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局关于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调整的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直属事业单位的通知-沪绿容[2009]4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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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直属事业单位的通知正文:----------------------------------------------------------------------------------------------------------------------------------------------------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直属事业单位的通知(沪绿容〔2009〕423号)各直属单位:根据《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绿化市容局机构改革后所属事业单位相应调整的批复》(沪编〔2009〕164号),对部分直属事业单位作如下调整:上海市绿化管理局信息中心更名为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信息中心;上海市林业总站(上海市林业病虫防治检疫站、上海市林业科技推广站)更名为上海市林业总站(上海市林业病虫防治检疫站、上海市林木花卉育种中心);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站更名为上海市绿化林业工程管理事务站;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劳动人事服务培训中心更名为上海市绿化和市容行政事务受理中心;上海动物园管理处更名为上海动物园;上海植物园管理处更名为上海植物园;上海共青森林公园管理处更名为上海共青森林公园;上海古猗园管理处更名为上海古猗园;上海市户外灯光广告设置服务中心更名为上海市市容景观事务中心;上海市园林管理局老干部活动室更名为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老干部活动室;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教育中心更名为上海市绿化和市容宣传教育中心;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更名为上海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上海市公园管理处更名为上海市公园管理事务中心;上海辰山植物园(筹)更名为上海辰山植物园。
撤销上海农丰优质农产品服务中心、上海市绿化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上海市农林局服务中心、上海市农林局房产管理所、上海市园林管理局招待所、上海市市容环卫职工疗休养度假服务中心、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信息中心、上海市林木花卉育种中心事业单位建制。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同意上海市航空运动协会第六届理事会负责人名单的批复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同意上海市航空运动协会第六届理
事会负责人名单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体育局
•【公布日期】2024.04.23
•【字号】沪体总〔2024〕77号
•【施行日期】2024.04.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其他规定
正文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同意上海市航空运动协会第六届理事会负
责人名单的批复
沪体总〔2024〕77号
上海市航空运动协会:
你会于2024年4月10日报送的《上海市航空运动协会关于第六届理事会负责人名单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市航空运动协会第六届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会长、副会长及秘书长等人选。
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会长:余星宇力盛云动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副会长:毛一青上海奥科赛通用航空公司董事长
陈宛锁索飞航空俱乐部(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亚兵上海雅凝会展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钱玮琪上海市科技体育运动管理中心航空运动部原主任
颜永上海市科技体育运动管理中心业务保障部副主任
秘书长:王会兵上海市科技体育运动管理中心航空运动部主任兼空模运动部主任
法定代表人:颜永(兼)
监事长:李冰中羿(上海)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
监事:陈幸俊上海索鹰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总经理
谈炜楚上海市科技体育运动管理中心航空运动部项目主管
特此批复。
上海市体育局
2024年4月23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局属各单位2024年服务单位名录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局属各单位2024年服务单位名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体育局•【公布日期】2024.01.03•【字号】沪体财〔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局属各单位2024年服务单位名录的通知沪体财〔2024〕2号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为加强内部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决策程序,提高项目实施效率,深化项目绩效管理,根据《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上海市体育局限额以下政府购买服务单位库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及市体育局实际情况,由局财务处(设施建设处)会同局直属机关纪委,于2023年12月在《上海市体育局直属单位2022—2024年限额以下政府购买服务单位名录库》中统一抽取了局属各单位2024年限额以下招标代理、施工、设计、监理和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名录(详见附件)。
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名录库适用范围(一)资金来源: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自筹资金(包括自有非财政性经费、教育费附加等)。
(二)项目适用类别1.根据《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规定,市体育局2024年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100万元(不含100万元)。
2.局属各单位工程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招标代理、施工、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委托抽取的服务单位实施。
3.局属各单位及局机关各处室采购货物、服务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的(包括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预算项目),局属各单位根据抽取下发的名录库确定招标代理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另行从名录库中抽取确定),其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限额标准以下的可采用询价、磋商或公开招标等方式实施;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下(不含20万元)的,请按各自内控制度执行。
二、有关说明及要求(一)市体育局已与各服务单位签订《2022—2024年上海市体育局及其下属单位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直接委托意向框架协议》《上海市体育局2022—2024年限额以下项目的招标代理、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单位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加强近期体育赛事活动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加强近期体育赛事活动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体育局•【公布日期】2022.06.14•【字号】沪体办〔2022〕68号•【施行日期】2022.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加强近期体育赛事活动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沪体办〔2022〕68号各区体育部门,市体育局相关直属单位,市体总秘书处,各体育协会,各相关单位:近期,体育总局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请做好近期体育赛事活动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函》。
结合本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安委会的相关工作部署,结合体育行业正在开展的“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工作,现经市政府同意,就切实做好有关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是要不断强化思想认识。
随着本市社会面管控持续有序放开,复工复产进度逐渐加快,随之带来的安全隐患逐渐增多;目前本市呈现出多点散发、隐匿传播、难以溯源等特点,疫情形势依然复杂。
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5月5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系列部署,进一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
要严格执行本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市体育局关于有序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的相关通知要求,切实提高对做好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要主动吃透和宣传相关政策,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
二是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现阶段,本市不组织室内赛事活动,不组织50人以上的赛事活动。
坚持“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赛事活动疫情防控原则,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地区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和指导。
市体育局将统筹出台对今年城市业余联赛、第十七届市运会等重大赛事以及夏季游泳场所有序开放等活动的疫情防控总体方案,也将进一步研究出台本市体育场馆有序开放的通知和重大赛事活动举办新版指南。
上海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关于给予获得第一届全国智力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的队伍及运动员嘉奖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关于给予获得第一届全国智力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的队伍及运动员嘉奖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关于给予获得第一届全国智力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的队伍及运动员嘉奖的通知第一届全国智力运动会上海市代表团各项目运动队:第一届全国智力运动会已于11月12日至23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圆满落幕。
