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通用6篇)

在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作业管理制度(通用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

一、作业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安全伤亡事故发生。

二、作业准备:

(一)危害告知:施工作业之前,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让作业人员熟知岗位风险。

(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项目组工程技术人员针对分项工程作业特点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施工作业人员掌握控制措施和方法,防止事故发生。

(三)作业培训和作业票证培训:施工作业前,对持证的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对相关作业的票证使用进行培训。

(四)现场标准化和安全管理要求:

1、施工项目部在工程现场入口处设置体现公司形象的标志及“五牌一图"。

2、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登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3、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材料和设备必须按施工总图管理的要求进行布局,放齐,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4、施工现场的沟、坑槽设围栏、盖板,现场的孔洞、建筑物、临边、高空作业区、吊装作业区、射线作业区等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所有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不得随意挪动或拆除。

5、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HSE,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

程的要求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三、分项作业安全规定

(一)一般风险作业:

挖掘作业(地面挖掘深度不超过0.5m),登高作业(两米以下)等要穿戴相应的劳保防护用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必要时有监护人员,并做好警示标志。

(二)、较大风险作业:

1、无损检测

(1)探伤工作前应申请放射许可。

(2)做好放射线的安全防护工作,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安全线,挂上安全防护警戒标志,夜间应设红灯以示危险,并有专人看管。

(3)工作许可的复印件应贴在现场进口的告示栏中,以告知其他人员。

2、有限空间作业

(1)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辨识危害因素,制定安全工作方案。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安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连续检测记录等文件存放现场。

(3)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作业监护人员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工作无关的事情。

(4)受限空间内的温度应控制在不对人员产生危害的安全范围内。

(5)受限空间内可能出现坠落或滑跌,应特别注意受限空间中的工作面(包括残留物、工作物料或设备)和到达工作面的路径,并制定预防坠落或滑跌的安全措施。

(6)进入带有转动部件的受限空间内作业,其电源线路与开关之间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并设警示牌,同时在开关上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等内容的警示牌,并设专人监护。

(7)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灯具应符合防爆要求。在金属设备内和特别潮湿作业场所作业,其安全灯电压应为12V 且绝缘性能良好。

(8)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工具、材料要登记,作业结束后应清点,以防遗留在作业现场。

(9)作业过程中如果安全状况发生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焊接和切割作业

(1)施工作业人员要经考试合格并持有上岗证。

(2)焊接和切割工作前办理动火许可证。

(3)使用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眼镜、面罩、防护服、绝缘鞋等,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

(4)检查焊接和切割设备,焊机要接地接零。

(5)焊接和切割管道之前,确保管道己隔离、通风。

(6)工作结束后,应拉闸断电,焊机应单独分开,焊条应取出放好。

(7)在风力超过六级和下雨时,禁止露天焊接和切割。

(8)正确贮存、使用气瓶,保证气瓶的安全装置有效。

(三)重大风险作业

1、挖掘作业(地面挖掘深度超过0.5m)

(1)作业前必须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作业现场和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作业过程中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作业项目、任务、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交底。

(2)挖掘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并办理《挖掘作业许可证》。

(3)挖掘工作开始前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确定应采取的相关措施。

(4)在坑、沟槽内作业应正确穿戴安全帽、防护鞋、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不应在坑、沟槽内休息,不得在升降设备、挖掘设备下或坑、沟槽上端边沿站立、走动。

(5)坡面上操作人员要及时清除松动的土石,坡下弃土及滚石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禁止通行,操作人员应与施工机械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6)挖掘深度超过1.2m时,应在合适的距离内提供梯子、台阶或坡道等,用于安全进出,并安排专人监护作业,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

(7)应根据现场土质的类型,确定斜坡或台阶的坡度允许度(高宽比)。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设计斜坡或台价,制定施工方案,并以书面形式保存在作业现场。

(8)挖出物或其他物料至少应距坑、沟槽边沿lm,堆积高度不得超过1.5m,坡度不大于45度,不得堵塞窖井以及作业现场的逃生通道和消防通道。

(9)施工结束后,应根据要求及时回填,并恢复地面设施,做好隐蔽设施资料,以完善地下设施布置图。

2、高处作业(≥2米)

(1)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同时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2)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时,应准备高处作业内容详细说明、工作前安全分析结果、坠落保护计划。

(3)对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培训和教育,熟知安全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

(4)配备符合规定的`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装备。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灵便,禁止穿带钉易滑的鞋。

(5)使用符合标准规范的吊架、梯子、脚手板、防护围栏和挡脚板等。作业前,作业人员应仔细检查作业平台是否坚固、牢靠。

(6)高处作业应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7)高处作业禁止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工具应有防掉绳,并放入工具袋。所用材料应堆放平稳,作业点下方应设安全警戒区,应有明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8)禁止在同一坠落面上进行上下立体交叉高处作业,如需进行分层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

(9)30m以上的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配备相应的通讯装置、设施。

3、起重吊装作业

(1)吊装作业负责人办理吊装作业许可证,并准备好以下相关资料:风险评估结果(工作前安全分析);吊装作业计划或关键性吊装作业计划;起重机外观检查结果、钢丝绳和吊钩检查结果;相关安全培训记录。

(2)起重作业应严格遵守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起吊任何设备、部件均应选用与设备、部件重量和高度相符的吊车,雷雨天气及风力达到六级以上不得进行起重吊装作业。

(3)大型设备吊装必须编制专门的吊装方案,并按照吊装方案要求进行作业,相关人员必须有操作证,严格执行吊装令。

(4)所有参加人员应根据现场作业条件选择安全的位置作业。

(5)正式吊装前应进行试吊,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

(6)吊装重物时必须有绳牵牢,以防晃动碰伤人和设备。

(7)吊装时应动作平稳,就位后应及时找正、找平或临时性支牢,吊件固定前不得解开吊装索具。

(8)吊装中因故暂停,必须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加强现场警戒,尽快排除故障,不得使吊件长时间处于悬吊状况。

