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园建设与管理

国家公园建设与管理
国家公园建设与管理

公选课国家公园建设与管理

结课报告

姓名:

学号:

教师:

日期:

我国是世界上地质遗迹资源丰富、分布地域广阔、种类齐全的少数国家之一。为履行我部地质遗迹保护职责,我们大力推进建立国家地质公园工作,自2000年我部组织实施国家地质公园计划以来,公园建设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有世界地质公园20处(全球共58处),批准建立国家地质公园138处,省级地质公园159处。在138处国家地质公园中,已经揭碑开园的有127处。

一、我国国家地质公园发展历程

我国是世界上最先由政府部门组织建立国家地质公园的国家,也是全球建立地质公园最早的国家之一。上世纪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了“创建世界地质公园网络”的号召。1999年12月,我部在山东威海召开“全国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工作会议”,提出了以建设国家和地方不同层次地质公园的形式来推进我国地质遗迹保护工作的方针。随后,成立了由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财政、环保、林业、旅游、文物、教育、国土及中国地质学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国家地质遗迹(地质公园)领导小组和国家地质遗迹(地质公园)评审委员会,制订了《全国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印发了《关于申报国家地质公园的通知》,出台了《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工作指南》、《国家地质公园评审标准》等规范,并从2000年开始在全国组织实施国家地质公园计划。我们已分别于2000年、2001年、2004年、2005年开展了四批次国家地质公园评审工作。2009年8月,历经四年准备,第五批次国家地质公园评审会在北京召开,经专家评审有44家地质公园获得了国家地质公园资格,在三年的建设期后,将会有44个新成员加入到我们的地质公园网络体系中来。

2004年6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我部联合在北京召开“第一届世界地质公园大会”,我国黄山、庐山、云台山等8个国家地质公园被首批批准为世界地质公园。到目前为止,我国先后又有四川兴文、内蒙古克什克腾、福建泰宁、山东泰山、中国雷琼、四川自贡等12家世界地质公园获得批准,2家(内蒙古阿拉善地质公园、陕西秦岭终南山地质公园)已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申请,6月下旬联合国也已派专家对上述公园完成实地考察工作,目前已进入最后审批阶段;另有2家(广西乐业—凤山地质公园和福建宁德地质公园)已完成国内审查,近期将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

目前,我国已有世界地质公园20个,占全球世界地质公园总数(58个)的1/3,是世界地质公园数量最多、增长最快的国家。中国在地质公园建设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官员赞扬说“中国在地质公园建立这一工作中起到了开拓性的推动作用”,并将世界地质公园网络办公室设立在中国北京,显示了中国在世界地质公园网络中的重要地位。

二、国家地质公园建设取得巨大社会经济效益

地质公园在我国从无到有,从默默无闻到今天的被大家广泛认可,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作为一种新的资源利用方式,它已在地质遗迹与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经济发展与解决群众就业、科学研究与知识普及、提升原有景区品位和基础设施改造、国际交流和提高全民素质等方面日益显现出巨大的综合效益。据统计,到目前为止,138家国家地质公园的实际投入为146.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

8.3亿元,地方财政投入28亿元,公园自筹110亿元。直接解决就业人数达7.5万人,间接解决47万人就业;公园游客累计达到11亿人次,门票累计收入70多亿元;全国地质公园共出版各类科普读物和宣传品500多种、500多万册(张),地质遗迹点科普标识牌2.1万多个,已建和在建地质博物馆127个,建立科研基地187个,科普教育累计达1.6人次,举办了包括学术研讨会、中小学生夏令营在内的各类科研学术活动共计585次。可以看出,地质公园的建设带动地方经济建设投入取得了丰硕的社会经济效益,地质遗迹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公园游客数量逐年上升,门票和地方收入逐步攀高,社会环境稳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了民众保护意识,促进地质遗迹的有效保护

目前,我们已建成的127处国家地质公园涵盖了地层学、地貌学、古生物、构造、冰川、火山、地质灾害等多种地质遗迹,分布于全国大江南北31个省市区。通过地质公园的建立,使当地政府和居民逐步认识到保护地质遗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越来越多的民众参与到保护活动中来,一个爱护地质遗迹、爱护环境的良好社会风气正在形成。例如,河南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通过申报和建设,使当地居民认识了地质遗迹资源的意义和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提高了他们保护地质遗迹的自觉性,纷纷主动承担起地质遗迹看护人,使地质遗迹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2.普及了地学知识,有助于公民文化素质的提高

按照国家地质公园建设指南的要求,每个地质公园都建立了一处以地学知识为主要展示内容的室内地质博物馆,成为向游客宣传地球科学知识的基地。在对地质景点标识牌的编写、导游资料的编印、导游人员的培训等方面,注重充实加强科学内容,如地球的形成、地质遗迹的成因等,寓科普教育于游览,寓知识传播于休闲。地质公园不但为公众提供游览休闲的场所,还为公众提供了学习地球科学知识的园地,受到游客和当地政府的欢迎。通过建立地质公园,使旅游景区科学品味得到了有力提升;科普教育和地学研究逐步推进,地质公园已经成为地质科普教育的重要场所,在地质科学普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促进了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当地居民就业

国家地质公园的建立,使当地政府获得了宣传和提升自身的国家级平台,使地质公园成为本地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增加了地方收入和就业机会,促进经济结构向良性方向发展。据统计,几乎所有地质公园的旅游收入都在逐年递增。

