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甲方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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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全面落实“真招实招”工作要求,切实做到“放权不放责”,确保采购项目委托招标代理规范运作,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依据《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烟草企业“真招实招”实施指南》和公司《采购管理程序》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由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具备从事招标代理服务资质,

经公开招标进入“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库”,并在其资格许可、招标人委托范围、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约定的职责和权限内办

理相关招标事宜的社会中介组织。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库”内招标代理

机构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库,

并签订《招标代理框架协议》;负责牵头组织选取公司本部委托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协调招标代理机构与相关部门、

单位的工作关系;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

各部门(单位)项目评价结果,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动态管

理,并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评价。

第六条各部门(单位)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

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管理、考核评价;各单位采购管理部门

牵头组织从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库中选取本单位委托项目的招

标代理机构;负责协调招标代理机构与本单位采购项目实施

部门的工作关系;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在本单位代理项目的

监督管理工作,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项目评价,参与招标代

理机构的年度综合评价工作。

第七条公司及各单位采购项目实施部门负责签订《招标代

理业务约定书》(附件1),协调具体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负责牵头组织委托项目的评价,实行“一项一评”。

第八条投标保证金的管理

(一)公司本部实施的采购项目由公司财务管理部统一收

取、保管和按规定退还;各单位实施的采购项目由各单位财务部门统一收取、保管和按规定退还。

(二)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及时填写《投标保证金交纳通知

及回执单》(附件2),向采购项目实施部门反馈应交纳投标

保证金信息,主要包括应交纳金额、交纳单位名称、交纳账号及开户行等信息。

(三)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及时填写《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

单》(附件3),向采购项目实施部门反馈应退还投标保证金信息。

(四)在项目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按所

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

第三章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

第九条公司以公开招标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原则上按工程、物资和服务三个类别组建招标代理机构库,每三年组建一次。

第十条签订《招标代理框架协议》时,应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工作要求、付费标准、考核措施、违约、索赔和争议处理

等主要内容。

框架协议中的付费标准应按招标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付

费标准》确定(附件4),可结合市场实际和执行情况,参照相关政策变化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一条公司采购管理部门应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档案,记录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期限、违规记录、考核评价、人员变

动等方面信息,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实施痕迹化管理。

第十二条在从事招标代理服务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应做到以下要求:

(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烟草行业以及公司的制度、标准和规范,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现相

关当事人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及时向相关单

位和部门如实反映情况。

(三)在投标报名阶段应重点审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

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等法律法规

禁止的内容;出现上述情况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严格保守在代理服务过程中掌握的国家秘密、商业

和技术秘密,及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要求或者委托合同约定应当

保密的信息。

(五)具备使用河南省发改委或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的条件。

(六)代理机构提供的开标、评标场地应便于公司采购工

作开展;开标、评标场地应各自独立、相对隔离,具备全程录

音录像等设施。

(七)招标代理机构应成立项目组负责公司采购项目的招

标代理工作。项目组成员应具备招标采购相关的技术、经济、

管理和法律政策等专业知识,以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

决招标采购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招标采购过程管

理的需要。项目组成立后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组成员,确需更

换的,应提前向公司采购管理部门备案。

(八)积极协助招标人依法、妥善处理从资格预审申请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投诉等问题。

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须在政府资格

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30日内以书面形式到公司采购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一)分立或者合并,相关经营业务变更的情况。

(二)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经营地点的情况。

(三)宣布机构解散、破产或者其它原因终止业务,办理注

销手续的情况。

(四)主管部门对招标代理机构评价和资格年审情况。

第十四条在项目代理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存在以下

行为:

(一)隐瞒发现的问题或者与有关单位、个人串通舞弊的。

(二)利用受托工作之便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将受托成果用于与受托事项无关目的的。

(四)违反保密纪律或回避规定的。

(五)拒绝接受指导和监督的。

(六)不履行框架协议规定义务的。

(七)资格信息发生变更不按规定备案的。

(八)擅自修改评标结果及相关记录,弄虚作假,误导招

标人确定中标结果的。

(九)对异议、投诉不能及时给予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违反烟草行业、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的。

(十一)因违法违纪,受到相关政府监管部门、行业主管

部门通报、暂停业务等处罚的。

第四章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取和使用

第十五条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取原则上按照类别和轮次随

机抽取,抽取轮次在公司本部及各单位内循环进行,所有招标代理机构均被抽中一次后,重新开始下一轮抽取;某一类别代理机构有多家被暂停业务等特殊情况下,可跨类别抽取代理机构。方式如下:

(一)采购项目实施部门按照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填写《招标

代理机构选择审请表》。

(二)采购管理部门通知监督人员到场监督。

(三)通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随机抽取招标代理机构。

(四)参与抽取的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并留存记录。

第十六条招标代理机构确定后,采购项目实施部门应与招

标代理机构签订《招标代理业务约定书》,重点约定项目完成时间、服务人员、开评标地点、代理服务费计算基数、归档资料移交等主要内容。

第十七条招标代理工作结束时,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框架协议约定的付费标准,填写《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确认单》(附

件5),并由招标代理机构、采购项目实施部门(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共同确认签字盖章。

第五章招标代理机构的评价

第十八条招标代理机构的评价分为项目评价和年度评价。项

目评价是指对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单个项目的过程评价;年度评

价是指对招标代理机构年度内代理项目的总体评价。

第十九条项目评价

项目评价由采购项目实施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有关人员,按

照公司《招标代理项目评价表》(附件6,以下简称《评价表》)的内容,采取“一项一评”方式进行。

(一)每一项目评价满分100分,80分(含)以上为合格,8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

