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办法适用于太原选煤厂各部门和各科室,差旅费是指工作 人员临时到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 差所产生的费用。
差旅费管理原则
差旅费管理遵循严格标准、事前审批、厉行节约、超支自 负的基本原则,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节约开支,严 禁变相旅游和考察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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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间交通费
城市间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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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地区住宿规定
出差目的地是北京的,出差人员原则 上应在驻北京办事处住宿,住宿标准 执行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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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费
伙食费
伙食费报销规定
伙食费按规定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报销 标准不能超过每人每天100元。
超出标准需个人承担
出差人员需严格遵守报销标准,超出标准部分需由个 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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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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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附则
培训费用报销
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按本办法规定标准限额之 内凭票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
补助费、市内交通费。
培训期间费用
培训期间发生的其他事项,按《关于下发<西 山煤电集团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的通 知》(西山煤电发【2014】210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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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间交通费定 义
交通工具等级与 审批
审批与报销
晚8点与卧铺票
燃油附加费与交 通意外保险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 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 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 机等交通工具所产生的费 用。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 乘坐交通工具,未经批准 不得乘坐飞机,特殊情况 需填写审批表经审核后执 行。
报销管理
严格遵守差旅费规定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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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政部财行[2013]531号2013年12月3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交通工具级别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轮船(不包括旅游船)飞机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一等舱头等舱凭据报销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二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其余人员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三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差旅费管理制度范文

差旅费管理制度范文一、差旅费准备1.差旅费预算公司应提前设定差旅费预算,包括差旅总预算和每个员工的差旅费限额。
差旅总预算应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业务需求进行合理分配。
2.差旅安排员工需要提前向上级领导申请差旅,包括出差时间、地点、目的等信息。
上级领导应根据工作需要、预算限额等因素审批并确认差旅安排。
3.预订交通工具和住宿员工在出差前应提前预订交通工具和住宿,以保证出差期间的交通和住宿能够满足需求,并尽可能节约差旅费用。
二、差旅费审批1.审批流程员工的差旅费申请应按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批。
一般情况下,员工需向直接上级领导提交差旅费申请,并由上级领导审核确认。
大额差旅费或涉及敏感地区的差旅费应报到高级管理层审批。
2.审批标准审批差旅费申请时应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如工作重要性、预算限额、出差地点、行程安排等,确保差旅费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审批记录公司应设立差旅费审批记录,详细记录每个差旅费申请的审批结果,并在需要时进行审计。
这有助于追溯和审查差旅费用的使用情况。
三、差旅报销1.报销材料员工需要准备完整的差旅报销材料,包括差旅费申请表、发票、行程单、住宿证明等。
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报销材料。
2.费用标准差旅费用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进行核定和报销,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等。
公司应制定详细的费用标准,并随时根据市场变化进行调整。
3.报销流程员工提交报销材料后,公司财务部门应按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核和核实,并及时将报销款项支付到员工的个人账户。
同时,应及时记录和归档差旅费报销相关信息。
四、差旅费控制1.费用监控公司应建立差旅费用监控制度,定期审查和分析差旅费用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费用过高或异常的问题。
2.差旅费报表公司应定期生成差旅费报表,包括差旅费用的汇总、统计和分析等内容。
这有助于管理层全面了解差旅费用的使用情况,以做出相应的决策和调整。
3.节约意识员工应树立节约差旅费用的意识,遵守公司制定的差旅费用管理制度和规定,合理利用差旅资源,避免浪费和滥用。
差旅费管理办法(2022)

差旅费管理办法(2022)差旅费管理办法(20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差旅费发放、管理与核算,落实勾选机制,提高公务活动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各类单位的差旅费发放、管理与核算。
第三条差旅费按照等级管理的原则,分为一、二、三等。
第四条差旅费的标准,应按照像应的规定执行并根据岗位等级和层级适当调整,并应计入个人工资薪酬体系中。
第五条差旅费应在出差前确认,并详细列明各项费用,避免因费用未明而引起的纠纷。
