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际税收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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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复习资料

国际税收参考答案

----2009年12月10日

1.名词解释

(1)资本弱化:又称资本隐藏、股份隐藏或收益抽取,是指跨国公司为了减少税额,采用贷款方式替代募股方式进行的投资或者融资。(P248)

(2)税收饶让:是指一国政府(居住国政府,一般为发达国家)对本国纳税人在国外投资且得到投资所在国(收入来源国或称东道国,一般为发展中国家)减免的那一部分税收,视同已经缴纳,同样给予抵免待遇.(P104)

(3)居住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对其境内居住的所有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来自于世界范围内的全部收入以及存在于世界范围内的财产所行使的课税权力。(P49)(4)转让定价:也称转移定价,是指跨国纳税法人管理当局从总体经营战略目标出发,为谋求公司利润的最大化,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购销产品和提供劳务时所确定的内部交易定价。(P161)

(5)直接抵免法: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直接缴纳或应由其缴纳的外国各种所得税给予抵免得方法。(P88)

(6)国际税收协定:是一种以调节各国税收权益分配关系为对象的国际公法规范。(P321)(7)普惠制含义:所有发达成员方对所有发展中成员方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优惠待遇,它是单方面的,一视同仁,不能有所歧视。(P373)

(8)国际税收协调:它是一种国与国之间的合作性协调关系,即有关国家通过谈判就各自的税基、税率、征税规则等达成协议,并根据协议的内容确定对对方国家的商品或纳税人进行征税的制度和办法。(P361)

(9)税收管辖权:指一国政府在税收方面的主权,它是国家的管辖权在税收上的具体表现。

(P32)

(10)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上的疏漏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在各国税法规定和有关税收协定条款许可的范围内,做出财务安排或税收筹划,运用变更经营地点经营方式等合法手段,达到规避和减轻国际纳税义务的目的。(P119)

2.简述

1.关联企业制定转让定价的动机?

答:(1)避税动机

(2)获得竞争优势。①扶持国外新创建的子公司②支持研发项目,拓展新产品市场。

(3)避免风险。①逃避外汇风险②逃避政治风险

(4)绕过东道国的各种管制措施。①绕过东道国的外汇管制②绕过东道国的资金管制

③绕过东道国的价格管制。(P165)

2.防止滥用国际税收协定。

答:(1)禁止法(2)排除法(3)透视法

(4)征税法(5)渠道法(6)真实交易法(P238)

3.国际反避税一般方法。

答:(1)加强税务行政管理,防止税收转移。①防止通过纳税主体国际转移进行国际避税的一般措施。②防止通过纳税客体国际转移进行国际避税的一般措施。

(2)建立严密的税收管理制度。①纳税申报制度②税务检查----会计审计制度

③所得核定制度

(3)加强国际间的相互协调与合作。①单边反避税法措施②双边反避税措施

③多边反避税措施。 (P227)

4.电子商务对现实税收原则的挑战。

答:(1)收入来源地原则变得模糊。(2)消费地原则不再适应

(3)常设机构和劳务发生地的确认发生困难。(P396)

5.国际避税的成因。

答:(1)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其内在的,主观的原因。(2)各国税收制度的差别和缺陷是其外部的,客观的愿意。差别表现在:①各国税收管辖权的差别;②各国税种选择和征收范围的差别;③各国税收和税基的差异;④各国避免重复征税方法的差异;⑤各国采用税收优惠措施的差异;⑥各国税收征收管理水平的差别;⑦涉外税收法规中的漏洞。(P122)

6.税收管辖权的含义。

答:(1)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这是税收管辖权的实质和核心;

(2)纳税客体,即对什么征税;

(3)纳税数量,即征多少税。(P32)

7.跨国关联企业判断条例。

答:缔约国一方企业直接参与另一方企业的管理,控制或资本;同一人直接或间接参与缔约国一方企业和缔约国另一方企业的管理,控制或资本。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下,两个企业之间的商业和财务关系不同于独立企业之间的关系。(P156)

8.减除国际重复征税的原则。

答:(1)财政性原则(2)分享原则(3)征收简便原则

(4)促进国际经济交往原则(5)公平税负原则(P80)

9.调整转让定价的方法

答:(1)比较价格法。①独立市场价格法②再销售价格法③成本加利法

(2)比较利润法。①可比利润法②利润分割法③交易净利润法

(3)关联企业涉及的其他调整。①关联企业间利息的调整②关联企业劳务费用的调整方式③对关联企业之间转让财产,提供财产使用权等价格的调整。(P290)

3.论述

1.国际避税的条件。

答:(1)独特的低税或无税环境。(自己再补充一些)

(2)理想的投资条件。(自己再补充一些)

(3)稳定的政治局势。(自己再补充一些)

(4)宽松的政策法规。(自己再补充一些)

(5)严格的银行和财产保密制度。(自己再补充一些)

(6)放松的外汇管制。(自己再补充一些)

(7)配套实行有利于发展自由贸易的宽松海关条例、银行管理条例,保险条例;还要有可利用的原料来源,劳动力资源和自然资源以及是以的气候。(自己再补充一些)(P197)

2.扣除法、免税法、抵免法的比较。

(P86)

3.国际税收协定与缔约国税法的异同。

答:相同点:(1)都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法律效力。

(2)调整的对象相同。都是调整特定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不同点:(1)所形成的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国际税收协定所形成的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一般只包括国家及其代表机构。

(2)渊源不同。各国的税法源于各国立法机关的立法,国际税收协定则源于国际性规范和国际惯例。

(3)强制性不同。各国的税法是由国家通过军队、警察、监狱、法庭等暴力工具来

保证其实施的。而国际税收协定则主要依靠缔约国立法机关和政府的自我约束。(P330)

4.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原因。

答:(1)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原因。①各国行使不同的税收管辖权相互交叉重叠

②同种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冲突和重叠③同种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交叉和重叠

(2)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原因。①税制方面的原因。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既征收公司所得税又征税个人所得税②经济方面的原因。由于跨国控股关系的快速发展。(P70)

4.计算题。

1.假设一跨国公司的标准基期跨国一般收益或所得税核定为1000万美元,所得税率为33%,超额所得税率为10%。如果该公司在2007年获取的跨国收益或所得为1600万美元,则该公司应纳的公司所得税和超额所得税额是多少?

