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关于廉政档案规定
公司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

公司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档案管理暂行方法第一条为健全完善党员干部监视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从业意识,加大党员干部的监视管理力度,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记载和反映党员干部的廉政情况,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立,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假设干规定?和中央纪委、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党风廉政档案是对党员干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立任务和廉洁自律方面情况形成的有关文件、资料的保存和记录,是分析和掌握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立情况的根本素材,是干部监视、管理、考核、任用、奖惩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方法称称党员干部是指公司现职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管理人员。
第四条公司应为党员干部建立党风廉政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管理。
第五条党风廉政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保密法?和?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做到标准、合法、真实、平安。
第六条党风廉政档案的内容:〔一〕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二〕个人根本情况〔含工作简历、配偶和子女从业情况〕;〔三〕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抽查核查情况;〔四〕干部考察情况;〔五〕因私出国(境)情况;〔六〕因公出国(境)情况;〔七〕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八〕廉政方面受表彰奖励情况;〔九〕信访举报及核实有关情况;〔十〕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情况;〔十一〕因违规违纪受处分情况;〔十二〕其他按规定应纳入党风廉政档案的有关情况。
第七条党风廉政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由公司纪委监察部负责,各有关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作配合,每年年终将有关材料整理送交纪委监察部集中归档,重要材料及时送交。
第八条党风廉政档案有关材料的收集:〔一〕本人负责提供本方法第六条〔一〕、〔八〕项材料;〔二〕组织人事部负责提供本方法第六条〔二〕、〔三〕、〔四〕、〔五〕项材料;〔三〕外事办公室负责提供本方法第六条〔六〕项材料;〔四〕财审部负责提供本方法第六条〔七〕项材料;〔五〕纪委监察部负责提供本方法第六条〔九〕、〔十〕、〔十一〕项材料;〔六〕本方法第六条〔十二〕项材料由涉及的部门提供。
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管理,全面考察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推动党风和廉政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既是真实地记录和反映领导干部廉政行为的载体,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又是对领导干部实施监督与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促使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它具有现实的选拔、任用干部的价值和历史的考证干部的价值。
第二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仅作为本单位党组织考核、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除此之外不作它用。
第三条凡是由公司党委、行政任命或聘任的公司中层正职以上的领导干部,均属建立廉政档案的范围。
对现已退休、离休(包括返聘)的领导干部,不再建立廉政档案。
第四条廉政档案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一)干部自然情况登记表。
其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籍贯、民族、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家庭住址、现任职务、从事专业、工作简历等。
(二)配偶及子女情况,主要社会关系登记表。
(三)干部奖惩情况登记表。
其主要内容包括:奖惩时间、主要原因、受何种奖惩。
(四)群众信访举报登记表。
其主要内容包括:群众信访举报材料的摘录和组织查证结果。
(五)干部勤政廉政主要事迹登记表。
(六)民主评议干部登记表。
(七)收入申报、礼品登记表。
主要是指按有关规定应该进行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的领导干部。
(八)家庭重大事项报告登记表。
第五条领导干部一旦建立廉政档案,如出现离职、辞职、免职、撤职等情况,只要本人不调出本公司,档案将永久保存;调出本公司的,档案保存十年后销毁。
第六条廉政档案建立以后,如发生死亡、失踪、开除公职、出国逾期不归或调出本市的情况,档案保存五年后销毁。
第七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主要由纪监部负责收集、整理与管理。
第八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管理要有专人负责。
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严格移交手续。
第九条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是一项比较复杂的任务,除纪监部认真做好收集、整理外,基层党总支、党支部和机关各职能部门应密切配合与协作,积极主动地提供本单位、本部门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情况,并作为党支部目标管理与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促进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某公司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某公司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某公司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是指记录和反映领导干部廉政状况的一套文件资料,用以规范和监督领导干部的廉政行为,加强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推动廉政文化建设。
第二章廉政档案的组成第四条廉政档案由个人基本资料、廉洁从政承诺书、廉洁履职报告、违纪违法处理决定书、廉洁教育证书、廉洁从政奖励证书等部分组成。
第五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应当采用电子化管理,并备份在安全可靠的服务器中,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机密性。
第三章廉政档案的建立和完善第六条本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体系,确保廉政档案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第七条领导干部入职后应当及时按照规定提交个人基本资料,并在一个月内签署廉洁从政承诺书。
第八条入职后每年,领导干部应当填写廉洁履职报告,详细记录工作内容、所涉及的廉政风险以及自身的廉政情况。
第九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完善主要包括个人廉洁从政奖励的记录、个人廉洁从政教育的记录以及个人廉洁从政教育证书等内容。