第六条差旅费的支付、管理与核算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确保差旅费使用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差旅费的计算标准第七条差旅费的计算标准应根据出差等级和目的地适当调整,且不得高于规定的最高标准。
第八条差旅费的标准分为三等:(一)一等:指国内每日人民币1000元及以上、境外每日1000美元及以上;(二)二等:指国内每日人民币700元以上、境外每日700美元以上;(三)三等:指国内每日人民币500元以上、境外每日500美元以上。
第九条差旅费标准的调整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财政部门拨付的标准执行。
第十条出差人员应采取节约措施,在保证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量节约差旅费用。
第三章差旅费的报销第十一条出差人员应按照出差期间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报销,必须提供各项费用的详细清单和相关凭证。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报销申请,报销申请应得到上级领导的审批,并应当通过内部审核程序,最终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批和支付。
第十三条差旅费报销应当严格按照审批手续进行,未经上级领导审批,不得进行报销。
第四章差旅费的管理第十四条所有出差行程应当提前安排,并报告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确保合理使用出差资源。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出差制度的规定,未经审批不得进行私人旅游。
第十六条差旅费的管理应当建立科学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以便及时掌握出差情况,保证差旅费的合理发放、使用与核算。
第十七条差旅费使用效益评估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定期进行全面评估并予以公开。
差旅费管理办法(2023最新版)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差旅费的管理,提高差旅费使用的效率和透明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包括出差交通费、住宿费、餐费、通讯费等相关费用。
第三条差旅费管理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相关部门。
第四条差旅费报销应符合公司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第五条差旅费管理责任制定:财务部门负责差旅费发放、审核及报销,各部门主管负责差旅费的预算及监督管理。
第二章差旅费申请
第六条出差人员需提前申请出差,并填写差旅费申请表,包括出差目的、时间、地点、预计费用等信息。
第七条差旅费申请应得到所在部门主管的批准,并报送财务部门备案。
第八条差旅费申请审批流程:一级主管审批后,报送二级主管审批,财务部门在二级主管审批通过后进行审核。
第九条财务部门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差旅费申请的审核,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第三章差旅费报销
第十条出差人员应根据差旅费申请表中填写的费用进行实际支出。
第十一条差旅费报销需要提交差旅费报销表和相关发票,包括交通费票据、住宿费发票、餐费发票等。
第十二条差旅费报销应在出差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交财务部门。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差旅费报销的审核和支付。
附件:差旅费申请表、差旅费报销表
法律名词及注释:
⒈差旅费:指因出差需要发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
⒉报销:指出差人员根据实际发生的差旅费用,向公司申请费用的支付。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一、总则与适用范围1.1 为了规范公司差旅费管理,提高差旅费使用效益,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因公出差所涉及的差旅费管理。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2.1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以及公杂费等。
2.2 差旅费开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三、报销管理总要求3.1 员工出差前,应提前办理出差审批手续,并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预借差旅费。
3.2 出差结束后,员工应及时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并提交完整的报销材料。
3.3 报销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
四、城市间交通费规定4.1 城市间交通费包括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费用。
4.2 员工出差时应优先选择经济合理的交通工具,并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乘坐。
4.3 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须事先经过审批,否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住宿费及补贴标准5.1 住宿费标准按照公司规定的不同地区和级别的标准执行。
5.2 员工出差期间,公司按照规定的标准给予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5.3 超出规定标准的住宿费用,须事先经过审批,否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出差审批管理制度6.1 员工出差前,须填写出差申请表,经过直接上级审批后,方可出差。
6.2 出差申请表应注明出差目的地、时间、人数、交通方式、住宿标准等信息。
6.3 出差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原计划,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经过审批。
七、财经纪律与廉政建设7.1 员工在出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得将差旅费用于个人消费或变相谋取私利。
7.2 公司对差旅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有违反财经纪律和廉政建设规定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八、附则与解释权8.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8.2 本办法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为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公司的差旅费管理起到规范和指导作用。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布(全文)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布(全文)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一、引言差旅费管理是机关和事业单位日常运行中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规范差旅费的使用和报销,保证财务的合理、透明和高效,制定本《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差旅费管理工作。
三、差旅费申请1.差旅费申请应提前提交给单位财务部门,并注明差旅的目的、时间、地点和预计费用等信息。
