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收款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收款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收款日常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3905收款日常管理制度

Model of the daily collection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了进一步规范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和健全客户的信用管理体系,对应收账款在销售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有效控制,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一、建立客户档案,进行有效的信用评估和跟踪记录:

二、事前控制:(签约到发货)

从初识客户到维护老客户,业务人以及经办业务的各级管理人员都应全面了解客户的资信情况,选择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

对客户的审查内容(5w):

1、who人员素质,销售业绩,社会关系

2、where地理位置,物流配送情况

3、when从事本行业的时间,何时开始合作,有否合作经历

4、what信用档案,有无不良纪录

5、why关键点,为什么要合作,合作原因,合作动机,合作前景

对客户的评定等级

a类客户,回款2个月内

b类客户,回款5个月内(最好预付一部分货款)

c类客户,回款8个月内(必须预付一部分货款)

d类客户,回款时间相当长,不可靠(必须货款两清)

签约时要对销售合同的各项条款进行逐一审查核对,合同的每一项内容,都有可能成为日后产生信用问题的凭证。合同是解决应收账款追收的根本依据。

在销售合同中应明确的主要内容:

1、明确交易条件,如:品名、规格、数量、交货期限、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日期、运输情况、验收标准等;

2、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3、确定合同期限;

4、签订时间和经办人签名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司印章(避免个人行为的私章、单一签字或其它代用章);

5、电话订货,最好有传真件作为凭证。

合同的签订必须经过市场部经理审核确认才可以盖章。

三、事中控制:(发货到收款)

1、发货查询,货款跟踪。每次发货前客服部必须与销售合同保持核对;公司在销售货物后,就应该启动监控程序,根据不同的信用等级实施不同的收账策略,在货款形成的早期进行适度催收,同时注意维持跟客户良好的合作关系。(由销售人员和客服中心进行全程跟踪)

收账策略如下:

a类客户,按常规合同

b类客户,最好预付一部分货款

c类客户,必须预付一部分货款

d类客户,必须货款两清

2、回款记录,账龄分析。财务要形成定期的对账制度,每隔一个月或一季度必须同顾客核对一次账目,形成定期的对账制度,不能使管理脱节,以免造成账目混乱互相推诿、责任不清;并且详细记录每笔货款的回收情况,经常进行账龄分析。

收款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收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电子城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及下属各项目部收款管理,加强财务预算管理,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避免资金风险,保障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职责内容 第三条项目部: (一)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履约情况,填写缴费通知单; (二)根据缴费通知单,向客户收取费用; (三)将收到的款项及时交予财务部; (四)负责辅助财务部填写收款台帐,并对收款情况进行控制。 第四条财务部: (一)确认缴费通知单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二)辅助项目部对收款情况的监督、控制; (三)办理收款并填写收款台帐。 第三章收款计划编制 第五条公司在与客户开展经济业务往来前期签订相关业务合同。 第六条各项目部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

并对合同收款进行跟踪和监督。 第七条各部门根据部门预算与合同约定制定下月收款计划报财务部,每月28日前完成。 第八条财务部汇总各部门的收款计划,召开会议审核,确认收款计划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第四章收款管理 第九条各项目部根据合同约定及本月收款计划,填写缴费通知单,在合同约定收款期间内向客户下发缴费通知单。 第十条合同类: 所有合同收款,项目部需填写缴费通知单,并有客户和项目部主管签字,同时需建立《合同台帐》,统计合同台帐格式以财务部确认表样为准,项目部所经手的每份合同均需纳入台帐。 第十一条非合同类: 所有非合同收款,项目部需填写缴费通知单,同时需后附收款依据及金额计算过程,并有客户和项目部主管签字。 (一)经办人的责任:经办人是办理收款手续的源头,须在充分掌握收款情况、认真熟悉合同约定并对照收款计划的情况办理收款手续,其责任如下: 1、按收款计划及合同约定、公司规定,备齐相关附件,完成相关手续。 2、认真填写缴费通知单,检查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或收款依据。 3、向部门主管提交缴费通知单审批,并及时跟踪审批情况。

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内部控制,预防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各种弊端,提高销售与收款业务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市捷视飞通科技有限公司。 三、权责 1、营销部主要负责编制销售收入计划、处理订单、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催收货款。营销部应设置销售台账和样机台账,准确反映各种商品、劳务等销售的开单、发货、收款情况。 2、营销部主要负责审核销售发货单据是否齐全,开具“送货单”,办理发货的具体事宜。 3、财务部负责合同审核、监督销售收入计划的执行情况,保管及开具发票,销售款项的结算与记录,督促销售部门回收货款。将销售合同副本分册归档,编制详细的销售台账、样机费明细账和台账,并对销售合同信息、开票信息、收款信息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汇报。 四、定义 1、订单销售是指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合同或订单,再行组织销售的商业行为; 2、零售是指通过各种渠道,到公司直接交款提货或由公司邮寄没有签订合同或

