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工程变更价款计价中的法律规定

合集下载

施工中的条款解析关于工程变更和索赔的法律要求

施工中的条款解析关于工程变更和索赔的法律要求

施工中的条款解析关于工程变更和索赔的法律要求施工中的工程变更和索赔是工程建设中不可避免的问题。

在合同中,有关工程变更和索赔的条款起到了约束双方行为、保护各方利益的作用。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解析施工中的工程变更和索赔的法律要求。

一、工程变更的法律要求1. 变更通知义务:当一方需要变更工程时,应向对方发出变更通知。

变更通知应具体明确变更的内容、时间和原因,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2. 变更责任与权益:发起变更的一方应对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减承担相应责任,并不能无故拒绝对方的变更请求。

双方应在变更后重新商定权益的划分,确保公平合理。

3. 变更合同的修订:变更通知确认后,需要对变更内容进行修订。

修订的合同应明确规定变更前后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

4. 变更费用支付要求:如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加,变更申请方应及时支付相应费用。

变更费用的计算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且应在变更合同中明确约定。

二、索赔的法律要求1. 索赔通知义务:当一方认为自己有索赔权时,应向对方发出索赔通知。

索赔通知应详细说明索赔的原因、金额计算依据,以及索赔的时间要求,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2. 索赔的时效性:索赔权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索赔时限进行行使。

超过索赔时限的索赔请求,对方可以拒绝受理。

因此,索赔申请方应及时提出索赔,以确保自身权益。

3. 索赔的金额计算:索赔金额应依据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进行核算,并且应以合理、公允的方式确定。

索赔金额的计算应基于合同约定的损失赔偿标准,并兼顾实际损失情况。

4. 索赔处理程序:索赔一般经过协商、调解、仲裁等程序进行处理。

在此过程中,各方应保持良好的合作态度,积极参与解决争议,同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法律约束与诉讼救济1. 法律约束:施工中的工程变更和索赔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

各方在变更和索赔过程中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

2. 诉讼救济:当变更和索赔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时,各方可以寻求法院的诉讼救济。

工程变更相关法律规定与典型案例

工程变更相关法律规定与典型案例

• 工程变更主要来于以下几个方面: 发包人为改变使用功能或基于客观条件等所提出的工程变更; 承包人鉴于现场施工条件或遇到不可预见的地质情况等而提出的工程变更; 第三人出于相邻权而提出的工程变更; 设计单位为了修正或完善原设计而提出的设计变更。
• 按工程变更的性质和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一般可将工程变更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改变技术标准和设计方案的重大变更。例如结构形式的变更、重大 防护设施及其他特殊设计的变更等。 第二类是改变工程尺寸或工程质量的重要变更。例如改变标高、位置等。 第三类是变更原设计图纸中明显的差错或遗漏,不降低原设计标准下的材料 代换和现场必须立即决定的局部修改的一般变更。
综上所述,只要发生工程变更,就可能使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时的前提 条件发生变化,就存在一个对变更工程价款的计价问题。因此,一般情况下,建设工 程合同价款不完全等同于工程竣工结算造价。并且,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的计价方式也 并不自然适用于工程追加合同价部分的计价。对工程追加合同部分的计价原则遵循的 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的原则。
工程变更相关法律规定与典型案例的解 读
1 工程变更相关法规的主要内容
1.《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2.《合同法》 第七+八条规定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3.《合同法》 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 静态的工程造价是签订合同时的工程合同价款,工程合同 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 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 保修责任的款项。
• 动态的工程造价则是通过在工程合同价款的基础上以工程 追加合同价款调整来实现的。工程追加合同价款是指在合 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 所增加的合同价款。它们与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关系如下:

工程变更计价规则

工程变更计价规则

工程变更计价规则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工程变更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常见的情况,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设计、施工或材料等方面需要进行变更。

而工程变更计价则是对工程变更后的费用进行合理计算和评估的过程,是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工程变更计价,减少争议和纠纷,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制定了相应的工程变更计价规则。

一、变更计价的基本原则1、合理性原则:工程变更计价应当合理,即应当根据实际变更内容和影响程度进行合理评估,不能过高或过低评价造成浪费或损失。

2、公正性原则:工程变更计价应当公正,即评估过程应当客观公正,不存在利益输送和偏袒现象,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公平对待。

3、透明性原则:工程变更计价应当具有透明度,即变更计价的依据、计算方法和过程应当公开透明,方便各方监督和寻求帮助。

4、依据性原则:工程变更计价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避免主观随意性和武断性,确保评估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变更计价的主要内容1、变更计价的依据:工程变更计价的依据主要有设计变更说明、施工变更方案、材料变更单据等,评估应当严格按照这些依据进行。

2、变更计价的内容:工程变更计价的内容主要包括增加部分和减少部分,其中增加部分需要综合考虑设计、施工和材料等方面的影响,进行逐项计算,减少部分则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计算折扣。

