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土石方机械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土石方机械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一条:土石方机械的内燃机、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机械进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净空和承载能力,保证机械安全通过。

第三条:轮式机械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驶时应遵守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施工区内有地下电缆和供排水管道时,必须查明走向,用明显记号标示,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作业。

第五条: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的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如必须在回转半径内工作时,必须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机上、机下人员应随时取得密切联系,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雨季施工时,机械作业完毕后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

第二节挖掘机

一、作业条件

第一条:履带式挖掘机转移工地,应用平拖车运送。特殊情况需要自行转移时,须卸去配重,主动轮应在后面,臂杆、

铲斗回转机构等应处于制动位置并加保险固定。在砼路面行走时,须用软物(如车轮外胎等)垫铺。每行走500~1000m 对行走机构进行检查和润滑。

第二条:挖掘机行走和作业场地如地面松软,应垫以枕木或垫板。沼泽地区必须先作路基处理或更换专用的履带板。

第三条:严禁挖掘未经爆破的五级以上岩石或冻土。

二、作业前检查和起动

第四条:单斗挖掘机正铲作业时,除松散土壤外,其作业面应不超过本机性能规定的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在拉铲或反铲作业时,挖掘机履带距工作面边缘至少应保持1~1.5m的安全距离。

第五条:起动前检查工作装置、行走机构、各部安全防护装置、液压传动部件及电气装置等,确认齐全完好,方可起动。

三、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

第六条:作业区内应无行人和障碍物,挖掘前先鸣声示意,并试挖数次,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

第七条:作业时,挖掘机应保持水平位置,将行走机构制动住,并将轮胎或履带楔紧。

第八条:遇较大的坚硬石块或障碍物时,须待清除后,方可挖掘。不得用铲斗破碎石块、冻土或用单边斗齿硬啃。

第九条:挖掘悬崖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工作面不得留有伞沿及松动的大石块,如发现有塌方危险应立即处理或将挖掘机

撤离至安全地带。

第十条:作业时,必须待机身停稳后再挖土,当铲斗未离开工作面时,不得作回转行走等动作,回转制动时,应使用回转制动器,不得用转向离合器反转制动。

第十一条:装车时,铲斗要尽量放低,不得碰撞汽车任何部分。在汽车未停稳或铲斗必须越过驾驶室而司机未离开前不得装车。

第十二条;作业时,铲斗升、降不得过猛。下降时不得撞碰车架或履带。

第十三条:在作业或行走时,严禁靠近架空输电线路,机械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时,不论时间长短,必须将铲斗落地。

第十五条:行走时,主动轮应在后面,臂杆与履带平行,制动住回转机构,铲斗离地面1m 左右。上下坡道不得超过本机允许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驶,严禁在坡道上变速和空档滑行。

四、液压挖掘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第十六条:采用液压平衡悬挂装置的轮胎式挖掘机,作业前应把两个悬挂油缸锁住。第十七条:检查液压传动的臂杆、油管、液压缸、操作阀等应无漏油现象。

第十八条:作业中,应注意液压缸的伸缩极限位置,防止极

限块被撞出。

第十九条:作业中,需制动时,应将变速阀置于低速位置。第二十条:作业时,如发现挖掘力突然变化,应停机检查,严禁在未查明原因前擅自调整分配阀压力。

五、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十一条:作业后,应停放在坚实、平坦、安全的地带,将铲斗落地。使提升绳松紧适当,臂杆降到40°~50°位置。第三节推土机

一、作业条件

第一条:推土机在坚硬土壤或多石土壤地带作业时,应先进行爆破或用松土器翻松。

第二条:不得用推土机推石灰、烟灰等粉尘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块的作业。

第三条:牵引其它机械设备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钢丝绳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在坡道及长距离牵引时,应用牵引杆连接。

二、作业前检查和起运

第四条:作业前重点检查:

1、各系统管路应无裂纹或泄漏;

2、各部螺栓联接件应坚固;

3、各操纵杆和制动踏板的行程,履带的松紧度,轮胎气压

均符合要求;

4、纹盘、液压缸等处应无污泥。

第五条:推土机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机械四周应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动。严禁拖、顶起动。

三、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第六条:运转中,必须随时注意仪表的指示值、离合器、制动器、纹盘和液压操纵系统等作用均应灵活可靠。

第七条:运行中不得将脚搁在制动踏板上。变速时应停机进行,若齿轮啮合不顺,不得强行啮合。

第八条:在石子和粘土路面高速行驶或上下坡时,不得急转弯。需要原地旋转和急转弯时,应用低速进行。

第九条;越障碍物时,必须用低速行驶,不得采用斜行或脱开一侧转向离合器超越。第十条:在浅水地带行驶或作业时,必须查明水深,应以冷却风扇叶不接触水面为限。下水前和出水后,均应对行走装置加注润滑脂。

第十一条:推土机上下坡应用低速档行驶,上坡不得换档,下坡不得脱档滑行。横向行驶的坡度不得超过10°。如须在陡坡上推土时,应先进行挖填,使推土机保持平衡,方可作业。

第十二条:在上坡途中,如内燃机突然熄灭,应立即放下刀片,并锁住制运踏板。分离主离合器,方可重新起动。

第十三条:机械操纵式推土机牵引重载下坡时,应选用低速档,严禁空档滑行。如机械下行速度大于内燃机传动速度时,方向杆的操纵应与平地行走时操纵的方向相反,同时不应使用制动器。

