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级及以下星级饭店评定复核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_T14308-2010)实施办法范文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实施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中国旅游饭店业发展的需要,增强饭店星级评定与复核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4308-2010),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要求,开展饭店星级评定与复核工作。
第三条星级饭店应按照《统计法》和《旅游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按时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二、星级评定的组织机构和责任第四条国家旅游局设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全国星评委”)。
全国星评委是负责全国星评工作的最高机构。
(一)职能:统筹负责全国旅游饭店星评工作;聘任与管理国家级星评员;组织五星级饭店的评定和复核工作;授权并监管地方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开展工作。
(二)组成人员:全国星评委由中国旅游协会领导、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领导、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领导、政策法规司领导、监察局领导、中国旅游协会和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秘书处相关负责人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主任组成。
(三)办事机构:全国星评委下设办公室,作为全国星评委的办事机构,设在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秘书处。
(四)饭店星级评定职责和权限:1.执行饭店星级评定工作的实施办法;2.授权和督导地方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的星级评定和复核工作;3.对地方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违反规定所评定和复核的结果拥有否决权;4.实施或组织实施对五星级饭店的星级评定和复核工作;5.统一制作和核发星级饭店的证书、标志牌;6.按照《饭店星评员章程》(附件1)要求聘任国家级星评员,监管其工作;7.负责国家级星评员的培训工作。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设省级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简称“省级星评委”)。
省级星评委报全国星评委备案后,根据全国星评委的授权开展星评和复核工作。
(一)组成人员:省级星评委的组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由地方旅游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旅游饭店协会负责人等组成。
全国星级评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店星评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全国星级评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店星评和复核工作的通知正文:---------------------------------------------------------------------------------------------------------------------------------------------------- 全国星级评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店星评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和全国星评委领导关于饭店星评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国饭店星评和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饭店星评和复核工作要从严把关全国星评委要求各级星评委和星评员要严格执行现有的星评工作操作规程,严格掌握标准,确保饭店星评和复核工作质量。
各地要本着“严守标准、实事求是”的原则,把握好星级饭店特别是高星级饭店的评定进度。
对于今年复核中达不到标准的五星级饭店,全国星评委将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对于因装修改造而申请延期复核的部分五星级饭店,要进一步核实情况,防止其借故拖延复核,延期复核的最长时限不应超过一年。
二、对各级星评员工作要从严监督要建立星评员工作记录制度,加强对星评员工作的检查力度,进一步健全对各级星评员的监督管理制度。
要组织针对饭店星级评定和复核工作的监督员队伍,对已经评定和复核的星级饭店进行抽查,对于存在严重失职行为的星评员,将根据情况作出严肃处理。
三、对四星级及以下饭店星评和复核工作要从严要求全国星评委在做好五星级饭店的评定和复核工作的同时,还将对授权各省星评机构实施的四星级及以下饭店的评定和复核工作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把相关规定、程序和工作机制延伸贯穿至四星级及以下饭店的评定和复核工作之中,并在适当的时候组织力量对四星级及以下饭店的评定和复核工作质量进行抽查。
各地星评机构也要严把星评和复核工作的质量关,按照全国星评委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做好四星级及以下饭店的评定和复核工作。
关于年度旅游星级饭店复核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年度旅游星级饭店复核工作情况的报告尊敬的领导:根据我部门负责年度旅游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安排,我研究了相关数据并撰写了以下报告,以便向您汇报工作情况。
1. 工作目标和方法我们的目标是对年度旅游星级饭店进行复核,以确保其服务和设施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我们采取了以下方法:1.1 数据收集:我们联系了相关旅游部门和协会,获得了年度旅游星级饭店的名单,并调查了他们的服务和设施。
我们还与一些行业专家和相关旅游从业者进行了访谈,并参考了用户评价和反馈。
1.2 检查和评估:根据收集的信息,我们制定了一套检查标准和指南,包括卫生和环境状况、客房和设施、餐饮和服务质量等方面。
我们派遣专业的检查员对各饭店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
1.3 数据分析:我们对收集到的数据和评估结果进行整理和分析,以便得出结论和建议。
2. 工作进展和结果自开始执行复核任务以来,我们已经完成了对所有年度旅游星级饭店的复核工作。
以下是一些工作进展和结果的重要数据和发现:2.1 复核过程:我们对饭店的复核包括了实地检查和现场评估,同时我们还结合了饭店的管理层和员工的面试和座谈会等方式,以了解其经营和服务的实际情况。
2.2 问题发现:在复核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符合的情况。
