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中易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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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引发得不稳定问题及其对策探讨

征地拆迁引发得不稳定问题及其对策探讨

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其对策探讨九华示范区综治维稳信访办公室赵永龙近年来,因为城市开发、重点项目建设进行征地拆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和恶性自焚等事件频发。

前不久江西抚州宜黄县的强拆自焚事件,至今让人噤若寒蝉。

征地拆迁工作因为涉及利益主体多元,利益关系复杂等原因一直是矛盾纠纷多发领域,被称为天下第一难题。

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各级各地政府都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和探索。

我们根据九华示范区开发建设八年来的经验对引发不稳定的因素及其应对措施进行了总结和探索。

一、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征地拆迁工作因为利益主体多元、利益关系复杂的原因,长期以来就是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重要源头之一。

容易引起不稳定问题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1、土地权属的认定和征地拆迁中的勘界认定建国以来,我国农村生产经营机制几经变易,土地管理制度多次调整,特别是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后又几经修改,以致土地权属纠纷矛盾较为复杂。

随着城市开发和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的不断推进,农民更加认识到土地资源的珍贵。

征地拆迁中,因为利益的驱动,土地权属争议问题所产生的矛盾更为严重,轻则上访上诉,重则引起群体性冲突,是征地拆迁中较为突出的不稳定因素。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组长和代表的产生与认定从上世纪80年代农村改革以来的长时间内,农村的生产经营活动都是以户为单位,较为分散,集体经济组织只有在处理集体道路、水利设施建设和维护等单个农户无法处理的集体事务时才发挥起作用。

村民组长基本只是起到召集组织会议、筹钱、筹粮的作用。

一旦开始征地拆迁,村民组长和代表的作用就凸现出来,它既代表村民行使集体经济组织与国土部门等征地主体谈判的权利,还可以在经济组织内行使补偿分配等权利。

因为农民参与意识的提高,征地拆迁中村民组长和代表的产生程序显得极为重要,一旦因为组长代表的产生不合理引起矛盾纠纷,其影响往往就较为复杂。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口的认定和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的制定我国农村、农业长期处于落后状态,农村经济贫困,农业生产方式停滞不前,农民社会地位较低,大量农村人口通过升学、就业、经商、务工、婚嫁等不同方式流入城市,本世纪以前,脱离农村生活,融入城市成为农民的追求和向往。

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

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

浅谈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市国土资源局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发展的不断提速,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加大,城市开发建设规模迅速膨胀,征地拆迁项目迅猛增多,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收占用,房屋被拆迁,因涉及多方切身利益,引发了较多的纠纷和矛盾,为社会带来许多不稳定因素。

为切实化解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深刻剖析产生的原因,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最近,市国土资源局抽调骨干人员组成专门调研组对全市征地拆迁工作进行了全方位调研,并结合各县(市区)实际,针对性的选择个别县实地调研,形成本篇调研报告。

希望该报告对各地征地拆迁工作的开展有所裨益。

一、**市征地现状近几年来,**市城市化进程逐步加速,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新城区面貌日新月异,工业园区建设突飞猛进,交通等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南水北调、德商高速、济聊一级路等线性工程有序延伸,鲁西化工、祥光铜业等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开展,市民活动中心、徒骇河迎宾大道稳步推进……。

这些工程的顺利实施,都源于土地的及时保障。

近年来,**市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逐步建立了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的长效机制。

2009年至今,全市征地共涉及土地面积2913.52公顷,其中耕地1891.52公顷,园地109.66公顷,林地122.59公顷,其他农用地98.58公顷,建设用地665.3公顷,未利用地25.87公顷。

由此可见**市的征地拆迁工作任务繁重,受全国宏观大环境的影响,无论是旧城改造,还是新城建设,其征地拆迁工作均存在一定的困难与问题亟待解决。

二、征地拆迁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一)政府层面引发的问题1、征地数量盲目增加。

近几年来,有些地方争先建设各类园区,不论项目有无或多少,先“圈”地再说,导致粮田荒芜、土地闲置;有的地方征地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先占后征或边用边征;有的地方在招商时对土地争相压价,恶性竞争,使土地资源流失。

城市拆迁与社会不稳定

城市拆迁与社会不稳定

城市拆迁与社会不稳定城市拆迁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它涉及到城市规划、经济发展、土地利用和社会稳定等多方面的因素。

