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然垄断与行政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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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垄断、行政垄断与我国行业收入差距

自然垄断、行政垄断与我国行业收入差距

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 5 O 成本 的节 约是源于企业 的范围而 不是企业 的 ~1 现 出逐年扩大趋势, 其中因为效率的提高而带 利待遇上的差异, 收入最低的行业职工要工 规模, 多产品的成本弱增性又与范围经济紧密 来的收入差距的扩大是合理的。 但目前我国少 倍之间。也就是说, 从成本弱增性角度来理解自然垄断则认 数 行业 存在的收 入过高现象 并不 是因为高 效 作 五到十年才能得 到收入最高行业职 工一年 相连。
为, 在整个有关产出范围内, 即使没有规模经 率所致, 而是由于垄断, 也就是不公平因素, 尤 的工资收入。 从 以上数据可 以看到, 工平均工 资排在 济 的作 用, 职 即使平 均成本 曲线上升 , 但只 要单 其是行政垄断 的大量存在、 自然垄断与行政垄
金 个企业 供应整个市场 的成本小于 多个企业 分 断“ 狐假虎威 ’ ' 所致, 这种 由于非效率因素所 导 前列的是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融保 险业、 电通讯业等传 统意义上 的自然垄 别生产的成本之和, 邮 由单一企业垄断市场生产 致 的收入的过大 差距是不合理的。 本文试图通 排在后列的是农林牧渔业、 采掘业、 批 的社会成本仍然最小 。 具备这 一秉性 的行业就 过我国历年行业收入差距的表象数据中所体 断行业; 发零售贸易、 餐饮业等竞争较充分的行业。行 是自然垄断行业。 即自然垄断的特点在于一个 现 的垄断行业收入高于其他行业收入的内质,
联 系 自然垄断和 我国特有 的行政 垄断来解 读 业 收入差距主要体 现为垄断性行业 与非垄断 代表性企业成本函数 的劣加性。目前普遍被接 性行业之 间的差距 , 同时垄断性行业 收入水平 受的关于自然垄断的经济和技术观点是基于 这一现象背后更深层的本质。 的增长速度 也明显快于非垄断性行 业的收入 范 围经济和成本弱增性基础上 的, 但我们可 以 我国行业收入差距现状 行业 收入的高低越来越取决于行业 看 出不管何种观点均认为 , 一旦一个行业被确 根据世界银行报告 , 国的基尼系数在改 增长速度。 我 定为 自然垄断 行业 , 垄断就 是合理 的, 就应该 革开放前为 O 620 年 已经至 0 6 , . ,04 1 A 5超过了 的垄断程度 。

有关“自然垄断与行政垄断”的若干思考

有关“自然垄断与行政垄断”的若干思考
量【城市经济】
有关 “自然垄 断与行政垄断’’的若干思考
高 松


“新36条”带 来的新 契机
音 。例如在 《商务周刊》 的采访 中有人认为:
《国务 院关 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 “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 ,但是体制上的障碍没
非 公有 制经 济发 展 的若 干意见 》(以下 简称 有解除 ,技术上的障碍没有解除 。体制障碍
经 济 学界 有 将 “新 36条 ”赞 许 为 “第 三 次重 有这种 垄断 ,但在垄 断形 态 中只 占少数 。
大 制度 改革 ” 的 ,有 将 之 喻 为 “激 发 经 济增
2 然 垄断 。
长 内 生 动力 的新 引擎 ” 的 ,还 有 人 将 2010年
主要 存在 于基 础设 施和公 用事业领 域 。
禁 止进 入 的行 业 和 领 域 ,尤 其 是 石 油 、电信 显 ,但前 面5年 的过 程让 民营企 业 家们 对 “新
等垄断产业 ,还提 出允许 民营资本兴办金融 36条 ”的落实不敢抱太大希望 。其实 ,这种
机 构 ,从 而被 认 为 是 2005年 版 “非 公 经 济 36 担 心 和 观 望 不 难 理 解 ,面对 垄 断 行 业 ,绿 灯
条 ”的延续与有力补充 ,为民营资本全 面进 是亮了,但是路通吗?
入 重 要垄 断行 业 提供 了政 策 依据 。 “新 36条 ”
二、 自然 垄 断与行政 垄断
明确 提 出 ,规 范设 置 投 资 准入 门槛 ,创 造 公
(一 ) 垄 断 的3种 形 态
平 竞 争 、平 等 准人 的 市 场环 境 ;市场 准 人 标
垄 断 是 经 济 领 域 中 的独 占或 排斥 、限制