(9)吊装作业应设警戒线,并挂好安全标志,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4、交叉作业

(1)施工项目部必须向交叉作业人员交代项目部关于交叉作业和当次交叉作业的安全事项和作业管理要求,涉及的相关作业需要办理作业票的要办理作业票。

(2)作业时,施工项目部必须派人陪同交叉作业各方人员到作业现场,一同落实好安全措施,直至作业完成。

(3)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和协调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要审查和落实相关作业指导书中有关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交底。

(5)施工项目部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自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施工场地尽量错开。

(6)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7)交叉作业通道应保持畅通。

(8)在夜间和光线不足的地方禁止进行交叉作业。

(9)有危险的出入口处应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

(10)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应征得原搭设小组的同意,并采取临时安全施工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原搭设小组验收。

(11)交叉作业时,工具、材料、边角余料等严禁上下投掷,应用工具袋或吊笼等吊运。吊物下方严禁站人或逗留。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2

1、目的:

建立安全作业证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

2、范围:

生产线员工

3、责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工程转化部、制造部

4、程序:

4、1安全作业证发放范围:

凡是在本厂内从事化工操作、机械维修和从事特殊工种操作的人员以及从事其它生产作业人员,在学徒期满或在期满开始试用人员,经车间、部门专门组织本工种技术考试和安全知识考试合格,并能按规程进行独立操作者,均应发放本厂《安全技术作业证》。

4、2各种作业人员的考核:

从事化工生产操作的工人由制造部、技术部门考核。

从事机械维修的工人由工程部考核。

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工人由上级主管部门考核。

4、3考试的内容和要求:

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规定;工厂生产特点;工厂安全生产基本要求和防火、防爆、防毒、急救常识等。

本车间生产特点,设备特点,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本岗位操作规程、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具、器具与个人防护

用品及使用方法等。

4、4安全作业证的签发和审批:

经岗位工种专业技术和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车间和部门领导审批,报安全部签发《安全技术作业证》,方可上岗位操作。

4、5安全作业证的使用与管理。

不得转借他人;

不得在证上乱写乱画;

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补发需交工本费。

上班时必须持证上岗,方在规定的地方,违者按本厂规定给以罚款。

安技及检查人员查岗时,需持证人员出示作业证交检查人员查验,不得无理纠缠,违者按员工守则处罚。

工种变动后需按规定重新考试合格后,由车间将考试成绩记入作业证。

如有违章和事故由车间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记入作业证。

有安全先进事迹和抢救事故有功者除给以奖励外另将事迹记入作业证内。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3

1、目的

1、1为适应工厂灵活的用工制度,进一步强化工厂的设备管理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提高员工的设备操作技术水平,防止设备的非正常损坏,避免误操作而引起的设备事故或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所称设备操作证是指准许操作人员独立使用机器设备的证明文件,是设备操作人员通过技术基础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所取得的,凭证操作是保证正确使用设备的基本要求。

2、管理职责

2、1资产部作为工厂设备主管部门,负责对设备操作人员的设备操作考核及操作证的发放等管理工作;人事部门会同资产部做好设备操作人员的基础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工作;安全环保部门及各设

备使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之内协助资产部做好设备操作证的管理工作。

3、设备操作证发放管理程序

3、 1新进员工上岗前或在岗员工转岗前须由所在单位组织技术理论学习并指定师傅现场指导设备操作实习后,在确认已懂得正确使用设备和维护保养设备时,向工厂设备主管部门申请理论及操作考核,合格后由设备主管部门签发操作证,方能单独操作设备。

取得由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发放的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的,由设备使用单位统一收取上缴资产部换取工厂发放的设备操作证后,方可操作厂内特种设备。

3、2为便于对各单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各单位新员工上岗前或在岗员工转岗时应及时将名单送人事部门确认后送设备主管部门,便于发放或变更设备操作证。

3、3设备操作人员须持设备操作证(或复印件)上岗作业,以备查验。

3、4安排无证人员上岗操作设备造成设备事故或安全事故的,由所在单位第一行政负责人负主要责任。

4、考核

4、1无工厂发放的设备操作证操作使用设备,每发现一人次扣罚所在单位xxx~xxx元。

4、2因无相应的设备操作证操作使用设备造成设备事故,按照不高于事故经济损失的20%,扣罚所在单位第一行政负责人;造成重大事故致使设备报废,将追究单位第一行政负责人的行政处罚。

4、3因无相应的设备操作证操作使用设备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工厂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罚。

5、凡操作权属为工厂的机器设备(不含出租设备),均要持有设备操作证;调离工厂应将设备操作证上缴设备管理部门,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的,还需要将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一并缴回。

6、工厂人事部门在办理员工辞退或调离手续时,应同时将有关设

备操作证收回,并送设备管理部门注销。

7、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工厂另行决定。

8、本办法自下发日实施。

9、本办法由资产部负责解释。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4

第一节、安全作业证

第1条、安全作业证是职工独立作业的资格凭证,其发放范围限于企业直接从事独立作业的所有作业人员。

第2条、安全作业证发给经过教育培训或学徒期满后,有一定的生产理论知识,具备安全操作技能,(技术复杂的化工岗位工人,必须经所在工段(车间)转岗学习并经考试合格)能独立从事某项生产活动的职工。

第3条、特种作业人员,除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外,还必须取得本企业的安全作业证。

第二节、考核内容和办法

第1条、发放安全作业证应考核以下内容:

1.化工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岗位的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识、操作技能和事故处理、以及紧急救护能力。

2.通用工种(包括机、电、仪等维修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工种应掌握的安全作业技能和与之有关的安全理论知识。

