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资分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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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管理条例和项目分配办法

工资管理条例和项目分配办法

薪酬管理和项目分配办法为健全本公司员工的薪资管理和项目分配制度,使之标准化、规范化.秉着对外竞争性、对内公平性、效率优先、勤劳节俭、利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以提高员工工作效率,激发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进取精神,提高项目管理运营水平,维护公司和员工合法权益.第一部分工资管理办法第一章工资发放时间和形式公司于每月20日发放上个月工资,如遇工资发放日为法定节假日,原则上应在节前发放工资。

公司将实发货币工资额以银行转帐的方式发至员工的工资卡中.对于辞职员工的工资,如果在20日之前辞职,员工可选择将当月工资与上月工资一并发放或者下个月20日发放,如果选择一并发放且工资额超过个税起征点,则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在20日之后辞职,当月工资则在下个月20日发放。

第二章工资结构第一条员工应发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三部分构成。

基本工资为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底薪。

岗位工资即考核工资,对员工行为操守、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考核所得.(考核办法见下文)绩效工资为员工完成项目后的项目分配奖励。

(详见项目分配办法)此外,工龄满一年的员工享有司龄工资,每个月增加100元。

第二条实发工资=应发工资-社保(个人缴纳部分)-个人所得税±其他考核(如迟到、缺勤)第三条岗位工资考核办法公司对员工行为操守、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三方面进行考核,每月5日前完成考核。

满分100分,其中,行为操守(30分):一切不利于公司发展和员工利益的言行举止都是不被允许的,如有发现,一次扣10分,扣完为止;公司提倡鼓励一切有利于公司发展的行为,一次加10分,加分不超过30分。

工作数量(50分):员工上班时间如有工作懈怠,消极敷衍,串岗聊天,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等行为,发现一次扣10分,扣完为止;反之,如果员工工作紧凑,高效优质,态度积极,方法得当,受到领导或客户表扬,给其他员工树立榜样,则可获得一次10分的加分,加分不超过50分。

某建筑公司项目工资分配办法

某建筑公司项目工资分配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工资分配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促进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落实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根据按劳分配和按效益分配的原则,结合项目施工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项目工资分配的前提和原则是:全面贯彻局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办法,切实做到项目独立核算,实行全额承包,确保上缴,超收提奖,欠收受罚,奖罚兑现;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及管理职责,分层次落实到项目承包班子、作业队伍和具体人员,作为考核分配的依据,严禁“以包代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在册员工及外聘人员;不适用于外联劳务队伍。

第二章项目工资总量控制第四条建立项目工资总量控制与内部自主分配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工资总额实行计划控制并与分层次的经济承包相结合。

局、公司或分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全额承包责任书,项目承包费用和上缴费用以及有关的奖罚规定按《中建三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应结合工程实际,在开工前编制人工费用成本计划,作为作业层承包或实际开支的控制额度。

项目工资计划既要结合项目实际,又必须采取措施保证项目成本计划及百元产值工资含量计划不超出。

第三章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第六条项目经理部实行全额承包薪酬制。

项目经理及承包管理人员承包期的工资必须与工程项目的类别、成本控制、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工期、工资总额等因素挂钩。

第七条按照局有关规定将项目分为五级: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特小型。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岗位测评确定管理人员的职位,做到人员精干。

第八条项目经理及项目承包班子成员须交纳承包风险抵押金,其金额按《中建三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各单位应根据现行的岗位技能工资制或岗薪制,制订项目经理部月度工资预发具体规定。

第十条实行岗薪制的单位,其项目经理的月岗薪按附表1执行,不再执行岗位技能工资、津补贴、月度奖金等;项目其他管理人员的月岗薪按所在单位岗薪制标准和岗位测评的情况确定,并划分档位,原则上不得高于项目经理的月岗薪;在经济发达地区和西部地区工作的,其月岗薪可按照局岗薪制办法规定的地区系数进行调整。

工程项目工资分配方案

工程项目工资分配方案

工程项目工资分配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工程项目在我国的发展迅猛。

工程项目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各个领域的发展和建设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也成为各类人才的“风口”。

