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办法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一)、发展新党员制度。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实施党员发展群众民主推荐、党委预审、发展对象公示、支部大会票决、发展党员责任追究等制度。
加强入党积极份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
(二)、党员活动日制度。
党日活动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由党支部根据实际确定活动日期。
活动日主要开展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上级会议精神、学业务专业知识,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革命传统教育活动等,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党日活动。
(三)、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支部委员每年参加培训累计不少于24学时。
普通党员全年参加学习培训累计不少于16学时,推行中心学习组周末学习日制度,由书记全面负责,组织宣传委员具体组织实施,做好考勤记载。
(四)、党员工作汇报制度。
党员每季度应向党支部做一次汇报。
汇报方式可以口头、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汇报。
外出党员重点汇报在外活动情况,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意见。
(五)、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外出不到一年的,一般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参加所在的党组织生活;外出一年以上的,一般应转出组织关系,参加所在的党组织生活。
党员三人以上集体外出,时间较长的,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或临时党小组,定期开展组织生活。
党支部对外出党员应督促做好思想汇报,制定支委专人没季度联系一次。
(六)、党组织关系转接制度。
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或居住地时,应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临时外出六个月以内的,可开具党员证明信或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在所去的单位党组织过组织生活。
(七)、党费收缴制度。
党员必须按时按标准自觉缴纳党费。
预备党员从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按便准缴纳党费。
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党费要有专人管理,建立专帐,支部至少每季度应向上级党组织上交一次党费。
半年公开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征求意见党员发展管理办法

土木工程学院发展学生党员管理办法根据《普通高校组织工作条例》、《省委实施办法》、《关于印发青海大学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大党办字[2013]23号)文件精神,为完善我院学生党支部党建工作体系,现制定以下学生党员发展管理办法:一、培养阶段:1、根据土木工程学院党委党员发展计划的安排,确定我院学生党支部参加党课培训的总人数。
参加培训人数适当多于院党委的发展计划人数。
2、支部做出《土木工程学院递交入党申请书信息统计表》,根据各个班级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按照递交申请书的人数比例将名额分配给各个班级。
3、参加党课培训的人员必须是已经递交过入党申请书,各个班级应根据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递交申请书较早的同学可优先考虑),并结合本人在校综合表现,优中择优。
4、各个班级根据名额选出推优名单,名单需经班主任、年级辅导员签字。
由学生党支部整理报院团委审核,报校团委备案。
二、发展阶段:1、根据土木工程学院党委党员发展计划,严格按照计划要求确定发展对象人数。
2、选出在培养期间表现比较积极、成绩较好且无违纪记录的积极分子作为发展对象,若满足条件的积极分子比较多,则应优中选优,有特殊贡献者(如工作成绩比较突出的班委、学生干部等)可适当放宽条件。
3、由于名额限制,未能按期发展的合格积极分子,或是要求进步的积极分子,可以继续培养,下一批发展;表现极差,不能完成学业且不求上进的积极分子,直接取消其发展资格。
4、经召开学生支部大会研究讨论,正式党员举手表决,同意接纳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并报院党委安排谈话。
三、转正阶段1、预备期间表现良好,无违纪记录的预备党员,定期向组织上交思想汇报,按期递交转正申请,可以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2、预备期间,不能完成学业,或有违纪记录的预备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可以延期转正,情节严重者,支部大会可以取消其转正资格,并上报上级党组织。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代)二0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全文)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全文)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进一步健全中国共产党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促进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党组织对党员的领导,按照党章党规的要求,准确把握党员发展工作的方向,本工作细则据此制定。
第二条党员发展是指吸收符合条件的群众加入中国共产党,培养壮大党员队伍,为党的事业提供强大的组织力量。
第三条党支部是党员发展工作的基本单位,应当切实履行党员发展工作的责任。
各级党委和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各级党支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申请入党第四条任何一个中国公民,年满18周岁,无党派人士,拥护党的纲领,愿意参加中国共产党,且具备党员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五条党员基本条件包括: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党组织的活动。
第六条申请入党的个人应当向所在党支部递交书面入党申请,写明个人的基本情况和加入党组织的动机以及党员基本条件的具体体现。
第七条党支部应当按照程序,组织开展申请入党人员的考察和审查工作。
对于申请入党的个人,党支部有权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征求有关组织和个人的意见。
第八条党支部应当审查申请入党人员的政治思想、品德作风、组织观念等方面的表现,对符合党员基本条件并有发展潜力的人员,应当予以通过。
第九条党员发展工作应当注重选拔并吸收群众中的优秀分子加入党组织,同时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第三章入党宣誓第十条申请入党的个人经党支部同意后,应当参加组织的入党宣誓仪式。
