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个信托风险事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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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尾楼信托案例

烂尾楼信托案例

烂尾楼信托案例2014有哪些房地产托违约事件?5大“烂尾楼”如何收场?2014年,托业在转型与增长中“平稳”度过,但局部也发生了几起托兑付风险事件。

行至2015年,这些风险事件是否都有了妥善的收尾?记者近日采访梳理发现:吉林托、山西托与长安托之前为山西联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联盛能源”)融资所发行的共计27亿集合托,受困于联盛能源重组,目前均未兑付;中诚托为工商银行担任通道的“诚至金开2号”托13亿元,由于山西新北方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北方公司”)重组仍未取得实质进展,目前也在延期;中托所发行的“中墨韵1号”在2014年月到期后,由于艺术品市场降温产品滞销,延期至今。

除此之外,湖南托、国元托和华宸未来资管三方合作发行的“淮南志高专项资管”兑付风波也未妥善收尾。

不过,也有一些产品在发生极端风险事件后,托公司及时进行了刚兑。

去年6月,渤海国际托东海2号被融资方骗贷一案后,该产品已提前结束,渤海托进行了垫付。

“只要是和银行有关系的,托公司就一定不会刚兑;只要跟银行没关系、托公司主动管理的,托公司就一定会刚兑。

”一名托业观察人士如是表示。

一号“烂尾楼”:联盛能源项目2013年,联盛能源一则破产重整消息让6家托公司卷入其中,其中吉林托、山西托与长安托为成立集合托的三家机构,规模分别为10亿元、5亿元与12亿元。

而随着联盛能源重整的搁置,这三家托公司及其背后的至少717名自然人投资者也都被卷入漫漫维权路。

随着去年开始的山西“塌陷式”震荡,联盛能源重整的进展变得更加缓慢。

就在不久前,山西一家煤炭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因为山西吕梁当地多名官员被抓,原本想参与联盛能源重整的多家民营企业联合体也牵涉进了吕梁的反腐风暴中。

现在山西反腐形势比较严峻,所以地方政府的精力没办法放在联盛能源重整这件事情上,估计短期内难有动作。

此时,几家托公司均被“绑架”。

以吉林托为例,其发行的吉-松花江77号山西福裕能源项目收益权集合资金托计划共6期产品在2013年底2014年初陆续到期,如今6期产品全部延期。

信托违约案例

信托违约案例

信托违约案例信托违约案例【篇一:信托违约案例】1、中信踩雷5亿古冶项目中信信托旗下中信古冶集团铸造产业链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号、2号项目(以下简称中信古冶信托)已逾期两个月有余,信托公司并未向投资者兑付剩余本金及利息。

据了解,该信托计划1号、2号共募集资金5亿元。

中信信托发布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3月8日,中信古冶信托计划1号受益权到期,古冶集团未如期偿还信托受益权信托本金及相应利息,已构成严重违约。

2、光大兴陇再临兑付危机有投资人对《中国经营报》记者报料称,于2013年5月购买的甘肃信托-黄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路桥建筑装饰城二期项目(以下简称黄氏装饰城二期),到期日为2015年5 月6日,但是截至5月21日时尚未兑付。

投资人反映,光大兴陇方面给出的解决方式为,延期半年兑付,收益在原有基础上提高0.5%,仍然按季付息。

据记者了解,光大兴陇在此次遭遇逾期的信托项目为黄氏装饰城二期。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该产品成立于2013年5月,信托规模为3.29亿元,于2013年5月6日由甘肃信托成立并计息,期限为24个月。

3、渤海信托两项目遇险渤海信托公司两款信托产品同时面临着违约风险。

两款产品分别为:安徽大雄特定资产收益权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安徽中杭股份流动资金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5月25日,投资者祁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自己购买了140万元渤海信托安徽中杭信托计划,本该最迟至4月21日兑付第三期,但到当天都没有兑付,而信托公司只是回应表示融资方没钱了。

据渤海信托官网信息显示,2014年7月11日,安徽中杭信托计划成立,该信托计划共募集信托资金人民币19990万元整。

该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用于向中杭股份贷款,用于后者补充流动资金。

信托期限为24个月,收益每满3个月分配。

4、古冶产业链信托暴雷公开信息披露显示,古冶产业链信托募集资金5亿元,向山西古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古冶集团)发放贷款,信托计划期限为2+1年,其中,1号信托收益权信托本金 2.3亿元,到期日为2015年3月8日,2号信托收益权信托本金 2.7 亿元,到期日为2015年3月31日。