而工程项目的工资分配方案,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效益和员工的积极性,因此值得重视和研究。

二、工程项目工资分配的重要性和意义工程项目工资分配是企业建立公平合理、激励机制的重要手段,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以及企业整体的发展。

合理的工资分配方案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和效率,使企业得到稳定的发展和增长。

三、工程项目工资分配的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工资分配应该做到公平公正,根据员工的贡献和工作量进行合理分配。

不能因为个人关系、地域性等原因造成工资的不公平。

2. 激励机制原则:工资分配应该通过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尤其是在工程项目中,员工的工作量和贡献非常直接,因此激励机制是非常重要的原则。

3. 可持续发展原则:工资分配方案要考虑企业自身的经济实力和经营状况,不能因为短期的利益而损害企业的长远发展。

4. 法律合规原则:工资分配方案要遵循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四、工程项目工资分配的具体方案1. 员工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员工的基本生活来源,也是员工的基本权益。

在工程项目中,基本工资的核算应该按照员工的工作量和贡献进行合理分配,不能偏离员工的实际工作量和贡献。

同时,基本工资要按时足额发放,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2.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员工的工作业绩所得到的报酬,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在工程项目中,绩效工资的核算应该着重考虑员工的工作业绩和个人能力,对于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适当的奖励,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性。

3. 岗位津贴在工程项目中,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和影响,因此需要给予一定的岗位津贴。

岗位津贴的分配要根据实际的工作条件和岗位特点进行合理核算,不能因为部门、地区等原因导致岗位津贴的不公平。

18中建三局项目工资分配办法

18中建三局项目工资分配办法

中国建设三局工程工资分配办法第十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促进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建设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实行局工程全合同管理方法,按按劳分配原则,按劳分配为了受益,结合项目建设的特点,专门制定了这种方法。

第二条实施项目工资分配的前提和原则是:充分执行局’制定项目管理规定和方法,认真实现独立的项目核算,实行全面承包,确保超额收款,超额收款的罚金,奖惩措施;将各种经济技术指标和管理职责分配给项目承包团队,运营团队和不同级别的特定人员,作为评估和分配的基础,严禁使用“按包管理”。

第三条该方法适用于企业的注册员工和外部员工;它不适用于外展劳工团队。

第二章项目总工资控制第四条建立将项目总工资控制与内部独立分配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总工资受计划控制,并与分层经济合同结合在一起。

局,公司或分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全面合同责任书,并按照《中国建设三局项目全面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工程承包费,已付费用和有关奖惩措施。

第五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项目,在施工开始前制定劳动成本计划,作为经营水平承包或实际支出的控制线。

项目薪酬计划不仅要与实际项目相结合,还必须采取措施保证项目成本计划和产值100元的薪酬内容计划不超过。

第三章项目管理部经理第六条项目经理部门执行完整的合同补偿制度。

合同期间项目经理和合同经理的工资必须与项目类型,成本控制,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期,总工资等因素挂钩。

第七条根据该局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分为五个级别:特大,特大,中,小和特大。

项目经理部门应根据工作评估确定管理人员的职位,以便他们有能力。

第八条项目经理和项目承包团队成员必须支付合同风险保证金,其金额应按照《中国建设第三工程局项目全面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根据现行工作技能工资制度或者岗位工资制度,制定项目经理月薪预付款的具体规定。

第十条实行岗位工资制度的单位,其项目经理的岗位月薪应当按照附表1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职务技能工资,津贴,月奖金等。

中建四局项目工资分配办法

中建四局项目工资分配办法

中建四局项目工资分配办法背景简介作为一家建筑工程承包商,中建四局在多个项目中拥有数百名员工。

作为公司的管理者,要确保项目工资合理分配,以维持高效的工作流程和员工的合理收入。

本文将介绍中建四局公司在员工工资分配方面的制度和具体实施措施。

工资分配方案1.工资组成中建四局项目员工的工资由以下部分组成:•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奖励性报酬•补贴和津贴2.工资调整时间员工工资调整时间一般为每年一次,按年终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整。