入党宣誓是一种庄重的仪式,要求申请入党人员恪守党员宣誓中的庄严承诺。
第十一条入党宣誓内容包括:郑重宣誓,庄严承诺,表达对中国共产党的忠诚和对社会主义事业的信念。
第十二条入党宣誓应当在党支部组织的正式会议上进行,全体党员作为见证人。
入党宣誓的仪式安排应当严肃庄重,以彰显党员身份的尊贵和党员承诺的高度。
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办法

中共XXXX学院委员会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把优秀中青年教师和大学生中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入党,是学院育人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学院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加强党员特别是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对于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和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为进一步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针对高职教育特点,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党员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为民服务工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组织原则,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做好在优秀中青年教师和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三条党员发展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将培养教育贯穿党员发展工作的全过程。
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进一步改善学院党员队伍结构。
扩大在优秀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
第四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深入调查研究,结合部门工作实际,依据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党员队伍结构、在校学生规模以及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等情况,科学制定党员发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发展计划、工作步骤、具体措施和发展进度等做出明确安排。
第五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经过下列程序:严格履行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手续;严格履行接收新党员的手续;严格履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手续。
做好党员发展管理教育工作(纲)

做好党员发展管理教育工作党员的发展、教育与管理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与管理工作,不仅需要有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而且还需要掌握扎实的党建理论和相关的业务知识。
每一位党务工作者,特别是基层党委、党支部的领导成员都要认真研究发展管理教育党员工作的规律,熟悉和掌握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这样才能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与管理工作。
一、做好党员发展工作1、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性(1)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是保持党组织生机与活力的需要。
党的力量和作用,固然主要不是取决于党员的数量,而是取决于党员的质量。
但是,辩证法告诉我们,数量和质量是辩证的统一,中国共产党从诞生时的53名党员,历经90年的风雨沧桑,发展到现在拥有7800万党员的大党。
党如果没有吸引力,就不能发展这么多的党员;反之,不发展这么多的党员,就不能使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取得今天这样举世瞩目的成就。
(2)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是实现党的目标的需要。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
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制定了《十二五规划纲要》,落实规划纲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创造性工程。
完成这项任务,不仅需要大量的物资和技术,而且需要宏大的党员队伍,尤其需要大批思想觉悟高、文化技术过硬的精明强干的人才。
(3)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是满足广大先进分子心愿的需要。
一个人的力量是很有限的,千百万先进分子组织起来产生的力量才是无穷的。
要求入党,这是千百万群众中优秀分子的共同心愿,基层党组织要经常地、认真地在优秀分子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把他们吸收到党内来,满足他们的这种政治愿望和要求。
2、发展党员的标准、方针和原则(1)发展党员的根本标准。
任何政党都是依据自己的性质来规定党员标准和发展程序的,区别只是标准和程序不同而已。
中国共产党员的标准是由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基本要求以及党员的权利、义务组成。
关于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精选范文多篇)

关于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精选范文多篇)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5篇第1篇: 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县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思路县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思路(一)实施“基础达标工程”,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