尽管拆迁可以为城市带来一系列的改善和发展,然而,它也经常引发社会不稳定的问题。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城市拆迁与社会不稳定之间的关系。

首先,城市拆迁涉及到大量的人口流动和生活变迁。

当城市拆迁发生时,许多居民将被迫离开原来的住所,重新安置到新的地方。

这对被拆迁户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的变化和挑战。

他们需要适应新的生活环境,寻找新的工作和学校等。

这种不确定性和适应困难会造成被拆迁户的不满和抵触情绪,进而引发社会不稳定。

其次,城市拆迁还常常伴随着土地利益纠纷和不公正现象。

在某些情况下,拆迁行动可能面临强烈的抵抗和争议。

一方面,开发商或政府往往会通过强制手段获取土地,不考虑居民的合法权益和需求。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居民会感觉自己被剥夺了应有的权益,导致社会的不满情绪和不稳定因素的产生。

另一方面,土地利益分配不公也会引发社会不安。

一些拆迁户得到了大量的经济补偿,而另一些人却只得到了少量或没有补偿。

这种不平等现象容易引发社会的紧张和冲突。

第三,城市拆迁还可能对居民的社会关系和社区凝聚力产生不利影响。

在拆迁过程中,许多居民被迫离开原来的社区,与周围的邻居和朋友失去了联系。

同时,居民们可能会被分散到不同的新社区中,导致原来的社区凝聚力减弱,社交网络断裂。

这对于一个社会来说,意味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减少,社会框架的瓦解,进而可能引发更多的不稳定因素。

最后,城市拆迁还对城市环境和生态系统产生负面影响。

大规模的拆迁行动意味着需要大量的土地来进行重建和开发。

这不仅会破坏原有的生态环境,还会导致土地资源的紧张。

此外,一些拆迁新建的楼房和社区可能没有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因素,给城市带来许多环境问题。

这些因素都有可能加剧城市社会的不稳定性。

综上所述,城市拆迁与社会不稳定密切相关。

它不仅会对被拆迁户的生活和心理造成巨大影响,也有可能引发社会的不满和冲突。

农村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应对措施

农村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应对措施

农村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应对措施摘要:农村征地拆迁工作关乎着农民、集体、国家的权益,其作为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作,引发的不再是单一的、简单的社会问题,所关联到的大多是更多复杂、尖锐的社会矛盾。

一是,拆迁补偿问题、经济适用房问题、农民缺乏生活保障、社会结构改变等主要矛盾,二是,引发不稳定问题的主要原因与没有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不到位、政府行为与职能偏差等有关。

因此,本文针对农村征地拆迁中引发的矛盾、不稳定问题以及应对的举措进行了全面分析,旨在通过本文的研究帮助农民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为农村征地拆迁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农村征地;农村拆迁;矛盾;不稳定问题一、农村征地拆迁引发的主要矛盾(1)目前针对农村征地拆迁补偿,很多地方除了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外,还采取用了其他的安置方式,如:留底安置方式。

换句话说预留一部分的土地后,村民们可以在这里进行农业生产。

但是这种补偿方式也存在着很多的矛盾,其主要表现在:简单的给予这些农民一笔补偿金,是无法保障农村的最终合法权益。

究其原因一些农村本身教育水平较低,获取一笔资金后,其不仅不会利用这笔资金获取生财之道,还会在得到资金后出现随意挥霍的情况。

(2)经济适用房的问题和安置房的问题。

安置工作一直是拆迁征地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大范围的搬迁等都会带来一些不稳定的因素。

(3)失地的农民生活保障问题加重。

一些农村在拆迁之后,原本稳定的社会结构被打破,新社区的组建等,使得人们的心理产生较大的冲击。

一些失地农民在面对上百万的拆迁补偿款时,出现了“不工作、吃老本”的现象。

(4)安置补助问题和利益分享不均等,都将加重农村拆迁征地矛盾,造成部分农民出现寻滋闹事、上访等行为,给当前的农村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阻碍[1]。

二、农村征地拆迁矛盾引发不稳定问题的解决对策(一)制定完善的听证制度,缓解征地拆迁中出现的各种激化矛盾对于失地的农民其在拆迁征地过程中出现的不安情绪、频繁上访等问题,相关部门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需要制定完善的听证制度,目的就是让更多的农民获取一定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有表达自己意愿和诉求的机会,从而缓解农村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过激行为和不良的情绪,使得农村对于农村征地拆迁获取一定的信任。