自然垄断行业的可竞争性与行政垄断危害:理论与实证

自然垄断行业的可竞争性与行政垄断危害:理论与实证
① ② S t i g l e r G J . . T h e t h e o r y o f e c o n o mi c r e g u l a t i o n , J o u ma t o f E c o n o m i c s a n d M a n a g e m e n t S c i e n c e ,V o 1 . 2, N o . I , 1 9 7 1 , P P . 3— 2 1 . B a u m o l ,W. J . , B a i l e y , E. E. a n d Wi l l i n g , R . D. 。 We a k i n v i s i b l e h a n d t h e o r e ms o n t h e s u s t a i n a b i l i t y o f p i r c e s i n a mu h i p r o d u e t n a t u r a l mo n o p o .
2 0 1 5年 第 5期 总第 1 6 5期
中共 浙 江省 委 党校 学报
J o u r n a l o f Z h e J i a n g P a n y S c h o o l o f C. P . C
l G 6
自然垄断行业 的可竞争性 与 行政 垄断 危害 : 理 论 与实证
1 y, Ame i r c a n Eபைடு நூலகம் o n o mi c Re v i e w, Vo 1 . 6 7, No . 1 。 1 9 7 7, P P . 1 5 0—3 6 5 .
71
中共 浙 江省 委 党校 学报
2 0 1 5年 第 5期
7 0年代 以来 , 主 要 发达 国家 普遍 放 松 了对 自然 垄

论自然垄断与行政垄断

论自然垄断与行政垄断

《管理经济学》论文1、题目:论自然垄断与行政垄断学习中心:奥鹏远程教育深圳学习中心(直属)专业:工商管理姓名:邓显舜学号:_______________成绩:_______________南开大学1论自然垄断与行政垄断摘要:一个时期以来不少行业同行政垄断相配合,搞高价格高收费,为本行业及其职工谋利益,使其收入水平大大高于其他行业,而服务质量又不高,老百姓意见很大。

虽然近年来一些垄断行业开始改革,如电信、电力、民航等行业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业务分拆、开展竞争等,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垄断行业的改革仍然步履缓慢。

关键词:反垄断法自然垄断行政垄断反垄断法在市场经济国家的法律制度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在西方,它被称为“自由企业大宪章”、“经济宪法”、“经济法的基石”。

我国当前的市场经济建设正日益深入,而体现市场经济本能要求的反垄断立法也必须要尽快提到日程上来,这已在广大学者当中形成共识。

但是,作为一种特殊的垄断形式——自然垄断与行政垄断,法律应如何有效地对其加以规制呢?反垄断如何向纵深推进?一、区分自然垄断与行政垄断,不能浊淆狭义的垄断在法律上是指特定的主体在特定市场上的特定经济活动中排除或者限制竞争者的状态或行为。

也就是说在特定市场内的市场主体追求最大的垄断利益,或滥用政府赋予的权力或利用特许经营权,或者与其他经营者合谋,垄断市场,垄断价格,排斥其他经营者进入同业市场,从而损伤消费者权益,违反公共利益的行为。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高尚全把垄断大致分为三种:一是自然垄断,即对关系公众利益有限资源的独占和国有独资经营导致的垄断。

例如一个地区设置一个供电系统、一个自来水管道供应系统,运营商自然形成对供电供水的垄断。

这可能比建立几个并行的供电、供水系统更经济更有效。

二是市场垄断或经济垄断,在竞争性领域中,少数市场主体通过合谋行为或市场兼并控制行为形成的垄断。

例如有几个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以合同、协议等方式,确定、维持或变更商品的价格,搞价格同盟,限制商品的市场供应量,共同阻止新的竞争者进入市场或排挤其他竞争对手。

自然垄断、行政垄断与我国行业收入差距

自然垄断、行政垄断与我国行业收入差距

自然垄断、行政垄断与我国行业收入差距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使我国资源优化配置、效率得到大幅提高的同时,收入差距也呈现出逐年扩大趋势,其中因为效率的提高而带来的收入差距的扩大是合理的。

但目前我国少数行业存在的收入过高现象并不是因为高效率所致,而是由于垄断,也就是不公平因素,尤其是行政垄断的大量存在、自然垄断与行政垄断“狐假虎威”所致,这种由于非效率因素所导致的收入的过大差距是不合理的。