第十四条:无液力变矩器的推土机在作业中有超载趋势时,应稍微提升刀片或变换低速档。

第十五条:填沟作业驶近边坡时,刀片不得越过边缘。后退时应先换档,方可提升刀片进行倒车。

第十六条:在深沟、基坑或陡坡地区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其垂直边坡高度一般不超过2m。否则应放出安全边坡。第十七条:推房屋的围墙或旧房墙面时,其高度一般不超过2.5m。严禁推带有钢筋或与地基基础连接的混凝土桩等建筑物。

第十八条:在电杆附近作业时,应保留一定的土堆,其大小可根据电杆结构、土质、埋入深度等情况确定。推树干时应注意树干倒向和高空架设物。

第十九条: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地区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大于8m,左右相距大于1.5m。

第二十条:履带式推土机严禁长距离倒退行驶。

四、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十一条:停机时,应先分离离合器,落下刀片,锁住制动踏板。将主离合器操纵杆、变速杆置于空档,然后关闭内

燃机。坡道停机,应将变速杆挂低速档、接合主离合器,并将轮胎或履带楔住。

第二十二条:工作后,应将机械开到平坦安全的地方,落下刀片,关闭内燃机,锁好门窗。

第四节压路机

第一条:作业前检查各系统管路及接头部分应无裂纹,松动和泄漏现象,滚轮的刮泥板应平整良好,各紧固螺栓无松动,确认正常后,方可起动。

第二条:开动前,机械周围应无障碍和人员。

第三条:在运行中,不得进行修理或加油,需要在机械底部进行修理时,应将内燃机熄火,用制动器制动住机械,并楔住滚轮。

第四条:交换压路机进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严禁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

第五条:在新筑道路上碾压时,应从中间向两侧辗压,距路基边缘不少于0.5m。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

第六条:碾压傍山道路时,必须由里侧向外侧辗压,距路基边缘不少于1m。

第七条:两台以上同时作业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m。在坡道上不得纵队行驶。

第八条:需要增加机重时,可在滚轮内加黄砂或水。气温降至0℃时,不得用水增重。

第九条:轮胎压路机作业前,检查轮胎气压应符合要求,避免在大块石基础层上作业。

第十条:压路机转移工地距离较远时,应用汽车或平板拖车装运,不得用其它车辆拖拉牵运。

第十一条:作业后,应将压路机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并制动住。不得停放在土路边缘及斜坡上,也不得停放在妨碍交通的地方。

第十二条:严寒季节停机时,应将滚轮用木板垫离地面。振动式压路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起振必须在压路机行走后进行,停振必须在压路机停车前进行。在坚硬路面上行走时,严禁振动。

2、辗压松软路基时,应先在不振动的情况下辗压1~2遍,然后再用振动辗压。严禁在尚未起振的情况下,调节振动频率。

3、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必须在主离合器脱开后进行。不得在急转弯时用快速档。

第五节装载机

一、作业条件

第一条:装载机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工作,作业

区内不得有障碍物及无关人员。

第二条:装载机运送距离不宜过大,行驶道路应平坦。在石方施工场地作业,轮式装载机应在轮胎上加装保护链条或用钢质链板直边轮胎。

二、作业前的检查和起动

第三条:作业前,检查液压系统应无渗漏,液压油箱油量应充足,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制动器灵敏可靠。

三、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

第四条:起步前,应先鸣声示意,将铲斗提升离地面0.5m 左右。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用高速档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动作。严禁铲斗载人。

第五条:装堆积的砂土时,铲斗宜用低速插入,逐渐提高内燃机转速向前推进。

第六条: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可把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如推进时阻力过大,可稍稍提升铲臂。第七条: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第八条:往运输车辆上卸料时应缓慢,铲斗前翻和回位时不得碰撞车厢。

第九条:铲臂向上或向下动作到最大限度时,应速将操纵杆回到空档位置,防止在安全阀作用下发出噪音和引起故障。第十条:经常注意各仪表和指示信号的工作情况,察听内燃机及其它各部的动转声音,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检查。待

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作业。

四、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作业后,应将铲斗平放在地面上,将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拉紧手制动器。

第六节电动凿岩机(凿岩台车)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机的构造和性能,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单独进行操作。

第二条:学员只有在司机监护下,才允许操作。监护时,司机不得从事其它工作或离开岗位。

第三条:前进道路上,事先应清理场地,排除一切障碍物,台车才能进入工作面。

第四条:前进或退出,要有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台车与牵引车司机应密切配合,行车速度应缓慢,防止台车翻落倾倒。第五条:电气部分发生故障,应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其它人员不得乱摸乱动,电线不可架在台车上,以免发生意外。第六条:最高行走速度不得超过10m/h,最大爬行坡度不得超过14%(约1:7)。

二、牵引及就位

第七条:检查发动机曲轴箱,柴油箱油位,散热器冷却水量,以及各部位润滑情况。第八条:换档手柄置于空档,方向

手柄置于需行驶方向。

第九条:检查轮胎气压,臂系统脚制动器是否可靠灵敏,以及电缆支架插销是否栓牢。

第十条:起动时,要顺时针方向开关钥匙,接通电路,观察各仪表是否正常,并适当踩下油门,发动机即起动。

第十一条:检查电缆卷筒支架插销是否栓牢。

第十二条:发动机起动后,应空转3~5min,以中速低负荷运转,使水温上升至70~90℃,观察油压、各仪表、指示灯以及各部元件有无异响声音,确认各部正常后,才能开始载负荷运转。