第2条、安全作业证由车间组织考核填写成绩,经车间主任签字,报厂安技科核发。

第三节、使用管理

第1条、安全作业证是职工上岗作业的证件,凡是独立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2条、安全作业证应记载安全教育的考核成绩、安全工作奖罚情况。

第3条、安全技术部门每月至少对安全作业证抽查一次,车间应随时检查。

第4条、持证者必须每年接受至少一次安全考核,成绩记入安全

作业证内,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凡补考不合格者,应收回其安全作业证,取消独立作业资格,除对其进行教育提高外,还应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5

1、序:

4.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的一切高处作业。

4.2高处作业的定义:

化工企业内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两米以上(含两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虽然在两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洞、升降口、坑、井、沟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设备和管道易泄漏或有可能排放有害气体、液体、熔融物或有转动机械及其他易伤人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

4.2.1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4.2.1.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4.2.1.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4.2.1.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4.2.1.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4.2.2特殊高处作业。

4.2.2.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4.2.2.2.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4.2.2.3.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4.2.2.4.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4.2.2.

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4.2.2.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4.2.2.7.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4.2.2.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

抢救高处作业。

4.2.3在化工企业内下列情况为化工工况高处作业:

4.2.3.1.凡是框架结构化工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视为高处作业。

4.2.3.2.在无平台、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架空管道、汽车、特种集装箱上进行作业时视为高处作业。

4.2.3.3.在高大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内进行登高作业视为高处作业。

4.2.3.4.作业下部或附近有排液沟、排放管、液体贮池、熔融物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视为部位登高作业。

4.3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必须做到:

4.3.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规定、化工部颁发的《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二章第四节及当地劳动部门制定的有关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

4.3.2.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

4.3.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4.3.4.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分管付总(或总工程师)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4.3.

5.凡高处作业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同时遵守所有的有关安全作业的规定。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设置安全网。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必要时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

4.3.6.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准在高处掷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防止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须采取可靠的起吊工具。

4.3.7.登高作业严禁接近电线,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间距

2.5m以上。避免人体或导电体触及线路。(低压)

4.3.8.在吊笼内作业时,应事先对吊笼拉绳进行检查,吊笼所承受的负荷有一定的安全系数,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要有专人监护。

4.3.9.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材料要坚固,能承受足够的负荷强度。几何尺寸、性能要求,要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当地实际情况的安全要求。

4.3.10.使用各种梯子时,首先检查梯子要坚固,放置要牢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度左右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须牢固。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戴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

4.3.11.冬季及雨雪天登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

4.3.12.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在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4.3.13.在化工危险物品生产的界区内或附近有放空管线工作时(即化工危险部位),要与操作者建立联系信号,设置突然发生异常现象所带来危害的防护用品,以便突然停车、发生故障、突然大量排放有害物质,便于自然防护及迅速撤离现场。安全第一,重在预防新人,学习了!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6

一、总则

1.1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方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二、高处作业的定义与分类

2.1本制度所指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有可能坠落的作业。高处作业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类。

2.1.1在作业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30米以下(不含30米)的,称为一般高处作业;

2.1.2符合以下情况的高处作业为特殊高处作业;

在作业基准面30米(含3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高温或低温、雨雪天气、夜间、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突发灾害抢救、有限空间内等环境进行的高空作业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场所进行的高处作业。

三、高处作业审批

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标准》。进行高处作业需向生产部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一般高处作业由生产部审批,特殊高处作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进行检查确认后,公司主管安全领导负责审批。未办理作业票,严禁作业。

四、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

4.1凡是坠落高度在2米以上(含2米)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度虽不足2米,但作业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有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风雪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房内工作时,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

4.2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梯或安全网(强度合格)等防护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4.3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准及酒后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4.4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一般不应交叉作业,凡因工作需要,必须交叉作业时,要设安全网、防护碰等安全设施,否则不准作业。

4.5高处拆除工作,必须提前作好方案,并落实到人。

4.6铺设易折、易碎、薄型屋面建筑材料(石棉瓦、石膏板、薄木板等)时,必须有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

4.7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且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从上往下或从下往上抛扔工具、物体或杂物等,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

手架上,工作完毕时应及时将各种工具、零部件等清理干净,防止坠落伤人,上下输送大型物件时,必须使用可靠的起吊设备。

4.8进行高处作业前,应检查脚手架、跳板等上面是否有水、泥、冰等,如果有,要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当结冰、积雪严重而无法清除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4.9在易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房上部及塔顶上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时,应立急停止工作,工作人员马上撤离现场。

4.10高处作业地点应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距普通电线1米以上,距普通高压线2.5米以上,并要防止运输的导体材料触碰电线。

4.11高处作业所用的脚手架,必须符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4.12高处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

4.13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4.14进入有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在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后,办理特殊高处作业票。

五、高处作业相关人员的职责

5.1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

5.2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高处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高处业;

5.3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高处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5.4作业所在生产车间负责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5.5生产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

处作业票。

5.6其他签字领导的职责:对特殊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组织、安排、作业负总则。

