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学类档案管理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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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障教学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教学档案的管理职责第二条学院教务处负责教学档案的总体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分类、整理、归档、借阅、维护等。

第三条各教学部门负责本部门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教学档案管理人应是本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委派的人员。

第四条教学档案管理人对本职工作的档案管理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第五条教师提交教学档案的时间为每学期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

第六条教学档案应安全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正式授权,不得查阅和使用档案。

第七条教学档案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将涉及个人隐私的档案进行保密处理。

第八条教学档案管理应遵守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真实性原则、完整性原则、时效性原则和安全性原则。

第三章教学档案的分类与整理第九条教学档案按照课程和学生进行分类。

第十条教学档案的整理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对教学档案进行初步排序,按课程或学生分类;2.检查档案中的文件是否完整;3.对档案进行编号和归档,确保档案的顺序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教学档案需定期清点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及时更新和归档。

第四章教学档案的归档与借阅第十二条教学档案应当按照标准的档案柜进行归档。

第十三条教学档案的借阅申请应事先填写借阅申请表,经主管人员审批后方可借阅。

第十四条教学档案借阅期限为借阅日起一个月,逾期需申请延期,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

第十五条教学档案借阅人离职、调离、退休时,应及时归还档案。

第十六条教学档案在借阅页上需填写借阅人、借阅时间等信息,确保借阅记录真实可查。

第五章教学档案的维护与销毁第十七条教学档案需定期进行维护工作,包括清洁、防潮、防鼠咬等。

第十八条教学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和维护。

第十九条教学档案可能造成泄密风险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加密、单独存放等。

大学本科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教学档案管理办法一、教学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1.凡在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载体等材料均属教学档案。

2.教学档案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学校教育发展与教育改的重要依据。

应纳入教学工作计划、教学管理制度以及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中,作为考核教学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

3.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要明确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教学档案,并保证系统、完整、准确。

4.教学档案的保管要做到四个同步:一是下达教学任务与提出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同步;二是检查教学工作与检查材料形成积累情况同步;三是评审、鉴定教学质量、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成果等与审查验收档案材料同步;四是考评教学管理工作与考评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同步。

二、教学档案的形成与管理1.在学校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教学档案分三级由学校职能处、教学院(部)、系(教研室)或实验中心(实验室)分工负责管理。

2.各单位在教学及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对学校的教学及管理工作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各单位负责积累、整理组卷、归档、保管和利用。

3.各单位在布置工作时,应同时向教师和工作人员布置归档范围和归档时间,在检查教学工作进度时检查档案的收集和整理情况,在总结工作时要把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情况作为其中一项内容,验收工作时要同时验收档案。

三、教学档案的归档范围教学档案主要包括教学管理文件、教务档案、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学研究档案、教学检查档案、教学信息档案、教学建设档案和实践教学档案等九大类档案。

教务处、各学院(部)应按下列范围进行归档管理,各教学基层组织的教学档案归档范围,由本单位负责制定实施细则。

1.教学管理文件档案(1)上级文件;(2)学校文件;(3)教务处文件:由教务处发出的有关教学与管理的规章、通知、规定、办法、意见,向上级请示报告和上级的批复件,与其他单位来往的函件,本单位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报表、教研材料、有关教学工作会议纪要、教学座谈会纪要等;(4)各教学单位文件:由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的须向教务处备案的文件,由各教学单位制定的有关教学与管理的规章、通知、岗位职责,各种规划、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报表等。

大学班级档案制度模板

大学班级档案制度模板

一、总则为了加强班级档案管理,规范班级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科研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班级档案的范围和内容1. 班级基本档案:班级组建文件、班级组织机构、班级成员名单、班级辅导员及班主任名单等。

2. 班级教育教学档案: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考试安排、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等。

3. 班级科研活动档案:科研项目、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科研奖励等。

4. 班级思想政治教育档案:班会记录、党团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等。

5. 班级文化建设档案:班级文化节、运动会、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

6. 班级奖惩档案:奖学金、助学金、荣誉称号、违纪处分等。

7. 班级其他重要档案:如班级工作总结、班级工作计划、班级会议记录等。

三、班级档案的管理1. 班级档案由班级辅导员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

班主任协助辅导员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2. 班级档案应按照档案类别和形成时间进行分类,逐级建立档案目录,便于查阅。

