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客运公司专项管理制度
客运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客运公司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本公司致力于提供安全、可靠、高效的客运服务,满足社会公众的出行需求。
2. 本管理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内部管理及对外服务行为。
3.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公司设立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下设运营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
2. 运营部负责车辆调度、驾驶员管理、线路规划等工作,确保运营的顺畅与安全。
3. 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状况的监控、成本控制以及收益分析。
4.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和福利等工作,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三、运营管理规定1. 所有运营车辆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技术状况良好。
2. 驾驶员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件,并定期参加专业培训,提升驾驶技能和服务意识。
3. 严格执行行车时刻表,保证班次的准时性。
4. 对乘客提供文明、礼貌的服务,确保乘客的乘车体验。
四、安全管理1. 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 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3. 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五、客户服务1. 建立客户服务中心,接受乘客咨询和投诉,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2. 定期收集乘客意见,及时改进服务不足之处。
3. 提供多元化的支付方式,方便乘客购票。
六、环境保护1. 积极采用环保型车辆,减少污染排放。
2. 鼓励员工和乘客共同参与环保活动,提高环保意识。
七、监督与考核1. 设立监督机制,对公司各部门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对员工实施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工作表现进行奖惩。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总经理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客运公司运营服务管理制度

客运公司运营服务管理制度一、前言客运公司是一家专门提供乘客运输服务的企业,为了保障乘客的安全和舒适,提升企业的服务质量和竞争力,制定并严格执行运营服务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客运公司的运营服务管理行为,确保业务能够健康发展和提供高品质服务。
二、客运公司运营服务管理制度内容1. 安全管理(1)安全责任制度:客运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落实安全第一的原则。
(2)安全培训制度:客运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乘车人员的安全。
(3)安全设备管理:客运公司要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灭火器、安全带等,确保乘客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得到及时救助。
2. 服务管理(1)服务标准制度:客运公司应制定明确的服务标准,包括车辆的整洁程度、服务人员的礼貌和专业水平等,确保提供符合乘客需求的高水平服务。
(2)投诉处理制度:客运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乘客的投诉和意见反馈,改进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
(3)素质培训制度:客运公司要加强员工的服务意识和品德修养培训,提升服务态度和素质,创造良好的服务氛围。
3. 车辆管理(1)车辆维护制度:客运公司要建立严格的车辆维护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车辆检测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2)车辆清洁管理:客运公司要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定期清洗车身和车厢,为乘客提供整洁舒适的乘车环境。
(3)车辆安全管理:客运公司要加强车辆安全管理,落实驾驶员的安全驾驶责任,确保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安全性。
4. 营运管理(1)营运计划制度:客运公司要制定合理的营运计划,保障车辆和人员的合理调配和使用,提高运营效率。
(2)营运效益分析制度:客运公司要定期进行营运效益分析,分析客流量和成本收益,优化线路和车辆配置,提高经济效益。
(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客运公司要建立健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前进行应急演练,有效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乘客和车辆的安全。
公交客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交客运公司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驾驶员、乘务员等。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三条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室、运营部、安全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部门职责如下:1.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整体工作的协调、监督和考核。
2. 运营部:负责车辆调度、线路规划、票价制定等工作。
3. 安全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车辆安全、驾驶员安全等工作。
4. 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收支、成本核算、资金管理等工作。
5.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等工作。
第三章服务质量第五条公司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乘客安全,提高服务质量。
第六条公司应制定完善的线路规划,确保乘客出行方便、快捷。
第七条公司应加强对驾驶员、乘务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八条公司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舒适、整洁。
第九条公司应设立投诉渠道,及时处理乘客投诉,提高乘客满意度。
第四章安全生产第十条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岗位的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公司应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第十四条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第五章员工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等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考核,奖优罚劣。
第十八条公司应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客运运输公司经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客运运输公司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运输安全,保障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驾驶员、售票员、安检员等。
第三条公司经营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运输安全,预防事故发生;2. 服务至上:提供优质服务,满足客户需求;3. 规范管理: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4. 诚信经营:遵守法律法规,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明确各级职责。
第五条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公司工作,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对公司的经营效益、服务质量、安全生产负总责。