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

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于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征地拆迁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拆迁居民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工作;近几年来,随着我区经济建设和小城镇建设进程的加快,土地征用和居民拆迁安置问题日益突出;因此认真研究我区拆迁安置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规范政府行为,切实维护拆迁群众的实际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成为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前不久我们通过下发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下村入户实地调查等方式,对这一课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引发了一些思考;一、征地拆迁中不稳定因素的成因经过对我区已拆迁完毕和正在拆迁地区的调查发现,我区的征地拆迁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工作有力,补偿措施到位,思想工作细致,因此工作开展得相对比较平稳和顺利,许多拆迁地区实现了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绝大多数被征地和拆迁人对这一工作都比较理解和支持;如我区的周良庄镇在这几年的征地拆迁工作中的信访率为零;但是也有有一些地方拆迁工作遇到很大阻力,征地拆迁引发了一些矛盾和问题,存在着一些不稳定因素,其成因较为复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补偿标准的差异增加了基层工作的难度土地管理法对土地使用权的征用补偿规定得比较明确,有具体的补偿标准,因此土地征用引发的矛盾相对较少;但法律对拆迁没有明确的具体规定,仅在有关城市房屋拆迁上,国务院制定了拆迁法规,各省、市政府依据该法规,制定了各地的实施条例,而在集体土地征用拆迁中仅由各市级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拆迁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甚至同一地区的拆迁补偿标准都不尽相同,这就给基层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二失地居民普遍存在后顾之忧从我区周边农村尤其是城中村的状况来看,很多农民靠出租房屋、铺面或者利用临街的地域优势开店建厂,就可以维持日常的生活;征地拆迁之后的农民,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城镇居民,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村村民,他们既不能从事农业生产,也不能靠土地获取经济收益,手里没有了谋生的生产资料,生活水平自然会下降;再加上部分农民缺乏必要的谋生技能,相应的社会保障又没有跟上,他们担心以后生活没有着落,因此对征地拆迁有抵触情绪,缺少配合和支持;为寻求今后生活的保障,势必会千方百计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部分被拆迁户存在借拆迁要高价的现象;三少数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各地区补偿标准存在较大差异,致使少数群众出现盲目攀比现象;这些人在拆迁中遇到利益冲突时,总认为正常维权成本太高,不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是存在“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误认识,通过群体、越级上访,采取堵门堵路、阻工闹事等方法,阻挠机关正常办公,制造扩大影响,向政府施加压力;个别上访户的上访诉求过高,或者掺杂个人因素和一些无关事项,尽管政府做了大量工作,仍难以息事宁人;四农村补偿分配问题,诱发农民抵触情绪目前农村征地补偿分配存在二难:一是确定分配对象难;以户口分类,存在农业人口、征地前迁入人口,出嫁未迁出、嫁入未迁入人口的矛盾;以土地承包对象分类,存在“有承包地但户口已外迁人口,因出生迟未分到承包地的农业人口,死亡人员仍然拥有土地”的矛盾;二是确定分配方法难;土地征用时,对一个行政村往往只是局部征用,前后征用又有价格和人口变动差异,存在以村还是以组为单位进行分配的矛盾,各自围绕自我设定分配方法,相关农户容易产生抵触情绪,产生拒绝配合、拒绝签字的现象;二、对策建议一搞好调查研究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在征地拆迁工作开始前,应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对涉及拆迁的农户和企业逐一进行走访,全面掌握需要拆迁的农户及企业的生产生活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充分听取村干部、村民代表、业主单位等各方面的意见;由于征地拆迁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因此在制定政策时必须把日后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最大限度地考虑周全,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做到既要符合上级政策,又要适应本地实际;尤其是一些合理不合法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往的征迁政策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更需要在征地拆迁前制定政策加以明确,做到“有据可依”;同时要加强政策正面引导,纠正群众对于政策的误解、曲解,使群众真正理解政策、接受政策;征地拆迁工作实施前,应组织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强化培训,重点学习上级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具体操作方法和细节问题;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凡遇到政策未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况,应及时提交集体研究决定后再向群众进行宣传解释,防止政出多门、口径不一;征地拆迁工作领导机构应始终掌握统一的尺度,严格按照既定的政策进行拆迁和补偿,该给群众的按照政策决不克扣一分钱,并在不违背政策的前提下,就高不就低;对于个别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做好解释工作,不该补的坚决不补;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开口子”,不乱表态,做到一个政策执行到底;尤其在对抢建和违法违规搭建的处置,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制定,安置政策的执行,