3. 班级档案应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班级各项工作的实际情况。

班级成员应积极配合辅导员做好档案收集工作。

4. 班级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泄露档案内容。

5. 班级档案应定期进行清理、归档。

辅导员每学期末应对班级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6. 班级档案在毕业离校时,应按照学校规定进行移交。

移交工作由辅导员负责,班主任协助。

1. 班级档案仅供校内师生查阅,如有特殊需要,经辅导员批准,可允许校外人员查阅。

2. 查阅班级档案应填写《班级档案查阅申请表》,经辅导员同意后,方可进行查阅。

3. 查阅档案时,需遵守档案室(馆)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档案资料,不得随意涂改、抽取、损坏档案。

4. 查阅档案的人员应对档案内容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五、班级档案的销毁1. 班级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高校教学类档案管理制度

高校教学类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校教学类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教学管理、教学活动、教学研究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志、试卷、论文、实习报告、学生成绩等。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成立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学类档案管理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教务处负责全校教学类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实施教学类档案管理制度;2. 负责教学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3. 组织开展教学类档案的鉴定、整理和开发利用;4. 指导和监督各学院、各部门的教学类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学院、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教学类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本部门教学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2. 负责本部门教学类档案的保管和利用;3. 负责本部门教学类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教学类档案的收集应遵循全面、系统、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七条教学类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归档等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八条教学类档案的归档应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教学类档案的保管应按照档案管理的标准进行,确保档案的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十条教学类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一条教学类档案的查阅、复制、摘抄等利用方式,应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五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十二条教学类档案的鉴定应定期进行,根据档案的保存价值、利用价值和保存条件等因素,确定档案的保存期限。

高校教务档案管理制度

高校教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校教务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务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学生学籍档案、教学档案、考试档案、教材档案、教务管理档案等。

第三条教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治档: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 完整性:确保档案的完整、连续,不得随意拆散、遗漏。

3. 准确性: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准确,不得篡改、伪造。

4. 安全性:加强档案的保管,确保档案的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

5. 利用性:提高档案的利用率,为学校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教务档案管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设立教务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员。

第五条教务处职责:1. 负责制定教务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教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和销毁工作。

3. 负责教务档案的利用和提供咨询服务。

4. 负责教务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档案员职责:1. 负责教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和销毁工作。

2. 负责教务档案的检索、查询、复制和提供利用。

3. 负责教务档案的保密工作。

4. 参与制定教务档案管理制度,并执行相关制度。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教务档案的收集范围:1. 学生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入学登记表、学生成绩单、学生毕业证书等。

2. 教学档案: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进度表等。

3. 考试档案:包括试卷、考试成绩、考试分析报告等。

4. 教材档案:包括教材选用意见、教材使用情况、教材评价等。

5. 教务管理档案:包括教务会议记录、教务规章制度、教务通知等。

第八条教务档案的整理要求:1. 分类:按照档案的种类、内容、形成时间等进行分类整理。

2. 编号: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统一编号,方便检索和查询。

3. 立卷:将整理好的档案材料装订成卷,编制卷内目录和案卷目录。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务档案的管理工作,加强对教师和学生教育信息的保存和利用,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教务部门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教务档案管理按照统一,保密,便捷,规范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教务档案的管理第一节教务档案的保存和归档第四条学校教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教务档案管理系统,对所有教务档案进行统一保存和归档。

第五条教务档案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教务档案须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损毁和泄露。

第七条教务档案应按照学年、教学期等时间段进行分类归档,方便查询和使用。

第八条教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制定详细的档案整理和归档流程,确保教务档案的规范管理。

第二节教务档案的利用第九条教务档案可以供学校教师和教务部门进行教学计划、教学评估和教育决策等工作时使用。

第十条学生的教务档案可以用于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职业规划和综合评价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一条教务档案可以用于学校的教研活动和教师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关教学素材。

第十二条教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根据需要提供教务档案的相关信息和数据,但必须确保教务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三章教务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考核第十三条学校教务部门应定期对教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十四条教务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教务档案管理,并配合学校教务部门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第十五条教务档案管理人员应接受教务部门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教务档案管理水平。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会依法依纪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学校教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校教务部门有权对其进行修订和补充。

以上为教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总计536字。

根据实际情况,需求方可根据该范本进行修改和调整,并参照学校的具体要求进行详细制定。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2)为了加强教师的教学业务管理,更好地掌握和了解教师业务水平方面的情况,以促进教师队伍的建设,学校应建立教师的业务档案,并加强档案管理。

