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的性质和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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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投资学基本知识

股票投资学基本知识

除息除权对股票价格的影响
股份有限公司经除息和除权后股票价格将发生变化,理论 股份有限公司经除息和除权后股票价格将发生变化, 上讲: 上讲: 除息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每股所派现金 除息价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所派现金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送股除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送股比例) 送股除权价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送股比例)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送股比例 配股除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配股比例 配股除权价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配股比例×配股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配股比例× 配股比例) 价)÷(1+配股比例 ÷ 配股比例 同时送配股除权价=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配股比例 配股比例× 同时送配股除权价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配股比例× 配股价-每股所派现金 每股所派现金) 送股比例+配股比例 配股价 每股所派现金)÷(1+送股比例 配股比例) 送股比例 配股比例)
股票的价格
2、股票的价格 股票价格分为:发行价格、理论价格和 、 股票价格分为:发行价格、 市场价格三种。 市场价格三种。
(1)股票发行价格,即股份有限公司将股票公开发售给特定或非特定 )股票发行价格, 投资者所采用的价格,可以是按面值、溢价或折价发行。 投资者所采用的价格,可以是按面值、溢价或折价发行。 2)股票的理论价格,即根据股票价格理论计算出来的股票价格。 (2)股票的理论价格,即根据股票价格理论计算出来的股票价格。有 关系式: 关系式:
收 入 股
概 念 股
普通股与优先股的区别
普通股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对股东不加特别限制, 普通股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对股东不加特别限制, 股东享有平等权利, 股东享有平等权利,并随公司利润的大小而分取相应的 股息、红利的股票。 股息、红利的股票。普通股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最重要 的股票种类。 的股票种类。 普通股的投资风险较大,预期收益率高。 普通股的投资风险较大,预期收益率高。 优先股股票是与普通股相对应的一种特别股股票。它指 优先股股票是与普通股相对应的一种特别股股票。 股票有限公司发行的在公司收益和剩余资产分配方面比 普通股具有优先权的股票。 普通股具有优先权的股票。它是介于普通股与债券性质 之间的股票。 之间的股票。 因此,普通股与优先股的区别主要在于:(1) 因此,普通股与优先股的区别主要在于:( )表决权 :( 不同;( 普通股优先认股权;( 收益和风险不同; ;(2) ;(3) 不同;( )普通股优先认股权;( )收益和风险不同; (4)优先股优先分配股利。 )优先股优先分配股利。

股权投资中对赌协议的性质及效力研究

股权投资中对赌协议的性质及效力研究

股权投资中对赌协议的性质及效力研究一、对赌协议的定义和内容对赌协议是指在股权投资交易中,投资方和被投资方为了保护自身权益,约定在未来特定的情况下,一方给予另一方一定的利益或采取一定的行动的协议。

对赌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对赌条件:即协议生效的特定情况,例如企业在一定时间内实现一定的业绩目标或取得特定的经营成果。

2.对赌方式:即一方为了保证另一方达成对赌条件,愿意给予对方一定的利益或采取一定的行动,例如支付额外的投资款、股权补偿或者采取其他相关措施。

3.协议期限:即协议的有效期限,一般与投资方的退出期限相一致。

二、对赌协议的性质对赌协议是一种协议,它具有以下的法律性质:1.约束性协议:对赌协议具有约束力,双方在签署协议后都应当按照协议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

2.可执行性协议:对赌协议在法律上是一种具有可执行性的协议,一旦任何一方违反了协议的内容,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违约方履行或者赔偿损失。

3.法律效力:对赌协议是一种依法成立的合同协议,双方签订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协议内容经过签字确认,即构成双方的法律义务,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

四、对赌协议的风险和注意事项在实际的股权投资中,对赌协议虽然具有一定的保护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风险和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1.对赌条件的确定:对赌条件一般包括企业的业绩目标或经营成果,投资方和被投资方需要务实和谨慎地确定对赌条件,避免过于理想化或不切实际的预期。

2.对赌方式的约定:对赌方式应当明确和具体,以确保双方在对赌条件未达成时能够明确如何履行协议,避免模糊不清或争议不断的情况发生。

3.协议的有效期限:对赌协议的有效期限应当与投资方的退出期限相一致,以确保双方在约定期限内能够履行协议,避免因期限问题导致的纠纷和损失。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性质股权是⼀个复合的权利,包括经济性的⾃益权和⾮经济性的共益权,共益权体现了股东资格的⼈⾝性,不可继承;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合性,为了保持股东间的相互信任,向股东以外的任何第三⼈转让股权都应适⽤公司法关于股权外部转让的限制规则。