(二)公司本部采购项目实施部门应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

15个工作日内填写《评价表》,直接报公司采购管理部门,必要时注明扣分原因。各单位采购项目实施部门应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填写《评价表》并报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

各单位采购管理部门3个工作日内报公司采购管理部门,必要

时注明扣分原因。

(三)项目考评应严肃认真、实事求是,通过评价引导招标代

理机构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严禁出现“走过场”、打“人情分”、“关系分”等现象,严禁擅自将项目评价结果透露给招

标代理机构相关人员。

(四)严禁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参与、干涉项目评价工作。

第二十条年度评价

(一)年度评价由公司采购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以相关部

门(单位)项目评价平均得分为基础,结合公司采购管理部门

对招标代理机构日常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年度评价满分为100分,其中项目评价占90%,公司采购管理部门组织的评价占10%。

(二)公司采购管理部门的评价,根据年度内对招标代理

机构日常管理情况,由公司采购管理部门组织法改、财务、审

计、规范等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评价。年度整体代理服务工作优

秀9-10分,良好6-8分,一般3-5分,差0-2分。

(三)评价得分汇总

某招标代理机构代理项目平均得分=Σ所有项目评价得分/总项目数。

某招标代理机构年度评价得分=代理项目平均得分*90%+公司采购管理部门评价得分。

第六章评价结果运用和处罚

第二十一条项目评价考核

(一)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评价合格时,作如下处理:

1.项目评价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按照《招标代理服

务付费标准》(附件4)支付相应代理费用。

2.项目评价得分在80(含)-90分的,项目实施部门和单位可结合项目代理服务情况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约谈警告、适

当调减代理费用或暂停一个抽取轮次的代理业务。

(二)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评价不合格时,作如下处理:

1.项目评价出现一次不合格的,在全公司范围内暂停3个月代理业务(通过公司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执行);由代理机构进行整改并出具整改报告,通过采购管理部门组织的验收且暂停

期满后,方可恢复代理业务。

2.项目评价累计出现两次不合格的,在全公司范围内暂停6个月代理业务(通过公司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执行);由代理机构进行整改并出具整改报告,通过采购管理部门组织的验收且暂

停期满后,方可恢复代理业务。

3.项目评价累计出现三次不合格的,终止业务代理合同。

第二十二条年度评价考核

年度评价出现一次不合格的,在全公司暂停6个月代理业务。由代理机构进行整改并出具整改报告,通过公司采购管理

部门的验收且暂停期满后,方可恢复代理业务。

年度评价出现两次不合格的,终止代理合同业务。

第二十三条公司采购管理部门应按公开要求将代理机构年度

评价结果公示。

第二十四条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情形之一的,

根据情节轻重暂停一年或终止代理合同业务、或列入行业供应

商不良行为记录。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公司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和实际控制企业参照执

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采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原《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xxx〔20xx〕x号)同时废止。

附件:1.招标代理业务约定书

2.投标保证金交纳通知及回执单

3.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单

4.招标代理服务付费标准

5.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确认单

6.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项目评价

附件1

招标代理业务约定书

甲方:xxx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经甲方在本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库中随机抽取,确定贵公司为我

公司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单位,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甲乙双方按照签订的《招标代理框架协议》履行各自的权

利和义务。

二、甲方应当遵守《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按其附件4中的“招标代理服务付费标准”规定的标准并结合考评结果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用。本项目按照(中标金额、或年度预估发生额、或年度财务预算)为基数计算招

标代理服务费。

三、双方约定在(具体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进行本项目的开标、评标活动,由乙方负责全程录音、录像。

四、乙方授权为本代理服务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确保其能够认真细致的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五、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六、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采购项目实施部门如有其他

需求,可增加条款)。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2

投标保证金交纳通知及回执单

Q/HNZY 210 001-20 项目名称(标段): 单位:万元

应收取金额交纳起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

投标单位名称实际交纳账号及

开户行

实际交纳金额实际交纳时间经办人

1 2 3 4 5

采购项目实施部门签章

年月日财务管理部签章年月日

说明:表头部分和投标单位名称为招标代理机构填写;实际交纳情况部分和经办人为财务管理部填写。

附件3

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单

Q/HNZY 210 001-21 项目名称(标段):单位:万元投标单位名称退还账号及开户行应退金额退还截止时间

中标1 2 3

未中标1

2

3

采购项目实施部门(签章)代理机构(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4

招标代理服务付费标准

费率

物资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中标金额

100万元以内16.2‰16.2‰10.8‰100~500万元10.4‰7.2‰ 5.81‰500~1000万元 4.8‰ 2.45‰ 3.6‰1000~5000万元 1.4‰0.91‰ 1.4‰5000万元~1亿元0.7‰0.42‰0.8‰1~5亿元0.07‰0.05‰0.175‰5~10亿元0.035‰0.02‰0.03‰10亿元以上0.015‰0.008‰0.01‰最高付费上限30万元15万元30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使用超额累进计算法。示例:货物招标,

金额6亿元,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

(100-0)*0.0162+(500-100)*0.0104+(1000-500)*0.0048+(5000-1000)*0.0014+(10000-5000)*0.0007+(50000-10000)*0.00007+(60000-50000)*0.000035=20.43万元。

