确认无人员在井下区域内,以免造成人员伤害。
(2)引爆前应检查引爆器、导火线、雷管等设备是否完好,确保引爆安全。
五、事故应急处理1. 爆破事故应急预案(1)制定爆破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员及应急响应流程。
(2)进行定期的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事故的应急能力。
2. 事故处理步骤(1)发生爆破事故后,首先要确保人员安全,迅速组织人员疏散。
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1.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进行,统一由通风科领导。
放炮员必须经过严格审查,具有两年以上采掘工龄,并经过专门培训,熟悉通风、瓦斯和爆破材料性能,考试合格,由集团公司发给《放炮合格证》,同时领取由公安部门签发的《爆破人员作业证》后,方可担任放炮工作。
通风队必须每半年对爆破工人员情况进行核定,由通风科汇总上报公司通风处。
2.爆破工领火药时,应根据当班需要量持“火工品领退记录本、”“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到火药库领取,其他任何人不得代领。
下井前必须检查发爆器、爆破母线的完好情况,不符合要求必须进行更换方可下井使用。
3.火工品发放单位负责把编号清楚的电雷管发给爆破工,并详细登记清楚,否则,追究发放单位领导的责任,并处于相应的罚款。
4.电雷管〔含炮工当班未使用完又退回的电雷管〕发放给爆破工前,发放单位必须责成专人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作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
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5.每个爆破工必须亲自到火药库领取电雷管,不得转借。
爆破工在工作地点使用的炸药、雷管要分别放在火药箱内,并加锁,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爆破材料不得私藏、私带、乱扔、乱放、乱丢,不得私自带上井,不得在工作面存放,必须当班领用,使用不完的当班必须办理退库手续。
爆破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火药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6.井下爆破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破材料;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爆破材料;不同厂家生产或不同品种的爆破材料,不得掺混使用;不能使用的爆破材料必须交回爆破材料库。
7.爆破工领取炸药、雷管必须办理四联单手续。
向工作地点人工运送爆破材料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沿规定路线、按规定时间行走,中途不得随意停留。
8.爆破作业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17条规定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瓦斯涌出量大的采掘工作面,要严格控制装药的数量。
井下爆炮作业的管理制度模版

井下爆炮作业的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井下爆炮作业管理,确保作业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井下爆炮作业是指在煤矿、金属矿山以及其他需要炸药爆破的井下地质工程中进行的爆破作业。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井下爆炮作业的人员。
第四条井下爆炮作业应遵守国家有关爆破、煤矿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井下爆炮作业的组织者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关的资质证书。
第二章作业准备第六条组织井下爆炸作业前应进行详细的作业计划和安全方案编制。
第七条作业计划应包括作业目的、范围、工艺流程、爆破参数、爆破药剂的选择和使用等内容。
第八条安全方案应包括作业人员、器材、用量、防护措施、紧急救援预案等内容。
第九条作业计划和安全方案应在作业前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并获得许可。
第十条井下爆炸作业前应进行现场勘查,评估地质情况、爆破场地,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十一条井下爆破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工作指导书,明确各工作环节和相关要求。
第三章作业执行第十二条井下爆炸作业前应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作业人员熟悉作业要求、作业流程和相关安全知识。
第十三条爆炸作业现场应设立相应的警戒区域,并设置警示标识。
第十四条井下爆炸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放爆器材、监控设备、油灯等器材,并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在井下爆炸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计划和安全方案执行,并在必要时进行实时调整。
第十六条爆破药剂的选择和使用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参照供应商的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十七条爆炸器材的检验、维护和使用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八条作业现场必须配备专业的防护装备、呼吸器材等,并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严禁穿插工作服、穿越警戒区域等行为。