那么,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性质有哪些?以下,是由店铺⼩编整理的相关内容。

浅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性质关于股权的性质,主要有如下⼏种观点。

(⼀)股权所有权说该学说认为股权本质上是所有权。

股权所有权说⼜有两种,⼀种是所有权、经营权两权分离说,另⼀种是双重所有权说。

前者认为,股东对公司财产享有所有权,公司对股东财产享有经营权,财产所有权与财产经营权两权分离。

后者认为股东对公司享有所有权,公司对其财产享有所有权,即双重所有权。

修改前的《公司法》持后⼀种观点。

该法第4条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

”这表明,国家将资产投⼊公司后,仍对公司的财产享有所有权。

出资的财产并未因出资⽽转移所有权。

在国家对出资后的财产仍享有所有权的同时,公司对国家出资财产也享有法⼈财产权。

所谓“法⼈财产权”就动产和不动产⽽⾔,实质上就是法⼈所有权。

这意味着在同⼀财产上存在着两个所有权。

不仅违背了⼀物⼀权原则,⽽且造成公司实践和理论上的混乱。

将股权视同所有权,将会否定公司独⽴⼈格的基础独⽴财产,导致对公司法⼈财产权的否定。

所以修改后的《公司法》只规定:“公司是企业法⼈,有独⽴的法⼈财产,享有法⼈财产权。

”(⼆)股权债权说该学说主张股权本质上是债权,认为公司⾃其取得法⼈资格时起,实质上就成为财产所有权的主体。

股东对公司的唯⼀权利仅仅是收益,即领取股息和红利,此即股东所有权向债权的转化。

这⼀转化的完成使公司成为所有权的唯⼀主体,完全按照⾃⼰的意志占有、使⽤、收益和处分公司的财产,⽽不必受股东的左右和控制。

股东只关⼼到期股息、红利能否兑现,⽆意介⼊公司的经营管理与决策。

财务管理试题及答案(四)

财务管理试题及答案(四)

财务管理试题及答案(四)财务管理是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

以下是由关于财务管理试题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四、简答题1、简述企业的财务关系。

2、简述企业价值最大化是财务管理的最优目标。

3、简述影响利率形成的因素。

4、简述企业筹资的目的。

5、什么是筹资规模,请简述其特征。

6、简述企业如何进展直接投资的管理。

7、简述吸收直接投资的优缺点。

8、普通股股东有哪些权利?9、简述优先股发行的目的和动机。

10、简述发行优先股的利弊所在。

11、简述银行借款协议的保护性条款。

12、简述不同类别债券的特性。

13、简述融资租赁的优缺点。

14、简述资本本钱的内容、性质和作用。

15、简述降低资本本钱的途径。

16、什么是筹资风险?按其成因可分为哪几类?17、如何躲避与管理筹资风险?18、简述如何调整资本构造。

19、为什么在投资决策中广泛运用贴现法,而以非贴现法为辅助计算方法?20、简述营运政策的主要类型。

21、简述应收账款日常管理。

22、简述判断证券投资时机的方法?23、简述不同证券投资各自的特点?24、证券投资的目的有哪些?答案1、简述企业的财务关系。

答:企业的财务关系是企业在理财活动中产生的与各相关利益集团间的利益关系。

企业的财务关系主要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与国家之间的财务关系,这主要是指国家对企业投资以及政府参与企业纯收入分配所形成的财务关系,它是由国家的双重身份决定的;(2)企业与出资者之间的财务关系,这主要是指企业的投资者向企业投入资金,参与企业一定的权益,企业向其投资者支付投资报酬所形成的经济关系;(3)企业与债权人之间的财务关系,这主要是指企业向债权人借入资金,并按借款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本金所形成的经济关系;(4)企业与受资者之间的财务关系,这主要是指企业将闲散资金以购置股票或直接投资形式向其他企业投资所形成的经济关系;(5)企业与债务人之间的财务关系,这主要是指企业将其资金以购置债券、提供借款或商业信用等形式出借给其他单位所形成的经济关系;(6)企业内部各单位之间的财务关系,这主要是指企业内部各单位之间在生产经营各环节中相互提供产品或劳务所形成的经济关系;(7)企业与职工之间的财务关系,这主要是指企业向职工支付报酬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公司治理思考题整理