第四章廉政档案的管理和使用第十条本公司应当成立廉政档案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管理工作。
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监督和评估廉政档案的工作。
第十一条廉政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采集、整理、存储、归档、调阅和更新等环节,应当建立相应的流程和制度,确保每个环节的准确和规范。
第十二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使用主要包括警示教育、廉政考核、奖惩决策和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应当根据不同的需要和权限进行合理的使用。
第五章监督和评估第十三条委员会应当每年定期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进行抽查和评估,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委员会应当制定适当的奖惩措施,对廉政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优秀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个人和单位进行批评和教育。
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实施办法

关于成立邮政企业领导人员廉政档案的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增强邮政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各级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增进廉洁从业,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中纪发[2004]25号)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邮政企业领导人员,系指邮政企业县局长(包括相当于县局长级别的支局长)及以上领导人员。
第三条廉政档案的成立和管理应严格执行《保密法》和《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做到规范、合法、真实、安全。
第四条廉政档案的成立和管理工作依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作配合。
第五条廉政档案的内容:(一)领导人员大体情况记录表;(二)领导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三)领导人员拒收或上交礼金、礼物情况记录表;(四)廉洁从业行为规范自查情况;(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六)领导人员信访核查情况。
第六条廉政档案的填写、搜集、报送:(一) 领导人员本人填写或提供的材料,必需由本人签名确认;单位提供的材料,要在材料上写明出处和日期,并加盖章章。
档案材料经上级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归入廉政档案并录入信息库。
(二) 信访举报领导人员的有关问题,按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材料归入本人廉政档案。
(三) 未经审核的材料,一概不得进入廉政档案。
(四)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依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及时整理分管范围内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信息材料,每一年度报送一次,重要信息应及时报送;(五) 各级领导人员退休、辞职、病故或被罢免、开除公职,其廉政档案应继续保留三年。
三年后经记录造册,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按有关规定处置。
第七条廉政档案运用范围:(一) 为推荐、提拔、任用领导人员提供情况;(二) 为对领导人员实施提示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及采取组织办法等提供情况;(三) 为年度考核、业绩评定、评优评先、表彰奖励提供情况;(四) 为参加和指导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巡视、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提供情况;(五) 为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监督检查提供情况;(六) 为其它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相关情况。
国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制度

国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制度一、廉政教育制度1.定期开展廉政教育,提高员工对廉政的认识和意识。
2.针对新员工和关键岗位员工,开展专门的廉政培训和教育。
3.鼓励员工参加反腐倡廉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
二、廉政档案制度1.为每位员工建立廉政档案,记录其廉政表现和相关事项。
2.对员工的廉政档案进行定期更新和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对员工的廉政档案进行保密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三、廉政谈话制度1.对存在廉政风险的人员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其遵守相关规定和制度。
2.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廉政提醒谈话,以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3.对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廉政教育,提高其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四、廉政公示制度1.对公司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进行公示。
2.对公司的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员工和社会监督。
3.对公司的廉政工作进行定期公示,包括工作计划、工作进展和成果等。
五、廉政审计制度1.对公司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和重大决策等进行审计,确保其合法性和合规性。
2.对公司的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审计,评估其廉政风险程度和防范措施的有效性。
3.对公司的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审计,确保其履职能力和廉洁自律。
六、廉政承诺制度1.公司领导和员工应签署廉政承诺书,明确各自的廉政责任和义务。
2.对违反廉政承诺的行为进行惩处,确保承诺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3.对公司的廉政承诺进行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的诚信意识和自律能力。
七、廉政监督制度1.设立专门的廉政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各项廉政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对公司各项经济活动、招投标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3.对公司的员工进行监督和管理,防止员工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4.对公司的供应商和合作伙伴进行监督和管理,防止利益输送和权力寻租等问题。
八、廉政举报制度1.设立专门的廉政举报渠道,鼓励员工和社会公众举报腐败行为和违规违纪问题。
