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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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绵城市实施方案

江苏海绵城市实施方案

江苏海绵城市实施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气候变化的影响日益凸显,城市水logging、热岛效应、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海绵城市理念应运而生。

江苏省作为我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城市化进程较快,城市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水资源和环境保护问题。

因此,制定江苏海绵城市实施方案,对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抗灾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海绵城市建设目标。

江苏省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在2025年基本建成海绵城市示范区,到2035年全省城市基本实现海绵城市建设。

具体目标包括,城市雨水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城市绿地率达到45%以上;城市地表径流控制率达到70%以上;城市水体水质达到Ⅲ类以上标准。

二、海绵城市建设重点。

1. 雨水资源化利用。

加大对雨水的收集和利用力度,推广建设雨水花园、雨水湿地等设施,提高雨水资源的利用率。

在城市规划中加入雨水资源化利用的考量,鼓励居民单位、企事业单位开展雨水收集利用。

2. 提高绿地率。

加大城市绿化力度,建设更多的绿地和森林公园,提高城市绿地率,增加城市的生态空间,改善空气质量。

同时,鼓励屋顶绿化和立体绿化,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

3. 控制地表径流。

通过改善城市排水系统、修建雨水花园、设置透水铺装等方式,减少城市地表径流,降低城市内涝风险。

同时,加强城市河道治理,提高城市水体的排水能力。

4. 改善水体水质。

加大对城市水体的治理力度,减少城市污水排放,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加强城市水环境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水体污染问题。

三、海绵城市建设保障。

1. 政策支持。

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的政策导向和支持措施,鼓励和引导各地加大海绵城市建设力度。

2. 技术支持。

加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研究和推广,鼓励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程,推广适用于不同地区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和经验。

3. 资金支持。

加大对海绵城市建设的财政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建设,推动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多元化。

四、海绵城市建设监督。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1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1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1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09•【字号】泰政办发〔2019〕29号•【施行日期】2019.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1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的通知泰政办发〔2019〕29号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政府201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9日市政府201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为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54号)和《泰州市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办法》(泰政规〔2009〕1号)等有关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就市政府201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编制计划如下:一、年内完成的规范性文件(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8〕1号)和《中共泰州市委泰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泰发〔2018〕11号),扎实推进我市城市安全发展,建立健全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的公共安全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制定《泰州市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起草。

(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苏办〔2018〕39号)和《中共泰州市委泰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泰发〔2018〕11号)精神,进一步健全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泰州市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起草。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5.06•【字号】泰政传发〔2019〕41号•【施行日期】2019.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传发〔2019〕41号各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各设区市要制定本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

我市参照国家及省有关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泰州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并报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5月6日泰州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15年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来,各区各部门迅速行动,在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我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巩固近年来的治理成果,加快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把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紧密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加快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确保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明显见效,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系统治理,有序推进。

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全方位、全过程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好上下游、左右岸、地上地下关系,重点抓好源头污染管控。

坚持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相结合,既集中力量打好消除城市黑臭水体的歼灭战,又抓好长制久清的持久战。

海绵城市施工实施方案

海绵城市施工实施方案

海绵城市施工实施方案一、前言。

海绵城市是指在城市规划与建设中,通过一系列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使城市具备更好的自然保护和生态修复能力,以应对极端天气和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

为了更好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特制定本施工实施方案,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顺利进行。

二、施工准备工作。

1. 确定施工范围,根据城市规划,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的重点区域和范围,明确施工的具体位置和范围。

2. 制定施工方案,根据城市地形、水文等情况,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包括绿地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等内容。

3. 确定施工时间,根据气候和季节情况,确定最佳的施工时间,避免极端天气对施工造成影响。

4. 资金准备,确保施工所需的资金充足,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三、施工实施。

1. 土地准备,对施工区域进行清理和平整,确保施工区域的整体环境适宜施工需求。

2. 绿地建设,根据规划,进行植被的种植和绿化工作,包括草坪、花园等绿地的建设。

3. 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建设,建设雨水收集设施,包括雨水管网、雨水花园等,确保雨水得到合理收集和利用。