解:公司所得税:1600*33%=

超额所得税:(1600-1000)*10%= (P30)

假设某人打算去银行存10万元活期,活期利息如上表,每隔1万利息多10%,用比例税方法计算。

解:比例税:3*10%+1*20%+1*30%+5*40%=

3.某中德合资企业在德国的总公司2007年应税所得为5000万美元,所得税率为33%;设在中国的分公司当年应税所得1000万美元。如果中国所得税税率为30%,而且中国政府为吸引外资实行税收减半的优惠政策,而中德两国已签协议允许税收饶让。试问:

(1)实际已缴中国政府所得税额多少?

1000*30%*50%=150(万美元)

(2)抵免限额为多少?

1000*33%=330(万美元)

(3)德国视在中国缴纳税款是多少?

1000*30%=300(万美元)

由(2)(3)所得,我们应取更小的,即取300

(4)(5000+1000)*33%-300=1680(万美元)(P116)

4.(本题可能补考用)

甲国A公司在该年内总共获利500万元,其中来自本国的300万元,来自乙国分公司B的200万元,甲国实行比例税率,如下表:

甲国税率表

(1)如果实行全额免税法,则国内所得税收税率为多少?

(2)如果实行限额免税法,则A公司应缴纳税款时多少?

解:(1)300*30%=

(2)限额免税法,(计算同第3题)

步骤:①理论上抵免。

②实际上抵免。

③取小。

④取差值。

【祝所有同学考出好成绩!】

国际税收基础知识总结(自己总结的)

国际税收基础知识总结 一、名词概念 BEPS: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 G20:二十国集团 OECD:经合组织 ICT:信息和通讯技术 GAAR:《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2014)32号 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二、相关知识 1.国际上影响最大的是:《经合组织范本》(OECD范本)发达国家普遍适用 《联合国范本》(UN范本)发展中国家普遍适用《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已有56个签约国,G20成员已全部加入 2.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 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能正确反映经费支出,但收入或成本费用无法确定)收入额=本期经费支出/(1-核定利润率-营业税税率) 应纳税额=收入额×核定利润率×企业所得税税率 按收入总额核定:(能正确反映收入,但成本费用无法确定) 应纳税额=收入额×核定利润率×企业所得税税率 核定利润率不得低于15% 按成本费用核定: 应纳税额=成本费用总额/(1-核定利润率)×核定利润率×所得税率3.非居民企业增值税征收:境外单位在境内承包工程或应税劳务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4.所得税境外抵免: 居民企业:直接缴纳和间接负担的税款均可抵免(直接抵免+间接抵免)非居民企业:只对直接缴纳的税款可以抵免(直接抵免)居民企业间接抵免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境外子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得。 5.居民企业在境外设立的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境外收入-境外支出后的金额,并入境内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缴税。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租金、利息、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产收入等,收入-支出后的金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6.境外不同地区的分支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或其他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 但可用同一国家(地区)其他项目或以后年度的所得按规定弥补。 境内外亏损+盈利>=0,境外分支机构的亏损为非实际亏损,可无限期向后结转弥补。 境内外亏损+盈利<0,亏损>盈利的部分为实际亏损,按所得税法5年弥补 亏损<利的部分为非实际亏损,无限期向后弥补 7.符合间接抵免的条件:第一层直接控股>20% 第二层和第三层:相邻一层直接控股>20%且控股相加>20% 间接抵免公式: 本层企业所纳税额属于由上一层企业负担的税额 =(本层企业就利润和投资收益所实际缴纳的税额+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由本层

国际税收重复征税问题及延伸

国际税收重复征税问题及延伸 一、国际税收重复征税问题及概述 (一)国际重复征税概念 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国家各自依据自己的税收管辖权按同一税种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征税期限内同时征税。 (二)国际重复征税的背景 国际重复征税现象是国际税法领域最为普遍、最为突出的现象。国际重复征税问题的解决,涉及国家主权和税收利益,成为国际税法的重点。国际重复征税现象的产生,是有关国家各自主张的税收管辖权在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或财产价值上发生冲突的结果。国际重复征税减除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即扣除法、免税法和抵免法,不同方法减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效果有所不同。 国际税法是适应国际税收关系的需要,从传统的国内税法部门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个新的综合性的税法分支体系.国际重复征税是国际税法领域中最为普遍、最为突出的现象,没有国际重复征税,就没有国际税法这门学科。国际重复征税问题的解决,涉及国家主权和税收利益,因此成为国际税法的重点。 (三)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原因 (一)、法律性质国际重复征税产生原因 国际重复征税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是有关国家各自主张的税收管辖权在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或财产价值上发生重叠冲突的结果。国家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具体分析而言,主要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 1、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与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重叠 目前绝大多数国家在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方面,既按属人课税原则对本国居民来自居住国境内和境外的一切所得和财产价值,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征税;同时又根据地域课税原则对非居民(即其他国家的居民)来源于境内的各种所得和存在于境内的财产价值,主张来源地税收管辖权课税。因此,在一国居民所得的来源于居住国境外的跨国所得上,势必会发生一国的居民税收管辖权与另一国的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在纳税人收入和财产国际化现象普遍存在的今天,这种一种无限纳税义务与有限纳税义务的冲突,是造成当今大量的国际重复征税的最普遍的原因。 2、居民税收管辖权与公民税收管辖权的重叠 居民与公民有一定的差异,当不同国家分别采用居民税收管辖权和公民是时,就会产生国际重复征税。由于实行公民税收管辖权的国家,对其公民的世界范围内的收入征税;实行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国家,对其居民实行世界范围内的收入征税,所以,给国公民将其全部收入,以其公民身份要向甲国纳税,以其居民身份要向乙国纳税,从而,他所获得的每一笔收入,都同时负有双重税收。这是一种无限纳税义务与无限纳税义务的冲突。