高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高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各部门、各单位及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高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集中统一管理原则;2. 分类管理原则;3. 完整准确原则;4. 安全保密原则;5. 效率利用原则。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工作应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各部门、各单位应按档案收集范围,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

第五条档案整理工作应遵循以下要求:1. 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重要程度等进行分类整理;2. 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3. 档案卷宗的装订应规范、整齐、牢固;4. 档案目录应清晰、完整。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工作应做到:1. 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2. 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火、防盗;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 档案调阅应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档案安全。

第七条档案利用工作应做到:1. 严格按照档案利用规定,为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提供档案服务;2. 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3.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档案利用效果评估,提高档案利用率。

第四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八条档案鉴定工作应定期进行,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按照规定程序予以销毁。

第九条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制定档案销毁计划;2. 经批准后,由档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3. 档案销毁后,应做好销毁记录,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十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1. 制定和实施档案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工作;3. 负责档案库房的建设和管理;4. 负责档案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制度模板模版

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制度模板模版

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制度模板模版一、总则1.为了规范学校档案的管理工作,保护学校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机构1.学校设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学校档案的管理、整理、保管以及档案信息的查询和借阅。

2.档案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和人员编制由学校确定,并向上级机关备案。

三、档案的保管1.学校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内,建立安全防护设施,保证档案的安全。

2.档案室应保持干燥、通风、温度适宜,防止湿气、灰尘、虫害对档案的损害。

3.档案应按照分类、顺序、独立、完整、准确的原则,由档案管理机构进行整理、编目,并建立档案的电子化备份。

四、档案的管理1.档案管理机构应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制定档案管理计划,确定档案的存放位置和保管期限,并做好档案调阅的登记和记录。

2.档案的借阅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由经过授权的工作人员进行,目的必须合法合规。

3.档案的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必须提出申请并经过批准。

4.档案管理机构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及时发现和处理档案的问题。

五、档案的移交和销毁1.档案的移交必须有相关手续和文件,由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必须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档案的销毁必须经过审批,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后必须留下相应的记录和证明文件。

六、档案的安全保密1.档案管理机构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制度,保护档案中的个人隐私信息和重要机密信息。

2.档案管理机构应采取措施防止档案信息的泄露、遗失或破坏,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七、档案信息的查询和利用1.档案管理机构应建立档案信息查询和利用的制度,方便工作人员和公众查询和利用档案。

2.档案信息的利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定,不得违反个人隐私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八、档案管理考核和评价1.学校应定期进行档案管理工作的考核和评价,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效率。

2.档案管理机构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整改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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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学类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我校教学类档案工作,充分发挥教学档案在学校教育管理、教学活动、教学研究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提高教学档案的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是我校在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载体材料均属教学档案。

第三条教学档案由我校档案馆集中统一管理,并保证其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开发利用。

第四条教学档案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学校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学校档案的主体、核心和重点。

各有关部门应对教学档案实行“三纳入”、“四同步”,即纳入教学计划、规划;纳入教学管理制度;纳入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作为考核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下达教学任务与提出教学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同步;检查教学工作与检查教学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情况同步;评审、鉴定教学质量、教材、毕业论文、优秀教学成果与审查,验收档案同步;毕业分配、上报评审材料、教师考核晋升与档案部门出具归档证明同步。

第五条各教学管理和教学业务部门应明确一名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和配备相应专(兼)职档案干部,统一管理本部门,本系统的教学文件材料,并按期向档案馆办理移交。

第六条逐步实现教学档案工作参与教学管理,成为教学管理和教改的参谋部门,成为教学业务工作的信息咨询部门之一。

第七条逐步实现教学档案现代化管理,并纳入全校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和开发利用。

第二章归档范围的确定第八条确定的原则1. 归档的教学管理和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对学校和社会当前与长远具有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

2. 归档的教学文件材料,必须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活动的全过程,保证完整、准确、系统。

3. 归档的教学文件材料,必须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有机联系,符合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的成套性特点。

第九条归档的主要内容和重点1. 归档的主要内容包括综合管理、学科与实验室建设、招生、学籍管理、课堂教学与实践、学位工作、毕业生工作、教材等方面,具体范围见附件一。

2.归档的重点是学校在教学工作,特别是教学实践各个环节活动中形成的不同裁体的文件材料。

第十条不归档的文件材料1.上级有关教学的普发的(非专指高校)、不办的文件;2.上级有关教学的未定稿的文件;3.重份文件;4.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5.非隶属单位抄送的不需办理,也无参考价值的文件;6.校内其他单位发来的文件;7.与校外单位交换来的材料;以上不归档材料如认为有必要保留,各部门可作资料暂存。

