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科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基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领导班子考评办法

***林业局基层领导班子及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评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我局基层班子及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健全考评制度,完善考评内容,改进考评方式,建立符合科学发展的干部考评机制,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平稳发展,现根据上级有关条列和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范围各单位领导班子、副场级以上领导干部;机关各处(部)室正、副职领导干部(不含按副处级管理的干部)。
二、考评内容(一)领导班子1.思想政治方面:指政治态度、责任意识。
考核班子成员是否具有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能明确是非,经常对本单位职工开展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宣传局情,有搞好企业的信心和决心;切实履行肩负的责任,有大局意识;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富有生机和活力。
2。
领导能力方面:指工作思路、决策能力。
主要考核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是否有明确的工作重点和目标;在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突发事件的处理中是否果断无误;对日常工作的安排是否能够做到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在选人用人方面是否知人善任,公信度高;是否具备解决班子自身问题的能力.3.团结协作方面:指民主意识、整体功能。
主要考核班子成员之间能否分工协作、团结配合;主要负责人是否具有民主意识,善于集中班子成员的智慧,能够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作用;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守《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班子成员讲党性、讲团结,互相支持;领导班子决策正确、工作效率高,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4.工作实绩方面:指完成指标、工作质量。
主要考核各项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及局党委、林业局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管理机制健全,节本降耗有成效,成本、费用不超支,管理科学、民主、严格;经济效益不断提高,职工收入增长;生产安全、民生改善、维护社会稳定。
5.自身建设方面:指自身素质、廉洁自律。
考核班子成员能否坚持经常学习;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责任意识,班子内部经常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使班子团结、有活力;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班子成员是否有违纪情况。
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

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为深化贯彻落实迷信开展观,增强党政指导班子和指导干部队伍树立,树立促进迷信开展的考核评价机制,片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评价全区的科级指导班子和指导干部,推进青山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开展,依照党管干部、客观公正和群众公认的原那么,依据«公务员法»和«党政指导干部选拔任用任务条例»的有关规则,参照中组部印发实施的关于考核评价任务的〝一个意见,三个方法〞,结合我区的实践状况和实际操作,修正制定本方法。
第一章考核的对象和主体第一条考核评价的对象区直属各机关、事业单位、人民集团、街道办事处、镇的科级指导班子和科级指导干部,以及二级事业单位的科级指导干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指导班子及其科级指导干部;区人大、政协各任务部门及其科级指导干部。
学校科级指导班子和指导干部的年度评价考核任务,依照«青山区学校指导班子和指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方法»执行。
第二条考核评价的主体〔一〕业务目的的考核评价主体为参照系统考核组和政府街镇系统考核组2个。
〔二〕民主测评的考核评价主体为区级指导、科级班子和干部、普通干部群众3类。
〔三〕综合评价的考核评价主体为区委组织部和区考核办综合组2个。
第二章考核的组织实施第三条考核任务在区委、区政府的一致指导下,成立考核任务指导小组,担任年度考核和往常考核的有关任务。
考核任务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组织部〕。
综合考核评价指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分设综合考核组〔设在组织部〕、参照系统考核组〔设在区委办〕、政府和街道系统考核组〔设在政府办〕,分工协作做好年度考核任务。
〔一〕综合考核组担任考核任务的组织实施和民主测评,以及各类考核效果和考核状况的统计汇总,构成考核初评层次意见及说明等任务。
〔二〕参照系统考核组担任各参看守理部门的职能职责目的和全区一切部门的特性目的的制定、分解、部署、落实等任务,以及往常的管理、督导、监控、记载等任务。
基层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考核说明