以河南省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为例

2000年门票收入仅400万元左右,在被批准为国家地质公园后,突出了“崖谷林瀑”的地质旅游,建成科普教育基地,吸引了众多学者、青少年学生以及普通游客前来参观考察,2008年实现门票收入2.3亿元,旅游综合收入达到50亿元。2007年,云台山地质公园所在地——修武县宾馆饭店由2000年的52家增长到375家,旅行社由2000年没有一家增长到26家;旅游业税收达到7587万元,占全县财政收入的21.3%。同年,云台山再次跻身河南省纳税500强,也是唯一一个进入河南省纳税500强的旅游企业。

云台山地质公园的地质旅游业的发展,促进了当地群众就业。目前,景区员工由2000年的69名增加到1300余名,全县导游讲解员由2000年的仅有10名增长到1360名,直接从业人员达到3.56万人,间接从业人数达近10万人之多,成为增加群众就业的一个重要渠道。公园周边居民通过提供劳务、开办家庭宾馆、

经营旅游纪念品等方式增加了收入,为全县创造新的就业岗位4000多个。云台山的发展,推动了新农村建设。景区附近的岸上乡岸上村,开发前还是一个全省有名的贫困村,人均年收入只有260元,现在依托旅游业迅速致富,2006年人均收入就达到5万元,家家开上了小汽车,户户办起了家庭旅馆,成了河南省有名的富裕村和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村,岸上乡还被推荐为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先进乡。又如内蒙古克什克腾旗在建立地质公园前,园区仅仅为一处草场,游人甚少,在2002年国家地质公园建立后,游客及旅游收入急速上升,到2006年时,游人已达到129.6万人次,旅游收入达3.8亿元,克什克腾旗也一举脱贫迈入小康门槛。象这样因建立国家地质公园而改变当地贫困面貌的例子还有很多,实践证明建设地质公园是促进贫困山区经济发展重要途径之一。

北京房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处提供的数据显示,该地质公园为房山旅游业带来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1年接待游客383.3万人次,综合收入4.76亿元;2007年接待游客572.5万人次,实现综合收入9.67亿元;6年间,直接增加就业5000余人,带动间接就业2万人。

4.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取得良好效果

我国地质公园积极与国内外公园结为姊妹公园,如2002年黄山地质公园与瑞士少女峰缔结友好山,2006年,与美国约塞?米蒂国家公园缔结为姐妹公园,双方进行了高层互访。再如:2007年雷琼火山世界地质公园与德国埃菲尔山脉世界地质公园、河南伏牛山世界地质公园于马来西亚兰卡威世界地质公园分别结为姊妹公园;2009年6月,嵩山世界地质公园同马来西亚兰卡维世界地质公园、捷克波西米亚天堂世界地质公园、西班牙索夫拉韦世界地质公园结为友好地质公园,形成管理层的定期互访机制,相互交流公园建设、管理经验,进行市场互动,通过旅游黄金线路对接,提升嵩山地质公园在海内外旅游市场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我国地质公园积极开展国内外交流活动。河南云台山世界地质公园出访了美国大峡谷国家地质公园,开展了学术及管理经验交流活动;河南云台山、江西庐山地质公园先后于2006年5月和2007年6月召开第一届和第二届世界地质公园国际研讨会,泰山地质公园将于2009年8月召开第三届世界地质公园国际研讨会;2007年7月,江西三清山国家地质公园召开了第一届国际花岗岩国际学术研讨会。我国地质公园也接待了包括美国、韩国、意大利等国家在内的专家、学者、普通游客等来华进行学习和考察。我国地质公园的建设与发展,在积极推动世界地质公园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日益成为展示我中华民族的新国际舞台。

三、国家地质公园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重点

我国的地质公园发展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在建设及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立法工作相对滞后、管理机构不健全、科学研究及科普工作较薄弱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地质遗迹保护和国家地质公园建设,既是我国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履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应尽的义务。今后我们将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程序、严格准入制度、发挥专家作用、强化监督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合作沟通、开展试点建设,逐步使地质公园的管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保护与开发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设类型齐全、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的全国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网络体系,使其在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护地球遗产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森林公园建设设计初步方案

第一章概况 大山冲森林公园位于长沙县东部路口镇境内地理坐标为北纬′″—′″,东经′″—′″。交通便捷,距省会长沙市约公里,距路口集镇公里,紧邻省道线,公园土地总面积公顷,其中国有公顷,绿化覆盖率高达,森林覆盖率在以上。 公园内山体密集,山冲众多,群峰迭翠,古树参天,动植物种类繁多,溪水潺潺,空气清新,气候宜人,游人春可览莽莽花海,夏可乘林海清凉,秋可眺金果红叶,冬可赏玉琢冰雕,自然风景相当优美。同时张吴二姓人家山林权属之争的传奇故事,中国军队抗击日寇入侵时留下的战壕遗址,以及与公园相隔不到公里的东兴庵旺盛的香火等人文景观,更添公园魅力。 一、自然资源 (一)地形地貌有特色 公园山系为幕阜山余脉的西缘,主题公园最高峰为乔才坨,海拔米,最低处为秧田坝,海拔米,主题公园相对高差为米,园内相对高差不大,便于游人游览。地貌属高丘陵型,总地势为从东南向西北倾斜,形成一个东南—西北向长约公里,东北—西南向宽约公里的山体密集型狭长主山冲,另有十几条岔山冲与之相连,自 。 服务区、行政管理及员工生活区。 三、主要建设项目 依照森林公园建设原则,以森林生态环境为主体,融自然景观和人文景物为一体,大山冲森林公园将建成一个具有一定规模,可供人们游览、休闲、度假或进行科学文化、教育的活动场所,让游客与绿色同行,尽享大山冲森林公园野趣、乐趣、童趣、情趣。 主题公园占地面积公顷,森林覆盖率达,是大山冲森林公园核心区,它将成为游览观赏、休闲、娱乐的主要场所。 (一)主题公园景点建设 ⒈修建一座观光台 在最高点乔才冲山顶(海拔米)建一座观光台,将其主题公园、山水风光尽收眼底,黎明观日出、傍晚看日落是森林公园点晴之笔。 ⒉依山伴水建一个鸟语林 大塘坡已有水中之林、成片的池杉独特树形,自成景观。在大塘坡上方建一个占地约公顷以上的鸟语林,可作观光鸟类、鸟类科普。大塘坡将呈现出一个水中有山、山中有水、山中有林、鸟语不休的如画美景。