订单的商业行为。 五、文件内容 (一)、订单销售管理规定 1、合同订单管理 (1)与企业、政府、事业单位等非自然人的商业交易必须签订合同或格式订单。 (2)合同订立。公司授权营销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签订合同应符合《合同法》的规定。金额超过10000元的销售合同的订立必须由季总签字,季总出差在外,应取得邮件同意。 (3)合同审批流程。营销部商务专员与客户拟定合同草案→营销售经理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核→季总审批。财务部对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票开具、收款方式进行审批。 (4)对约束性不强框架协议,如一年一签,数量较大,单价确定,但需分批发货,而批量及发货时间由客户确定的合同,在组织销售前,客户必须有盖有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订单原件或传真件作为确定资料,否则不能组织备货及销售。 (5)合同与订单一式四份,客户两份。营销部一份,办事处一份,营销部负责向财务部备一份复印件。相关部门设专人管理,定期整理,在文件夹前需打印合同清单,方便查阅。 (6)商务专员负责将订单信息录入到ERP系统内,新增产品编码(物料编码)必须向物料编码专员申请。 2、销售与发货管理 (1)销售组织由营销部负责牵头。由营销部跟单协调采购、生产、出入库、

公司收款管理制度完整

收款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各业务端收款管理,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资金流动性、安全性,控制公司的财务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此《收款管理制度》,并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现金收款的管理: 1.收款人在收现金时须当面点清,防止假钞,不得收取外币;在收到现 金后必须在 24 小时内上缴公司财务部或存入公司账户,财务部开立发票进 行交接确认;如有特殊情况需延迟上缴,须经部门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批准,且最长不超过 48 小时。 2.门店收现金须当天存入银行,不得留存现金过夜。 3.出纳人员在收妥款项后,需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并负责编制收款凭 证,附齐收款发票记账联等原始文件,主管会计对收款凭证进行复核。 4.出纳人员负责对所收取的现金进行管理,需按规定及时送存公司开户 银行,并将银行的存款凭证妥善保管,作为相应入账凭证的附件。 二、支票收款的管理: 1.收取支票后,应审核支票是否有效: ①支票有无折损、涂改;②支票有效期(有效期为 10个自然天);③ 支票大小金额是否一致;④支票印章是否齐全、清晰;⑤支票填写是否正 确;⑥支票是否有密码,如有密码,应要求客户将密码填写正确;⑦无误 后立即填写支票抬头(公司);⑧不得收取远期支票。 2.收入为支票进账的,业务人员一律要求客户必须在出团前三个工作 日付款并入账,以保障款项在团队出发前进账。 3.不得收取除太原以外的外地支票。 4.出纳人员负责对所收取的支票进行管理,需按规定及时送存公司开 户银行,并将银行的存款凭证妥善保管,作为相应入账凭证的附件。 三、汇款收款的管理: 1.收款人应及时到财务部查询汇款进账情况。 2.收入为汇款进账的,业务人员一律要求客户必须在出团前三个工作日

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 第二章现金支出管理 第三条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 2.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四条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 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第五条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六条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第七条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第三章现金收入控制的集中银行方法

第八条集中银行,是指通过设立多个策略性的收款中心来代替通常在公司总部设立的单一收款中心,以加速账款回收的一种方法。其目的是缩短从顾客寄出账款到现金收入企业账户这一过程的时间。 1.具体做法是: (1)企业以服务地区和各销售区的账单数量为依据,设立若干收款中心,并指定一个收款中心(通常是设在公司总部所在地的收账中心)的账户为集中银行。 (2)公司通知客户将货款送到最近的收款中心而不必送到公司总部。 (3)收款中心将每天收到的货款存到当地银行,然后再把多余的现金从地方银行汇入集中银行——公司开立的主要存款账户的商业银行。 2.设立集中银行主要有以下优点: (1)账单和货款邮寄时间可大大缩短。账单由收款中心寄给该地区顾客,与由总部寄发账单相比,顾客能较早收到账单。顾客付款时,货款邮寄到最近的收款中心,通常也比直接邮往总公司所需时间短。 (2)支票兑现的时间可缩短。收款中心收到顾客汇来的支票存入该地区的地方银行,而支票的付款银行通常也在该地区内,因而支票兑现较方便。 3.但集中银行也有如下缺点: (1)每个收款中心的地方银行都要求有一定的补偿余额,而补偿余额是一种闲置的不能使用的资金。开设的中心越多,补偿余额也越多,闲置的资金也越多。 (2)设立收款中心需要一定的人力和物力,花费较多。所以,财务主管在决定采用集中银行时,不可忽略这两个缺陷。 第四章现金收入控制的锁箱系统方法 第九条锁箱系统是通过承租多个邮政信箱,以缩短从收到顾客付款到存入当地银行的时间的一种现金管理办法。 采用锁箱系统的具体做法是: (1)在业务比较集中的地区租用当地加锁的专用邮政信箱。 (2)通知顾客把付款邮寄到指定的信箱。