六、附则

6.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6.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6.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1、目的: 为了加强罐内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着火和爆炸事故 2、范围: 进人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3、责任者: 安全部、罐内作业单位 4、程序: 4.1切断 4.1.1停止危险设备的运行和使用,对设备与外界连接的管道、设施进行可靠隔绝,如装设盲板、拆卸连接部位、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4.1.2对动力电源的切断,应采用取下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4.2.清洗、置换和清理 4.2.1对危险设备可靠切断后,打开设备上所有人孔、手孔、放散阀、排空阀、出气阀、料孔和炉门等。 4.2.2根据危险设备内的介质类型用蒸汽、水、热水、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等方式进行介质的清洗和置换;如危险设备内装有非导电性液体(如苯、乙醚等)时,为防止静电产生导致事故,必须将设备进行可靠性接地,冲入水蒸气时应尽量低压、低速导入。 4.2.3危险设备内残留物必须尽量排放或移液,清理干净。 4.3采样、分析或检测 4.3.1检修作业人员进入危险设备内前,要对设备内的状况进行分析或检测,并符合下列条件: 4.3.1.1含氧量在18~21%之间; 4.3.1.2有毒气体或粉尘浓度低于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或低于允许进入的时间及浓度; 4.3.1.3其他可燃性气体低于其爆炸下限浓度的20%以下; 4.3.2对危险设备内的气体或粉尘进行取样分析或检测不得早于进入设备作业前30分钟,所采取的样本应是设备内的`最高浓度;工作中断后,作业人员再次进入前应重新采样分析或检测。 4.3.3使用具有挥发性溶剂、涂料时,应做连续性分析检测并加强通风措施。 4.4电气及安全防护措施 4.4.1进入危险设备内作业的照明电压应使用不高于36V的安全电压,狭小或潮湿场所应使用不高于12V的安全电压;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装有防触电的电气保护装置。 4.4.2在易燃易爆作业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和电动工具,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无断线接头,电源接点无松动,防止产生电气火花造成事故;作业人员不得穿戴化纤类等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4.4.3 .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作业环境中,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在设备外部应设有急救用的冲洗装置和水源等。 4.4.4在设备内多层交叉作业应搭设脚手架、安全作业平台,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4.4.5设备内作业严禁抛掷工具、材料,也不得将工具、材料等物品放置在人孔边上或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通用6篇) 在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作业管理制度(通用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 一、作业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安全伤亡事故发生。 二、作业准备: (一)危害告知:施工作业之前,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让作业人员熟知岗位风险。 (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项目组工程技术人员针对分项工程作业特点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施工作业人员掌握控制措施和方法,防止事故发生。 (三)作业培训和作业票证培训:施工作业前,对持证的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对相关作业的票证使用进行培训。 (四)现场标准化和安全管理要求: 1、施工项目部在工程现场入口处设置体现公司形象的标志及“五牌一图"。 2、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登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3、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材料和设备必须按施工总图管理的要求进行布局,放齐,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4、施工现场的沟、坑槽设围栏、盖板,现场的孔洞、建筑物、临边、高空作业区、吊装作业区、射线作业区等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所有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不得随意挪动或拆除。 5、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HSE,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

程的要求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三、分项作业安全规定 (一)一般风险作业: 挖掘作业(地面挖掘深度不超过0.5m),登高作业(两米以下)等要穿戴相应的劳保防护用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必要时有监护人员,并做好警示标志。 (二)、较大风险作业: 1、无损检测 (1)探伤工作前应申请放射许可。 (2)做好放射线的安全防护工作,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安全线,挂上安全防护警戒标志,夜间应设红灯以示危险,并有专人看管。 (3)工作许可的复印件应贴在现场进口的告示栏中,以告知其他人员。 2、有限空间作业 (1)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辨识危害因素,制定安全工作方案。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安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连续检测记录等文件存放现场。 (3)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作业监护人员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工作无关的事情。 (4)受限空间内的温度应控制在不对人员产生危害的安全范围内。 (5)受限空间内可能出现坠落或滑跌,应特别注意受限空间中的工作面(包括残留物、工作物料或设备)和到达工作面的路径,并制定预防坠落或滑跌的安全措施。 (6)进入带有转动部件的受限空间内作业,其电源线路与开关之间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并设警示牌,同时在开关上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等内容的警示牌,并设专人监护。 (7)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灯具应符合防爆要求。在金属设备内和特别潮湿作业场所作业,其安全灯电压应为12V 且绝缘性能良好。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7篇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022最新篇1 一、基本要求 1、现场积极配合业主,遵守业主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本规定所称用火作业,是指施工作业的动火主要包括; (1)气焊、电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磨光机、砂轮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管线、铁锤击打物件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4)灌区连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2、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3、用火作业活动实施前,应按照要求,做好作业任务与危险环境及条件、风险控制措施的观察识别和确认工作。 二、分工与职责 1、班组安全员负责用火作业的专业安全监管。 2、安全管理员是用火作业的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检查用火作业的方案及其措施的落实的情况。 3、安全部长负责督促指定和审核吹扫、处理方案;组织现场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督促、协调用火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的工作。 4、项目总工负责制定作业方案及工艺吹扫处理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

5、用火作业人的职责 (1)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本岗位工种作业证。 (2)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用火”的原则即没经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用火,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用火。 6、用火监护人的职责 (1)用火监护人应有岗位操作合格证;了解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设备状况,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又处理应对 突发事故的能力。 (2)参加业主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用火监护人培训班,考核合格后由安全监督部门发放《用或监护人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3)在接到《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在安全技术人员和现场负责人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监火时应佩戴明显的标志,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确需离开时,由监护人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 暂停用火。 (4)发现用火部位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用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 用火;当用火人不执行“三不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立即停止用火作业,并向单位报告。 三、用火作业分级 1、用火作业特级包括;带有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在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2篇)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2篇) 作业平安管理制度篇1 一、总则 1.1动土作业是指生产区内部地面、埋地电缆及地下管道区域范围内,以及公司范围内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开挖、掘井、钻孔、打桩等各种动土作业。 1.2动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有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证。 二、作业管理 2.1动土前,本公司负责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平安教育以及施工的平安措施的现场交底,并负责贯彻落实。 2.2动土前,施工单位必需与本厂取得联系,应依据工作任务、交底状况和施工要求,查清动土地点的地下状况,制定施工方案并落实平安措施,由生产部和动土地点所属国土资源单位联合签发《动土答应证》后,方可施工。 2.3动土中,施工人员必需严格执行《动土答应证》上规定的平安措施和审批人员提出的补充要求,不准擅自撤消或转变平安措施。 2.4动土中,若发觉有事先未意料到的地下电缆、管线以及不能区分的物品时,必需马上停止动土,并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 2.5在接近电缆、电线的位置动土时,应当心谨慎、轻轻挖掘,严禁使用铁锹和抓斗等强行深挖。 2.6在靠近建筑物旁挖掘基坑时,应当视挖掘强度作好防止滑

