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时制度的考勤管理规定1
特殊工作者考勤管理制度

特殊工作者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特殊工作者考勤管理,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确保特殊工作者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同时充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特殊工作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岗位:研发人员、项目管理人员、特殊技能人员等。
公司其他员工考勤管理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工作时间1. 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8:002. 特殊工作者可根据工作需要,经部门负责人批准,调整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3. 特殊工作者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弹性工作制,但需保证每日工作时间不低于8小时。
4. 特殊工作者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5. 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公司统一安排的休假等特殊情况,工作时间可根据公司通知进行调整。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特殊工作者需每日通过公司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签到,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识别、刷脸识别、账号密码登录等。
(2)签到时,员工需确保考勤系统显示的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如有问题,应及时向考勤管理员反映。
(3)员工在签到过程中应遵守秩序,不得代人签到或请人代签。
2、签到次数和时间(1)特殊工作者每日需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签到时间为:上午:08:50-09:10下午:12:50-13:10(3)迟到签到视为迟到,早于规定时间签到视为早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特殊工作者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需在返回公司后及时向考勤管理员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明。
(2)经核实,确因工作原因未签到,不视为旷工或迟到。
4、忘记签到处理(1)特殊工作者如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第一时间向考勤管理员报告,并提供合理说明。
(2)忘记签到超过当日下班时间,视为旷工。
特殊工作考勤管理制度

特殊工作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特殊工作岗位员工的考勤管理,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业务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特殊工作岗位员工的考勤规定、请假、休假以及迟到、旷工等行为的处理办法,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特殊工作岗位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岗位:1. 值班人员;2. 24小时待命人员;3. 需要经常外出执行任务的人员;4. 其他公司规定需要实行特殊考勤管理的岗位。
三、工作时间1. 特殊工作岗位员工的工作时间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具体工作时间由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和员工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2. 部分特殊岗位实行轮班制,具体班次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 特殊工作岗位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到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
4. 若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部门负责人应提前通知员工,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后续内容(四、考勤制度至八、其他)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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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特殊工作岗位员工需每日进行签到,以记录出勤情况。
签到方式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采用物理签到(如签到簿、打卡机等)或电子签到(如企业微信、钉钉等)。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次数:特殊工作岗位员工每日需签到两次,分别为上班签到和下班签到。
(2)签到时间:- 上班签到时间:员工应于规定上班时间前10分钟完成签到。
- 下班签到时间:员工应于规定下班时间后10分钟内完成签到。
若员工因工作原因无法按时签到,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说明原因。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员工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需在返回岗位后第一时间向直接上级报告,并由直接上级在考勤记录上备注说明。
同时,员工需提供外出公干的相应证明材料,如外出公干单、客户接待记录等。
4、忘记签到处理员工如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的第一时间补签,并说明原因。
特殊工时制度考勤管理制度

特殊工时制度考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管理特殊工时制度下的考勤管理工作,保证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资的正常发放,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采用特殊工时制度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加班工时、弹性工时、轮班工时等特殊工时制度的员工。
三、考勤管理1. 考勤方式员工的考勤管理采用电子考勤系统,员工需刷卡或者指纹识别进行考勤打卡,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2. 工作时间统计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特殊工时制度的要求,企业应设定不同的工作时间统计标准,对员工的工作时间进行合理统计和管理。
3. 加班管理对于需要加班的员工,企业应设立加班申请制度,员工需提前向主管部门提交加班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加班工作。
加班工作时间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并按照加班工资标准进行发放。
4. 弹性工时管理对于采用弹性工时制度的员工,企业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设定弹性工作时间范围,员工需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所需的工作量,超出范围的工作时间应进行加班管理。
5. 轮班管理对于需要轮班工作的员工,企业应合理安排轮班时间和轮班规律,确保员工的轮班工作时间合理合法,不违反相关劳动法规。
四、考勤记录1. 考勤记录的保存企业应妥善保存员工的考勤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打卡记录、加班记录、弹性工时记录、轮班记录等,保存时间不少于2年,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
2. 考勤记录的审核企业应设立考勤记录的审核制度,对员工的考勤记录进行定期审核,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确保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资的正常发放。
3. 考勤记录的调整对于员工提出的考勤异议,企业应积极进行处理,经充分核实和审查后,如确有差错,应及时予以调整,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五、违纪处罚对于有违反考勤管理制度的行为的员工,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扣发加班工资、停发奖金、记过甚至开除等处罚措施,以起到警示作用。
六、监督检查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考勤管理部门,对考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考勤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特种设备带班考勤制度

