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社区工作者考勤管理及休假制度(试行)
社区工作者考勤管理制度

社区工作者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社区工作者的考勤管理,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社区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内所有正式工作人员、合同制工作人员及临时工作人员。
三、工作时间1. 社区工作者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8小时。
2. 根据社区工作需要,可对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由社区领导层制定并提前通知全体工作人员。
3. 工作日中午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5小时。
4. 社区工作者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到位,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
5. 社区内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值班制度,值班安排由社区领导层制定,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履行值班职责。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社区工作者每日需通过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签到,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识别、刷脸识别、员工卡等。
签到记录将作为考勤管理的依据。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下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8:30-9:00,下午下班签到时间为17:30-18:00。
(3)未能按时签到或签退的,需在当日工作时间内完成签到或签退,否则视为迟到或早退。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工作人员,需在返回社区后立即补签,并填写因公外出登记表,由主管领导审批确认。
4、忘记签到处理工作人员因忘记签到导致未能记录考勤的,需在当日内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并填写忘记签到申请表。
经主管领导核实无误后,可予以补签。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社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考勤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监督本部门工作人员按时签到、签退。
(3)社区领导层负责对全社区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4)工作人员本人需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时签到、签退,如实报告考勤情况。
社区员工考勤制度

社区员工考勤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社区员工的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在编人员和合同制人员。
二、工作时间1. 社区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 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和特殊情况,按照国家和社区的规定执行。
三、考勤方式1. 社区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采用指纹识别或其他电子打卡设备。
2. 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计算。
3. 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出差或请假,需提前向上级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卡。
四、请假制度1. 工作人员请假应提前向上级申请,填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2. 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含1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时间在2天以内(含2天)的,由社区主任批准;请假时间超过2天的,报上级领导批准。
3. 请假期间,如有工作需要,工作人员应随时保持联系,确保能及时参加工作。
五、加班制度1. 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加班,应提前向上级报告,填写加班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2. 加班工资按照国家和社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旷工制度1. 工作人员未按时上下班,未经批准缺勤的,按旷工处理。
2. 旷工半天以内,按工资的50%扣除;旷工半天以上,按工资的100%扣除。
七、考勤记录与统计1. 社区办公室负责对工作人员的考勤记录进行统一管理,定期进行考勤统计。
2. 考勤统计结果作为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八、奖惩制度1. 对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2. 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九、本考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考勤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十、本考勤制度的解释权归社区办公室所有。
通过以上考勤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提高社区员工的工作效率,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居委社区考勤管理制度

居委社区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居委社区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人员的出勤行为,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旨在通过明确考勤管理的要求和流程,强化工作纪律,促进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居委社区全体在编工作人员、合同制员工及临时工。
三、工作时间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2. 工作时间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工作时间,由社区主任提前通知全体工作人员。
3. 值班安排: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安排工作人员值班。
值班期间,应严格遵守值班纪律,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4. 加班规定:因工作需要,工作人员需加班的,应提前向社区主任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加班时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补偿。
5. 工作时间内的用餐、休息时间,由工作人员自行安排,但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用餐、休息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工作人员每日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作为出勤记录。
签到采用电子考勤系统或纸质签到表,具体方式由社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上午签到时间为8:30-9:00,下午签到时间为14:00-14:30。
(3)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签到,需向社区主任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工作人员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需在返回社区后及时向考勤管理员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考勤管理员核实情况后,可予以补签。
4、忘记签到处理工作人员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需在当天内向考勤管理员说明情况,并经管理员核实后,可在当天补签。
连续或多次忘记签到者,将按社区规定进行处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社区主任负责全面监督和指导考勤管理工作。
(2)考勤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考勤管理,包括签到表的发放、收集、统计以及异常情况的核实和处理。
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三篇)

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社区是一个基层组织,起到了连接政府和居民之间的桥梁作用。
社区工作人员是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核心力量之一,他们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态度直接影响到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社区的发展进程。
因此,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既能够有效管理工作人员,也能够激励工作人员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本文将详细介绍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的重要性,制度的目标和原则,以及具体的考勤管理方法。
一、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的重要性社区工作人员是服务居民的重要力量,他们的工作涉及社区治安、环境卫生、文化活动等多个方面。
因此,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考勤制度对于保证社区工作正常运转和提高工作效率非常重要。
首先,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负责范围可能比较灵活,没有一套固定的办公时间和工作要求,如果没有考勤制度会给工作人员带来较大的自由度,很有可能导致一些工作人员工作不尽责、不按时完成任务。
其次,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性质和工作环境比较复杂,没有一个相对封闭的办公场所,有些工作人员需要外出办公、处理突发事件,如果没有考勤制度将难以追溯工作人员的工作轨迹和工作量。
最后,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涉及到对居民的服务,在工作过程中需要与居民进行沟通和协调,如果没有考勤制度将难以对工作人员与居民的交流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综上所述,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对于保证社区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提高工作效率必不可少。
二、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的目标与原则(一)目标1. 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证社区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激励工作人员为社区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3. 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和规定。
(二)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工作人员实行相同的考勤制度,不偏袒任何一方。
2. 简便高效原则:考勤制度的操作简单明了,方便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使用。
3. 安全隐私原则:保护工作人员的个人隐私信息和考勤数据的安全。
社区工作人员休假管理制度