4.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对城市污水进行处理和净化,确保城市水环境的良好状态。

5. 生态修复,对施工区域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保护和恢复当地的生态系统,提高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

四、施工后期工作。

1. 施工监督,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2. 环境监测,对施工后的环境进行监测,确保施工后环境质量的良好状态。

3. 宣传推广,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成果进行宣传和推广,提高市民对海绵城市建设的认识和支持度。

4. 效果评估,对施工后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为未来的海绵城市建设提供参考。

五、总结。

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程,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本施工实施方案将严格按照规划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果,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做出贡献。

希望全体施工人员能够严格遵守施工规范,共同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取得成功。

海绵城建设实施方案

海绵城建设实施方案

海绵城建设实施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城市水logging、城市热岛效应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海绵城市概念应运而生。

海绵城市是指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通过合理的设计和管理,使城市具备更好的自然水循环和生态环境容量,能够更好地适应气候变化和自然灾害的城市。

为了有效推进海绵城市的建设,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一、改善城市排水系统。

1. 优化雨水排放系统,增加雨水收集设施,减少雨水径流,提高雨水资源利用率。

2. 加强城市下水道排水能力,提高城市排水效率,减少城市内涝风险。

二、增加绿地覆盖率。

1. 在城市规划中增加绿地空间,提高城市绿地覆盖率,增强城市的生态环境容量。

2. 采用透水铺装材料,减少城市硬质地面,增加土地的透水性,降低城市热岛效应。

三、推广雨水利用。

1. 在建设中加强雨水资源的收集和利用,建立雨水利用系统,减少城市对外部水资源的依赖。

2. 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居民和企业利用雨水资源,推动雨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四、加强城市绿化管理。

1. 加大对城市绿化的投入,提高绿化养护水平,增强城市的生态环境稳定性。

2. 推广植物种植技术,选择适合当地气候和土壤的植物,提高植被的适应性和抗灾能力。

五、完善城市规划设计。

1. 在城市规划设计中加入海绵城市理念,将海绵城市要求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中。

2. 强化城市规划管理,加强对城市建设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城市建设符合海绵城市理念。

六、加强宣传和教育。

1.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市民对海绵城市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市民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的积极性。

2. 在学校和社区开展相关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培养市民的环保意识和生态文明观念。

七、加强科技支撑。

1. 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推动海绵城市相关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

2. 建立海绵城市建设的技术支撑平台,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推动海绵城市建设的科技创新和发展。

综上所述,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为了解决城市面临的水logging、热岛效应等问题,推动城市向更加环保、生态、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转变。

泰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 .doc

泰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 .doc

泰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征求意见稿)为加快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5〕139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苏建函城〔2018〕754号)要求,结合泰州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国务院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有关要求,科学规划和统筹实施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城市绿地与公园、城市水系统建设,努力实现海绵城市渗、滞、蓄、净、用、排的功能。

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推广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构建海绵城市建设综合治理体系,实现城市生态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基本原则1.坚持规划引领,科学规范。

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引领城市发展,以科学规划引领海绵城市建设,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相关规划,完善技术标准规范。

2.坚持因地制宜,生态为本。

充分发挥河、林、湿地等自然原始地形地貌对雨水的自然积蓄、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功能,注重对城市原有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突出生态效益。

3.坚持民生为先,统筹推进。

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的核心目标,加强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无缝衔接,提升城市吸水、蓄水、净水、释水功能。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工作目标全面推进我市规划区内海绵城市建设,新城区所有新建项目和新开发地块均按照海绵城市要求建设;老城区结合内涝治理、黑臭河道治理、旧城改造等逐步推进海绵化改造。

整体达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SS削减率≥45%,水面保持率≥15.5%。

到2020年,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到2030年,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效应有缓解”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