国际税收练习题答案

第一章国际税收题目 一、术语解释 1.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政府凭借其政治权力,对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或财产进行重叠交叉课税,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2.财政降格 由于存在国际税收竞争,各国的资本所得税税率下降到一个不合理的低水平,造成国家的财政实力大幅度下降的现象和趋势。 二、填空 1.个人所得税制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以及(混合所得税制)。 2.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税收课大致分为:商品课税、(所得课税)和财产课税三大类。 3.销售税有多种课征模式,在产制、批发、零售三个环节中选择某一环节课税的,称为(单一环节销售税)。 4.根据商品在国际上的流通方式不同,可将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出口税和过境税。 三、判断题 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和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 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C )。 A.涉外税收 B.对外国居民征税 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D )。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 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 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 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 3.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过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 C )。 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 B.《税收管理互助多变条约》

国际税收课程简介

国际税收课程简介 课程编码:123304211 课程名称:国际税收 学分学时:3-48 适用专业:财政学 主要内容: 《国际税收》课程是财政学专业的主要专业课,是把跨国经济活动中的纳税理论与实务融为一体的一门新兴的综合性交叉学科,是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决策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通过系统研究各类涉外经济主体在跨国经济活动中的涉税问题,使学生运用国际税收知识的基本原理、方法于跨国经济活动的实践中,增强跨国经营管理和决策能力,完善专业知识结构,都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应使学生不仅懂得国际税收的基本理论和我国涉外税收制度的基本规定,而且还要使学生初步具备分析国际税制、解释税法的能力,能探讨实践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本课程一方面,理论研究要立足于国际化,用国内外最新的基础理论、最先进的研究成果来更新和深化教学内容;另一方面,强调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把理论和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避免税收法规的简单罗列。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应使学生不仅懂得国际税收的基本理论和我国涉外税收制度的基本规定,而且还要使学生初步具备分析国际税制、解释税法的能力,能探讨实践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本课程的特点是理论性和实务可操作性较强,在教学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采用课堂面授与案例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加深对国际税收理论和方法的认识,提高学生分析国际税制、解释税法的能力,能够在探讨实践运行中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通过本课程学习,应使学生掌握以下岗位能力: 1.全面掌握国际税收有关的基本理论、基本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基本方法和思路,明确国际税收和国内税法的关系,将国际税收的相关知识融会贯通并运用于今后的实际业务和理论工作中去。 2.全面掌握国际税收基本理论、方法和政策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生面临复杂的经济背景下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更好地为我国对外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服务。 3.有助于学生认识加入WTO后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接轨的运作规则,以及在国家经贸交流中应注意的国际税收方面的相关问题,培养学生处理国家、企业和个人国际税务问题的能力。 4.准确地阅读与收集信息能力、流利的文字与语言表达能力、良好的人际交往与沟通能力、精确地数据分析与计算能力。 5.能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问题,达到财政学专业学生培养目标的要求,成为能够适应21世纪财政税收发展所需要的专门人才。

国际税收习题及答案

《国际税收》习题及答案 第一章国际税收的概念和研究对象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 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国际税收是一个()。 A.经济范畴 B.历史范围 C.社会范畴 D.制度范畴 2.国际税收是关于()。 A.发生在国家之间的一切税务关系 B.本国税制中有关涉外的部分 C.发生在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D.对某些外国税制所进行的比较研究 3.下列选项中,属于国际税收的研究对象的是()。 A.各国政府处理与其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之间征纳关系的准则和规范 B.各国政府处理与其管辖范围内的外国纳税人之间征纳关系的准则和规范 C.各国政府处理与其它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的准则和规范 D.各国政府处理它同外国籍跨国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和与其他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的准则和规范 4.下列选项中属于国际税收的研究范围的是( )。 A.所得税问题 B.土地税问题 C.关税问题 D.消费税问题 5.下列关于国际税收与国际税务关系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是()。 A.前者协调国家间经济贸易关系,后者协调国家间税收分配关系 B.前者主要涉及流转税和关税,后者主要涉及所得税和财产税 C.前者涉及国家间的财权利益分配,后者涉及国家间经济贸易关系 D.前者涉及国家间的经济贸易关系,后者涉及国家间的财权利益分配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至五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下列各项属于国际税收含义的有()。 A.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 B.国际税收是指发生在国家间的一切税收关系 C.国际税收是对跨国所得的征税 D.国际税收是一种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E.国际税收是指各国税制中有关涉外的部分