公司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对公司产品的流出、货币资金的流入、应收帐款的发生实施监督与控制,规范销 售与收款行为,防范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降低 坏帐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深交所上市 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江南**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第三条销售与收款控制要按照销售与收款的业务流程,对销售与收款实施岗位分工控制、发货控制、授权批准控制、销售确认 控制、销售计划控制及收款控制,以规范销售与收款业务, 其中发货控制、销售确认控制、收款控制是关键控制点。 第四条公司的主机厂销售业务归口商务部进行管理,市场销售业务归口营销部进行管理,物流部(中转库)为主机厂配送业务的 实际操作部门。 第五条建立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制约和监督,以保证对销售与收款业务实施有效控制。 1.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全过程业

务,应当实行职务分离控制的岗位有以下几个方面: (1)商务部、营销部主要负责处理订单、签定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催收货款; (2)物流部(中转库)主要负责审核发货单据是否齐全并办理发货的具体事宜; (3)财务部主要负责销售款项的结算和记录、监督管理货款回收; (4)销售收据和发票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开具。财务部开具发票与发票审核岗位应当分离; (5)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和人员经办销售业务。 2.销售人员应当避免接触现款。 第六条商务部、物流部及营销部应当根据本制度的原则出台相关销售业务内部控制的管理细则及相关人员的考核方案,加强对 销售业务的控制,降低公司风险。 第七条营销部市场销售产品原则上应执行“款到发货,货款两清”,如需赊销产品必须进行客户信用评估,同时必须经过公司高 层进行审批,方可进行操作。具体评估办法见公司《应收款 项管理办法》 第八条发货控制

销售与收款

销售与收款

企业内部控制具体规范第xx号——销售与收款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引导企业加强对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行为,防范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销售与收款,主要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并取得货款的行为。 企业提供劳务与收款,应当参照本规范进行内部控制。 第三条企业建立并实施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中,至少应当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一)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二)销售与发货控制流程应当科学严密,销售政策和信用管理应当科学合理,对客户的信用考察应当全面充分,销售合同的签订、审批程序和发货程序应当明确; (三)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销售成本的结转方法、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往来款项的定期核对、坏账准备的计提依据、坏账核销的审批程序、销售退回的条件与验收程序、与销售有关的凭证记录的

管理要求等应当明确。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销售与收款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客户信用调查评估与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 (二)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与办理发货; (三)销售货款的确认、回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四)销售退回货品的验收、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 (五)销售业务经办与发票开具、管理; (六)坏账准备的计提与审批、坏账的核销与审批。 第五条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制定企业信用政策,监督各部门信用政策执行情况。信用管理岗位与销售业务岗位应当分设。 信用政策应当明确规定定期(或至少每年)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评估,并就不同的客户明确信用额度、回款期限、折扣标准、失信情况等应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企业应当合理采用科学的信用管理技术,不断收集、健全客户信用资料,建立客户信用档案或者数据库。

收款管理制度

收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1.1为规范收款管理,避免资金风险,保障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收款管理 3.1所有现金、支票、汇票等货币资金原则上由出纳负责统一收款,其他任何部门或人员不 得收款。 3.2客户向公司支付各种款项,应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公司指定的账户。 3.3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根据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的现金,应及时将现金交付给公司财务部 指定的收款人员。 3.4业务人员根据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的支票、汇票等有价证券,必须当天(最迟次日)及时 以安全的方式转交给公司财务部指定的收款人员。 3.5任何部门或个人均不得将收到的现金、支票、汇票等货币资金存放在部门或由个人保管 (最迟次日必须存行或转交公司财务部)。 3.6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从收到的公款中坐支现金(即:不允许从收到的公款中直接支付任何 形式或名目的费用)。 3.7业务人员授权向客户收款、以及公司财务部指定收款人员收取的各种款项,均应向交款 方开具各种指定的专用收据,专用收据使用及开具方法应遵照以下规定执行。 第四条收据使用 4.1公司统一规定的收据分为一式三联单栏式收据。 4.2所有收据应根据销售助理提供送货单,由公司财务专人开具。 4.3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经过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现金时,业务人员应向客户现场开具收据。 4.4业务人员收取的现金交回公司财务部时,财务部人员收款后应要求业务人员在收据上签 名确认。 4.5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经过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支票、汇票时,若客户需要,业务人员应 向客户现场开具的收据。若客户不需要,财务部人员收支票款项时,应立即开收据并要求业务人员在收据上签名确认。 第五条开具收据 5.1开具收据时,收据的收款日期、交款单位全称、款项具体内容、款项所属期间、票证类 别及号码、大小写金额等项目必须填写完整、正确,不能简写或遗漏任何项目。 5.2填开收据并经交款人确认无误后,原则上应由交款人在收据中签名确认。 5.3所有收据均应连续填开,禁止跳号使用;收据存根联必须连号、完整,不能缺号。 5.4作废收据联次必须完整,不能缺失任何一联,三联收据中均应标注“作废”字样。