一些饭店在卫生和环境状况方面存在不达标的问题,有些客房和设施的维护和更新不及时,还有一些饭店的餐饮和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2.3 建议和改进:根据我们的观察和评估,我们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建议饭店加强清洁和消毒工作,提高客房和设施的管理水平,加强员工培训和服务质量控制等。
通过年度旅游星级饭店复核工作,我们对饭店的服务和设施情况有了更全面和准确的了解。
我们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在未来,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年度旅游星级饭店的服务和设施,持续进行复核工作,确保其达到和维持相关标准和要求。
我们还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协会的合作,共同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和提升旅游饭店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实施办法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实施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中国旅游饭店业发展的需要,增强饭店星级评定与复核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4308-2010),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要求,开展饭店星级评定与复核工作。
第三条星级饭店应按照《统计法》和《旅游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按时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二、星级评定的组织机构和责任第四条国家旅游局设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全国星评委”)。
全国星评委是负责全国星评工作的最高机构。
(一)职能:统筹负责全国旅游饭店星评工作;聘任与管理国家级星评员;组织五星级饭店的评定和复核工作;授权并监管地方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开展工作。
(二)组成人员:全国星评委由中国旅游协会领导、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领导、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领导、政策法规司领导、监察局领导、中国旅游协会和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秘书处相关负责人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主任组成。
(三)办事机构:全国星评委下设办公室,作为全国星评委的办事机构,设在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秘书处。
(四)饭店星级评定职责和权限:1.执行饭店星级评定工作的实施办法;2.授权和督导地方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的星级评定和复核工作;3.对地方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违反规定所评定和复核的结果拥有否决权;4.实施或组织实施对五星级饭店的星级评定和复核工作;5.统一制作和核发星级饭店的证书、标志牌;6.按照《饭店星评员章程》(附件1)要求聘任国家级星评员,监管其工作;7.负责国家级星评员的培训工作。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设省级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简称“省级星评委”)。
省级星评委报全国星评委备案后,根据全国星评委的授权开展星评和复核工作。
(一)组成人员:省级星评委的组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由地方旅游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旅游饭店协会负责人等组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星评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星评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星评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各地州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各旅游星级饭店:为做好2010年度全区旅游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提高旅游饭店服务质量为核心,以星级标准及相关标准为依据,大力推进旅游饭店服务质量的提升,推进旅游饭店转型升级,引导旅游饭店规范发展,维护饭店星级标准的权威性。
二、复核范围2010年度复核范围为2009年12月31日前评定的星级饭店。
其中四星级以上的饭店由国家和自治区星评委进行复核,三星级以下饭店由所在地星评委进行复核。
对于评定时限已满五年期的星级饭店,要组织进行五年期评定性复核。
三、复核重点(一)复核饭店前厅、客房、早餐服务质量是否与相应星级标准相互匹配。
(二)复核饭店在建设规格、设施设备和服务项目等方面作了哪些调整,是否仍然符合相应星级标准的要求。
(三)复核饭店在消防、安全、卫生等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隐患,近期是否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
(四)复核饭店对外承包经营的部门,其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清洁卫生和服务质量等是否与相应星级标准相匹配。
(五)复核饭店对客服是否符合《星级饭店访查规范》的标准要求,服务质量是否稳定,相关规章制度是否健全。
(六)复核饭店在管理和服务方面有哪些创新的做法,值得在行业推广。
(七)复核饭店重大旅游投诉事件以及消防、治安、食品卫生等事故处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定的情况。
四、工作安排复核工作分为饭店自查整改和星评委检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
2016年三星以下饭店星级复核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星级
地址
星牌
评定时间
备注
1
海口国宾大酒店
三星
海秀东路38号
4630008
1997.12
评定性复核
2
海口华苑铁道温泉酒店
三星
海府路165号
4630018
2001.12
评定性复核
3
海南嘉正海外国际大酒店
三星
五指山路11号
4630016
2001.1
评定性复核
4
三星
国兴大道兴丹二横路
4630152
2013.9
年度复核
22
海口金银洲宾馆
二星
大同一横路3号
4620003
2006.2
年度复核
海南兵工大酒店
三星
海秀西路180号
4630115
2002.12
评定性复核
5
海南鑫海港大酒店
三星
新港路35号
4630029
2004.7
评定性复核
6
海南华盈酒店
三星
白龙南路38号
4630113
2006.9
评定性复核
7
海口琼山宗恒楼
三星
琼州大道53号
4630132
2006.11
评定性复核
8
锦江之星海口店
三星
文明东路36号
4630142
2009.6
评定性复核
9
海南绿洲酒店
二星
海秀路91号
4620005
1999.6
评定性复核
10
海南银洲宾馆二星龙昆路28号4620012
