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常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事业单位考试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事业单位考试《说明:本卷为历年及近期公务员(国考)考试真题》本卷共150题,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一、单选题1. 最早到中国来帮助建立无产阶级政党的共产国际代表是()。
A、维经斯基B、鲍罗廷C、马林D、罗易【参考答案】A2. 政府职能的发展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A、社会制度的变化B、领导集团的变更C、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变化D、人民群众的一致要求【参考答案】C3. 下列哪一项属于版尾部分?()A、紧急程度B、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C、签发人D、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参考答案】B4. 价值规律对生产、流通和消费的调节作用的实现形式是()。
A、市场价格围绕生产成本上下波动B、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矛盾运动C、价格根据市场供求变化围绕价值波动,从而影响各个市场主体的利益D、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个别劳动时间的矛盾运动【参考答案】C5. 经典会被一代代人重读,这样文化、尤其是作为精髓的文化就有了传承。
当然有些也是隔代遗传,基至经过世纪尘封。
有些经典的命运非常孤独,有些好得多。
经典是时间的造物。
在时间中它又有了自己的历史,一些读者会把自己的生命又加入进来。
经典不怎么时髦,经典是安静的,经典等待着。
它必须等到一个好的读者才能复活。
这个读者有多好,它就能够复活得多好。
对这段文字意思概括最准确的是()。
A.重读经典有利于文化传承B.经典的生命需要读者来重塑C.尘封的经典更值得去品味D.经典的命运各不相同【参考答案】B6. 行政诉讼的原告和被告是()。
A、不明确的B、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C、恒定的D、谁提起诉谁就是原告【参考答案】C7. 从谷底扩张至经济增长的正常水平称为()。
A、繁荣B、衰退C、危机D、复苏【参考答案】D8. 随着发明和发现的产生,随着制度的发展,人类的心灵也必然因之而愈来愈开豁,人类的脑子也在逐渐变大,尤其是大脑部分。
在蒙昧阶段,人们要从一无所有的环境里想出最简单的发明是极其困难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07]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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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07]81号)各市、县国土资源局:现将《广西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广西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二○○七年九月十八日广西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10号)精神,为了开展好我区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工作部署和要求,通过集中清理2005年1月1日以来“以租代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现象有所上升的态势,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保证国家土地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确保中央土地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一)“以租代征”行为的整治。
重点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工商企业项目建设的“以租代征”行为。
到今年底,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对“以租代征”的违法违规问题,逐一清查到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对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以租代征”占地建设的,要追究其非法批地的法律责任;对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占地建设的,要追究其非法占地的法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及系列基准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及系列基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公布日期】2017.11.25•【字号】桂文规〔2017〕1号•【施行日期】2017.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及系列基准的通知各设区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文物管理部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49号)精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文化文物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办法(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文物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等10个基准,并经自治区文化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2017年11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办法 (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文化、文物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区文化、文物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全区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和具有相对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文物主管部门,对文化、文物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内,综合考量行政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决定是否给予处罚、给予何种种类和幅度的行政处罚的权限。
第三条本办法所列的裁量权基准条目依据《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博物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49号)公布的相关内容制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规范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标准为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各级行政机关(包括合法授权或者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分为主要术语、基本标准、一般标准和附则四部分。
主要术语1.处罚主体:是指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2.被处罚主体:是指实施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行政机关负责人:是指该行政机关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管负责人;行政机关所属执法机构的负责人和受委托组织的负责人,也可视为“行政机关负责人”,但应在行政机关内部执法程序或者执法委托书中明确规定。
4.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是公民的,要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单位、职业、联系方式等;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要记载其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5.基本标准:是指反映行政处罚案卷基本要素的标准。
包括主体资格、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和程序规则等。
6.一般标准:是指反映行政处罚案卷中各种法律文书制作和使用规范的一般要求的标准。
7.技术处理:是指在案卷文书涂改处按压指印或者加盖印章等。
基本标准一、主体资格(一)处罚主体:1.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具有法定资格。
2.实施行政处罚符合法定权限。
3.印章使用符合法律规定。
4.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人员必须是持有效《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
(二)被处罚主体:1.被处罚主体确认清楚。
2.被处罚主体是依法能够独立行使权利、承担法律责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被处罚主体是违法行为的当事人。