业务员现金收款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企业的现金货款管理,防范在收现金货款管理中出现舞弊、腐败等行为,确保企业的现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上海新利恒本部及所属各子(分)公司。 3.原则 公司收取客户租赁款,除私人客户、现买单业务、上门催收货款并且只能支付现金租赁款外,其他均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4.收现金租赁款总体规定 4.1 业务员收取现金之前,应填写现金收款申请表(见附件),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现金收款。 4.2 现金收取规定 4.2.1本地区的现金收款,应由公司出纳随同业务员前往办理,出纳应认真鉴别钞票的真伪,防止假币和错收,收取客户现金后,出纳开具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收款收据。4.2.2 本地区的现金收款,由于特殊原因,出纳不能随同业务员前往现场收取现金时,业务员凭现金收款申请表到出纳处办理借出收款收据的手续,并在现金收款申请表中注明借出的收款收据的编号,收到现金后业务员直接给客户开具公司的收款收据,收现金时,业务员应认真鉴别钞票的真伪,防止假币和错收,出现差错时,业务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现金办理完毕后要及时向出纳归还收款收据。 4.2.3异地的现金收款,业务员应提前提交申请表并及时把收款申请表传真给公司出纳处,作为出纳给业务员开具公司的收款收据的附件。 4.2.4 业务员收取现金后应及时把货款汇入公司指定的帐户,及时通知出纳,发生的汇款费用,由公司承担。 4.2.5 出纳在接到业务员的汇款通知后,应及时查询到帐情况,货款到帐后与业务员通知的汇款金额进行核对,如有出入应及时与业务员联系,查找原因。 4.2.6 出纳与业务员通知的汇款金额核对无误后,给业务员开具公司的收款收据,交款单位为客户,并按实际业务填写业务内容,

收 费 管 理 制 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各管理处收费工作的管理,完善收费记录等基础会计工作,加强对管理处收费工作的会计监督,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制订的强制性规定,各管理处必须执行,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执行,对于试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 第三条收费工作是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全力配合公司业务的开展,同时也需要其他部门员工的参与和配合。 第四条管理处负责人应按本制度的规定组织、管理本管理处收费工作,并对管理处收费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五条收费管理制度应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一)规范各管理处收费行为,保证收费资料真实、完整; (二)不相容职务由不同的人员担任; (三)建立并完善收费记录制度,保证各类相关账册的记录准确,并做到数据来源清晰、账账相符; (四)各类数据应及时上报公司财务部,保证财务数据及时传递,为管理活动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五)加强对管理处财务收支活动的会计监督; 第二章收费分工 第六条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收费业务授权批准、收费业务执行、收费稽核检查等工作应由不同的人员执行,以达到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第七条以下工作是不相容的: 1、收费金额确认工作与收费工作; 2、水、电、气等费用的抄表工作与收费工作; 3、装修押金收取标准、押金退回的确认工作与收费工作; 4、应收款的记录工作与收费工作; 第八条收费工作分工如下: 1、房管员负责应收管理费、本体金及其他相关费用收取标准、收费起止时间的确认工作; 2、房管员负责确定押金收取标准、押金准退批准及处理工作; 3、水电工负责辖区所有由公司支付费用的水电表的抄录工作; 4、收费员负责以上各项经确认的收、付款内容进行收、付款作业,编制管理处相关报表; 5、统计员负责数据的统计工作; 6、财务部负责收付款业务的稽核工作。 第三章收费程序 第九条管理费及本体金的收费程序:由房管员在当月5日前根据相关文件及管理情况确认当月应收金额,打印应收清单,经管理处主任签名确认后,报管理处收费员及公司财务部。房管员依据经管理处主任签名确认的本月应收管理费、维修基金的清单填入《管理费、维修基金收费台账》的相应栏内,内容包括:应收费所属时间、管理费、维修基金的小计及累计

中小企业现金管理制度

01 现金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现金管理,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现金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 第三条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 第四条现金支出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的报酬。 3.支付给个人的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如转业、复员、退伍、退职、退休费和其他按规定发给个人的费用。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向个人购买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7.支付各单位间在转账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9.企业与其他单位的经济业务,除上述规定的范围可进行现金结算外,都要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第三章库存现金管理 第五条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公司按国家规定保留一定数额的库存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三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需要。 第六条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超过部分必须于当日存入银行,每日下班前结余现金必须放入保险箱。库存限额不足时从银行存款账户提取。 第四章现金收付业务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公司现金收付由出纳人员负责。现金收付必须根据合法的凭证由出纳人员认真核对后办理。 第八条对于违反规定的收支,出纳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九条对于内容不详、手续不全、数字有误的凭证,应当予以退回,要求补办手续,更正错误;遇有伪造、涂改凭证等虚报冒领的,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十条收付完毕,出纳人员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戳记。

