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一期开发分批交房的增值税财税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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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销售期房和现房的增值税收入确认的法务与税务处理(老会计人的经验)

房地产企业销售期房和现房的增值税收入确认的法务与税务处理(老会计人的经验)

房地产企业销售期房和现房的增值税收入确认的法务与税务处理(老会计人的经验)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两种情况。

这两种销售行为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如何确定,必须将有关销售期房和现房的法务与税务进行融合协调处理,才能准确确定。

(一)法律依据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2号)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简称网签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16〕5号)第十八条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的“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指依法完成不动产物权转移登记或者动产交付之时。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第八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商品房等不动产预售的,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申请不动产预告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会计处理案例分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会计处理案例分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会计处理案例分析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其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土地购买、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等环节。

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开发企业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增值税,增值税的计算和会计处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探讨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案例一:某房地产开发企业购置土地、开发楼盘筹集资金的现金流量表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累计金额 | 本期发生额 || ---- | ---- | ---- || 现金 | 1000 | 200 || 货币资金 | 5000 | 1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00 | 50 || 应收账款 | 200 | 40 || 存货 | 8000 | 2000 || 固定资产 | 6000 | 2000 || 在建工程 | 4000 | 1000 |假设该企业计划于本期内推出部分楼盘进行销售,销售金额为20000万元。

该企业拥有的不动产资产:| 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权属情况 || ---- | ---- | ---- || 土地 | 6000 | 全部权属已取得 || 在建工程 | 4000 | 已经投入使用 || 已建成房地产 | 10000 | 全部权属已取得 |该企业的现金流量表显示,在本期内,其现金存量增加200万元,货币资金增加100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50万元,应收账款增加40万元,存货增加2000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00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1000万元。

该企业本期开展的核心业务是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根据税收政策规定,该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是基于企业价值的增长而计算的一种税收,需要按照项目的生产和销售流程进行计算和申报。

因此,下面将以上述情况为例分别分析该企业在土地购置、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资产处置等环节中的增值税计算和会计处理方法。

1. 土地购置环节该企业在购买土地时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企业增值税会计处理

房地产企业增值税会计处理

房地产企业增值税会计处理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全面推开,房地产开发企业也纳入了增值税的管理。

增值税区分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本文结合现行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相关政策及《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对房地产公司一般计税方法下增值税的日常会计核算分析如下:一、预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计算方法为: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3%。

举例:某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新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018年12月收到诚意金100.00万元、预收房款2,200.00万元。

诚意金不预缴增值税,预收房款应预缴税款=2,200.00÷(1+10%)*3%=60.00万元,账务处理如下:(1)收到诚意金借:银行存款100贷:其他应付款100(2)收到预收款借:银行存款2,200贷:预收账款2,200(3)预缴增值税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60贷:银行存款60二、土地价款抵扣的会计处理。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七条规定: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包括土地受让人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

房地产企业缴纳税费的会计账务处理

房地产企业缴纳税费的会计账务处理

房地产企业缴纳税费的会计账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期房销售由于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当收到预售款时应确认为负债,待预售房屋竣工并交付给购买方时,再确认收入。

即收到期房房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房屋竣工并交付给购买方时,借记“预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结转开发产品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开发产品”科目。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房屋时涉及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

预售期间缴纳各项税费如何会计处理?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营改增后房地产业预收账款不再确认纳税义务的发生,但为了税收均衡入库,预收房款应当预交增值税。

增值税是属于价外税,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预交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区分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一般计税方法下,预缴增值税不是实际缴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大于当期进项税额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时候,可以先抵减已预缴的增值税,抵减后仍有余额的应补缴增值税。

预交增值税在“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核算,待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再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下,预缴、计提以及缴纳增值税均在“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核算。

下面以一般计税方法举例说明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举例: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新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该项目于2018年12月开始预售,预售期间共收取首付款预收房款2,200.00万元,预收房款应预缴增值税=2,200.00÷(1 10%)*3%=60.00万元。

会计处理如下:(1)收到预收款借:银行存款2,200贷:预收账款2,200(2)缴纳增值税: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60贷:银行存款60上述房地产企业于2019年4月出售房产竣工交付,应确认增值税应税收入价税合计8,720.00万元,销项税额=8,720.00÷(1 9%)*9%=720.00万元,按照已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占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假设计算应允许扣除的土地成本为2180.00万元,土地价款抵扣增值税金额=2180.00÷(1 9%)*9%=180.00万元,当月实际销项税额=720-180.00=540万元,假设认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为450.00万元,当月应交增值税=540.00-450.00=90万元,扣除预售期间已预缴增值税60万元,当月应补缴交增值税=90.00-60.00=30万元。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房款缴纳税金的账务处理分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房款缴纳税金的账务处理分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房款缴纳税金的账务处理分析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售房款的预收账款,按照税法规定应当缴纳营业税,预缴企业土地增值税和所得税。

会计按照收入确认原则来结转收入。

企业应该如何进行会计核算,以正确反映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一、预收账款缴纳营业税的会计处理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不动产取得预售房款的收入时,发生营业税纳税义务。

因此营业税不是预缴的税款,而应按照收到的款项(不是应当收取的款项)计算并缴纳营业税。

根据《关于营业税会计处理的规定》(( 93 )财会字第 83 号),房地产企业按营业额和规定税率,计算应缴纳的营业税,借记“经营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上交营业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通过“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核算。

二、按预征率征收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开发产品取得预收款,按照规定的预征率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如何进项账务处理,财会字[1995]15号文曾经有明确的规定,但该文件已经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2号文废止。