香蜜公园建设与管理的思考

香蜜公园建设与管理的思考 发表时间:2019-08-22T17:18:53.467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9年10期作者:王清洁 [导读]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化建设不断深入,城市对公共空间的建设与管理问题,直接拷问城市的管理水平,其建设品质象征着这座城市的整体实力。 深圳市福田区城管局广东深圳 518000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化建设不断深入,城市对公共空间的建设与管理问题,直接拷问城市的管理水平,其建设品质象征着这座城市的整体实力。深圳近几年充分利用公共空间,建设了一批高品质生态型公园,笔者就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香蜜公园建设与管理的思考进行分析,探索城市公园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旨在为城市公园建设提供参考。 关键词:香蜜公园;建设与管理;思考 前言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对城市公共空间品质的提升与重塑也提出高要求,越来越多城市园林工作者开始探索更科学、更生态、更益民的公园建设途径。香蜜公园位于深圳市中心城区福田区,是一个集文化生活、健康运动、科普教育、花卉园艺及低碳体验等多种功能的生态公园。2017年7月开园后立即受到广泛关注,被市民称为“深圳最美公园”。本文就香蜜公园建设及管理情况进行研究,希望能为城市公园建设提供参考。 一、香蜜公园简介 香蜜公园位于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域,北临侨香路、南接红荔西路,西达农园路东至可香蜜湖路,总占地面积约为424172㎡。香蜜公园前身是深圳市农科集团的科研基地,2003年被规划为公园用地,一直未开发建设,2013年底,由福田区政府负责香蜜公园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历时三年,2017年7月正式向市民开放。香蜜公园绿化用地面积约31万平方米,自然水系面积2.83万平方米,配套设施用地约3万平方米,运动设施用地2.29万平方米,道路广场等其他用地3.28万平方米。公园设3个地面停车场和2个地下停车场,480个停车位。公园建设在保留场地历史记忆和原有生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增添受众广的实用功能,提升场地的空间品质,营造了一个集生态休闲、花卉园艺、文化生活、科普教育、体育运动于一体的城市公共空间。香蜜公园不仅美化了城市景观、丰富了市民文化生活,其丰富的植被更是城市自然生态系统稳定、安全运行的根本。公园成为全体市民的后花园,深受市民喜欢,年平均游客量达到百万人次。是一座承载了多元文化的生态公园。(图1) 二、香蜜公园建设的特点 (一)承载历史,营造多彩公共空间 香蜜公园的建设充分尊重基地原有记忆,在建设时应尽可能保留场所内原有的历史感,在最大限度的保留原有植被[1]以及具有历史记忆的构筑物同时,还保留了花卉集市、园艺栽培、科普教育、体育运动、日常休闲等意趣空间,在此基础上,为场地添加具有文化和生态价值的新功能,如生态水系、玫瑰园、活动广场、游乐场、自然展厅等等。场内新旧元素巧妙衔接,搭配得当,和谐相融,为市民游客营造了一个和谐宜人、低碳体验的生态公园。此外,公园内根据功能需求,配套建设了自然展览厅、资源循环中心、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婚庆中心、体育中心,各建筑、设施交融呼应,功能各异,积聚人气、带动活力,提升文化内涵,促进公共交往;布局的生态水系、慢跑道、栈道系统、体育中心、欢聚草坪、活动广场、艺术展廊、儿童游乐场等,也给市民提供丰富多彩的体验和休闲游玩空间。 (二)公园建设低冲击、零排放 香蜜公园建设由始至终贯彻低冲击、零排放的建设原则。公园前期清拆阶段,实施了建筑垃圾废弃材料再生及综合利用项目,拆旧的约18万立方的建筑垃圾全部场内粉碎用于非承重面垫层。新增建筑和铺装场地均利用现有硬化地面,尽量减少对公园原有植被破坏;利用北高南低的地势和原有的小鱼塘,在不改变地形的大走势前提,顺应山体地形,建设2.8万平方米的生态水系。此外,公园建设过程对挖湖的土方在场内进行了挖填方平衡,形成了优美的微地形地貌;施工所使用的材料也都是环保建筑材料,进而打造绿色节能公园景观。香蜜公园在最大限度保留原址乡土、树木、湖泊等生态资源基础上,增加本地适生品种,形成稳定的植物群落,并根据不同植被种类、实际功能需求以及园区内规划进行合理迁移区分管理,对长势不良的树木进行间苗和逐步移栽,打开透景线,形成林下活动空间。(图2)

青岛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2017修正)

青岛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2017修正) 【法规类别】森林资源 【批准部门】山东省人大(含常委会) 【批准日期】2017.12.01 【发布部门】青岛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7.12.01 【实施日期】2017.1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青岛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2009年6月25日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9年7月24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2009年7月24日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7年10月27日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青岛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十二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森林公园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