第二十条作业现场应设置警戒员,对进出的人员进行检查和登记,并引导其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操作。
第二十一条在作业现场应设立明确的指挥机构,指挥控制整个爆破作业过程,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范本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井下爆破是一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行为,为确保安全生产,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以规范井下爆破作业行为。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井下爆破作业的人员。
二、责任和义务1. 各单位和管理人员有责任制定和贯彻本管理制度,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作业人员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
2. 井下爆破作业人员必须了解本管理制度的内容,并按照要求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3. 监督人员负责监督井下爆破作业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三、作业前准备1. 在进行井下爆破前,必须进行详细的作业计划和风险评估,确定必要的防护措施和操作程序。
2. 检查和维护作业场所的通风、照明、排水和供氧设施,确保正常运行。
3. 检查和保养井下爆破设备,排除故障。
4. 根据作业计划和风险评估,确定合适的爆破药剂和装置,并进行检查和验证。
四、作业操作要求1. 井下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的人员进行,且必须有合格的监督人员在场。
2. 严禁擅自修改和更改作业计划、装置和药剂。
3. 执行作业前示警,确保作业人员和附近人员安全撤离。
4. 确保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护服等。
5. 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并按时向监督人员报告作业进展。
6. 严格控制爆破药剂的储存和使用,避免火源、静电等引起事故的因素。
五、紧急情况处理1. 如果发生爆炸或其他紧急情况,作业人员首先应立即迅速撤离现场,并按照救援预案进行应急处理。
2. 在紧急情况下,所有人员都有责任帮助受伤人员,并保障其他人员的安全。
3. 确保紧急救援设备和逃生通道的畅通,避免出现二次事故。
六、事故报告和调查1. 任何一起爆破事故都必须立即上报,不得隐瞒和延误。
2. 对事故进行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和责任,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对因违反本管理制度导致事故的责任人员,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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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爆破制度
煤矿井下爆破制度
一、为了规范井下爆破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二、井下爆破须由专职井下爆破工操作。
井下爆破工应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三、火药、雷管的支领、运输、存放和引药制作,应当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四、装药前,作业班组长、井下爆破工应当先检查工作面安全情况。
发现顶板有裂隙、离层、爆壁、巷道两侧有片帮、支架不牢、缺梁、断柱等不安全因素,应当处理,未处理好不许装药。
瓦斯超限时,不准装药。
五、装药和脚线连接,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作业班组长协助井下爆破工进行,放炮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起爆,只许井下爆破工本人操作。
六、掘进工作面一次装药应当一次全部起爆。
回采工作面可以分组装药,一组装药应当一次全部起爆。
同一作业区域由一个井下爆破工起爆,回采工作面只许使用一个发爆器起爆。
七、装药后,每个电雷管脚线应当扭结短路,挽起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放炮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等导体接触。
炮线连接结束,必须立即离开放炮地点。
八、起爆前,班组长应当亲自布置专人警戒,撤离警戒
必须由专人通知,不许事先约定信号。
警戒人员应当在警戒线挂起爆禁止进入的警示标志,未接到班组长撤离指令,不准擅自离开警戒地点。
九、爆破必须使用水炮泥。
水炮泥的水袋规定为:炮眼深度超过1.2米使用2个,低于1.2米使用1个。
十、起爆前,作业班组长应当点清人数,将作业人员撤出放炮警戒区。
井下爆破工应最后离开放炮地点。
起爆指令由作业班组长发布,井下爆破工接到起爆指令后,应当发出起爆警号(大喊三声或口哨三声)后,至少再等5秒钟,确认无误后,方可通电起爆。
起爆距离、地点由井下爆破工按有关规定选择。
十一、爆破后,井下爆破工和作业班组长应当检查爆破地点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瞎炮、残炮等情况,如有危险,立即处理,经井下爆破工检查爆破后无瞎炮。
爆破结束,作业班组长方可撤回警戒人员。
十二、爆破结束后,井下爆破工应当收集未爆的雷管。
十三、每次爆破和当班爆破任务完成后,作业班组长要认真审查炸药、电雷管的消耗情况,并在井下爆破工的火工品支领单上签字。
班后,井下爆破工应将剩余的爆炸材料送回爆炸材料库。
十四、井下爆破工应按作业规程规定的爆破图表及说明执行,如遇情况变化,需改变爆破方式时,应当由技术负责人编制补充措施。
十五、违反本规定的作业人员,依照安全处罚规定给予
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