3、变更计价的方法:工程变更计价的方法主要有定额计价、市场调查计价和费率计价等,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宜的计价方法,以确保计价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4、变更计价的程序:工程变更计价的程序主要包括变更申请、变更评估、变更审批和变更支付等环节,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避免违规操作导致风险和纠纷。

三、变更计价的问题与对策1、变更计价标准不统一:由于各地区和各企业对工程变更计价标准的理解和执行存在差异,导致计价结果不一致,建议制定相应的统一标准和规定,加强沟通和协调。

2、变更计价过程不透明:有些工程变更计价过程存在隐蔽性和不公开性,导致争议和矛盾,建议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确保计价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工程合同价能否调整

工程合同价能否调整

工程合同价能否调整我们要明确的是,工程合同价款并非一成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合同双方可以在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这些条件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材料价格波动:如果合同中约定了材料价格波动的条款,当市场价格发生显著变化时,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

2. 工程量变更: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需求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增减,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调整。

3. 法律法规变化:新的法律、法规的实施可能导致原合同价款的基础发生变化,此时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4. 工程质量标准变更:如果业主要求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导致成本增加,可以协商调整合同价款。

5. 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成本增加,可以根据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进行调整。

我们来看一个具体的案例分析。

假设某建筑工程合同规定,若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超过5%,则可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市场波动,钢材价格上涨了8%。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商可以向业主提出调整合同价款的要求。

双方应根据合同中的调价公式或机制,计算出合理的调整金额,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价款的调整并非随意进行。

它必须基于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且应当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例如,材料价格上涨应有权威机构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作为依据;工程量的变更应有双方认可的变更单据等。

合同价款的调整还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即调整后的价款应当能够反映出实际的成本变化,既不能过高损害业主利益,也不能过低导致承包商亏损。

这就要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可能影响合同价款的因素进行充分的考虑和预估,并在合同中设定合理的调整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合同价款的调整往往伴随着复杂的谈判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双方应当本着诚信合作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诸法院解决。

工程变更合同价款调整条例

工程变更合同价款调整条例

工程变更合同价款调整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变更合同价款的调整,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调整的行为。

第三条工程变更合同价款调整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依据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方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义务,诚实守信,共同维护工程建设项目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变更合同价款的调整范围和标准第五条工程变更导致合同价款调整的情形包括:(一)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增减、材料价格变动、施工工艺变化等;(二)建设标准变化导致的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提高;(三)政策调整导致的税费、人工费等变动;(四)其他双方约定的变更情形。

第六条工程变更合同价款调整的标准:(一)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增减,按照实际变更的工程量计算;(二)材料价格变动,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方法计算;(三)施工工艺变化,按照合同约定的工艺要求调整;(四)建设标准变化,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五)政策调整导致的税费、人工费等变动,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六)其他双方约定的调整标准。

第三章变更合同价款的调整程序第七条工程变更发生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变更设计、工程量核实等。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变更设计文件,编制变更工程量清单,并提交监理单位审核。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变更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确认变更工程量的合理性、准确性,并报建设单位批准。

第十条建设单位批准变更工程量清单后,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工程量清单重新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调整施工计划。

第十一条变更合同价款的调整,应当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补充协议签订后,应当按照约定进行合同价款的调整,并及时支付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法对工程变更额度规定

合同法对工程变更额度规定

民法典对工程变更额度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建设工程法规的规定,工程变更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 工程变更必须基于合同约定或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工程的设计、规模、标准或者材料等,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2. 工程变更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详细说明变更的内容、原因及预期的影响。

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送达。

3. 工程变更可能引起的费用增减、工期延误等问题,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

如果合同中有关于变更的定价机制,应当依据该机制计算变更费用。

4. 如果合同中未约定变更费用的计算方式,双方应当根据变更的实际情况,参照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协商确定变更费用。

5. 对于重大工程变更,可能需要重新评估项目的风险、成本和收益。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当重新协商合同条款,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6. 工程变更的实施应当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和完成标准。

变更工作应当在双方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完成,并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7. 双方应当建立有效的变更管理机制,包括变更申请、审批、实施和验收等环节,确保工程变更的透明性和可控性。

8. 对于因工程变更导致的争议,首先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如提交仲裁或诉诸法院。

9. 所有工程变更的相关文件,包括变更通知、协商记录、费用计算表、批准文件等,都应当妥善保存,作为日后可能产生的争议的依据。

10. 最终,工程变更的额度应当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既要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又要考虑到成本的控制和效益的最大化。

如何确定工程价款的变更

如何确定工程价款的变更

如何确定工程价款的变更建筑工程是一个系统的,时间较长,资源和投入产出的周期比较常的领域。

那么对于建筑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了工程的价款变更的情况下是如何确定价款的,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因此接下来将由我为您介绍关于如何确定工程价款的变更,希望可以解决大家的相应的问题。