第十三条:寒冷季节起动时,应将冷起动拉环拉出,使起动装置结合,起动后即自动分离。

第十四条:牵引车行驶前,制动气压必须达到490kPa以上,松开制动闸后:才能起步,不准在制动器系统故障情况下运行。

第十五条:车辆行驶时,不能调换方向,必须在车停稳后进行。

第十六条:车辆下坡时,必须低速档行驶,严禁空档溜滑车。第十七条:牵引车运行时,须经常检查油温,如超过规定,应停车。台车牵引到作业地点,待就位稳妥后,牵引车方可熄火。

三、作业前准备工作

第十八条:先将周围及顶部松碎岩石撬挖干净,裂隙及松散部位,应采取措施,以防落石、塌方伤人。

第十九条:检查风水管路有无堵塞,接头处是否严密可靠,冲洗后,将水软管接至台车上。

第二十条:将电源接至台车,检查三相电压是否正常,有无漏电现象,并做漏电继电器可靠性试验,指示灯是否完好。第二十一条:接通油泵空气开关、置电流选择开关于“零”位,起动油泵及空压机,其自动卸荷压力应调至686kPa,检查油泵、电机空转的电流是否正常。

第二十二条:各系统最高压力,应按规定调整,冲击压力应根据岩石不同情况来确定,其它如钎杆旋转系统油路等,根据总压力表指示,调整减压阀螺丝,直到压力正常为止。四、凿岩

第二十三条:台车必须在各指示装置完好,蓄能器功能正常,各软管或接头不漏油,凿岩机头不漏水的情况下进行作业。第二十四条:要合理划分各臂的作业区域,禁止两臂在一条垂直线上同时工作。

第二十五条:禁止在岩石破碎、裂隙、残孔等处开眼。

第二十六条:操作时把臂和推进器移到凿岩位置,将推进器顶尖抵住岩石。操纵控制板上的手柄,使凿岩机向前移动,钎头轻触岩石,然后操纵回转手柄(向左)、冲击和推进手柄(向前)以及开眼手柄(后拉),此时冲击机构在开眼压

力作用下起动,然后逐渐松开开眼手柄,凿岩机即向前移动进行开眼,当钎杆在岩石中坐稳后,把开眼手柄完全松开,即可正常钻进。

第二十七条:开眼失败时,拉回开眼手柄,停止推进动作,再拉回推进器手柄,使凿岩机稍稍后退,调整孔位,重新进行开眼操作。

第二十八条:作业时要经常观察各信号灯和压力表指示,分析岩石变化及钎杆运转情况,严防卡钎或钻杆扭曲。防止油管缠结或脱落受损。

第二十九条:更换钎头时,应将钎杆轻轻顶在岩石上,操纵回转手柄(向右)和冲击手柄(向前),关闭冲洗水,后拉开眼手柄,然后松开,再慢慢向前推动,即可将钎头敲松。第三十条:钻孔完成后,冲击机构停止工作,凿岩机自动退回到后端位置,把臂移到下一个孔位,重新开眼凿进。

五、停机与保养

第三十一条:凿岩作业完成后,收回凿岩机、推进器和臂系统,做好拖牵前的各项准备。

第三十二条:断开电源,收回电缆。拆除冲洗水软管。

第三十三条:将台车牵引到规定的停放地点。

第三十四条:发动机怠速运转数分钟,使其温度稍降后,方可熄火。

第三十五条:寒冷季节,发动机如停熄时间较长,必须放净

未掺防冻液的冷却水。

第三十六条:寒冷季节,台车停放时间稍长时,须松开油冷却器丝堵,接通电磁水阀,把压缩空气接至进水口,将系统内的冷却水排除吹净。

第三十七条:寒冷季节,为防止制动系统内的冷凝水冻结,制动失灵,可在压气机吸气侧的防冻瓶内注入约2/3的甲基酒精。酒精液面应每周检查一次。

第三十八条:必须十分注意液压油、润滑油脂和燃油的清洁。添加时加油口要擦净。加油口装有滤网时,不得取下滤网加油,燃油箱应在每日作业终了后加满。

第三十九条:寒冷季节,往冷却系统加入或更换掺有防冻液的冷却水时,都必须先清洗冷却系统。

第四十条:气控及润滑用的空压机,每天需从玻璃检视孔检查油位,其高度以看到油面为合适。

第四十一条:察看电缆的外露部分有否破损并检查是否漏电。第四十二条:对臂系统及推进器滑面进行清洁、加油润滑,并检查其定位压力是否正常。

第四十三条:按规定对各润滑部位进行润滑,及时添加或换油料。

第四十四条:放泄润滑油,必须在运转终了,油温尚未冷却以前进行。

第四十五条:应经常注意柴油滤清器的压降,超过规定值时,

应更换滤芯。

第四十六条:当空气滤清器压降指示显露红色指示时,应更换滤芯。

第四十七条:检查各连接部位,紧固各连接螺栓。

第七节通风机

第一条:通风机不得露天安装,作业处必须有防火设备。

第二条:隧道使用的通风机能力,以达到隧道内安全风量为准。

第三条:装设通风机及管道,不得妨碍人员行走及车辆通行,并应采取措施防止车辆碾压。如架空安装,高度必须适宜,支撑或吊挂应牢固可靠。

第四条:安装风管,不得有急弯,口径不同的风管不得混合连接。风管出口距工作面以6~10m为宜。

第五条:起动前检查:各部螺栓应紧固,风扇转动应平稳,电器部分包括电流过载继电保护装置均应齐全,确认正常后,方可启动。

第六条:使用中要经常注意运转平稳、无异响,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停机检查。

第七条:经常检查风管系统,发现漏气应立即停机修理。

第八条:严禁在通风机和通风管上放置或悬挂任何物件。

施工现场土石方机械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土石方机械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一条:土石方机械的内燃机、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机械进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净空和承载能力,保证机械安全通过。 第三条:轮式机械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行驶时应遵守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施工区内有地下电缆和供排水管道时,必须查明走向,用明显记号标示,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作业。 第五条: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的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如必须在回转半径内工作时,必须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机上、机下人员应随时取得密切联系,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雨季施工时,机械作业完毕后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 第二节挖掘机 一、作业条件 第一条:履带式挖掘机转移工地,应用平拖车运送。特殊情况需要自行转移时,须卸去配重,主动轮应在后面,臂杆、

