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版权局等部门关于南平市贯彻落实政府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2017年投资工程包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7〕62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2017年投资工程包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2017年投资工程包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7〕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南平市2017年投资工程包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9日南平市2017年投资工程包实施方案为在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补短板工作力度,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创造有效供给,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南平”作出更大贡献。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继续推进和提升拓展2016年已实施的20个工程包基础上,2017年新增实施12个工程包,共组织实施32个工程包,476个项目,总投资35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2.58亿元。
现制定如下方案:一、继续推进一批投资工程包进一步调整充实继续推进工程包的年度投资任务和实施内容,涉及的主要措施、牵头部门及共同协调推进单位等按照《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投资工程包的意见》(南政办〔2016〕55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16年第二批投资工程包的意见》(南政办〔2016〕138号)执行,相关工程包的建设运营机制及配套政策延续实施。
同时,按照闽委办发〔2017〕4号文、南委办发〔2017〕7号文要求,纳入工程包的项目视同重点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争取省市PPP引导资金、中央和省级预算内等各类资金补助;对争取国家不贴息专项建设基金的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蓄引调水、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等工程包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并对接享受省财政贴息支持。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广新局等部门关于推进南平市历史文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广新局等部门关于推进南平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消防管理【发文字号】南政办[2015]79号【发布部门】南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6.24【实施日期】2015.06.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广新局等部门关于推进南平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南政办〔2015〕7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南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南平市公安局、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平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南平市旅游局联合制定的《关于推进南平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报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6月24日关于推进南平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民宗局、市旅游局)为深刻吸取近年来我市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根据福建省文化厅、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文物〔2014〕76号)要求,结合南平实际,各地应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1、依法落实监管职责。
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属地原则落实辖区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机构应根据《福建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将辖区内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纳入消防重点单位;宗教事务部门根据属地原则对宗教场所文物保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旅游部门对国家A级旅游景区内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明确部门分工。
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针对文物古建筑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公安消防部门应指导文物保护重点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人员培训等工作,对文物古建筑火灾隐患整改要积极出谋划策,提出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整改措施,公安派出所协助辖区文物单位做好人防、技防指导工作;城乡规划(建设)部门要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和实施,要加强文物古建筑周边新建工程的监管,努力改善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环境;宗教事务部门要对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和执行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旅游部门对国家A级旅游景区内文物古建筑建立和执行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0.29•【字号】南政办〔2018〕130号•【施行日期】2018.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南政办〔2018〕1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经市政府研究,现将《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闽政办〔2018〕7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级各部门作为权责清单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要依照权责清单依法依规行使行政职权,严格执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推进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结合,确保权责清单真正得到贯彻执行。
二、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对本部门权责清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相同的权力事项内容与上级部门保持一致。
有增加、取消、下放、变更行政职权情形的,应报同级审改部门审核,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整,不得擅自对本部门的权责清单进行调整。
三、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权责事项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对本级政府网站、权责清单管理系统、部门网站等载体及省网上办事大厅入驻的对应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同时,要做好行政职权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逐项编制办事服务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严格规范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0月2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权责清单的编制第三章权责清单的实施第四章权责清单的调整第五章权责清单的公开第六章权责清单的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 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16•【字号】南政办〔2020〕69号•【施行日期】2020.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20〕6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省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20〕7号)确定的重点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持续“减证便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和《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司〔2020〕128号)要求,现将《南平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有关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16日(此件主动公开)南平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政府服务管理理念和方式,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现就全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针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或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中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27•【字号】南政办[2011]12号•【施行日期】2011.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南政办〔2011〕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0〕294号)精神,巩固我市自2005年以来开展的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成果,建立各级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的长效机制,现就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各级政府机关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对于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促进软件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提高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
二、认真开展使用正版软件专项检查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要于2011年3月31日前完成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使用情况。
市政府办将会同市版权局、市财政局对部分县(市、区)、市直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使用非正版软件的,要及时整改。
对需要使用的正版软件,要安排必要的资金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购买。
要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将软件作为资产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加强软件的资产管理。
各单位应在2011年4月30日前向市版权局报送专项检查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软件使用的检查情况、整改计划以及整改资金安排情况。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4.02•【字号】•【施行日期】2024.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南平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平市人民政府2024年4月2日南平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为扎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开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新格局,结合南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福建省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方案》等部署要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先行先试作用,推进南平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效能管理、高水平服务,充分运用知识产权激励和保护创新的作用,服务创新资源的合理配置,为我市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和法治保障,为全方位推进南平市绿色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到2026年,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全社会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文化氛围和法治环境基本形成。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26•【字号】南政办[2012]119号•【施行日期】2012.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南政办〔2012〕1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南平市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南平市 2012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2〕99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我市法制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有效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南平市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一、推进规划、项目、行政审批公开透明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和执行情况,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时公开城市总体规划、重要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信息。
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信息公开,加大国有土地“招拍挂”等信息公开力度。
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公布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及其实施进展情况。
及时公布全市“五大战役”、“三维对接项目”等重点项目进展情况,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确保政府投资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主动公开项目规划、审批、核准、实施和监管等方面信息,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推进行政审批程序化、公开化,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结果公开。
二、推动政策制定与执行公开推动公共政策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决策过程通过征询、听证会、专家论证等途径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对公共政策制定的意见表达。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南平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南平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4.27•【字号】南政办〔2015〕52号•【施行日期】2015.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正文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南平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南政办〔2015〕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南平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径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反映。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4月27日南平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省委、市委贯彻实施意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我市正处于加快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繁重,矛盾风险挑战日渐增多,迫切需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以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切实做到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与全面深化改革有机结合,更好发挥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切实做到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积极回应社会公众的需求和关切,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二、主要任务(一)简政放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1、依法规范行政职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版权局等部门关于南平市贯彻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南政办[2014]124号
【发布部门】南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9.30
【实施日期】2014.09.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版权局等部门关于南平市贯彻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
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政办〔2014〕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推进我市软件正版化工作,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成果,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市版权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信息化局研究制定了《南平市贯彻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30日南平市贯彻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实施方案
(市版权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信息化局2014年9月30日)
为深入推进我市软件正版化工作,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成果,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加大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力度,提高信息安全建设水平,促进国产软件健康发展,根据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局际联席会议的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
1、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实施工作。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建立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机制,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工作机制相关成员单位职责。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年通过工作会议等形式对本地区、本单位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部署,督促具体责任人抓好落实,确保本地区、本单位软件正版工作常态化。
各单位要明确本单位软件正版工作牵头部门和具体负责人,建立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
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应于每年11月底前将本年软件正版化工作报告报送市版权局。
(市版权局牵头)
2、加强正版软件采购经费预算工作。
各单位每年要开展软件使用情况自查,梳理汇总年度软件采购需求,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