泰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泰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泰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泰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加快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苏建函城〔〕号)要求,结合泰州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国务院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有关要求,科学规划和统筹实施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城市绿地与公园、城市水系统建设,努力实现海绵城市渗、滞、蓄、净、用、排的功能。

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推广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构建海绵城市建设综合治理体系,实现城市生态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基本原则.坚持规划引领,科学规范。

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引领城市发展,以科学规划引领海绵城市建设,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相关规划,完善技术标准规范。

.坚持因地制宜,生态为本。

充分发挥河、林、湿地等自然原始地形地貌对雨水的自然积蓄、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功能,注重对城市原有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突出生态效益。

.坚持民生为先,统筹推进。

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的核心目标,加强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无缝衔接,提升城市吸水、蓄水、净水、释水功能。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工作目标全面推进我市规划区内海绵城市建设,新城区所有新建项目和新开发地块均按照海绵城市要求建设;老城区结合内涝治理、黑臭河道治理、旧城改造等逐步推进海绵化改造。

整体达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削减率≥,水面保持率≥。

到年,建成区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到年,建成区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效应有缓解”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

(二)近期工作目标到年,完成近期规划海绵分区的海绵城市区域建设,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以海绵城市建设为契机,用两年时间解决分区内的河流生态退化、水体黑臭、内涝严重等问题,全面提升分区内的“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水资源”建设水平。

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1. 简介海绵城市是一种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理念的城市建设模式,旨在通过改善城市水资源管理、雨洪管理以及水生态环境保护等手段,实现城市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着重介绍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原则以及具体的实施方案。

2. 目标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是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提高城市的抗洪能力,减少洪涝灾害的发生;- 提升城市的水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对地下水的依赖;- 保护和增加城市的生态系统,提高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 节约能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提高城市居民的居住舒适度和生活质量。

3. 原则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综合水资源管理:充分利用城市内部的各种水资源,包括雨水、废水和地下水,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综合管理。

- 自然处理优先:尽量采用自然处理方式,如湿地、河道和绿地等,来解决城市水资源管理和雨洪管理问题。

- 空间集约化和多功能性:优先考虑利用现有城市空间和设施,将海绵城市建设与现有城市建设相结合,实现空间集约化和多功能性。

- 全民参与和社区治理:鼓励广大市民参与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社区居民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行动,实现全民参与和社区治理。

4. 实施方案4.1 雨洪管理- 建设雨水收集系统:在城市中建设雨水收集设施,将雨水收集起来用于城市绿化、冲洗道路、冷却建筑等用途。

- 构建湿地和河道:在城市中建设湿地和河道,通过湿地和河道的自然处理作用,减少城市雨洪的冲击和洪水的发生。

- 调整建设用地布局:合理规划城市建设用地,优化排水系统,减少雨洪对城市的影响。

4.2 水资源管理- 提高供水设施效率:改善供水设施的运行管理,减少供水管网的漏损和能源消耗。

- 加强地下水管理:加强地下水的监测和管控,采取措施保护地下水资源,避免地下水过度开采和污染。

- 推广雨水利用:鼓励居民和企业利用雨水进行农业灌溉、建筑用水和冷却水等,降低对地下水和自来水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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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加快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苏建函城〔〕号)要求,结合泰州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国务院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有关要求,科学规划和统筹实施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城市绿地与公园、城市水系统建设,努力实现海绵城市渗、滞、蓄、净、用、排的功能。

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推广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构建海绵城市建设综合治理体系,实现城市生态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基本原则.坚持规划引领,科学规范。

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引领城市发展,以科学规划引领海绵城市建设,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相关规划,完善技术标准规范。

.坚持因地制宜,生态为本。

充分发挥河、林、湿地等自然原始地形地貌对雨水的自然积蓄、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功能,注重对城市原有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突出生态效益。