铲斗回转机构等应处于制动位置并加保险固定。在砼路面行走时,须用软物(如车轮外胎等)垫铺。每行走500~1000m 对行走机构进行检查和润滑。 第二条:挖掘机行走和作业场地如地面松软,应垫以枕木或垫板。沼泽地区必须先作路基处理或更换专用的履带板。 第三条:严禁挖掘未经爆破的五级以上岩石或冻土。 二、作业前检查和起动 第四条:单斗挖掘机正铲作业时,除松散土壤外,其作业面应不超过本机性能规定的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在拉铲或反铲作业时,挖掘机履带距工作面边缘至少应保持1~1.5m的安全距离。 第五条:起动前检查工作装置、行走机构、各部安全防护装置、液压传动部件及电气装置等,确认齐全完好,方可起动。 三、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 第六条:作业区内应无行人和障碍物,挖掘前先鸣声示意,并试挖数次,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 第七条:作业时,挖掘机应保持水平位置,将行走机构制动住,并将轮胎或履带楔紧。 第八条:遇较大的坚硬石块或障碍物时,须待清除后,方可挖掘。不得用铲斗破碎石块、冻土或用单边斗齿硬啃。 第九条:挖掘悬崖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工作面不得留有伞沿及松动的大石块,如发现有塌方危险应立即处理或将挖掘机

土方开挖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土方开挖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土方开挖作业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据此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土方开挖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土方开挖作业是指在施工项目中,开展土地拓展、挖土、填筑等活动的作业。 第四条土方开挖作业应按照整体施工计划进行,确保施工安全。 第五条土方开挖作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工程技术规范执行。 第六条土方开挖作业应遵守劳动纪律,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施工单位提供。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土方开挖作业场地进行勘察,评估风险,并编制相应的风险评估报告。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通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土方开挖作业应设立安全管理责任人,落实安全管理的责任。 第二章施工准备

第十一条土方开挖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对作业区域进行检查,确保基础设施是否完好,是否符合施工要求。 第十二条土地开挖前应进行地质勘查,分析土质条件,评估地质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土方开挖作业应设立警示标志,明确作业边界,并进行标识。 第十四条土方开挖作业现场应设置相应的警示设施和安全防护设备,如围挡、警示牌、安全帽等。 第十五条土方开挖作业前,应检查挖掘机具、起重设备等机械设备的技术状况,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施工操作 第十七条土方开挖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开挖区域进行标定,并明确开挖边界。 第十八条土方开挖作业应符合开挖开口线标高、开挖坡度、开挖面水平度的要求。 第十九条土方开挖作业应做好地下设备的保护措施,避免拆除或损坏地下管线。 第二十条土方开挖作业应注意对作业人员的防护,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

土石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土石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土石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开工前,应做好施工场地及周边地质、水文和地下设施(如电缆、瓦斯管道、自来水管道、排污管道等)的调查、勘察工作。 2、施工中应根据调查、勘察的情况,谨慎施工,防止损坏地下管网及设施。挖掘基础、井坑时,如发现不能辨认物品,应立即报告上级处理。 3、在深坑、深井内操作时,应保持坑、井内通风良好,并且注意对有毒气体的检查,遇有可疑现象,应停止工作并报告上级处理。 4、在靠近建筑物旁挖基坑时,必须作好防护措施。 5、挖掘基坑,井坑时,应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者固壁支架,并应随时检查。如果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者支撑拆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立即采取措施。 6、使用机械挖土前,要先发出信号,挖土时,在挖土机挖臂旋转范围内,不许进行其他工作。 7、在有支撑的沟坑中,使用挖掘机挖土,严禁挖掘机械碰撞支撑。 8、爆破物品运输,要指定专人负责。雷管和炸药不许在同一舟车或同一容器内运输。运输时严禁吸烟,或携带烟火等易燃物品。运输途中,不许在人多的地方休息。 9、爆炸石方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装药、放炮要由经过训练和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的人员负责进行,并且应该有严密的组织和检查制度。 (2)在有雷电气候下,禁止装药、联线,堵塞炮孔严禁使用铁器。所用引线,要经过检验合格。 (3)使用电雷管时,应指定专人掌握起爆器,并且必须等待电线完全接妥,人员全部进入安全地带后,方能起爆。 (4)在城镇房屋较多或有其它建筑物,管线的地方爆炸破时,要考虑地震波、冲击波影响,控制药量,并在炮孔上放设掩护物,控制飞石。 (5)放炮后要经过5~20分钟才可前往检查。遇有瞎炮,严禁掏挖或在原炮眼内装置炸药,应该在距原炮眼60厘米以外另行打眼放炮。 (6)同一工地必须由专人统一掌握放炮时间。放炮前,应在危险区四周设立岗哨和危险标志,禁止通行。