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等问题上,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决不能通过放宽政策标准来解决问题,保证“先拆后拆一个样”,“闹与不闹一个样”,杜绝个别群众攀比、观望和“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不良心理,保证政策的延续性和公平性,维护政策的严肃性;二加大拆迁安置政策宣传的力度在每项重点工程建设的拆迁征用地之前,首先召开动员大会,向被拆迁村组和拆迁户发放大量的宣传资料,是一项有益的必不可少的工作;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对相关法律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为此,在进行重点工程拆迁工作的时候,除了开好动员会外,要加强相关法律政策宣传工作;对参与拆迁安置工作的干部要进行相关法律政策的学习和培训,尤其对被拆迁范围内的村组党员和干部进行更深层次有关法律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利用他们的辐射带动作用,增强全体被拆迁安置群众的法律意识;对可能出现和已经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对基层党员干部发现和提出的政策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解释;实践证明,只有深入做好拆迁安置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工作,才能够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许多矛盾才可得到预防和解决;三加强征地拆迁制度建设,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一是加强征地拆迁的透明度和程序公正、公开,充分保障被拆迁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政府应该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协商,促进信息公开,在双方间搭建谈判协商的平台,进行平等的对话,充分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千方百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二是制定严格的拆迁工作程序,加强责任制;所有项目应当有详细的原始资料备份并尽量保留原始照片、录像等视听资料;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加强其工作责任心,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一般违法失职人员除追究其行政责任同时辅之以必要的经济处罚;三是完善监督机制;通过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派专人到场参与监督;对调查结果要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清点、丈量的有关房屋权属、地上附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结果及补偿费用分别在被征地拆迁工作点或村、社的公示栏张榜公布,并公布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征地拆迁补偿的各种数据进行抽样核查,并对土地的总面积、地类、补偿标准等准确性负责,必要时可要求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参与;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四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利益征地拆迁后,农民的生活是否有保障、就业是否有出路,这是征地拆迁政策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必须最大限度的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要探究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开发商、失地农民或被拆迁人之间最佳的利益联结,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和利益分享机制;第一,设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专项基金;可考虑将征地中土地补偿安置费及土地转用后的增值收益,作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的主要来源;第二,要尽快建立拆迁户拆迁后的养老、就业、医疗的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他们后顾之忧;尤其要提高拆迁户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如利用目前正在实施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失地农民积极参加;第三,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的教育培训机制;有计划地对失地农民进行实用性较强、易于学习和掌握的专业技能培训,既是当务之急,也是长久之计;第四,多途径安排就业,提倡自主创业;在与用地方积极协商的基础上,尽量安排失地农民从事物业管理和后勤服务;在劳务用工上优先考虑拆迁农户;鼓励失地农民因地制宜,发展产业;采取土地或资金入股企业等方式,为拆迁户建立稳定的收入来源,同时,提倡支持失地农民从事个体经营和兴办企业,并提供贷款、政策、税收等多方面的优惠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五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骗取补偿,加班加点在拆迁区域内抢修抢建、突击装修、非法占用土地搭建违章建筑、煽动组织族人或群体阻挠工程正常施工等违法行为,要迅速、果断、坚决地予以打击,以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拆迁过程要摄影摄像,保全拆迁证据,严格掌握拆迁政策;六加强部门、街道间的协调合作;拆迁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间密切合作;建设、发改、规划、国土、财政、房管、公安、执法、物价、工商、税务等部门及相关责任街道应密切搞好协调配合,采用法律、行政、经济等综合手段及时解决拆迁中的难点问题,缩短拆迁纠纷处理时限,并加大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保证城市建设和小城镇建设顺利进行;新闻媒体应加大对拆迁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切实解决人们思想意识方面的问题,改善依法拆迁的社会环境,增强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支持、理解和配合拆迁工作,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拆迁工作的良好氛围;。