社区工作人员休假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及依据社区工作人员休假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社区工作人员的合法休假权益,提高工作人员对工作的积极性与工作效率,保证社区工作的正常开展。
本制度制定依据《劳动法》、《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社区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
二、休假的种类和权利社区工作人员的休假分为带薪休假和非带薪休假两种。
1.带薪休假:社区工作人员每年享受带薪年假,休假天数为工作满一年至不满十年的,每年享有带薪年休假5天;工作满十年以上的,每年享有带薪年休假10天。
2.非带薪休假:社区工作人员可以申请非带薪休假,包括事假和病假。
事假按天计算,年度累计不超过15天。
病假按照医疗证明的天数计算,年度累计不超过30天。
三、休假的申请和批准1.带薪年假:社区工作人员应当提前五个工作日提出带薪年假的申请,申请中应明确休假的日期和休假天数,并附带有关个人情况的说明。
工作负责人在核实后,应当及时批准休假申请,并告知休假人员。
2.非带薪休假:社区工作人员需要请事假或病假时,应当提前尽量减少不便,维护公共利益,提前向工作负责人提出申请,并附带有关请假原因和证明材料。
工作负责人应当依法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批,并通知请假人员。
四、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1.带薪休假:社区工作人员在带薪休假期间,按照其正常工作日的工资待遇发放工资。
2.非带薪休假: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病假期间,工资按照规定的病假工资发放标准进行支付。
五、违反休假制度的处理社区工作人员如果无故旷工、擅自离岗、无正当理由推迟返岗等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扣发相应的工资。
同时,对于滥用休假、私自转嫁工作等行为也将进行相应的处理。
六、其他事项1.社区工作人员休假期间,应当保持联系畅通,以免出现紧急情况无法及时联系的情况。
2.社区工作人员需合理安排休假时间,确保不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并尽量避免集中休假。
七、落实与监督社区工作人员休假的具体实施由工作负责人负责组织和监督。
2024年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2篇)

2024年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____年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区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
第三条考勤管理是社区工作人员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工作绩效和达成员工奖惩的依据。
第四条考勤原则为公平、公正、公开,不得歧视和压迫任何工作人员。
第五条所有工作人员都应遵守本考勤制度,如有违反,将依法进行纪律处理。
第二章考勤方式第六条本考勤制度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管理。
第七条具体的考勤方式包括:刷卡考勤、人脸识别考勤、指纹考勤等。
第八条社区工作人员应确保每日上下班时都按时进行考勤打卡。
第三章考勤时间第九条社区工作人员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具体上下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第十条社区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达办公室,并在下班时准时离开。
第十一条出差、请假、加班等情况应提前向主管领导报备。
第四章考勤管理第十二条考勤记录由电子考勤系统自动记录,工作人员需确保准确地刷卡、识别或按指纹。
第十三条考勤异常情况包括迟到、早退、缺勤、加班等,应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并说明原因。
第十四条考勤月度总结将根据每月考勤记录进行汇总,包括出勤情况、迟到早退次数、加班情况等,作为工作绩效评定的依据。
第十五条调休和年度休假的申请将根据考勤记录和工作绩效进行审批。
第五章考勤奖惩第十六条对于考勤表现良好的工作人员,将给予适当奖励,如表扬信、奖金等。
第十七条对于考勤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将进行相应纪律处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
第十八条迟到、早退、缺勤等情况累计超过一定次数的工作人员,将进一步做出相应处理,包括降级、停职等。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十九条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工作人员,应提前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
第二十条考勤记录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篡改或提供给他人。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应经主管领导审批并进行通知。
社区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确保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包括社区干部、工作人员、志愿者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社区工作人员的考勤行为,维护社区工作秩序,促进社区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四条考勤时间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2. 公休日:每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第五条考勤方式1. 社区工作人员实行签到制度,每日上班、下班均需签到。
2. 社区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六条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理1. 迟到:迟到15分钟以内,给予口头警告;迟到15分钟以上至1小时,扣除半天工资;迟到1小时以上,扣除一天工资。
2. 早退:早退15分钟以内,给予口头警告;早退15分钟以上至1小时,扣除半天工资;早退1小时以上,扣除一天工资。
3. 旷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视为旷工。
旷工1天,扣除一天工资;连续旷工2天,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请假制度1. 社区工作人员因事、因病需要请假,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及请假时间。
2. 请假时间:事假、病假累计不超过30天,超出部分按旷工处理。
3. 请假手续:请假需填写《请假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八条考勤记录与考核1. 社区工作人员的考勤记录由考勤管理员负责,每月底汇总考勤情况。
2. 考勤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社区办公室所有。
第十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一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社区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4篇)