100-0 100 0.0162 1.62

500-100 400 0.0104 4.16

1000-500 500 0.0048 2.4

5000-1000 4000 0.0014 5.6

10000-5000 5000 0.0007 3.5

50000-10000 40000 0.00007 2.8

60000-50000 10000 0.000035 0.35

合计60000 20.43 招标代理服务付费标准相关说明:

签订总价合同的采购项目应以中标金额(不含暂估价)为基数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

签订单价、费率、折扣率等合同的采购项目应以年度预估

发生金额为基数计算代理服务费,预估发生金额由采购项目实

施部门参考往年该类项目的实际发生金额编制。往年无该类项

目的按当年财务预算为基数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基数均为不含税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包括文件编制复印费、专家评审费、差旅

费、会议场地费及合理利润和税金等(工程类不含招标控制价

编制费)。

如按上述计算方法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低于10000元的,按10000元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在xx以外的省内地市组织的招标代理服务,除按以上标准

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外,另加5000元补助。

招标活动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须为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

发票。

原则上每个项目只能结算一次招标代理服务费。若采购项目经

多次招标方成功的,按照一次招标成功的情形支付招标代理服

务费。若招标失败,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标准以招标控制价

为基数计算后减半支付。

附件5

xxx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确认单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部门

代理机构

开标日期

标段招标范围服务期限中标单位总中标金额

合计中标总金额(万元)

根据项目评价情况,调减代理费用比例/暂停抽取

项目实施部门签字盖章:

根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中招标代理服务付费标准计算

物资类()工程类()服务类()

金额招标费率招标代理服务费(万元)100万元以下

100—500万元

500—1000万元

1000—5000万元

5000—10000万元

合计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其他:(1万元保底、异地费用增加、评价考核等情况)

根据双方签订招标代理业务约定书,最终招标代理服务费为:

代理机构签字盖章:采购管理部门签字盖章:

附件6

xxx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项目评价表项目实施部门(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实施时间项目招标文件编号

代理项目名称

序号评价

项目

考核评价内容考核评价标准分值得分

1 前期

工作

招标文件

合法、合规性

逻辑严密、文字简洁清晰、符合国家目前有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得2分;较严密,文字较简洁清晰得1

分;不严密,文字繁琐得0分。

2 对标的物的要求

对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参数等要求应描述准

确无歧义。不得标明或指定特定品牌、生产厂家、

供应商。符合得2分,有得0分。

2 对投标人的要求

对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倾向性,不得限制、排斥潜

在合法投标人。符合得2分,有得0分。

2

评标标准

表述清楚或明确,理解上没有歧义,标准科学合理,

以客观分为主,易于评分得5-7分;比较清楚明确

得3-4分;不太清楚明确得0-2分。

7 其它关键内容

是否能准确反映用户实际需求。包含功能描述、技

术指标、工艺方法、质量水平、验收标准、商务条

款、环境要求、安全要求,现场施工要求,交货期、

保修期等内容。关键内容描述不准确,每项次扣1-2

分;缺失关键内容得0分。

5 招标公告合规性、时效性

积极主动与项目负责人沟通,依规编制、发布招标

公告。时间、媒体、内容出现一项错误,得0分。

5 投标报名报名审核与接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不得分:1、违规排斥投标人;

2、接受不符合报名条件投标人报名;

3、未按招标文件规

定审核报名资格;4、投标人未提供证件原件通过资格审核;

5、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接受报名;

6、未及时发现与招标

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个人参加投标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

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况,或发现但未及

时对相关投标做无效处理;8、其它投标报名严重违规情况。

5 答疑澄清答疑澄清

回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和发布书面澄清

文件及时、准确、合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小计30

2 开标开标准备核查准备情况

确保拟定的开标程序、出席人员、会场设施、时间

安排等事项无差错、无遗漏,必要时可召开标前预

备会。出现一项准备不充分,扣1分。

4 开标组织

开标流程

依法依规按照“签到、投标文件递交接收、密封性

检查、按时开标、依序唱标、记录、结果确认、异

议询问、资格审查相关告知”的流程组织开标。未

出现顺序颠倒,人员缺位,环节缺失、错误等情况,

得3分,出现失误及时纠正扣1分;出现失误造成

不良影响扣3分。

3 开标记录

开标记录表等资料准备充分,现场记录、签字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得2分,每出现一处错误扣1分。

2 开、评标现场

开标、评标现场分开设立,相对独立得2分,否则不得分。 4

现场录音录像、灯光、音响、话筒、电源、空调、

导引等设备设施配备齐全、能够良好运转得2分;

否则不得分。

4 应急处理

对开标现场意外出现的突发状况快速有效处理,得3

分,否则不得分。

3

小计20

3 评标评标准备

核查准备情况

评标准备情况。确保拟定的评标程序、出席人员、

会场设施、时间安排等事项无差错、无遗漏。得2

分,出现一项准备不充分,扣1分。

2 评委抽取

评委抽取时间应符合“同城不超过2小时;异地不

超过24小时”的要求;评委组成符合“社会评委不

低于评委人数的三分之二”的要求并能按时参加,

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评委管理

按要求核验评委身份,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依规收取评委通讯工具,并统一管理,不出现私自

接打电话现象,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评委签字确认承诺书和回避表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评标组织