星级饭店评定申请

1、饭店星级申请报告;
2、书面申请报告;
3、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消防检查意见书(均为复印件)
4、饭店服务管理、规联系电话
81078253,81078255
办公地址
广州市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13楼
受理窗口
4、饭店星级(含预备星级)评定时,申请星级评定的饭店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消防验收意见书、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和饭店服务管理、规章制度等,以供检查。
5、在评定工作进行一个月内,饭店星级检查员对申请星级评定饭店进行暗访,并作出暗访检查记录。
6、向星级评定机构汇报检查意见,提出客观的评定意见。
7、对已评定星级的饭店,每年复核一次。
收费标准及依据
依据省物价局粤价2001年(96号)文《关于广东省旅游服务中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四、五星级饭店的牌匾1500元;三星级饭店1300元;一、二星级饭店1200元。
办理期间及服务承诺
广州市旅游局接收到饭店正式星级评定申请报告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验收意见书、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均为复印件)和饭店服务管理、规章制度,一个月内派出饭店星级检查员前往评定;对第一次星级评定未予通过的饭店,加强指导饭店进行整改,待饭店完成整改并接到整改报告后,于一个月内再派出饭店星级检查员进行第二次饭店星级评定。
办理程序
1、区旅游局接到企业申评资料后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旅游局上报。
2、广州市旅游局接到饭店星级评定书面申请报告后的一个月内派出饭店星级检查员前往评定。
3、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 T 14308-2003),对申请星级评定的饭店进行星级划分,对设施设备评定标准、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清洁卫生、服务质量,宾客意见等项目实施评分。
关于印发《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实施办法的通知旅监管发[2010]234号2010-12-2 10:09:18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字号:[大中小] 选择背景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10月18日批准发布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以下简称“新版国家标准”),新版国家标准将于2011年1月1日实施。
为配合该标准的实施,进一步规范饭店星级评定及复核工作,国家旅游局制定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现将实施办法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2011年1月1日起,各地要严格按照新版国家标准和实施办法的要求,开展饭店星级评定与复核工作,保证星级饭店的质量。
二、2010年12月31日之前向全国星评办正式申报的五星级饭店按原标准进行评定,并于2011年第一季度完成,之后向全国星评办申报的五星级饭店按新版国家标准执行。
一至四星级饭店的评定工作参照五星级饭店的方式执行。
三、各地要抓紧统一部署安排辖区内所有星级饭店对照新版国家标准进行达标工作,并于2011年下半年组织达标检查,确保新版国家标准及时、有效实施。
四、各地要加强对新版国家标准和实施办法的宣传和培训,增强全行业及社会各界对新版国家标准和实施办法的了解,扩大影响,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五、各地要及时总结新版国家标准和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并于2011年年底前将星级饭店对照新版国家标准的达标情况和新评星级饭店执行情况报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
特此通知。
国家旅游局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附件:《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实施办法《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实施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中国旅游饭店业发展的需要,增强饭店星级评定与复核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4308-2010),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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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级及以下星级饭店评定复核指南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4308-2010《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受理程序:
星级评定:
1.申报三星级(含)以下的饭店正式开业一年以上可在网上填报“饭店星级申请”;
2.申办人完成网上填报后,向密云区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提交1-7项书面材料;
3. 经对申办人网上填报相关内容的审核,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办人,并一次性告知网上填报和书面材料中应改正和补齐的内容。
网上申请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饭店星级评定的实地评定;
4.符合标准三星级(含)以下星级饭店,经密云区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告知申办人领取星级证书和星级标牌,并向北京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备案;
5.对不符合标准的,向申办人提出整改意见,待申办人整改完成后,重新履行评定手续。
星级复核:
1.三星级(含)以下饭店接到复核通知后,确定本单位能否按期复核,如需要延期复核或取消星级申报的饭店书面上报密云区旅游星级饭店复核领导小组;
2.按期复核的饭店按照要求上报书面材料;
3.密云区旅游星级饭店复核领导小组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对复核饭店进行暗访;
4.密云区旅游星级饭店复核领导小组对复核饭店进行实地检查,评定打分,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饭店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5.密云区旅游星级饭店复核领导小组对复核饭店进行复查,未达到整改要求的饭店,延期复核或不通过复核。
按时完成整改的饭店通过复核,并在《北京旅游信息网》上开辟专栏,刊登星级复核网上公示信息。
备注:无
办公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城后街20号旅游委319房间办公电话:69041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