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试件管理办法(已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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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部件试装试验工作管理办法

零部件试装试验工作管理办法

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支持性文件1. 目的1.1 为了规范产品试装流程,明确产品试装过程各环节相关部门工作职责,使工作试装试验工作有序进行。

2. 范围2.1本办法适用于新产品开发零部件、质量优化的零部件、质量整改及样品样件的试装试验。

3. 定义3.1生产制造部:是指总装制造部、涂装制造部、焊装制造部。

4. 职责4.1 生产管理部4.1.1 试装调度员4.1.1.1对外购、外协配套零部件或样品样件的试装、试验工作进行组织、协调、评审。

4.1.1.2负责对试装后的零件做对应表。

4.1.1.3负责及时与工艺技术部NC专员对接,保证新增试装件BOM修改后计划的下达。

4.1.2 调度科长负责试装通知单的审核。

4.2 工艺技术部4.2.1 文员负责办公系统上【样件采购、试装通知单】的接收和传递。

4.2.2 文员负责办公系统上【技术状态更改通知单】的下发工作;4.2.3 文员负责办公系统上【试装通知单】的接收和传递。

4.2.2 工艺员4.2.2.1 新产品试装负责联系产品部提供图纸、工艺和技术要求。

4.2.2.2 负责对试装、试验过程的工艺进行技术指导;4.2.2.3 负责鉴定是否满足与工艺技术要求的结果验证、处置及报告。

4.2.2.4 负责联系产品部工程师解决试装问题。

4.2.3 工艺技术部NC专员4.2.3.1 负责对新增试装件在NC系统里修改B0M表,做【技术状态更改通知单】下达于生产管理部、物流部、生产制造部、品质保证部、财务部。

4.2.3.2 负责对状态更改替换的试装件做【技术状态更改通知单】下达于生产管理部、物流部、生产制造部、品质保证部、财务部。

4.2.3.3 负责对整车零件使用减少做【技术状态更改通知单】下达生产管理部、物流部、总装制造部、品质保证部、财务部。

4.3 品质保证部4.3.1 检验员负责对试装、试验的外购、外协配套零部件、质量整改件或样品样件的质量特性的检验验证及鉴定。

4.3.2 SQE 负责对试装、试验的结果验证、评审、报告、零部件质量整改合格后批量切换通知书的下达及资料的存档。

EN15085焊接质量管理体系--工作试件控制程序

EN15085焊接质量管理体系--工作试件控制程序

EN15085焊接质量管理体系–工作试件控制程序1. 引言EN15085标准是针对制造和维护轨道车辆部件的企业的一项规范,该标准要求企业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其所提供的产品符合标准,并达到客户的要求。

其中,焊接工作试件的控制程序是EN15085标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2. 工作试件的作用及重要性工作试件是对焊接工艺进行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它能够模拟实际焊接过程中的温度、应力和变形等因素,并通过试件的形变来评估焊接工艺的质量,从而保证焊接产品的质量。

因此,工作试件的控制程序对于焊接工艺控制和质量保证非常重要。

3. 工作试件的管理流程在EN15085标准中,建议焊接企业制定并执行完整的工作试件控制程序。

该程序应包括以下步骤:3.1 工作试件的设计和准备首先,需要针对所使用的焊接材料和工艺,设计并制作相应的工作试件。

这些工作试件应当能够模拟实际使用环境中的焊接部件,并反映出所使用的焊接工艺的全部特征。

3.2 工作试件的焊接其次,需要依据所设计的工作试件,采用相应的焊接工艺,并在规定的条件下对工作试件进行焊接。

焊接过程应符合ISO 3834和EN 1090标准的要求。

3.3 工作试件的检测和评价针对焊接工艺和工作试件制作的特点,需要选择合适的方法对工作试件进行检测和评价,评价所得数据应记录下来并保存。

3.4 工作试件的记录和存档最后,需要将工作试件的制作、焊接、检测和评价等所有相关数据进行记录,并以相应的形式进行存档。

在存储期限内,这些记录应可供随时查阅和检查。

4. 管理程序的执行为确保焊接产品质量的统一和稳定,企业需要严格执行工作试件控制程序。

具体执行方法包括:4.1 对合格工作试件的确认和编号应制定合格工作试件的确认标准,并对所制备的工作试件进行确认和编号,以防止混淆或误用。

4.2 对工作试件的定期检查应定期检查已存档的工作试件记录,并根据需要重新进行检测、评价和记录。

4.3 对记录的存储和文档管理为了保持数据的完整和准确,应确保所有记录文件的存储在相应的存储介质上,并注明存储期限和存储位置,同时要进行文档管理,防止数据流失或丢失。