评标流程及管理

依法依规按时组织评委进行签到、评标、资格审查

等流程,不出现顺序颠倒、人员缺位、环节缺失错

误、现场失控等情况,得5分,失误及时纠正扣1

分;出现失误造成不良影响不得分。

5

不得向评标委员施加暗示、授意、指使、诱导性言

论等干预评标行为。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评标委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接触。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资料管理及评标

记录

评标记录表等资料准备充分,得2分,准备不充分

扣1-2分。

2

现场记录、评分汇总等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得2

分,发现一处错误扣1分。

2 归档资料及时、准确、完整、有效,不出现评委、

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将相关资料带离评标现场现

象,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小计25

4 其它中标公告与

资料移交

中标公告

依规在指定媒体及时发布中标公告,得2分,否则

不得分;

2 资料移交

在规定时间内按“一项一卷”要求,将项目资料收

集、整理、编目、装订成册,并及时移交汇编资料

及其他相关资料,移交及时、汇编内容完整准确得

6-7分,移交较及时、汇编内容较完整得3-4分,移

交不及时、汇编内容不完整得0-2分。

7 质疑投诉

质疑与投诉

在代理机构职责范围内未引起质疑或投诉得5分,

否则不得分。

5 质疑投诉处理

积极主动与质疑、投诉人沟通协商,及时反馈处理

措施,处理结果令质疑、投诉人、采购项目实施部

门及其他相关方满意,得3-5分;否则得0-2分。

5 其它

涉密事项

按照规定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招标人预算、标

底、报名情况、评标委员抽取情况、评标委员名单、

资格审查、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评标过程与结

果、中标候选人的推荐考察情况、投标人的商业秘

密等需要保密的信息。未发现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服务团队

以招标代理机构在河南中烟招标代理服务供应商项

目投标文件中所列的服务团队或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库变更通知为准,服务团队没有变更得满分4分;

变更项目经理1次扣2分;变更团队其他人员1次

扣1分,扣完为止。

4

其它情况说明/

小计25

合计100

评价部门(填写)

评价人员(签字)

注:1、进行项目评价时,采购项目实施部门应会同监督部门人员共同打分评价,并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盖章留存;卷烟材料项目评价时,公司物资采购中心应参与评价;

2、招标实施时间以《招标代理业务约定书》签订时间为准;

3、项目评价合格分为80分(含),低于80分不合格。

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这里有几层含义:(1)招标代理机构的性质既不是一级行政机关,也不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而是以自己的知识、智力为招标人提供服务的独立于任何行政机关的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多种组织形式存在,如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合伙等。自然人一般不能从事招标代理业务。(2)招标代理机构需依法登记设立,招标代理机构的设立不需有关行政机关的审批,但其从事有关招标代理业务的资格需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认定。(3)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包括: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即接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具体业务活动包括帮助招标人或受其委托拟定招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投标人的资质,组织评标、定标等等;提供与招标代理业务相关的服务即指提供与招标活动有关的咨询、代书及其他服务性工作。 中国的招标代理机构从无到有,业务从小到大,累计完成了几万个招标项目。这些机构经过长期的招标实践,总结和积累了丰富的招标经验。在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评估最佳投标商能力等操作方面,形成了较系统的规程和技巧,在代理招标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获得采购人合法授权 由于招标机构是受采购人委托,以采购人名义组织招标,因此,在开展招标活动之前,必须获得采购人的正式授权,这是招标机构开展招标业务的法律依据。授权的范围由采购人确定,招标机构也应根据工作的需要提出相应的要求。经过采购人和招标机构协商一致后,双方签订委托招标合同(或协议)。其主要内容包括:采购人和招标机构各自的责权利、委托招标采购的标的和要求、采购的周期、定标的程序和招标机构收费办法等。这里特别强调的是定标程序问题,这关系到赋予招标机构权限范围和招标机构所承担的责任。定标程序可分为以下几种主要程序:一是委托招标机构评出优选方案,排出前三名的顺序,由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商;二是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负责定标;三是采购人委托招标机构负责定标;四是招标机构提出中标的意见,经采购人同意后报有关主管机关最终确定中标商。由于不同的定标程序授权的范围不同,有关各方承担责任的大小也不一样。因此,委托方和招标机构在开始招标前,就应商定定标程序。 为采购人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或称标书)是整个招标过程所遵循的法律性文件,是投标和评标的依据,而且是构成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不进行或进行有限的面对面交流。投标人只能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因此,招标文件是联系、沟通招标人与投标人的桥梁。能否编制出完整、严谨的招标文件,直接影响招标的质量,也是招标成败的关键。因此,有人把招标文件比做各方遵

招标代理管理规章制度

招标代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之因素及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具体实际制订本制度,公司各部均需遵照执行。 二、公司人员采用聘任制,决策机构为总经理办公会议。 三、公司人员分注册人员、聘任人员、试用人员三类,注册及在合同期内专职的聘任人员均列为正式人员。 四、试用人员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五、聘任人员在试用人员中择优录取。 六、公司注册人员原则上不直接调入,根据工作需要,在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专职聘任人员中录用。 七、试用人员报名资格:凡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级职称,且有一定相适应的实际工作成绩和能力; 2、中级职称,从事三年以上设计或施工等专业性工作; 八、具备报名条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在审核时,凡从事过造价专业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并具有造价培训证的优先录用)。 合格的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 九、凡试用期满的由领导组织专门班子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有:工作业绩及表现,*地建监统编04表等;考核结果将作为正式聘任的依据。 十、公司均需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聘任合同(期满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续聘或解聘)。 十一、公司统一建立员工劳动人事档案,管理事宜由公司总经理明确专人负责。