坡和塌方等状况的必要平安措施。 2.7动土中被暴露的电缆、管线等,应准时妥当爱护,迁移电缆和悬吊电缆火线时,必需停电,阅历电后方可进行。 2.8挖掘土方应当由上而下逐层施工,禁止采纳挖空底脚和挖洞的方法,且应作好排水措施,防止塌方和滑坡状况发生。 2.9动土完毕,现场的沟、坑等应准时填平,否则,应当设置围栏、盖板和警示标志,夜间应设置红灯指示。 2.10《动土答应证》审批后,应交动土执行人随身携带,对违章指挥、审批手续不全以及平安措施不落实的动土作业,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2.11在雨期和解冻期在土方工程内作业时,应准时检查土方边坡,当发觉边坡有裂纹或不断落土及支撑松动、变形、折断等状况应马上停止作业,经实行牢靠措施检查无问题后方可连续施工。 三、附则 3.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全都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作业平安管理制度篇2 一、总则 1.1为规范高处作业平安管理,削减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平安,特制定本制度。

危险作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5篇

危险作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5篇 1、各单位务必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 2、危险作业务必编制严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3、高空作业应衣着灵便,不得攀登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或乘吊篮上下,工具材料严禁向下抛掷;交叉作业,要保证隔离防护棚牢固严密。 4、深基础、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务必进行现场勘察,摸清作业环境条件,要充分思考地下可能出现的地下水、流砂、淤泥、有毒气体、塌方、漏电、断绳、落物等诸多不安全因素,保证各类装置完好、灵敏可靠,人工挖孔桩作业人员连续作业每班不得超过2小时。 深基坑边坡支护要经力学计算并经审核、审批。槽、坑、沟、井边设围护,1m以内不得堆土,1.5m以内不得存放材料、机具。 5、临时用电务必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务必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务必切断电源

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机械设备务必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在潮湿、危险场所作业,务必使用安全电压。 6、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顶升、加节等工作,务必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队伍完成。 7、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10m以上。 8、现场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指定专人监护。高空施焊,要清除下方及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并用阻燃板接住火花。 9、在强腐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务必持续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务必加强通风。 10、起重吊装作业,务必充分做好准备,四周不得有障碍物,保证起重机械设备、吊具及安全装置的灵敏和受力部件、索具的可靠,每次作业前须经试吊检验。 11、装卸爆破器材要白天进行,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爆炸物品不得同车运输和同库存放。爆破前要设警戒线、发出信号,待危险区域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地点后,方可实施爆破作业,爆破完毕,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 12、拆除作业,务必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严

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船舶港内安全作业的监督管理,强化海事监管效能,提高海事执法服务水平,促进港航经济的发展,保障国家人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对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立法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船舶港内安全作业”系指船舶在港内的以下作业: (一)船舶拆修锅炉、主机、锚机、舵机、电台; (二)船舶试航、试车; (三)船舶放艇(筏)进行救生演习; (四)船舶烧焊或明火作业; (五)船舶悬挂彩灯; (六)船舶校正磁罗经; (七)船舶在港内进行可能影响船舶和港口安全的其它作业。 第三条船舶港内安全作业应提前24小时向海事管理机构书面报备。拆修作业或明火作业等在特殊情况下不能满足提前24小时报备要求的,船舶应不晚于作业前2小时向海事管理机构书面报备。作业完成后应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第二章船舶港内安全作业的报备程序

第四条船舶在港内进行安全作业,需在作业活动开始前由船长或通过其代理人向所在港区的海事管理机构提交船舶港内安全作业书面报备材料。 报备内容应包括:船名、船舶经营人、停泊位置、船舶载货状况、作业种类、作业时间、安全防范措施、船长安全声明、作业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备人联系方式。 船舶从事拆修锅炉、主机、锚机、舵机、电台,还应提供作业项目及部位,应急备车时间。 船舶从事试航、试车,还应提供试航证书及船舶航行的区域说明。 船舶从事烧焊或明火作业,还应提供动火部位及项目,消防车(船)监护情况(适用时),可燃气体清除证书,安全员及作业人员姓名。 船舶从事悬挂彩灯作业,还应提供彩灯悬挂示意图。 船舶从事校正磁罗经作业,还应提供罗经校正人员的资质证明及船舶航行的区域说明。 第五条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港内安全作业提交的报备材料应及时登记,并按本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审查。 如海事管理机构对报备材料有异议,应立即在作业前向船舶提出整改要求。船舶整改完毕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六条船舶在所报备的作业开始前未收到海事管理机构不同意见或提出整改要求的,即可按原报备计划实施作业。期间所报备的作业内容如有变动应重新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备。 第七条船舶所报备的港内安全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除有关安全隐患,并通过vhf或其它通讯设备报告海事管理机构。 第三章港内安全作业要求

安全生产作业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作业管理制度 一、总则 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为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安全生产作业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从事生产作业的员工,并包括办公区域、车间、仓库、设备等相关环境。 三、管理责任 1. 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立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制定明确的安全目标和安全管理责任。 2. 生产部门负责人要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并推动员工有效执行相关安全操作。 3. 班组长要负责所辖班组的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安全培训,确保员工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四、作业前准备

1. 在进行任何作业之前,必须通过工作票或者安全会议确认相 关安全措施,并确保所需的安全装备齐全。 2. 作业前,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性能。 3. 在作业区域周围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避免非相关人员进入 危险区域。 五、作业操作 1. 员工在进行作业之前,必须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 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2. 严禁员工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开启或操作设备。 3. 在进行高风险作业时,必须配备专业操作人员,并严格执行 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4. 若发现安全隐患或紧急情况,员工有权利立即停止作业并上 报相关负责人。 六、危险物品管理 1. 企业必须对危险物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专门的存放区域,严禁混存。