.坚持民生为先,统筹推进。

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的核心目标,加强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无缝衔接,提升城市吸水、蓄水、净水、释水功能。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工作目标全面推进我市规划区内海绵城市建设,新城区所有新建项目和新开发地块均按照海绵城市要求建设;老城区结合内涝治理、黑臭河道治理、旧城改造等逐步推进海绵化改造。

整体达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削减率≥,水面保持率≥。

到年,建成区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到年,建成区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效应有缓解”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

(二)近期工作目标到年,完成近期规划海绵分区的海绵城市区域建设,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以海绵城市建设为契机,用两年时间解决分区内的河流生态退化、水体黑臭、内涝严重等问题,全面提升分区内的“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水资源”建设水平。

年,对个海绵分区的建设以每年以上的面积推进,到年完成的建成区面积建成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目标。

在市区范围内,对于建筑小区、园林绿地、道路广场、河道水系等类型的新改扩建项目,在—年竣工的,海绵城市建设达标率须达到。

()北部街区和老城核心区海绵分区北部街区和老城核心区分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由海陵区政府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推进。

该试点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水生态方面,采用以蓄、滞、净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水环境方面,河道水质达到功能区划要求,且不劣于类标准,北部街区削减率≥,老城核心区削减率≥;水安全方面,河道防洪标准为年一遇,内涝积水点全部消除。

()东北片区和东南片区海绵分区东北片区和东南片区分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由姜堰区政府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推进。

该试点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水生态方面,采用以蓄、净、滞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水环境方面,区内河道水质达到水体功能区划要求,且不劣于类标准,东北片区削减率≥,东南片区削减率≥;水安全方面,河道防洪标准为年一遇,内涝积水点全部消除。

()周山河新城海绵分区周山河新城分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由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推进。

该试点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水生态方面,采用以蓄、净、滞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水环境方面,区内河道水质达到水体功能区划要求,且不劣于类标准,削减率≥;水安全方面,河道防洪标准为年一遇,内涝积水点全部消除。

()临湖新区海绵分区临湖新区分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由高港区政府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推进。

该试点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水生态方面,采用以蓄、净、滞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水环境方面,区内河道水质达到水体功能区划要求,且不劣于类标准,削减率≥;水安全方面,河道防洪标准为年一遇,内涝积水点全部消除。

(三)远期工作目标到年,在全市建成区面积的以上区域建成海绵城市。

三、工作措施(一)科学编制规划,完善标准体系.编制完善规划,强化规划管控。

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时,必须充分体现海绵城市的规划理念;在编制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城市水系、排水防涝等专业规划时,要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刚性控制指标。

各区政府要在年月前编制完成《—年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年月前编制完成海绵规划近期建设分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制定完善导则,规范建设行为。

依据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印发的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指南,加快编制符合泰州实际的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规范、标准图集,指导海绵城市建设。

将海绵城市相关工程措施作为规划方案审核、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的审查内容,竣工验收时,同步组织海绵城市措施的专项验收,如不合格,不得通过验收程序,并将落实情况纳入规划综合验收和竣工验收进行备案。

.加强规划建设管理。

各有关部门要仔细履行职责,加强分工协作,落实规划确定的海绵城市建设控制目标、指标和技术要求。

(二)实行以点带面,统筹有序推进.统筹推进城区海绵城市建设。

对新开发区域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加强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控制,积极发挥新建项目在海绵城市建设中的示范作用。

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道路、公园、绿地、广场、河道等公益性项目要率先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

老城区要结合棚户区和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整治等,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推进区域整体治理,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

.推进海绵型建筑、小区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推广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因地制宜采取屋顶绿化、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微地形等措施,提高建筑与小区的雨水积存和蓄滞能力。

小区露天步行道、园路等应采取透水铺装,绿地要采用雨水花园等形式,建设蓄存雨水的景观水体设施或其他相应设施。

已批在建的建筑与小区应结合实际,遵循因地制宜、施工简便、经济实用的原则,通过优化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改造,落实低影响开发要求。