大型土石方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大型土石方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前言 大型土石方作业是指使用各种机械设备进行挖掘、填方、堆积等土石方工程施工,对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风险。为确保大型土石方作业安全,并减少工作人员因操作不当造成伤害的概率,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职责分工 1.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并组织工程 质量、安全等相关管理工作,加强现场安全教育和管理。 2.施工单位:负责现场操作人员的培训、技术指导、保障施工现场的安 全,及时处理各类安全事故,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3.监理单位:负责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管理、监管执行情况,向建设单 位和施工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并向建设单位提供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等方面的监督报告,确保施工安全质量。 安全管理要求 1.项目实行安全责任制度,每个环节必须严格执行责任制; 2.严格落实进场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3.所有要进行施工的设备必须经过安全管理人员检查验收后,才能进入 场地; 4.确定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按照安全规定要求配备防护用品; 5.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人员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7.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8.非专业人员不得进行操作、施工; 9.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配备安全设施设备; 10.按照作业岗位特点制定操作规程及安全措施文件,明确岗位职责。 安全措施 1.大型土石方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现场人员清楚掌握工作要 求; 2.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地锚,并按照施工计划,按时按点进行防护措施; 3.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分析,并设立相应的预警制度,一旦发生 意外必须及时报告并制定应急预案; 4.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人监控,随时发布安全提示。

土石方机械一般安全规定

土石方机械一般安全规定 一、前言 土石方开采是一项危险性比较大的工作,需要使用大量的机械设备来进行作业,如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破碎机等。在机械设备使用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一些安全规定,以保证工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二、机械设备作业时的安全规定 2.1 挖掘机 1.在操作挖掘机的过程中,应按照指示牌文明作业,遵循安全规程。 2.在挖掘机后方应设置固定的障碍物,以避免人员和交通车辆误入。 3.挖掘机在作业中不得超载超高,并且不得抓取超长物,以免机器不稳。 4.在挖掘机作业中,严禁拆卸、改变保险装置、液压管路和电气线路等 设施。操作人员应在对机器的熟悉程度能力下操作。 2.2 推土机 1.在操作推土机时需要遵循安全规程,确保推土机顺利进行。 2.操作人员应随时检查转向器、刹车器及液压油路等设备,以保证机器 在操作中的正常运转状况。 3.在推土机每日作业前,检查车身上各个部件有无松动,车胎是否爆胎, 是否缺少电液装置的液压油等。 2.3 装载机 1.在操作装载机的时候,首先需要检查装载机各个方面的状况。 2.安装和拆卸装载机装置时需要用手电筒仔细观察,确认操作的安全性。 3.安装装载机时,不能够离合器不舒适操作,不能打转不断地用爆发装 载机;禁止带载转弯。 4.在操作装载机时,严禁利用装载机额外重量超载,不要越界操作。 2.4 破碎机 1.在破碎机操作过程中,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安全,避免受伤。 2.在操作破碎机之前,需要先检查破碎机设备的开关和控制器等。

3.操作时应使用正确的工具,同时需要戴好安全眼镜和头盔等装备。 4.装载破碎机时,需要注意装载量,以及引导破碎机操作的人员的安全 问题。 三、总结 土石方机械设备是非常危险的。在操作这些设备时,需要遵守多种安全规定。从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破碎机等方面阐述了这些规定,以保证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人员的安全。在操作前应检查设备,并注意防护装备的使用。在一切情况下,使用机器设备时应顾及周围环境和人员的安全,保证设备的稳定和坚固,让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土石方机械一般安全规定

土石方机械一般安全规定 土石方机械工作是在土地开发、交通建设和土方工程等领域中广泛应用的重要工种之一。然而,由于土石方机械的工作环境和工作风险相对较高,因此必须严格遵守一系列的安全规定以确保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下面将介绍土石方机械一般的安全规定。 一、设备安全规定 1. 土石方机械必须通过质量检测和安全评估,并获得合法的操作许可证。 2. 在使用土石方机械之前,必须进行必要的设备检查,确保设备没有损坏或故障。 3. 土石方机械应配有清晰的操作说明书和安全警告标识。 4. 土石方机械的操作员必须具备专业的技能和经验,并通过相关培训和考试。 5. 土石方机械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操作安全规定 1. 操作人员必须穿着合适的工作服和安全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耳塞、眼镜等。 2. 在操作土石方机械之前,必须清理工作区域,移除可能影响操作的障碍物,并确保周围没有人员或其他设备。

3.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工作流程,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或调整设备的参数。 4. 操作人员必须始终保持警觉,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特别是注意周围的行人和交通情况。 5. 在操作土石方机械期间,严禁吸烟、喧哗、饮食或进行其他可能干扰操作的活动。 6. 在操作土石方机械期间,必须保持双手干燥和清洁,避免手部滑动或湿漉漉的情况下操作。 三、维护安全规定 1. 维修、保养和更换部件必须在停机状态下进行,并且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的情况下进行。 2. 维修、保养和更换部件必须由经过培训和合格的专业人员进行,不得由非专业人员或未经许可的操作人员操作。 3. 在维修、保养和更换部件期间,必须使用合适的工具和设备,不得使用损坏或不当的工具进行操作。 4. 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和更换部件时,必须切断电源或关闭相关控制开关,以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5. 在维修、保养和更换部件期间,必须按照设备的操作手册和标准程序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或调整设备的参数。 四、应急安全规定 1. 在使用土石方机械期间,应备有应急救援设备和消防器材,并将其放置在易于操作的位置。