公司治理思考题整理

1.公司制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的原因与后果原因:1、企业规模扩大,产品日趋多样化,产品线延长2、企业分工越来越明确,组织形式逐渐层级化,演变为分权结构3、由于精力有限,为管理将经营管理权由创业者给职业管理者后果1、创业者(股东)拥有所有权,职业管理者(经理人)拥有经营权,两权分离局面形成2、由于信息不对称、机会主义、委托人与代理人利益目标偏离,导致代理人“道德风险”3、产生代理问题(片面追求个人收入,片面追求经营规模,不当在职消费)2.代理问题产生的原因1、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创业者(股东)拥有所有权,职业管理者(经理人)拥有经营权,两权分离局面形成;由于信息不对称、机会主义、委托人与代理人利益目标偏离,导致代理人“道德风险”2、股东控制力弱化;股权分散:股东无法达成一致行动,监督经理成本高股东虚置:企业控制性股东为国家而非自然人,产生“出资人缺位”由此产生代理问题(片面追求个人收入,片面追求经营规模,不当在职消费)3.代理成本的内涵代理成本是由于各方(外部人员/股东,债权人/股东)利益冲突发生的费用(1)委托人的监督成本:是指委托人对代理人进行的适当激励,以及所承担的用来约束代理人越轨行为的费用;(2)代理人保证成本:为保证不采取危及委托人的行为,委托人作出的补偿承诺及支付的保证金(3)剩余损失:代理人的决策与委托人福利最大化决策之间存在的偏差导致的委托人福利损失公司治理的目的就是为了降低代理成本。

4.股东权益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如何行使?事中监督:知情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和会计报告等;事前预防:提案权,股东有权就公司的经营管理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表决权,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就有关议案投票表决;收益权,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依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分派股息和其他收益事后救济:诉讼权,股东有权对侵害其应得利益的董事或者经营者进行法律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行为。

股东大会是股东权益行使的重要渠道,通过实施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以及主持、表决等程序来行使股东权益。

【热荐】股权投资可行性分析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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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荐】股权投资可行性分析包括的内容有哪些投资人拥有大笔的资金,首先想到的就是找到一个好的投资渠道,而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的任务就是帮助投资人找到好的投资项目,从而获得收益。

在寻找被投资企业时,需要对目标企业进行考察并出具股权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那股权投资可行性分析包括的内容都会有哪些呢?小编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股权投资可行性分析包括的内容1、管理团队:经验、稳定性、深度、组合和理性2、公司策略:目标市场适合性、灵活性、对行业趋势的判断3、投资风格:财务性质、行业性质;偏早期、偏晚期4、市场:定位、潜力5、历史业绩:项目退出率、内部收益率、回报倍数6、项目:来源、质量、估值7、投资过程:项目决策机制、风险控制机制8、增值服务:能否给企业带来资金以外的支持9、条件条款:关键人条款、回购及对赌条款设置10、法律合规:投资公司及基金是否合法合规二、股权投资的原则1、首先是要端正投资态度。

股权投资如同与他人合伙做生意,追求的是本金的安全和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不论投资的公司能否在证券市场上市,只要它能给投资人带来可观的投资回报,即为理想的投资对象。

由于公司上市能够带来股权价格的大幅上升,一些投资者急功近利的心态使其过于关注“企业上市”概念,以至于忽略了对企业本身的了解,这样就放大了投资风险,也给一些骗子带来了可乘之机。

事实证明,很多以“海外上市”、暴利等为名义的投资诱惑,往往以骗局告终。

毕竟,能上市的公司总是少数,寻找优质公司才是投资的正道。

2、其次是要了解自己所投资的公司。

要想投资成功,投资者一定要对自己的投资对象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例如公司管理人的经营能力、品质以及能否为股东着想,公司的资产状况、赢利水平、竞争优势如何等信息。

由于大部分投资人的信息搜集能力有限,因此,投资者最好投资本地的优质企业。

投资者可以通过在该企业或在银行、税务、工商部门工作的亲朋好友对其经营情况进行跟踪观察,也可通过一些渠道与企业高管进行沟通。

期权和股权的区别有哪些?