第六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分管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业务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总经理的决策,确保部门职责的履行。
第三章运输业务管理第八条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合理的运输线路和班次,确保运输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
第九条公司车辆、驾驶员、售票员等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确保运输服务的专业性。
第十条公司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车辆安全、舒适、环保。
第十一条公司严格执行车辆、驾驶员、售票员等从业人员的考核制度,确保服务质量。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三条公司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四条公司严格执行车辆、道路、驾驶员等安全检查制度,确保运输安全。
第五章服务质量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公司对客户投诉进行及时处理,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十七条公司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服务质量考核,确保服务质量。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公司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第十九条公司严格执行成本控制制度,降低运营成本。
客运车辆公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客运车辆公司的管理,确保车辆安全、高效、有序地运行,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1. 客运车辆应符合《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法》(GB18565)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97)等有关规定,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证照齐全有效。
2. 公司应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适时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综合管理。
3. 日常维护应在每日发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进行,由驾驶员负责实施。
4. 客运车辆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18344—2001)要求进行一级、二级维护,特殊车辆应参考车辆生产厂家提供的里程数据进行,由公司修理厂负责实施。
5. 客运车辆的各级维护必须按规定的维护项目进行维护,不得拖期和漏项。
6. 公司修理厂作为本单位车辆回场停放和日常维修的工作场所,不停放在公司修理厂的车辆应返回单位规定的其他场所统一停放。
7. 公司报废车辆不能转让或移作他用。
严禁非法改装、拼装车辆。
三、驾驶员管理1. 驾驶员必须持有符合相应准驾车型的各项有效证件。
2. 驾驶员应敬业爱岗,有过硬的行车技能,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以人为本,旅客至上,全心全意为旅客服务。
3. 严格执行行车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开英雄车、赌气车、违章车。
4. 服从客运调度管理,自觉接受交警、运政人员的检查。
不私自变更运行路线。
5. 及时参加车辆安全例检,并认真做好发班前、行驶中、收车后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四、客运班车管理1. 客运班车应严格按照核定的线路、站点运行,不得私自变更。
2. 客运班车发车前的报班安全例检应按照《广东省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办法》和《广东省客运班车安全例检技术规范》严格执行。
3. 车未停稳,不得上下旅客,车门未关好,不得起步行驶。
途中上下旅客必须避开弯道、陡坡、悬崖,并选择安全地点。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客运车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客运车公司的管理,保障乘客出行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客运车辆、驾驶员、管理人员及员工。
第三条我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乘客出行安全。
第二章客运车辆管理第四条客运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技术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第五条客运车辆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安全锤、安全带等,并保持完好。
第六条客运车辆驾驶员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资格证,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规程。
第七条客运车辆须按照规定线路行驶,不得擅自变更行驶路线。
第八条客运车辆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九条驾驶员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熟悉公司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第十条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对乘客热情周到,文明驾驶。
第十一条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整洁,不得在车内吸烟、吃零食等。
第十二条驾驶员应按时参加公司例会,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三条我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四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五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章服务质量管理第十七条我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乘客至上”的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定期开展服务质量检查,对驾驶员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第十九条加强乘客投诉处理,及时解决乘客合理诉求。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二十条对在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罚款、降职等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客运车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客运公司管理制度

客运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客运公司的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客运公司管理制度适用于客运公司的总部及各分支机构。
1.3 客运公司管理层应当积极贯彻执行本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和更新。
第二章经营范围2.1 客运公司主要经营客运业务,包括长途客运、城市公交、旅游客运等业务。
2.2 客运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并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2.3 客运公司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组织架构3.1 客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包括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运营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
3.2 各部门应当明确职责分工,做到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
3.3 客运公司应当设立各级管理岗位,明确管理层级,建立管理体系。
第四章人员管理4.1 客运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制度。
