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债券投资风险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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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商业银行开展融资类担保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商业银行开展融资类担保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商业银行开展融资类担保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12.05•【文号】银监办发[2003]145号•【施行日期】2003.12.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商业银行开展融资类担保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3]145号)各银监局,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近几年,随着金融创新步伐的加快,各商业银行融资类担保业务迅速发展,为商业银行改善产品结构、提高服务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各商业银行在开展融资类担保业务的同时,也出现了风险控制不严、管理薄弱等问题。

为促进商业银行加强对融资类担保业务的监督管理,控制相关风险,促进商业银行业务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商业银行开办融资类担保业务,应具备识别资本市场风险的能力,能在全行范围内对融资类担保业务进行总体风险管理,开发或引用风险量化评估的方法和模型,对融资类担保业务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政策风险等进行持续的监控,制定相应的及时处理风险的措施。

二、各商业银行应根据对融资类担保业务风险的总体评价、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对象等情况,通过要求提供反担保等措施缓解风险,并制定与风险相匹配的担保费率。

三、各商业银行在开办融资类担保业务时,应确保在担保期内可持续获得相关信息并进行核实,及时分析所担保融资产品的风险状况。

应在担保合同中明确有效监控所担保的融资产品的资金投向,对资金用途作出禁止性规定,并约定如被担保方违反规定使用融资资金,商业银行有权解除担保合同,并向社会公众明示。

四、各商业银行应对申请融资担保的机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可靠性进行调查和评估,对内部控制措施不到位、风险管理技术和手段达不到控制相关风险要求的,不得为其融资提供担保;应对融资主体的融资目的和实际融资用途进行深入分析,确保所担保的融资主要限于弥补流动性需求,对用融资清偿债务以及第一还款来源无保障的机构,不能给予融资性担保。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结算代理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结算代理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结算代理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11.08.19•【文号】银办发〔2011〕166号•【施行日期】2011.08.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结算代理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11〕166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结算代理人:为进一步加强债券结算代理业务管理,防范风险,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健康规范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结算代理人(以下简称结算代理人)应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2号发布)、《关于开办债券结算代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0]325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3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3号等相关规定办理债券结算代理业务,并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建立健全操作规程、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和控制风险。

二、结算代理人应设置独立的结算代理业务部门,配备专职的结算代理业务人员,并建立业务人员定期轮岗制度,做到自营和代理交易、结算的全流程分离。

三、结算代理人在为委托人提供结算代理服务前,应对委托人身份和授权情况进行真实性审查,并根据委托人经营范围、资本实力等综合考量是否提供代理服务。

结算代理人有义务对委托人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并向委托人充分提示风险。

四、结算代理人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结算代理业务的相关规定,对本机构结算代理业务进行自查,并在2011年9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中国人民银行。

自查报告须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自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债券结算代理业务开展情况;(二)债券结算代理业务流程及相关制度安排、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三)债券结算代理业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具体整改措施;(四)对继续开展债券结算代理业务能力的评估。