然和谐相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森林公园,是指依法登记命名,以森林资源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森林风景资源与环境条件,供人们游览、休闲和进行科学研究、文化教育等活动的区域。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森林公园的登记命名、规划与建设、资源保护、利用与管理,适用本条例。 依托城市建成区的城市绿地设立森林公园的管理,依照城市绿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森林公园的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保护优先、统筹规划、合理利用的原则,发挥森林资源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市、区(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市)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森林公园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公园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森林公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提供必要的扶持。 鼓励各类社会主体投资建设森林公园。

公园管理条例

公园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县公园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城县,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公园是公益性的城县基础设施,是改善区域性生态环境的公共绿地,是供公众游览、休憩、观赏及开展健身等活动,有相应的设施和良好生态环境的城镇绿地和公众场所。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县范围内已建成和在建的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历史文化名园以及规划确定的公园建设用地。 第四条县人民政府园林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行政综合执法局)是本县公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第五条县行政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 (一)编制本县公园的发展规划、建设计划,审批新建公园的总体规划和建成公园的调整规划; (二)制定公园管理规范、技术标准、操作规程; (三)负责所属公园的建设、养护和管理; (四)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第六条公园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一)依法实施公园的规划建设,加强财产管理,保证设备设施完好,提高园林艺术水平,创造优美环境; (二)实行优质服务,维护公园秩序,保障游客安全; (三)开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科学普及教育和文化娱乐活动; (四)受县行政综合执法局委托,处理游客违反本条例行为。 第七条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园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

单列专项经费保证公园的养护和管理。 县人民政府可以通过接受捐赠、资助和社会集资等渠道筹集公园建设、养护、管理经费。 第八条公园应当得到全社会的保护。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公民有举报和控告的权利。 对在本县公园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县行政综合执法局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九条本县公园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根据城县绿地系统规划以及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编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新建公园的总体规划根据本县公园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编制,其各项用地比例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公园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批准的公园的总体规划; (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三)承担设计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格。 经批准的公园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不得任意改变。变更设计方案的,须经原批准部门批准。 凡不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审批,县行政综合执法局应当予以纠正。 第十一条公园建设项目的施工,由具备相应资格的施工单位承担。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按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不得任意改变。 公园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县行政综合执法局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

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 Standard for Overall Design of Forest Parks LY/T5132—95 主编单位:林业部调查规划设计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 施行日期:1996年1月1日 林业部关于颁发《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行业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东北、内蒙古国有森工(集团)总公司(总局): 根据林业部林计通字[1993]73号文下达的编制任务,由林业部调查规划设计院编制的《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业经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审查通过,现批准为林业行业推荐性标准,代号LY/T5132—95,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本《设计规范》的管理及解释工作由林业部负责。林业部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 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目次 1 总则 2 总体布局 2.1 一般规定 2.2 森林公园区划 3 环境容量与游客规模 3.1 环境容量 3.2 游客规模 4 景点与游览线路设计 4.1 景点设计

4.2 游览线路设计 5 植物景观工程 5.1 一般规定 5.2 植物景观设计 6 保护工程 6.1 一般规定 6.2 生物资源保护 6.3 景观资源保护 6.4 生态环境保护 6.5 安全、卫生工程 7 旅游服务设施工程 7.1 一般规定 7.2 餐饮 7.3 住宿 7.4 娱乐 7.5 购物 7.6 医疗 7.7 导游标志 8 基础设施工程 8.1 一般规定 8.2 道路交通 8.3 给、排水 8.4 供电 8.5 供热 8.6 通信 8.7 广播电视 8.8 燃气 9 设计文件组成 9.1 一般规定 9.2 设计说明书 9.3 设计图书 9.4 附件 附录A 术语解释 附录B 森林旅游资源调查 附录C 森林旅游资源与开发建设条件评价附录D 容量测算推荐公式

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制度

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制度 一、责任单位 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二、责任人 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实行主任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工作,各组按责任分工,分别承担各自工作任务。 三、服务及管理依据 1、《湖南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四、权力运行范围 森林公园管理机构负责森林公园的管理,保护森林风景资源,组织实施森林公园规划,建立有关制度,开展优质服务。 五、管理制度 1、在森林公园内的单位、居民和批准进入森林公园的人员,必须遵守森林公园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森林公园管理机构的管理。 2、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护林防火组织,配备护林人员,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消除火灾隐患,在重点防火地带应当设立防火标志,配备防火设施。 3、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和相邻的单位及其他组织应当建立护林联防组织,订立护林防火公约,划定护林防火责任区。 4、对森林公园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应当以预防为主,实行生物防治与药物防治相结合。 5、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在林业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加强对森林公园内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定期开展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建立野生动物资源档案;对野生动物的主要栖息地,应当设立外围保护地带或者设置保护设施。 6、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对森林公园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古园林建筑、历史遗迹等进行编号登记,建立档案,设置保护设施。 7、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在主要景区、景点设置卫生、环境保护设施或者标志,在危险地段设置安全设施或者标志。在森林公园内设置的游览、游乐和交通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经有关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对森林公园内的河流、湖泊、瀑布,必须按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要求进行保护和利用。禁止擅自填堵森林公园内自然水系。 9、禁止在森林公园内擅自毁林开垦、开矿、采石、取土,破坏和蚕食林地,损害自然景观。禁止向森林公园排放超标的废水、废气和生活污水;禁止在森林公园内乱倒垃圾及其他污染物。