十二、公司人员均实行年度考核制,考核结论将载入个人档案。 十三、建立、完善劳动考勤、考核等专项制度。 代理工作规则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维护建设行业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特订立廉政制度,在招投标活动中供招标投标工作人员遵守。 1、不利用管理招投标工作的便得,指定或介绍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2、不以任何形式参与投标单位的投标活动。 3、不向投标单位透露招投标工作中不宜公开的内容,不泄露标底。 4、在招投标活动中,不接受招投标单位的礼金、礼品和宴请。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偏袒任何投标单位。 6、自觉接受招标办的监督管理,不明招暗定,走过场。 7、工作人员不作为投标单位代理人参与投标活动。 8、不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阻挠、排挤其他投标单位公平竞争。 保密制度 1.严格执行《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保密法规。 2.对不需要的过期档案、文件或资料经单位领导同意后进行销毁,销毁时要派专人在指定地点监销,不准乱扔乱放。 3.单位人员的手机、住宅电话号码、住址要对被审核单位保密。 4.项目的主审人员及有关联的人员的姓名要保密。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第154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54号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已于2006年12月30日经建设部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汪光焘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机构资格的认定,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以下简称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业务。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

第四条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并在其资格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五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 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六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七条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乙级、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第八条申请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九条申请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3年; (二)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16亿元人民币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

XX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适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招标工作效率,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章、规性文件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非采购实施单位所能预见或非采购实施单位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或公司紧急需要的以外原因等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条公司招标活动根据项目规模和特殊性可实行前置性评审管理,由招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成立招标活动评审专家组对招标项目围、容、金额及准备情况进行审核评价并确定是否需对拟招标项目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审核通过的,方可进入公司招标流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招标方式进行的工程、货物与服务采购活动。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公司XX部为招标管理职能部门,履行下列招标管理职责: (一)拟订招标管理办法; (二)对实施单位要求采用邀请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合规性审查; (三)组织公司采购实施单位等确定货物、工程或服务邀请招标的邀请投标人; (四)组织公司招标文件审查,督促指导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

等; (五)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标中的投诉或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主持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公司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七)审查发布公司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督促指导采购实施单位办理合同谈判与签署手续; (八)负责公司招标业主代表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更新管理; (九)负责招标项目熟悉招标项目情况的业主代表的选取; (十)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涉及工程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把关; (二)根据需要配合派出人员作为业主代表参与评审; (三)对相关工程合同的签约进行审查; (四)主持工程项目的验收活动; (五)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七条采购实施单位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或相关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二)协助招标主管部门组织招标文件审查,具体负责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等; (三)协助招标主管部门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四)负责发起拟订、办理招标工作流程中的各类网上审批流程; (五)负责具体组织合同谈判与签署工作; (六)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八条法律事务主管部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第三方招标代理单位管理办法

第三方招标代理单位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校入围招标代理单位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保证我校货物、服务和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序地进行,根据《招投标法》、财政部87号令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第三方招标代理单位是指在XX职业学院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单位。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是指接受学校委托,以招标人的名义,进行货物、服务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招标行为。 第三条资产管理处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入围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招标代理活动应当依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学校利益。 第五条资产管理处根据招标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入围招标服务单位数量。招标代理单位通过两种方式入围: 1、市教委招标入围招标代理单位自动成为学校的招标代理单位。 2、其余入围招标代理单位通过委托已入围服务单位招标确定。 第六条资产管理处根据以下方式确定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招标项目,由资产管理处通过抽签从入围的招标代理机构中随机选择一家,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确定。 2.预算50万元(含)~200万以下的项目,由资产管理处会同项目实施部门组成小组,共同抽签选择一家招标代理机构,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确定。 3.200万以上的项目,由资产管理处会同项目实施部门组成小组,邀请监察部门现场监督下,共同抽签选择一家招标代理机构,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确定。 4.如果随机选取的这家服务单位因故无法在我方规定时间内开展招标工作的,则从其余入围单位中通过抽签方式另选一家,依此类推。 第七条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第八条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中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将变更事项报学

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管理制度

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程项目招标代理的管理,规范公司代理行为,保证公司在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监督指导下,使招标代理活动在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充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职责与工作范围 1、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与条例的规定。 2、招标代理应熟悉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掌握流程、熟悉项目情况。 3、准备招标资料,完成招标申请。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5、拟定资格预审文件,接受投标报名同时发出资格预审文件。 6、接受投标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组织资格预审,进行资格预审公示,确定正式投标人。 7、编制招标文件送业主、招标办审查,形成招标文件评审表与招标文件。 8、编制标的或投标控制价。

9、组织招标会、现场勘查、招标答疑、收标、开标、评标。 10、协助确定中标单位,完成招投标情况备案,进行中标公示。 11、确认及发放中标通知书。 12、整理全部招标资料,形成招标备案资料交与招标办、业主,将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准的招标备案表交与业主形成招标档案。 13、拟定中标单位的合同,协助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报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协助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的合同商务谈判。 二、招标采购操作流程 1、招标准备 (1)、计划整理。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执行计划要求,结合采购人的急需程序和采购项目的规模,编制月度招标采购计划。 组成采购小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采购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信息、召集开标评标、采购文件归档等政府采购活动。 (2)、编制招标文件。采购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规和项目特殊要求,在采购执行计划要求的采购时限内拟定具体采购项目的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的确认。招标文件在定稿前须经采购确认。