土方机械安全操作一般规定

土方机械安全操作一般规定 引言 土方机械是指用于土方工程施工的各种机械设备,如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土方机械具有作业效率高、工作范围广等优点,但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了确保施工工作的安全进行,对土方机械的安全操作进行一般规定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将介绍土方机械的安全操作规范,以确保施工中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 1. 机械设备的检查与维护 在使用土方机械之前,必须进行机械设备的全面检查和定 期维护,以确保其安全可靠地运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检查和维护内容: - 燃油、润滑油和冷却液是否充足,并定期更换;- 确保油液系统的密封性良好,无泄露; - 检查各传动部件 和关键紧固件的连接是否正常; - 检查刹车系统和转向系统 是否灵敏可靠; - 清洁机械设备的各部位,保持其整洁; - 检查和保养电气系统,确保其正常工作。 2. 人员培训和资质要求 在操作土方机械之前,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获得合格的 操作资质。以下是相关要求: - 根据土方机械的不同种类和 工作难易程度,制定培训课程和考核标准; - 培训内容包括 机械设备的结构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情况处理等;- 在培训结束后,进行统一的考核,获得合格分数后方可操作土方机械; - 根据考核成绩,分级发放相应的操作资质证书。 3. 工地安全指引 为确保土方机械的安全操作,以下是一些工地安全指引的 要求: - 在工地入口处设置安全警示标语,明确禁止未经许

可的人员进入机械作业区; - 在机械作业现场设置醒目的安 全区域标志,确保安全距离; - 在机械设备周围设置护栏和 警示线,防止他人靠近; - 在机械设备上设置反光装置,提 高夜间的可见性; - 配备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 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4. 操作规程 操作土方机械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程: - 操作人员必 须熟悉机械设备的各项操作按钮和控制杆的功能; - 在操作前,检查机械设备的各项指示器是否正常,确认工作环境是否适宜; - 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清醒,不得饮酒、吸烟或使 用药物; - 严禁操作人员超负荷工作,过度疲劳会影响操作 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 在施工现场应遵守安全信号和指挥, 确保各类机械设备的协调运行; - 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切 断机械设备的动力源,并按规定处理紧急情况。 5. 事故预防和应急预案 在土方机械的安全操作规范中,还需要制定事故预防和应 急预案,以减少事故的发生,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 不得擅自对机械设备进行改装,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 突发情况的能力; - 配备专业的急救设备和急救人员,随时 处理意外伤害。 结论 土方机械的安全操作一般规定是确保施工工作安全进行的 重要保障。通过对机械设备的检查与维护、人员培训和资质要求、工地安全指引、操作规程以及事故预防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可以有效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同时,这些规范也可以提高土方机械的使用效率和工作质量,为工程的顺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动土作业是指进行土方开挖、搬运、填筑等施工活动的过程。由于动土作业涉及到大量的机械设备和作业人员,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风险。为了保障动土作业的安全进行,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办法。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介绍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一、组织与管理 1.明确责任:明确动土作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责任人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编制安全管理制度:编制详细的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各类作业场所的安全标准、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 二、安全教育与培训 1.开展安全教育:面向施工人员开展动土作业安全教育,宣传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性,提高安全意识。 2.组织培训:针对动土作业的具体操作工种,进行专业的技术培训,确保施工人员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三、施工现场管理 1.确保人员出入安全: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管理,设置安全通道和出入口,对人员进行身份验证。 2.机械设备管理:对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3.建立警示标识: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明禁止区域、危险品存放区等。 四、作业现场风险控制 1.规范施工作业: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操作,杜绝违章操作行为。 2.安全防护设施设置: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施工网、防护栏杆等,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3.危险源排查:对施工现场潜在的危险源进行排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隔离或消除。 五、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理 1.制定应急预案:根据动土作业的特点,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和责任人。 2.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理事故的能力。 3.事故报告:要求施工人员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及时进行纠正和改进。 六、安全监督与考核 1.建立监督机制: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确保动土作业安全进行。 2.定期考核评估:定期对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进行考核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基本规定 1.1动土作业是指工程项目旳多种动土作业活动,包括人工与机械形式旳土石方开挖、钻孔、打桩以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也许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旳作业。 1.2 动土作业应按照作业许可证管理旳范围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波及用火、用电、吊装、进入受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旳还应办理对应旳作业许可证。 1.3 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制定对应旳作业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 1.4 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通过培训,持有对应资质证件。审批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确认和审批。 1.5 地下或周围施工状况复杂旳动土作业期间应视频监控。 2 引用文献 GB 50201-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HG23017-1999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GB50484-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1号) 3 管控方式与职责 3.1 项目部负责动土作业旳管理与实行。项目部各业务管理部门是动土作业旳管理责任主体,安全管理部门是动土作业旳安全监督责任主体,施工班组(或作业单位)是动土作业旳实行责任主体。 3.1.1工程(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旳施工管理。组织作业前旳JSA及其交底,组织确认外部施工作业环境(如地质条件、地下设施、交叉作业等),检查确认内部施工作业措施、作业条件、安全措施,组织贯彻作业监护,检查平常施工作业状况。 3.1.2 技术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旳施工技术质量管理。负责组织制定施工方案、措

