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导处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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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坛新秀活动实施方案】随县第二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评选实施方案

【教坛新秀活动实施方案】随县第二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评选实施方案

【教坛新秀活动实施方案】随县第二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评选实施方案随县第二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评选实施方案随县第二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教坛新秀评选方案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20)》,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的“领头雁”作用,促进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高,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进一步推进全县教育的均衡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推荐名额1.县学科带头人40名;2.县骨干教师160名;3.教坛新秀(新机制教师)30名。

三、推荐范围1.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从全县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和教研机构的在编在岗教师中推荐;2.教坛新秀从新机制教师中推荐;3.已被评为随州市第三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人员不再参加县级推荐;4.骨干教师中幼儿园教师要占有一定的比例;5.未承担教学或教研工作任务的非教学一线人员不得推荐。

四、评选条件(一)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评选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和强烈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为人师表,热爱学生,教书育人,勤勉敬业。

2.师德评议满意率达到90%以上。

近三年来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0XX年以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列入此次推荐对象。

3.中学教师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小学教师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幼儿园教师须具有幼儿师范及以上学历、幼教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4.有系统的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对本学科教学教研信息有较全面了解,具备承担县级及以上教育科研项目的能力,个人近三年来教育教学业绩显著;教学岗位工作量饱和,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善于因材施教,指导不同类型学生的提高和发展,转化学习困难学生和培育优秀生成绩显著;在县和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科研中起到骨干作用。

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学校教学新秀、骨干教师、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名师带动战略,充分发挥我校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的作用,鼓励广大教师立足岗位,奋发有为,做专家型教师。

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骨干教师及名师评选办法及管理方案:一、基本条件1、模范的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有关教育教学法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实验中学,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业务活动;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意识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内在要求。

3、具有组织管理教育教学和指导学生的能力,具有担任班主任,指导课外活动或执教活动类课程的能力。

4、学历达标,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教学常规检查合格。

5、无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及违法违纪事件和重大教育责任事故。

二、各类教学能手评选办法(一)教学新秀评选办法条件:1、任教期限三年以内,但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见习期已满的教师。

2、教学常规检查达到基本要求,积极参加集体备课,无误课现象。

3、教学成绩达到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平均水平。

4、年度学生评教满意率在85%以上。

5、具有撰写教育教学科研论文和执教校级公开课的能力。

评选办法:每年度1112月份由教导处举办新教师赛教活动,由教研组推荐参加,课型为新授课,教研组长任评委,对优胜者获教学新秀称号,按先进教师对待。

(二)骨干教师条件:1、具有6年以上教学实践(含6年),有两届高三教学经验,具有较高的教学理论水平和实际教学能力。

2、常规教学有自己的特色和风格,任备课组长或在集体备课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3、能熟练掌握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教学成绩在校名列前茅。

4、年度学生评教满意率在90%以上。

5、获区级赛教名次,参加过区级以上教学论文交流或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

6、所任班主任的班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

7、在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集体备课中能独挡一面;能出色的完成学校所交给的具体工作。

“教坛新秀”“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方案

“教坛新秀”“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方案

一、活动背景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教师是培养人才的关键。

为了树立优秀教师的榜样作用,激励教师积极投身于教育事业,我校决定开展“教坛新秀”、“优秀青年教师”以及“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

二、活动目的1.鼓励优秀年轻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的创新和突破,提升教学水平。

2.树立优秀教师的典范形象,激发全校教师的学习热情。

3.发现和培养学科带头人,推动学科建设和教学研究。

三、活动内容1.“教坛新秀”评选1.面向对象:从近三年来到校工作的教师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教师。

2.评选程序:(1)教师自荐或由同事、领导推荐,填写个人简历和思想心得。

(2)组织部门负责初步筛选,确定候选人名单。

(3)举行公开展示和答辩会,候选人进行教学展示和答辩。

(4)由评委对候选人进行评分和排名。

(5)最终确定“教坛新秀”及优秀奖项的获得者。

2.“优秀青年教师”评选1.面向对象:所有年龄在40岁以下的教师均可参与评选。

2.评选程序:(1)教师自荐或由同事、领导推荐,填写个人简历和教育教学事迹。

(2)组织部门负责初步筛选,确定候选人名单。

(3)邀请专家对候选人进行面谈和深入了解,了解教学方法、教育理念等。

(4)通过教学观摩和评委打分,最终确定获奖者。

3.“学科带头人”评选1.面向对象:学校各学科中的骨干教师和学科管理人员。

2.评选程序:(1)教师自荐或由学科组长和相关领导推荐。

(2)组织部门负责汇总材料和进行初步筛选。

(3)邀请专家对候选人的教学方法、研究成果进行评审。

(4)评审组织根据评审结果和专家评价确定学科带头人。

四、活动宣传1.制作活动宣传海报,在校内各个重要场所张贴。

3.邀请校内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提高活动影响力。

五、奖励和表彰1.“教坛新秀”评选结果:设一、二、三等奖,校内奖励5000元、3000元、1000元,发布荣誉证书。

2.“优秀青年教师”评选结果:校内颁发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3.“学科带头人”评选结果:颁发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方案(讨论稿)