2020公司甲方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最新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取和使用招标代理机构的评价结果运用和处罚管理职责

XX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管理职责 (2) 第三章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 (4) 第四章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取和使用 (7) 第五章招标代理机构的评价 (7) 第六章评价结果运用和处罚 (9) (一)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评价合格时,作如下处理: (9) (二)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评价不合格时,作如下处理:.. 10 第七章附则 (10) 附件:1.招标代理业务约定书 (11) 附件1 (12) 附件2 (14) 附件3 (15) 附件4 (16) 附件5 (18) 附件6 (19) 2、招标实施时间以《招标代理业务约定书》签订时间为准; 21 3、项目评价合格分为80分(含),低于80分不合格。 (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全面落实“真招实招”工作要求,切实做到“放权不放责”,确保采购项目委托招标代理规范运作,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依据《xx企业采购管理规定》、《xx企业“真招实招”实施指南》和公司《采购管理程序》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具备从事招标代理服务资质,经公开招标进入“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库”,并在其资格许可、招标人委托范围、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约定的职责和权限内办理相关招标事宜的社会中介组织。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库”内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库,并签订《招标代理框架协议》;负责牵头组织选取公司本部委托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协调招标代理机构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关系;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各部门(单位)项目评价结果,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动态管理,并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评价。 第六条各部门(单位)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

招标代理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制度 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十堰分公司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日 目录

第一章管理大纲 (2) 第二章员工守则 (3) 第三章行政管理 (3) 第一节文件收发规定 (3) 第二节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4) 第三节合同、证件和招标投标文件的管理 (4) 第四章人事管理 (5) 第一节总则 (5) 第二节员工的聘雇用 (5) 第三节工资、待遇 (5) 第四节辞职、辞退、开除 (6) 第五节考勤 (6) 第六节岗位职责 (7) 第五节财务管理 (8) 第一节总则 (8) 第二节财务人员 (8) 第三节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9) 第六章业务质量管理 (10) 第一节总则 (10) 第二节业务信息管理 (10) 第三节项目经理制度 (11) 第四节三级复核制度 (11) 第七章保密工作 (11) 第八章企业印章管理制度 (12) 第九章附则 (12) 第一章管理大纲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行为。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 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条公司尊重专业人才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一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三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四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十五条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遵守国家法律。 第十六条努力学习,精通业务,积极进取,勇于开拓。 第十七条忠于职守,保守秘密,团结互助,节俭办公。 第三章行政管理 第一节文件收发规定 第一八条公司文件由总经理签发,并确定发布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第一九条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内容编号后,送文印室打印。文件由文印室负责校对,并送拟稿人核稿人审查合格后,方能复印、盖章。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档案

招标代理机构企业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制度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四日 目录 第一章管理大纲 (3) 第二章员工守则 (3) 第三章行政管理 (4) 第一节文件收发规定 (4) 第二节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4) 第三节合同、证件和招投标文件的管理 (4) 第四章人事管理 (5) 第一节总则 (5) 第二节员工的聘用 (5) 第三节工资、待遇 (5) 第四节辞职、辞退、开除 (5) 第五节考勤 (6) 第六节岗位职责 (6) 第五章财务管理 (7) 第一节总则 (7) 第二节财务人员 (8) 第三节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8) 第四节工资及奖金 (9) 第六章业务质量管理 (9) 第一节总则 (9) 第二节业务信息管理 (9) 第三节项目经理制度 (10) 第四节三级复核制度 (10) 第七章保密工作 (10) 第八章企业印章管理制度 (11) 第九章附则 (11)

第一章管理大纲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行为。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条公司尊重专业人才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 司多作贡献。 第十一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 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三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四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十五条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遵守国家法律。 第十六条努力学习,精通业务,积极进取,勇于开拓。 第十七条忠于职守,保守秘密,团结互助,节俭办公。 第三章行政管理 第一节文件收发规定 第一八条公司文件由总经理签发,并确定发布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第一九条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内容编号后,送文印室打印。文件由文印室负责校对,并送拟稿人核稿人审查合格后,方能复印、盖章。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档案室存档。 第二十条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签收。签收人应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有关部门或人员,不

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南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市场行为,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南阳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与监督。 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与监督。 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由各级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四条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第154号令)和《关于做好甲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07]98号)的规定取得代理资格,并在资质等级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 未取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 第五条在本市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到市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未建立信用档案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本市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 第六条本市招标代理机构在建立信用档案时应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提供原件核验):