期权和股权的区别有哪些?

期权和股权的区别有哪些?股权与期权是两种不同的金融工具,它们在概念、性质、意义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区别。

下面就来具体介绍一下它们各自的特点:一、概念区别股权,指的是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就是公司的所有权。

股东通过购买公司股票,成为公司的股东,享有公司赢利的权益,并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有一定程度的参与和监督权。

期权,是指一种金融工具,它是一种购买或出售标的资产的权利,而不是实际的标的资产本身。

期权是一种衍生品,它的交易不会对标的资产本身的价格进行直接影响。

二、交易方式的区别股权,一般是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

投资者通过证券账户进行买卖股票。

期权,一般是通过期权交易市场进行投资交易。

期权交易市场是指那些专门为期权交易而设立的市场。

三、收益结构的区别股权,股东持有公司股份,享有公司赢利的权利,包括股息分红和资本收益。

股息是公司以每股股票的形式向股东分配利润的一种方式,资本收益则是指股票价格上涨所带来的收益。

期权,收益结构更为复杂。

期权的收益包括期权价格和标的资产价格之间的差额,以及期权交易的时间价值。

期权交易的时间价值是指期权存在的时间所带来的价值,它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减少。

四、持有期的区别股权,一般是长期持有。

股东通常会长期持有公司股份,以期盼公司经营状况的稳定发展,并且享受长期的股息分红和资本收益。

期权,是一种短期交易的工具。

期权的到期日一般很短,从几天到几个月不等。

因此,期权交易也需要较高的风险承受能力和较强的交易能力。

在风险方面,股权与期权的风险也存在差异。

虽然股权的长期投资风险相对较低,但也存在市场风险、公司经营风险等各种风险。

而期权交易的风险则更为高。

因为期权本身就是一种衍生品,其价格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标的资产价格、期权到期时间、波动率等。

因此,期权交易需要具备较高的风险承受能力和交易技巧。

总的来说,股权与期权是两种不同的金融工具。

股权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它的风险相对较低,收益也比较稳定;期权则是一种短期交易工具,它的风险较高,但在短期内能够获得较高的收益。

商法学二参考复习题

商法学二参考复习题

商法学(二)参考复习题一、选择题(包括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1、我国《公司法》对股东货币出资应占公司资本的比例()。

A 规定不少于20%B 规定不少于30%C 规定不少于40%D 未作规定2、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增加和减少的程序作了严格的规定,这体现了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

A 资本确定原则B 资本维持原则C 资本不变原则D资本全额缴纳原则3、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乙以原料出资,作价15万元。

公司成立后,大家才发现乙作为出资的原料数量严重不足,价值仅有7万余元。

对乙出资不足部分()。

A 因为经过验资且公司已经成立,所以不能追究B 应当由乙补足,甲、丙承担连带责任C 应当由乙补足,由验资机构承担连带责任D 应当由乙补足,甲、丙和验资机构都不承担责任4、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与人合兼资合公司是()。

A 大陆法系国家对公司最基本的法定分类B 英美法系国家对公司最基本的法定分类C 根据公司的信用基础不同对公司进行的分类D 英美法系国家学者对公司所进行的学理分类5、下列不属于公司法调整范围的是()A 股票的发行B 公司清算C 公司与其他主体的买卖关系D 股东的权利义务6、甲、乙公司之间是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乙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资格B 乙公司是甲公司的一个内部职能部门,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C 乙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具有经营资格D 乙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不得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订立合同7、根据我国《公司法》,我国的公司的种类有()。

A 无限责任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B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C 合资公司与独资公司D 两合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8、我国《公司法》规定,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该条规定赋予股东的临时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

(难度6、第六章《股东与股权》,知识点:股权的种类)A 属于少数股东权,所以不得由超过股东总人数一半以上的股东行使B 属于少数股东权,所以不得由一个股东行使C 在内容上属于共益权D 在内容上属于自益权9、以下关于股权分类的说法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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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的性质和内容有哪些?
无论是投资还是自己创办公司,大家可能都会听到关于股权的相关知识。

那股权的性质是什么呢?股权的内容有哪些?了解这些知识,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投资;也能让大家在创业的过程中,明确合理设计股权结构的重要性。