2. 针对危险物品,必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应对措施。 3. 必要时,必须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危险物品的处理和处置,确 保作业环境的安全。 七、事故报告和分析 1. 任何一起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并按照 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和记录。 2. 对事故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查明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改进 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八、培训与考核 1. 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和掌握安全管 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 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考核,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合格行为。 九、奖惩措施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与范围 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工作, 保证员工安全作业,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管理人员责任 企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 安全生产工作, 保证员工的安全作业。 第三条安全作业准则 1. 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作业 技能。 2. 员工必须按照作业要求进行操作, 在作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 安全操作规程。 3. 禁止擅自拆卸、更改、移动设备和安全设施。 4. 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上报, 并采取措施进行排除。 第四条安全设备的管理 1. 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 并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 2. 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防护手套、口罩等个人防护设备。 3. 紧急逃生通道和消防器材要保持畅通和完好。 第五条安全作业纪律 1. 企业制定严格的安全作业纪律, 员工必须遵守并严格执行。

2. 禁止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吸烟、饮酒、擅自进入危险区域。 3. 禁止员工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操作电气设备。 4. 安全作业中禁止发生打闹、斗殴等行为。 第六条事故处理 1. 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的制度, 发生事故时要第一 时间报告上级部门。 2. 事故发生后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救援, 并将事故原因 进行调查和分析。 3. 事故处理完毕后要及时向员工进行解释和说明, 并进行安全 警示教育。 第七条奖惩制度 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奖励制度, 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活动, 发挥积极的作用。 2. 违反安全作业规定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包括口头警告、记过、降级等处罚措施。 第八条监督与检查 1. 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作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 2. 员工有权利对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投诉, 并要求企业 采取措施进行解决。 第九条效果评估 1. 企业应定期对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 2. 员工对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

安全作业制度管理措施

安全作业制度管理措施 1、安全保证体系 全面落实本项目安全责任制,特别加强落实重点岗位、特殊工种的安全责任制;健全、完善本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项目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加强本项目安全检查和督促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落实本项目各类安全应急预案,组织专业应急预案演练;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1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劳动保护,做到安全、文明作业。公司成立由项目负责人为组长,分管副总为副组长,项目主管、安全员等为成员组成的安全领导小组。 为确保安全,项目部成立以项目主管为首的安全事故监督小组,设立专职安全员,为项目安全监护人,自始至终进行项目的安全管理和维护,禁止违规操作,消除安全隐患。 1.2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经常性组织安全员学习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和宣传,形成人人重视安全,抓安全生产,使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防患于未然。公司内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定目标管理指标,每月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评比,奖优罚劣,并且项目中所有在岗员工全部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3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公司在实施和完成本标项清扫保洁服务的整个过程中,将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使项目的实施有条不紊、顺利进行。 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安全意识。设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定期进行检查、评比,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限期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对作业中事故苗头的检查分析,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违章作业人员和事及时进行制止并做出处理。制定各岗位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用以规范安全作业。

八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安全作业制度 安全作业制度目录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安全检修制度 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实现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需要,是企业生存的需要,同时也是企业每位员工安全的需要。加强生产作业的安全管理是避免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现制定本管理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生产作业的安全管理,望各车间(部门)严格执行。 1.动火作业系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作业过程。凡进入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动火作 业的必须严格执行本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2.动火作业涉及到进入受限空间、设备内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临时用电等情况时,必须办理相 应的作业许单. 3.动火作业的风险辨识(危害识别)。 1)动火作业前,要针对作业内容进行风险辨识(危害识别),制定出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将制定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传授给每位作业人员,并按制定的安全措施填入“动火令"内,开出动 火令。 4.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作业。 1)各种气焊、电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以及气割、等离子切割、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 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火炉、电炉、电钻等明火作业。 3)铁锤击物件(产生火花)、喷砂和产生火花、赤热表面的其它作业。 4)禁火区内生产装置和储罐区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工具. 5.企业动火作业分级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A.在生产运行状态下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生产装置、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