施或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编制JSA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监督检查施工方案、程序及措施旳执行状况,检查施工质量状况。 3.1.3 物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所波及旳施工设备、器材旳采购管理。组织制定或提供机械设备、工器具旳操作规程、使用阐明/规定、质量证明文献,参与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JSA,监督检查机械设备旳管理状况。 3.1.4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旳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作业许可同意人和监护人实行业务培训与资格认定,检查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贯彻状况并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检查作业过程旳安全状况。 3.1.5 施工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负责组织实行动土作业。作业前组织JSA及其交底,组织协调、确认外部作业环境(空间隔离、交叉作业等),组织贯彻施工作业条件和安全措施,同意作业许可证,检查施工作业状况,关闭作业许可证。 3.1.6 施工班组(或作业单位)负责动土作业旳详细实行。提出作业许可申请,指派作业监护人,完善施工作业条件和安全防护措施,按照许可内容和规定完毕施工作业任务。3.1.7 作业监护人负责作业全过程旳监护。作业前对安全措施贯彻状况进行检查,清点作业人数,保持与作业人员旳联络,查看施工作业状况和安全状况,当发现异常状况时及时制止作业,立即采用救护措施。 3.1.8 作业人员负责持有效作业许可进行施工作业。理解作业旳内容和规定,熟知作业中旳危害原因和安全措施,按照许可内容完毕施工作业任务。当发现异常状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作业现场。 3.2 安全监督部负责对企业范围内旳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4 管理内容与规定 4.1 作业许可与危害识别 4.1.1 动土作业执行顾客作业许可旳,由项目部施工班组(或作业单位)向施工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施工管理部门负责按照顾客规定办理作业许可;顾客方主管部门应根据工程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其使用。 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6、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8、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9、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10、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1、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细则(2篇)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项目部所有部室及人员、各施工队、施工班组必须执行本细则。 第三条: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各级设备动力部门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各级安全部门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项目部对违反本细则的人员,应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 第四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必须有主要施工机械的平面布置图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施工计划必须保证必要的设备维修保养时间,严禁盲目追求施工进度而滥用设备的现象。 机务人员 第五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包括移动机具(如拌合机、电焊机、对焊机、切割机、木工机械和电锤等)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熟悉机械性能,经考核合格,取得的安全操作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驾驶、起重吊运指挥和挂钩作业人员、场内机动车驾驶人员等)必须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和《济南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培训和考核,取得市劳动局颁发的“济南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第七条:实习期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现场指导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第八条: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机械设备。 第九条: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劳动保护部门的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条: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强令违章作业的,不管是否造成后果,均应严肃追究强令人的责任;操作人员盲目服从违章作业,应负直接操作责任。 第十一条:机管和操作人员队伍应相对稳定。 第三章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第十二条:新购和改装的机械设备有设备动力部门鉴定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保护措施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十三条:自行制造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的规定,并将设计方案、图纸、计算书等文件报主管设备的总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同意制作。 第十四条:经过大修的重要施工机械应经设备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装应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由项目部设备主管会同施技、安全以及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初验,合格后由公司设备物资部、安全科协同政府安检部门进行验收。混凝土搅拌机等中小型设备,由设备主管人员组织施技、安全部门和机械操作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挂牌才能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机械设备一律不准使用。 第十六条:大型塔式起重机等技术性能复杂的的机械设备,应编制拆装方案,经公司主管工程师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

土石方工程施工机械作业安全措施

土石方工程施工机械作业安全措施 一、挖掘机作业安全措施 1、向汽车上卸土应待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2、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 3、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有石块的土方时,应将较大的石块和杂物除掉。 4、履带式挖掘机转移工地,应用平板拖车运送。特殊情况需要自行转移时,须卸去配重,主动轮应在后面,臂杆、铲斗回转机构等应处于制动位置,并加保险固定。 5、作业前检查和启动: (1)、单斗挖掘机正铲作业时,除松散土壤外,其作业面应不超过本机性能规定的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在拉铲或反铲作业时,挖掘机履带距工作面边缘至少应保持1〜1.5米的安全距离; (2)、启动前应检查工作装置、行走机构、各部安全防护装置、液压传动部件及电气装置等,确认齐全完好,方可启动。 6、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 (1)、作业区内应无行人和障碍物;挖掘前先鸣声示意,并试挖数次,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 (2)、遇较大的坚硬石块或障碍物时,须待清除后,方可挖掘。不得用铲斗破碎石块、冻土或用单边斗齿硬啃; (3)、作业时,必须待机身停稳后再挖土,当铲斗未离开工作面时,不得作回转行走等动作;回转制动时,应使用回转制动器,不得用转向离合器反转制动; (4)、装车时,铲斗要尽量放低,不得碰撞汽车任何部位。在汽车未停稳或铲斗必须越过驾驶室而司机未离开前,不得装车。 (5)、在作业或行走时,严禁靠近架空输电线路;机械与架空输电线的安6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8)、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时,不论时间长短,必须将铲斗落地。 二、装载机作业安全措施 1、行驶时,须将铲斗和斗柄的油缸活塞杆完全伸出,使铲斗、斗柄和动臂靠紧。 2、起步前应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0.5米左右。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用高速档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严禁铲斗载人。

土石方机械一般安全规定

土石方机械一般安全规 定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土石方机械一般安全规定(1)土石方机械的内燃机、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使用,应符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的有关规定。 (2)机械进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上部净空和下部承载能力,保证机械安全通过。 (3)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标示。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作业。 (4)作业中,应随时监视机械各部位的运转及仪表指示值,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修。 (5)机械运行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修。在修理(焊、铆等)工作装置时,应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应在悬空部位垫上垫木。 (6)在电杆附近取土时,对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和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半径:电杆应为1.0~1.5m,拉线应为1.5~2.0m。并应根据土质情况确定坡度。 (7)机械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并应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留出安全距离。 (8)机械通过桥梁时,应采用低速挡慢行,在桥面上不得转向或制动。承载力不够的桥梁,事先应采取加固措施。

(9)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 (10)雨期施工,机械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11)挖掘基坑时,当坑底无地下水,坑深在5m以内,且边坡坡度符合表1规定时,可不加支撑。 表1挖方深度在5米以内的基坑(槽)或管沟的边坡最陡坡度(不加支撑) 岩土类别 边坡坡度(高:宽) 坡顶无荷载 坡顶有静载 坡顶有动载 中密的砂土、杂素填土 1:1.00 1:1.25 1:1.50 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 1:0.75 1:1.00 1:1.25 可塑状的粘性土、密实的粉土