.推进海绵型道路和广场建设。

在城市道路建设中按照海绵城市理念,统筹规划设计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道路高程、横断面、绿化带、排水系统,使用透水型材料和铺装工艺,改变雨水快排、直排的传统做法,减轻对市政排水系统的压力。

新建、改建道路可采取不设道路侧石或对道路侧石进行改造、增加雨水排放口等措施,将雨水引入绿地进行雨水收集、净化和吸纳。

道路绿化隔离带和两侧绿化带要因地制宜运用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湿地、水塘等多种形式的雨水调节设施,集中消纳道路及周边地块雨水径流,控制径流污染。

.加强海绵型城市绿地与公园建设。

在新建公园绿地、城市广场应因地制宜采取透水型铺装、小微湿地、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植草沟、水塘等分散式消纳和集中式调蓄相结合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消纳自身雨水,为滞蓄周边雨水提供空间,构建海绵型绿地系统。

.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达标建设。

加强对城市河道、坑塘、湿地等水体自然形态的保护和整治恢复,严格控制河道蓝线,严禁挤占河道行洪断面、截弯取直,逐步消除河道硬化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建设行为,加快恢复被侵占、覆盖的城市河道。

结合雨水利用、排水防涝要求,科学布局建设雨水调蓄设施,蓄集雨水,削减洪峰,加快改造消除城市易涝点。

加强雨污分流排水管网规划建设,开展全域河道治理,加快完成市区重点流域河道截污和生态修复,充分发挥河道生态系统对雨水的积蓄、过滤、净化功能,改善河道生态环境,确保到年年底基本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

(三)提升专业能力,服务海绵建设.总结推广经验。

积极总结试点经验,尽快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项目,引导全市海绵城市建设有效开展。

.建立海绵城市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海绵城市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准确掌握海绵城市相关信息,通过对比分析,找出在海绵城市建设中的主要问题,确定科学合理的工程措施。

. 搭建专家服务平台。

充分发挥专家和科研团体力量,为海绵城市建设的重大问题提供决策服务,同时为建设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四)建立滚动更新的海绵城市项目库以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为指导,结合近期城市建设计划,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库,并做好跟踪监督和指导推进,及时进行动态优化调整,重点明确年两年海绵城市建设计划。

政府投资的项目应优先纳入各地年度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库,加强全过程跟踪和质量监督;社会投资的项目要在土地出让、项目审批等环节,明确要求、把好关口、强化指导管理。

加强试点示范引导,因地制宜地选树培育一批典型项目,逐步实现以点带面、全面推广。

(五)加强海绵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加快建立健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制度体系,明确从规划、建设到运行、维护、管理等环节各管理部门的职责,梳理优化各项行政审批的工作流程,充实业务工作人员,加强海绵城市项目建设管理,实现全环节全流程的规范管理。

严格关键建设环节的管控,开展相关审查工作,在初步设计、规划条件、土地出让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环节明确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的海绵专项方案和施工图的专项审查,确保规划管控要求在项目设计阶段落实到位;加强海绵设施施工管理,组织专业力量开展项目施工现场检查指导,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海绵城市设计要求规范施工;依据建设项目海绵系统设计方案强化海绵设施工程和功能性验收,重点查验是否按图施工,确保达到海绵功能,防止出现“假海绵”工程。

工程竣工验收后,要按照规定及时对相关图纸资料进行归档备案。

四、保障机制(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泰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统筹调度和组织推进。

各区政府是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责任主体,要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各项规划要求及计划任务,增强海绵城市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做到“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

(二)完善海绵城市政策体系。

加快制定标准规范,指导海绵城市建设。

加大对海绵城市建设的资金支持,市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予以支持,并会同市住建局拟订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海绵城市建设。

“十三五”期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海绵城市建设。

各区在年度安排的专项资金中,优先考虑安排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各区要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用于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加大资金投入,设立海绵专项引导资金,支持海绵城市技术研究、项目建设和维护管理等工作。

因地制宜采取政府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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