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请协助做好天津市资源综合利用“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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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19.08.17•【字号】津开放〔2019〕3号•【施行日期】2019.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天津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津开放〔2019〕3号有关区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精神,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天津市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9年8月17日天津市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加快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级经开区”)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提升对外合作水平、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一、推动现代产业集聚编制天津市工业布局规划、国家级经开区高质量发展规划,明确主导产业,优先布局重大产业项目。

用好现有专项资金、产业投资基金、政策性信贷,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升级,加快发展数字经济。

支持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数字产业国家级市级产业创新中心、创新型产业集群和智能制造试点。

推动石化产业向南港工业区集聚发展。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委网信办、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天津分行等部门,国家级经开区所在区人民政府,国家级经开区管理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打造创新创业特色载体,争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

天津市下达2012年节能与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工作要点

天津市下达2012年节能与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工作要点

天津市下达2012年节能与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工作
要点
佚名
【期刊名称】《资源节约与环保》
【年(卷),期】2012(000)002
【摘要】本刊通讯员讯: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就201 2年节能与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工作得要点下达了通知(津经信节能[201 2]1号文件),文件内容:201 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关键一年。

天津市委九届十次、十一次。

【总页数】3页(P5-7)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天津市召开2011年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环保产业工作会议
2.天津市2010年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工作要点
3.天津市2018年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
4.天津市召开2013年节能与综合利用清洁生产节能环保产业工作会议
5.天津市2013年节能与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节能环保产业工作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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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务服务办、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政务服务办、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政务服务办、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7.26•【字号】津政务办发〔2019〕28号•【施行日期】2019.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深入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提高交易服务水平和效率,市政务服务办、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有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天津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

经市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政务服务办市发展改革委2019年7月26日天津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精神,深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应进必进,推动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进平台,坚持统一规范,推动平台整合和互联共享,坚持公开透明,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坚持服务高效,推动平台利企便民,着力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机制。

到2020年,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基本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现统一制度规则、统一技术标准、全程电子化交易、在线实时监管,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运行,市场主体获得感显著增强。

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第二批和2013年度第一批

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第二批和2013年度第一批

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第二批和2013年度第一批天津市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发文字号】津经信财[2012]16号【发布部门】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日期】2011.06.11【实施日期】2011.06.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第二批和2013年度第一批天津市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经信财〔2012〕16号)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信息化管理工作,着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按照我委对全市信息化工作的要求和有关文件规定,现就申报2012年度第二批和2013年度第一批天津市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支持范围为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构建“智慧天津”的总体部署,2012年度第二批和2013年度第一批天津市信息化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电子政务、两化融合、物联网示范工程、信息安全和三网融合等领域,具体范围参见《2012年度第二批和2013年度第一批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一)项目申报单位为市级政府机关和在我市注册成立两年以上的独立核算法人单位。

(二)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项目的建设者或产权拥有者,而非项目的中介机构。

(三)每个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对已获专项资金支持但项目未通过验收的单位所申报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

(四)同一项目已获其他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原则上不再予以支持。

三、项目申报材料(一)《天津市信息化项目申请书》(附件2);(二)注册法人登记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三)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及其他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材料;(四)企业作为申报单位时,须提交近两年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关于深入开展天津市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的思路研究

关于深入开展天津市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的思路研究

信 息 管 理 .车 间控 制 、 装 置协 调 联 合 则 , 求 入 选 的 专 家 应 具 备 认 真 负 要
控 制 、能 源 监 测 与 计 量 控 制等 ,实现 责 , 事 求 是 的 专 业 精 神 对 项 目进 行 实 综 合 管 理 控 制 一 体 化 进 一 步 提 高企 评 审 。研 究 制 订 专 家 库 管 理 办 法 ,对
等 措 施 ,使 我 市 节能 与 综 合 利 用 工 作 取 得 了 明显成 效 。


完善 节 能 与综 合 利 用 管 理 体
十 一 五 ” 前 四 系 . 夯 实 节 能 管 理 基 础 。 强 化 对 各 区 , 主 管 部 门 和 重 点 企 业 集 团节 能 县
年 , 元G P 耗 累 计 降 低2 . 7 , 万 D能 0 0%
享 受年 终 考核 奖励 对 完 不 成 节 能 目 符 合 报 告规 范要 求 的 需 重 新 填 报 ,逐
标 的 区 、 县 政 府 主 要 负 责 人 和 分 管 领 步 构 建能 源 统 计 分 析 在 线 数 据 采 集 平
导 加 以 问 责 。对 完成 节 能 任 务 好 、作 台 , 实现 即 时监 控 。
平 、 能 源 消 费 刚 性 需 求 趋 势 明 显 过 责 任 体 系 ,丰 富节 能 与综 合 利 用 法规 快 , 一 季 度 情 况 看 , 由 于 我 市 大 批 政 策体 系 、计 量 标 准 检 测 体 系 、统 计 从
新 项 目相 继 建 成 投 产 造 成 能耗 绝 对 分析 体 系 创 新 工 作 思 路 ,找 准 工作
量 大 幅度 增 长 ,部 分 高耗 能 行业 增 长 切入 点 ,充 分 发 挥 各 行 业 、各 领域 的

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节能管理【发文字号】津经信节能[2011]27号【发布部门】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日期】2011.03.25【实施日期】2011.03.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暂行办法》的通知(津经信节能〔2011〕27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249号)精神,加快推动本市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开展,我们制定了《天津市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暂行办法》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天津市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249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相关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是指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的节能项目。

节能服务公司,是指提供用能状况诊断和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节能量审核机构,是指由市经信委、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公布的,接受有关部门或企业委托,从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工作的机构。