在本届智运会上,上海代表团共参加了围棋、象棋、国际象棋、桥牌、五子棋、国际跳棋全部六个项目的比赛。
经过全体教练员、运动员的共同努力,上海代表团以9枚金牌、10枚银牌、8枚铜牌的优异成绩,名列智运会金牌榜首位,充分展现了上海人民团结奋斗、勇于拼搏、追求卓越的精神风貌。
上海代表团荣获大会颁发的“体育道德风尚奖”,上海象棋队、国际跳棋队、桥牌队3个运动队,以及胡荣华、刘沛、沈之远、曹佳杰、顾婉卿、庄则军、陈怡毅7名运动员分别荣获各赛区竞委会颁发的体育道德风尚奖,取得了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
为树立榜样,弘扬先进,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体育总会决定对荣获智运会各赛区竞委会“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运动队和运动员予以嘉奖。
希望市体育局系统各单位,以及运动员、教练员向上述获得嘉奖的单位和个人学习,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和奥林匹克精神,戒骄戒躁,不断进取,为促进上海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加快上海“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建设而不懈努力。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体育总会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结束——。
上海市人事局关于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期间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人事局关于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期间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事局•【公布日期】1994.05.09•【字号】•【施行日期】1993.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上海市人事局关于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期间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各部、委、办,区、县、局,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人事(干部)部门: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已从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起实施工资制度改革,现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计发的调整办法,通知如下: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期间的工资计发基数;1.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之和;工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之和,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之和;4.事业单位职工,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其中体育运动员为本人体育津贴与成绩津贴)之和。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工资计发比例仍按《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81]52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中,病假期间工资低于本市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按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执行。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假期间的工资计发比例,仍按市人事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假待遇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人[1992]24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今后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待遇问题有统一规定后,按国家的规定执行。
五、本通知自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一九九四年五月九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上海市体育场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上海市体育场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体育局•【公布日期】•【字号】沪体办[1997]88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上海市体育局关于《上海市体育场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沪体办[1997]88号)为了切实贯彻《上海市体育场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办法》所称体育场所是指各系统、行业、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公安、武警、部队以及个人用多种性质投资建造的各类体育场所。
其属性和范围包括如下方面:(一)公共体育场所是指主要由国家投资建造的,用于训练、比赛和为市民健身锻炼开放的各类体育场地、建筑物、固定设施和其辅助设施。
(二)非公共体育场所是指学校、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类用于内部训练、教学、比赛和锻炼的体育场地、建筑物、固定和其辅助设施。
(三)各类体育场所包括:体育场、游泳馆、跳水馆、室内外游泳池、有固定看台的灯光球场、田径房、篮球房、排球房、手球房、武术房、摔跤柔道房、举重房、击剑房、健身房、棋类房、划桨房、保龄球房、台球房、其他训练房、运动场、小运动场、手球场、足球场、室内外网球场、棒垒球场、曲棍球场、室内外射击场、室内外射箭场、摩托车赛车场、自行车赛车场、赛马场、水上运动场、航空运动机场、跳伞塔、室内外人工冰球场(包括短道速滑、花样滑冰场)、室内外人工速滑场、滑雪场、室内外轮滑场、高尔夫球场(包括练习场、迷你场、模拟场)、篮球场、排球场、门球场等及其经国家体委、市体育局确定和批准的其他新兴体育项目的专用场地。
二、《办法》所规定的管理范围及管理对象:上海市地域内体育场所。
三、上海市体育局(以下简称市体育局)是《办法》实施的主管部门。
四、市教育、工会、土地、规划、公安、卫生、工商、财税、消防、园林、环保等部门及群众团体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体育场所的管理工作。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1.23•【字号】沪府办[2009]4号•【施行日期】2009.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沪府办〔2009〕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上海市物价局牌子。
一、职责调整(一)进一步转变职能,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国民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和监控,搞好价格总水平调控,促进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综合平衡和协调解决本市信息化发展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中的重大问题。
(四)将原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承担的外资项目审核职责划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将原上海市社会服务局承担的指导市场中介机构发展职责划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七)取消或停止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或停止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本市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建设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本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主体功能区规划;衔接、平衡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研究提出结构调整、发展速度和总量平衡的预期目标及调控政策;研究起草涉及发展改革工作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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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体育局关于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调整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体育局
•【公布日期】2019.10.18
•【字号】
•【施行日期】2019.10.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调整的通知
各区体育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市体总秘书处:
根据市委编委《关于同意调整上海市体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沪委编委〔2019〕180号),现将市体育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上海市体育对外交流中心整建制并入上海市体育俱乐部。
上海市体育俱乐部更名为上海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主要承担体育行业的人才服务保障、交流合作、职业技能鉴定,以及体育事业相关资金绩效评价等职责,机构规格为相当于正处级。
二、上海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整建制并入上海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上海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增挂上海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牌子。
上海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上海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主要承担全民健身相关事务性工作、公共体育活动和体育赛事的指导服务与评估,以及体育健身行业、高危性体育项目的相关事务性管理等
职责,机构规格为相当于正处级。
三、上海东方体育中心整建制并入上海市体育场馆设施管理中心。
四、上海体育科学研究所增挂上海市反兴奋剂中心牌子,承担本市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各类运动队反兴奋剂工作指导,以及反兴奋剂日常管理等职责。
五、撤销上海市体育对外交流中心、上海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上海东方体育中心、上海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等4家事业单位建制。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