试件养护管理制度

试件养护管理制度

试件养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试件养护工作的管理,确保试件的完好性和准确性,保障试验数据的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试件养护管理工作,包括试件的存储、运输、保养等方面。

三、试件养护管理责任1. 试件养护工作由试验室主任牵头负责,由具体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2. 试验室主任应当加强对试件养护工作的管理,确保试件的完好性和准确性。

四、试件养护管理流程1. 试件的存储试件一般应当存放在干燥、通风、温度稳定的环境中,禁止暴晒、淋雨、淋雪等。

试件存放应当分类管理,按照试验类型、试验编号、试验日期等方式进行分类存放。

试件存放应当定期检查,发现损坏或者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2. 试件的运输试件在运输过程中应当注意轻放轻取,避免碰撞或者挤压。

试件运输时应当采取合适的包装措施,确保试件的安全。

试件运输时应当确认试件的数量和完好性,发现异常应当及时处理。

3. 试件的保养试件的保养应当根据试件的材料和特性确定具体保养措施。

试件的保养应当定期进行,包括擦拭、除尘、防锈等工作。

试件的保养应当记录,包括保养时间、保养人员等信息。

五、试件养护管理规定1. 试件养护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掌握试件养护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2. 试件养护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试件的完好性和准确性。

3. 试件养护人员应当及时上报试件的损坏或者异常情况,确保试件的安全和完整性。

六、试件养护管理考核试件养护工作应当定期进行考核,对试件养护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

考核内容包括试件的完好性、试件的保养情况、试件的存储情况等。

考核结果作为试件养护人员的考核依据,并作为提高试件养护工作水平的参考。

七、试件养护管理制度的宣传与培训试件养护管理制度应当进行宣传,让所有试件养护人员了解相关规定。

试件养护管理制度应当进行培训,提高试件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操作技能。

八、试件养护管理制度的违规处理对试件养护管理制度的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处理,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产品试制试验管理办法

产品试制试验管理办法
5.2.4供应商按“新产品开发技术协议”或保障部下达的采购计划(或合同),按时完成专用件的制作。所有零部件经检验合格后,送交总装车间办理入库手续。
5.2.5总装车间按照计划和产品图样及技术要求,负责完成对供应商、生产车间送交的产品样件进行接收(合格品),并对样件进行规范管理。
5.3产品试制、试验通(借)用件的组织
5.5.2发动机检验由质检部负责,检验完成后由质检人员出具检验记录,经质检部部长审核后并反馈到产品部。
5.5.3自制专用零部件检验
公司自制的试制零部件检验由车间内部控制,并做好检验记录(其部件中外协的零部件由质检部进行检验,检验记录反馈到所需协作件的车间),并将所有检验记录(包括外协件检验记录)反馈到总装车间。以上检验流程详见附件二。
制度主要内容
4.职责
4.6质检部
4.6.1质量策划、零部件检验、设计及零部件质量信息反馈、零部件质量整改结果的考核、验收。
4.6.2试制、试验过程的参与。
5.内容及要求
5.1工艺路线的制定
S图下发后由工艺部按开发计划及时编制产品开发零部件制作工艺路线,以及核定部分改进产品自制件的工时和定额,将图纸连同工艺路线转到保障部。
5.12.4试验小组依据“试验大纲”和“试验计划”进行样机试验,及时将试验过程出现的问题反馈产品部,并做好试验过程记录,试验完成后编制试验总结(若有项目负责人直接参与的可不写),期间质量部可派人参与试验过程。
制度主要内容
5.内容及要求
5.12.5产品部对试验过程反馈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计划),属设计问题的A图设计改进时解决;属零部件质量问题的反馈保障部或生产部,通知外协厂家(包括自制件车间)进行整改,由质管部对整改结果进行考核、验收。

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

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

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11、所有试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树立以预防为主,杜绝操作事故的发生。

2、严禁将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带入工作室。

3、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操作室,禁止在操作室、办公区域内打闹和吸烟。

4、仪器设备工作前须检查电源,接头及地线是否连接可靠,然后试运行,正常后方能开始工作。

5、试验完成后立即切断电源、水源,下班后关好所有门窗。

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2一、不准在工作间内乱动仪器仪表,也不准在工作间内做与试验无关的工作。