2011银行规范性文件列表-银监会

2011银行规范性文件列表-银监会

附件2: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93件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商业银行开展融资类担保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3‟145号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给予违反利率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4‟144号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农村信用社省(自治区)联合社设立办事处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04‟210号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解除特种金融债券抵(质)押资产登记的批复银监办发…2004‟231号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实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4‟259号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监会统计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的通知银监办发…2004‟3号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建立电子银行协调机制的通知银监办发…2004‟30号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4‟345号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银行承兑汇票、债券返售(回购)业务会计核算手续》的通知银监办发…2004‟347号1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跨境银行监管合作工作规程》的通知银监办发…2004‟354号1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开展金融服务业务中要综合考虑经济政治和社会影响的通知银监办发…2004‟379号1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企业向社会公众公开征募担保人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5‟175号1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岩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信托合同纠纷案所涉有关信托法规释义的批复银监办发…2005‟2号1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福建省台《港、澳)资企业投资入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批复银监办发…2005‟221号1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金融从业经历认定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5‟245号1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资本充足率计算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5‟249号1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银证业务准入有关问题的意见银监办发…2005‟258号1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城市商业银行风险处置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5‟262号1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整顿后的城市信用社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5‟3号2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外资银行衍生产品业务风险监管指引(试行)》的通知银监办发…2005‟313号2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有关问题的意见银监办发…2005‟316号2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坚决纠正股份制商业银行虚增存款等不良行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5‟320号2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农村信用合作社地(市)联合社解散清算公告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5‟344号2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小额信贷组织有关问题的意见银监办发…2005‟394号2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规范信托投资公司信托业务会计核算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5‟45号2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的通知银监办发…2005‟54号质押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5‟60号2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银监办发…2005‟65号2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外国信用卡机构驻华代表处合规性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5‟81号3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托投资公司原有负债清理及到期信托计划清算监管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5‟87号3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农村信用社业务准入审核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6‟123号3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金融机构应否协助公安机关扣划存款问题的的批复银监办发…2006‟127号3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信托投资公司单一代定资金信托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134号3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债券投资、银行卡等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140号3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优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人力资源结构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06‟147号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154号3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157号3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有关事项的批复银监办发…2006‟160号3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164号4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工作规程》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17号4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是否属行政处罚的批复银监办发…2006‟171号4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邮政储蓄小额存单质押贷款试点工作的意见银监办发…2006‟199号4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分类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6‟203号4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减免税收入弥补亏损或计入拨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210号4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6‟22号4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大力度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225号4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财务公司证券投资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234号4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小额贷款组织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6‟246号4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256号5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政策性银行行政许可事项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6‟257号5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6‟259号5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305号5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信息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318号有商业银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323号5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明确非银行金融机构非现场监管岗位及相关工作职责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333号5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信托投资公司重新登记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6‟36号5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审批企业间土地使用权抵押主合同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6‟64号5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邮政储蓄机构小额质押贷款业务试点管理的意见银监办发…2006‟69号5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小企业贷款违约信息通报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7号6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外国银行母行支持度评估体系》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71号6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规范信托投资公司办理业务中与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92号6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企业贷款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95号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96号6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巩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代办站清理成果有效防范案件风险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01号6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改进和加强银行业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02号6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编制规则(试行)》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03号6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金库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07号6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合作金融监管改革六项重要工作的意见银监办发…2007‟110号6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放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11号7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14号7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行政处罚有关事项的批复银监办发…2007‟127号7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境外非银行金融机构驻华代表处监管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28号7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农村信用社省级联社规范履职行为防范风险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30号7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防范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风险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32号7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建立银行业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联系机制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33号7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网上银行风险管理和服务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34号7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小商业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市场准入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40号7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42号7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外资银行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自行承担风险敞口、进行敞口管理和风险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45号8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和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风险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61号8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62号8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分支机构非现场监管报表》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73号8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汲取案件教训,切实加强金库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82号8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有关规定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97号8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7‟200号8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实利润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213号8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215号8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集团客户授信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7‟219号8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违规投资参股非金融企(事)业或项目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234号9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分支机构风险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235号9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证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238号9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241号9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电话银行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242号9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克隆银行存折或信用卡盗取客户资金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246号9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资本充足率计算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7‟249号9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意见银监办发…2007‟252号9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根据《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进一步对外开放银行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257号9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进一步对外开放银行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258号9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银行机构监管评级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3号10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商业银行监管评级操作要点(试行)》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43号10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外国银行管理行职能定位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47号10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资金互助社示范章程》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51号10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客户风险统计数据报送规程(试行)》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53号10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信息科技风险评价审计内部意见说明书》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56号10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卡发卡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60号10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员工挪用资金购买彩票案件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63号10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允许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79号10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统计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83号10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监管指标计算口径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7‟97号11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外汇保证金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100号11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外资银行发售人民币信托类理财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122号11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信用社整合重组统一法人社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123号11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外资银行参加客户风险信息共享机制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13号11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建立助学贷款违约统计制度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14号11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安全保障问责方案》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142号11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现金、存款和联行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152号11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维持现行自助设备标识规范的批复银监办发…2008‟155号11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外资银行信息系统服务保障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156号11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应急管理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158号12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监局开展客户风险信息共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16号12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银监办发…2008‟171号12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邮政储蓄银行一级分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办事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175号12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已撤销农村信用代办站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18号12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助学贷款违约通报制度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181号12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派驻区域稽核机构监管权限的批复银监办发…2008‟22号12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23号12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处罚文书式样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237号12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银监办发…2008‟238号12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外资银行开展债券担保业务有关事项的意见银监办发…2008‟250号13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259号13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监会客户风险信息异议查询管理办法》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263号13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264号13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托公司房地产、证券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265号13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监会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270号13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监会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办法(试行)》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273号13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代理销售基金和保险产品相关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274号13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监会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282号13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省(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统一品牌银行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283号13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291号14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银信合作理财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297号14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属地联动监管工作机制的补充意见银监办发…2008‟3号14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房抵押贷款管理防范有证无房贷款诈骗风险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314号14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35号14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汽车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4号14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离辞职后流向借款企业有关问题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43号14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47号14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农村信用社汽车消费贷款业务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8‟49号14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关停小火电机组涉及政策性银行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5号14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53号15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外资银行跨境监管沟通机制》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60号15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大案件责任追究力度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63号15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督促邮储银行分支机构落实案件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64号15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有效防范落后产能企业信贷风险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7号15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重要信息系统设备单点故障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72号15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用卡套现活跃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74号15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76号15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变更事宜的意见银监办发…2008‟8号15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典当机构贷款业务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87号15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鼓励信托公司开展公益信托业务支持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93号16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外资银行监管制度安排》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99号16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综合业务系统故障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104号16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债券投资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129号16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136号16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政策的调整意见(试行)》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143号16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147号16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09‟15号16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托公司信政合作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155号16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当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票据业务风险监管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162号16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印章管理的风险提示银监办发…2009‟164号17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按揭贷款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166号17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户管理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167号17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信息统计制度》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17号17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170号17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报告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172号17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会计科目及会计报表示范模本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189号17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221号17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不法分子利用ATM机具盗取银行卡资金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228号17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借冒名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229号17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网银系统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23 号18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谨防不法分子利用银行文件从事非法活动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243号18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外资银行流动性监管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247号18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谨防用虚假开户方式诈骗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251号18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商业银行非现场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253号18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的补充通知银监办发…2009‟260号。