把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和前提,通过进一步规范入党积极分子吸收、培养、写实、培训、发展等工作制度和程序,从“源头”上保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积极扩大来源,采取党员“一帮一”、“多帮一”等措施和办法,解决好入党积极分子来源不足问题,逐步改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结构;改进培养措施,结合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城乡一体化工作,积极探索在流动人员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解决好流动人员中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不连续、不及时问题;坚持制度规范,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制,继续推行发展党员工作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群团组织“推优”制、组织员谈话工作制,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宏观调控,合理制定发展党员计划,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加大在生产一线、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各类拔尖人才和“两新”组织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确保达到省定发展党员宏观指导和调控目标要求。
(二)实施“素质升级工程”,进一步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
根据党员经常性教育的目标要求和党员的实际情况,通过集中培训和积分制管理办法,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提升广大党员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技能水平。
围绕提高党员的科学发展意识,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适时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围绕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贯彻《—201X年全省党员教育培训规划》,把学习《党章》纳入党员经常性教育计划,列入党课教育内容常抓不懈;围绕提高党员综合素质,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区域内市、县(市、区)、乡三级党员教育基地,搞好党员政治理论、业务技能培训和革命传统教育。
围绕提高党员主体意识,将党员主体意识教育纳入党员经常性教育范畴,加强对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理论研究和宣传,探索建立落实党员主体地位、发挥党员主体作用的长效机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贯彻落实。
民办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对策

本文共计2035字民办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对策
民办高校的学生党员应该有自己的发展管理途径!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了民办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对策,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一看哦!
摘要:文章首先分析了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作用,其次指出了民办高校学生党员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最后从规范严格入党程序加强后续教育培养工作、加强党组织活动的开展两方面提出加强民办高校党员的发展对策。
目前,民办高校学生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出现问题,学生党员发展教育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
关注不同学生的思想差异进行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以创新高效的方式加强学生党员发展过程中的教育和管理;重视学生入党后的党组织活动的连续性和科学性,不仅是党的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的需要,还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需求。
一、民办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的作用
(一)全面提升学生素质
加强民办高校的党建工作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水平。
高校党建工作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针对高校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全面综合的素质考查,从根本上确定民办高校学生的基本素质处于较高水平;第二部分是面向全体学生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教育。
正确的思想引导能
- 1 -。
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

党员发展、教育与管理工作党员的发展、教育与管理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长期以来,发展党员工作形成了其自身的内在规律和特点,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业务性。
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与管理工作,不仅需要有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而且还需要掌握扎实的党建理论和相关的业务知识。
每一位党务工作者,特别是基层党委、党支部的领导成员都要认真研究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律,熟悉和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这样才能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与管理工作。
第一部分发展党员工作方法和程序一、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依据、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党章》对党员的条件,如何接收新党员,党组织接收新党员的工作程序和手续等做了规定。
中共中央组织部于1990年8月下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为更好地使发展党员工作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从新的历史时期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要求出发,进一步就发展党员工作的各个环节及其需要规范和把握的问题作了规定。
因此,《党章》和《细则》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依据。
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方针是在1988年6月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的。