本文试图通过我国历年行业收入差距的表象数据中所体现的垄断行业收入高于其他行业收入的内质,联系自然垄断和我国特有的行政垄断来解读这一现象背后更深层的本质。

一、我国行业收入差距现状根据世界银行报告,我国的基尼系数在改革开放前为0.16,2004年已经至0.465,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2005年逼近0.47。

在全国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背景下,行业收入差距更令人关注。

从历年的统计年鉴上我们可以查得我国各行业收入数据的变动轨迹。

1985年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为1406元,最低的行业是社会服务业,为777元,两者相差629元,比1978年拉大了1.37倍,扣除物价因素,实际拉大1.02倍。

1995年,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为7843元,最低的行业是农、林、牧、渔业,为3522元,前者是后者的2.23倍,相差4321元。

2O00年收入最高的是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当中的航空运输业,为21342元,最低的是采掘业当中的木材及竹材采运业,为4535元,二者相差4.7l倍;2003年收入最高的是金融业当中的证券业为42582元,最低的是农、林、牧、渔业当中的林业,为6139元,二者相差6.94倍;2004年人均收入最高的证券业为50529元,最低的是林业,为6718元,前者是后者的7.52倍。

此外,电力、电信、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

李国津管理经济学第五部分垄断厂商与自然垄断

李国津管理经济学第五部分垄断厂商与自然垄断

高峰负荷定价
例子: 长途电话, 电费, 娱乐场所的季节定价条件不能储存同一生产设施生产需求变化
高峰负荷定价
对高峰和低谷用户应该索取什么价格?
低谷需求
高峰需求
P1P2
b+
b
Q2 Q1
一般解决方法
P(peak) = 变动成本 + 资本成本P(off-peak) = 只是变动成本有些人认为,低峰用户可以从生产能力中获利电力的情况:停电的可能性更少娱乐公司:低谷用户可享受到更多的空间那么,低谷用户应该 支付生产能力的某些部分
答案
垄断厂商的利润最大化时,MR=MC=P(1+1/ED)这说明:垄断者决不会在需求曲线上价格弹性不足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如果价格弹性的绝对值小于 1,那么价格弹性的倒数(1/ED)将小于-1,边际收益将为负值。负的边际收益意味着减少产量(通过价格上升)可以增加总收益。减少产量也会使总成本降低,由此导致利润增加。因此,只要需求的价格弹性处于弹性不足范围内,厂商就会继续提高价格(并减少产量)。所以对垄断者而言,使利润最大化的价格 - 产量组合必然出现在需求弹性充足的地方。 上式也说明需求弹性越充足(表示存在更好的替代品),垄断厂商索取的价格(相对于边际成本)就会越低。
P
O
Q
D,AR
MR
垄断厂商的需求曲线与边际收益
MR
当垄断厂商使产量达到MR=MC水平,即QM时,利润最大,索取的价格为PM。
MC
PM
QM
d/dQ = dTR/dQ - dTC/dQ
证明: Max = TR - TC
使 dP/dQ = 0
0 = MR - MC
MR = MC
MR
D
垄断厂商短期的价格与产量

自然垄断不是形成垄断的根本

自然垄断不是形成垄断的根本
成分 的行政垄 断在 内: 媒体 、 石油 、 金融 、 医院 、 育 、 教 铁路 、 空 、 航 盐业 、 烟草业 、 出租车公 司等等 , 不容易完全地列举 出来。
和电。其他的行政垄断行业 , 没有水 、 么明显 — 也含有一定 理论推 出一个推论 , 电那 旦 然后再找一个反例否定这个推论 , 这样 , 就可
【 词 】 然垄断 ; 关键 自 根本原因 ; 垄断 【 中图分类号 】 24 F 9 【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号 】6 4 1 4 (0 8 0 — 03 0 1 7— 15 20 )8 0 1 — 2
我家 的电视突然之间只能收到 6个频道 的节 目了, 而这之前
以桥为例 : 若建一座桥花 费巨大 , 但建成之后 , 使用者 的边际
是一 不可 以。办有线 电视 , 只有它——依靠行政力量获取 了垄
例如 , 题“ 命 若天下雨 , 则天上有云” 要否定它 , , 只有等到天
雨 , 么 , 能说 明什 么 , 一 旦 观察 到 天 上 没 有 云 的 时候 天 却 下 那 不 但
断权 的有线 电视公司独 此一家 , 消费者 只有看与不看有线 电视 的 上没有云 的时候 , 然后 观察 老天爷是不是下雨 , 如果发现天不下 选择 , 没有 看“ 数字电视 ” 普通有线 电视 ” 和“ 的选择权。 行业 。 本文所说的“ 行政垄断行业 ”是指在准人上受到政府限制 的 雨 了, 么,若天下雨 , , 那 “ 则天上有云” 就错 了。这个例子是 张五常
障。 谁知一连几天都是如此 , 一问邻居 , 才知道是 因为有线 电视 台 少 , 而且这个供水企业足够满足小镇 的人的需求 , 么 , 那 小镇必然
要装 “ 数字 电视 ” 我没有去 登记交钱 , , 于是 ,5个 频道就 变成 6 4 只有一个供 水企业 。 个。 安装数字电视 , 据说要购买有线 电视公司指定的“ 机顶盒” 那 , 不愿 意, 就只能看 6个频道。 我 问题是有线电视公司可 以不办普 通有线 电视业务 , 只开办数

