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地方标准《土地复垦技术要求与验收规范)
(技术规范标准)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条文说明

附件: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条文说明一、总则有关条文说明1、制定依据: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现阶段标准。
随国家法律法规的修改,标准应相应修改。
3、土地复垦技术质量控制的原则:(序号与《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中相应部分保持一致,以下同。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并考虑到我国幅员广阔。
南北及东西的气候、物候自然条件等差异,强调因地制宜,长远与近期结合,整体与局部统筹考虑,保持自然生态,防止次生污染,增加大农业用地的战略需要。
4、名词、术语:土地破坏、土地复垦等定义,依据《土地复垦规定》第二、三条规定。
5、复垦土地质量的检验:5.1 关于检验时机:我国目前土地复垦状况,多在复土后进行一次性验收。
本标准根据国内外成熟的土地复垦经验与试验研究数据,建议为二阶段验收,即,对土地地表工程完成后,进行土地质量偏重物理性能验收。
在建立稳定生物层后进行第二阶段验收。
这样可以全面验收复垦后土地质量及土地恢复状况。
特别是用于种植的土地质量,从第二阶段验收后可直接反映土壤有机质等的恢复程度。
5.3 关于检验内容:为使土地复垦工作纳入程序化、科学化轨道,二个阶段验收均设有文件提供,包括可行性研究文件、复垦设计文件、施工文件及相关具体文件等,以便从总体、基础上把握复垦适宜性。
二个验收阶段均有现场测试工作,这些测试项目内容包含了各种用地性能基本要求,但要结合当地具体情况。
6、标准的实施:6.2 监督部门系指省、地、县土地管理局;会同各级主管部门系指行业主管部门。
6.3 土地验收中,存在技术争议时,可以请土地技术部门参与协调。
6.4 鼓励和不排除在有条件的区域实施更严格的地方标准和部门行业标准,但它不应与本标准相矛盾。
7、各项目测试方法:依据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提供了可以借鉴的参考测试方法。
二、采挖废弃土地复垦技术标准有关条文说明4、废弃露天采矿场复垦工程标准:4.1.1 复土厚度为自然沉实土0.5m以上,耕层不少于0.2m。
土地复垦实施方案

土地复垦实施方案为了切实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土地复垦规定》和新建贵州至广州高速铁路《铁道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建设会议纪要》及贵广铁路公司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签订的《新建贵阳至广州铁路工程广西境内征地拆迁协议》,结合集团公司承建的贵广铁路ggtj-8标段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部土地复垦实施方案。
土地复垦的含义: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土地复垦的原则:按照“占多少、垦多少,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规范铁路工程为中心,以合理利用土地为重点,以提高项目整体素质为目标,以强化现场管理为手段,以复垦后的土地用途为目的,土地复垦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树立企业信誉和良好形象。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贵广铁路ggtj-8标段第一项目经理部土地复垦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项目经理李春中为组长,项目部书记魏作权、安全环保部部长岳明日为副组长,以及项目部相关部室和各架子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具体负责组织和指导开展土地复垦工作。
各架子队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分工明确,落实责任,积极有序的推进土地复垦工作的开展,确保土地复垦效果。
三、时间安排为了做好土地复垦工作,结合集团公司贵广铁路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对土地复垦工作进行了如下的安排。
第一阶段、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为宣传教育阶段。
集团公司贵广铁路指挥部第一项目经理部及各架子队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地方政府及上级有关土地复垦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大力宣传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爱护资源,爱护土地培训教育,在工作中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爱护资源,爱护土地思想意识。
细化落实条例规定 加快推进土地复垦——《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解读

四是对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做了明确界定。《 办法》
从两 个方 面 对历 史遗 留损毁 土 地作 了界定 :一根 据有
二是进一步明确土地复垦工程的监督管理职责。
广西 范围内的土地 复垦工作 , 实行分级统一监管 。其
中, 自治区审查批 准《 土地 复垦方案 》 的土地复垦 工 程 ,委托广 西国土 资源厅 土地整理 中心具体负责监 管; 各市 、 县 国土资源局负责本辖 区内市 、 县审查批 准 《 土地复垦方案》 的土地复垦工程 的监督管理 , 并 由设 区市 国土资源局按照统一监管 的原则 , 制定具体的监
F L法 律
编 者按 : 土地 复 垦是 新》 解读
● 本刊记者 满兴贤
一
、
出台背景 : 为了加快推进土地复垦
二、 主要特 点 : 土地复垦有 了制 度框架 , 增 强可操作性
《 办法》 主要 内容包括总则 、 生产建设活动损毁 土 地的复垦、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和 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
强, 《 办法》 还专 门规定 了认定操作程序。
五是加大了土地复垦的监督管理力度。《 办法》 单 独设立土地复垦监督管理一章,从监管措施 、信息系
统、 政务公开 、 绩效评价 、 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起一整
套管 理制 度 。 六是 进 一步 细 化完 善 了激励 措 施 。对 条例 规 定 的 退 还 耕地 占用 税 、 明确 收益 分 配 、 实 行 补贴 和折 抵 耕地
三、 广西贯彻 落实 : 强化 措施 , 全 面推 进土 地复垦
为了确保《 办法》 的贯彻落实 , 广西 国土资源厅下发 了《 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以及土地复 垦工程监督管理 的通知》 以及 出台了广西地方标准《 土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桂国土资规〔2017〕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桂国土资规〔2017〕7号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厅直属各单位:为了加强我区临时用地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临时用地范围临时用地是指建设用地单位和个人在短期内使用的、与生产生活或建设工程相关联的各种不需办理征收与农用地转用手续临时使用的土地。
临时用地具有临时性、附属性和不改变土地性质与用途等特征。
临时用地范围包括:(一)交通、水利、能源、管线、军事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施工设置的临时办公生活区、搅拌站、钢筋加工场、预制场、材料堆放场、施工便道、取土(石)场、弃渣(土)场、剥离表土堆放场等,以及架设地上线路、敷设地下管线和其他地下工程所需临时使用的土地。
(二)工程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等需要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勘测,探矿、采矿需要对矿藏进行勘查、开采所需临时使用的土地。
(三)抢险救灾等需要紧急使用的土地。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临时用地。
二、严格临时用地使用条件(一)临时用地选址。
使用临时用地应遵循节约集约、保护耕地、依法报批、合理使用、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原则。
要坚持节约用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林地;可利用荒山的,不占用耕地;可利用劣质土地的,不占用好地。