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

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销售与收款业务,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立公司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应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一)建立健全相关的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三)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欺诈、舞弊行为,保护财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公司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坚持如下原则: (一)关键点控制原则: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将内部控制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力; (三)保证公司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臵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四)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在设臵各个控制点时应合理考虑所得到的收益应大于控制成本的基本要求,如果无法确认控制点所带来的收益,则应考虑满足既定控制前提下,使控制成本最小。 第四条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销售部门、财务部门、保管部门及其它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参与人。 第五条销售与收款业务程序的主要环节包括报价、信用调查、接受订单、核准付款条件、填制销货通知、发出商品、开具发票、核准销售折扣、核定销售折让或退货条件并办理退款或接受退货、收取货款以及各环节的账务处理等。 第二章标准销售作业程序 第一节接单

货款回收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货款回收流程,便于应收账款及时回收,预防发生坏账,特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整个公司的货款回收。 3 定义 3.1未收款 当月到期的应收货款在次月5日前尚未收回,从即日起至月底止,将此货款列为”未收款”。 3.2催收款 “未收款”在次月5日前尚未收回,众即日起到月底止,将此应收货款列为”催收款”。 3.3准呆账 3.3.1客户已宣告破产或虽未正式宣告破产但已有明显的要破产的迹象。 3.3.2客户因其它债务而受到法院查封,货款已无偿还的可能。 3.3.3支付货款的票据一再退票,没有令人信服和理由,且已停止出货一个月以上者。 3.3.4催收款迄今未能收回,且已停止出货一个月以上者。 3.3.5催收款的回收明显有重大困难,经批准依法处理者。 4管理办法 4.1未收款的管理 4.1.1财务部应于每月5号前将未收款明细表交市场部业务员。 4.1.2业务员应将未收款之未能收回的原因及对策、收回该批货款的时间于3日内以书面表式提交市场经理,市场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审核是否向该客户提供销售。 4.1.3市场部经理每月应监督各业务员回收未收款。 4.1.4财务部根据业务员承诺的收回货款时间于每月底检查执行情况。 4.2催收款的管理 4.2.1市场部经理应将未收款转为催收款式之未收回款的原因及对策于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分管副总,转呈总经理批示。 4.2.2货款经列为催收款后,副总经理应于30日内监督各相关业务员收回货款。 4.2.3货款经列为催收款后30日内货款尚未收回,将暂停对该客户提供销售。4.3准呆账的处理 4.3.1准呆账的回收仍以市场部为方办,由屠务部协助,必要时由法律顾问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4.3.2正式采取法律途径解决,由市场部相关人员同法律顾问前往处理。 4.3.3法律顾问以专案形式处理准呆账时,由市场部协助,往来会计确保法律顾问随时知会市场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予以跟进。 4.3.4财务部每月初对应收款进行检查,将准呆账填写”坏账申请批复表”报请部门负责人批准,经批准为坏账的货款将对该相关业务员进行处罚。

财务篇_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 操作精要与提示 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部。 第二章现金管理部门和人员 一、财务部负责现金管理工作的开展和协调。 二、财务部指定专门人员作为现金出纳员负责现金的收入、支出和保管等工作。现金出纳员应具备爱岗敬业、严谨认真、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等条件。 三、按照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原则,现金出纳员不得兼任会计员。

第三章现金使用范围 一、现金的收取范围: (一)个人购买公司的物品或接受劳务; (二)个人还款、赔偿款、罚款及备用金退回款; (三)无法办理转账的销售收入; (四)不足转账起点的小额收入; (五)其他必须收取现金的事宜; 二、现金的支出范围: (一)员工薪酬,包括员工工资、津贴、奖金等; (二)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三)支付给公司外部个人的劳务报酬; (四)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及应予以报销的出差补助费用; (五)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为1 000元,超过结算起点应实行银行转账结算); (六)根据规定允许使用现金的其他支出。 三、超过以上范围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四章现金限额管理 一、为了加强现金管理,减少闲置的现金,通常由开户银行核定公司库存现金的最高限额。 二、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支付,按规定允许留存的现金的最高数额。 三、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其限额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但最高不得超过15天。 四、库存限额一经核定,要求公司必须严格遵守,不能任意超出,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五章现金的提取 一、出纳员向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先填写或打印现金支票,写明签发日期、收款人、金额(大小写)、用途、密码,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专用章,到银行提取款项。 二、超过5万元的提现,需在前一日向银行预约,并随现金支票附上《大额提现申请》。 三、出纳员提现,需配备专车接送,两人同行。 第六章现金的收取 一、收取现金办理前: (一)交款人填写《现金收款单》,注明收款日期、款项性质、金额(大小写)、交款人。 (二)缴款人将《现金收款单》及现金一起至出纳员处办理。 二、收取现金办理时: (一)出纳员应仔细审核《现金收款单》的各项内容。 (二)出纳员当面点清款项,防止误收假币或短款。 三、收取现金办理后: (一)出纳员将点清的现金放好。 (二)出纳员在《现金收款单》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和出纳员人名章,放好准备做记账凭证。 (三)出纳员开具收据,一联存档,一联附凭证后,一联给交款人。 第七章现金的支付