新时期银行债券投资信用风险管理思路探索

新时期银行债券投资信用风险管理思路探索

现代营销中旬刊根据共研网数据资料,2022年,我国59家上市银行债券投资总额为63.4亿元,占金融投资的83%,可见银行债券投资在整个金融市场上占据着重要地位。

自2014年我国债券市场出现第一支企业债券违约后,违约事件逐年增加,甚至出现通过违约事件进行市场洗牌的现象。

银行作为债券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优化债券投资信用风险管理,除了能维护自身的权益外,也有利于引导金融市场健康发展,激发市场活力,构建良性生态格局。

由此,本文对有关内容的分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有关概念界定(一)债券投资债券投资,即指债券购买人(投资人、债权人)以购买债券的形式投放资本,到期向债券发行人(借款人、债务人)收取固定利息及收回本金的一种投资方式。

随着利率的升降,投资者若具备准确的判断力,适时地买进卖出,就可获取较大收益。

目前,我国债券投资主要包括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及公司债券等,具有如下明显特征:一是收益高于传统存款。

债券利率高于银行存款利率,合理的操作既能使投资者获得稳定的利息收入,也能够利用债券价格的变动买卖债券,赚取价差。

二是安全性高。

债券发行时就约定了到期后可支付本金与利息,因此其收益稳定、安全性高,尤其是国债。

三是流动性强。

若债券持有人急需资金,可随时在交易市场上卖出债券。

影响债券投资收益的因素主要有如下几方面:一是债券利率。

债券利率越高,其收益越高,反之则越低。

二是债券还本期限设置。

还本期限时间越长,票面的利率就越高。

三是债券价格与面值间的差额。

当债券价格低于其面值时,其债券收益就低于票面利息,反之就高于票面利息。

四是经济市场政策变化。

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都会直接影响债券投资收益。

(二)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债券投资活动中常见的一种风险,也被称为借款者违约风险。

近些年,各种金融工具层出不穷,也带动了一大批信用衍生工具发展,开拓出了信用衍生市场,虽然发展时间并不长,但交易量十分庞大。

导致信用风险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客观经济环境的变化。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10.18•【文号】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施行日期】2019.10.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为规范商业保理企业经营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压实监管责任,防范化解风险,促进商业保理行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依法合规经营(一)商业保理企业开展业务,应遵守《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回归本源,专注主业,诚实守信,合规经营,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二)商业保理企业应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保障安全稳健运行。

(三)商业保理业务是供应商将其基于真实交易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保理企业,由商业保理企业向其提供的以下服务:1.保理融资;2.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3.应收账款催收;4.非商业性坏账担保。

商业保理企业应主要经营商业保理业务,同时还可经营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

(四)商业保理企业不得有以下行为或经营以下业务:1.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资产管理机构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等机构融入资金;3.与其他商业保理企业拆借或变相拆借资金;4.发放贷款或受托发放贷款;5.专门从事或受托开展与商业保理无关的催收业务、讨债业务;6.基于不合法基础交易合同、寄售合同、权属不清的应收账款、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等开展保理融资业务;7.国家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五)商业保理企业可以向银保监会监管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也可以通过股东借款、发行债券、再保理等渠道融资。

融资来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风险管理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风险管理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风险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9.14•【文号】银监发〔2016〕42号•【施行日期】2016.09.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6〕42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为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风险管理,防范风险累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改进统一授信管理。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债券投资、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用证、保理、担保、贷款承诺,以及其他实质上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信用风险的业务纳入统一授信管理,其中,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应按照穿透原则对应至最终债务人。