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此也没有明确规定,据了解,主要是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时对此存在争议,最后达成意见作为未定事项处理,因此在正式《企业会计准则》法规文件中删除了关于“土地增值税”处理的文字。

由于政策不明确,实务中主要存在以下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

第一种方式:参照财会字[1995]15号文,在结转收入时确认“营业税金及附加”预缴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也有部分企业借记“长期待摊费用”。

在预收账款结转确认为收入时,按应负担的预缴土地增值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或者“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进行清算,收到退回多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会计核算方法【会计实务文库首发】

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会计核算方法【会计实务文库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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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会计核算方法【2017-2018最新会计实务】【2017-2018年最新会计实务经验总结,如对您有帮助请打赏!不胜感激!】房地产企业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存在多种经营模式,由于影响因素较多,会有多种增值税的特殊情况的处理,本文就最简单的、也是最核心的房地产增值税核算内容进行说明:
一、预售款增值税核算的处理
预售款预缴增值税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项目的特有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18号公告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阶段收到预售款后,在次月增值税申报期内申报预缴。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销售收入的确认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收入》进行。

房地产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满足收入确认的四个条件:(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可靠地计量。

房地产预售收入不是销售房地产的销售收入。

由此可见,房地产正式销售收入的确认和计算纳税不是与收取预售款的预缴增值税税款相挂钩。

根据会计准则等相关房地产收入确认的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房产时不需要确认销售收入。

因此,预售款预缴增值税的账户处理是与其它的增值税的处理有所不同的。

例1:A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D房地产项目。

该项目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使用税率11%。

2016年10月20日,收到客户B交付的预售款33.3万元
1、收到预售款时:
借:银行存款33.3万元。

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会计处理案例分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会计处理案例分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会计处理案例分析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和租赁等业务的企业。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发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面对各种税收问题,其中包括增值税。

增值税是一种按照商品和劳务的增值额征税的一种税收,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税收的角度上,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进行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某市开发了一处商业综合体项目,项目总投资为1亿元,其中土地成本为3000万元,建筑工程费用为6000万元,安装工程费用为2000万元,设备购置费用为1000万元。

项目于当年完工并取得了使用权。

在项目竣工后,企业预计该项目的销售额将超过1.2亿元。

按照国家税务局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主营业务收入的17%税率交纳增值税。

请根据以上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解析:根据案例中的情况,我们需要对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增值税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预计的销售额,我们可以计算出增值税额。

销售额为1.2亿元,按照17%的税率计算得出增值税额为2040万元。

这是企业在销售房地产项目后应当交纳的增值税额。

接下来,我们需要对企业在建设房地产项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在取得资产、服务或者债务等方面发生的费用,需要进行相应的资产或者费用确认处理。

根据案例中的情况,土地成本、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购置费用均为企业在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应当予以确认处理。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确认土地成本、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购置费用。

企业应当根据相关凭证和交易记录,确认这些费用的具体数额,并在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下进行相应的确认处理。

2.确认资产成本。

确认土地成本、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购置费用为资产成本。

在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固定资产,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

3.确认增值税。

根据企业发生的土地成本、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购置费用的增值税额,分别予以确认处理。

房地产企业增值税账务处理全流程

房地产企业增值税账务处理全流程

房地产企业增值税账务处理全流程你知道房地产企业增值税账务处理全流程是怎样的吗?你对房地产企业增值税账务处理全流程了解吗?下面是yjbys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房地产企业增值税账务处理全流程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不动产销售-简易计税:
1、预售阶段,当月收到房款105 万
借:银行存款105
贷:预收账款105
2、预售阶段,次月预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3 【105/(1+5%)*3%=3】
贷:银行存款3
3、竣工交房,当月结转收入成本
借:预收账款105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5【105/(1+5%)*5%=5】
4、竣工交房,次月纳税申报补交税款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2
贷:银行存款2
二、不动产销售-一般计税:
1、预售阶段,当月收到房款222 万
借:银行存款222
贷:预收账款222
2、购进材料、货物、办公用品,按照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确认进项税额。

本月支付设计费106 万,进项税额6 万借:开发成本-前期工程费-设计费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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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一期开发分批交房的增值税财税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发A地产项目,建设住宅楼14栋,属于房地产老项目。

截至2017年9月,A项目全部预售完毕,累计取得预售收入270000.00万元,2017年10月1-7号楼办理竣工备案,为业主开具增值税发票并交楼;2017年12月8-14号楼办理竣工备案,为业主开具增值税发票并交楼。

该项目的主要销售数据见下表
一、预售阶段的账务和税务处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据此,甲公司在预售阶段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收到购房款时:
借:银行存款 270000.00
贷:预收账款 270000.00
预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7714.28
贷:银行存款 7714.28
二、10月份的账务和税务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据此,2017年10月1-7号楼交楼时,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预收账款 12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14285.71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5714.29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
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5%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据此,当期甲公司应纳税额为5714.29万元,抵减已预缴税款7714.28万元后,尚有1999.99万元未抵减完,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三、12月份的账务和税务处理
2017年12月8-14号楼交楼时,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预收账款 15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42857.14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7142.8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的规定,当期根据销售额确定的应交增值税税额为7142.86万元,抵减前期预缴的税款1999.99万元后,应于下月申报补缴增值税5142.87万元。

下月申报并缴纳了上述增值税后,甲公司应作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5142.87
贷:银行存款 5142.87
至此,甲公司累计确认主营业务收入257142.86万元,累计缴纳增值税12857.15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期末余额为0万元。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

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

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

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

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

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

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

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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