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1994年1月22日林业部令第3号;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修改;2016年9月22日国家林业局令第42号修改) 第一条为了加强森林公园管理,合理利用森林风景资源,发展森林旅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森林公园,是指森林景观优美,自然景观和人文景物集中,具有一定规模,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进行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场所。 第三条林业部主管全国森林公园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公园工作。 第四条在国有林业局、国有林场、国有苗圃、集体林场等单位经营范围内建立森林公园的,应当依法设立经营管理机构;但在国有林场、国有苗圃经营范围内建立森林公园的,国有林场、国有苗圃经营管理机构也是森林公园的经营管理机构,仍属事业单位。 第五条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负责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 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对依法确定其管理的森林、林木、林地、野生动植物、水域、景点景物、各类设施等,享有经营管理权,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六条森林公园分为以下三级: (一)国家级森林公园:森林景观特别优美,人文景物比较集中,观赏、科学、文化价值高,地理位置特殊,具有一定的区域代表性,旅游服务设施齐全,有较高的知名度; (二)省级森林公园:森林景观优美,人文景物相对集中,观赏、科学、文化价值较高,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代表性,具备必要的旅游服务设施,有一定的知名度; (三)市、县级森林公园:森林景观有特色,景点景物有一定的观赏、科学、文化价值,在当地知名度较高。 第七条建立国家级森林公园,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图表、照片等资料,报林业部审批。 国家级森林公园的总体规划设计,由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组织具有规划设计资格的单位负责编制,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并报林业部备案。修改总体规划设计必须经原审批单位批准。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省级森林公园和市、县级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省级森林公园和市、县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的审批,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省级森林公园和市、县级森林公园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晋升为国家级森林公园。

城市公园管理制度.

城市公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乡村公园建设和管理。美化乡村,增进公民身心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城市公园(以下简称公园)指向公众提供游览、休憩、文化娱乐的乡村公共绿地。第三条、本市乡村规划区内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条例。第四条、本市园林主管部门负责本市乡村规划区内公园的行业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公园管理机构负责公园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五条、乡村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由有关主管部门管理的公园。依照各自职责,其他有关管理部门。做好公园有关管理工作。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园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鼓励国内外投资者投资建设公园。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通过接受捐赠、资助等渠道筹集公园建设和管理经费。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管理第七条、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生活的需要。做到布局均衡,类型齐全,功能完善。由市园林主管部门根据乡村总体规划编制,本市公园发展规划。经市国土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综合协调,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市国土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依照规划确定的公园建设用地范围划出用地控制线。第八条、公园新建、改建、扩建规划方案。经园林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国土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并综合考虑防灾避险、人民防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激进文化特色、生态环境等多种功能的需要。编制公园规划方案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不得擅自改变;确需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经批准的公园新建、改建、扩建方案。第九条、公园建设应当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新建的公园绿化用地面积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规范。已建成的公园绿化用地面积未达到国家规定规范的由公园权属单位自本条例生效之日起四年内组织调整达到其费用由该公园权属单位承当。第十条、公园内的建设。国土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求园林主管部门的意见。经批准的公园建设项目不得擅自改变;确需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第十一条、公园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由规划、园林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公园建设项目竣工后。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园用地性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占用公园用地的应当就近弥补相应的用地,因乡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确需占用公园用地或者占用规划确定的公园建设用地的市国土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征得市园林主管部门同意后。并弥补经济损失。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确需临时占用公园用地的依照《市乡村绿化条例》规定的顺序料理有关手续。第十三条、市国土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园林主管部门划定公园的维护范围。第三章园容管理第十四条、公园应当为游客提供优美、舒适的休憩场所。第十五条、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绿化养护管理。坚持园容整洁;坚持公园内的水体清洁。第十六条、禁止向公园内排放污水、烟尘、有害气体。第十七条、公园内从事商业和文化娱乐经营服务活动的应当报经公园管理机构同意并依法料理相关手续。举办展览等活动,公园内设置游乐、康乐和其他服务设施。应当符合公园规划布局,与公园功能、规模、景观相协调,不得损害公园绿化和环境。第十八条、公园应当设置导游图牌、服务标识牌、平安警示牌和游客须知。不得设置户外广告。第十九条、公园引进、入口或者交换动(植)物。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顺序报批。第二十条、公园内的亭、廊、

森林公园的经营与管理

森林公园的经营与管理 【摘要】从森林公园的区位条件、自然资源和人为打造特色景观;充分利用森林公园景观特色;分析了如何科学经营管理森林公园;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为此通过查阅文献的方法进行了例证说明。提出了在森林公园经营管理中应的对策。 【关键词】森林公园;经营;管理 0.前言 森林风景资源是人类的物质财富,又是人类的宝贵精神财富。对其如何进行合理开发利用,即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又充分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森林公园以其环境优雅、风光奇特、空气清新、景色宜人和生态景观被游人所共识,满足游人郊游的需求。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交通运输的方便,以及闲暇时间增多,人们所追求的思想境界、娱乐方式的档次也相应提高。森林公园旅游已成为城市居民度假旅游的首选项目,本文通过对森林资源的特点分析,浅析了如何进行森林公的经营与管理。 1.充分利用景区优势及特色资源进行可持继科学合理的经营管理 1.1区位条件 森林公园的区位和资源优势与其所有在的地理位置所决定的,但也与后天人为创造息息相关,交通条件便利拥有四通八达的交通干线,衔接周边多个城市不仅能带动旅游人数的增加,而且能与其他景区相结合形成多景观的几日游,对森林公园的经营管理起到一个宣传、促进作用。 1.2森林特色资源的利用 森林公园大约有山岳型、湖泊型、沙漠型,林草型、冰川型等10余种。在森林公园的经营中,一定要注重所在区域的气候和环境的四季变化,按环境气候的变化制定相应的旅游观光景点。利用森林公园中的优势资源进行可行性的经营管理,如利用动植物可观赏性的特点,充分利用人们的好奇、新奇的心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用山峰之秀、之奇、之险、之雄及峡谷、洞、湖、瀑的幽、暗、静、动调动人们猎奇的心理。如张家界市(原名在庸),位于湖南西北部。以其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闻名天世。以中国第一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张家界和天子山、索溪峪两个自然保护区组成的武陵源风景区面积达369平公里,区内以世界罕风的石英砂央峰林峡谷地貌为主体,集桂林之秀、黄山之奇、华山之险、泰山之雄于一体,藏路、桥、洞、湖、瀑于一身,有“扩大的盆景、缩小的仙山”之美称。 1.3进行科学合理的可持开发利用