3.工资发放方式员工工资发放采用银行卡转账方式,每月月底结算上一个月工资,如遇法定节假日调整至个工作日内完成。

4.工资缴纳方式公司将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法定缴纳方式全部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缴纳。

员工和公司共同缴纳,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缴纳额度。

5.合理分配工资为了确保公司工资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公司根据项目的优劣条件及员工的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工资分配比例的调整。

同时,公司还将会根据员工的业绩、才能、背景等进行绩效考核,并结合考核结果进行工资分配。

此外,在员工涨薪方面还应考虑当地物价水平、员工市场行情、社会国情等。

6.工资保密公司对员工的工资信息进行保密,员工也应该自觉保护个人工资信息的安全,不得将个人工资信息泄露给任何人。

7.工资费用预算公司在每一个财务年度进行正式的工资费用预算,并安排相关人员跟进实施。

工资实施流程1.员工考核每个季度结束后,当季度内的员工表现将被评估。

评估结果将被用于决定员工的奖金分配以及绩效考核工资。

2.奖金分配奖金将根据员工绩效表现而确定。

奖金数额标准是根据每个岗位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而定。

3.绩效考核工资绩效考核工资将使用各个季度的绩效评估结果。

所有员工的绩效评估结果将根据公司制定的绩效评估标准进行评估,从而把工资合理地分配到每个员工。

4.工资结算工资结算是指财务制定工资每月发放方案并完成合计后进行的最后的工资结算和申领。

5.工资发放公司在月底结算上一个月工资,将工资转入员工指定的银行卡账户。

项目工资分配制度

项目工资分配制度

项目工资分配制度一、引言项目工资分配制度是为了保障项目组成员的权益,激励其积极参与项目,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而设计的一套分配规则。

本制度针对不同职位和工作环境进行灵活调整,旨在公平合理地分配工资,同时激发项目组成员的工作动力。

二、薪资策略1. 经济情况分析和预算在制定项目工资分配制度前,需要对项目所在地的经济状况进行分析,并编制合理的预算。

这将有助于更好地把握薪资设定的合理范围。

2. 职位薪资管理根据项目中各职位的重要性和岗位职责的不同,制定不同的薪资水平。

薪资水平的设定应参考市场行情,综合考虑员工业绩、经验、技能等因素。

3. 工作绩效考核为了确保薪资分配的公正性和客观性,项目组应设立绩效考核机制。

通过定期的绩效评估,对项目组成员进行评分,作为薪资分配的参考依据。

三、薪资分配模式1. 固定薪资对于项目组成员的基本工作时间和任务量较为固定的情况,可以采用固定薪资模式。

根据职位等级和经验水平确定固定的月薪水平,并根据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奖励或调整。

2. 绩效工资对于工作任务较为灵活、绩效影响较大的岗位,可以采用绩效工资模式。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给予绩效奖金或者调整工资水平。

3. 提成制度在某些项目中,可能会存在团队共同努力,共同完成业绩的情况。

此时可采用提成制度,根据项目的利润或产出情况,给予团队成员相应的提成。

四、薪资调整机制1. 年度调薪项目组成员根据个人绩效表现和市场行情,有权在每年一次的调薪机会中获得薪资的提升。

调薪范围和标准应根据项目经济状况和个人业绩进行审慎把握。

2. 岗位晋升当项目组成员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具备晋升的条件时,可以进行岗位晋升,伴随着薪资的提升。

岗位晋升的条件和标准应设定明确,并进行公正的评审和决策。

五、福利待遇项目组成员不仅可以享受项目工资分配制度所规定的薪资,还可以获得一系列各类福利待遇。

例如,社会保险、带薪年假、培训机会等,这些福利待遇完善了项目组成员的薪资体系,提高了员工的福利满意度和工作积极性。

项目经理部劳动工资分配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部劳动工资分配管理办法

中铁*局集团济南****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劳动工资分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工资结构,完善项目经理部内部分配制度,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实现工程项目各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