公司出台廉政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廉政建设,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公司员工的廉洁自律意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管理人员、员工、兼职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建立一套完整、规范、高效的廉政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廉洁性和透明度。
第二章廉政档案的建立与内容第四条廉政档案的建立1. 公司应设立廉政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廉政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
2. 廉政档案的建立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和保密性原则。
第五条廉政档案的内容1. 基本信息档案: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政治面貌、学历、职务、联系方式等。
2. 职业道德档案:包括员工职业道德培训记录、廉洁自律承诺书、廉洁自律考核结果等。
3. 业务活动档案:包括员工参与的业务活动、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财务报销等业务活动的记录。
4. 奖惩档案:包括员工在工作中的奖惩情况、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结果等。
5. 其他相关档案:包括与廉政建设相关的其他文件、资料等。
第三章廉政档案的管理与使用第六条廉政档案的管理1. 廉政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职责、权限和程序。
2. 廉政档案应实行专人负责、分级管理、分类存放,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
3. 廉政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等行为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做好登记备案。
第七条廉政档案的使用1. 廉政档案主要用于对公司员工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
2. 廉政档案的使用应遵循合法、合理、必要的原则,不得滥用。
3. 廉政档案的使用不得泄露员工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于不正当目的。
第四章廉政档案的变更与撤销第八条廉政档案的变更1. 员工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廉政档案。
2. 员工职业道德、业务活动、奖惩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补充或修改廉政档案。
第九条廉政档案的撤销1. 员工离职或退休后,其廉政档案可按公司规定予以撤销。
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规范管理办法

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规范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管理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健全廉政档案系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廉政档案是指集团公司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审查调查处置过程中,形成的客观反映集团公司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廉洁从政情况的相关材料以及个人向组织报告有关事项的材料等。
第三条廉政档案是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审查调查处置工作分析研判干部党风廉政状况的重要参考,也是作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建立健全廉政档案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归口负责、一人一档,活页管理、动态更新,规范保存、便于查询的原则。
第五条建立纸质廉政档案的同时应当建立相应内容的电子档案,以便保存、调取、查询和移送。
第六条集团公司纪委负责建立集团公司党委管理干部的廉政档案,集团公司各单位纪委或纪检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建立干部廉政档案。
对于拟提拔或新任为集团公司党委管理干部的,可直接调用和调取集团公司各单位纪委或纪检机构建立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并做好交接工作。
第七条廉政档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一)干部任免审批表或者本人基本情况;(二)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有关材料,包括初步核实、谈话函询和以其他方式处置的问题线索材料,以及党纪政务处分等材料;(三)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有关材料;(四)其他材料,包括民主生活会发言、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报告等材料。
第八条廉政档案所需材料,由集团公司纪委依照有关规定收集、调取、保管。
(一)本办法第七条第一、四项所列材料由集团公司纪委商综合管理部或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
(二)本办法第七条第二、三项所列材料由集团公司纪委收集。
第九条集团公司党委管理干部职务变动的,综合管理部出具有关任免材料(文件)后,应及时报送集团公司纪委予以更新。
第十条集团公司纪委应当严格管理廉政档案,确定专人负责收集录入、补充完善、整理保管、提供查询等日常工作。
公司关于廉政档案规定

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为推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意识,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使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现就建立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挡目的和意义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是新形势下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政管理和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建立廉政档案,使预防和监督关口前移,超前防范,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最大限度地减少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具有积极意义。
二、建档范围公司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干部。
三、建档内容廉政档案内容以表格的形式来反映,根据形势变化和工作实际充实档案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一)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二)领导干部财产收入申报登记表(三)廉洁自律情况登记表(四)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住房情况表(五)干部婚姻变化情况报告表(六)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七)干部拒收或上交礼金、礼品情况登记表(八)干部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出国(境)情况报告表(九)任职前廉政谈话记录表(十)诫勉谈话情况登记表(十一)廉政谈话情况表四、档案管理(一)廉政档案由公司纪检工作部指派专人按照一人一档原则集中统一管理。
严格执行《保密法》、《档案法》的有关规定,严禁擅自将廉政档案材料向外借阅,严禁向无关人员泄露档案内容;实行回避制度,任何人不得接触自己或直系亲属的廉政档案。