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

第十一章国际税收 知识点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 (一)发展与现状 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者地区为了协调相互间在处理跨国纳税人征税事务和其他有关方面的税收关系,本着对等原则,经由政府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或条约。 1.世界上最早的国际税收协定:1843年比利时和法国政府签订 2.两个范本: 《经合组织范本》、《联合国范本》 3.我国: 第一个全面性税收协定1983年与日本签订; 截止2016年底,我国对外正式签署102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2个《安排》(港、澳)+1个《合作协议》(台); 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2017年1月1日生效,旨在打击跨国逃避税行为,维护公平税收秩序。 (二)两个范本差异 1.《联合国范本》较为注重扩大收入来源国的税收管辖权,主要目的在于促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双边税收协定的签订,同时也促进发展中国家相互间双边税收协定的签订。 2.《经合组织范本》虽然在某些特殊方面承认收入来源国的优先征税权,但其主导思想所强调的是居民税收管辖权原则,主要是为了促进经合组织成员国之间双边税收协定的签订。 (三)国际税收协定典型条款介绍(新加坡与中国的税收协定)。 例如:双重居民身份下最终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1.个人(4个)依次是: 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居处;国籍。 2.公司和其他团体: 同时为缔约国双方居民的人,应认定其是“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的居民。 知识点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 (一)税务登记管理 (二)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所得税25% 应纳税所得额核定方法(代表机构的核定利润率不应低于15% ) (三)未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所得税10% 应纳税所得额确定方法: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担保费——收入全额为计税依据 2.转让财产所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融资租赁所得、企业股权转让所得——财产净值为计税依据 3.其他注意问题: (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6年税收业务知识测试题及参考答案

税收业务知识测试试卷 :单位:得分: 注:题中未标明时间围的,均适用现行税收政策。相关税率表附后。 一、判断题(正确的打“√”,错误的打“×”。共20题,每小题0.5分,共10分。) 1.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月起征收房产税。() 2.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3.金三系统上线以后,不再需要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种认定,只需登记房屋、土地税源信息即可。() 4.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所有人缴纳土地使用税。() 5.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包括自有和承租)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6.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其实际发生的且有合法凭据的支出可以据实扣除。() 7.税务机关拍卖扣押的欠税单位的房产不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8.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及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

9.目前,我国仅对列举的资源征收资源税。() 10.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11.营改增后,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应包含增值税。() 12.纳税人占用耕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 13.“记载资金的帐薄”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是注册资本金额。() 14.按税法规定减免增值税的,可以同时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 15.纳税人未在规定纳税期限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应当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16.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的增值税,以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均按季申报。() 17.新购置的车船,纳税人应当自购置之日起60日申报缴纳或者经由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 18.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19.某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从业人数90人,资产总额2000万元;它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20.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费依据为本地区上一年度平均职工工资。() 二、单选题(共20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国际税收心得体会

国际税收心得体会 【篇一:税收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税收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我于5月20日至6月18日参加了全省国税系统稽查业务培训班。 通过为期一个月的税收稽查业务培训,我感到收获是多方面的。能 克服了畏难情绪,学到了许多业务知识,提高了稽查技能,增强了 干好税收稽查工作的信心,收到了比较理想的效果。 通过学习,更新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学到了多种处理税收稽查业 务问题的方法,增加了干好本职工作的信心。 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我们学习了《十七大报告专题辅导》、《党 风廉政建设专题》、《企业所得税政策》、《区域税收专项整治的 组实施》、《虚开发票案件的取证要求》、《行业税务管理和查账 实务》、《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增值税扩大抵扣业务讲解》、《国际税收管理(避税、反避税)》、《税收行管法疑难讲解》、《防 范稽查职务犯罪若干问题》、《涉嫌危害税收行管犯罪案件取证要 求和方法》、《消费税政策完善要点讲解》、《协查系统及辅助查 询工具》、《会计电算化软件介绍及技巧》、《稽查查账软件的应用》、《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房地产行业税务管理和查账实务》、《税收执法风险及防范》、《出口退税业务与稽查实务》、《稽查干部心理调节》、《增值税基础知识》等课程,通过对税收 案例的分析受益非浅。 作为一名税收稽查工作人员要掌握的税收政策、会计知识,还要懂 得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工作方法的灵活运用等方方面面的知识和 技能,真可谓包罗万象。 通过学习,我认为,这次培训内容全面,针对性强,非常实用。过 去一些概念和一些新知识点比较模糊,经老师的讲解,都基本弄懂 弄通,为今后提高实际工作水平提供了良好的知识储备。 在学习中《十七大报告专题辅导》中深刻了解了十七大的主要内容,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什么,对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的中国特色“特”在何处、需要什么样的“特” 。党的十七大 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xx同志代 表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 学发展观,实事求是地回顾了过去5年党中央领导全国人民开展的

国际税收协定基础知识

国际税收协定基础知识

一、单项选择题 1.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不同国家(征税主体)对()进行的重复征税。 A. 同一纳税人的同一税源 B. 同一纳税人的不同税源 C. 不同纳税人的同一税源 D. 不同纳税人的不同税源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重复征税的关键是对同一税源的重复课征,因此选项B、D都不符合这个关键性判断依据。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属于法律性重复征税。 2.国际重复征税的根本原因是()。 A. 纳税人所得的国际化 B. 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 C. 跨国纳税人的存在 D. 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纳税人所得或收益的国际化和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是产生国际重复征税的前提条件。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是国际重复征税的根本原因。 3.某集团公司,其母公司设在中国境内,在境外A国设立一子公司,子公司2009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万元(人民币,下同),已知A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子公司在A国缴纳所得税300万元,并从税后利润1200万中分给中国母公司股息200万元。则该母公司应就分回的税后利润在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A. 0 B. 50 C. 12.5 D. 62.5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1)母公司来源于子公司的所得为:200+300×[200÷(1500-300)]