第三章立卷归档第十一条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各学院以及所有能形成教学文件材料的部门均为教学档案立卷单位。

第十二条上述各立卷归档单位的专职文书处理人员或兼职档案员,要按文件材料分类要求分别积累教学文件材料,并定期进行整理归档。

第十三条档案馆随时了解、督促、检查、指导专兼职档案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积累工作。

第十四条根据教学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和便于利用查考的原则进行组卷。

原则上相同内容的文件材料(指同一部门)组成一卷便于利用,同一内容的文件材料数量多时可组成若干卷,每卷不超过200页,也可以根据文件材料的内在联系,对问题单一、文件较少者按不同内容分别组成薄卷,档案馆可将不同立卷部门形成的相同内容的薄卷装入一个档案盒立卷归档。

第十五条在不影响卷内文件自然形成规律和有机联系的前题下,同一内容的卷内文件可按永久、30年、短期顺序排列。

第十六条卷内密不可分的文件按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的要求排列,第十七条卷内材料一律拆掉金属物,分别用线装订,对破损的文件材料应进行修补。

第十八条凡是文件材料未注明标题的应加制封面,注明题名、责任者、时间。

第十九条各种材料大小均为16开,图件按此规格叠成手风琴式,图名;图签折在外面。

第二十条文中密不可分的插图、照片应贴入文字材料内;图册、表册、照片应贴上标签,填写件号及档号附在文字材料之后共同组成保管单位,其他裁体材料可专柜保管,但需填写与文字材料卷一致的档号。

第二十一条透明图纸用缝纫机打图边,并贴上标签,填写张号及与文字报告一致的档号。

第二十二条归档的教学文件材料必须字迹工整,格式统一,签字手续完备。

第二十三条教学档案管理文件一般归档一份,重要的教学文件(研究生论文、专著、优秀教材等)除原稿外,根据实际情况,酌加副本。

第二十四条按顺序编排页号,无论单面或双面只要有书写文字,均应一面编写一个页号,页号位置在非装订线一侧的下角,不装订的以件为单位者,应在右上角加盖有单位名称,档号,件号的戳记,并逐项填写。

第二十五条填写卷内目录及备考表(不装订的以件为单位装入档案袋保管的材料,可不写卷内目录,但须在档案袋正面材料目录内详细填写材料名称)。

第二十六条凡教师业务档案中规定的内容已分别归入其他类档案的,如专著、论文已归人出版类、科研成果已归入科研类,应在卷内目录中注明相应类目的档号。

第二十七条文件形成部门提出每个案卷的密级并会同档案馆确定。

第二十八条案卷标题要简短、准确。

第二十九条归档验收1.由归档人员填写归档说明书,说明书放在第一卷卷内目录之前。

2.移交档案时交接双方必须当面检查验收,检查文件材料是否完整、齐全、排列、书写是否符合要求;标题是否确切,凡不符合规定要求者,接收人应拒绝接收,并限期改正补交。

3.移交时填写移交目录。

移交目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教学综合管理文件次年6月底前归档,其他各类材料完成一个培养周期(即一届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当年寒假前一次性归档。

5.研究生论文原稿由研究生部在研究生毕业时统一交档案馆存档。

第四章教学档案的管理第三十条档案馆负责接收各单位送交的教学档案,并将检查合格的案卷移交档案馆管理。

第三十一条按《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档号的编制原则,我校教学类档案的分类由一、二、三级类目代号组成:第三十二条教学类档案号二年度号+教学档案分类号+案卷号,其模式如下:案卷号按三级类目流水。

属于教学管理内容的采用自然年度,涉及教学年度采用最后自然年度。

涉及学籍问题的,可采用入学时的年度(“级”)。

第三十三条档案馆对已接收的案卷,要认真搞好编目。

1.每卷档案脊背上填写档号,也可另行贴上注有档号的标签。

2.按照GB3972.5—85《档案著录规则》,编制教学类档案案卷级、文件级著录卡,作为手工检索卡和计算机采集卡使用。

3. 登录教学档案目录,按档号顺序,以案卷为对象填写。

4.编制各种分类目录和专题目录,积累到一定程度后,打印汇编出版。

5.将编制的教学档案数据输入计算机数据库,逐步实现与本系统的信息库联网。

第三十四条档案馆对已接收的案卷,要进行妥善保管。

1.按档号顺序排架。

2.保管要求按《高等学校档案部门业务建设规范》第9条执行。

3.与文件材料配套的特殊载体记录的教学档案,按《声象载体档案工作规范》有关条款处理。

第三十五条对需要销毁的档案,按《高等学校档案部门业务建设规范》第10条执行。

第三十六条要认真做好档案的统计工作,按《高等学校档案部门业务建设规范》第9条执行。

第三十七条档案的补充与修改1.各院、处随时将收集到的教学文件材料经整理后向档案馆补充归档,档案馆负责教学档案的人员应及时将补充材料插入卷内相应的位置,并在卷内目录、帐本上补充填写。