特种设备带班考勤制度一、目的与原则本考勤制度的建立是为了规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带班行为,确保每位操作人员都能按时到岗,准确记录工作情况,并对其负责的设备进行有效监控与维护。
此制度以公正客观为原则,旨在通过严格管理提升整体工作效率和安全水平。
二、适用范围该考勤制度适用于所有操作和管理特种设备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操作工、维修工及相关管理人员。
三、考勤规定1. 带班人员必须按照排班表准时到达工作岗位,并在开始工作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 带班人员应实时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包括启动时间、停机时间、故障处理等,并及时上报至上级管理人员。
3.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带班人员应至少提前2小时通知直接上级,并协调其他合格人员替班,确保不中断生产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4. 带班人员应严格遵守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于任何违章指挥和操作,有权拒绝执行并向上级报告。
四、考勤管理1. 设立专人负责考勤管理工作,每日收集并审核带班人员的考勤记录。
2. 对于迟到、早退、旷工等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可按公司规定予以解雇。
3. 考勤数据将作为员工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对于表现优秀的带班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培训与教育1. 定期对带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鼓励带班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和资格认证,不断提升个人职业素养。
六、应急处理1. 制定特种设备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确保带班人员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2. 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的缺勤情况,应及时调整人员安排,确保生产的连续性和设备的安全。
七、持续改进1. 定期对考勤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以适应企业发展和外部环境变化的需要。
2.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不断优化考勤流程,提升管理水平。
塔吊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塔吊人员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塔吊人员的工作效率与安全,加强塔吊人员考勤管理,规范工作秩序,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旨在通过明确考勤规定、请假制度、休假制度等方面,提高塔吊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从事塔吊操作及相关工作的在编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三、工作时间1. 塔吊人员工作时间按照公司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为准,具体如下:- 上午:08:30 - 12:00- 下午:14:00 - 17:30- 每周工作5天,周六、周日休息。
2. 如遇特殊情况需加班,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并按照公司加班规定给予相应补贴。
3. 塔吊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执行任务,确保工程进度与安全。
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工作时间,需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 塔吊人员每日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到,签到方式为公司指定的考勤系统或考勤机。
- 签到时需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伪造签到记录,一经发现,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签到次数和时间- 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 上午签到时间为08:30,下午签到时间为14:00。
- 签到时应确保在规定签到时间内完成,超出规定时间视为迟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 如塔吊人员因公外出,未能按时完成签到,需在返回公司后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说明原因。
- 部门负责人需在考勤系统中进行备注,确保考勤记录准确无误。
4、忘记签到处理- 如塔吊人员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30分钟内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说明原因。
- 部门负责人需核实情况后,在考勤系统中进行备注,并视情况对当事人进行提醒或警告。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塔吊人员的考勤管理工作,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全公司的考勤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并对异常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特殊工时制度的考勤管理规定1