基层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考核说明基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是组织的重要骨干,他们的能力和表现直接关系到基层工作的推进和组织发展的成效。
因此,制定并执行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对于评估他们的业绩和能力至关重要。
一、考核内容1. 工作业绩:考核包括基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在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成效,主要衡量其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创新能力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2. 组织管理能力:考核基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组织管理能力,包括团队协作能力、部门资源管理、人员管理和决策能力等。
3. 服务意识:考核基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对服务对象的关注程度,包括对民众需求的理解和回应,以及在解决实际问题时所采取的态度和措施。
4. 担当精神:考核基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的应对能力,包括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进展等。
二、考核方法1. 考核指标制定:根据基层工作和组织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考核指标,确保考核的科学公正和客观性。
2. 考核过程:考核过程应该公开透明,建立合理的考核程序,确保考核工作的平等、公正和信任可靠。
3. 考核方式: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包括考核问卷调查、实地考察、个人面谈和业务能力测试等。
4. 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应该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用于指导和改进工作,并作为提升和培养的依据。
三、考核结果运用1. 个人评价:根据考核结果,对基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个人进行评价,形成评价材料,用于个人职业生涯发展。
2. 奖惩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依据,对表现优秀的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进行必要的纠正和培训。
3. 晋升任用:考核结果可作为晋升和任用的参考依据,确保合适的人才能够得到合适的岗位。
基层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的考核对于组织的发展和基层工作的有效推进至关重要。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可以评估和激励基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工作表现,提高组织的运转效率和工作质量,实现组织发展的目标。
科级领导班子和区管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办法

全文共计10553字科级领导班子和区管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九届三次全会、区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区科级领导班子和区管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花溪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并重,考事、考人和用人相结合,把打造花溪发展升级版、加快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及要求转化成可量化考核的指标,促进领导班子和区管干部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和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不断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
第三条考核评价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1。
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二〇〇五年度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实际,决定从20XX年11月19日开始,对全县各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20XX年度考核。
为圆满完成年度考核任务,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这次年度考核工作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为依据,采取干部个人总结、民主测评、走访座谈等方法,全面深入地掌握一年来乡镇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整体工作完成情况,了解乡镇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通过考察,为县委进一步加强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公务员年度考核定档提供准确、翔实的决策依据。
二、考核的范围和对象1、考核范围:全县14个乡镇。
2、考核对象:⑴乡镇领导班子;⑵正、副乡科级干部。
重点对象:①拟定优秀等次和拟提出诫勉、降免的对象;②党政主职领导;③其他需要做重点了解掌握的情况(如:在信访稳定、发展蔬菜、畜牧、乡镇企业、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标准(一)对领导班子考核的内容⑴思想政治建设:包括学习实践“三个代表”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行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选人用人、廉政建设等情况。
⑵领导能力:包括总揽全局、科学决策、求实创新、开拓进取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⑶工作实绩: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工作实绩主要包括:单位总目标和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经济和支柱产业发展的速度、效益和后劲,以及财政收入增长的幅度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的程度,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状况,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的成效等。
全县XX年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方案