信托违约案例

信托违约案例

信托违约案例【篇一:信托违约案例】1、中信踩雷 5亿古冶项目中信信托旗下中信古冶集团铸造产业链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号、2号项目〔以下简称中信古冶信托〕已逾期两个月有余,信托公司并未向投资者兑付剩余本金及利息。

据了解,该信托计划1号、2号共募集资金5亿元。

中信信托发布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3月8日,中信古冶信托计划1号受益权到期,古冶集团未如期归还信托受益权信托本金及相应利息,已构成严重违约。

2、光大兴陇再临兑付危机有投资人对《中国经营报》记者报料称,于2013年5月购买的甘肃信托-黄氏控股集团路桥建筑装饰城二期项目〔以下简称黄氏装饰城二期〕,到期日为2015年5月6日,但是截至5月21日时尚未兑付。

投资人反映,光大兴陇方面给出的解决方式为,延期半年兑付,收益在原有基础上提高0.5%,仍然按季付息。

据记者了解,光大兴陇在此次遭遇逾期的信托项目为黄氏装饰城二期。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该产品成立于2013年5月,信托规模为3.29亿元,于2013年5月6日由甘肃信托成立并计息,期限为24个月。

3、渤海信托两项目遇险渤海信托公司两款信托产品同时面临着违约风险。

两款产品分别为:安徽大雄特定资产收益权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安徽中杭股份流动资金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5月25日,投资者祁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自己购买了140万元渤海信托安徽中杭信托计划,本该最迟至4月21日兑付第三期,但到当天都没有兑付,而信托公司只是回应表示融资方没钱了。

据渤海信托官网信息显示,2014年7月11日,安徽中杭信托计划成立,该信托计划共募集信托资金人民币19990万元整。

该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用于向中杭股份贷款,用于后者补充流动资金。

信托期限为24个月,收益每满3个月分配。

4、古冶产业链信托暴雷公开信息披露显示,古冶产业链信托募集资金5亿元,向山西古冶实业〔集团〕〔下称古冶集团〕发放贷款,信托计划期限为2+1年,其中,1号信托收益权信托本金2.3亿元,到期日为2015年3月8日,2号信托收益权信托本金2.7亿元,到期日为2015年3月31日。

金融信托风险管理案例 中诚信托

金融信托风险管理案例 中诚信托

案例13中诚信托“诚至金开1号”案例分析【事件背景】中诚—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立于2011年2月1日,共募集资金30.3亿元,2014年1月31日是其兑付日。

其中,30亿元(优先级信托受益权)为工商银行对社会投资者发售,3 000万元(一般级信托受益权)由山西振富集团实际控制人王于锁、王平彦父子认购。

该计划成立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是对山西振富集团增资。

用于该公司煤炭整合过程中煤矿收购价款、技改投入、洗煤厂建设等。

原先计划整合完成后振富能源将形成一个年产达到360万吨,开采煤种涵盖焦煤、动力煤、无烟煤的大型综合煤矿集团。

该信托计划由工商银行私人银行部发行,投资者共计约700人,银行收取的发行费用是4%。

2012年5月11日,王平彦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山西柳林县警方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在立案当天即被刑拘。

2013年12月20日,中诚信托发布公告称,诚至金开1号无法按照预期值兑付当期收益。

陷入兑付风波的“诚至金开1号”一度被认为是打破刚性兑付的第一案。

但是最终刚性兑付还是没有被打破,政府介入,工商银行垫付本金,大部分投资者选择转让信托受益权,放弃了尚未兑付的第三次利息,让本金落袋为安。

曾经以10%以上的收益率广受追捧的房地产信托从去年开始就被矿产信托抢去了风头。

数据显示,2011年第三季度,信托公司共参与发行了35款矿产资源类产品,同比增长169.23%;融资规模高达223.12亿元,同比增长315.96%。

从中诚信托的“诚至金开1号”产品就可以看出,矿产信托并非稳赚不赔,除了一般的投资风险,还面临安全事故、实际储量偏差等特殊风险。

另外,融资方控制人的法律风险也可能会成为矿产信托的新风险。

资料来源:用益信托网新闻晨报/news/newsdetail.aspx?NodeCode=105023004&id=1000000 51864736【原因分析】1.融资额度大:矿产资源的勘探与开采都需要大量的资金,矿业开发需要大量资金投资用于获取采矿权、购买大型设备以及承担各种税费等,其额度之巨大非一般个人所能承担。