=250(万元);(2)母公司应承担子公司所得税为:300×[200÷(1500-300)]=50(万元);(3)间接抵免限额=250×25%=62.5(万元),分回的利润在国外实际缴纳所得税50万元,由于小于抵免限额,所以可以全部抵免,所以母公司应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62.5-50=12.5(万元)。 4.假定A国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为10万元,其中来自A国的所得8万元,来自B国的所得2万元。A.B两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0%和25%,若A国采取全额免税法,则A国应征税额为()万元。 A. 2.9 B. 3 C. 2.5 D. 2.4 【您的答案】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A国应征税额=8×30%=2.4(万元)

国际税收复习思考题.doc

国际税收练习题 一、单选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I.所得税于18世纪末产生,其首创国家是() A.美国 B.瑞士 C.英国 D.法国 2.1963年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起草的一个国际稅收协定范木是() A.《关于对所得和资本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 B.《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C.《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D.《关于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木》 3.下列选项中属于国际税收研究范围的是() A.国际税收与国际经济的关系 B.关于涉及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问题 C.国际税收与各国税制的关系 D.国际税收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 4?判别国际税收涉及的纳税人的标志是() A.法律标准,即该纳税人在某国取得了公民身份 B.户籍标准,即该纳税人在某国有永久性住所 C.该纳税人具有外国国籍 D.该纳税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都取得收入,并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承担双重交叉的纳税义务 5.投资所得是指() A.转让财产的价值 B.转让不动产的价值 C.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 D.临时或偶然所得 6.—居住在英国的美国公民,他仅有来白英国一国的收入,则他应该() A.只向英国纳税 B.只向美国纳税 C.既向英国纳税又向美国纳税 D.不成为跨国纳税人,但应向美国纳税 7.发展屮国家侧重于选用的税收管辖权是() A.居民税收管辖权 B.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C.公民税收管辖权 D.居民和公民税收管辖权 &国际双重征税产生的原因是() A.备国税收管辖权的差异性 B.备国财权利益矛盾的激化 C.商品课税制度的复杂性 D.复合税制的产生 9.在制定跨国白然人居民身份时所采用的法律标准实际上是() A.居民标准的运用 B.公民标准的运用 C.户籍标准的运用 D.居所标准的运用 10.国际双重征税的扩大化问题主要导源于() A.不同的税收管辖权体现出了不同的财权利益 B.跨国纳税人的形成 C.肓接投资的增多

国际税收典型例题分析

国际税收典型例题分析 一、单项选择题 1.假如一个纳税人利用不同国家关于纳税人居住时间的规定,在各国间旅行以避免成为纳税人,达到躲避纳税义务的目的,我们可以把这种人称为“税收难民”。从理论上而言,税收难民所采用的避税方法属于( )。 A. 人的流动 B. 人的非流动 C. 资金的流动 D. 货物的流动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国际避税方法,属于提高型知识点。税收难民所采用的是人的流动方式。 2.下列税收管辖权类型中,发展中国家所侧重的是( )。 A. 居民管辖权 B. 公民管辖权 C. 地域管辖权 D. 国际管辖权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税收管辖权类型,属于基础型知识点。发展中国家所侧重的税收管辖权为地域管辖权。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中,无论是缔结税收协定还是一国单方面采取措施,

使用得最多的方法主要有两种,这两种方法主要包括( )。 A. 扣除法 B. 免税法 C. 抵免法 D. 抵税法 【参考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属于基础型知识点。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中,使用得最多的方法包括免税法和抵免法。 2.国际反避税的基本方法主要有( )。 A. 强化税务稽查 B. 加强国际税务合作 C. 控制外国投资 D. 制定国际反避税法律 【参考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国际反避税的基本方法,属于基础型知识点。一般包括加强国际税务合作和制定国际反避税法律。 三、判断题 在国际税收中,消除双重征税通常采用免税法或抵免法。( ) 【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避免国际重复征税方法,属于基础型知识点。国际惯例中,消除双重征税通常采用免税法或抵免法。