全县XX年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方案根据县委安排,近期,拟对全县县管科级班子和科级干部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同时召开XX年度党政“一把手”向本单位干部职工述职述廉评议工作。
为做好考核工作,制定方案如下:一、考核目的这次考核,是县委对县管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进行的一次全面、深度考核。
通过考核,全面掌握县管科级班子和干部思想政治、干部队伍建设、履职尽责、整体功能发挥、创先争优及贯彻落实中央“四项监督制度”等情况,了解领导科学发展实际成效,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以及领导干部思想建设、抓发展能力、工作作风和业绩表现等方面情况,尤其是在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中来考察班子、识别干部,对班子和干部进行定性和定量评定,整体上分类排序,为领导班子建设性调整提供依据。
结合本次考察,推荐一批优秀后备干部;同时,一并进行XX年度党政“一把手”向本单位干部职工述职述廉评议工作。
通过考察,进一步提高科级班子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工作的执行力,为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实现县委提出的“二三十百百千”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考核对象1、县直和乡镇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2、县委确定的后备干部;3、拟推荐为后备干部的人员。
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三、考核内容1、领导班子考核。
重点看总体发展、看项目建设、看改善民生、看服务保障。
通过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重点考核“思想政治建设、组织领导能力、领导班子执行力、团结协作、选人用人、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党风廉政建设”七个方面。
一是考察总体发展情况,围绕县委提出的工作目标,按时限、按进度如期完成各项指标和任务情况。
乡镇班子既纵向看发展,又横向看位次;县直班子主要看履行部门职能,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二是考察项目建设情况,主要考察各单位是否按照履行职能要求,扎实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看是否通过积极向上争取,采取有效的招商引资手段确保项目生成,是否做到新上项目抓开工、在建项目抓进度、拟建项目抓前期工作等。
基层科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基层科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基层科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为了加强对基层科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基层工作效能,进一步推进以人为本的政策落实,落实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考核制度,促进基层科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全面发展和良好作风,制定了《基层科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一、考核依据1.《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务员法》4.《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规定》5.《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管理办法》二、考核内容1.工作回顾。
对基层科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从年初到年底的工作计划、工作进展、工作质量、工作效益、工作成果等进行评价,并重点考核其落实和执行能力、政策履行能力、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等,注重考核重点领域,如薄弱环节、服务民生、服务基层、解决矛盾等。
2.工作业绩。
考核基层科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贡献业绩,包括政治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安全维护、服务群众等方面的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量化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3.作风情况。
考核基层科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包括廉政建设、履职能力、联系群众情况、服务群众态度、工作效率等。
三、考核方法1.问卷调查。
对基层科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上级单位、群众、员工等进行问卷调查,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同时注意对有负面评价的领导干部进行实地核查。
2.现场检查。
在对基层科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工作环境和工作场所进行巡视,对其工作规范性、信息熟悉程度、执行力度等进行检查,同时重点检查其工作记录、文件传递和资料管理等。
3.考核评价。
通过对考核依据和考核内容进行综合评价,评定基层科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
等级评定标准如下:优:工作成绩显著,工作能力突出,工作作风良好,受到各方公认和欢迎。
良:工作成绩稳定,工作能力适中,工作作风较好,受到多数人认可。
基层科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基层科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我们面临的挑战也越来越多,同时也对基层科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能力、业绩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作为一份重要的管理制度,年度考核办法在促进基层科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进步、提高领导者绩效、保障工作实现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一、考核目的考核的首要目的是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基层科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展现出更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从而促进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其次,考核能够发挥重要的激励和教育作用,从而帮助基层科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升能力和加强学习;更进一步,考核还能保障实现既定的目标和任务的平稳进行。
二、考核方法年度考核办法一般分为绩效考核和行为考核。
前者是根据领导者的工作业绩,对其职责范围内的业务能力、专业水平、工作态度、管理能力、创新能力等因素进行评估;后者是根据领导者的行为方式、管理方法和工作态度,对其在岗位,作风和业务上都有比较高的要求,要求领导者要有领导风范、大局意识、担当精神、勤勉习惯和诚信操守等。
三、考核内容1、工作贡献:主要包括领导者在一定时间内的职责任务是否圆满完成,完成的任务量与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等。
2、工作成果:主要包括领导者在一定时间内对组织或单位的发展、工作效率、经济效益等方面所做出的贡献、改进和成就。
3、团队建设:主要包括领导者在工作中能否积极发挥团队的作用,解决团队间的矛盾问题。
4、综合领导:主要包括领导者对下属的指导、督导和其他方面的协助,以及对于上级领导交代的工作和其他相关的事项的处理情况。
5、工作能力:主要包括领导者在工作中所展示的能力,敬业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辩证思维能力等。
四、考核标准下面是基层科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考核标准:1、工作贡献要求:优秀20分,良好16分,中等12分。
2、工作成果要求:优秀20分,良好16分,中等12分。
3、团队建设要求:优秀10分,良好8分,中等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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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科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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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对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实绩,为准确评价干部、合理使用干部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及省、州党委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以德才兼备为基础,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依据,坚持党管干部、客观公正、注重
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对象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考核对象为: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县委、县政府各部、委、局、办中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县人大、县政协工作机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县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第四条在现任领导岗位任职不足半年(部门内岗位调整除外)或离岗培训、挂职等半年以上的,不参加所在单位(部门)年度考核,由县委组织部根据原单位或培训、挂职单位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进行考核。
考核对象因病请假半年以上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的,暂不参加考核,待调查结束后根据相关处理结果办理。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对领导班子的考核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四个方面情况。
对领导干部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情况。
第六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来进行,由年度工作目标量化和干部群
众民主测评满意程度两个方面组成。
㈠年度工作目标量化(100分)
根据县委、政府年度工作安排部署,部门工作职责以及班子成员所分管的工作和岗位职责要求,于每年一季度制定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量化指标,分解到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㈡干部群众满意程度测评
组织干部群众对乡科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完成年度主要工作目标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
第四章考核程序
第七条考核工作每半年开展一次,上半年考核工作于每年6月30日前完成,年终考核于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考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上半年考核工作主要采取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即:根据年初确定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及年度目标量化指标,在各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自查总结的基础上,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测评。
下半年考核工作程序如下:
㈠考核准备。
包括拟定考核工作方案、组建考核组、进行考核预告等工作。
㈡述职。
考核对象采取会议或书面述职的形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