信托风险有哪些

信托风险有哪些

信托风险有哪些1、法律政策性风险。

2、信托财产所有权风险。

3、管理不善的风险若信托公司在实际的投资操作中,出现操作失误或者经营不利就会产生风险。

4、道德风险。

5、利率风险。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委托人)的利益或其它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

如果想要办理信托,那么需要认识到信托有哪些风险,从而才决定是否决定进行信托。

信托风险有哪些?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委托人)的利益或其它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

信托公司的业务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可划分为五大类:1、信托业务,包括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2、投资基金业务,包括发起、设立投资基金和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管理公司;3、投资银行业务,包括企业资产重组、购并、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国债企业债的承销业务;4、中间业务,包括代保管业务、使用见证、贷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5、自有资金的投资、贷款、担保等业务。

其中第三和第四为非资金推动型业务,其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

第一、二、五类业务一般需要资金支持,是目前信托公司的主营业务,也是主要的风险源,按照国际上惯行的对风险的分类方法,信托公司在开展这几类业务时,主要面临政策法律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9个方面,每个业务都会面临其中的一项或几项风险。

目前信托公司的风险主要集中在理财中心、信托业务总部、证券管理总部、自营业务总部等部门,同时资金管理部作为公司的业务支持部门,其资金运用和调度,对风险具有直接的重大影响。

(1)政策风险。

指因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而给信托业务带来的风险。

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影响显著,产业政策则对实业投资领域有明显作用。

在我国,市场化程度还并不充分,政策因素很多时候对某一行业或市场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信托投资风险及其防范

信托投资风险及其防范

2014年第6期·总第240期【金融市场】信托投资风险及其防范林 彬(上海海事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201306)[摘 要]2013年,我国信托业资产已高达10 91万亿,资产规模超越保险业,仅次于银行业,成为第二大金融服务业。

然而近来,中诚信托爆出“诚至金开1号”信托产品违约后,信托违约事件频发,极易引起连锁效应,若未能及时防范,对我国经济将产生重大影响。

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角度分析信托投资所存在的风险,并提出重塑信托投资理念、把握行业发展周期、使用风险对冲工具、注重人才培养以及转变公司经营模式的风险防范措施。

[关键词]信托;风险;防范措施[中图分类号]F830 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4)06-0106-02 [作者简介]林彬(1988-),男,汉族,浙江温州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金融与投资。

一、信托风险分析(一)宏观角度当前世界经济形势呈现弱增长格局,以美、日、欧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经济形势有所好转,特别是美国在救助银行和量化宽松的行动中取得了成效,国民生产总值逐步提高,失业率也呈现下降趋势。

但新兴经济体由于创新能力薄弱,对外依赖性高,持续回升的动力难言强劲。

新兴经济体的增速放缓有周期性的原因,也有潜在的经济放缓的原因。

大宗商品需求依然低迷,也间接反映出经济形势尚未改善。

中国依然深受产能过剩、经济转型所带来的负面影响,GDP增速有所放缓,采购经理人指数在荣枯线上下波动。

由于人民币的不断升值,我国对外贸易顺差额呈现下降态势。

美国渐次退出量化宽松政策,也会引起中国的部分外资流出,加之我国偏紧的货币政策,势必会对流动性造成冲击。

因此,当前的世界和中国经济形势,我们难言乐观,这无疑加大了企业经营的风险,增加了信托投资的风险,进而提高了信托违约的可能性。

政府对于信托产品存在“隐形担保”,促使投资者建立起“刚性兑付”信念,由此带来的庞大金融资产,事实上是建立在风险之上的,这也是信托投资风险来源之一。

中融信托违约事件梳理

中融信托违约事件梳理

中融信托违约事件梳理近年来,中国金融市场上出现了一系列信托产品违约事件,其中以中融信托的违约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这起事件揭示出了信托行业存在的一些问题,也给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下面将对中融信托违约事件进行梳理,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该事件的背景和影响。

我们来了解一下中融信托。

中融信托是中国大陆一家信托公司,成立于2004年,总部位于北京。

它是一家经过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信托公司,主要从事信托业务,包括资金托管、信托贷款、信托投资等。