2.差旅费申请应经过所在部门的审批,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四、差旅费标准1.差旅费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差旅地点的级别和出差时间长短进行计算。
2.差旅费标准应及时调整,与经济状况和物价水平相适应。
五、差旅费报销1.差旅费报销应在出差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财务部门。
2.差旅费报销应提供相关票据和费用明细,确保报销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财务部门应及时审核和支付差旅费报销。
六、差旅费管理的监督和考核1.监督部门应对差旅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差旅费管理应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中,对差旅费使用和报销情况进行评估。
七、差旅费管理的责任1.领导干部应带头遵守差旅费管理办法,做到公款不私用。
2.财务部门应加强差旅费管理,确保相关制度的执行和差旅费的合规性。
3.部门和个人应自觉遵守差旅费管理办法,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八、附则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需要调整的情况,应及时修改并通知相关人员。
以上是《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旨在规范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差旅费管理工作,保证财务的合理、透明和高效。
希望各单位能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遵守相关规定,提高差旅费的管理水平,确保公款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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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完善出差活动管理,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及四风建设相关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体系的子公司,已实行“五费合一”的单位(部门)按《业务包干费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差旅费管理本着“预算控制、明确标准、超支自付”的原则,超支部分由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承担,节约部分归公。
出差必须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严禁超标准住宿,严禁用公款在娱乐休闲场所消费。
第四条工作人员到工作地域以外的地点履行公务视为出差(县域以内据实报销交通费),出差审批程序: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详细注明出差人数、姓名、事由、时间、起止地点及预计发生的费用。
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由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批;单位(部门)负责人出差由分管领导审批;公司领导(含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以下简称“公司领导”)出差向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报告并通知总经办。
第五条差旅费的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出差电话补助费。
出差期间发生的接待费、办公费等随差旅费一同报销,不得拆分报账。
第六条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均按照地区分类标准实行限额管理。
具体划分为五类地区,各地区范围如下:一类地区: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
二类地区:珠海市、厦门市、汕头市、大连市、青岛市、天津市、海口市、三亚市、南京市。
三类地区:除以上一类地区、二类地区以外的省会城市及直辖市。
四类地区:经济较发达地区省会以外城市,包括广东省、浙江省、海南省、福建省、江苏省。
五类地区:以上四类地区以外的城市。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七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各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到工作地域以外的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汽车等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包括出差器械行李搬运费、订票费等。
出差乘坐飞机、火车的,机场、火车站至市区往返的车费也计入城市间交通费。
第八条交通工具的乘坐标准按下表规定执行:公司领导到国(境)外出差搭乘飞机的,根据工作需要可选乘商务舱。
单位(部门)负责人以下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需乘坐飞机的,在出差申请单的出行方式栏需选择“飞机”,并加签分管领导同意(机票比动车票便宜的除外,需提供对应日期和起止地点的动车票票价信息作为证明附件)后方能报销。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九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工作、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十条出差人员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第十一条城市间交通费凭票据实报销,票据必须具备日期、起止地点,提供的票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按当地规定票价核定报销。
对无具体事由的交通定额票据,财务不予报销。
不享有车改补贴的工作人员使用其私家车出差、接待客人,可凭过路费、加油费发票在以下限额内报销往返费用:根据实际出差人数,参照公交车、长途车、高铁等票价计算。
第十二条因特殊情况需包车的,由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经分管领导审批。
报账时须附详细的包车说明(含时间、起止地点、包车缘由等),以便审核判断费用的真实及合理性。
第三章住宿费第十三条住宿费是指各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等)发生的住宿费用。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开支住宿费实行限额报销。
具体标准为:注:其他二级单位正职包含除一级子公司外的其他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各分子公司厂长、矿长等。
当天往返或在车(船)上过夜的给予50元/天住宿费补助。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应当在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所在城市有公司经营酒店或代管酒店的原则上优先选择。
第十六条住宿费天数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减一天计算,当天往返的按一天计算。
出差天数以住宿登记清单、本单位(部门)或总经办考勤等为依据。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第十七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各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八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在途期间伙食补助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一级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会计、经济)师以下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为:单位:元/人/天第二十条出差期间有接待任务的,招待费不得与出差费用拆分报账,已报销招待费的,不得重复享受当天伙食补助。