房地产销售及收款管理制度24641

销售财务管理制度 一、制度概况 制度目的规范公司销售收款工作,规避财务管理风险。 定义无 参与部门公司办公室、财务部、营销部 制度关键点关键点说明支持文件签订认购协议、合同 收款/开票 日常清帐 二、相关部门职责 1、营销部 (1)、与客户签订认购协议。 (2)、将认购协议转到财务部备案。 (3)与客户签订购房合同,填写合同日报表。 (4)通知客户交款。 (5)开具收据或发票。 (6)录入销售台账更新销售资源。 (7)与财务部对接收款事宜。 (8)与财务部进行收款票据的交接 (9)编制销售资金回笼计划。 (10)与财务按揭专员对接,备齐全部的按揭资料。 (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零时任务。 2、财务部 (1)、统计公司开发产品的明细情况:项目类别、产品数量、产品面积、产品预算价格、产品实际价格、产品存销情况。 (2)、核算销售人员业绩及提成。 (3)、及时核对销售款项已收(定金、首付款)、应收(分期收款、按揭收款)、退付情况。 (4)、正确编制相关的销售凭证和账簿登记。 (5)、及时统计分析各种销售财务数据,及时上报各种销售财务报表。 (6)、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状况对销售进度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7)、催促销售款项的即时回收。 (8)、及时与营销部沟通销售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9)、及时向上级汇报反映销售情况。

(10)、及时与营销部、按揭银行沟通,催促按揭资料的报备和按揭款的到位。 (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零时任务。 三、销售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论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的销售财务管理,确保销售收款的准确和销售核算的及时,保障收款现金的安全,加强对销售财务的监督,提升销售财务的服务水平,规范销售流程中的各项经营行为,防止差错和舞弊的产生,提高经营效率,制订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销售流程管理的一般要求:保障销售回款的安全性、完整性、及时性;保证已销售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充分性,促进销售行为程序化,对可销售产品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条销售与收款的价格以总经理审批的目标均价及各阶段的定价为基础,以公司总经理签批的价格表为依据。销售均价与价格调整按公司办公室制定的授权程序审批。 第二章认筹(排号)、退筹(退号) 第一条公司项目在集中认筹期间,由营销部参照项目发布会的情况,预计集中认筹人数,财务部安排(现场)出纳人员,确保认筹现场财务收款有序和准确。 第二条客户退筹时需要携带相关证据包括收据、VIP卡、身份证原件等。营销部根据客户VIP和身份证原件验证客户的身份,由营销部经理在收据上签字,现场出纳根据经审批的收据退款,由客户在退筹表上对收到的现金签字确认。集中退筹的现金由财务部送至现场,结余现金送存银行。提前退筹的客户,需要由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同时履行上述审批程序。营销部登记退筹台账并每天与财务核对。 第三条遗失收据的客户退筹时,由客户提出申请,经营销人员、营销主管、营销部经理确认,经与财务核对台账后,客户凭其身份证复印件及客户声明书(包括承诺、卡号、票号、手印),由现场出纳核对身份证原件,办理退款。 第四条营销部建立并登记认筹、退筹台账,每天与项目会计进行账目核对。 第三章解筹(摇号)、下大定、退大定与换定 第一条在公司项目集中解筹、下大定期间,由营销部参照认筹情况,预计集中解筹人数,财务部安排出纳人员,确保解筹、下大定现场财务收款有序和准确。 第二条客户下定金额不足公司约定金额的,由营销部经理在认购协议上审批意见,不足金额必须在3日内补齐,否则取消下定或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日万分之五收取,违约日期自约定补交款期满的次日起。 第三条客户退大定,根据营销部制定的《退定管理制度》执行,财务部安排出纳和现金,

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98348

XXX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发展日益壮大,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财务部门的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管理规定。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二部分:财务机构和人员管理 一、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二、财务人员具体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三、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财务记账采用电子记账方式。 四、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摘要清晰、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由于财务人员的岗位特殊性,对于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须至少提前30天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财务人员离职管理不执行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必须与接交人员完整交接工作资料及其他手续,没有办理完毕移交手续的,不得中断财务工作。移交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相关实物、电子资料及其他纸质原始资料、未了事项、其他需特殊交代事项等。移交工作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三部分: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一)账务处理规定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4、出纳人员应根据现金收支情况,及时登记现金流水账,并与会计核对是否与现金日记账余额相符,保证账账相符。 (二)现金收款规定 1、现金收款时,出纳人员应监督交款人登记《现金收款登记明细表》;非我司人员直接交款的,出纳人员自行登记《现金收款登记明细表》。 2、出纳人员应根据现金收款信息开具现金收据,并及时将收据记账联转交会计记账。 (三)现金付款规定 1、因出差、调货需事先借支现金的,须由经手人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出纳处支款。财务