公园管理用房面积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公园管理用房面积规范 篇一:国家公园建设规范 ics03.020.01 z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 检验检疫总局备案号:26428-20xx 云南省地方标准 db53/t301—20xx 国家公园建设规范 nationalpark-constructionspecification 20xx–11–16发布20xx–03–01实施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1 前言 db53/t301-20xx《国家公园总体规划技术规程》是国家公园的系列标准之一,本系列标准结构如下: ——db53/t298-20xx《国家公园基本条件》; ——db53/t299-20xx《国家公园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

程》; ——db53/t300-20xx《国家公园总体规划技术规程》; ——db53/t301-20xx《国家公园建设规范》。 为了规范国家公园建设,为了规范对国家公园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与管理,提高国家公园工程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和投资效益,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编制、评估、审批国家公园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主管部门审查国家公园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建设全过程 建设部分的尺度。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和云南省人民政 府研究室提出。本标准由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西南林学院国家公园发展研究所、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研究监测中心、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唐芳林、周红斌、朱丽艳、司志超、钟明川、杨芳、黎国强、刘绍娟、赵建新、戴明、王海亮、孙鸿雁、叶文、沈超、杨彦峰、华朝朗、王钰、宋劲忻。 2 国家公园建设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公园的建设规模与项目、项目布局、

森林公园管理处主要职责

森林公园管理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益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桃江县桃花江国家森林管理处机构规格等事项的批复》(市编发〔2012〕3号)文件精神,为理顺管理体制,切实加强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经县编委会研究,明确桃江县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为县人民政府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森林公园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公园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和公园建设、经营、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公园森林及其他风景资源的保护。做好森林及其他风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监测、保护、培育和管理工作;做好植树造林、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木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及古树名木、古园林建筑、历史遗迹的建档保护等工作。 (三)负责公园森林和其他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并管理经营公司,做好旅游景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对园内参与建设和经营的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管理和监督。 (四)负责公园旅游秩序、安全、环保及卫生的管理。做好旅游秩序、安全、环保及卫生维护的宣传、相关基础设施和标志的设置、维护管理等工作。 (五)受委托负责公园管理的相关行政执法。做好公园内违反森林公园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和相关案件查处有关工作。

(六)完成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内外关系的协调和联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和项目资金执行工作;负责园内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县里下达的中心工作和其他临时性工作。 2、市场营销科 负责公园旅游市场经营行为及秩序管理,对园内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管理和监督,制定景区收费标准,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园内服务质量检查监督,受理游客投诉并进行查处;负责公园旅游产品的宣传与营销;负责招商引资、立项争资融资等工作。 3、建设管理科 负责组织公园各类建设规划的编制、报批,以及各类规划的执行管理;负责公园开发建设、设施设备维护维修、项目实施管理和园内其他主体建设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园卫生、环保及安全等管理。 4、资源保护科 负责环境监测;负责园内森林资源的管护与改造、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自然资源的调查并进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园管理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森林公园建设守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 L Y/T5132-95 主编单位:林业部调查规划设计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 施行日期:1996年1月1日 林业部调查规划设计院 1995北京 林业部关于颁发《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行业标准的通知 林计通字[1996]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东北、内蒙古国有森工(集团)总公司(总局): 根据林业部林计通字[1993」73号文下达的编制任务,由林业部调查规划设计院编制的《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业经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审查通过,现批准为林业行业推荐性标准,代号L Y/T5132—95,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本《设计规范》的管理及解释工作由林业部负责。林业部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 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目次 1总则 2总体布局 2.1一般规定 2.2公园区划 3环境容量与游客规模 3.1环境容量 3.2游客规模 4景点与游览城路设计 4.1景点设方 4.2游览线路设计 5植物景观工程 5.1一般规定 5.2植物景观设计 6保护工程 6.1一般规定 6.2生物资源保护 6.3景观资源保护 6.4生态环境保护

6.5安全、卫生工程 7旅游服务设施工程 7.1一般规定 7.2餐饮 7.3住宿 7.4娱乐 7.5购物 7.6医疗 7.7导游标志 8基础设施工程 8.1一般规定 8.2道路交通 8.3给、排水 8.4供电 8.5供热 8.6通信 8.7广播电视 8.8燃气 9设计文件组成 9.1一般规定 9.2设计说明书 9.3设计图纸 9.4附件 附录A术语解释 附录B森林旅游资源调查 附录C森林旅游资源与开发建设条件评价 附录D容量测算推荐公式 附录E投资概算与效益评价 附录F森林公园可行性研究文件组成 附录G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1总则 1.0.1为适应森林旅游与森林公园建设的要求,统一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森林公园及其他森林旅游区总体设计。 1.0.3本规范制定的依据是《森林法》、《环境保护法》、《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 1.0.4森林公园总体设计的指导思想,应以良好的森林生态环境为主体,充分利用森林旅游资源,在已有的基础上进行科学保护、合理布局、适度开发建设,为人们提供旅游度假、休憩、疗养、科学教育、文化娱乐的场所,以开展森林旅游为宗旨,逐步提高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1.0.5森林公园总体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森林公园建设以生态经济和旅游经济理论为指导,以保护为前提,遵循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在开展森林旅游的同时,重点保护好森林生态环境。 森林公园建设应以森林旅游资源为基础,以旅游客源市场为导向,其建设规模必须与游客规模相适应。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进行适度建设,切实注重实效。 森林公园应以森林生态环境为主体,突出自然野趣和保健等多种功能,因地制宜,