国际税收复习题

一、单线选择题 1.免税方法的指导原则是 A.放弃行使所得来源地管辖权 B.承认所得来源地管辖权的独占地位 C.避免双重征税 D.对跨国所得的分享 2.下列国家中同时行使所得来源地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的是( )。 A中国B日本 C美国D俄罗斯 3.1963年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起草的一个国际税收协定范本是 A.《关于对所得和资本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 B.《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C.《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D.《关于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 4.在居住国的税收负担率高于非居住国税负的条件下,免税法的结果是() A.使居住国多征一部分税收 B.使居住国少征一部分税收 C.与居住国没什么关系 D.减缓了国际双重征税 5.下列选项中属于国际税收研究范围的是() A.国际税收与国际经济的关系 B.关于涉及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问题 C.国际税收与各国税制的关系 D.国际税收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 6.. 税收协定的受益人是() A缔约国政府B缔约国居民 C非缔约国居民D缔约国税务当局 7.直接抵免法适用于 A.非同一经济实体 B.母子公司 C.预提所得税 D.子公司在东道国交纳的所得税 8.发展中国家侧重于选用的税收管辖权是()。 A居民税收管辖权B来源地税收管辖权C公民税收管辖权D居民和公民税收管辖权 9.税收饶让抵免实际上抵免的是 A.国际双重征税 B.跨国纳税人的一部分税负 C.跨国纳税人实际已交税负 D.来源国的其他税负 10.投资所得是指() A.转让财产的价值 B.转让不动产的价值 C.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 D.临时或偶然所得 11.目前税收国际协调与合作方面最主要也是最基本的一种方式是()。 A税收协定模式B税收一体化模式 C双边模式D多边模式 12.免除国际双重征税的最佳方法是 A.减免法 B.扣除法 C.免税法 D.抵免法 13.在实行抵免法的情况下()。 A居住国仅承认居民税收管辖权的优先权,而不是独占权 B居住国仅承认居民税收管辖权的独占权,而不是优先权 C居住国仅承认来源国税收管辖权的独占权,而不是优先权 D居住国仅承认来源国税收管辖权的优先权,而不是独占权 14.对转让定价的最大约束是 A.国际双重征税 B.正常交易原则 C.国际会计公司查帐 D.总利润原则 15.成本标准所采用的主要分配依据是 A.权责发生的费用 B.实际发生的费用 C.市场平均利率 D.合理利润 16.一居住在英国的美国公民,他仅有来自英国一国的收入,则他应该() A.只向英国纳税 B.只向美国纳税 C.既向英国纳税又向美国纳税 D.不成为跨国纳税人,但应向美国纳税 17.对发展中国家较为有利的税收协定范本是()。 A《经合组织范本》B《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C《联合国范本》D《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18.跨国自然人想转移或避免其高税国税负,摆脱公司管辖权制约,其唯一途径是() A.逃亡国外 B.宣告死亡 C.放弃原国籍获得别国国籍 D.争取双重国籍 19.当居住国税率高于来源国税率的情况下,采用免税法的结果 是()。 A实际免除的税额小于应免除的国内应纳税额 B实际免除的税额等于应免除的国内应纳税额 C实际免除的税额大于应免除的国内应纳税额 D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20.发展中国家侧重于选用的税收管辖权是() A.居民税收管辖权 B.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C.公民税收管辖权 D.居民和公民税收管辖权 21.在双边或多边的反避税措施中,最为突出的是 A.防止滥用税收协定 B.强化反运用避税港 C.同步调查与统计 D.情报交换 22.我国税法在抵免限额上的规定是()。 A综合分项限额B综合不分项限额 C分国分项限额D分国不分项限额 23.对于同时具有两个国家居民身份的跨国自然人的判定,税收 协定所规定的顺序标准中,第一位的标准是() A.重要利益中心 B.习惯性居所 C.永久性住所 D.国籍 24.下列选项中属纯国际避税地的是() A.香港 B.澳门 C.百慕大 D.新加坡 25.关于法律性双重征税与经济性双重征税的区别,下列说法中 正确的是()。 A前者是对同一纳税人的不同所得征两次税,后者是对不同纳税 人的同一项所得征两次税 B前者是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项所得征两次税,后者是对同一纳 税人的不同所得征两次税 C前者是对不同纳税人的不同所得征两次税,后者是对同一纳税 人的同一项所得征两次税 D前者是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项所得征两次税,后者是对不同纳 税人的同一项所得征两次税 26.免税方法的指导原则是()

1481604891国际税收 简答论述

国际税收税收13-1班 简答题: 一.国际避税产生的客观原因是什么? 1.有关国家和地区税收辖权的差异以及判定居民身份的标准和判定所得来源地的标准存在差异 2.税率的差异 3.国际税收协定的大量存在 4.涉外税收法规中的漏洞 二.各国税收管辖权的现状 1.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 2.实行单一的地域管辖权 3.同时实在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公民管辖权 三.列举国际避税的主要形式及应对措施 1)利用国际避税地。 措施:(1)制定对付避税地的法规; (2)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限制本国居民在避税地投资。 2)滥用税收协定 措施:(1)制定防止税收协定滥用的国内法规 (2)在双边税收协定中加进反滥用条款 (3)严格对协定受益人资格的审查程序 3)利用资本弱化避税。 措施:实行不同的资本弱化法规限制利息的扣除。 4)通过移居到避税地或低税地区避税。 措施:(1)对于自然人移居,有些国家采取了有条件地延续本国向外移居者无限纳税义务。 (2)对于法人的移居,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同时采用注册地标准和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判定法人的居民身份。 5)通过改变公司组织形式避税。 措施:(1)外国分公司改为子公司以后,分公司过去的亏损所冲减的总公司利润必须重新计算清楚,并就这部分被国外分公司亏损重建的利润进行补税。 (2)限制本国居民公司向非本国居民公司转让经营业务的方法阻止本国公司将国外的分公司改组为子公司。

四.住所与居所的区别是什么? 答:住所是一个民法上的概念,一般是指一个人固定的或永久性的居住地。居所在实践中一般是指一个人连续居住了较长时期但又不准备永久居住的居住地。与住所相比,居所在许多国家并没有一个严格的法律定义,因而各国对居所的认识和判定标准并不很一致。但一般认为,居所与住所至少有两点区别:(1)住所是个人的久住之地,而居所只是人们因某种原因而暂住或客居之地;(2)住所通常涉及到一种意图,即某人打算将某地作为其永久性居住地,而居所通常是指供个人长期有效使用的房产,该标准强调的是人们居住的事实,即某人在某地已经居住了较长时间或有条件长时期居住,但并不强调其在此长期居住的意愿。 五.国际避税的主要手段 (1)利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 (2)滥用国际税收协定。 (3)利用信托方式转移财产。 (4)组件内部保险公司。 (5)资本弱化。 (6)选择有利的公司组织形式。 (7)纳税人通过移居避免成为高税国的税收居民。 六.避税和偷税有什么不同? ①偷税漏税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不论故意或无意的行为,做虚假财务报表,隐瞒利润,达到少缴和不交税款的目的。 ②避税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以合法的手段最大限度的获得税收的优惠来达到纳税人减少缴纳税款的经济行为。 ③合理避税和偷税漏税之间的区别在合法与违法。合理避税不同于偷税、逃税,它以尊重税法、遵守税法为前提,以对法律和税收的详尽理解、分析和研究为基础,是对现有税法政策法规特有的优势资源进行的发现和利用。企业合理避税的前提条件是:依法纳税、依法尽其义务 七.所得税的管辖权 (1)地域管辖权,又称来源地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2)居民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本国税法中规定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3)公民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拥有本国国籍的公民所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国际税收作业19页word