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方案(讨论稿)

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方案(讨论稿)一、学科带头人(一)基本条件1.具备中小学一级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讲师职称并受聘5年以上,具有经考核认定的市教学能手称号或县级学科带头人称号,近5年年度考核至少1次为“优秀”等次。

2、模范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在学生品格塑造方面有丰富经验,帮扶改变学困生有成效。

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学校管理工作或学生社团指导工作(教科研训人员学科育人指导工作)取得优良成绩,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市级有关行政部门及以上奖励,3.积极投身新课程改革,积极参加学生社团组织与指导工作,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成效明显。

胜任申报学科循环教学,工作量足(教科研训人员每年听课不少于100节)。

课堂教学水平高,在教学方式变革方面起带头作用,曾在县级及以上优质课评选或教学基本功竟赛中获奖;学生测评满意度和同行测评满意度均不低于90%,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有一定数量且层次较高。

4、教育教学理念先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科研,研究成果对学科教学实践有指导价值,近5年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教育教学刊物上公开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或在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总量不少于2篇(教科研训人员不少于3篇),其中必须有1篇论文发表(教科研训人员2篇)。

以核心成员参与市级以上或主持县(市、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并结题,所提供论文中需有1篇为课题研究成果。

5.在推动本地区或本校课堂教学改革、学科建设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取得显著成效。

所在备课组或教研组在全县(市、区)同学科中有一定影响,本人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参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起草、学科教学标准制定修订等工作,参与组织县级学科教研活动,做出实质性贡献。

近5年来,开设县级以上较高水平的公开课、示范课,或应邀开设县级以上专题讲座或作学术报告并获得较高评价,平均每年至少1次(教科研训人员2次)。

评选教育系统2023年教坛新秀的方案

评选教育系统2023年教坛新秀的方案

评选教育系统2023年教坛新秀的方案标题:培养未来教育新秀,共创教育发展新篇章引言:教育是每个国家发展的基石,优秀的教师是推动教育进步的核心力量。

为了发现、培养和激励优秀教师,教育局决定评选2023年度教育系统优秀教坛新秀。

本文将详细介绍评选方案,以期为教育系统优秀教师的培养和发展提供具体指导。

一、评选目标及宗旨教育局评选2023年度教育系统优秀教坛新秀的主要目标是发现潜力、挖掘人才,为新一代优秀教师的成长提供机会和平台。

宗旨是激励教师创新教学方式,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发展。

二、评选标准1.教学能力:评估候选人在课堂教学中的表现,包括教学方法、教材运用、学生参与等方面;2.教育研究能力:考察候选人的教育研究成果和参与教育专业交流的情况;3.学生评价:收集学生对候选人的评价,包括学生学习兴趣、思维能力、情商等方面;4.社会影响力:评估候选人在教育领域外的社会影响力,包括参与社区教育活动、获奖经历等。

三、评选流程1.提名阶段:学校、专业教育机构和社会机构可以提名候选人,提名时需提交相应材料,如个人简历、推荐信、教学案例等;2.初步评审:由专业评审团对提名候选人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入面试阶段;3.面试环节:评审团将对候选人进行面试,评估其综合能力和潜力,并根据面试表现给予综合评分;4.最终评选:根据面试成绩和其他评估指标,综合考虑各方评审意见,选出年度教育系统优秀教坛新秀。

四、奖励和激励措施1.表彰奖励:评选出的优秀教坛新秀将获得荣誉称号和奖金,以表彰其在教育事业中的突出贡献;2.资助项目:为新秀教师提供资助项目,如参与教育研究项目、进修学习项目等,助力其个人及教育事业的发展;3.培训机会:优秀教坛新秀将有机会参加教育局组织的各类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教学和管理水平;4.引导导师:评选出的新秀教师将有机会与知名教育专家或领军人物合作,获得个性化的指导和培养;五、评估与反馈机制1.教育局将建立评估和反馈机制,对参与评选但未获奖的教师进行回馈,提供发展建议和培训资源;2.优秀新秀教师将定期接受教育局的评估,加强对其发展情况的跟踪和指导;3.教育局将开展教师工作经验交流会,借助新秀教师的经验和成功案例,推动教育系统整体发展。

小学校级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

小学校级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

小学校级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
一、背景介绍
在小学教育中,优秀的教师是推动教育教学的重要力量。

为了发现、树立、宣传一批小学校级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给予其应有的荣誉,激励其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特制定本评选方案。

二、评选目标
通过评选,旨在发现、树立、宣传小学校级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激励他们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三、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对象为我校在岗的小学教师,包括任课教师、学科带头人、年段骨干教师。

四、评选条件
1.品德优良,积极向上,无违法违纪行为。

2.教学水平突出,认真备课,教育教学成果显著。

3.注重班级管理,师生关系融洽,受到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五、评选程序。

《名校长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及管理办法》

《名校长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及管理办法》

XX市各校长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发展成长规律,科学构建教师专业成长体系,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科研训机构在职在岗教师。

第二条每两年评选一届,其中市名校长、名教师奇数年评选,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偶数年评选。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四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名校长1.资格资历。