二、事实证据(一)作出行政处罚所认定的违法事实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
(二)法律文书能够准确记载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情节、程度和后果。
广西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

较重
处造成水土流失面 积每平方米 2 至 5 元罚款
严重
处造成水土流失面 积每平方米 5 至 7 元罚款
特别 严重 依法应当编制水 土保持方案的生 产建设项目, 未编 制水土保持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991 年主席令 49 号公布, 2010 年主席令第 39 号第二次修改)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 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
法律依据 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生产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 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
违法 程度
裁量情形 内补办手续, 尚未造成水 土流失的。 经责令后, 不在规定限期 内补办手续, 造成水土流 失面积在 500 平方米以 内的。 经责令后, 不在规定限期 内补办手续, 造成水土流 失面积在 500 平方米以 上 3000 平方米以下的。 经责令后, 不在规定限期 内补办手续, 造成水土流 失面积在 3000 平方米以 上的。 经责令后, 在规定期限内 补办手续的。 经责令后, 不在规定期限 内补办手续, 尚未造成水 土流失的 经责令后, 不在规定限期 内补办手续, 造成水土流 失面积在 500 平方米以 内的。 经责令后, 不在规定限期 内补办手续, 造成水土流 失面积在 500 平方米以 上 3000 平方米以下的。 经责令后, 不在规定限期 内补办手续, 造成水土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1991 年主席令 49 号公布, 2010 年主席令第 39 号第二次修改)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采集 一般 发菜, 或者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 挖树兜、 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 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 万元以下的罚款。 较重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公共基本能力测验(专技岗)》事业单位考试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公共基本能力测验(专技岗)》事业单位考试《说明:本卷为历年及近期公务员(国考)考试真题》本卷共150题,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一、单选题1. 马克思主义揭示人的本质的出发点是()。
A、人的自身需要B、人类的共同利益C、人的社会关系D、人的自然属性【参考答案】C2. 在认识中坚持反映论的原则()。
A、是一切唯物主义的观点B、只是机械唯物主义的观点C、只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D、是唯心主义的观点【参考答案】A3. 事物的规律是()。
A、事物之间的特殊联系B、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C、事物的表面特征和外部联系D、事物内部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参考答案】D4. 5,6,6,9,(),90A.13B.15C.18D.21【参考答案】C5. 哲学上认为的“人类世界”是指()。
A、人类世界仅仅是由人组成的世界B、“人化自然”与人类社会的统一体C、与自在世界无关的又一个世界D、是主体的世界【参考答案】B6. 企业的下列支出,准予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有()。
A、对外的投资支出B、用于购置无形资产的借款利息支出C、转让固定资产的费用" />D、白酒生产企业的广告宣传费支出【参考答案】C7.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
A、发展生产力与落后的经济体制的矛盾B、发展生产力与科技、教育体制的矛盾C、发展生产力与政治体制的矛盾D、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的矛盾【参考答案】D8. 下列地貌中,因板块碰撞形成的是()。
A、海岭B、海沟C、裂谷" />D、大西洋【参考答案】B9. 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基本形成的不平等条约是()。
A、《南京条约》B、《北京条约》" />C、《马关条约》D、《辛丑条约》【参考答案】D10. 宪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A、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B、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年老父母的义务C、子女有赡养扶助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的义务D、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参考答案】D11. 行政诉讼中的()恒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修正)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7.25•【字号】•【施行日期】2019.07.25•【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2006年3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7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等二十一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地质遗迹的保护和利用,以及地质灾害的防治等与地质环境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地质环境保护坚持积极保护与合理利用、谁开发谁保护、谁投资谁受益、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破坏地质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四条编制城市、村镇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以及水利、铁路、交通、旅游、能源等建设规划,应当符合地质环境保护要求。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将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本行政区域地质环境动态监测,建立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和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系统,对地质灾害及时做出预测预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林业、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地质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全区年度地质环境公报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探析引言:广西壮族自治区作为我国西南地区重要的行政区域,其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庞大且多种多样,为了确保行政处罚的公正、规范和合法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应运而生。
本文将对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进行深入探讨,并结合具体的案例进行评析,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标准。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制定背景及重要性1.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制定背景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制定,旨在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阳光化和科学化。
通过规范行政处罚案卷的存储、保管和评查工作,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2.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重要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公正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统一的评查标准,可以减少行政执法中的主观性和随意性,规范执法程序和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主要内容1.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适用范围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所有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工作。