垄断定义

垄断定义

垄断与国有经济的关系
• 国有经济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它由全民所有制经济、集体所有 制经济等形式组成,是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 • 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 • 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 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 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 • 国有经济应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保 持绝对控制力,包括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 航运等七大行业。
国有垄断的定义
正是这些在互联网业界占据绝对垄断地位的基础,让腾讯为所欲为。
何为垄断
• 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垄断行为是指:排除、限制竞争以及可能 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 从成因上看,垄断可分为自然垄断、经济垄断、行政垄断等类型。 • 自然垄断,是指由于存在着资源稀缺性和规模经济效益、范围经济效 益,使提供单一物品和服务的企业或联合起来提供多数物品和服务的 企业形成一家公司(垄断)或极少数企业(寡头垄断)。 • 行政垄断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是一种 非国家意志的行为。 • 经济垄断源于滥用经济力的优势,并且,其滥用者应是经营者、或经 营者的联合体。
中国移动(国有完全断企业)
移动公司只要紧紧 握住“国有垄断” 这把锋利的砍刀, 无论我们多么愤慨 和无奈也只能是垄 断公司刀下待宰的 羔羊。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国有完全垄断企业)
看看一天天往上暴涨的油价,再看看中石油半年赚了一千亿的银子,除了苦笑和愤怒, 我们也只能乖乖的给人家掏钱。
一汽集团(国有垄断企业)
一汽为了敷衍国人对于自己不争的指责,把丰田皇冠的商标给拆了,告诉我 们这是红旗3,给马自达6换一个外壳告诉我们这是奔腾。活脱脱一个败家子 儿加大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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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经济学》论文1、题目:论自然垄断与行政垄断学习中心:奥鹏远程教育深圳学习中心(直属)专业:工商管理*名:***学号:_______________成绩:_______________南开大学论自然垄断与行政垄断摘要:一个时期以来不少行业同行政垄断相配合,搞高价格高收费,为本行业及其职工谋利益,使其收入水平大大高于其他行业,而服务质量又不高,老百姓意见很大。

虽然近年来一些垄断行业开始改革,如电信、电力、民航等行业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业务分拆、开展竞争等,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垄断行业的改革仍然步履缓慢。

关键词:反垄断法自然垄断行政垄断反垄断法在市场经济国家的法律制度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在西方,它被称为“自由企业大宪章”、“经济宪法”、“经济法的基石”。

我国当前的市场经济建设正日益深入,而体现市场经济本能要求的反垄断立法也必须要尽快提到日程上来,这已在广大学者当中形成共识。

但是,作为一种特殊的垄断形式——自然垄断与行政垄断,法律应如何有效地对其加以规制呢?反垄断如何向纵深推进?一、区分自然垄断与行政垄断,不能浊淆狭义的垄断在法律上是指特定的主体在特定市场上的特定经济活动中排除或者限制竞争者的状态或行为。

也就是说在特定市场内的市场主体追求最大的垄断利益,或滥用政府赋予的权力或利用特许经营权,或者与其他经营者合谋,垄断市场,垄断价格,排斥其他经营者进入同业市场,从而损伤消费者权益,违反公共利益的行为。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高尚全把垄断大致分为三种:一是自然垄断,即对关系公众利益有限资源的独占和国有独资经营导致的垄断。

例如一个地区设置一个供电系统、一个自来水管道供应系统,运营商自然形成对供电供水的垄断。

这可能比建立几个并行的供电、供水系统更经济更有效。

二是市场垄断或经济垄断,在竞争性领域中,少数市场主体通过合谋行为或市场兼并控制行为形成的垄断。

例如有几个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以合同、协议等方式,确定、维持或变更商品的价格,搞价格同盟,限制商品的市场供应量,共同阻止新的竞争者进入市场或排挤其他竞争对手。