根据《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劳动工资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项目经理部现行工资制度实施以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十局集团济南****有限公司直接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和委托各单位组建的工程项目经理部。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定员编制第三条项目经理部机构设置与定员编制。

一、公司直接组建的项目经理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济南****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操作规程》规定的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设置原则,拟定机构设置、定员编制、职责范围,经公司研究同意后,公布实施。

二、公司委托所属单位组建的项目经理部,由受托单位提出建议,报公司工程项目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部、施工技术部审定,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受托单位自行配置公布实施。

三、公司成立直冠“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部,须报集团公司批准;所属单位成立直冠“济南****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部,须报公司审批。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员工配置一、项目经理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公开招聘或组织聘任的方式产生。

二、项目经理部其他管理员工,由人力资源部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推荐人选,实行双向选择。

三、为培养教育人才,公司在项目用人计划外,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若干见习生。

四、项目经理部作业层(架子队)员工,由项目经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签订的责任书中规定的应安排用工数量,提出所需工种、人数需求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人力资源调剂中心根据计划,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推荐,实行双向选择,竞聘上岗。

第三章项目经理部内部分配第五条项目经理部内部分配形式对项目经理部实行分层考核和分配,即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年薪制;项目经理部管理层员工(不含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岗薪制;劳务作业层员工实行以“工、料、机承包”为主、“劳动定额计件工费承包”为辅的分配形式。

项目部劳动工资分配

项目部劳动工资分配

xxx项目部工资分配管理办法第一条项目部工资分配形式: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年薪制,管理层员工实行岗薪制。

第二条项目部领导班子年薪制的范围:项目经理、书记、副经理、总工。

年薪制支付的基本条件是:项目部不亏损,且货币回笼率达到80%,现款上缴率达到70%。

年薪制由基本年薪和效益年薪组成。

基本年薪:工程造价2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项目经理最高基本年薪不超过12万元;工程造价1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项目经理最高基本年薪不超过10万元;工程造价不足1亿元的项目经理最高基本年薪不超过8万元。

项目书记比照项目经理执行,项目部其他领导成员按项目经理的80%执行。

第三条项目经理年薪制的考核分配:年薪制实行“年度考核预分配、项目竣工考核清算”的方式。

1、年度考核预分配,其中:(1)基本年薪:实行“月预支、年度预分配”的办法。

月预支:对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实行月预支生活费制度,月生活费标准:项目经理、书记4000元,副职3400元。

(2)效益年薪:实行“半年考核预支、年度预分配”的分配办法。

2、项目竣工考核清算。

项目竣工考核总清算分初步清算和最终清算。

(1)初步清算分基本年薪和效益年薪清算。

(2)最终清算根据结果,对项目经理的效益年薪多退少补。

3、项目工期不满一个完整年度的工程项目,产值按照年度折算年产值,用折算年产值计算项目经理的基本年薪。

4、项目部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效益年薪按人均不超过项目经理的75%执行,具体由项目经理提出分配方案,分公司班子成员讨论审议后分配。

5、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风险抵押金按项目一次性上交分公司财务科,分年度进行考核。

年度发生亏损,按比例没收当年度风险抵押金;项目最终考核不亏损,全额返还风险抵押金;项目最终考核出现亏损,风险抵押金不予返还。

6.风险抵押金标准:工程造价2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项目经理6元;工程造价1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项目经理5元;工程造价不足1亿元的项目经理4元。

项目书记比照项目经理执行,项目部其他领导成员按项目经理的7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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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资分配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促进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落实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根据按劳分配和按效益分配的原则,结合项目施工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项目工资分配的前提和原则是:全面贯彻局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办法,切实做到项目独立核算,实行全额承包,确保上缴,超收提奖,欠收受罚,奖罚兑现;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及管理职责,分层次落实到项目承包班子、作业队伍和具体人员,作为考核分配的依据,严禁“以包代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在册员工及外聘人员;不适用于外联劳务队伍。