中融信托在成立初期以及前几年都取得了较好的业绩,吸引了大量投资者的关注。

然而,中融信托的违约事件发生在2019年底。

当时,中融信托旗下的多只信托产品出现了违约情况,导致投资者无法按时获得本息。

这引发了投资者的不满和恐慌情绪,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关注。

中融信托违约事件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公司经营不善:中融信托在一段时间内面临经营困难,资金链紧张,经营不善是导致违约的主要原因之一。

公司经营不善主要体现在资金运作不当、投资决策不明智等方面。

2.信托资产质量下滑:中融信托在一些投资项目上存在较大的风险,导致信托资产质量下滑。

一些项目的回报率低于预期,有些项目甚至出现了亏损,使得公司无法按时兑付投资者的本息。

3.监管不力:监管部门在对中融信托的监管中存在一定的失职失责。

监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中融信托的经营问题,也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这加剧了投资者的损失。

中融信托违约事件对投资者和金融市场产生了重大影响。

首先,投资者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他们投资信托产品的初衷是为了获得更高的回报,但却没能兑现预期收益,甚至本金也无法收回。

这使得投资者对信托行业的信心受到严重打击,对金融市场的稳定性产生了负面影响。

中融信托违约事件也对整个信托行业产生了波及效应。

投资者的恐慌情绪传导至其他信托公司,导致信托市场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动荡。

信托公司的声誉受损,投资者纷纷撤资,信托产品的销售量大幅下降。

介绍金融风险案例

介绍金融风险案例

介绍金融风险案例(实用版)目录一、金融风险的概念与重要性二、金融风险案例概述1.短信诈骗案例2.英国诺森罗克银行挤兑事件3.法国兴业银行巨亏事件4.信托行业兑付风险事件5.上海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事件6.银河证券资管计划集中赎回案例7.中信证券代销信托产品兑付风险案例8.国泰君安赤峰营业部员工涉嫌诈骗事件9.海通证券融资融券未及时平仓案例10.融资融券标的证券昌九生化连续跌停案例正文一、金融风险的概念与重要性金融风险是指在金融活动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导致金融参与者的财务状况和经济利益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金融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

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金融安全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的大事。

二、金融风险案例概述1.短信诈骗案例:不法分子通过发送虚假短信,诱导受害人输入个人信息或转账,造成资金损失。

2.英国诺森罗克银行挤兑事件: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时期,英国诺森罗克银行因流动性不足而导致储户挤兑,最终被政府接管。

3.法国兴业银行巨亏事件:2008 年 1 月 18 日,法国兴业银行因交易员违规操作而导致巨亏,损失高达 49 亿欧元。

4.信托行业兑付风险事件:2014 年,中诚信托 30 亿元矿产信托兑付风险事件,导致投资者无法按期兑付。

5.上海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事件:某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部因内部管理不善,导致客户资产损失。

6.银河证券资管计划集中赎回案例:2018 年,银河证券某资管计划出现大规模集中赎回,公司临时调整净值,引发市场关注。

7.中信证券代销信托产品兑付风险案例:中信证券代销的某信托产品出现兑付风险,涉及资金数十亿元。

8.国泰君安赤峰营业部员工涉嫌诈骗事件:国泰君安证券赤峰营业部一员工涉嫌诈骗客户资金,被公安机关逮捕。

9.海通证券融资融券未及时平仓案例:海通证券一客户融资融券业务未及时平仓,导致公司损失数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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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诚信托“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看矿产信托风险一、中诚信托“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案情介绍中诚-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立于2011年2月1日,共募集资金30.3亿元,2014年1月31日是其兑付日。

其中,30亿元(优先级信托受益权)为工商银行对社会投资者发售,3000万元(一般级信托受益权)由山西振富集团实际控制人王于锁、王平彦父子认购。

该计划成立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是对山西振富集团增资。

增资后,信托计划持有振富集团49%股权,王于锁、王平彦父子持有的另外51%股权也质押给中诚信托。

在信托计划到期前3个月,王于锁、王平彦父子将陆续回购信托计划持有的49%股权。

回购对价是优先级资金基础上溢价17%(年化)。

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由工商银行私人银行部发行,投资者共计约700人,银行收取的发行费用是4%。

2012年5月11日,王平彦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山西柳林县警方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当地公安机关认定的情形是,王平彦私下以4分到5分的月息吸收了31名债权人的4.3亿元资金。

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因涉及兑付风险而浮现在公众面前。

让投资者诧异的是:山西三兴煤焦有限公司(振富集团控股)运作的白家峁煤矿与白家峁村委会长期存在采矿权属纠纷。

临县白家峁煤矿采矿权人原为白家峁村委会。

2002年4月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核发白家峁煤矿采矿许可证时,将采矿权人由“临县白家峁煤矿”变更为“山西三兴煤焦有限公司”。