干部因职位、岗位变动,需增建档案的要及时增建,需移交的要及时移交。
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保存期限至该领导干部离开公司或退休后5年止。
(二)档案查阅。
有关单位和部门查阅、复制、摘录档案内容,需经公司纪委领导批准。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廉政档案。
(三)档案运用。
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交流、业绩评定、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五、几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填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中层干部廉洁自律的一个重要方面,各党支部(总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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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
为推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意识,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使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现就建立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挡目的和意义
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是新形势下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政管理和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建立廉政档案,使预防和监督关口前移,超前防范,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最大限度地减少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具有积极意义。
二、建档范围
公司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干部。
三、建档内容
廉政档案内容以表格的形式来反映,根据形势变化和工作实际充实档案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
(一)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
(二)领导干部财产收入申报登记表
(三)廉洁自律情况登记表
(四)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住房情况表(五)干部婚姻变化情况报告表
(六)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
(七)干部拒收或上交礼金、礼品情况登记表
(八)干部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出国(境)情况报告表
(九)任职前廉政谈话记录表
(十)诫勉谈话情况登记表
(十一)廉政谈话情况表
四、档案管理
(一)廉政档案由公司纪检工作部指派专人按照一人一档原则集中统一管理。
严格执行《保密法》、《档案法》的有关规定,严禁擅自将廉政档案材料向外借阅,严禁向无关人员泄露档案内容;实行回避制度,任何人不得接触自己或直系亲属的廉政档案。
干部因职位、岗位变动,需增建档案的要及时增建,需移交的要及时移交。
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保存期限至该领导干部离开公司或退休后5年止。
(二)档案查阅。
有关单位和部门查阅、复制、摘录档案内容,需经公司纪委领导批准。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廉政档案。
(三)档案运用。
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交流、业绩评定、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五、几点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填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中层干部廉洁自律的一个重要方面,各党支部(总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二)实事求是,确保真实性。
建立廉政档案是一项政策性、组织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全公司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的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三)严肃报告纪律,按时上交有关表格。
领导干部应当对填报的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或者诫勉、调离岗位、免职、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四)严格廉政档案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直接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1)损毁、丢失或擅自销毁应当归入廉政档案的材料的;
(2)擅自提供、抄录、公布廉政档案材料的;
(3)扣押、抽换、隐瞒、涂改、伪造廉政档案材料的;
(4)拒不提供应当归入廉政档案的材料,或者故意妨碍有关材料归入廉政档案的。
附件:公司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
2015年11月11日
公司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登记表
单位:
职务:
姓名:
填表时间:年月日
说明
一、表内所列项目,由本人填写的部分必须实事求是,不得漏填错填,“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二、廉政档案中表1-表8由领导干部本人填写;表9-表11由纪检监察部门完成信息采集填写。
三、表内项目本人没有内容填写的,必须写“无”,不得空白;书写时一律用钢笔,并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字迹端正、清楚。
四、表格填写完毕,经公司党委审核后,在封面“单位”处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印章,由公司纪检部门保存。
五、各单位在印制本表时,一律采用A3正反面印刷,不得随意改变字体和格式。
表一:
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
填表人签名:填表时间:年月日
领导干部财产收入申报登记表
廉洁自律情况登记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住房情况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说明:1、共同生活的子女指同一户籍的子女,或居住以填表人名义分配、购买、营建住房的子女。
2、房屋性质包括租赁公房、房改房、集资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军产房、安居房、自建房等。
3、房屋来源包括单位分配、房改购买、集资、奖励、自建、自购、继承、受赠等。
4、“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栏中,填写住房拆迁、过户、转让等情况。
干部婚姻变化情况报告表
填表人签名:填表时间:年月日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
填表单位:(章) 填表时间:年月日说明:此表由本人亲自填写。
干部拒收或上交礼金、礼品情况登记表
填表人签名:填表时间:年月日说明:1、“送方”可填入“备注”栏中。
2、如填写拒收礼金、礼品的情况,“上交部门”栏保持空白即可。
干部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出国(境)情况报告表
填表人签名:填表时间:年月日说明:“每年留学费用”折合人民币表示。
任职前廉政谈话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