三是行政性垄断,即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利用行政权力直接从事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形成的垄断。

例如铁道部门从事铁路的建设和运营,电信部门从事电信的建设和经营。

这种垄断在发展初期有其必要性和必然性,但发展到一定阶段,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将带来越来越多的负面影响根据垄断的产生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可将垄断分为“经济性垄断”和“行政性垄断”。

经济性垄断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借助其经济实力单独或合谋在生产、流通、服务领域限制、排斥或控制经济活动的行为。

行政性垄断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为使某些企业得以处于垄断地位和限制竞争,而滥用行政权力干涉、限制或排除其他企业合法竞争的行为。

行政性垄断是我国当前经济生活中一个突出问题,它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地区封锁。

2.设立行政性公司。

3.政府限定交易。

4.行业垄断。

行政性垄断危害巨大,首先,地区封锁和条块分割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统一性、完整性。

“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作为具有多层次结构的完整的统一市场,除要求市场体系必须是结构完整、层次合理、内外开放、机制完备之外,还要求整个国内的市场应当是协调统一的。

”而地区保护主义的盛行则与此背道而驰。

其次,行政性垄断侵害了市场主体的自主经营权。

市场经济中运行的主体享有自主经营决策的权利,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行政性垄断则表现出“瞎指挥”、“拉郎配”,视企业为其附庸,而把其造成的损失全推给企业。

再次,行政性垄断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并滋生腐败现象。

因此,行政性垄断是“制度化的非理性的政府行为”。

从以上可以看出,自然垄断与行政性垄断是完全不同的。

自然垄断是“自然”产生的垄断,其产生是基于市场主体的自由竞争而形成的优胜劣汰,与市场经济是相容的,属于经济垄断的一种。

而行政性垄断从根本上讲是我国旧有的计划经济的残余,其产生是基于行政权力的滥用,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是一种超经济垄断。

此外,行政性垄断实施的主体是特定的行政主体,主要包括政府机关、其所属的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它们往往使用带有强制性的行政权力干预市场正常运行。

相比之下,自然垄断的主体则大多是企业组织,彼此之间经济法律地位平等,依法开展自己的生产经营,并不具有行政特权。

因此,自然垄断的存在只会使市场运行更加有序、高效,有利于消费者的利益。

虽然二者有诸多不同,但现实生活中许多行政性垄断部门经常打着“国家利益”、“全民利益”的幌子粉饰自己,混淆视听,企图使公众将其误认为“合理”、“合法”的垄断,掩盖其违法本质。

我们必须要保持警惕,认清二者的根本区别。

二、反垄断面临的巨大挑战历时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终于在2007年8月30日出台,使广大民众终于看到了打破垄断的希望。

但是一定意义上来讲,《反垄断法》仅仅是中国反垄断的开始。

因为事情远没有期望的那么简单和容易。

相关学者表示,当前的《反垄断法》与当初的设想有一定的距离,差距主要在什么地方?行政垄断没有纳入到反垄断执法框架,这绝对是大问题。

《反垄断法》对于行政性垄断即使不能治本至少可以治标,但现在看来治标还存在问题。

在管制行业中,垄断行业的反垄断执法体制经过了几次讨论,最后删掉了。

垄断行为的违法成本太低。

行政罚款降得已经不能再低了,例如,有些垄断行为的罚款仅为50万,50万对于垄断企业算什么?根据《刑法》,只有传统招投标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还有一个缺陷就是对于企业的垄断行为,企业的高管居然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当违法成本很低的时候法律效果肯定会出问题。

例外口子开得太多,包括技术卡特尔、标准卡特尔、中小企业卡特尔、能源卡特尔、萧条卡特尔、出口卡特尔以及其他卡特尔等七条例外,开了这么多例外,将来很多的垄断行为可能就打着这七条例外的名义,明目张胆地干我们认为是非法的事儿,这些例外是各种利益集团博弈所带来的妥协。

民营资本的进入都放开了口,但为什么民营企业进不了那些被层层行政审批管制的行业,问题在什么地方?就是因为垄断性企业和在位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形成了强有力的利益同盟,什么叫强势利益集团?很显然就在这个地方。