国家公园建设与管理

公选课国家公园建设与管理 结课报告 姓名: 学号: 教师: 日期:

我国是世界上地质遗迹资源丰富、分布地域广阔、种类齐全的少数国家之一。为履行我部地质遗迹保护职责,我们大力推进建立国家地质公园工作,自2000年我部组织实施国家地质公园计划以来,公园建设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有世界地质公园20处(全球共58处),批准建立国家地质公园138处,省级地质公园159处。在138处国家地质公园中,已经揭碑开园的有127处。 一、我国国家地质公园发展历程 我国是世界上最先由政府部门组织建立国家地质公园的国家,也是全球建立地质公园最早的国家之一。上世纪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了“创建世界地质公园网络”的号召。1999年12月,我部在山东威海召开“全国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工作会议”,提出了以建设国家和地方不同层次地质公园的形式来推进我国地质遗迹保护工作的方针。随后,成立了由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财政、环保、林业、旅游、文物、教育、国土及中国地质学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国家地质遗迹(地质公园)领导小组和国家地质遗迹(地质公园)评审委员会,制订了《全国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印发了《关于申报国家地质公园的通知》,出台了《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工作指南》、《国家地质公园评审标准》等规范,并从2000年开始在全国组织实施国家地质公园计划。我们已分别于2000年、2001年、2004年、2005年开展了四批次国家地质公园评审工作。2009年8月,历经四年准备,第五批次国家地质公园评审会在北京召开,经专家评审有44家地质公园获得了国家地质公园资格,在三年的建设期后,将会有44个新成员加入到我们的地质公园网络体系中来。 2004年6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我部联合在北京召开“第一届世界地质公园大会”,我国黄山、庐山、云台山等8个国家地质公园被首批批准为世界地质公园。到目前为止,我国先后又有四川兴文、内蒙古克什克腾、福建泰宁、山东泰山、中国雷琼、四川自贡等12家世界地质公园获得批准,2家(内蒙古阿拉善地质公园、陕西秦岭终南山地质公园)已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申请,6月下旬联合国也已派专家对上述公园完成实地考察工作,目前已进入最后审批阶段;另有2家(广西乐业—凤山地质公园和福建宁德地质公园)已完成国内审查,近期将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 目前,我国已有世界地质公园20个,占全球世界地质公园总数(58个)的1/3,是世界地质公园数量最多、增长最快的国家。中国在地质公园建设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官员赞扬说“中国在地质公园建立这一工作中起到了开拓性的推动作用”,并将世界地质公园网络办公室设立在中国北京,显示了中国在世界地质公园网络中的重要地位。 二、国家地质公园建设取得巨大社会经济效益 地质公园在我国从无到有,从默默无闻到今天的被大家广泛认可,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作为一种新的资源利用方式,它已在地质遗迹与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经济发展与解决群众就业、科学研究与知识普及、提升原有景区品位和基础设施改造、国际交流和提高全民素质等方面日益显现出巨大的综合效益。据统计,到目前为止,138家国家地质公园的实际投入为146.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

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令 第27号 《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4月12日国家林业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风景资源,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级森林公园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国家级森林公园的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依照《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国家林业局主管全国国家级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级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配备管理和技术人员,负责森林风景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第五条国家级森林公园的主体功能是保护森林风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普及生态文化知识、开展森林生态旅游。

国家级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经营应当遵循“严格保护、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利用、协调发展”的原则。 第六条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是国家级森林公园建设经营和监督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从事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经营。 第七条国家级森林公园应当自批准设立之日起18个月内,编制完成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国家级森林公园合并或者改变经营范围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修改完成总体规划。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10年。 第八条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应当突出森林风景资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充分保护森林风景资源、生物多样性和现有森林植被; (二)充分展示和传播生态文化知识,增强公众生态文明道德意识; (三)便于森林生态旅游活动的组织与开展,以及公众对自然与环境的充分体验; (四)以自然景观为主,严格控制人造景点的设置; (五)严格控制滑雪场、索道等对景观和环境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建设。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还应当包括森林生态旅游、森林防火、旅游安全等专项规划。 第九条已建国家级森林公园的范围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合或者交叉的,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应当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相互协调;对重合或者交叉区域,应当按照自然保护区有关法律法规管理。

公园管理实施方案

篇一:加强公园管理的实施方案(初稿) 加强温岭市公园管理实施方案 为切 实加强温岭市园林绿化的日常养护精细化管理,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温岭市风 景园林管理处就加强温岭市公园管理等事项进行了专题研究。现根据会议要求,提出加强管理 实施方案,请予以审定。 一、 关于加强公园管理的实施方案 (一 )温岭市现有公益性公园现状概况 公园 是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共公众游览、观赏、休憩、开展科学文化教育及锻炼身体 的重要场所。公园绿地是公共绿地的主要类型之一,属于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因此,加强公 园建设和管理工作,对于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 要的意义。 温岭 市区现有公益性公园有:湖心公园,塔山公园,北山河公园(包括佳苑西区沿河),三星公园 (包括新宫堂绿地,锦屏南路绿地),街心公园,文沁公园,新开河公园,城市雕塑绿地,体 育场路绿地,小河东岸绿地等。 随着 社会的发展,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公园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园现有粗放 的管理模式有待进一步完善更新,各项作业操作人员严重不足,现有管理力度相对不够。按照 上级 求加强公园管理力度,提升公园管理档次,我们根据公园目前状况,现向局部门申请建立温岭 公园管理精细化队伍。 (二 )建立公园巡查队伍 组建 一支24小时3班制12人的公园巡逻队伍,加强公园内设施等防盗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 下: 1、做 到所有巡逻人员服装统一,坚守岗位,文明管理,不因任何原因与游客发生争吵、打架; 2、参 照相关制度,加强车辆、犬类及乞丐、算命人员、流动摊点的管理,规范经营、确保公园各项 制度有力执行; 3、加 强对整个公园内的游客、市民不文明行为(如破坏绿化、设施、设备、违法乱纪事件等)进行 劝阻、制止、教育,开展全天动态巡查,确保公园和谐、安全、有序的游览环境,不发生各类 治安事件; 4、加 强对公园防火安全巡查,及时制止劝阻游客违规使用明火行为,确保公园不发生火灾事故; 5、巡 查工作每天分三组进行动态巡逻,每组不少于2人; 6、必 须保持电话畅通,上岗时必须佩带手电等保安器材设备;