征地拆迁引发不稳定因素原因及对策浅析

征地拆迁引发不稳定因素原因及对策浅析

征地拆迁引发不稳定因素原因及对策浅析随着我市城市建设步伐的快速推进,我办辖区内征地拆迁项目不断增多,规模不断扩大,范围也越来越广。

近几年来,我办辖区内共实施拆迁项目12 个,被拆迁居民1700余户,农民400余户,拆迁房屋890栋,因征地拆迁而引发的不稳定问题成为当前工作中的一个重点问题。

近几年来,我办先后调处各类征地拆迁矛盾纠纷1200余起,总体来看,辖区内各个拆迁项目实施都比较顺利,征地拆迁工作基本稳定,但是征地拆迁中一些遗留的历史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和处理,因此引发群众不断上访,且呈上升势头,成为当前我办最主要信访案源和维稳的主要工作对象。

据调查,2010年,我办有关征地拆迁方面的信访案件有10件次,占全办信访总量的35%,其中属历史遗留问题信访的有8件次。

今年1-6月份,因拆迁问题产生的信访有12件次,占全办信访总量的45%,较去年同期上升10%,其中个访8次10人次,群访4次120人次。

自去年以来,我办共接劝返因征地拆迁赴省、进京越级上访12次26人次,耗费30余万元。

可见,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已严重影响了我办的社会稳定,也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经过深入的调研走访和分析,笔者认为,必须高度重视,提高对新形势下信访维稳工作的认识,深入分析当前因信访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产生的矛盾和问题,坚持以人为本,着重关注民生,因人而异,妥善处理征地拆迁的历史遗留问题,用群众的观点统领信访维稳问题,真正为民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确保维稳工作的良性互动,营造长期的稳定和和谐生产、建设和办公环境。

一、当前征地拆迁引发不稳定因素的主要特点1、协调难度大。

上访群众反映的大多是征地拆迁中的遗留问题,矛盾多,难度大。

由于建设中每一个开发项目都是临时组建拆迁机构,在拆迁过程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征迁问题,这些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等工程完工,机构解散,人去楼空后,相关责任人员相互推托责任,导致产生的遗留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城市拆迁与社会不稳定

城市拆迁与社会不稳定

城市拆迁与社会不稳定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拆迁成为了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虽然拆迁对于城市规划和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它也常常引发了社会不稳定。

本文将探讨城市拆迁对社会稳定性的影响,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首先,城市拆迁带来的最直接的问题就是房屋被拆迁户迫使离开家园。

对于那些失去家园的人们来说,他们面临着住房问题的困扰,以及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诸多不确定性。

在这个过程中,很多人的生活变得不稳定,他们的精神和心理状态可能也会受到极大的影响。

这些不稳定因素都有可能引发社会不安定,甚至是冲突。

其次,城市拆迁可能导致社会中存在的贫富差距进一步加大。

在许多拆迁项目中,政府通过与开发商合作来推动城市发展。

然而,这往往导致了土地财政的大量收入和资金的再分配问题。

那些与政府和开发商合作的人们可能会因此获益,而拆迁户们则可能被边缘化。

这种不公平的分配往往会引起公众对社会不稳定性的关注和抗议,可能会造成社会的动荡局势。

此外,城市拆迁还可能导致社会组织的破裂。

在拆迁过程中,由于利益冲突和利益差距的存在,社会各界常常会形成对立的立场。

一方面,政府和开发商为了推进城市化进程,有可能会忽视民众的合法权益,这使得人们对于政府的信任度降低。

另一方面,受到拆迁影响的居民或组织会组织起来寻求公正和维护自身权益。

这种矛盾和对立可能造成社会的撕裂,进而不稳定。

面对城市拆迁带来的社会不稳定问题,我们应该寻找解决方案。

首先,政府需要更加重视公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拆迁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政府和开发商需要更加充分地与居民进行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尽量减少拆迁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其次,政府应该加大对被拆迁户的帮助和扶持力度。

这不仅仅是提供临时住房和补偿,还包括职业培训、就业机会等方面的支持。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帮助拆迁户迅速适应新的生活环境,减少对他们生活造成的不稳定影响。

此外,社会组织和公众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他们可以通过集会、示威等形式来表达关切和诉求,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

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

征地拆迁矛盾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策建议城镇化建设是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的依托和载体,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方向。

就城市建设来说,征地拆迁是关键环节。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农村利益与城市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矛盾,导致了各种矛盾冲突,从而引发了一些不稳定因素的产生。

现将滨州市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不稳定问题的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近几年,滨州市房屋征收工作进展顺利,房屋征收量呈稳步上升趋势,尤其是近两年来,我市房屋征收工作成绩显著,房屋征收取得历史最好成绩。