预制场、搅拌场等容易造成永久性破坏的临时用地原则上不得占用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复垦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4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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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复垦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复垦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4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为加强和规范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复垦项目的管理,国土资源部制定了《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复垦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遵照执行。
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部耕地保护司。
国土资源部二000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复垦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复垦项目管理,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复垦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用中央财政资金扶持,由国土资源部组织实施,对因各项生产建设造成挖损、塌陷、压占等破坏的土地进行复垦的项目。
第三条项目管理遵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确定的以下基本原则:(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规模建设,注重效益;(二)按项目管理、按立项条件择优选择;(三)实行“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开支”的投入机制;(四)按项目确定资金,集中投入,不留缺口,奖优罚劣。
第四条项目建设遵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有关方针、政策;坚持复垦利用被破坏土地,增加耕地和农用地,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土地复垦规定及技术标准

土地复垦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土地复垦工作,合理利用土地,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损、塌陷、压占、污染等造成破坏的土地或因自然灾造成破坏的住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或恢复生态的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从事以下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破坏的单位和个人:(一)露天采矿、挖沙、取土、采石等挖损造成地表破坏的;(二)地下采掘引起地表塌陷的;(三)堆放煤矸石、排放土、石、矿渣、粉煤灰、废弃建筑物城市垃圾等压占土地的;(四)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建设临时占用土地后造成土地破的;(五)矿产资源开采、工业排污等造成土地污染的;(六)因居住搬迁,遗留废弃村址、宅基地等的;第四条土地复垦实行以下原则:(一)谁破坏,谁复垦;(二)源头控制、预防与复垦相结合;(三)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四)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相统一。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土地复垦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复垦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与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复垦工作。
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协助做好土地复垦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
第七条国家鼓励开展土地复垦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土地复垦先进技术,支持开展土地复垦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土地复垦工作中做出的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规划与预防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复垦规划,有复垦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生产建设活动前对破坏土地状况做出评估,制定土地复垦规划设计方案,并在生产建设中采取预防措施,减轻对土地的破坏。
第十条编制土地复垦规划时,应当根据经济合理的原则和自然条件以及土地破坏状态,因地制宜地确定复垦后的土地用途。
广西地方标准《土地复垦技术要求与验收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土地复垦 land reclamation 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3.2 复垦区 reclamation area 生产建设项目损毁土地和永久性建设用地构成的区域。 3.3 土地复垦单元 land reclamation unit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7.07.07•【字号】桂国土资规〔2017〕4号•【施行日期】2017.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壤环境保护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桂国土资规〔2017〕4号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切实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减轻矿山企业负担,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厅对《广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技术要求(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方案编制要求(一)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证的矿山全部实行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报制度。
合并后的方案以采矿权为单位进行编制, 即一个采矿权编制一个方案。
方案名称为: 矿业权人名称+矿山名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矿业权人名称与矿山名称相同的用一个名称)。
方案要分别明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费用情况。
除采矿项目外的其它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审查, 依照土地复垦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采矿权申请人可自行编制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方案中涉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一并取消相应资质要求。
(三)方案编制人员不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编制单位要切实保证方案编制质量,保证方案符合矿山实际情况,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相关文件的要求。
矿山企业和编制单位应对方案所引用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并按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对社会公示文本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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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挖损 land excavation 因采矿、挖沙、取土等生产建设活动致使原地表形态、土壤结构、地表生物等受到直接摧毁,土地 原有功能丧失的过程。
3.11
土地塌陷 land subsidence 因地下开采或抽排地下水导致地表坍陷、地裂和沉陷,造成土地原有功能部分或全部丧失的过程。
3.12