在全面覆盖各类授信业务的基础上,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确定单一法人客户、集团客户以及地区行业的综合授信限额。

综合授信限额应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及其并表附属机构授信总额。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同业客户纳入实施统一授信的客户范围,合理设定同业客户的风险限额,全口径监测同业客户的风险暴露水平。

对外币授信规模较大的客户设定授信额度时,应充分考虑汇率变化对风险暴露的影响。

二、加强授信客户风险评估。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内部客户风险信息共享,探索对客户风险信息实施统一管理,整合分析全体客户的各类信用风险信息。

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多渠道收集授信客户非传统融资信息,增强对授信客户总负债情况的监测评估能力。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新增授信客户和对存量客户增加授信前,应查询内外部共享信息,掌握客户总负债情况,判断客户是否存在过度授信,是否涉及担保圈、财务欺诈、跨行违约等风险因素,有效前瞻预警和防控风险。

三、规范授信审批流程。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明确新增授信、存量授信展期和滚动融资的审批标准、政策和流程,并根据风险暴露的规模和复杂程度明确不同层级的审批杈限。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5.08•【文号】银监办发[2014]140号•【施行日期】2014.05.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140号)各银监局,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近年来,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快速发展,一些银行机构存在经营行为不规范、风险管控不到位的问题,不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银行业监管要求,不利于银行体系稳健运行。

为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促进同业业务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与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各项同业业务。

主要包括同业拆借、同业借款、非结算性同业存款、同业代付、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同业投资等业务类型。

商业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二、商业银行应具备与所开展同业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同业业务治理体系,由法人总部对同业业务进行统一管理,将同业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前中后台分设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同业业务经营活动依法合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三、商业银行开展同业业务实行专营部门制,由法人总部建立或指定专营部门负责经营。

商业银行同业业务专营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和分支机构不得经营同业业务,已开展的存量同业业务到期后结清;不得在金融交易市场单独立户,已开立账户的不得叙做业务,并在存量业务到期后立即销户。

对于商业银行作为管理人的特殊目的载体与该商业银行开展的同业业务,应按照代客与自营业务相分离的原则,在系统、人员、制度等方面严格保持独立性,避免利益输送等违规内部交易。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债券投资、银行卡等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债券投资、银行卡等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债券投资、银行卡等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5.25•【文号】银监办发[2006]140号•【施行日期】2006.05.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债券投资、银行卡等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140号)各银监局(西藏除外):监管信息表明,最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债券投资、银行卡业务存在风险隐患。

为遏制案件发生,控制新的信用风险,现作风险提示如下:一、风险状况(一)债券投资业务风险状况今年一季度,由于资金较为宽裕,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债券投资业务发展迅速。

截至3月末,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债券投资余额3552.4亿元,比年初增加697.64亿元,增长24.4%。

其中,福建、云南、陕西、天津等四省(市)增幅较大,分别比年初增长45.27%、55.62%、114.38%和154.32%。

少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债券投资业务快速发展过程中,由于缺乏足够的风险意识,对市场风险认识不足,对合规开展业务审核不严,加强内控管理和防范操作风险的制度措施不完善,加之人员专业素质不高、操作不规范等因素,存在一定风险隐患。

(二)银行卡业务风险状况近年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银行卡业务发展迅速,对增强服务功能,提升竞争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在银行卡业务系统内部管理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风险隐患:不能严格执行各业务系统的密钥管理制度,特别是POS密钥管理不严;不能严格约束与发卡营销外包服务商之间的外包关系,在选择发卡营销外包服务商前没有充分审查、了解发卡营销外包服务商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实际的风险控制与责任承担能力;确定发卡营销外包服务商后,与其签订的书面合同,没有全面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对业务主机生产环境和开发测试环境管理不严格,存在制卡流程管理和重写磁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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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债券投
资风险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银行类金融机构银行监管
【发文字号】银监办发[2009]129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03.26
【实施日期】2009.03.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债券投资风险管理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129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管理,防范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和市场波动带来的潜在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制定投资指引,明确相关职责权限
商业银行应在整体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框架内,按照自身业务特点、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水平,结合总体业务发展战略、管理能力、资本实力和能够承担的风险水平,合理制定债券投资指引,明确可以开展的业务、可以交易或投资的债券类型、可以采取的投
资、保值及风险缓释策略和方法等,同时明确债券投资管理的组织结构、权限结构和问责机制,并根据市场变动情况适时对相关指引进行修订。

二、各职能部门要协调配合,防范风险管理疏漏
商业银行应明确风险管理部门、投资经营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在债券投资风险管理中的作用,并形成书面规定,同时在各职能部门间建立有效的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以防止风险管理上的疏漏、缺失或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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