2010年,全年完成38个征收项目,面积达121万平方米,征收资金达7.31亿元。

一年的征收量是前十年总量的综合;2011年上半年房屋征收总计:约5040户,征收面积约123.13万平方米,补偿金额约9.51亿元。

同期相比,超过去年全年的征收量。

二、存在问题(一)征收涉及个人利益,有的被征收人没有树立正确的征收观念,违法违规现象普遍存在。

一是对补偿期望值过高,征收补偿要求脱离实际。

有的想拆一补多,少量补差价,甚至不补差价;有的想通过征收发财致富,进而漫天要价,无理取闹;有的不仅要求解决住房安置问题,还要求解决诸如下岗、就业、医保、养老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一旦被征收人的“希望”落空,就会寻找种种借口和理由抵制征收,即使经过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仍然对征收补偿安置不满,致使征收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二是为谋取利益,违反规划,突击建房、擅自改变结构和加层的现象普遍存在。

我市于2003年对全市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了摸底录像,据近期调查显示,到目前为止,违规建房现象还是屡见不鲜。

由于这一问题涉及居民的切身利益,政府面临“两难选择”,一方面是超越红线建设、改变结构和擅自加层已成既定事实,政府如果严格执行规划及建设的有关法律规定,就要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必然引起居民对抗甚至群体事件;另一方面,如果不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法定性,又势必导致跟风,破坏整个个城市规划结构,制造城市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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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中易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调研报告
——白宏伟“拆迁暴发户”的共同特点是,他们多是农民和低素质居民,教育程度不高,不少人甚至只有小学、初中文化。

当土地资源突然之间变为可随意消费的财富时,颠覆传统的致富模式也瞬间颠覆了他们的传统价值观和消费观。

哈尔滨市呼兰区的新裕华村,房屋被征用后,每户获十多套房子的补偿,村民们的生活也随之改变。

一位村民说,“男买车、女买貂、孩子送…贵族‟幼儿园”成为普遍现象,还有人因为挥霍无度和赌博等恶习返贫。

哈尔滨的现象并非个案。

近年来,中国大规模的城市改扩建,催生出新的暴富阶层——拆迁户。

北京大望京村拆迁后,全村跑步进入百万元户级别;深圳大冲村拆迁更瞬间造就400多名千万富豪。

宜川县拆迁造就三户资产超过千万。

应该说,政府、开发商用钞票补偿代替强拆是进步的表现,但相关方面不能只是给钱了事。

不可持续性的致富不仅有违中国发展城市化的初衷,返贫后的暴发户更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拆迁应该不止带来城市发展所需要的土地,还应该为城市化带来人力资源,那些拆迁户应该同步转化为城市建设者,而不只是消费者,乃至社会不稳定因素。

怎样让村民顺利转变为新市民,政府应该有所作为。

拆迁办成立时,就应同时启动帮扶机制,心理疏导,帮助穷人面对飞来横财,帮他们度过“暴发”后的心理危险期。

其实,整个中国都在面对快速城市化和暴富,但目前,中国面向暴富群体的心理干预社会机构和社团严重缺乏,政府的扶持更是稀缺。

2010年10月,北京朝阳区针对拆迁富豪启动了大陆首个社区心理健康干预示范点,提供心理疏导和理财帮助。

然而类似的项目似乎也仅止步于示范,并未有效普及与推广。

同时,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相关机构应该帮助脱离了土地的拆迁暴发户掌握职业技能、知识文化,使他们成为新的城市建设者。

当然,正如一位拆迁户所说,“有钱了,都想潇洒一把”,有钱不花也不现实,引导健康消费,乃至发展慈善事业,都大有可为。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拆迁户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社会与民众的共同努力。

这些努力成果也将反哺整个社会。

我想造成拆迁户爆发过快的原因有三:
1、城市化发展速度过快。

近年来,由于政府鼓励农民进城,农村教育几乎不复存在,城市搞大规模建设,需要大批农民工,以及农民工子女
上学,大批农民涌向城市,同时,他们需要租房买房,无形中造成房屋紧张的趋势,房价增长过快。

2、城市发展动力
城市发展近年来主要靠出让土地来支撑,土地一次出让比一次高。

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建设,改变城市面貌等项目。

而这些项目所需要的资金大部分靠向上面要,其次出让土地。

对于在上面要不下的地方,则只有通过盲目拆迁卖地取得资金。

3、拆迁户素质比较低
拆迁户大多是居民或农民,生活来源主要以经商、打工租赁房屋为主,文化程度比较低,他们看不到拆迁后的最大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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