土石方工程安全规定

土石方工程安全规定 1.人工挖掘土方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开挖土方的操作人员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m,纵向间距不小于3m; 2)土方开挖必须自上而下顺序放坡进行,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2.在靠近建筑物、设备基础、电杆及各种脚手架附近挖土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高陡边坡处施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人员必须绑系安全带; 2)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了,应先排水,后开挖; 3)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4)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 5)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振动机尚应遵守下列规定: 1)起振和停振必须在压路机行走时进行;在坚硬路面行走,严禁振动; 2)碾压松软路基,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12遍,然后再振动碾压; 3)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必须在主离合器脱开后进行,不得在急转弯时用快速档,严禁在尚未起振情况下调节

振节振动频率。 4.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均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 )执行。 5.选择炮位时,炮眼应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和构造物。 6.凿打炮眼时,坡面上的浮岩危石应予清理,凿眼所用工具和机械要详加检查,确认完好。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7.机械扩眼,宜采用湿式凿岩或带有捕尘器的凿眼机。凿岩机支架要支稳,严禁用胸部和肩头紧顶把手。风动凿岩机的管道顺直,接头要紧密,气压不应过高。 空压机必须在无荷载状态下操作。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联接好,不得扭曲。在征得凿眼机操作人员同意后方可送气,出气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贮气瓶内压力不得超过规定值,安全阀应灵敏有效。运转中应注意检查是否有异常情况,不得擅离岗位。 8.爆破器材应严格管理,必须实施实销实报,剩余的爆破材料必须当日退库,严禁私自收藏,乱丢乱放,更不得用爆炸物品炸鱼、炸兽。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等待处理。 9.作业人员在保管、加工、运输爆破器材过程中,严禁穿着化纤衣服。 10.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11.爆破器材应由专人领取,炸药与雷管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起携带运送。爆破器材运送,应避开人员密集地段,并直接送往工地,中途不得停留,并不得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

现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规定流程

目录 一、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二、机械设备保养分类表 三、机械设备检查制度 四、机械维护,保养和日常检查制度 五、起重机械定期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六、机械设备安全操作制度 七、各类机具安全操作规程 八、大型设备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现场的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安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二、严禁拆除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三、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四、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等情况时有关管理责任人应下令停止使用 五、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六、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操作人员操作,严禁 物管人员进入作业区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作业 七、在有碍机械安全,人身安全,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 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八、施工现场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必须具备安全操作条件,防砸防雨,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分的照明 机械设备保养分类表 机械设备检查制度 一.为了保证设备的安全和正确使用,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设备管理中的问题,经理部施行设备定期检查制度;

二.机械设备检查由机械管理员牵头,由机械组长和班长参加; 三.经理部对施工机械设备每月进行两次检查,并做好记录四.检查内容:机容,机况,附件备品,工具,各种资料,保养,修理,安全等;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改正重大问题要随时上报,并填写检查问题反馈单; 机械维护,保养和日常检查制度 一、操作人员必须执行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参见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 律,法规;项目部的安全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二、大型设备的司机应按照规定认真填写施工起重机械运行记录,记录每班作业试 验情况,各安全装置,电气电路检查情况,设备作业情况,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维修,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进行,同时将具体情况填写记录存档; 三、大型设备由操作人员负责日常保养,保持设备整齐,清洁,润滑和安全经济运 行,大型机械设备零件松动,运行有异响,振动及漏油,漏水现象,要及时维修, 由安全员,机械操作工,电工负责人,填写机械设备检维修保养记录; 四、外租的机械设备由外租单位负责维修保养,并交项目部安全资料管理存档; 五、机械设备的大修和中修必须到经国家认证与相应资质的维修厂进行,项目部 要和其签订合同保证修理质量; 六、定期保养:定期保养是指工作时间后进行的停工检修工作; 起重机械定期检查 和隐患整改制度 一.起重机械的检测机构应当依法经国家质量监督验检疫局核准,方可在本市开 展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检测工作;检测机构对其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 为充分发挥机械设备在施工生产中的作用,切实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贯彻管理为使用服务,使用要加强管理的原则,从根本上克服只顾使用忽视管理的倾向,特制定如下制度。 1、机械设备应按照有关技术资料和出厂说明的规定进行安装。安装前应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安装队长、技术员、安全员在现场指挥安装。 2、凡经过大修改造重新组装的机械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装置检验,虽经试验未取得合格签证前不准投放使用。 3、大型吊装设备试验前应做一般技术检验、空载试验、额定荷载及超载试验,在试验前先对整机的外观进行全面检查,看润滑油是否充足,机件的装配是否牢固,工作装置与试验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4、设备试验与负荷试验,主要试验机械设备的起动性能、动力性能、经济性能、操作性能等,对试验中所发生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与处理,以便作出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决定,试验合格后应按照技术试验记录本逐项填写,由参加人员共同签字任何。

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做到精心保养,正确操作,合理使用,并做到“四懂、三会、二精”,即: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会排除故障;精心保养,精心操作。 6、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端正服务态度,保证作业质量。并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如发现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以确保设备和操作人员的安全。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2 1、交接班制度是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2、接班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进入施工现场,了解工作内容及工作环境,并对设备进行检查,认真查阅运行日志,询问当班人员设备的运行情况。 3、交班者应主动向接班者介绍设备运行情况,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否则发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担。 4、接班者在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由交班者处理,如接班者愿意接受处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后继续处理,一时处理不好的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作详细说明并报告上级相 关领导。 5、接班者不得扳弄不属于检查范围内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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