山西三兴煤焦有限公司与白家峁村委会的采矿权属纠纷起诉至太原市中院、山西省高院,太原市中院、山西省高院均判决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提出司法建议:恢复原有采矿权人、矿山名称以及经济类型。

在终审判决前,山西三兴煤焦有限公司组织了上百人与白家峁村斗殴,造成4名村民丧生,双方多人受伤。

山西三兴煤焦有限公司淡出白家峁煤矿,由振富集团接盘。

按照2009年开始的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相关流程,资源整合方案需要报经上级政府批准。

即振富集团运作的兼并临县白家峁煤矿等四个煤矿需要报上级政府吕梁市政府批准。

2012年5月5日,山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发函回复临县人民政府,批准临县华烨能源有限公司(振富集团控股)兼并临县白家峁煤矿等四个煤矿。

而此时临时机构“山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也已撤销,整合方案至今也未获得吕梁市人民政府批复。

如果审批不能通过的话,那么信托计划募集的钱也就不能用在煤矿的整合运营上。

2012年1月17日中诚信托产品公告《2010年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第四季度管理报告》显示,振富集团拥有五座煤矿(含一座过渡保留矿井),一座洗煤厂。

但在所有煤矿中,除振富集团下属内蒙古煤矿已办理股权过户及质押手续,其余煤矿目前尚不具备股权质押条件。

2012年6月26日,中诚信托发布了《2010年中诚——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临时报告(一)》的情况说明:振富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于本年度第二季度新增3笔诉讼案件,经查均因账外民间融资所引发。

2012年7月27日中诚信托在官方网《致“2010年中诚_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投资者的信》、站上又发布了2010年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临时报告(二)、《2010年中诚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2012年第3季度管理报告》、《2010年中诚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第二次收益分配公告》、《2010年中诚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2012年第4季度管理报告》、《2010年中诚-诚至金开1号2013年第1季度管理报告》,但中诚信托均加设密码,外人无法察看。

王平彦被刑拘后,振富集团旗下开发的房地产公司、煤矿均被其他债权人保全或执行。

2012年11月,已被抵押给中诚信托的内蒙煤矿公告转让100%股权及75400万债权。

据中国证券网2013年7月18日报道:中诚信托“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风险兑付解决方式是政府介入,工商银行垫付本息,具体真实性无法查证。

二、矿产信托概述(一)背景矿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处于极其重要的基础地位,现代社会所需能源资源的94%、工业原料的80%和农业生产资料的70%都来自于矿物资源。

矿业的这种基础地位决定了矿产资源的稳定供给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最基本条件。

矿产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矿产的稀缺性决定了这种基础地位短时间内是难以被取代的,甚至可能因其稀有性、不可再生性、基础性而价值倍增。

2012年3月22日,由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的《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规定:在煤炭结构调整方面,中国将通过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发展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整顿关闭小煤矿,淘汰落后产能;在生产开发布局方面,全国煤炭开发总体布局是控制东部、稳定中部、发展西部,再接下来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中,必然需要大量资金,同时小煤矿愈加难以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

信托作为补充的四大金融支柱的一重要融资平台,以其灵活性、安全性赢得了矿企的青睐。

矿产资源信托融资期限弹性较大,在不提高公司资产负债率的情况下可以优化公司结构。

信托在供给方式上也十分灵活,可以针对不同阶段、不同水平矿产资源企业本身运营需求和具体项目、乃至一些特殊问题设计个性化的信托产品。

同时根据信托法第15条、16条、17条、18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互独立、信托财产与委托人的其它财产相互独立、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或同一委托人的不同类别的信托财产相互独立、排除受托人的债权人的强制执行。

因此信托财产能够在封闭的环境内不受干预地灵活运用,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财富的流转和增值。

再加上房地产信托2010年下半年监管收紧,矿产资源信托替补效应显现,相关矿产资源信托产品的发行数量迅速提升,据用益信托网显示:2010年,集合类矿产资源信托融资128亿元,2011年融资规模343亿元。

2012年上半年,矿产信托融资263.78亿元。

但是从2012年下半年市面上却很难再见到矿产资源信托, 2013年上半年信托公司共发行矿产能源信托产品更少,募集资金只有29.7亿元。

这都归功于最近频发的矿产信托项目兑付风险事件,中诚信托“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兑付风险首当其冲。