业务员收款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业务员收款制度 篇一:收款管理制度 收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1.1为规范收款管理,避免资金风险,保障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收款管理 3.1所有现金、支票、汇票等货币资金原则上由出纳负责统一收款,其他任何部门或人员不得收款。 3.2客户向公司支付各种款项,应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公司指定的账户。 3.3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根据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的现金,应及时将现金交付给公司财务部指定的收款人员。 3.4业务人员根据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的支票、汇票等有价证券,必须当天(最迟次日)及时以安全的方式转交给公司财务部指定的收款人员。

3.5任何部门或个人均不得将收到的现金、支票、汇票 等货币资金存放在部门或由个人保管(最迟次日必须存行或 转交公司财务部)。 3.6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从收到的公款中坐支现金(即:不允许从收到的公款中直接支付任何形式或名目的费用)。 3.7业务人员授权向客户收款、以及公司财务部指定收 款人员收取的各种款项,均应向交款方开具各种指定的专用收据,专用收据使用及开具方法应遵照以下规定执行。 第四条收据使用 4.1公司统一规定的收据分为一式三联单栏式收据。 4.2所有收据应根据销售助理提供送货单,由公司财务 专人开具。 4.3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经过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现金时,业务人员应向客户现场开具收据。 4.4业务人员收取的现金交回公司财务部时,财务部人 员收款后应要求业务人员在收据上签名确认。 4.5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经过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支票、汇票时,若客户需要,业务人员应向客户现场开具的收据。若客户不需要,财务部人员收支票款项时,应立即开收据并要求业务人员在收据上签名确认。 第五条开具收据 5.1开具收据时,收据的收款日期、交款单位全称、款

销售与收款业务流程

销售与收款业务流程 (一)业务目标 1.经营目标 通过规范销售与收款业务流程,确保产品销量与收款业务按规定程序和适当授权进行,实现预期经营目标。 2.财务目标 确保销售与收款业务及其相关会计帐目的核算真实、完整、规范、防止差错和舞弊、保证财务报表合理揭示产品销售业务发生的折扣与折让。 3.合规目标 保证销售业务及其税金的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规定。 (二)业务风险 1.经营风险 由于产品销售与收款业务流程设计不合理或控制不当,可能导致产品销售及价格、信用政策等与目标要求不一致,或出现舞弊和差错。

.财务风险2. 可能导致会计核算多记、少(漏)记或错记销售收入、应收帐款以及其他相关会计事项,造成核算和反映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 3.合规风险 可能导致销售业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 (三)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 1.受理订单与编制销售计划 (1)销售部门分析客户需求,受理客户订单,订单应按类别连续编号。 ★(2)所有订单均由别授权人核准,并对客户信用状况进行初步核查。 销售部门依据客户信用状况及订单和生产计划、库存等情况,编制销售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货款支付方式等具体的销售计划与赊帐方案,并经部门领导审核签字。 2.审定销售方案和信用政策 ★(1)产品销售计划传送给公司分管业务的领导审定,特别重大的产品销售计划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审定。 销售产品拟采用赊销方式的应对客户信用进行审核。销售部门应首先根据本部门已掌握或客户提供的信用资料。结合产品销售市场情况,提出准予客户赊销的期限和额度,经部门领导审核后连同有关信用资料等一并传送给信用管理部门。.

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现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及分子公司现金的收支、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现金管理人员和工作职责 (一)公司由会计担任现金监管工作。 (二)燃气销售前台、居民户零星销售收款人员、农户肥料销售收款人员、出纳负责公司的现金收款、存现。 (三)不准将单位收入现金存入以个人名义开设的账户或存单。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得套取现金,不得保留账外公款。 第二条现金管理的要求 (一)原则上不准使用现金支付各类款项,收到的现金只能用于存现。 (二)不准从银行提取现金。 (三)现金收款范围:居民户销售燃气收款,居民户零星销售回款,农户肥料款。支付员工福利及员工退回借款均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不得收支现金。 (四)收取的现金应当于当天存入银行,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当天存入银行的,最迟第二天存现。月底结账时,现金余额应为零。 (五)如需去银行存入大额现金,需要协调人员护送前往,以确保安全。 (六)只能在燃气销售前台及出纳处,使用保险柜妥善保管未能及时存现的现金,其他地方不得存放现金。 (七)收取现金的人员对现金收款做到认真仔细,大额面钞应使用伪钞识别仪器,发现差错要及时纠正追回。若造成短款情况且无法纠正追回,造成公司损失的,由收取现金的人员赔偿。现金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报账不拖拉,做到账实、账证相符,不允许几天合并做账。 (八)出纳员调离岗位时,应将所管票、证、款、印等列明交接清单(一式三份),与监交人、接收人一起核对,以分清责任。 (九)会计人员应同燃气销售前台、出纳员核对现金日报表,做到账表相符,每月至少一次对库存现金余额进行盘点抽查。同时,核对现金收款金额,确保现金收款应收尽收,并全部入账。 (十)会计人员应同燃气销售前台、出纳员每月对现金进行盘点,制作盘点表。 第三条现金盘盈、盘亏处理 (一)及时查明现金盘盈、盘亏原因,确定处理方法。 1、因个人失职及管理而造成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赔偿。 2、因不可控灾害造成的损失,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保险公司赔偿。