国际税收参考答案 第一次作业 一、名词解释 国际税收:人们通常所说的国际税收,是指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 二、简答 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什么?表现在哪些方面? 国际税收问题作为开放经济条件下的种种税收现象,其背后隐含着的是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这种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是国际税收的本质所在。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 (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2)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 2、国际税收协调有哪些方面的内容? (1)合作性协调,即有关国家通过谈判就各自的税基、税率、征税规则等达成协议,并根据协议的内容确定对对方国家的商品或纳税人进行征税的制度和办法。 (2)非合作性协调,即一个国家在其他国家竞争压力的驱使下,在其他国家税制既定不变的情况下单方面调整自己的税收制度,使本国的税收制度尽量与他国保持一致而形成的一种税收国际协调。 3、按课征对象的不同税收可分为哪几类? 一国课征的税收按课税对象的不同大致可以分为商品课税、所得课税

和财产课税三大类。各类税收按一定的标准还可以进一步细分为不同的税种。 4、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①在商品课税领域,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国际协调将逐步取代关税的国际协调成为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②在所得课税领域,国与国之间的税收竞争将更为激烈,为了防止“财政降格” (fiscal degradation)和“一降到底” (race to bottom)的情况发生,国际社会有必要对各国资本所得的课税制度进行协调。 ③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区域性的税收国际税收协调将会有更为广阔的前景。 ④各国之间将加强税收征管的国际合作,共同应对跨国纳税人的国际避税和偷税行为。 ⑤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国际税收领域将出现许多新的课题,亟待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加以研究解决。 第二次作业 一、名词解释 税收管辖权: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它表现在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哪些税以及征多少税等方面。 地域管辖权:又称来源地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居民管辖权:即一国要对本国税法中规定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国际税收必考知识点汇总,应考必备。

所得税管辖权类型: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公民管辖权 税收居民的判定标准: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住所标准,居所,停留时间);法人居民身份(注册地,管理机构所在地,总机构所在地,选举权控制) 国际重复征税:指的是同一课税对象在同一时期内被相同或列斯的税种课征了一次以上。 国际重复征税的原因:两国同种税收管辖权交叉重叠;两国不同种税收管辖权交叉重叠; 税收绕让: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在国外得到减免的那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经缴纳,并允许其用这部分被减免的外国税款抵免在本国应缴纳的税款。 避税与偷税的区别:①:偷税是指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的情况下通过种种手段不缴纳税款;而避税是指纳税人规避或减少纳税义务。②:偷税直接违反税法,是一种非法行为;而避税是转税法的空子,并不直接违反税法,因而从形式上看他是一种不违法行为。③:偷税不仅违反税法,而且往往要借助犯罪手段,所以偷税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而避税是一种不违法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所以不受法律制裁。 国际避税产生的原因:①,有关国际和地区税收管辖权的差异以及判定居民身份的标准和判定所得来源地的标准存在差异。②税率差异③国际税收协定的大量存在④,涉外税收法规中存在漏洞。 国际避税地:指那些可以被人们借以进行所得税或财产税国际避税活动的国家和地区。国际避税地的类型:①,不征收任何所得税的国家和地区。②,征收所得税但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③,所得税仅实行地域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④,对国内一般公司征收正常的所得税,但对某些种类的特定公司提供特殊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区。 转让定价:指公司集团内部机构之间或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产品、劳务或财产而进行的内部交易作价;通过转让定价所确定的价格称为转让价格。 转让定价意义:①,转让定价是跨国公司内部资源配置的指示器②,跨国公司组织形式向分权化发展的重要保障。③,实现其全球发展战略、谋求利润最大化的便利工具。④,实现知识产品内部化的重要手段。 国际避税的手段:①,利用转移定价转移利润②,滥用国际税收协定③,利用信托方式转移财产④,组建内部保险公司⑤,资本弱化⑥,选择有力的公司组织形式⑦,纳税人通过移居避免成为高税国的税收居民。 资本弱化:指在公司的资本结构中债务融资的比重大大超过了股权融资比重。 外企在我国避税的特点:①,外商企图独享归中外双方共有的利润。②,外商投资企业及时将企业的利润调出境外。③,西方一些国家对所的贺岁实行归属抵免制。

税法考试基础知识培训-第A126讲_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14)