一、如何确定工程价款的变更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什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约定的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三、没有合同或者是合同没有约定如何确定1.采用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价格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价格由承包商投标时,用于变更工程,容易被业主、承包商及监理工程师所接受,从合同意义上讲也是比较公平的。

采用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或价格有几种情况:一是直接套用,即从工程量清单上直接拿来使用;二是间接套用,即依据工程量清单,通过换算后采用;三是部分套用,即依据工程量清单,取其价格中的某一部分使用。

2.协商单价和价格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法关于工程变更的规定

合同法关于工程变更的规定

民法典关于工程变更的规定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工程变更是指因设计变更、技术标准调整、施工条件变化或者业主需求改变等原因,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工程量、工程质量要求等进行修改的行为。

民法典对工程变更有着严格的规定,以确保变更过程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

工程变更应当基于合同约定的原则进行。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都应当有充分的依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变更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包括变更的原因、范围、影响以及相应的成本和时间调整等。

工程变更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在变更过程中,双方应当充分沟通,对于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评估,并对变更后的成本、进度等影响进行协商。

如果变更影响到合同价款,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机制进行计算,确保价格的公正合理。

第三,工程变更应当履行相应的程序。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变更请求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变更协议或者变更指令应当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同时,变更的实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设程序的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工程设计或者施工方案。

第四,工程变更应当及时处理。

一旦确定需要变更,双方应当迅速行动,避免因变更延误而造成更大的损失。

在变更实施过程中,应当做好现场记录和资料整理工作,为后续的结算和验收提供准确的依据。

工程变更应当保证工程质量。

变更不得降低工程的质量标准,反而应当通过优化设计和施工方案,提升工程的整体质量和性能。

对于因变更增加的部分,应当按照原合同的质量保证期执行,确保工程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变更价款计价中的法律规定
【学员问题】工程变更价款计价中的法律规定?
【解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动态变化主要是通过工程变更形式来体现的,而工程变更往往是通过工程签证来锁定的。

就法律角度而言,工程变更签证应视为是对原工程承包合同的补充。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协议一致,可以变更或补充合同。

根据工程变更签证的具体程度,工程变更签证可大体分为三类:
l)如果工程签证不仅对于发生的变更事实予以肯定,而且对于发生变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也予以确定,则按签证中约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这类工程签证是最有利于维护承包人利益的,这种定量的约定,无论其与定额有什么差异,均是合法有效的。

除非在规定的时期内,对方向仲裁委员会(或法院)以约定内容显失公平为理由主张撤销或变更,并得到支持的除外。

2)仅对变更的事实予以定性的肯定,但未对变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予以定量的确认的工程签证,则参照签订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实质性条款(价款、工期、质量)是对应于施工合同承包前提的,所以,其关于工程价款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式并非自然适用于变更部分。

所以,这类工程签证的工程价款可以参照签订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
或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工程签证从本质上讲就是一个补充的合同,而合同生效后,若当事人就价款或者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若仍不能确定,则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当地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计价标准是根据本地建筑业市场的建安成本的平均值确定的,属于政府指导价的范畴,是推荐性规范,并非属于强制性规范。

所以,当工程签证对价款没有确定,是参照而不是按照政府发布的计价方法和计价标准进行计价,并且是签订合同时而不是发生争议时计价。

3)既没有对变更的事实予以定性的肯定,也没有对变更费用和延误的工期予以定量的确认,但承包人提供的其他证据能确认实际发生工程量的,则参照签订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这种情况对承包人最为不利,没有工程签证明确肯定该变更的事实的发生,但承包人主张其实际施工的工程量多于合同或合同附件坤列明的工程量的,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承包人应当证明发包人同意或要求其施工时其他非书面的试图证明工程量的证据,只要经过举证、质证等程序后足以证明该证据所证明的实际工程量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的情况,就可以作为计算工程量的依据,否则就属于其自身超设计图纸施工或者质量未达到要求返工造成的工程量增加。

如果定性问题解决后,定量问题即承包人在施工中实际付出的人工费和原材料费以及实际支出的其他费用,应当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确
定。

综上所述,只要发生工程变更,就可能使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时的前提条件发生变化,就存在一个对变更工程价款的计价问题。

因此,一般情况下,建设工程合同价款不完全等同于工程竣工结算造价。

并且,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的计价方式也并不自然适用于工程追加合同价部分的计价。

对工程追加合同部分的计价原则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的原则。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结语:借用拿破仑的一句名言:播下一个行动,你将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你将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你将收获一种命运。

事实表明,习惯左右了成败,习惯改变人的一生。

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的人,对学习很难做到学而不厌,学习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坚持。

希望大家坚持到底,现在需要沉淀下来,相信将来会有更多更大的发展前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