特殊工时制度的考勤管理规定1本规定旨在规范特殊工时制度下的考勤管理,以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
特殊工时包括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员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
适用于公司高层管理者,包括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
全年工作工时不超过2000小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工作性质等原因,在一段时间内必须进行连续工作,而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工时制度。
适用于公司技术体系且在项目中的技术岗位(不在项目中时按公司《考勤及休假管理规定》执行考勤)、销售体系中各类销售岗位,以及业务单元所有技术及销售岗位。
全年工作不超过2000小时。
具体工作时间以周、月、季、年为计算单位,上、下班时间原则上按照公司《考勤及休假管理规定》执行。
技术体系以项目为单位,以员工在项目中的有效工时为准。
销售体系包括销售助理(不包括职能体系销售助理)、销售经理、高级销售经理、销售总监。
本规定的制定是为了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同时提高工作效率,规范特殊工时制度下的考勤管理。
销售人员的工作时间按照公司《考勤及休假管理规定》执行,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为满足工作需求,销售人员的主管领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时间。
如果工作时间超出标准工时,销售人员可以申请轮休或调休,具体方法见第三章的规定。
第三章规定了轮休和调休的管理方法。
调休是指销售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工时后,在工作淡季申请的休假。
轮休是指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根据部门或项目的实际工作情况,安排销售人员进行的休假。
销售人员可以根据项目周期的工作安排在淡季申请调休或由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统一安排轮休。
申请调休必须由销售人员本人履行审批手续,调休当日工时核算以标准工时为核算标准。
销售人员轮休需按请假流程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考勤制度(区分通用工时和特殊工时)

考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考勤、休假管理,明确请假流程,严肃工作纪律,创造良好的工作秩序,使全体员工养成遵守工作时间的良好习惯,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1、董事长:本制度的审核和批准。
2、人力资源部: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并监督执行。
3、公司各部门:依据本制度对员工考勤进行管理。
四、名词解释1、全勤:指员工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正常出勤的情形。
2、迟到:指员工因非工作原因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未到岗且签到时间在晚于规定时间的30分钟内(含30分钟)。
3、早退:指员工当天上下班打卡间隔时间不满 8 小时,在离规定下班时间 30 分钟以内提前下班的情形。
4、旷工:有以下情形之一均视为旷工:4.1员工迟到超过30分钟或早退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
4.2因本人违法乱纪,被公安司法机关收容、审查、拘留、传讯不能执行正常工作的。
4.3无故不到岗或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未请假擅自休假、请假未获批准擅自休假、假期结束未归且未及时续假的均视为旷工。
4.4 提供虚假病假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诊断报告原件、病历原件及病休证明原件等)或病假证明不完备的、采取弄虚作假的行为获得假期者。
4.5旷工时长依据实际发生时间,以半天为最小计量单位,不满半天的,按半天计算。
5、缺卡:指员工正常到岗(未迟到、未早退、未旷工)但忘记在钉钉打卡的情况。
6、通用工时制:适用于除XX部门的所有部门员工。
7、特殊工时制:适用于XX部员工。
五、工时制及工作时间1、通用工时制1.1 工作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8:30,午休 2 小时。
通用工时制人员上下班实行钉钉打卡制,上班及下班各一次。
2、特殊工时制2.1XX部门工作时间: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8:30,午休 2 小时。
2.2 XX部门工作时间: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8:30,午休 2 小时。
特殊岗位考勤管理制度