2009年5月出版的中国《金融时报》刊载报道称,有关调查数据显示,垄断行业中民营资本进入比重最多的不过20%,而有“铁老大”之称的铁路行业,这一比例仅为。

按照目前市场准入格局,在全社会八十多个行业中,允许国有资本进入的有72种,允许外资进入的有62种,而允许民营资本进入的只有41种。

必须承认的是,相对于其他领域改革的深度和广度,以及所取得的成效而言,我国垄断行业到目前为止依然存在着重重壁垒。

用业内人士的话说“民营经济在垄断行业准入上仍遇到大量看得见、进不去、一进就碰壁的‘玻璃门’”。

“玻璃门”的存在,不仅极大地制约了民营经济的投资领域,延缓了相关领域改革的进程,也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难以发挥。

而被寄予厚望的《反垄断法》原先制定草案时计划在2008年8月1日前制定四十余个配套规则,迄今为止,无一出台。

没有配套规则,《反垄断法》如何以及靠什么实施?尴尬局面的原因是,《反垄断法》的规定太过原则化,以至于在实践中根本不具有可操作性。

而在西方国家,对于反垄断不仅有着丰富的经验,还有着几十万字的法律文件,有无数案例和指南,作为反垄断执法的依据。

三、反垄断如何负重前行一位来自国家职能部门的专家向记者透露了未来国家职能部门将对垄断行业改革的设想与方向。

打破行政垄断,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这里牵涉到转变观念、政府职能定位、国企改革与政企分开、市场秩序与政府管制、法律的完善、争端解决机制以及社会监督机制等诸多问题。

首先,尽快转变观念,深化理论研究。

观念是行为的先导,政府职能部门观念的转变至关重要。

垄断行业历来是在国家的支持下成长、经营、发展、壮大的,但是在今天,面对众多竞争对手,垄断行业的第一反应是什么?是寻求行政保护、支持,甚至是利用手中的权力压制对方、还是平等地看待这些竞争对手,壮大自己与之公平竞争?这是观念问题。

其次是如何对待开放。

开放不只是对外开放,也包括对内开放,而且首先是对内开放,凡是对外资企业开放的,对国内的民营企业也要开放,真正给予平等的国民待遇。

决策管理部门首先要解决这个观念问题。

找准政府职能定位,促进政企分开。

政企不分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问题,也是在垄断行业表现最明显的问题。

改革要通过政企分开把各种职能界定清楚,分离开来;对于极个别暂时不实行政企分开的行业,要找准什么时候代表政府,什么时候代表企业。

“父爱主义”已经此路不通。

要进行企业化经营,要与其他企业处在平等的位置上,公平竞争,这才叫政企分开。

其他行业也是如此。

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监分开。

在加快投融资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同时,一方面要尽快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把政府不该直接管的事交给监管机构;另一方面要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使行政审批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规范政府管制,整治市场秩序。

公平竞争有个竞争秩序、政府监管问题,入世主要是政府的入世,政府职能部门首先要规范自己的行为,政府行为要符合国际惯例,符合市场经济通行的规则。

应该由政府干的,政府就应该按着政府运行的规则干好,这个规则概言之就是依法行政;不应该政府干的,政府不要盲目掺和,随便干预。

政府再也不能用行政手段限制应该进入市场竞争的经营范围、制定垄断价格。

政府行为规范了,整治市场秩序才可能收到效果。

修改不合时宜的法律法规,严格立法程序。

应该加快修改立法,空白点应制定新的法律予以弥补。

重要的是要规范立法程序。

立法程序混乱是一个大问题。

过去那种由部门起草、部门颁布、部门解释、部门执行、部门裁决的“一条龙”的做法应该摒弃。

特别是涉及到消费者、企业以及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的法律法规,在起草时要经过广泛协商、论证。

建立磋商机制。

垄断与竞争的范围和界限是动态的,不是一成不变的。

由此引发的各方面的利益冲突是不可避免的。

解决这种冲突,要有一定的规则。

这种规则在根本上应该是法律和市场经济通行的惯例。

在没有相应的或现成的规则和惯例时,要靠磋商机制来解决。

磋商本身也是一个规则,从一定意义上讲,世界贸易组织就是一个争端解决机制,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发生冲突时,当事人各方坐下来共同协商、探讨解决,核心是利益协调。

通过磋商机制实现双赢或多赢。

加快垄断行业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改革。

首先,要尽快分离目前存在于某些国有企业中的行政性职能,如行业规划、结构调整、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及安全、环保的技术监督等职能,以维护公平的市场经济环境,同时也使企业真正能把精力投入到提高自身竞争力上来。

其次,通过引进外资和民间资本,加快多种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将大多数国有独资公司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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