土地复垦工程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现行的有关规 范和标准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 15776 造林技术规程 GB50288 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规范 GB50433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NY/T1120 耕地质量验收技术规范 DZ/T0219-2006 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DB45/T 701-2010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要求与验收规范 UDC—TD 土地复垦技术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技术规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评定规程
蔡景勋 贺斐 韦羡侠 本标准其他起草人:李述宽 吴静 高大鹏 何敏超 全坚 卢俊寰 张彭 吴丽叶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II
DB45/ T×××—××××
土地复垦技术要求与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复垦总则、技术要求、质量要求、监测要求、管护要求、工程验收、监测验收、 管护评价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生产建设活动中因挖损、压占、塌陷、污染造成损毁土地 以及历史遗留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复垦技术要求与验收。不适用于放射性污染损毁土地的复垦。
II
DB45/ T×××—××××
前言
本标准根据 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中 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蓝春华 黄振辉 左旭阳 潘靖海 罗鸷 黄飞波 王同良 雷健波
3.6
土地复垦验收 land reclamation acceptance 土地复垦项目的复垦任务完成后,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依据相 关土地复垦技术标准以及土地复垦方案(土地复垦项目设计书)核实复垦地类、面积、质量和复垦配套 工程数量、质量,并对土地复垦综合措施的质量和效果提出结论。
ICS 点击此处添加 ICS 号5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 45/ T×××—××××
土地复垦技术要求与验收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technical requirement and acceptance of land reclamation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3.7
生产项目 production project 具有相应审批权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矿权的开采矿产资源、挖沙采石、取土等项目。
3.8
建设项目 construction project 依法由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的交通、水利、能源等项目。
3.9
土地损毁 land destruction 人类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原有功能部分或完全丧失的过程,包括土地挖损、塌陷、压占和污染等 损毁类型。
5.1 挖损损毁土地类型复垦技术要求 .................................................. 4 5.2 压占损毁土地类型复垦技术要求 .................................................. 5 5.3 塌陷、地裂和地面沉陷损毁土地类型复垦技术要求 .................................. 7 5.4 污染损毁土地类型复垦技术要求 .................................................. 7 5.5 土地复垦配套工程技术要求 ...................................................... 8 6 土地复垦质量要求 ................................................................. 10 6.1 水田、旱地、园地、林地和草地复垦质量要求 ..................................... 10 6.2 其它地类复垦质量要求 ......................................................... 10 7 土地复垦监测要求 ................................................................. 11 7.1 土地损毁监测要求 ............................................................. 11 7.2 土地复垦效果监测要求 ......................................................... 11 7.3 建立监测档案 ................................................................. 11 8 土地复垦管护要求 ................................................................. 11 8.1 植被管护要求 ................................................................. 11 8.2 土地复垦配套工程管护要求 ..................................................... 11 8.3 管护责任 ..................................................................... 12 8.4 管护年限与频次 ............................................................... 12 8.5 建立管护档案 ................................................................. 12 9 土地复垦工程验收 ................................................................. 12 9.1 验收分类 ..................................................................... 12 9.2 一般工程验收 ................................................................. 12 9.3 简化工程验收 ................................................................. 15 9.4 主要复垦地类验收 ............................................................. 16 9.5 土地复垦配套工程验收 ......................................................... 18 9.6 土地复垦工程复核 ............................................................. 18 10 土地复垦监测验收 ................................................................ 18 11 土地复垦管护评价 ................................................................ 19
1
DB45/ T×××—××××
土地损毁类型、复垦方向、标准、措施基本一致的待复垦土地单元。
3.4
土地复垦监测 land reclamation monitoring 利用人工和仪器对土地损毁情况、土地复垦效果进行监视性检查和测定。
3.5
土地复垦管护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 of land reclamation 土地复垦过程和后期对复垦土地和复垦配套工程的管理和维护。
土地压占 land occupancy 因修建临时建(构)筑物或者堆放剥离物、废石、矿渣、尾矿、表土、施工材料等,造成土地原有 功能丧失的过程。
3.13
2
DB45/ T×××—××××
土地污染 land pollution 因生产建设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造成土壤原有理化性状恶化、土地原有功能部分或全部丧失的过 程。 3.14 表土 topsoil 能够进行剥离的、有利于快速恢复地力和植物生长的表层土壤。不限于耕地的耕作层,园地、林地、 草地的腐殖质层,其剥离厚度根据原土壤表土层厚度、复垦土地利用方向及土方需要量等确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土地复垦 land reclamation 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3.2 复垦区 reclamation area 生产建设项目损毁土地和永久性建设用地构成的区域。 3.3 土地复垦单元 land reclamation unit
I
DB45/ T×××—×××× 附录 A(规范性附录)土地复垦监测与管护记录表 ......................................... 20 附录 B(规范性附录)验收申请书和验收报告格式 ......................................... 22 附录 C(规范性附录)土地复垦工程单项、单位、分部、单元工程划分表 ..................... 27 附录 D(资料性附录)土地复垦工程验收合格确认书格式 ...................................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