第二章项目工资总量控制
第四条建立项目工资总量控制与内部自主分配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工资总额实行计划控制并与分层次的经济承包相结合。

局、公司或分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全额承包责任书,项目承包费用和上缴费用以及有关的奖罚规定按《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应结合工程实际,在开工前编制人工费用成本计划,作为作业层承包或实际开支的控制额度。

项目工资计划既要结合项目实际,又必须采取措施保证项目成本计划及百元产值工资含量计划不超出。

第三章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实行全额承包薪酬制。

项目经理及承包管理人员承包期的工资必须与工程项目的类别、成本控制、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工期、工资总额等因素挂钩。

第七条按照局有关规定将项目分为五级: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特小型。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岗位测评确定管理人员的职位,做到人员精干。

第八条项目经理及项目承包班子成员须交纳承包风险抵押金,其金额按《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各单位应根据现行的岗位技能工资制或岗薪制,制订项目经理部月度工资预发具体规定。

第十条 实行岗薪制的单位,其项目经理的月岗薪按附表1执行,不再执行岗位技能工资、津补贴、月度奖金等;项目其他管理人员的月岗薪按所在单位岗薪制标准和岗位测评的情况确定,并划分档位,原则上不得高于项目经理的月岗薪;在经济发达地区和西部地区工作的,其月岗薪可按照局岗薪制办法规定的地区系数进行调整。

月度岗薪制须同项目的效益、质量、安全等紧密挂钩,根据月度或季度项目效益、上缴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状况,并结合其本人的工作业绩,按季度进行岗薪上下档位调整或按季度确定岗薪发放比例。

第十一条 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单位的月度预发工资,可按现行岗位技能工资的工资标准和月度提成奖执行。

月度提成奖的计算办法如下:
月度提成奖=成本降低额×提奖比例× 实际上缴款 ×(70%-85%)-已发月度提成奖计划上缴款
工程成本降低额、实际上缴款与计划上缴款按累计计算。

未完成上缴款的按实际完成的比例计算月度提成奖;对完成上缴款额低于50%的,公司(分公司)暂不批准发放月度提成奖,待完成上缴款后再审批。

凡无工程成本降低额或发生亏损的项目不得发放月度提成奖。

如果项目前期盈利,最终亏损,除责成将前期所发的月度提成奖追回外,还应按规定扣减抵押金,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如果项目效益下滑,超发的月度提成奖应追回。

月度提成奖的内部分配系数按项目经理部各类人员承包兑现奖参考系数和本人的工作业绩来确定。

第十二条 项目竣工后,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实行承包兑现奖励。

经审计部门审计认可后,按局项目管理文件相关规定和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兑现。

第十三条 项目承包兑现奖按项目超成本降低额的10—30%提取,同时按工资总额15%以内的百元产值工资含量控制;各单位在签订全额承包责任书时,视不同工程、不同地区,在责
任书中确定具体的的工资含量;工资含量超支部分按比例冲减承包兑现奖,具体冲减比例根据工程特点、地区,在全额承包责任书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特大型工程、大型工程分±以下工程、主体、装修竣工三个阶段预兑现。

特大型工程、大型工程的中间兑现奖按项目工程成本降低额×(10—30%)×70%控制发放。

第十五条对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项目,或者在局、公司进行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检查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的项目,应按相关规定扣减项目承包兑现奖。

第十六条项目实行岗薪制后,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人员可享受项目全额承包兑现奖;各类服务人员和操作层人员应分别实行包干制和计件制,不宜享受全额承包兑现奖。

第十七条项目经理部应根据个人的工作完成情况、出勤率、奖金分配系数和分配基数计算个人兑现奖金。

第十八条项目经理部的承包兑现系数可参考如下标准执行:
(1)项目经理系数: 1;
(2)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或项目技术负责人)、
质安总监系数:—;
(3)项目栋号长、综合工长、综合专业负责人系数:;
(4)项目工长、质检员、安全员、各专业小组负责人系数:;
(5)项目各类业务人员、助理或实习工长系数:;
(6)在兑现奖发放前,由项目提出分配方案,经公司(分
公司)书面批准后发放;项目经理兑现奖金系数可为项目经
理部其他管理人员加权平均数的3—6倍。