4.2 客运公司应当根据业务需求,制定人员招聘计划,招聘符合条件的员工。
4.3 客运公司应当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
4.4 客运公司应当根据员工的表现,进行定期考核,激励优秀员工,惩罚违规员工。
第五章资产管理5.1 客运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车辆管理、场站管理、设备管理等制度。
5.2 车辆管理应当做好车辆登记、维护保养、事故处理等工作,保障车辆的正常运行。
5.3 场站管理应当做好场站的卫生整洁、设施维护等工作,提升乘客的出行体验。
5.4 设备管理应当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查等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六章运营管理6.1 客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班次安排、票务管理、客服管理等制度。
6.2 班次安排应当根据乘客需求和线路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班次计划,提供优质的服务。
6.3 票务管理应当做好售票、退票、改签等工作,确保票务业务的顺利进行。
6.4 客服管理应当建立有效的客服渠道,及时解决乘客的问题和投诉,提升服务水平。
客运公司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客运公司管理,保障旅客安全、便捷、舒适出行,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车辆、设施设备以及业务运营。
第三条本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旅客出行安全。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公司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第五条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件,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规程,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六条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安全锤、急救包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七条车辆在运营过程中,严禁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八条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驾驶资格,并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第九条驾驶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确保旅客安全。
第十条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应保持车辆整洁,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章乘车服务管理第十一条公司设立服务热线,接受旅客咨询、投诉和建议,及时处理旅客问题。
第十二条乘车服务人员应热情、耐心、细致地为旅客提供咨询、引导、协助等服务。
第十三条乘车服务人员应遵守公司规定,维护旅客权益,确保旅客出行安全。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四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公司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七条公司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质量管理第十八条公司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公司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公司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第七章奖惩制度第二十一条公司对在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二十二条公司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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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际约租客运专项管理制度二O一三年八月目录一、总则……………………………………………………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四、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五、车辆调度制度…………………………………………六、营收管理制度…………………………………………七、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八、车辆技术管理制度……………………………………九、人员收入分配和奖惩制度……………………………十、安全应急预案…………………………………………城际约租客运专项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结合城际约租客运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所称约租客运,是指道路客运经营者通过与网络平台预约的方式,按照服务对象的要求提供道路客运服务的一种新型道路客运经营模式。
第二条城际约租客运,以市场为导向,满足群众出行需求为目标,严格实行“五统一”、“八不准”管理规定,即:统一承揽业务、统一调度车辆、统一签订合同、统一运费结算、统一驾驶员管理;不进客运站揽客、不单独设立客运站点揽客、不采取巡游方式揽客、不使用租赁车辆和其他非专用车辆从事城际约租客运、不使用与当地出租车相同或相似的车辆标识牌、不变相从事站到站的长途班车客运、不聘请无从业的或未签劳动合同的人员驾驶车辆,不承揽经营围区域以外的运输业务。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约租客运车辆管理。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四条为进一步明确企业经营责任人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特大交通事故,遏制重大责任交通事故,减少一半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中华人民全生产法》及《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管理机构,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配足安全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装备,保证其必要的工作条件;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按要求组织召开安全学习会和安全检查。
第六条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负责督促、落实、检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状况。
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管理职责,负责具体实施对驾驶员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组织工作,对车辆安全性能的日常检查和车辆的回场检查进行监督,对出现的责任事故进行处理,并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防措施及补救方案,并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八条公司驾驶员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不断学习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增强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责任感。
严格按《中华人民国道路安全法》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应按规定及时处理,在第一时间上报。
第九条建立健全规的驾驶员管理档案和规有效的车辆技术档案。
第十条按有关法律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车辆各类保险的要求,购买营运车辆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险、承运人责任险和其他适应的商业保险,对企业设施安全、公共责任安全和乘客安全提供足够的保障。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目标及考核指标一、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大责任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0”,减少一般事故,降低行车行为。