本文从分析股权性质出发,分析认为股权是一种与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并列的新型权利,并进一步指出,股权行使的实质是为了使投资财产保值或增值,在股权中的管理参与权与其他股东财产权发生冲突时,管理参与权是可以限制的;接着,评述股权内容,论述了现行股权内容所存在的缺陷;基于一定条件下管理参与权可以限制的理论,我们将从完善具体操作程序、构建利害关系股东回避制度、建立类别股东制度、完善股东诉权制度等方面加强股权财产权的保护,以此来完善我国公司法。

股权是投资者因投资公司成为股东而拥有的权利和义务的总和。

股东投资后,对其投资财产丧失了直接管理支配权。

如何保护股东的利益,处理好公司与股东之间及大小股东之间的关系,不仅直接关系到股东个人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公司制度本身的存废,并进一步波及公司的劳动者、经营者、消费者,债权人乃至整个社会的利益。

本文将从股权性
质出发,理清公司与股东,大小股东之间的关系,并在现有《公司法》的基础上提出改进建议。

一、股权的性质
股权性质是当今法学界热衷讨论的问题之一,同时也是公司法研究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股权性质的明确,就股权保护这一方面来说,决定股权受保护的程度,及为保护股权而对某些权利的限制范围和程度。

下面笔者引用学术者的几种观点,来谈谈笔者对股权的看法。

1.赞成股权是一种债权说的学者认为:进入20世纪以来,股份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已彻底分离,大公司已变为由“经营者控制”,股东无意介入企业的决策和经营管理,只关心股息和红利。

公司也不再受股东左右,对公司财产进行
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成为唯一的主体;我国《公司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而根据所有权“一物一权原则”,说明股东对投资财产丧失了所有权;股东参与分红和转让股票,也不能认为在行使所有权的收益和处分权益,股份财产的全部收益,首先是归公司法人独立享有,只有当公司完成了税收,偿还了债务和进行各项提留后才根据盈亏状况决定是否满足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而且股东转让股票的行为显然不是对企业财产物质形态的处分,因股票的转让并不影响公司财产完整性和公司法人对整体财产的独立支配。

针对债权说,笔者认为,债权说中没法解释股权权能中管理参与权的合理性,债权除纯粹的财产关系外,对债务对象绝对没有干预的权利;债的履行和股权的实现也有明显的差异,债的履行是债务人履行债务,履行后其权利即告结束,而股权的实现是通过股票转让或者分配股息和红利的方式完成的,在股权实现后,其权利并没有消失。

2.持股权是所有权的学者认为,“股东权的性质属于物权中的所有权,是股东对其投入公司享有的支配权,股东权所有权性质可进一步定性为财产所有权中的按份共有,公司财产属于全部股东按份共有,各个股东都是公司财产的按份共
有人,各自按照自己的份额对公司财产享有的所有权,持此一观点的人同时也指出,作为所有权性质的股东权与民法中典型的所有权相比有自己的特点,股东权是传统所有权的变态。

因此传统典型所有权称为常态所有权,股东权称为变态所有权,区别在于传统所有权中所有人对物的直接支配权,在股东权中表现为间接支配权,即股东权授权董事会对财产行使权利,是所有权权能与所有权的分离;传统所有权的客体为有形物,股东权的客体为股票。


笔者认为,在所有权特征中,所有权为完全物权,即它是一种总括的、全面的,一般的支配权,全部囊括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除法律限制外,不受任何他人单方面的限制,有充分的自由。

股权显然没有这一特性,它对物质形态的财产,甚至对价值形态的表现形式股票的收益和处分都不是完全自由的。

3.持股权是社员权的学者这样描述这种权利,股东投资于公司后,享有的权利不仅在于经济利益而且包括对公司经营,财务等方面的参与管理,它有如下特征:
首先,股东以自己的财产投资于公司,这是一种新型的财产运作方式,其对现代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意义和作用已为国外市场经济发展历史所证明,已为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
所证明。

对于这种方式,传统的私法制度已难以适应,必须发展新的学说和观念。

从最基本的角度说,股东出资后对公司财产必定享有某种权利,这种权利首先表现在经济利益方面,这是股东之所以出资的目的所在,其次表现在为实现上述经济利益的权利而对公司经营,财务等方面的参与,这是由公司的资合性所决定的,股东出资构成公司的物质基础和法律人格基础,股东基于出资而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公司经营管理表达意见与关心乃自然之事,应有这权,而这种即包含财产权又包含管理权的新型权利类型在传统私法中是找不到的。