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是指社区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定和要求参与考勤。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工作人员按时参与工作,并对其工作时长进行监督和管理。
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 签到和签退:工作人员需要按指定的时间签到和签退,以确保工作上班时间的准确记录。
2. 工作时间:规定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段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
3. 弹性工作制:考虑到社区的特殊性,可以设立弹性工作制,即工作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自主调整工作时间。
4. 休假制度:规定工作人员的休假制度,包括带薪假期、病假、事假等,以便工作人员在需要休假时能够按规定请假并得到工资或福利的保障。
5. 加班和补偿:对于需要加班的情况,规定加班的补偿办法,如加班工资、调休等。
6. 考勤记录和管理:社区可以使用电子考勤系统或其他方式记录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并进行监管和管理,确保工作人员按规定参与工作。
7. 考勤迟到早退处罚:对于迟到和早退现象,可以设立相应的处罚措施,如扣除工资、延长工作时间等。
8. 公平公正:要求考勤制度的执行是公平公正的,不偏袒任何一方,并给予工作人员足够的权益保障。
以上是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制度可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二)一、考核背景与目的社区工作人员是联系群众、为居民提供服务的重要力量。
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对于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增强工作动力、优化工作效能具有重要作用。
考核制度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促进社区工作人员的成长发展:通过考核制度,鼓励社区工作人员不断学习、提升能力,为居民提供更加专业和高质量的服务。
2.明确工作岗位的职责与要求:考核制度有利于明确工作岗位的职责和要求,使每位社区工作人员都能清楚地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从而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3.建立公正公平的评价机制:通过公正公平的考核制度,减少主观因素的干扰,实现对社区工作人员工作表现的客观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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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社区工作者考勤管理及休假制度(试行)
为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规范化管理,严格工作纪律,特制定《西城区社区工作者考勤管理及休假制度》。
一、工作时间
1.根据社区工作者性质,实行综合工时制。
以月为计算周期,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166.64小时。
2.社区的一般作息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另外,中午休息时间、晚上下班后两小时、双休日以及节假日,需安排人员值班。
二、日常考勤管理
1.社区工作者应自觉遵守工作时间相关规定。
2.各社区应设立考勤员,本着真实、准确原则填写考勤登记表。
党组织书记负责监督执行。
3.考勤表于每月考勤日之前由考勤员、社区党组织书记、街道社区办外勤干部签字后,报社区办。
各种假条一并上报。
4.日工资的计算:本人月全部应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年限补贴、奖金、执业补贴)除以21.75为日工资。
三、出勤管理
1.日常出勤,指社区工作者按规定时间在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在社区正常上班;
(2)外出开会;
(3)参加组织安排的培训或业务学习;
(4)其它经组织批准的在社区外的工作内容。
2.以下情况视同为出勤,不扣任何款项,但须在考勤汇总表上注明。
献血后按规定享受的休假;凭防疫部门通知单,带子女进行免疫;女工作人员哺乳时间;因公负伤,按规定享受的治疗与休养假;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凭学校通知书参加家长会;陪同未成年子女看病,每次半天,每月2次以内。
3.病假:
(1)病假为因病治疗或休息的假期,需有医院病休证明。
(2)病假每月累计2天以上(不含2天)10天(含10天)以下的,扣发当月月奖金的30%;病假每月累计10天以上(不含10天)的,扣发当月全部月奖金。
(3)当年病假连续20天以上(不含20天)或累计60天以上(不含60天)者,扣发当年年度奖金的50%。
(4)因病假扣款后,每月实发工资数额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
(5)需长期病休的社区工作者,参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及北
京市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4.事假:
(1)事假为需占用工作时间办理个人私事的情况。
(2)事假必须提前按照审批程序,经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3)事假以半天为单位,扣除相应天数全部日工资。
(4)事假当月累计7天以上(含7天)者,扣发当月月奖金,当年累计30天以上(含30天)者,扣发全部年度奖金。
(5)因事假扣款后,每月实发工资数额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
5.早退与迟到:
(1)早退为在规定下班时间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迟到为在工作时间开始后未到达工作岗位。
(2)当月迟到与早退累计4次视为旷工一天,按旷工相应处理办法处理。
(3)当月累计迟到、早退7次以上(含7次)者或当年迟到、早退累计30次以上者,街道办事处有权按违纪解除服务协议。
6.旷工:
(1)未经请假程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为旷工,旷工按日计算。
(2)当月旷工一天,扣发月奖金的50%;当月旷工两天,扣发全部月奖金。
(3)当月旷工5天以上(不含5天)或年累计旷工10天(不含10天)以上者,街道办事处有权按违纪解除服务协议。
7.职工带薪年休假
(1)在社区连续工作1年以上者,享受带薪年休假。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年休假的年度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
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不得跨年度安排。
如因工作特点需要跨年安排的,务必在次年一季度内完成休假。
(4)社区工作者应根据个人意愿,在完成工作任务前提下,提前一周申请休假并填写《休假审批表》,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5)各社区负责人应在保证完成任务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好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带薪年休假,保障社区工作者利益。
工作人员在休假前,应切实做好工作交接和安排,避免给工作造成混乱。
社区办有权对休假申请在一定范围内做出合理调整。
8.婚假:
(1)婚假务必一次性使用,不得分拆。
(2)婚假为3天,晚婚者(男25岁以上、女23岁以上)再增加7天奖励假。
(3)婚假不包括公休日、法定假日。
(4)婚假不扣发任何款项。
9.丧假:
(1)本人配偶、直系亲属、岳父母、公婆去世,享受丧假3天。
(2)丧假需一次性使用,不得留存。
(3)丧假不扣发任何款项。
10.产假及计划生育假:
(1)产假及计划生育假仅限婚内生育及计划生育使用,非婚生育及非计划生育者不适用。
(2)产前检查、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均可享受生育假,期限按照北京市相关法规执行。
(3)假期不扣发任何款项。
11.工伤假:
(1)社区工作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或履行职责时受到事故伤害和意外伤害的,按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和病假天数休工伤假。
(2)工伤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有关待遇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决定》与《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执行。
12.探亲假:
社区工作者休探亲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请假审批程序及权限
1.工作人员若因病因事不能坚持工作,必须由本人于假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审批表》,按下列条款逐级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如确因急病或急事,不能亲自假前办理相关手续者,可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并于恢复正常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审批手续,交验有关证明。
2.请假期满,因特殊情况需要续假时,应于假期期满前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未准应按时上班。
请假及续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3.凡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全体外出活动的,须由街道组织部或社区办批准,并至少留一人值班,负责处理紧急事务。
4.请假审批权限
(1)请假3天以内的,社区党组织书记由街道组织部领导批准。
社区居委会主任、服务站站长由街道社区办领导批准。
其他成员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服务站站长分别审批。
(2)请假3天以上的,除按上述程序申报外,还需报上一级主管领导批准。
(3)所有《休假审批表》、《请假审批表》均需报社区办内勤备案。
五、超出工作时长的相关规定
1.社区工作者实行综合工时制,在一般作息时间以及值班时间外安排工作的,须由所在组织的负责人同意,并做好记录。
个人自行安排工作的不予计算。
2.街道办事处各科室、社区各组织负责人在安排工作时,应尽量将个人月工作时间控制在规定时长以内。
特殊情况需要超过的,超时部分安排调休。
3.调休的具体时间由本人提出,各组织的负责人批准。
调休必须在三个月内安排完。
逾时视同本人自动放弃。
六、其它
本办法实施后,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社区工作者考勤汇总表
备注:全勤者在全勤栏打对勾即可。
病假及事假者在相应栏写天数,病假附医院证明。
职工带薪年休假一栏填写本月使用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
如有旷工、早退等
情况写在其它项中。
本月工作超过166.64小时以上的小时数,填写在本周超时部分一栏中。
XX街道社区工作者请假审批表
(社区办留存联)
XX街道社区工作者请假审批表
(社区留存联)
备注:请事假、病假者填写此表格,按照《西城区社区工作者考勤管理及休假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申报。
XX街道社区工作者休假审批表
(社区办留存联)
XX街道社区工作者休假审批表
(社区留存联)
备注:需休职工带薪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工伤假者需填写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