的动火作业. B.在未拆除易燃填料的塔内、凉水塔内动火作业。 C.节假日期间进行的一级动火作业应升为特殊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有毒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为一级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危险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为二级动火作业。 6.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1)动火令办理之前,动火部门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内容进行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价,并根据辨识和评价结 果,制定出安全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以确保作业安全. 2)动火令,由申请部门指定的动火作业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该按《动火令》的项目进行逐项填写,不 得空项,并将经过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制定出的安全措施,逐条填写到《动火令》分析数据及安全措施栏内,然后根据确定的动火等级,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3)动火令批准后,由动火作业负责人下达动火指令,保管好动火令,并负责整个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 7.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证的审批,由动火部门的主管领导对动火安全作业方案、动火安全措施进行初审、 签字、盖章,然后报生产科科长复审签字,无问题后开出动火令,到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再报生产科复核、签字、盖章,报分管经理终审签批。 2)一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审批程序,由生产科复核、签字、盖章后作为终 审签批。 3)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由动火部门的主管领导对动火安全作业方案、动火安全措施进行初审、 签字、盖章,而后报生产科科长复审后签字,无问题后开出动火令,到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后作为终审签批。 8.动火作业前的检查 动火作业证办理后,动火作业负责人要按照动火作业方案和动火安全措施以及动火证中的要求,对动火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所用工具的完好情况进行逐一检查、核实,并与参加作业的人员交代作业方案和安全注意事项,确认无误后方可下达动火指令.对于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或不符合要求的,动火作业负责人有权拒绝动火作业。 9.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令,进入设备内、高处以及需要断路动火作业的,必须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单, 并严格执行。 2)凡在生产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装置上动火,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进行 排空、清洗、吹扫、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 3)高处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将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洞、 井、沟、水封等均应取样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和人员坠落事故。 4)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应由动火所在部门的安全员或当班班长负责提取,取样点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 的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 5)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30分钟,必须重新取样分析,如使用测爆 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其检测仪器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及目的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环境、安全管理体系涉及的所有部门。 目的:为加强生产现场的作业环境优化,对生产现场应持续不断地进行维持与改善,做到人流、物流畅通有序,目视管理良好,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职业病发生,达到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二、术语和定义 作业环境:是指员工从事生产劳动的场所,它包括生产工艺、设备、材料、工位器具、操作空间、操作体位、操作程序、劳动组织、气象条件等. 定置管理:是对生产现场中的人、物、场所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科学地分析研究,使之达到最佳结合状态的一门科学管理方法。 六不走:1、不切断电源,熄灭火种不走;2、环境未清扫整洁不走;3、设备未清扫干净不走; 4、工件未码放整齐不走; 5、交接班和原始记录未填写好不走; 6、工、卡、量具未清点不走。 三、职责 (一)运营监督管理部: 负责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状态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各类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生产管理部等相关部门 1、负责生产作业现场日常巡查,对生产作业现场中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2、负责督察生产作业现场的工装设施、物料、产品的定置管理。 3、负责对生产作业现场的设备及特种设备设施安全运行进行日常管理。四、过程及要求 (一)对生产现场定置管理 1、按定置管理原则、方法及要求,合理设计定置图,搞好生产作业现场物品定置。 2、生产现场固定物品都要绘制定置图,若需变更,应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变更。 3、生产现场物品严格按定置图的要求摆放,区域明确,标识清楚,物品摆放整齐,清除无关物品. 4、对易燃、易爆、有毒、易伤人和污染环境的物品及重要场所、消防设施等实行特殊定置.对员工的自行车、电动车辆定置停放。 (二)对生产现场物品堆放管理 1、生产现场各类物品应分类标识并且堆放整齐。 2、各种设备、工装、工位器具、工具箱应摆放合理有序。 3、对垃圾、废品回收点定置,生产现场无废弃杂物。半成品、成品不直接与地面接触。 4、安全通道应畅通无物,严禁占道作业。 (三)对生产现场作业人员 1、必须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从事非生产作业的活动. 2、生产现场严禁吸烟。 3、在消防器材、动力配电箱、柜周围堆放物体且违反堆放间距规定. 4、发现隐患未能排除时,不得冒险作业。 5、严格遵守班后“六不走"。 (四)对生产现场环境管理 1、厂房门窗玻璃完好无损,墙面内外无乱写乱张贴现象,三米以下无积灰、无蛛网。 2、各种废弃物有标识并分类存放,严禁工业垃圾与生活垃圾混装。 3、厂房内垃圾投放点卫生状况良好,无脏物溢出现象。 4、各种车辆停放规范,公司区内机动车辆行驶按有关规定办理。 5、责任区内无跑、冒、滴、漏现象。 (五)检查与考核 1、各部门定期地对本部门生产作业等现场进行巡视检查。 2、运营监督管理部在现场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021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章定义及范围 第一条厂区断路作业:厂区(生产区域和生活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第二条厂区断路作业包括生产区域和生活区域由企业组织实施的。 第三条有资质的外单位在企业所属区域进行断路作业,若其作业对企业构成影响、危及安全,应及时制止。 第二章断路作业安全要求 第四条凡在厂区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施工现场。 第五条施工单位领导和施工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断路作业。 第六条开始断路作业时,施工单位应负责在路口设置交通档杆、断路标识。 第七条断路作业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应悬挂警示红灯。 第八条在断路施工作业时,施工单位应设置安全巡检员,保证在应急情况下公路的随时畅通。 第九条在断路施工作业期间,施工单位不得随意乱堆施工材料。 第十条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和路口设置的挡杆、断路标、围栏、警告牌、警示红灯,经申请断路单位检查核实后,恢复交通。 第十一条断路作业应按《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断路安全作业证》,严禁擅自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第十二条对《断路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第十四条在《断路安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 第十三条断路作业项目承包给有资质的单位后,企业应向承包单位提出遵守本制度的建议。 第三章《断路安全作业证》管理 第十五条《断路安全作业证》由申请断路作业的单位指定专人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式样见〈附件十〉。 第十六条《断路安全作业证》由厂交安办、消防队审批。由厂消防队负责管理。 第十七条申请断路作业的单位同施工单位一起逐项填写后由施工单位填写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作业证一式两份,由施工单位保存一份,消防队留存一份。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属技安处。如有争议时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定义及范围 第一条动土作业是指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的;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cm2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第二条动土作业的范围:生产区域和生活区域由企业组织实施的动土作业。 第三条有资质的外单位在企业所属区域进行动土作业,若其作业对企业构成影响、危及安全,应及时制止。 第二章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第四条动土作业前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获得批准后,方可作业,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 第五条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八大作业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落实动火证中的安全措施程序,确保动火作业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2.合用范围 合用于厂内一切动火作业。 3.职责 3.1 安全部负责动火证的办理,以及监督检查动火单位在动火作业中对动火证上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2 动火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动火安全。 4.工作程序 4.1 禁火区的划分 公司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4.2 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4.2.1 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4.2.2 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 2 人且至少有一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4.2.3 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者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殊危(wei)险区动火,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 4.2.4 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4.2.5 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者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4.2.6 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4.2.7 “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者转挪移火地点。4.2.8 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 4.3 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 4.3.1 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者空气吹扫或者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者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4.3.2 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4.3.3 进入塔、油罐容器动火,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并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具罐内安全审批单,方可进入容器。 4.3.4 能拆下的管道,阀门、水容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仪表、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 4.3.5 动火前应整体考虑,与创造部门联系,如有威胁的动火安全的相邻部门及其他,创造部门应通知采取安全措施。 4.3.6 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应定出应急措施,备好监火灭火器材,监火一律使用指定专用灭火器,如需动用其他灭火器,需经安保科允许。 4.3.7 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10 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在5 米以上,如违反规定浮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 4.3.8 动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者予封闭隔离,5 级以上大风不许室外高处作业。 4.3.9 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离。动火过程中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紧急情况时,应住手动火。恢复正常,且应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 4.3.10 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许有石油醚、酒精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用于生产或者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得通过动火现场。一个车间动火,相邻车间需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火灾蔓延。 4.3.11 非特殊情况,严禁带料,带压和开车动火。 4.3.12 动火完毕,电焊人员应熄灭余火,切断电焊机电源,关掉乙炔和氧气发生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各种作业安全行为,控制作业全过程和作业环节的安全,预防或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区域内的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交叉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等危险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各作业区主管负责本区域内危险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 3.2作业现场监护人员负责检查施工作业安全情况。 3。3 安全员负责各作业环节的综合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一部分动火作业安全管理 1、定义 动火作业是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2、引用的其他文件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AQ 302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AQ3025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3、动火作业分级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 3。1特殊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管理。 3.2 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3。3二级动火作业 3.3。1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3.3。2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安全员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3。3。3 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动火作业相关人员的职责和监督要求 4。1 动火作业负责人职责 负责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动火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4。2 动火人职责 应参与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 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应随身携带《动火作业许可证》 4.3 监火人职责 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如果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必须立即制止。 动火作业完成后,应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4。4 动火区域负责人职责 对责任区域内的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 检查、确认《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应及时制止.