二、试验室温度为10℃~35℃,对温度要求严格的试验,试验温度应为23℃±5℃。

三、压力机、万能材料试验机由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该仪器的设备性能及用途,试验必须严格按标准方法及要求的操作规程进行。

五、认真做好原始记录,试验后须填写仪器设备使用登记簿。

六、工作间内保持清洁卫生,试验后切断电源。

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3本制度旨在确保我部工地试验室安全生产,确保试验检测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试验检测设备仪具的正常使用。

使全中心员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观念、增强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管理职责1、项目经理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工地试验室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2、工地试验室主任负责试验室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项目经理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3、项目部安质部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巡查试验室安全生产设施的完好情况,监督所有人员的安全生产执行情况;4、试验检测人员负责执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程序。

(二)、试验检测安全管理制度1、仪器、设备的安装,操作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并以检查确认后方可使用;2、在进行各类强度试验时,应设置有效防护,防止试件飞溅伤害人员及设备;2、仪器设备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3、加强仪器设备检查维修,确保其性能稳定、示值准确,严禁“带病”使用;4、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及强酸、强碱等化学品的存放、使用处理应符合国家安全规程的规定;需购买危险物品时,先提出申请,经总工师批准,才能购置。

试验样品管理制度

试验样品管理制度

试验样品管理制度试验样品管理制度(3篇)1(1)样品保管室指定专人负责。

(2)试样的采集,不同材料不同的要求,应按照相关试验规程规定现行取样。

(3)取样人员应认真填写样品的名称、规格、使用部位、产地及送样日期、数量是否符合取样数量。

(4)保管员必须对取样的材料编号登记,在标签上著注明材料名称产地、使用部位、里程桩号、送样日期、送样人。

(5)样品应列架分类管理,未检,已检应有明显标志,不同单位取样的样品应有区分的.标志,分开存样。

(6)样品保管员应将环境条件符合该样品的储存要求,不使样品变质和损坏,不使其降低或丧失性能。

(7)试样在存放期间应免受风吹,日晒,雨淋。

(8)样品的检后处理及备用的样品的处理应按照有关规定存放。

(9)做好样品室的防火及防盗工作。

(10)破坏性检测后的样品,确认试样方法,检测仪器,检测环境,检测结果无误后,才准撤离试验现场。

试验样品管理制度(3篇)2第一节样品的标识第一条收样员负责对各种样品统一流水编号,加贴样品标识卡,表明其不同的检测状态,样品标识须注明'样品编号'和'样品状态','样品状态'分别为'待检'、'在检'、'已检'、'留样'四种。

样品标识具有唯一性。

第二节样品的制备第二条样品需要制备时,检测人员应严格按相应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三节样品的保护第三条当样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需采取保护措施时,则检测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以保证试验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第四节样品的储存第四条样品应存放在适宜的场所,样品室配备相应的设施,样品分类存放、防止火灾、丢失、变质、损坏和混淆的.发生。

如发生样品损坏、丢失等情况应及时调查原因,并做出相应处理。

第五条对储存有特定要求的样品(如标养室对温度、湿度的要求),应严格控制环境条件,管理人员应按规范要求调整检查并记录控制状况。

试验检测工作管理办法

试验检测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试验检测工作是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工程质量进行预控制及检验的必要技术手段。

为了加强试验检测管理工作,提高试验检测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试验检测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公司试验检测工作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经理部的试验管理工作。

第四条试验检测工作的基本任务:按相关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试验,检验工程原材料、结构、构件、半成品和成品等是否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合同要求;通过标准试验、现场测试和监督做好工程质量过程试验检测控制,开展试验研究和“四新”技术推广,推进本企业的技术进步,为科研、设计、施工提供试验数据和技术支持。

第五条各项目部应以为施工生产为目的,按照要求和需要,结合具体情况,配足人员、设备及场所。

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认真做好试验检测工作,不断提高试验检测工作水平。

第六条公司所属各试验检测室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执行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实现“三标一体”管理目标。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公司属各级试验检测工作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公司由施工管理部统一管理。

第八条工程项目需根据工程实际性质和具体情况设立工地试验室,工地试验室分为管理性试验室和自检性试验室。

管理性试验室必须至少设立一名管理人员负责本工程的试验检测管理工作,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能;自检性试验室应根据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和工程特点,按照本办法要求配备人员、设备、完善试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取得检测资质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第九条自检性工地试验室的设立项目根据工程特点组建自检性工地试验室。

自检性工地试验室应获得相应的检测资质授权。

获得资质授权的工地试验室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公路项目工地试验室技术和质量负责人必须为具有公路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且已注册至授权母体试验检测机构的人员。