城市公园管理办法

城市公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园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美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园,是指具有良好的园林景观、较完善的设施,具备改善生态、美化环境、游览休憩、文化健身等功能,面向公众开放、实行相对封闭管理的公益性场所。包括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及社公园。 第三条本市规划域内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规划域内公园的行业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 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内公园的管理检查工作。 规划、建设、国土、城管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公园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园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公园建设和管理经费按年度列入预算,促进公园事业发展。 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投资、捐赠等方式参与公园事业发展。 第二章建设与保护 第六条本市公园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由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七条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部门划定公园的保护范围,实施控制管理。保护范围内新建建(构)筑物的高度、色彩及建筑风格等应当与公园景观相协调。 第八条公园新建、改建、扩建方案,由建设单位按照公园的发展规划、特性和规模编制,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土、规划和建设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经批准的公园建设方案,不得擅自改变;确需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九条公园建设应当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景观,提高文化品味和园林艺术水平。 新建公园应当合理布局,优先选择历史文化遗址、遗迹及自然景观良好的域、地点。鼓励利用荒滩、荒地等建造公园。 第十条公园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建设项目竣工后,经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一条在公园保护范围内,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园的用地规划性质及用途,不得占用、出租公园用地,不得在公园用地上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 第十二条因建设确需占用公园用地的,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应当征得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临时占用公园用地的,经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规定办理临时占用手续。 第三章管理与服务

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公园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森 林公园管理工作的通知 (林园园字[20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森林公园主管处室:为深入贯彻全国森林旅游工作会议和中国森林公园发展30周年纪念大会的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森林公园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国家级森林公园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关于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的审查。要坚持“1个县(区)仅设立1处”的布局原则,应在不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交叉重叠的前提下,整合全县(区)范围内价值最突出的各类景观资源进行申报。 自2014年起,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的专家评审会议调整为每年1次,申报材料的受理截止时间为本年度的8月31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将在每年的年初举办专门的培训讲解活动。对参加了培训、出台了支持森林公园建设发展政策文件、落实了森林公园管理机构编制和经费的申报单位,优先受理申报材料、安排专家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

(二)对国家级森林公园改变经营范围的审查。严格控制国家级森林公园改变经营范围。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范围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确需调整区域面积的,仅限于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或民生项目所需、且不会造成重要森林风景资源或重点景观景点的损失,同时鼓励调增区域面积和景观资源,确保森林公园总面积不减少并有所增加。 (三)对行政许可申报材料的审查。各省要认真做好对国家级森林公园行政许可申报材料的审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我办对申报材料不合格的将按有关规定开具材料补正通知书,对申报材料补正不合格的直接办理不予许可决定。 二、强化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 (一)规范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报批。各省要严格执行《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范》以及国家林业局文件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审核,确保总体规划报批材料的齐全、规范。特别要督促做好对相关权利人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征求,报送的材料要包含相关权利人的书面意见、有效公示信息和有关部门的正式意见函及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同时,要认真组织好专家评审,邀请科研院所、高校的相关专业人员参加评审,并报送专家评审的具体意见和采纳情况。

强化公园管理建设营造和谐环境

---------------------------------------------------------------范文最新推荐------------------------------------------------------ 强化公园管理建设营造和谐环境 **公园位于**西山脚下,是一座与山水自然风光于一体的休闲娱乐性公园。随着**地区经济的发展和建设管理目标的推进,政府扩建公园面积和项目工作还在近一步开展。****公园的建设落成,标志着**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从满足物质生活的需要向精神文明生活需求发展的一次跨越,这要归属于区委、区政府和城乡建设取得的成果。为加强对**公园各项设施及环境卫生保护工作的管理,我们要用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服务理念来要求自身的工作,本着加快基层管理工作步伐,结合平时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去开展工作。随着公园的完善和扩建,搞好公园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势在必行。为使广大群众拥有一个清新、优雅、休闲的娱乐环境,给政府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按照科学发展的思路,以改善环境促发展,服务民生保和谐为载体,开展公园的管理工作。一、加强管理,维护公园配套设施的安全使用。从2019年接管**公园开始,我们原有的基层工作中又增加了一个新的课题,为加强管理,突出实践特色,结合游人中的素质不一及有损害公共设施个别现象的实际问题,去开展我们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地区广大群众的宜居生活做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首先要弄清广大游人共同关注的问题是什么?通过调查了解,人们担心的问题归纳起来只有一个,就是公园能否长期保持良好的设施管理及环境卫生。根据这个问题,我们的管理工作就要围绕为大局、讲奉献、求发展的工作意识出发,多尽一份 1 / 4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