第一章之第七节国际税收关系 一、国际重复征税与国际税收协定 随着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和深入发展,国际税收问题也随之增多。为了消除国际重复征税,加强国家之间的税收征管合作以及协调各国间的税收分配关系,缔结国际税收协定十分必要。 (一)税收管辖权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别征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国际税收分配关系中的一系列矛盾的产生都与税收管辖权有关。税收管辖权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是一个主权国家在征税方面的主权范围。通常按照国际公认的顺序,税收管辖权划分原则有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两种。其中属地原则是以纳税人的收入来源地或经济活动所在地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种原则,也称为属地主义或属地主义原则。属人原则是以纳税人的国籍和住所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种原则,也称属人主义或属人主义原则。 由于在国际税收领域,各国行使征税权力所采取的原则不尽相同,因此各自所确立的税收管辖权范围和内容也有所不同。目前世界上的税收管辖权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居民管辖权、地域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居民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对凡是属于本国的居民取得的来自世界范围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这种管辖权是按照属人原则确立的。各国税法对居民身份确认方法不尽相同,有的是按居住期限确定,也有的是依据是否有永久性住所确定等。 地域管辖权又称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它是指一个国家对发生于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应税活动和来源于或被认为是来源于其境内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这种管辖权是按照属地原则确立的。在地域管辖权下,通过确认所得的地域标志来确定该笔所得的来源地,一笔所得被地域化,从而纳入所在地域的国家税收管辖范围。这种按地域范围确定的管辖权体现了有关国家维护本国经济利益的合理性,又符合国际经济交往的要求和国际惯例,被各国公认为是一种较为合适的税收管辖权,并为绝大多数国家所接受。 公民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依据纳税人的国籍行使税收管辖权,对凡是属于本国的公民取得的来自世界范围内的全部所得行使的征税权力。这种管辖权也是按照属人原则确立的。公民是指取得一国法律资格,具有一国国籍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国际税收中所使用的公民概念不仅包括个人,也包括个人、团体、企业或公司,是一个广义的公民概念。公民有时也称国民,世界上多数国家使用的是公民概念,但是日本等少数国家也使用国民的概念。 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之间的矛盾必然导致税收管辖权之间的矛盾,三种税收管辖权之间必然会发生不同程度的重叠和交叉。围绕着纳税人的同一笔所得被重复征税的问题,引申出了一系列的国际税收活动。 (二)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进行分别征税所形成的交叉重叠征税,又称为国际双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所进行的重复征税,它强调纳税主体与课税客体都具有同一性。 广义的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或不同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或税源所进行的交叉重叠征税,它强调国际重复征税不仅要包括因纳税主体与课税客体的同一性所产生的重复征税(即狭义的国际重复征税),而且还要包括由于纳税主体与课税客体的非同一性所发生的国际重复征税,以及因对同一笔所得或收入的确定标准和计算方法的不同所引起的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一般包括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和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三种类型。 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不同的征税主体(即不同国家)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它是由于不同国家在法律上对同一纳税人采取不同征税原则,因而产生了税收管辖权的重叠,从而造成了重复征税。 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不同的征税主体(即不同国家)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一般是由于股份公司经济组织形式所引起的。股份公司的公司利润和股息红利所得属于同源所得,在对二者同时征税的情况下,必然会带来重复征税的问题。当这种情况中的征税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时,重复征税即成为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税收15章习题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 掌握国际税收的概念;理解国际税收的本质、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区别和联系;了解国际税收问题的的产生与发展趋势。 一、术语解释 1.国际税收 2.涉外税收 3.财政降格 4.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 5.恶性税收竞争 二、填空题 1.个人所得税制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以及。2.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税收可大致分为:商品课税、-和财产课税三大类。3.销售税有多种课征形式,在产制、批发、零售三个环节中选择某一环节课税的,称为。4.根据商品在国境上的流通方向不同,可将关税分为:、出口税和过境税。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与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 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A.涉外税收 B. 对外国居民征税 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 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 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 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 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 3.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国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 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 B.《税收管理互助多边条约》 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UN范本 4.()是重商主义时代最著名的贸易协定,也是关税国际协调活动的开端。 A.《梅屈恩协定》B.《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 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D.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五、问答题 1.所得课税对国际投资的影响怎样? 2.如何理解所得税的国际竞争? 3.为什么说涉外税收不等同于国际税收? 4.从税制设计来看,增值税是否存在国际重复征税问题,如何解决?

税法考试习题放基础培训讲义-第49讲_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1)

第十二章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知识庞杂,内容较多,考试中题型可以涉及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题,尤其要关注和企业所得税有交叉的知识点。 本章和所得税有交叉的知识点:非居民企业的税收管理;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抵免;特别纳税调整。 2016年考查了一道计算题。 2017年分值在3.5分。 2018年分值在10分。 2019年预计分值在5-8分。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第一节国际税收协定 第二节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掌握) 第三节境外所得税收管理(掌握) 第四节国际反避税(掌握) 第五节转让定价税务管理(掌握) 第六节国际税收征管合作 2019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1.修改了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缔约对方居民“受益所有人”身份时,应考虑的因素。 2.明确境外投资者以分得的利润用于补缴其在境内居民企业已经认缴的注册资本,增加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的,属于符合“新增或转增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实收资本或者资本公积”的情形。 3.明确境外投资者按照金融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人民币再投资专用存款账户划转再投资资金的划转时间的具体规定。 4.增加“税务机关对暂不征税的境内再投资后续管理”的规定。 5.增加“准备主体文档的企业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一节国际税收协定 一、国际税收协定及其范本 在国际上影响最大的范本是《经合组织范本》(OECD范本)和《联合国范本》(UN范本)。 《联合国范本》较为注重扩大收入来源国的税收管辖权;而《经合组织范本》虽然在某些特殊方面承认收入来源国的优先征税权,但其主导思想所强调的是居民税收管辖权。 二、我国缔结税收协定(安排)的情况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对外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 截至2018年12月,我国已对外正式签署110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其中103个协定已经生效,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签署了税收安排,与台湾地区签署了税收协议。 三、国际税收协定典型条款介绍(了解) (一)税收居民 我国个人居民判定标准:住所、居住时间。 我国居民企业判定标准:注册地、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解释】双重居民身份下最终居民身份判定(注意顺序): (1)个人居民身份认定标准依次是: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居处;国籍。 (2)公司和其他团体:同时为缔约国双方居民的人,应认定其是“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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