第五章市内交通费第二十一条市内交通费是指各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二十二条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凭票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报销。
第二十三条一级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会计、经济)师以下人员出差发生的市内交通费,报销标准为:/天第二十四条出差人员由派出单位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得再重复报销市内交通费。
第六章出差电话补助费第二十五条出差电话补助费是指各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移动电话补助费用。
第二十六条出差电话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每人每天1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七条移动电话费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实行年度总额控制,每半年凭票限额报销,预存话费不得报销。
因两地工作需要确需办理两个手机号码的,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销。
享受移动电话费标准的人员,不得再重复报销出差期间的电话补助费。
第七章报销管理第二十八条住宿费及市内交通费凭合规票据作为报销依据,不得拆分重复报账。
第二十九条住宿费应尽可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购买方相关四项信息须填写齐全,并附住宿登记清单(或网络订单明细)。
对于超标准报销且未取得专票的,除审减超出金额外,还将由出差人自行承担相关税费。
第三十条享受车改补贴的人员,不得报销车改补贴保障范围内的交通费(含市内交通费)。
第三十一条随同公司领导一起出差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和同行分管领导入住同等级酒店的,经同行分管领导审批后可按同等级标准报销住宿费。
在出差期间同行分管领导安排有接待任务的,费用记入分管领导个人业务招待费,招待费不得与出差费用拆分报账。
第三十二条公司安排外出参加会议、培训,由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期间食宿费凭会议、培训通知及会议主办单位开具的票据据实报销,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其他差旅费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公司安排出差、外出参加学习、培训达到或超过15天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的50%执行,无法按规定标准的50%执行的须写明详细情况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销。
期间电话补助费按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四条出差结束后须在30个自然日内提交“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差旅费,超过规定报销时间30天以内的报销50%,超过规定报销时间30天以上的一律不予报销,产生的损失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
出差费用必须按出差行程单次填列。
第三十五条多人同时出差,出差人应合理安排住宿(特殊情况需单独住宿的,应加签至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其费用由出差牵头人统一报销,并经随行人员签字确认。
涉及多个部门的,费用可按部门或出差类型进行分摊,严禁多头、重复报账。
第三十六条购买的商业预付卡(充值卡)不得单独作为报销凭证,需凭实际消费货物或服务明细清单为依据进行报销。
第三十七条差旅费报销程序(一)公司领导出差发生的费用,在总经办列支的,由经办人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初核人员审核扫描—>总经办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核—>总会计师审签—>财务部门审核—>共享会计稽核并发布支付指令—>出纳付款。
公司领导出差发生的费用,在其他部门列支的,由本人或代理人填写报销单(代理填单需经公司领导本人审核)—>初核人员审核扫描—>总会计师审签—>财务部门审核—>共享会计稽核并发布支付指令—>出纳付款。
总会计师出差发生的费用由总经理审签。
(二)股份公司部门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费用,由出差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关联出差申请单)—>初核人员审核扫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签—>财务部门审核—>共享会计稽核并发布支付指令—>出纳付款。
股份公司工程项目(含研发项目)人员出差发生费用,由出差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关联出差申请单)—>初核人员审核扫描—>项目负责人审核—>项目分管领导审批—>财务部分管工程技术的副总经理(或责任会计)审核—>共享会计稽核并发布支付指令—>出纳付款。
技术中心及投资发展部人员出差发生费用:由出差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关联出差申请单)——>凭合规附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签——>初审会计审核并扫描上传影像——>财务部研发核算会计审核——>财务部责任会计复核——>共享会计稽核并发布支付指令—>出纳付款。
(三)分子公司(含分厂、矿、电站,下同)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费用,由出差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关联出差申请单)—>初核人员审核扫描—>分子公司(或分厂)负责人审签—>财务总监审核—>共享会计稽核并发布支付指令—>出纳付款。
分子公司负责人出差发生的费用,由出差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关联出差申请单)—>初核人员审核扫描—>公司分管领导审签—>财务总监审核—>共享会计稽核并发布支付指令—>出纳付款。
分子公司工程项目人员出差发生的费用,由出差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关联出差申请单)—>初核人员审核扫描—>项目负责人审核—>财务总监审核—>共享会计稽核并发布支付指令—>出纳付款。
分子公司项目负责人发生的费用由项目分管领导审签;项目分管领导发生的费用由总会计师审签。
第三十八条报销票据须内容真实、合法合规、填写规范、粘贴规范、必要附件齐全,并保持票面整洁。
报销发票附件不限于住宿登记清单、网络订单信息、网络用车行程单、实际业务发生记录、大额消费清单以及领导审批的包车明细等,以证明业务真实性。
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流程、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
第四十条出差人员对出差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出差审批人对出差人员出差事项负监管责任。
财务共享中心初核人员对票据准确性、附件完整性、影像清晰度负责;财务稽核人员对费用预算、审批流程、会计科目正确性负责;共享会计对票据的规范性、金额的准确性及报销标准负责,对不合规的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审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