因此,创立一种新的权利便成为现代私法的历史任务,这便是社员权产生的背景。

其次,社员权不同传统私法中的财产权即纯粹的物权或债权,又不同于传统私法中的人身权,即纯粹的人格权或身份权。

社员权谓之权利,其实更像一种资格或权限,诚如学者指出的那样:“社员权是团体中的成员依其所在团体中的地位而产生的具有利益内容的权限。

”但社员权已经不是那种仅表现为某种法律上的资格而与权限人利益无关的权限,恰恰相反,利益追求已成为权限人最大关怀,换言之,社员权有法律资格之外观而具有法律利益之实质,其本质属性乃为新型之私法权利,而这种权利是与法律主体的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并列的类型。

笔者认为,社员权在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的涵义,在社员权本身的性质尚需从法律上明确的情况下,是不可能用其来说明其它权利的属性,即使按照社员权说学者的阐释,社员权是一种综合性的,包括人格权、财产权、管理权等多种内容的资格权,但这也没有揭示该权利的真正内涵。

4.我国《公司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这已经明确了股东的财产权和管理参与权,但这只揭示了股权的两个权能,其性质属性需进一步研究,下面我们从股权的权能出发,进一步探讨股权的性质。

(一)股权中财产权的特殊性。

股份财产与其它财产相比较,有其特殊性。

首先,股份财产是不脱离生产经营过程的财产,或者说它处于运动过程中的财产,由于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目标是盈利的最大化。

因此股份财产至少在观念上是被当作可以增值的财产看待的,其次,股份财产对股权关系不同主体所体现的性质是不同的。

对股东而言,股份财产是通过股票形式所体现出来的价值形态财产。

如同其它有价证券所体现的财产一样,它并不直接对应于某一特定实物,尽管股东可以任意支配和处置股票这一有价证券(或说价值形态财产),但却不能因此任意支配和处置公司的实物形态财
产;对公司而言,股份财产是公司财产的组成部分并直接体现为实物形态,公司作为法人可以对实物财产自由支配和处置,但在公司存续期间内不能从实物形态上按照股份进行量的分配。

(二)股权中财产权与管理参与权的关系。

其中,财产权处于核心地位,是股东投资目的,也是管理参与权真正行使的目的,管理参与权是保障股东实现财产权的必要途径。

在股权的这两个权能中,财产权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可剥夺的,也不论大小股东,在财产权上是绝对平等的;管理参与权是基于投资份额取得,每一份额是平等的,但对于大小不同股东,其权利大小是不同的。

基于管理参与权是保障财产权的手段,财产权又是不可侵犯的,在管理参与权与其他股东财产权发生冲突时,管理参与权是可以限制的。

综上所述,我们这样表述股权的特征:股权基于投资而取得;股权的权利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特殊形态出资主体的国家,任何类型的民事主体都能成为公司的股东;客体表现为财产利益和对公司经营管理事务的参与利益;股权的行使具有间接性,它由股东组成的股东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间接管理公司;股权行使的实质是实现其财产利益,在为实现其财产利益时,可以行使管理参与权,但不能因此侵犯其他股东的财产权。

二、股权的内容
根据我国《公司法》,股权包括以下内容,在财产权方面有股利分配请求权,股份转让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在管理参与权方面有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出席、表决权、查阅权、建议权、质询权,请求法院确认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权,就股权的内容来说,现行《公司法》的规定已经很完善了,然而我们仔细分析这些权利,发现股权内容中仍存在一些缺陷。

(一)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

《公司法》第104条第3项规定:“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年会,碰特殊情形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当有持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程序启动。

从字面上看,好像只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都可以自由地提请召集股东大会。

然而,《公司法》第105条又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

也就是说,持10%以上股份的股东并不能直接召集股东大会,而仅仅是有权请求董事会要求召集股东大会,至于董事会在接到持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如在2个月内不召集,《公司法》并没有规定相应的补救措施。

(二)出席、表决权。

出席表决权是指股东有出席股东大会并就某一事项有同意或不同意的权利。

我国《公司法》第106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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