正文-焊接工作试件管理规定

焊接工作试件管理规定1.目的:验证焊接构造、焊接工艺规程、关键焊缝焊接人员的能力及焊缝质量。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外贸订单,工业减速机,农业减速机等产品。

3.参考文件或标准:ISO15614-1:2004,焊接工艺评定试验ISO9606-1:2002,焊工考试-熔化焊ESC07-0001 焊缝质量分级PE-ETN-08-24 焊缝质量分级与无损检测方案ISO14555:2006 金属材料的电弧螺柱焊4. 术语和定义无5.责任部门及职责5.1 ME职责:焊接工程师负责制定工作试件焊接方案,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文件,对工作试件进展最终评判并制作记录文件。

5.2 PQC职责:焊接技师负责监视工作试件的制作过程,协助焊接工程师进展试件检验。

5.3 ESC焊接车间和PBB焊接车间职责:根据车间实际情况,选定焊接工作试件的员工,工作试件的材料准备,妥善保存工作试件。

6. 流程图无7.控制要求:7.1 工作试件用途7.1.1检验焊接构造7.1.2验证特殊焊接工艺7.1.3检验焊接质量7.1.4 检验焊工水平〔例如:关键焊缝焊工,焊工调换工位,新焊工上岗〕7.1.5 构造、材料发生变化7.2 工作试件制作流程7.2.1焊接工程师根据产品图样的焊接构造特点以及关键焊缝分类方案,确定制作工件试件的工程,向相关部门下达制作指令并编制相应的焊接工艺文件〔WPS〕、工作试件焊接方案。

方案内容包括工作试件制作的接头型式、焊接位置、WPS编号、焊接人员、检验人员、完成时间等。

7.2.2生产车间根据工作试件制作方案,安排相应工位由ISO09606或EN1418资质的焊工焊接工作试件。

7.2.3焊接技师监视工作试件的制作,确保工作试件的制作符合WPS的要求并对工作试件进展打磨、腐蚀,协助焊接工程师依据图纸的要求完成焊缝宏观金相评定、拍照片,做机械性能试验、无损探伤;焊接工程师完成文件资料整理。

7.3 工作试件的制作7.3.1工作试件下料工作试件原材料材质组别不能低于产品的要求。

工地试验室工作管理制度(4篇)

工地试验室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地试验室的工作,提高试验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做好试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试验室人员管理第二条试验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三条试验室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按时到岗并按照工作要求进行相应的试验检测工作,保证试验工作的质量。

第四条试验室人员应遵守试验室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不得自行更改试验方法。

第五条试验室人员应熟悉试验室设备的操作和维护方法,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第六条试验室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三章试验室设备管理第七条试验室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和准确测试结果。

第八条试验室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按照设备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并在使用后及时进行清洁和保养。

第九条试验室设备的故障应及时报修,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四章试验室安全管理第十条试验室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烟雾报警器等,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一条试验室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十二条试验室人员应严禁在试验室内吸烟、饮食,不得擅自改变试验室的布局和设备设置。

第十三条试验室人员应注意试验过程中的安全事项,如佩戴防护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等。

第五章试验室质量管理第十四条试验室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试验方法的制定、试验数据的收集和分析、质量控制等。

第十五条试验室应建立试验室质量手册,明确试验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流程。

第十六条试验室应建立试验数据的有效保存和备份制度,确保试验数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第六章试验室考核管理第十七条试验室应定期进行考核,评估试验室人员的工作绩效和试验室的工作质量。

第十八条试验室考核应客观、公正,根据试验室的实际情况和目标制定相应的评估指标。

第十九条试验室考核结果应及时通知试验室人员,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激励或纠正措施。

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8.05•【文号】建质[2003]162号•【施行日期】2003.08.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9月30日,实施日期:2010年9月30日)废止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的通知(建质[2003]162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现将《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三年八月五日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1、总则1.0.1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质量监督行为、制定本工作导则。

1.0.2 本工作导则适用于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1.0.3 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称监督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

1.0.4 工程质量监督除应执行本工作导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

2、术语2.0.1 本导则所称的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是指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本导则所称的有关机构、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2.0.2 本导则所称的质量行为、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所进行的活动。

2.0.3 本导则所称的监督注册、是指建设单位在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按规定向监督机构办理的工程项目监督登记手续。