二、年度安全考核指标(按百万公里)1、行车事故频率低于3次/百万公里;2、行车事故责任死亡率低于0人/百万公里;3、行车事故责任伤人率低于115/百万公里;4、行车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率低于3.5万元/百万公里。
三、无地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和恶劣的服务质量运输服务质量事件。
四、办公场所、仓库、场站等不发生一般以上火灾事故。
第三章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第十二条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全生产法》以及相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三条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经营管理、规服务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认真执行各项管理第十四条建立健全与本单位经营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办公场地、经费等,组织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
第十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综合自查,研究、分析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重大事故隐患的防工作。
布置、检查、督促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对工作任务及防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十六条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公司车辆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
对无能力解决或一时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要加强防和监控,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检查要有记录,有以下主要容:1、车容车貌:(包括车身、后备箱等);2、营运设施:(包括视频监控装置、GPS装置、灯光、座套等);3、有效证件:(包括驾驶证、从业、营运证、城际约租客运服务标识、标志牌等)。
4、营运车辆:(方向、制动、轮胎、灯光、雨刮、保养等)第十七条驾驶员必须每天坚持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工作职责进行操作。
公司建立安全生产重点定期检查制度,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有完整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第十八条加强车辆、交通、GPS、动态系统监控等重点容的管理,按规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有整治工作方案和总结。
第十九条按规定设置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要实施跟踪监控。
第二十条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组织现场处理,做好善后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对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认真执行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要求,制定与本单位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完善安全技术设施,建立专业安全管理体制。
第四章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第二十二条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管理规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对营运车辆、驾驶员、运营过程等安全生产各要素和环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一、对驾驶人员事故隐患排查:1、驾驶人的驾驶资格,从业资格;2、驾驶人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情况;3、驾驶人操作规;4、驾驶人安全意识和身体心理条件;5、驾驶人的和事故信息以为交通行为的处理等。
二、对车辆隐患排查的重点:1、车辆技术档案;2、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维护、维修记录;3、车辆实际安全技术状况;4、车载安全装置和应急设备是否齐全。
第二十三条公司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由公司经理或负责人按安全工作职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安全生产检查的对象及围应包括:车辆及相关装置;管理制度、管理台帐、管理设施、事故应急救援设施和消防设施;以及各类证件等。
第二十五条列入安全检查围的项目,有专项维护检查规定的从其规定;无明确规定的每月至少检查一次,重点要害部位应制定相应的检查规及程序。
第二十六条对检查出的隐患,检查人必须下达整改通知书。
各项安全检查及隐患的整改,实行责任人及受检当事人签字制度和隐患整改跟踪排查制度。
对自身无能力解决的隐患及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并作好隐患的跟踪控制工作。
第二十七条车辆驾驶员被公安机关吊销驾驶证后,应主动向公司汇报,公司应收缴被吊销驾驶员的有关证件上交管理部门,要教育、督促其不能驾驶车辆。
第二十八条公司必须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档案应包括以下容:隐患排查治理日期;隐患排查的具体位置或场所;发生事故隐患的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事故隐患治理意见;参加隐患排查治理的人员及其签字。
各项安全检查的基础资料必须按《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规化,保存期不少于三年。
第二十九条公司每年对各车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隐患形成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第三十条公司建立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
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三十一条公司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安全隐患监督检查,不得拒绝和阻扰。
第五章车辆调度制度第三十二条调度人员须熟悉并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国家、企业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三条调度人员是公司安全管理的源头,工作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企业安全管理原则,坚持做到“五不派车”,即:1、驾驶员身体条件不宜出车的不派事2、驾驶员或车辆证件不齐不派车3、车辆隐患未排除不派车4、道路交通遇自然灾害,车辆通行有危险不派车5、客户约租超出公司经营围的不派车第三十四条调度人员要建立严格的车辆运作考勤记录,作为单车运行、结算、考核的原始依据。
要不徇私情,据实记载。
如有差错,调度人员要承担全部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全额赔偿。
第三十五条车辆必须建立规详细的车辆调度台帐,车辆运行日志和城际约租客运运单,其容包括:约租日期、当班驾驶人员、网络预约人(单位)、起止地点、行车路径、乘客数量、约定启动时间、运费、联系、营运里程、油耗费用等,由专职调度人员和结算人员认真填写,月终作为单车考核依据。
第三十六条利用3G全程监控平台,对车辆实行科学、机动灵活调度,提高车辆利用率。
第三十七条调度人员24小时通过信息平台,采集信息,处理信息,并对运行车辆实时监控。
第六章营收管理制度为规财务行为,加强营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以及相关财务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三十八条公司设立营收管理中心,负责协调、管理公司营业收入的收取、结算、分配及营收票据的领、销、存工作。
按日等级营收台帐,月末汇总后与财务帐核对,编制营收月报。
第三十九条营收管理员应根据租车合同,及时收取营收款,确保资金按时回笼。
跨月收入需编制跨月结算明细表,运输合同履行完后,应及时结算营收款。
第四十条票证管理员根据公司需要,及时办理营业票据的领购、印制、发放使用手续。
所有购进、印制的票据需先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库存台帐,注明票种、数量,领用票据需经领导审核签字后办理。
经领人需在申请表上签字后发放,并据以登记台帐,月末盘存,做到帐实相符。
第四十一条月末,所有营收及票证报表由专人进行稽核,确定无误后交由会计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