2.凡已归档的文件材料需要修改时,必须经所在部门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修改任何文件材料。

第五章教学档案的开发利用第三十八条档案的借阅按《高等学校档案部门业务建设规范》第八条执行。

第三十九条咨询服务,报道交流。

1.指导利用者查找,利用档案,解答有关问题。

2.根据学校需要,开展定题跟踪服务。

3.定期编制书本式目录,发本单位各部门使用,并有选择地进行外部交流。

第四十条编辑各种形式的参考资料,如数据汇编、专题文摘、文件汇编、论文汇编、信息交流等,为领导和师生服务。

第四十一条注意收集登记利用档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将实例汇集成册,印发宣传。

附件一:《高等学校教学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件二:《高等学校教学类档案三级类目代号简表》。

附件一高等学校教学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JX11综合序号类目名称保管期限1 上级下达的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材料30年2 教学改革、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学制等方面的指示、规定、办永久法3 学校规划、实施计划、有关教学的规章制度、会议记录、调研报永久告、简报、总结4 教学检查、评估和各级优秀教学质量评奖材料30年5 非学历教育的培训班、进修班材料30年6 统计报表永久7 学生运动会材料30年JX12学科与实验室建设序号类目名称保管期限1 上级有关学科、专业设置及实验室建设的文件材料30年2 学科、专业、实验室论证、评估、申报、审批材料永久3 重点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材料30年4 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计划、简报、总结材料永久5 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统计报表永久JX13招生序号类目名称保管期限1 上级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材料30年2 招生计划、规定、生源计划30年3 新生录取材料及新生名单30年4 委培、代培、自费生计划、合同及名单30年5 招生宣传、招生工作总结10年6 研究生入学试题及指导教师名册30年JX14学籍管理序号类目名称保管期限1 新生入学登记表永久2 学生学籍卡片永久3 学生成绩总册永久4 在校学生名册永久5 学生学籍变更材料(升级、留级、休学、转学、退学) 30年6 学生奖励材料(奖学金、优秀学生、先进班级) 30年7 学生处分材料30年JX15课堂教学与教学实践序号类目名称保管期限1 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永久2 课程建设要求及安排、校历表、课表30年3 各院、室、专业课程试题库30年4 典型教案、重要备课记录30年5 教学实习、生产实习计划、总结及有关材料10年6 社会调查、社会实践计划、总结及有关材料10年JX16学位序号类目名称保管期限1 上级有关学位工作文件精神30年2 本校学位评定条例、办法及计划、总结30年3 学位委员会会议记录、决定30年4 学位委员会授予各层次学位清册及名单永久5 部分本科生优秀学生学位论文30年6 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及评审材料30年JX17毕业生序号类目名称保管期限1 上级有关毕业分配的文件材料30年2 毕业生工作计划、简报、总结30年3 毕业生供需统计、计划、合同30年4 毕业生正式分配方案及调配派遣名册永久5 毕业证、派遣证存根领取签收册30年6 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和信息反馈材料30年JX18教材序号类目名称保管期限1 自编、主编教材30年2 各院各专业使用教材目录30年3 自编、主编教学指导书、实习指导书和习题集30年4 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自编参考资料10年附录:存学院教学类档案序号类目名称保管期限1 本科生论文及评审意见30年2 课堂教学材料、课程进度表10年3 教师任课安排、教案30年4 优秀实习报告10年5 本专业教学检查、调查材料及总结10年6 教师工作量核算、登记材料10年附件二高等学校教学类档案三级类目代号简表一级 JX二级 11 综合学生运动会、教学评估、优秀教学质量评奖材料入此12 学科与实验室建设专业设置入此13 招生14 学籍管理学生奖惩材料入此15 课堂教学与教学实践16 学位工作17 毕业生毕业生信息反馈工作入此18 教材三级硕士生 13本科 14继读教育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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