2.0.4 本导则所称的质量监督工作方案、是指监督机构针对工程项目的特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制的、对该工程实施质量监督活动的指导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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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规范公司焊接工作试件的管理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试件制作目的、内容和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工作试件制作与管理。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ISO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QEP16-2008 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QEP09-2008 物资管理程序
/QEP14-2008 生产和服务过程控制程序
EN15085-4 轨道应用-轨道车辆及其部件的焊接——第四
部分:生产要求
EN287 焊工考试、熔焊
EN ISO 15613 金属材料焊接工艺的要求及认证:通过生产前
焊接工艺检验的认证
4 职责
4.1 研发中心
研发中心对工作试件的制作起协调、监督作用,并负责工作试件的金相分析、评定、协调加工等。

4.2 制造中心
负责工作试件具体制作。

4.3 物流室
负责工作试件材料的采购和相关委外工作
4.4 质环室
负责工作试件的质量控制、检查和检测,相关材质证明、质量记录的收集及保存。

5 工作试件制作流程
5.1 焊接工程师根据产品图样的焊接结构特点,确定制作工作试件的项目,对相关部门下达制作业联并编制相应的焊接工艺文件、WPS、工作试件焊接计划,业联内容包括下料、材料加工、焊接、外观检验、加工、打磨、腐蚀、晶相检测、评定等,计划内容包括工作试件制作的接头型式、焊接位置、WPS编号、焊接人员、检验人员、完成时间等
5.2 制造部根据下达的业联和计划内容,编制工作试件制作指令,并组织下料、材料加工、焊接、试件切割与加工、打磨、打钢印等。

5.2.1 工作试件焊接完工后,焊接操作者按要求在试件上打上试件项
目代号、试件流水号、焊接操作者代号
试件钢号示例:项目代号+流水号(001~···)+焊工代号
5.2.2 项目按车型进行分类,代号取汉字头两个的大写聘用字母
项目分类示例:DJ4产品——DJ4,六轴车产品——LZ
地铁产品——DT,SS1~SS9制动器——ZD
5.3 质环室负责对工作试件进行质量控制和外观检查,无损检测,并填写相关的记录,焊接质检员编制《工作试件检验报告》。

5.4 物流室负责物资采购和相关试件委外加工的实施,并提供相关材质证明。

5.5 焊接工程师对工作试件进行腐蚀和宏观金相评定、照片,文件资料整理,并做到健全、完整、有效。

5.6 焊接质检员负责对所有的工作试件按项目、年份分类进行管理,对所保管的工作试件进行防锈处理,用清漆涂刷表面,并建立工作试件管理台帐。

5.7 工作试件的分类
5.7.1用于验证设计的工作试件,以证明产品的设计具有可焊接性,它必须在样品组件上实施。

5.7.2因不能根据系列标准EN ISO 15614进行评定,需做工作试件以验证焊接工艺。

5.7.3因焊接时焊缝有特殊操作要求,以及有EN287-1或EN ISO 9606-2至EN ISO 9606-5中未规定的焊缝类型,需焊接工作试件以验证焊接工艺。

5.7.4通过焊接工作试件对焊缝质量予以确认,需焊接验证焊接质量的工作试件。

5.8 用于验证焊工技能的工作试件的检验,根据EN287-1或EN ISO 9606-2至EN ISO 9606-5;用于验证焊工技能的工作试件的检验,根据EN ISO 15613进行检验。

对于评定不合格的工作试件所代表的焊接接头型式的产品,按照ISO 3834-2之13.2焊前试验及检验和ISO 9956-8预生产焊接试验的评定要求,不允许进行产品的生产。

5.9 工作试件的有效期按EN287-1或EN ISO 9606-2至EN ISO 9606-5标准要求执行,具体为:
5.9.1用于验证焊接结构可焊性的工作试件有效期为长期。

5.9.2确保焊接工艺的有效性的工作试件,除非生产过程发生较大的变动,需重新制作外,其有效期为长期。

5.9.3用于验证焊工操作水平的工作试件,有效期按EN287标准的规定为半年。

5.9.4用于验证焊缝质量的工作试件,针对每一个不同的产品构件,工作试件对应不同的焊接接头型式、数量的有效期由主管焊接责任人员确定(主要指焊接位置受到限制、可达性差的焊缝)。

5.10 所有的工作试件每半年重新进行一次确认,以确保其有效性,对于已过期或失效的工作试件,由工作试件管理人员报请焊接监督人员批准后,作报废处理。

6 附表
《工作试件检验报告》
《工作试件焊接计划》
7 附加说明
本办法由技术部研发中心提出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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