(一)经年检合格的招标代理资质等级证书; (二)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三)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二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 (四)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应提交身份证、省级岗位资格证书以及从业机构的劳动合同、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其中,甲级代理资质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乙级代理资质从业人员不少于12人。 第七条外地招标代理机构在本市建立信用档案,除满足第六条规定外,应按照《南阳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南阳市外地进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宛建建 [2008]3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档案管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主要记录机构登记注册、资格认定、年检及其变更等基本信息; (二)业绩情况:主要记录代理的工程项目情况及招标人的评价意见和受有关部门或组织表彰的情况; (三)不良行为:主要记录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九条对已建立信用档案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在宛从业人员,市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对其发放《南阳市招标代理工作卡》。 凡进入南阳各级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必须持卡上岗。 第十条本市辖区内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实行项目代理负责人制度。项目代理负责人由其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对承揽的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项目代理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必须是招标代理法人机构的专职人员。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管理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管理 毅青政府采购信息报2007-1-1615:23:01 我国的招标代理资质管理存在多头管理的情况,这是有我国招标投标制度发展的历史原因的。初涉此行业的公司对各项资质会有“云里雾里”的感觉,但要细细厘清,也不是非常困难。?大致归类,目前我国对招标代理资质的管理有四个文件。了解哪些项目由什么样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不得不细看这四个文件。?一是建设部[2000年]第79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二是商务部[2005年]第6号令《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办法》;三是财政部[2005年]第31号令《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四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对于这个四文件,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人还处于糊涂状态。?什么样的资质可代理什么样的项目,首先应了解这四个文件对我国招标代理资质的划分、管理和范围。目前,我国的招标代理资质共分4个部分。 一是工程类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分甲级、乙级和暂定资质。建设部第79号令中规定的代理范围是: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项目。本办法所称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对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二是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分甲级、乙级和预乙级资质。商务部第6号令中规定: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指依法成立、经商务部审定并赋予国际招标资格、从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的法人。三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分甲级和乙级。财政部第31号令规定,“政府采购中介是指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货物、工

第六章 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管理办法

第六章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规范和加强对招标代理单位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对招标(含政府采购,以下同)代理行为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的激励机制,促进各招标代理单位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规范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招标代理单位的选用行为,有力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二)**公司商务企管部负责对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进行管理,负责按规定程序选用招标代理单位;**公司纪检相关部门负责对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管理活动和选用行为实施监督,查处招标代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本办法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时,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另有要求时,按其要求执行。 二、备选库的建立 (一)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应面向社会采取公开征集、择优选取的方式建立。征集或增补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应在网络或报刊等公众媒体上发布。 (二)初次征集招标代理单位的工作由**公司自行组织。增补招标代理单位的工作可由**公司自行组织,也可委托已进入备选库内的一家招标代理单位代理组织。 (三)入选备选库的招标代理单位原则上应具备招标代理甲级资

质或政府采购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单位可优先入选。 (四)征集和增补招标代理单位的工作由**公司商务企管部牵头组织,**公司各相关部门参加,**公司相关部门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征集和增补招标代理单位时,**公司商务企管部负责拟订竞选方案报**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后实施。竞选方案包括比选公告、比选文件、比选办法、工作人员名单、评审人员名单和监督人员名单,以及其它相关内容。 (六)征集和增补招标代理单位应发放比选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召开比选会。比选工作应严格依据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方法进行资格审查、评审、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序。征集和增补招标代理单位的比选结果报**公司审批后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七)入选备选库的招标代理单位应承诺接受**公司有关招标工作的管理制度,并承诺接受政府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招标代理报酬的审计意见。 三、备选库的管理 (一)**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备选库的管理工作由商务企管部牵头组织,**公司各相关部门和人员予以配合。 (二)**公司商务企管部负责组织对招标代理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工作评鉴。对招标代理单位的工作情况所进行的工作评鉴是对备选库内招标代理单位进行奖惩的依据,也是向招标代理单位授予业务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招标代理工作评鉴由专门成立的评鉴小组负责。评鉴小组的组成人员为:**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商务企管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商务企管部招标工作人员。 (四)工作评鉴原则上针对的一个项目招标代理工作进行。当一个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完成时间间隔过大时,可以分段进行工作评鉴;评鉴以招标代理人完成项目开标结束且提交完整的招标备案资料为

招标代理管理制度汇编

招标代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标代理业务工作,强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维护招标代理市场的正常秩序,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特制订本招标代理管理制度。 第二条在开展招标代理业务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地方规章制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等,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原则要求 第三条所有招标代理业务均需有业主委托,要在依法的前提下进行,并应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从事招标代理的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若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应主动回避。工作人员不得与投标单位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者有任何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和任何好处。工作人员不得与所代理招标工程的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它利益关系,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从事招标代理的工作人员必须对代理的内容保密,不得向外界透露招标、评标过程的有关内容。 第六条从事招标代理的工作人员在组织评标过程中,不得发表任何具有倾向性的见解,不得对评委的评审意见施加任何影响。 第三章业务开展 第七条在开展招投标代理业务时,严格按照建设部令第154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规定,在认定的资质范围内,合法、合规经营,严禁超越资格等级和资格规定的范围承接招标代理业务。 第八条招标代理专职人员在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时,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有关招投标的法定程序。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的规定。 第九条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后,应诚实守信,严格履行合同, 不得向他人转让代理业务,严格禁止伪造、涂改、出租、转让、出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不得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

关于某招标代理资质地规定

关于招标代理资质的规定 招标代理机构可分为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药品招标代理机构、科技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六类。 1、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管理主体: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负责从事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机构资格的认定工作。 法律规定:《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附件1)规定,获得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可以从事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中央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投资资金(含国债)、专项建设基金、国家主权外债资金和其他中央财政性投资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业务围:甲级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所有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乙级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只能从事总投资2亿元人民币及以下的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管理主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认定工作。 法律规定: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附件2)规定,获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