2.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基本原则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制定基于以下基本原则: a.依法行政原则:评查标准必须符合我国行政执法法规和法律法规精神,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b.公正原则:评查工作必须公开、公正、公平,真实反映行政执法实践,为行政执法提供参考和改进的依据。
c.科学性原则:评查标准必须科学合理,符合行政处罚案卷的实际情况和特点,能够客观反映案卷质量和行政执法水平。
3.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具体内容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案卷资料的齐全性评查:评查评估案卷中的各类证据材料、当事人陈述和辩解材料、行政机关作出的裁决决定等,确保案卷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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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决定并处罚款的,并处非法所得 50% 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 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决定并处罚款的,并处耕 地开垦费 0.1-0.5 倍的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决定并处罚款的,并处耕 地开垦费 0.5-1 倍的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决定并处罚款的,并处耕 地开垦费 0.5-1 倍的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决定并处罚款的,并处耕 地开垦费 1-1.5 倍的罚款。
适用情形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因挖损、塌陷、压占造成其他土地 破坏,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 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决定处以罚款的,处以土地 复垦费的 1-1.5 倍的罚款。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于公益 性用地的。
序号
违法类 型处罚ຫໍສະໝຸດ 据适用情形涉及基本农田的 破坏种植条件或造成土地荒漠化、 盐渍化程度较轻,面积在 1 亩以下。 破坏种植条件或造成土地荒漠化、 盐渍化程度较轻, 面积在 1 亩以上 3 亩以下。 破坏种植条件或造成土地荒漠化、 盐渍化程度较轻,面积在 3 亩以上。 破坏种植条件或造成土地荒漠化、 盐渍化程度较重,面积在 1 亩以下。 破坏种植条件或造成土地荒漠化、 盐渍化程度较重, 面积在 1 亩以上 3 亩以下。
3
违法占 用基本 农田毁 坏种植 条件
拒不履 4 行复垦 义务
序号
违法类 型
处罚依据
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 十一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以 罚款的,罚款额为土地复垦费的2倍以下。《耕地占 补平衡考核办法》第二十条: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 定,建设用地项目补充耕地经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责令补充耕地责任 单位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比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 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决定并处罚款的,并处非 法所得 40%-50%的罚款。 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 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决定并处罚款的,并处非 法所得 30%-40%的罚款。 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 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决定并处罚款的,并处非 法所得 20%-30%的罚款。 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 施;决定并处罚款的,并处非法所得 40%-50%的罚 款。 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 施;决定并处罚款的,并处非法所得 30%-40%的罚 款。 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 施;决定并处罚款的,并处非法所得 20%-30%的罚 款。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常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土地部分)
序号 违法类 型 处罚依据 适用情形
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 用地改为经营性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买卖或 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 买卖或 者以其 1 他形式 非法转 让土地 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 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 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 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 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 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依 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 款额为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五十以下。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于工业 用地的。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于经营 性用地的。 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 用地改为公益性用地。 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 用地改为工业用地。
破坏种植条件或造成土地荒漠化、 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决定并处罚款的,并处耕 盐渍化程度较重,面积在 3 亩以上。 地开垦费 1.5-2 倍的罚款。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 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 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 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 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 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 破坏种植条件程度较轻,面积在 1 亩以下。 破坏种植条件程度较轻,面积在 1 亩以上。 破坏种植条件程度较重,面积在 1 亩以下。 破坏种植条件程度较重,面积在 1 亩以上。 因挖损、塌陷、压占造成耕地破坏, 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 责令改正或者治理;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 费 1 倍的罚款。 责令改正或者治理;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 费 1-1.5 倍的罚款。 责令改正或者治理;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 费 1.5-2 倍的罚款。 责令改正或者治理;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 费 2 倍的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 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决定处以罚款的,处以土地 复垦费的 1.5-2 倍的罚款。
2
违法占 用耕地 破坏种 植条件 或开发 土地造 成土地 荒漠化、 盐渍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违反 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 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 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 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 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 的,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的2倍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