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

销售与收款管理制 度

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行为,防范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销售与收款,主要是指公司在销售过程中接受客户订单、审核客户信用、签订销售合同、发运商品、开具发票并收取相关款项等一系列行为。公司提供劳务与收款,参照本制度。 第二章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第三条公司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环节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其中包括: (一) 客户信用调查评估与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 (二) 销售合同的审批、销售订单与办理发货; (三) 销售货款的确认、回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四) 销售退回货品的验收、处理与相关会计记录; (五) 销售业务经办与发票开具、管理; (六) 坏账减值准备的计提与审批、坏账的核销与审批。 第四条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设置如下岗位: (一) 销售管理岗位,负责制定产品销售策略及中长期产品规划,报公司审批后组织实施。销售策略包括销售价格、折扣政策、产销存滚动计

划等。 (二) 销售业务岗位,包括处理订单、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负责制定发货计划,管理监控发出货物,按销售策略确认产品销售价格和数量及销售回款的确认,催收货款等。 (三) 销售文员岗位:负责订单与合同数据的录入以及档案管理,根据发货计划负责货物的发出以及销售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四) 仓库管理岗位,负责存货的管理,负责审核销售发货单据是否齐全并办理发货的具体事宜。 (五) 资金结算岗位,负责销售款项的收取和相关回款单据录入。 (六) 核算会计岗位,负责销售与收款业务的核算及与原始单据的复核,负责往来款项的清账和管理工作;负责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并负责相关会计核算。发票管理人员负责销售发票的开票与管理。 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全过程。 第五条销售业务岗位人员变动时,在离岗前应将订货、回款等情况,特别是应收账款、销售发票等重要资料,必须同接替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单位主管领导监督交接,并将移交手续通知管理本部、财务部有关人员备案。 第六条公司销售业务依据下列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1) 销售政策、销售单价、客户信用额度由公司总经理或者授权销售副总审批,报管理本部、财务部备案。 (2) 单笔销售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销售合同由总经理审批。其它符合

房地产企业销售及收款管理制度

XXXX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销售及收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快商品房销售,加强内部协作,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商品房销售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XXXX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只适用于集团下属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各项目的商品房销售的子公司,房地产项目商品房销售必须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销售价格及权限管理 第三条商品房开盘的销售价格是在充分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公司自身的总体战略,由各项目公司经理室会同开发、销售、工程、财务等部门共同制订。 第四条各项目公司制订的开盘销售价格在实施前须报集团总部审查,由集团董事长、总裁、集团各部门、上报公司总经理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价格论证会,论证通过后由董事长签发给项目公司执行。 第五条销售过程中的调价按开盘价的制订流程作出,报集团董事长批准。

第六条在销售过程中各项目公司应制定销售折扣权限,报集团董事长批准。各公司总经理、部门经理、售楼员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履行职责,超出职责范围的应向上一级书面报批,最终审批权在集团董事长。 第七条销售价格及其变动、销售折扣权限及其变动的文书,应报送各项目公司财务部门。销售价格折扣审批单附于销售合同中报送公司财务部门备查。 第八条项目公司销售部必须严格遵守销售价格权限和审批程序,项目公司财务部认真做好价格监督并提供有关价格执行情况的财务信息。 第三章收款管理 第九条客户交纳房款,售楼人员应事先通知客户交款银行及帐号,引导客户直接将房款解交银行,有利于避免由于现金引发的安全隐患,财务部门必须对现金缴款单的真伪进行认真审核。 第十条外地客户或确实直接解交银行不方便的客户,可直接向财务部门交纳现金,财务人员应积极做好收款工作,不得拖延、怠慢。 第十一条客户交款时,销售部应开具收款联系单,详细注明楼盘、房号、客户姓名、合同编号、交款金额、售楼员姓名,随同客户现金缴款单或现金送交财务部门。 第十二条财务部凭客户交款单或实际收到现金和收款联系单开具房款收据,收据上必须注明现金或现金缴款单等收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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