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业务围: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业务。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 管理主体:商务部,负责从事利用国外贷款和国资金进行国际采购机电产品的国际招标机构资格的认定工作。 法律规定:依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办法》(附件3)规定,获得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的,可从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业务。 业务围: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的资格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预乙级。甲级国际招标机构从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不受委托金额限制;乙级国际招标机构只能从事一次性委托金额在4000万美元以下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预乙级国际招标机构只能从事一次性委托金额在2000万美元以下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 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管理主体:财政部,负责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务机构资格的认定工作。需要注意的是,对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不实行资格认定制度。

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管理办法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动态考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行为,提高招标代理机构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推进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动态考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动态考评管理是指对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市场行为和信用状况进行记录、发布、考核评价及差别化管理等活动。 第四条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全省招标代理机构的动态考评管理,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的法律规范,制定本省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 (二)负责全省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的监督管理,指导各地对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差别化管理; (三)制定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标准,建立全省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信息库; (四)负责全省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信息的审核与发布; (五)负责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营业执照的省属招标代理机构和在我省设立了分

公司的外省招标代理机构的动态考评工作。 第五条各省辖市、县(市、区)招投标监管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动态考评管理,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的法律规范,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二)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日常考评,并收集、核实、上报本行政区域内招标代理机构的动态考评信息; (三)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动态考评状况实行差别化管理; (四)省辖市招投标监管机构负责统一组织由本地(含省管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动态考评工作。 第六条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标准统一的原则。 第七条“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是全省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信息的统一发布平台。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信息除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各省辖市、县(市、区)招投标网站同步发布外,有关失信信息还将传送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第二章动态考评信息库的建立 第八条招标代理动态考评信息库由基本信用信息、社会信用信息和考核评价信息三部分组成。 第九条基本信用信息包括企业及分公司、专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以及参加相关活

招标代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招标代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遵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令,依据本制度执行对公司员工的进行管理。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和兼职的全体人员。 3、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他相应规定,或者参照本规定办理。 三、关于使用、实习人员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之因素及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公司各部均需遵照执行。 二、公司人员采用聘用制,决策机构为总经理办公会议。 三、公司人员分注册人员、聘任人员、试用人员三类,注册及在

合同期内专职的聘任人员均列为正式人员。 四、试用人员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五、聘任人员在试用人员中择优录取。 六、公司注册人员原则上不直接调入,根据工作需要,在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专职聘任人员中录取。 七、试用人员报名资格:凡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且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 1、高级职称,具有一定相适应的实际工作和能力; 2、中级职称:从事三年以上设计或施工等专业工作; 八、具备报名条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在审核时,凡从事过造价专业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并具有造价证的优先录用),合格的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财务部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九、凡使用期满的由领导组织专门班子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有:工作成绩及表现,考核结果都将作为聘任的依据。 十、公司均需与备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续聘或解聘)。

招标代理公司管理制度

招标代理公司的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稳定。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条公司尊重专业人才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一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二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三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招标代理企业资质申报有关说明 一、申请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企业,不得与行政机关以及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属于与行政机关、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招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1、由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或者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事业单位出资;

招标代理质量管理制度

招标代理质量控制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基本管理制度 (3) 第三章编制和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与发出投标邀请 (4) 第四章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含资审文件) ............... . (5) 第五章编制和发出招标文件(含资审文件)的修改和澄清 (8) 第六章资格预审 (9) 第七章接受投标、组织开标 (10) 第八章组织评标及整理评标报告 (14) 第九章发放中标通知书和服务费通知 (18) 第十章项目归档及后期工作 (19) 第十一章其他规定 (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招标业务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业务行为,提高招标业务操作水平,编制本质量控制制度。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招标业务包括:各类招标代理业务;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其他采购方式。 第三条公司招标业务管理的原则是:统一管理、分级实施、各司其职,责任到人。 第四条本规范有关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二章基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公司实行招标业务管理分管领导负责制。按照公司领导的职责分工,公司有关领导分别负责招标业务、市场开发、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管理、信息化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公司设臵管理部、财务部、信息统计部等综合部门。各综合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及本规范规定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招标业务的操作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第八条招标业务质量管理实行质量负责人负责制质量负责人的职责:按照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订和实施公司的质量管理规定,全面负责公司招标业务质量管理工作。质量负责人的主要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项目经理执行本规范的规定,以及公司各项相关规定,负责本业务单位招标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各业务单位质量负责人拥有招标业务质量管理权,业务流程审批(或审核)权,负责处理本业务单位招标业务质疑或投诉,并负责起草各类质疑或投诉答复函。 第九条实行招标业务定期协调制度。由公司主管招标业务的领导每月定期召开招标业务例会,有关领导和各业务单位(不含分公司)的负责人参加。会议主要听取公司各业务单位汇报招标业务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招标业务财务收支情况,协调解决招标业务中存在的问题。招标业务例会结束后,由综合部起草书面会议纪要,经主管招标业务的领导批准后,发送各业务单位(不含分公司)。 第十条公司招标业务的流程管理按集团《招标业务审批流程(2009版)》执行。项目经理应当掌握集团公司的招标业务审批流程,严格按照要求办理招标业务,在项目进展的各阶段,按《业务办公系统填写说明》具体操作。公司有关领导及各业务单位的质量负责人应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严格把关。公司各综合部门应为各业务单位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第三章编制和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与发出投标邀请 第十一条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以下统称为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应出现明显的文字错误。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对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投标邀请内容有明确要求的,项目经理应按照有关要求编制,不得少于有关规定中列明的内容,没有规定的,按照集团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编制 第十二条发布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 第十三条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项目,应向3家(含3家)以上合格的潜在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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