公司安全作业管理制度(4篇)

公司安全作业管理制度(4篇) 公司安全作业管理制度(通用4篇) 公司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篇1 一、目的 为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保障公司各项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二、范围 包括对本企业所有作业安全的管理。 三、职责 所有从业人员都必须遵守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四、内容 1.从业人员在进行危险化学品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各岗位操作规程。 2.在危险化学品作业期间,要高度集中精神,严禁打闹嬉戏,严禁在工作场所进食、饮水或喝饮料。 3.从业人员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能直接接触会引起过敏和皮肤吸收引起中毒的化学品。 4.应对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安全资料进行认真学习,并识别安全标签。了解安全技术,掌握好应急处理方法。

5.对工作场地,要定期仔细地对各个方位进行彻底检查。 6.装卸物品时应注意人身安全和产品安全,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7.运输时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及《公路危险品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8.检维修时严格执行《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和《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五、相关文件 《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aq-bzh-06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aq-bzh-26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aq-bzh-27 公司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篇2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规范作业现场安全行为,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所有生产活动 3职责 3.1各单位对本单位安全作业负责。落实作业证制度;按规定

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 1、生产区域安全管理要求: (1)生产区域,严禁吸烟; (2)工作场所应悬挂安全警示标识,张贴应不得低于1.5米; (3)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 (4)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在露天存放; (5)加强对危化品的管理,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6)危险化学品搬运时应轻拿轻放、禁止野蛮装卸,运输过程中应有可靠的防止发生晃动或滑动的安全措施; (7)废油漆、油料、纸箱、泡沫等定期处理;油漆等易燃品应统一存放在仓库内; (8)消防设施执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更换管理; (9)灭火器箱、消防箱等不得放置其他物品,消防箱内必须配备合适的扳手,水带应采用双头卷; (10)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要以不影响生产现场的正常操作为原则,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放置于特制的箱内,有明显标志,严禁悬挂于墙上;

(11)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乱扔乱放,应单独存放,并在工作期间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1)施工现场周围应当设置遮挡围栏,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3)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施工标志; (4)施工中动火现场必须清除易燃物品,将动火附近的下水井、地沟、电缆沟等予以封闭,用坚固不燃的隔板或者阻燃毡布与周围隔离,防止火花飞溅; (5)气瓶禁止敲击、碰撞,夏季不得放在日光下曝晒,且气瓶上严禁放置电焊地线;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性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8米; (7)焊机要采取防晒、防雨或防接触蒸汽和水进入的措施,其电源和控制箱也应防雨,并保持清洁,安装高度不得低于 1.5米,控制箱应上锁; (8)电焊作业现场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配备相应的防毒面具;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1.高空作业班组领班需填写《高空作业审批表》,内容包括高空作业内容、安全措施和现场负责人等项目,交工程总监/经理审批。 2.工程高空作业管理一般由工程总监/经理负责管理,工程总监/经理接到《高空作业审批表》后,认真审查,必要时可到现场查看,如因审批把关不严造成事故,工程总监/经理负有责任。 3.高度在五米的作业可由项目主管代工程总监/经理行使高空作业管理权利,五米以上的登高作业,必须由值班经理或工程总监/经理负责管理。 4.如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1)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精神病、美尼耳氏综合症、严重贫血、关节炎、恐高症、视力障碍等不宜登高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2)没有《高空作业审批表》或《高空作业审批表》没有通过,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恶劣天气情况下,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4)安全措施不到位,无安全器械,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5)登高用具不合要求,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6)高空作业环境恶劣、无防护措施和设施,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5.高空作业安全要求: (1)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帽和安全带佩戴良好; (3)使用梯子高度超过两米,必须有人辅助; (4)作业面不得存在垂直同时作业; (5)高空作业所需工具、物品必须有专用工具传递,不得抛掷; (6)高空作业下方为禁戒区域,人员进入必须佩戴安全帽。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加强江西建工集团公司指挥部施工机械安装(拆卸)、运输、使用、维修、检测的规范化管理,使各环节的工作有章可循,确保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使用,提高机械使用率,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适用于江西建工集团指挥部所有的施工机械在安装(拆卸)、运输、使用、维修、检测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三、定义 无 四、相关文件 1.《机械管理工作程序》gpec/ltc/s1/02 2.《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定》qb/gpec - 3.《起重工具管理程序》gpec/ltc/s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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