这次会议指出: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党员,应当遵循“坚持标准,保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发展党员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1、发展党员要有领导、有计划进行的原则。
2、保证党员质量的原则。
3、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4、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
5、发展党员要有重点的原则。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应遵守的纪律主要有:第一,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程序接收党员。
不允许用不正当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
第三,发展对象未进行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入党前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不能确定其为发展对象。
未经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的,除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党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会 03.备案
支部书记 09.公示 1.发展对象名单 2.个人总结及培养 材料 1.5M
征求意见是否 重大 否 接下页
18
单位名称: 业务主管部门:党建工作部 编制人: 业务参与部门:本部党支部
流程名称:党务管理 流程编号: ZC-DT-02.01
最后更新时间: 版本:V.1.1
ZC-DT-02.01.03 党员发展教育管理(2)
党委会 党建工作部 党支部
过程描述 及标准
承上页
发展对象 不通过 10.接受介绍人指 导,申请入党 入党志愿书 支部书记 11.组织召开支部 大会,确定是否接受 为预备党员 会议决议 12.党委委员或 党委指定人员 谈话、审核 1.7M 13.党委会 审批 1.8M 通过 通过 支部书记 14.组织对预备党员 教育、培养、考察 预备党员考察表 1.9M 预备党员 15. 申请转正 转正申请 15-17.预备期满前,预备党员 将转正申请交到党支部,支部 书记予以公示:支部组织委员 审核是否具备转正条件: - 符合转正条件,提交支部大 会讨论; - 不符合转正条件,重新接受 预备党员考察 14.党支部将预备党员编入党 小组,通过党的生活予以教育 和考察,发现问题及时谈话, 并将考察意见填入《预备党员 考察表》 -教育考察方式:听取本人汇 报、个别谈心、党课教育等 1.6M 12-13.党建主管审查《入党志 愿书》和相关材料是否符合要 求,并与其谈话,沟通思想 10.申请入党的同志要有两名 正式党员作为介绍人,指导被 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11.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 支部大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 《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 行审查,确定为预备党员后报 党委审批
否
支部书记 16.公示 预备党员名单 1.10M 17.支部组织委 员审核是否具 备转正条件 是 支部书记 18.组织召开支部 大会,讨论是否转 正 申请党支部意见 1 19.党委会 审批 是 1.12M 通过 预备党员 20.成为正式党员 1.11M
附件 1
单位名称: 业务主管部门:党建工作部 编制人: 业务参与部门:本部党支部 流程名称:党务管理 流程编号: ZC-DT-02.01 最后更新时间: 版本:V.1.1
ZC-DT-02.01.03 党员发展教育管理(1)
党委会 党建工作部 党支部
过程描述 及标准
入党申请人 01.提出入党申请 入党申请书 01.接到入党申请后,支部书记要在一周内 亲自或派专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对其提 出希望和要求
19
不通过
18-20.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内, 党内、党外召开座谈会。党小 组提出转正意见,支部组织召 开党内外座谈会,讨论如下内 容: -具备党员条件,给予按时转 正,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需要 继续考察教育,可以延长预备 期(不少于半年、不超过一 年); -不具备党员条件,取消其预 备党员资格
支部书记 02.召开支部会议,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1.1M 支部书记 04.指定积极分子 的培养人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 考察登记表 1.1M 培养人 05.培养、考察积 极分子 1.2M 支部书记 不通过 06.会议讨论,确 定发展对象 拟发展对象名单 1.2M 07.党委会 审批 1.3M 通过 党建主管 08.组织开展政审 1.政审材料 2.考试成绩单 3.发展对象名单 1.4M 是 08.函调政审、集中培训并报公司党委审查 同意后,正式列为发展对象 -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 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培训对象联系思想实际,做好个人总结, 并组织进行综合考试。把学习成绩和培训 后的发展变化情况作为考察对象是否具备 入党条件的重要内容 09. 张榜公示,广泛听取意见,以保证新发 展党员和将要转正预备党员的质量。 -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发展对象并完成政审之 后、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接纳该同志 为预备党员之前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06-07.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 子在听取培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 上,经支委会(无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 讨论通过后,报上级党委审查同意,可列 为拟发展对象 05.党支部要对积极分子进行考察。 考察方法:定期考查与随机考察、民主评 议与个别了解、党内考察与党外考察、定 性与定量考察相结合 04.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 分子的培养人。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 支部组织的有关活动,有意识地给他们安 排一些社会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培养 锻炼。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要经常主动 和培养对象谈心,每个季度向支部汇报培 养对象的思想、工作及培养情况 02-0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在征求党员群众 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会议讨论审定后, 再报上一级党委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