担任正职校长职务3年以上。

受聘中小学高级教师、高级讲师或副教授以上职务。

2.师德师风。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品德高尚,公正廉洁,管理有方,作风民主。

曾获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

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1次为“优秀”。

个人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任职期学校近3年无违规办学行为。

3.学校管理。

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办学理念先进,管理经验丰富,办学成绩突出,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

任职期间所在学校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承办过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活动或人才培养任务,对本地区学校具有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任现职以来,所在学校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教育科研。

积极开展学校管理研究,具有现代教育管理水平、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和指导教育教学、科研能力。

近5年,承担过市级以上学校管理类项目研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学校管理类论文,或正式出版有一定学术价值的学校管理类专著。

第五条中小学名教师1资格资历。

受聘中小学高级教师以上职务。

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或县(区)中小学名教师。

5.师德师风。

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是“四有”好教师的示范。

曾获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

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1次为“优秀”O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6.教育教学。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爱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高中学科名师、学科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细则

高中学科名师、学科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细则

邢台市第三中学高中学科名师、学科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细则根据《邢台市第三中学高中名师培育管理实施方案》,我校高中部校级教坛新秀、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名师认定工作自行申报阶段结束。

现结合申报情况,根据实施方案制定评选细则如下:一、评选标准(满分100分)(一)申报校级学科名师现场5分钟使用PPT讲说“名师成长规划”占20分。

由评委根据评分标准现场打分。

(评分标准见附件)申报校级学科骨干教师上交“个人成长总结和展望”电子版材料占20分。

由评委综合评定。

申报校级教坛新秀只需按以下(二)、(三)(四)(五)(六)项核算排名,不用另交其他材料。

(二)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占10分。

近五年参加各级课题研究,承担课题或参与课题已结题的按照国、省、市分别计5、4、3分。

主持人按以上标准,成员分数折半。

可累加,但不超过10分。

(三)教学技能奖励占30分。

包括近五年优质课,观摩、研讨课,说课及录像课、教学课件、教学设计、自制教具、论文评选等非现场比赛项目。

其中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计5、4、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计4、3、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计3、2、1分;校级一、二、三等奖计2、1、0.5分。

各级别“优质课”按以上标准,其他获奖类型分数折半。

可累加,但不超过30分。

(四)介绍教育教学经验占20分。

按照国、省、市、校级分别计5、4、3、2分(以近五年证书和记录为准,校级的须面向全体教师,本学期的“学术沙龙”包括在内)。

可累加,但不超过20分。

(五)发表论文、论著占10分。

近五年在国、省、市级正式期刊公开发表分别计5、4、3分。

可累加,但不超过10分。

(六)名师工作室工作占10分。

2015年度优秀名师工作室主持人5分;其他主持人和优秀工作者3分;其他成员2分。

二、其他说明(一)近3年继续教育成绩合格;综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合格;具有本科及以上岗位学历;“教坛新秀”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学科骨干教师”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学科名师”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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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导处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方案
一、背景
教育事业是国家事业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而教师则是教育
事业中的重要力量。

教师队伍的建设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石。

为了
进一步激发师生的学习热情,同时也为了表彰优秀教师的贡献,教
导处决定开展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评选活动。

二、评选目的
1.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激发全体教师的学习热情和
教学能力。

2.为教育教学制度的改进和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借鉴。

3.为学校创设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生活氛围,凝聚校园的集
体精神。

三、评选对象
1. 名师学科带头人:在所在学科领域知名度高,教学成果突出,能够带领、推进学校学科建设、教育改革发展的教师。

2. 骨干教师:在所在领域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优秀,能够
带动教育教学实践与实验研究的教师。

3. 教坛新秀:教育教学实践优秀,有发展潜力和良好的师德师风,对学校和社会有积极影响的教师。

四、评选程序
1. 推荐自荐:学校教育教学机构、师生自荐,由推荐单位填写
推荐表。

推荐资料应真实、准确,不能有虚假内容。

2. 材料审核:由评选委员会对参评人员提交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查,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 现场展示:经过材料审核入围的候选人需进行现场展示,包
括教学展示、研究成果汇报等。

4. 专家评定:评选委员会成员根据候选人的综合表现,进行打
分评定。

5. 结果公示:优秀者进行表彰,并全校公示。

五、评选标准
推荐人员应在以下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1. 名师学科带头人:在所在领域取得突出成就并形成巨大影响。

2. 骨干教师:在所在领域具备深厚专业知识,并能够在教学实
践中形成独特的经验。

3. 教坛新秀: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表现突出,有较高的潜力和发
展空间。

六、评选奖励
名师学科带头人:表彰奖金20000元人民币,颁发获奖证书。

骨干教师:表彰奖金10000元人民币,颁发获奖证书。

教坛新秀:表彰奖金5000元人民币,颁发获奖证书。

七、其他事项
1. 推荐和评选过程中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有关信息严格保密。

2. 推荐材料和评定结果一律由评选委员会保密。

3. 如有违反《评选方案》相关规定的情况,取消其评选资格、奖励,并在学校公示。

4. 本方案解释权归教导处所有。

注:本方案中“师生”所指为在本校任职的教职工和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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