(二)矿产信托概念、特点1.根据《信托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矿产信托本身并不是一个专业的概念,只是代表信托资金的投向领域是矿产。

矿产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通过信托贷款、权益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基金等方式投向矿产资源开采等相关领域。

2.矿产信托特点1)融资额度大:矿产资源的斟探与开采都需要大量的资金,矿业开发需要大量资金投资用于获取采矿权、购买大型设备、租用场地、建设矿山的采选冶系统和支付劳动力工资、引进技术以及承担各种税费等,其额度之巨大非一般个人所能承担。

2)融资时间紧急:矿产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甚至转让都需要满足一定期限与条件,因此在取得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后必须抓紧时间投入资金开始运作生产。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勘查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三年;但是,石油、天然气勘查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7年。

即使延长期限,每次延续时间不得超过2年。

石油、天然气滚动勘探开发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15年。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5条、第6条规定:转让探矿权需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转让采矿权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

由于期限的限定让融资变得相当紧急。

3)融资担保少:实力强大矿产企业,有担保的大型矿企一般会向银行筹资,因此银行筹资成本低。

因此找信托公司融资的矿企往往是银行认为不合格的借款者,其注册资本都不大,财务报表不规范,矿产企业用于直接担保固定资产很少,采矿权、探矿权是其最大的担保。

一般矿产信托都是企业刚刚拿到采矿权,筹集资本即用于项目开采,没有好的盈利与现金流。

4)回报的滞后性:矿业投资的时间和开发周期一般都比较长,这一方面使得投资不能及时获得回报,另一方面能源以及一些重要的金属常成为资本市场热炒的对象,矿产品的价格波动性极大,在较长的开发周期中矿产品的供需市场很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回报的滞后性增加矿业投资的风险。

三、矿产信托风险(一)矿产信托风险:行业风险和经营风险1.行业风险行业风险是指在特定行业中与经营相关的风险。

亲周期性是指金融部门与实体经济之间动态的相互作用,信托公司往往根据市场热点一哄而上,因此产品设计基本雷同,而且产品期限也呈现短期化趋势。

2011年房地产信托被严密监管后,信托公司铤而走险急于寻找可替代的高收益产品,将资金投向矿产行业,即矿产信托是房地产信托退而求其次的替代品。

根据监管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0月底,全国信托公司开展矿产能源类信托的存量规模超过1400亿元。

因此这种亲周期性会集中兑付,2013年信托公司需要兑付的矿产资源信托规模约为420亿元,将会导致不少业务难以逾越完整的市场波动周期,甚至可能出现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

同时矿产企业一般找无法从银行借到资金后从不得不用信托的方式融资,这本身也是一种风险传递。

银行借助其网点分布广泛、客户资源丰富等优势,占据了信托市场很大的份额,信托业在与银行的激烈竞争中处于弱势,往往成为风险转嫁的对象。

中诚信托“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工商银行收取的发行费用是4%,从此也可以看出信托公司在此项目中处于劣势。

对于矿产信托项目:找矿勘查具有高风险性:找到可赢利矿山的成功率不高:上万个找矿勘查项目中可能只有一两个项目最终能带来利润,目前我国预查矿产阶段成功概率小,有一定矿化显示的项目,成为经济可采矿床的概率为0.1161—0.6135(平均为0.2545)。

即使到了可行性研究阶段,也会有部分矿产地因矿床难以工业开发而被放弃。

据B.W.麦肯齐对加拿大地盾地区的金属矿产勘查资料的研究结果表明,发现经济矿床的概率仅为勘查项目的1.8%。

中诚信托“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出现兑付风险后,工商银行声明,工商银行只是代为推介信托计划,不会“兜底”,因此按照信托法:中诚信托是受托人,其有义务承担管理责任。

2.经营风险广义的标准经营风险是指由于战略不当、资源不足、或者经济环境或竞争环境发生变化而不能达到经营目标的风险,它包括:市场风险、政治风险、操作风险、法律(合规)风险、项目风险、信用风险、产品风险、流动性风险、环境风险和声誉风险。

1)市场风险(产品风险):是指由于市价的变化而导致亏损的风险。

对于矿产企业主要有汇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

国际矿产品的价格易受美元汇率波动的影响,美元升降与国际矿产价格呈现一定负相关关系,美元出现了大幅度的贬值的过程中,矿产价格都走出了一波大规模牛市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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