天津市2011年第14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初审公示名单

天津市2011年第14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初审公示名单佚名
【期刊名称】《资源节约与环保》
【年(卷),期】2011(000)005
【摘要】@@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 号)、<市政府〈批转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拟定的天津市资源综合利用(含电厂) 认定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5]101 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认定工作的通知>(津经环资[2009]9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区县及行业主管部门初审、专家评审,现将2011 年第14批初审后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9 月7日起10 天,如有意见和建议以及反映的情况,请及时反馈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总页数】1页(P13)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2011年第13批通过公示的天津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名单的通知
2.2007年江苏省兽药GSP验收结果公示(第2号公示)兽药GSP经营企业名单
3.天津市2013年重点用能工业企业名单公示(一)
4.附2007年中国石材行业名牌产品申报企业汇总初审公示表
5.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2011年电解铝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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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3.25•【字号】津政发〔2022〕7号•【施行日期】2022.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循环经济发展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天津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2022年3月25日天津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方案为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重点突破、创新引领、稳中求进、市场导向,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本市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0%,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1600家,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1.5%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4.5%,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8%。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9.28•【字号】津政办发〔2022〕52号•【施行日期】2022.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5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9月28日天津市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挖掘本市存量资产的市场价值,拓宽社会投资渠道,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合理扩大有效投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聚焦盘活存量资产重点方向(一)重点领域。

一是梳理交通、水利、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生态环保、产业园区、仓储物流、旅游、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可以盘活的存量资产,重点盘活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

二是聚焦综合交通枢纽改造、工业企业进园区等领域,统筹盘活轨道交通上盖、搬迁企业原厂区、老旧小区改造、污水处理厂下沉、交通枢纽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等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的项目资产。

三是筛选老旧厂房、文化体育场馆和闲置土地等,特别是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闲置土地房产,有序盘活长期闲置但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项目资产。

(二)重点区域。

一是围绕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及推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支持滨海新区及其各开发区率先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6.26•【字号】津经信科[2012]28号•【施行日期】2012.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经信科〔2012〕28号2012年6月26日)滨海新区、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及财政主管部门,工业集团公司及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围绕“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将在近期确定2013年度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的项目。

为做好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2013年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及选项重点:(一)天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支持范围:天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不包含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重点支持对产业发展和结构优化升级有重要带动作用的优势骨干技术中心,提升企业整体技术创新能力,带动产业创新能力发展。

天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12年度考评75分以上企业。

优先支持达到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条件的技术中心。

选项重点:企业技术中心为了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提升产业技术开发能力和关键研发手段的重点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特别是制约重点产品、关键技术研发的核心、尖端科研仪器,检测仪器,小试设备,技术资料数据库等。

(二)天津市重点技术创新成果转化项目:选项重点:1.列入《2012年天津市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的项目。

2.属于航空航天、石油化工、新材料、新能源(含新能源汽车)、重型装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轻纺、物联网相关以及国家确定的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涉及领域的项目。

3.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催生新产业的重大产品,目前尚未实现产业化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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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请协助做好天津市资源综合利用“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津经信节能[2010]45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6.04
【实施日期】2010.06.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请协助做好天津市资源综合利用“十二五”专项规划编
制工作的通知
(津经信节能[2010]4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组织编制天津市资源综合利用“十二五”专项规划。

此次规划编制工作由我委牵头组织,由天津晟嵘工程咨询公司具体负责。

为进一步做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请你单位积极配合,协助做好规划编制相关工作。

请你单位协助提供规划编制所需相关材料,并确定一名规划编制工作联络员。

请将联络员的姓名、联系方式及规划有关材料(电子版)于2010年6月13日前提供我委(节
能与综合利用处)。

联系人:市经信委李志电话:83607415 传真:23306888
晟嵘工程咨询公司穆雪松电话:85685677-808
电子邮箱:zhlygh@
附件:资源综合利用有关情况调研提纲
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
附件:
资源综合利用有关情况调研提纲
一、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现状
根据本区域、本行业(企业)资源综合利用整体情况和矿产资源、工业三废、再生资源等资源综合利用情况进行概述,包括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取得的进展,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等。

二、废弃物产生、回收、利用情况
(一)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废弃物名称、年产生量、年利用量
(二)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
1、废弃物的来源、种类、年利用量、所用工艺、投资等情况
2、综合利用产品的年产量、产值、利润、税收等情况
三、未利用的废弃物情况:未利用废弃物种类、名称、年产量、堆存量,可采取什么措施利用、有何打算。

四、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装备状况
(一)开发资源综合利用共性关键技术、装备制造情况;采用的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装备情况
(二)产业化推广、技术改造工程等项目开展情况,包括项目投资、主要建设内容、实施效果等。

(以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余热余压利用等工业三废综合利用;污水处理、海水淡化、秸秆、林木剩余物等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废金属、废橡胶、废塑料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

) 五、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情况
六、本区域、本行业(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七、本区域、本行业(企业)资源利用产业的发展前景预测
(一)“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发展态势分析:共伴生矿产资源、工业三废、再生资源及其他废弃物产生量、利用量及发展目标预测 (二)“十二五”拟建设的主要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情况 (三)技术装备(包括再制造业)发展预测 八、综合利用政策建议
企业废弃物产生情况调查表(生产情况)
填报单位: 所属行业: 从业人数:
“十一五”期间综合
利用情况 “十二五”情况预测
名称 09年产生量(单“十一五”期间历年堆存量 (单主要用途(产品名本企业利外企业利综合利用利用率(%)
主要产品产量(单废弃物年产生量废弃
物年利用量
利用方式
位) 产生总量 位) 称) 用量 用量 产

产量
位) (单位) (单
位)
共伴生矿
产资源
固体
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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