第十九条项目质安监督员的工资由公司(分公司)直接发放。

第二十条临时外聘的技术管理人员实行谈判工资制,结合本人月度工作业绩实行月工资包干,不参与项目兑现奖的分配。

第四章自有职工中的操作层人员
第二十一条操作层人员按完成产品的质量和数量,根据劳动定额(或预算定额)实行全额计件工资制。

按工程量计价,包工、包质量、包工期、包现场文明施工。

工资分配实行多劳多得,“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政策。

第二十二条操作层人员可实行直接计件工资制。

综合人工单价应分工种、劳动定额等级水平,并综合考虑生产性津贴后确定。

人工费单价由公司(或分公司)制定。

第二十三条操作层人员也可实行计件超额工资制。

可以采用每人月完成21个定额工日,照发基本工资,超过规定的定额工日发超额工资的办法;超额工资单价(日工资单价)应与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消耗等因素挂钩。

第二十四条操作层人员也可实行其他工资发放办法,如工程实物量单价计件定额记分制、“死分活值”等。

第二十五条实行定额计件工资要严格控制计时用工,凡定额包括的工作内容,不得另开计时工;必要的计时用工,应控制在自有职工用工总额的10%以内,并在人工费计划内控制开支。

第五章辅助生产工人和服务人员
第二十六条凡不能单独实行定额计件的辅助生产工人及服务人员,可按当地劳动力市场价确定月度包干工资,或实行操作人员岗位工资加超定额台班(工日)奖励的制度,但必须建立定岗、定责、定额考核计算的具体办法。

第二十七条辅助生产工人及服务人员实行月度包干工资制,要结合本人月度工作业绩和出勤考核计发。

月度包干工资参考标准见附表2。

第二十八条辅助生产工人及服务人员实行月度包干工资是在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应付工资,对发生待岗等情况,按单位的有关待遇执行。

第六章其他工资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根据合同规定单独奖励的工期奖,原则上可按以下标准处理:即50%-70%部分用于奖励职工(实发奖金中单列,不计入工资含量);30%-50%部分上缴公
司(分公司)。

奖励职工部分可按项目承包兑现奖发放办法分配。

第三十条各项津贴、补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及局规定,项目无权自定,已经纳入综合计件单价的不得重复发放。

对于实行岗薪制、包干工资制、计件工资制的原则上不发工资性津补贴。

第七章项目工资的发放审批
第三十一条项目管理人员、辅助生产人员、服务人员的月度工资发放应由项目劳资员造表,项目经理审签后报上级劳资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发放。

第三十二条操作层人员月度工资,应由劳资部门依据预算部门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下达《施工任务书》,质检、安全、材料员审核签名,预算统计员复核工程量,劳资员结算,项目经理审签,报上级劳资部门和主要领导审批签字后付款。

第三十三条项目承包兑现奖必须由项目经理部提供财务成本报告,经上级审计认可;并由项目提出具体分配方案,经公司(分公司)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公司(或分公司)领导审定批准后兑现。

未经公司(分公司)批准,项目不得发放承包兑现奖。

第三十四条严格控制节、假日加班工资的发放,要建立审批核发制度。

项目员工的各类假期和加班加点工资待遇及扣发工资标准按企业现行工资制度执行。

第三十五条项目工资的发放,同时应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作为项目部内部分配的基本原则,涉及的一些控制比例,各单位在不违反原则的前提下可自行确定。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2002年11月12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局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项目经理月岗薪标准表
单位:元
说明:1、应按照局岗薪制办法规定的地区系数调整。

2、具体档次的执行,可根据各单位工资水平由公司确定。

实行包干制人员工资标准表单
位:元
注:1、内地、西部、经济发达地区均按施工所在地进行划分;
2、班长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50----100元/月。

3、具体档次的执行,可根据各单位工资水平由公司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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