特殊岗位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正常出勤,规范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提高特殊岗位工作效率,保障企业运营秩序,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值班人员、关键岗位操作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
三、工作时间1. 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实行标准工时制,具体工作时间如下:- 上午:09:00 - 12:00- 下午:13:00 - 18:00- 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午休时间为1小时。
2. 特殊岗位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实行轮班制、值班制等,具体工作时间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 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需根据工作安排值班或加班,具体安排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前通知。
4. 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规定,确保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按请假制度执行。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 特殊岗位工作人员需每日进行签到,以记录出勤情况。
- 签到方式采用电子考勤系统,工作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工号和密码进行签到。
- 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如有误应及时向考勤管理员报告更正。
2、签到次数和时间- 每日需签到两次,分别为上班签到和下班签到。
- 上班签到时间为上午工作开始前10分钟内,下班签到时间为下午工作结束后10分钟内。
-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签到,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经批准后执行。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 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工作人员,需在返回岗位后1小时内,向考勤管理员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考勤管理员应在核实情况后,及时在考勤系统中进行备注,确保考勤记录准确。
4、忘记签到处理- 忘记签到的工作人员应在发现未签到情况后的1个工作日内,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说明原因。
- 直接上级应在核实情况后,向考勤管理员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可在考勤系统中进行补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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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进展有序,明确员工合法劳动、休息的权利与义务,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和正当权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结合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工时类别及工作时间
第一条特殊工时类别:
特殊工时包括: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二条工时定义:
1、不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
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员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工作性质等原因,在一
段时间内必须进行连续工作,而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
作时间等方式,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工时制度。
第三条适用范围:
1、不定时工作制:适用于公司高层管理者,包括: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注: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监、部门经理、副经理原则上按照公司《考勤及休假管理规定》执行考勤,因实际工作任务需要可参考不定时工作制的制
度执行。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适用于公司技术体系且在项目中的技术岗位(不在项目
中时按公司《考勤及休假管理规定》执行考勤)、销售体系中各类销售岗位,
以及业务单元所有技术及销售岗位,具体包括:
(1)技术体系:各级软件工程师、支持工程师、研发工程师、架构师;各级咨询顾问、售前工程师;各级网络工程师、系统工程师、安全工程
师;
(2)销售体系:销售助理(不包括职能体系销售助理)、销售经理、高级销售经理、销售总监。
第四条工作时间:
1.不定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以年度为计算单位,全年工作工时不超过2000小时。
日常工作时间及考勤制度按照公司《考勤及休假管理规定》中相关制度执行。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周、月、季、年为计算单位,上、下班时间原则上按照公司《考勤及休假管理规定》执行,全年工作不超过2000小时。
具体工作时间如
下:
(1)技术体系:
技术体系以项目为单位,以员工在项目中的有效工时为准。
核定周期以年为单位,技术体系的综合工时原则上全年不超过2000个小时,具体安排根据项目
实际情况而定。
(2)销售体系:
销售体系上下班时间执行弹性工作制,原则上上下班时间按照公司《考勤及休假管理规定》执行,工作时间以周为计算单位,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
时间根据销售人员的实际工作安排由其主管领导予以调整。
以上岗位超出标准工时工作的部分给予同等时间的轮休、调休。
具体方法参见第三章“休假管理”。
第三章休假管理
第五条轮休、调休管理:
1、调休与轮休的定义:
调休:员工因工作需要而产生的延长工时,由员工本人在工作淡季申请的休假。
轮休:员工因工作需要而产生的延长工时,由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依据部门或项目的实际工作情况,安排员工进行的休假。
2、技术体系各岗位员工根据项目周期的工作安排在淡季可以申请调休或由部门
经理、项目经理统一安排轮休,具体流程如下:
(1)根据项目周期及进度安排,员工申请调休必须由本人履行审批手续。
根据请假天数上报相关领导审批签字,并与职务代理人交接好工作后
予以调休;
(2)调休前一天必须将《调休申请单》递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调休当日工时核算以标准工时为核算标准;
(4)调休1天由项目经理审批签字,3天以内(含3天)由部门经理审批签字,3天至10天由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5)人力资源部依照实际出勤记录确认可调休时间,对调休申请审核确认;
(6)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员工轮休由项目经理统一安排。
报部门经理、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安排员工休息。
员工轮休需按请假流程办理
相关审批手续,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调休、轮休原则:
(1)员工考勤及工时核算以月为单位,每月30日核定当月实际出勤及有效工时情况;
(2)员工实际出勤记录以当月考勤记录为准,有效工时以项目管理部的《标准工时统计表》工时记录为准;
(3)在项目中员工当月考勤记录及员工请假单由考勤员报项目经理审批签字后报部门经理签批,并于每月30日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未在项目中
员工当月考勤记录及请假单由考勤员报部门经理审批签字,并于每月
30日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每月2日,人力资源部与相关部门对员工延长工时的调休实际情况进行核销;
第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附:《调休申请表》
《请假申请单》
调休申请单
请假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